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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5194(2001)03-0100-03
中小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据国家经贸委统计,目前我国注册的中小企业已超过1000万家,占全国全部注册登记企业总数的99%,中小企业工业总产值和实现利税分别占全国企业总数的60%和40%左右,流通领域占全国零售网点90%以上,此外中小企业还提供了75%的城镇就业机会。改革开放20年来,中小企业的增长速度是大型企业的4倍左右。由此可见,各种所有制中小企业在活跃城乡经济、满足社会多方面需要、吸纳劳动力就业、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相应地,中小企业的发展产生了对金融服务的巨大需求。然而,向中小企业提供的金融服务却严重滞后于需求,当前信贷资金增量的70-80%投向了国有大企业,广大的中小企业所得不到20%。贷款难,这已成为制约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的一个主要因素。
一、中小企业贷款难的成因分析
从企业方面来看,中小企业贷款难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是中小企业规模过小,技术装备落后、经营管理水平低、产品质量差、竞争能力弱。根据我国1997年461308户独立核算的工业中小企业经济数据分析,中小企业的户均销售收入、资本金、盈利能力分别为784万元、304万元和11万元,分别是当年大型企业户均数值的2%、1.7%和0.6%。相当多的中小企业是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五小”工业企业(小钢铁、小化肥、小水泥、小煤矿、小纺织),经济布局和产业结构极不合理,重复建设和产品趋同化相当严重。相当一部分中小企业使用的是多年甚至是已淘汰的旧设备。相当一部分中小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低,仅习惯于过去生产型的经营管理,缺乏市场把握能力,生产的盲目性、随意性很大,导致产销率低、积压严重、效益差。在激烈的市场竞争面前它们的种种先天不足自然会暴露出来,发展速度必然会放慢、效益下降、亏损扩大、破产增加,给企业的经营带来很大的不确定性,因而贷款风险较高。二是银行与中小企业之间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企业的财务和经营信息是银行贷款的依据,但绝大多数中小企业制度不规范,缺少精通财务会计业务的专业人员,许多企业出于不同的目的准备了不同的财务报表,令银行无法弄清其真实财务经营状况,造成银行不放心发放贷款。三是中小企业资信度不高,信用观念淡薄,令银行在对中小企业贷款时慎之又慎。特别是有些中小企业在其改制过程中行为不规范,借转制之机逃废银行债务情况相当严重,有些企业甚至喊出向国家银行要效益的错误口号。据某国有商业银行专项调查,近几年有16800多户中小企业在转制过程中,逃废贷款879亿元,占同期该行中小企业贷款户和贷款金额的4.6%和8.4%。
从银行方面来看,导致中小企业贷款难的原因有以下四个方面:一是政府大企业战略反映在银行信贷政策上影响了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近年来,国家的“抓大放小”政策的结果是在“抓大”的同时,相对忽视了中小企业的发展。有限的信贷资金增量的70-80%投向了国有大企业,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在实现体制转变后纷纷实行“双大”(大城市、大企业)战略,增量信贷资金投向大企业的比例更是高达95%以上。二是国有独资商业银行防范、控制风险抑制了对中小企业的贷款。目前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居高不下,资本充足率要达到8%就必须压缩风险资产的比重,而对中小企业的贷款往往被视为高风险的资产,自然被列入压缩的对象,减少了对中小企业的贷款比重。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建立贷款责任追究制,出现了对中小企业贷款更加慎重的现象。中小企业贷款的风险较大,信贷员为回避风险和责任,往往对中小企业贷款采取慎之又慎的态度。三是银行贷款权上收,导致广大中小企业融资出现真空。自国有商业银行开始实行集约化经营后,县级基层行的贷款权全部上收到二级分行,而相当部分的中小企业却恰恰处于县以及县以下区域,从而导致了国有商业银行为中小企业服务出现真空地带,造成银企信贷关系的断裂和不协调。四是国有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的操作难度大,成本高。据调查统计,中小企业贷款频率是大中型企业的5倍,而银行管理成本也是5倍。我国有些地区即使把对中小企业贷款的利率上浮20%仍无法抵偿成本。这也制约了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的积极性。
二、建立信用担保体制是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的有效途径
中小企业贷款难,首先难在担保上。应当根据动作规范、风险分散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建立健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制。99年6月份国家经贸委中小企业司研究起草了《关于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试点的指导意见》,正式启动了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试点工作。
