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着近期中国电力工程的不断发展和进步,目前我国电力工程建设的规模在不断地扩大,在建设方面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加。很多项目的质量监理管理和控制等方面,就必须依靠相关的监督单位。而对于电力工程的监理管理力度,则是直接关系到了相关工程运行的稳定性和安全性。所以,相关部门为了更好地保证电力工程质量,使电力工程顺利建设,有必要加强电力工程建设过程中电力工程各方面的监督管理。本文分析了电力工程监理管理质量控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加强电力工程监理管理的对策。
关键词:电力工程;监理管理;创新;监督
一、电力工程监理管理中所出现的问题
1、相关工作人员的意识不到位
一个完整的电力项目应该要求所有部门共同承担施工任务,并且要求对多单位的工程进行认真的监督和管理工作。但是,由于电力工程监理单位对招聘管理人员的要求较低,加上后期培训不到位,就会导致电力工程监理管理的工作人员人员工作意识低下。监督管理人员的意识是不够的。
尤其是在当管理人员建设各个环节的时候,发现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质量问题时,不能使用正确的科学化管理方法。这可能会引起工人基层的不满现象。不仅如此,负面的影响不仅会带来不可避免的经济损失,还容易发生因监管工作失败而引发的建筑事故,或是意外事故。所以,监督管理人员意识的缺失也体现在利益最大化的模糊问题上,有时候他们不能合理地与相关部门的技术人员及时的进行有效沟通,仅仅是通过合同管理加强对电力建筑材料价格的控制,努力实现低成本,高效率的电力工程项目。这样的电力工程监理管理者的责任心不强,这是导致他们缺乏质量的主要原因。
2、管理人员的管理力度不够
随着电力建设行业标准化程度的提高和资质等级的要求,大多数电力建设公司正在实施标准化制度化。基本上所有公司都有大量监管员工和工作的监管文件,但实际上中国电力建设企业的系统实施严重不足,许多规则和法规只是一纸空文,它们已成为处理更高级别检查的工具,在在实践中没有发挥实际作用,这就大大的削弱了监管人员的执行力和管理力度。
不仅如此,在电力建设过程中部分工程存在监管工作不到位,而且监管力度不够的现象,进而不同程度的影响了工程施工阶段的质量和进程。其中一些施工单位对监理工作缺乏足够的了解,甚至影响了监理工作的正常进度,导致监督单位职责失效,这就是没有真正发挥质量监理管理的作用。此外,由于一些监管人员的专业性和职业道德有限,在与建设单位的长期接触中难以保持本职工作的原则和应有的立场。所以,在施工监理过程中监督质量控制力度不足,从而有质量控制的隐患存在。
3、监理管理体制的不完善
电力项目的建设需要技术部门,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和供电公司的相互协助。因此,完善规范的电力工程管理体系是建设其他工程的大前提。但就目前而言的相关管理体制还有待加强。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电力工程的监理管理是由第三方机构的建设方承包,大多数的管理部门可能会由于自身的违规行为,往往不按规定的标准工作。第二点是负责合同管理的第三方组织无法明确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在工作中会产生一些不必要的疏忽或者是遗漏现象,这就会导致监督单位的实施不到位。
二、相关创新和改正的措施
1、完善监理管理相关人员的整体体制
在电子工程中,对于监管者他们应认真学习和了解电气安全建设和电力建设技能的相关知识。对于动力装置应该对主管进行绩效评估,一定程度的约束条件能够使员工认真履行其本项目中的职责,并且能够最大程度地调动员工积极性,及时发现电力工程中出现的问题,采取相应合理的措施去解决问题或是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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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对于电力工程和施工方的业主,为了能够协调电力工程各方的工程进度和保障双方的利益,应当给予双方相关的专业知识指导,双反都应该应该相互理解和支持。
2、监理管理单位与其他部门的关系调整
监理管理单位应正确处理与施工单位好额其他相关部门的关系,明确各的立场和责任,保证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灵活处理三方之间的关系,营造和谐高效的工作环境。在电力工程施工监理过程中,施工单位委托监理单位进行项目管理,努力避免施工单位的管理越位和监督单位的管理不善。不仅如此,还要明确高质量的管理责任主体是建设的单位,监督企业是监督的主体,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完善的施工质量体系。
3、转变传统的监理管理理念
管理人员应该不断创新管理理念,因为电力工程建设在不断地发展,这要求员工拥有的管理理念也需要跟随者不断地创新。他们必须了解电力工程管理工作的现状,并提高对电力工程管理的重视程度。积极的运用各种技术手段,促进电力工程的建设和发展。
三、明确各部门的监管权利和义务
对于大多数建设单位来说,在电力工程建设的整个过程中,它没有赋予相应的权限,也没有明确界定权限范围。他们将选择将管理权留给自己,并为管理人员分配工程和财务方面的问题,并为电力工程相关监督人员安排责任问题。因此,在电力工程的实际建设中,一旦出现一定的问题,大多数业主都会向项目中的主管询问,并将失败的责任归咎于主管。
除此之外,虽然监管单位具有一定的投资权,但在具体的电力工程中,这些权利大部分都无法实施,只有权利上的口号。所以一定要避免以上问题,真正做到有关部门的责任落实,以及监管力度到位,权利和义务一定要分得清清楚楚。
四、提高监理管理的准确性
监理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监督计划和实施细则进行质量控制工作,对项目质量进行有效的过程控制。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的,工程材料,建筑构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中使用或者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
若是当监管主管在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工程质量标准或合同要求时,应当及时主动地向相关施工单位,报告并要求设计单位予以纠正。若是监督单位未按照合同履行监理业务,并未按规定检查或者未按规定检查的项目造成损失的,建设单位应当责令建设单位承担其所有的责任。根据合同违约,证人的抽样检查应严格执行相关的施工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检验报告必须加盖证人抽样专题章,以防止出现监管不当的行为。
五、总结
基于以上所述,我们可以知道电力工程的监督管理,将会直接影响整个电力工程的质量和进程。所以在电力工程中,为了更好地实现电力工程全过程的监督和动态管理,有必要对电力工程建设前的各个环节进行综合分析。在完成电力工程建设后,电力工程应按有关标准进行检查和验收。对于检测到的问题,有必要采取合理措施及时纠正,以进一步确保整个电力项目的质量。此外,为了更好地开展电力工程的监督工作,还需要与设计人员和施工人员进行沟通和沟通,以便在国家法律中更多地了解他们的电力工程设计思想和业主的相关需求。在标准要求允许的前提下,应在具体施工过程中适当调整设计方案,以保证电力工程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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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作者:罗国华
论文发表刊物:《电力设备》2019年第8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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