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分配和消费环节若干问题的探讨,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若干问题论文,环节论文,分配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当前,我国经济生活运行,在重视结构调整、扩大生产和搞好流通、开拓市场的同时,要更加重视分配和消费环节,做到合理分配、扩大居民收入和改进消费结构、提高消费水平,要更加重视研究解决分配、消费环节中存在的问题。要看到我国经济经过近些年来超常规的高速发展,目前社会消费能力下降,消费拉力不足,分配和消费环节已严重制约了经济运行全局。处理好生产、交换与分配、消费之间关系,是涉及经济运行全局中的战略性问题。
经济结构、消费结构的现状和特点
特点一:经济结构调整,产业产品升级,但消费结构、消费水平相对滞后。
80年代末和90年代前期,我国传统的经济结构和生产水平下的产品和服务,对于传统的消费结构和消费水平下的需求,趋于饱和,消费供应充足,买方市场开始出现,同时,开始出现产品积压,生产能力闲置,重复建设弊端明显暴露。面对国内外市场的激烈竞争和产品积压的现实,90年代中后期,我国明确提出调整经济结构、促进产业产品升级的发展战略。随着新一轮的结构调整,新一轮的社会产品和服务相继涌现。无论是国家,还是生产经营者,都期待通过结构调整和提升产品技术含量和档次,使产品获得市场,但究竟如何呢?事实表明,就国内需求来说,新一代的产品和服务在一定程度上拥有了市场,但又出现过剩。同时,由于新的产品和服务大量涌现,传统的产品更是卖不出去,大量积压,生产能力大量闲置。在原内贸部每年的供求排队商品中,供大于求和供求基本平衡的商品所占比重逐年提高。1997年下半年全国613 种主要商品中,供不应求的仅有10种,占1.6%,而供过于求的商品占31.8%,真正适销对路且受到消费者认同的仅占10%左右。今年上半年商品市场上则没有供不应求的商品。原因何在呢?概括是两个方面。一方面,由于市场配置资源机制未最终形成,在新一轮经济结构调整中,又一时出现了新一轮的重复建设,造成新的相对过剩。据有关统计,目前我国彩电生产能力多出60%,空调器和洗衣机生产开工率分别只有30%和43.4%,电子产品中供大于求的产品达到75%。全社会库存积压商品价值占GDP比重6%左右。另一方面,就是整个社会消费结构、消费水平和消费需求相对滞后。并且,这两方面是有连带关系的,即新的产品和服务的相对过剩,最终还在于消费结构、消费水平和消费需求的滞后。
先拿工业消费品来说,在沿海发达地区和大中城市及其郊区,可以说,初步实现了由传统型工业向现代型工业的巨大转变。随之,衣着、家庭日用品和家用电器等现代较高档次的社会消费品,较大程度地进入了居民消费。以至人们讲的现代四大件——高级住宅、小轿车、现代通讯、计算机等,也为少数居民所消费。但是,这些现代较高档次社会消费品,在绝大多数农村(特别是中西部地区)居民家庭和大中城市部分居民家庭,仍未能进入消费。更不待说,现代四大件了。对此,广大工薪阶层、农民百姓是望而兴叹的。正因如此,80年代在城市掀起的家电热,没有能够及时转移到农村。电冰箱、彩电、空调器、微波炉等家电生产能力过剩并竞相降价倾销,行业内众多企业亏损,有的全行业亏损。
再拿农业消费品来说,90年代中后期,农村经济结构相应调整,大力发展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种植业、养殖业和农副产品加工业,大量优质的和特色的农副产品生产出来并投入市场,但是与现代工业消费品命运差不多,也存在大量滞销和积压。其中,除了各地大规模重复生产原因外,就是新一代优质的和特色的农副产品,只是在部分发达地区和大中城市拥有一定市场,而广大农村居民(特别是中西部地区)和大中城市部分居民,仍不能进入消费。
特点二:经济结构、消费结构和消费水平的二元化特征异常明显。
大中城市及其郊区,沿海发达地区,经济结构、消费结构向现代转变,而广大农村(主要是中西部地区)大多还处于比较传统的、落后的状态,二元特征异常明显。