该《指导意见》在指导原则上,规定了支持发展与防范风险相结合的原则、政府扶持与市场化操作相结合的原则、开展担保与提高信用相结合的原则;在构成形式上,规定了信用担保体系由城市、省、国家三级机构组成,其业务由担保与再担保两部分构成,担保机构以城市为基础组建,以辖区内城市中小企业为服务对象,再担保机构以省为基础组建,以辖区内城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为服务对象;在资金来源上,明确了走以政府为主、社会为辅、多元募集、流动发展的路子;在风险控制上,规定通过资金信评论评估、按规定比例上存担保资金、项目审核与反担保措施等以实现事前控制,通过控制代偿率和设定强制再担保系数(指担保实际放大倍数达到进行再担保的约定比例)等日常监督与强制再担保措施以实现事中控制,通过及时有效的追偿实现事后控制;在担保机构的内外部监督上,为加强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行为的监督管理,防范担保风险,省市各级设立由经贸委会同财政、人民银行、工商行政管理及商业银行等部门组成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监督委员会,负责对辖区内中小企业担保、再担保业务和机构进行监督管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和再担保机构也设立内部监督机构,负责对内部运行情况的监督。
据国家经贸委中小企业司狄娜副司长介绍,一年多来,全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试点取得了积极进展。截止去年11月底,全国已有28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开展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试点工作,已建立6个省级再担保机构和70多个城市信用担保机构,上海、北京成立了市级工业经济担保公司和科技担保公司。这些试点省市通过政府预算拨款、资产划拨、会员企业风险保证金、企业入股等方式共筹集了担保资金近10亿元。按照5倍的放大倍率和担保机构承担70%的贷款风险,发放半年期银行贷款推算,预计可为中小企业提供400亿元银行流动资金贷款。
三、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试点的探索
一年多来,全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试点取得了积极进展,全国已有28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开展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试点工作。
在北京,北京市财政局设立了“北京市中小企业担保资金”,北京市计委设立了“北京市出口及旅游企业担保金”,两项担保资金共两亿元,并依法委托中国经济技术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北京管理部和北京首创信保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担保业务的具体操作单位,两项担保资金均可最高按1∶5的担保融资倍率发放贷款。
在上海,上海市小企业(生产力促进)服务中心与市财政局、中投保上海市分公司已开始正式对本市小企业受理担保额在100万—500万元以下的专项贷款担保申请,这受到广大小企业的热烈欢迎,仅今年5月19日就达20批申请之多。市小企业(生产力促进)服务中心规定申请担保贷款的小企业须是市鼓励和扶持发展的三类重点小企业,即科技型小企业、都市型小企业和社区服务型小企业,并能完整提供符合规定要求的财务和会计报表。
在天津,天津市于去年9月底正式挂牌成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第一步是由财政与经委共同出资4000万元担保基金,现已增加到7000万元。到目前,担保中心已为37户企业办理了47笔担保业务,担保贷款额6950万元。天津市的主要经验是:(1)严格条件筛选被担保企业;(2)风险共担,强化中小企业的还款责任感;(3)强化银行监管职责,寻求责任分担。
在镇江,1997年底国家经贸委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选择镇江市进行“中小企业改革与发展项目”试点。镇江市按照“扶助性基金、商业化动作、绩优者扶持”的思路设计了镇江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基金的基本框架。1999年2月8日,镇江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正式挂牌,并为首期20户中小企业的1500万元新增流动资金贷款提供了担保服务。镇江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运行以来,以其规范动作,控制风险,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建立了一个较好的市场化机制,担保基金成为政府、银行、中小企业之间融资关系上的纽带和桥梁,初步显示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担保基金的经济杠杆作用。其作用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形成了政府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市场化运行机制。在该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基金的建立和动作过程中,当地政府自始至终都扮演了主体角色。政府对中小企业的资金扶助通过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这一渠道而形成了市场化运行机制。二是发挥了专业信用担保的经济杠杆功能。成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这种专业的担保机构可以承担数倍于自有资金的担保责任,在资源配置过程中发挥经济杠杆作用,提高资金利用效益。三是增强了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的信心。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基金实际上为银行向中小企业贷款提供了保险,较好解决了银行有钱不敢放、企业有需求贷不到钱的矛盾,分散了银行的贷款风险,增强了银行对中小企业的贷款信心。四是推动了中小企业的发展。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较好解决了企业资金短缺的矛盾,成为企业扭亏解困、加快发展的助推剂。
在缙云县(浙西南一个欠发达的山区县),中小企业形成了五分天下有其四的格局,发挥着重大而又无可替代的作用。但就在中小企业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现的同时,对中小企业的金融信贷支持却日益减弱。针对中小企业“贷款信用不足”问题,县政府和有关部门达成了组建贷款担保公司的共识。县政府委托国有资产管理局负责组建担保公司,采取责任有限公司形式,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不以营利为主要目的。国资局出资50万元作为公司注册资本,另向县财政预算外借入100万元作为启动资金,各个参加担保活动的中小企业每家认缴每份1万元的担保风险金,信誉好、经济效益好的企业则可认缴2-5份担保风险金。1999年7月—10月,该担保公司共为城信社的16笔贷款提供了担保,金额212万元。在这四个月期间,城信社通过担保公司担保的贷款占其全部贷款累放额的10.1%,占其全部贷款增加额的133.3%。根据公司目前的经营规模,基本能保持收支平衡。
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试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担保资金规模与中小企业实际贷款担保要求差距较大。以镇江为例,担保基金实际资金到位1100万元,按放大5倍进行测算,年担保规模仅5500万元。据调查,按照镇江市区中小企业流动资金的基本需求,基金年担保规模应达到3-5亿元。而在缙云县方面,该县担保公司启动资金150万元,按公司章程规定,总担保量可放大到4倍,即最多可担保600万元,这对个私经济巨大的贷款需求来说只是杯水车薪。如何提高担保资金规模还需政府及有关各方的共同努力。一个比较好的发展方向是充分发挥民间担保机构的作用,用政府的担保基金调动民间担保机构的积极性。
2、银行信贷管理规章与担保机构的运作尚不配套。按国际惯例,专业担保机构和银行的关系应建立在“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基础之上,担保机构对贷款的担保比例一般控制在70%-80%,一旦发生不能还款的情况,不能由银行向担保人全额转嫁风险。但当前国有商业银行的信贷管理规定百分之百全额担保,包括担保贷款的本金、利息、罚息和一切违约责任,这显然与专业担保机构存在分歧,也不符合国际通行做法。应尽快理顺银行和担保机构的关系,建立符合国际惯例的信用担保体制。
3、在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方面,各级政府应端正自己的态度,不能放任不管,也不能包办代管,更不能瞎管乱管。有些地方政府和部门在担保试点中,缺乏市场经济观念,按照部门和所有制分设担保基金和机构。有的城市借用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的名义,从部门利益和小团体利益出发,直接将原来的政府机构特别是资不抵债的信托公司翻版中小企业担保机构,变相搞财政信用业务。个别地方由政府部门直接操作中小企业担保业务,没有将担保资金存入协作银行,而是仍以部门名义对银行贷款提供行政担保。这些做法都是不对的。
4、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作用要有正确清醒的认识。中小企业资金短缺是一个普遍现象,即便在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工作做得比较好的美日等国,这个问题仍然存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建立只能缓解那些有产品、有市场、有效益的中小企业在融资时存在的担保难问题,不可能解决所有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这反映在担保机构筛选担保对象方面就是必须坚持择优扶持的原则。
5、金融部门要加强支持中小企业融资的措施。当前我国的融资体系是以国有企业特别是国有大企业为主要对象设计实施的,没有针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服务体系。在信贷和鼓励投资政策方面、在银行信贷激励机制方面尚存在一定缺陷。金融部门应利用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机会,在业务种类、机构设置和金融管理制度等方面进行创新,增强对中小企业融资的能力,更好地完善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体系。
6、加快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信用评级和信用记录制度。人无信则不立,企业也是如此。要重视中小企业对信用意识的培养,把信用当作无形资产来对待;要打击在信用上弄虚作假的行为,强化社会监督;再有就是鼓励建立社会信用调查评估中介机构。
收稿日期:2001-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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