在消费结构、消费水平上,其二元状态,突出表现在二个方面:一是东部沿海发达地区与广大中西部地区的二元性。从地区收入排序情况看,城镇居民收入首末位之比呈逐年扩大之势。二是大中城市及其郊区与广大农村的二元性。从收入方面看,城镇居民人均生活费收入与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比例,由1978年的2.37∶1上升到1997年的2.47∶1。如果考虑到城镇居民的各种社会福利待遇,则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更大。从消费和支出方面看,农村居民收入低于城镇居民,相反,支出却往往大于城镇居民。城市的教育、基础设施和政权建设都有财政来源,而农村的此类支出大都要由农民来分担。农民生活消费从总体上仍未摆脱以必需品为主的生存型消费模式。在城镇,以住宅、信息、旅游、汽车等消费为指向的消费升级尚在孕育之中,而农村居民消费需求与支付能力却大为滞后。80年代在城市出现的家用电器产品消费热难以在90年代的农村再现。随着产业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调整,下岗、待岗人员增多,城镇新的贫困层正在形成。随着分配不公的加剧,随着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和资金、技术参与分配,少数私人在消费上达到现代的富裕水平,甚至超越富裕、超越消费行为,向私人资本、私人产业发展。我国城乡存在的贫困阶层与畸高收入群体形成强烈反差。可见,消费结构、消费水平上的这种二元状态表明,只是少数或少部分人进入了与现代经济结构下的生产和产品相适应的消费,而大多数人尚未进入这样的消费。
通过对经济结构、消费结构以上两个现状和特点的分析,可以得出以下两个结论:第一,整体社会消费结构、消费水平,在一定程度上滞后于经济结构调整和生产的水平。第二,少数区域和少数人消费结构、消费水平与经济结构调整和生产水平相适应,而大多农村居民(主要是中西部地区)和部分城镇居民消费结构、消费水平低下,消费严重滞后。
大多数居民消费滞后的主要原因
消费结构、消费水平滞后于经济结构调整和生产发展水平,是因为经济结构调整过于超前呢,还是消费水平的提升滞后呢?笔者认为,主要是后者。消费结构、消费水平的滞后,原因是大多居民消费收入、消费资金的增长,赶不上经济发展的增长,购买力不足,而导致广大生产经营者、广大居民消费资金和购买力的不足,最终原因是近年来积累过大和分配不公。
原因之一:隐性的高积累
积累过大,主要是表现在隐性积累上。从国家公布的统计数字看,财政收入占GDP比重逐年下降。 财政收入中的绝大部分转化为工资进入消费,只是其中少部分转为建设投资。依此看来,积累似乎不多,但实际上并非如此。下面几项事实是众所公认的。
一是广大农村农民隐性负担较重,主要是超越现实条件的各项建设、各种达标升级活动,都要在税收、“三提五统”之外,以各种收费、集资摊派和罚款形式,从农民头上再拿钱。据农业部统计,1996年,农民承担的收费、集资、罚款等社会负担为131.2亿元,人均14.7元, 比上年增长14.2%。由于社会负担往往难以真实统计,不少地方农民实际承担的社会负担大大高于统计数据。据农业部对百县监测点的调查统计,1996年农民人均承担社会负担为46.1元,高于全国统计数字的3倍。 在农民负担之外,在许多农村基层同时还形成巨大债务负担。乡、村负债是多年积攒形成,其主要原因,一是乡、村贷款集资办企业、经营不善举债;二是强行超前建设,如乡属站所盖房、基础设施建设等而举债。二是对企业的乱收费、乱摊派和乱罚款。行政事业性收费在国家批准设立初期,仅六七项,重点是用于交通建设和发展教育。从1984年开始,随着国家对行政事业单位陆续实行经费包干体制,有些单位就利用职权巧立名目,增设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97年上半年,国家经贸委会同有关部门调查表明,1996年,全国行政事业性收费总额超过4000亿元,相当于当年全国财政收入的47%,其中市县一级的收费规模与财政收入基本持平。据调查,各级越权审批,违规向企业乱收费的数额相当大。据不完全统计,到1996年,全国仅地方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越权设立的基金和收费项目就达3400项,当年的违规征收金额345亿元。 三是虚报、高报财政收入、企业利润,结果国家的一头拿走了,自己留下甚少,以至是空数或负数。
以上所列三项,以1996 年有关部门测算的数字, 农民不合理负担400亿左右,企业不合理负担500—600亿, 加上对乡镇企业等虚报基础上的税费征收,总计,一年要多拿走1—2千个亿。这一数字,其中绝大多数皆属于统计公报所没有反映的负担积累,即隐性积累。对于年终统计百分之十几的增长率,人们往往不解地问:“没有那么多的投入率,何以有这么高的增长率?”这中间不排除增长率有统计上的水分,另外,在投入率上人们看不到隐性积累投入这一块。从国家公布的数字,我国积累比率并不高,但是,若把公开的、隐性的积累加在一起,则积累的比例就大多了,农业和企业利润相对就少多了,消费的资金相对也就少多了。积累挤压了消费。
原因之二:分配不公
当前分配不公最突出的问题是两方面:一是一些部门、行业利用对资源、资金管理的职权,搞部门、行业非法占有;利用占有的资源、资金,进行经营活动,搞体内循环;少数人从中谋取私利,侵吞国民财富;私设小金库,滥发奖金实物,等等。部门、行业上的这种垄断性行为,在国民财富再分配中,既严重侵占了国家利益,又严重地侵占了广大生产经营者、广大居民利益,形成部门、行业之间分配的明显反差。据国家统计局对52个行业的工资统计,1990年行业之间平均工资最高最低之比为2.7∶1,1995年这一差距扩大到3.9∶1。如果考虑到统计外的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福利收入,行业差距就更为显著。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估算,工资外收入相当于工资收入的比重,1978年为8%,1990 年为35%,1994年为50%,部分单位达到1倍以上。 高收入行业主要集中在金融、保险、房地产、电力、煤气供应业、交通运输和邮电等垄断性行业,以及一些具有一定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二是在市场条件下,少数人利用手中权力,与金钱结构,通过各种关系,大量侵吞国民财富,如贪污受贿、偷税漏税、走私套汇、非法从事股票和期货交易、内外勾结非法转移国有资产,等等,少数人从而暴富。
以上两方面表明,在国民财富再分配中,财富向少数人手里转移集中,而国家利益和广大生产经营者、广大居民的利益被侵占、剥夺,形成贫富巨大差别。
分配和消费对经济运行全局的严重制约
在市场条件下,消费的持续增长是生产发展的原动力。“八五”以来,我国消费需求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有3年超过60%,两年超过50 %。1993年,由于投资的超常增长,消费需求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降低到50%以下。1997年,消费需求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陡跌为34.4%,是“八五”以来最低。消费对经济增长拉动力的不足和弱化,警示我们要对分配和消费环节给予更多的关注。这要求我们要认真研究国民财富再分配中的问题,加大政府调控力度,从改进分配入手,调整积累和消费关系,遏制分配不公,较大幅度地增加广大生产经营者和广大居民收入,以改善消费结构和提高消费水平。要看到,这是当前事关整个经济运行全局的突出问题。
一、只有较快地较大幅度地增加广大生产经营者、广大居民收入,提高消费水平,改善消费结构,才能真正使国内市场得到开拓。
现在,人们都懂得市场的重要性,只有拥有市场,产品才有销路,但是,就在大家都在强调开拓市场的时候,为何国内市场的开拓状况并不理想,甚至原有的市场出现萧条、萎缩?这中间既有流通体制、流通渠道上的问题,更重要的,还是广大消费者手头钱少,购买力不足。有专家统计,1984年到1993年期间,我国积累率每提高1%, 农民消费额占总消费额的比重就要下降1个百分点,这10年积累率提高了10%, 农民消费额也降低了10%。事实上,提高10%积累率数字,尚未包括隐性积累这一块。现在,人们又认识到要扩大内需,但扩大内需并不是句空话,如果手头上钱少或钱无,即使有再好的需求愿望,也不会变为需求的现实。内需如何扩大呢?一是从国家方面来讲,就是加大投入。尤其在基础产业、基础设施和普通住宅上,新增加一些项目投资,以带动相关产业和就业,带动消费;二是从广大消费者方面来讲,就是要全面增加广大生产经营者、广大居民收入,普遍提高消费水平。对扩大内需的两种做法,前种做法是必要的、有效的,但后种做法则是更带全局性和根本性的。
我国居民消费结构、消费水平的二元化,表现为消费是多层次、多元化、排浪式推进的特点。在城市中满足程度已经很高的商品,农村的满足程度还相当低;在沿海地区满足程度已很高的商品,中西部地区的满足程度还很低。改善社会分配,增加居民收入,扩大有效需求,推动城乡之间、地区之间消费热点的交错出现,对消化积压商品,扭转企业大面积亏损局面,繁荣国内市场,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二、只有较快地、较大幅度地增加广大生产经营者、广大居民收入,提高消费水平,改善消费结构,才能促进经济结构顺利调整,促进经济发展。
事实表明,前一时期经济结构调整卓有成效。通过技术上的创新和开发,通过大量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设备,对传统产业进行了改造,同时,发展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大量引进外资企业,这些都使我国经济结构得到较大调整。但现实问题是,经济结构调整已先行一步,而国内消费结构,消费水平并未相应赶上,滞后的消费结构、消费水平已拖了结构调整的后腿,制约了结构继续调整。这就要求我们切实增加广大生产经营者、广大居民收入,以改善消费结构,提高消费水平。否则,经济结构调整将难以顺利推进。事实表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个消费热点的出现,往往可以带动一个较长的产业链条,一个更高层次的消费热点的出现,又可以带动一个方面的产业升级。早在90年代初,消费无热点问题就已引起了国家及有关部门的重视。有关部门先后多次提出发展汽车、住宅等支柱产业,并试图把汽车和住宅消费培养成为居民消费的新热点。近十年来,由于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城市居民用于居住、交通通讯、服务等支出虽有所增加,但总体支出能力还比较弱,住宅消费和汽车消费并没有形成规模和热点。总之,近十年我国城乡没有形成明显带动产业产品升级的大的消费热潮。因此,当前调整和改善消费结构,提高消费水平、消费层次和消费质量,就直接关系到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关系到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
当前分配和消费环节要解决的问题
一、严格控制隐性的高积累。
首先,在思想上应当承认,我国近些年来超常规的高速度发展,导致积累过大,特别是隐性积累过大,甚至竭泽而渔。在积累与消费比例上,是积累多了,拿走的多了,留下的相对少了。在少数地方拿的不足,但在大多地方(主要中西部)是拿过了头;对少数经营者、投机者拿的不够,对大多企业、大多农民、大多生产经营者拿的过多过滥。其次,在工作上,要把重点放在严格控制隐性的高积累上,切实减轻广大企业不合理负担,切实减轻广大农民不合理负担。要严格执行“统计法”,据实统计上报经营报表,依法打击瞒报、虚报浮夸,据实征收各种税费。要看到,这不仅是直接维护广大生产经营者利益,保护广大生产经营者积极性,也是维护经济正常运行的全局。
二、解决分配不公的突出问题
为切实解决分配不公和贫富差别过大的问题,一是要进一步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真正按市场机制配置资源,进一步解决存在的部门、行业垄断、市场准入壁垒和权力寻租等问题。同时,要通过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加强舆论监督,解决为政不廉的问题。二是要严厉打击走私、偷漏骗税等各种违法经济活动,依法治税。三是加大国民财富再分配调节力度。在越来越大的收入差距面前,目前我国国民收入分配中再分配(转移支付)的调节力度不到2%(发达国家的再分配力度一般在20—30 %之间),如此之弱的收入调控在消费领域则导致消费“断层”。当前要着重建立和完善对高收入者在收入、消费、财产诸环节进行全面有效的税收调节机制,强化税收征管,堵住个人所得税漏洞,适时开征遗产税和赠与税,遏制财富向少数人手里不合理转移,要重视低收入和困难职工的救助和社会保障,合理、公平、公正地分配国民财富。这样做,既维护国家和广大生产经营者、广大居民的利益,又有利于国民经济运行全局。
三、直接增加消费资金的投入。
现实影响经济运行全局的重要因素,是广大生产经营者、广大居民消费能力的不足。因此,要在加大建设资金投入的同时,还要直接增加居民消费资金的投入。这里有两个途径:一个是加大对社会保障资金的支持。这本身就是直接促进消费,同时,通过不断完善的社会保障体制,解除居民瞻前顾后的消费疑虑,把潜在的消费能力变为消费现实。另一个就是金融机构由单一支持生产转向生产、消费并重,为广大居民直接提供消费资金。比如,为城乡居民建购住房、购置家用电器、子女上学等适时提供消费贷款;为农民购买化肥、大型农机具等生产资料适时提供小额贷款。通过增加消费资金投入,以弥补广大居民现实消费资金不足。这样做,既直接形成了消费需求,又促进了生产需求。在这个问题上,我们要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和做法。为扩大消费需求,促进生产,金融机构直接为广大居民提供消费贷款,适当提前消费,提高现实消费能力,保持消费拉动生产的一定力度,特别是在经济处于萧条、市场需求不足的情况下,尤其要这样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