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论古希腊的美育思想及其当代意义,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古希腊论文,美育论文,当代论文,意义论文,思想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G40-014 文献标示码:A 文章编号:1001-9839(2003)01-0043-05
古希腊的美育思想和实践2000多年来一直闪耀着夺目的光辉,成为后人美育实践可资参照的典范。文克尔曼、席勒、马克思等人不断深化对它的研究。二十世纪的哲学、美学和美育思想界仍在洄流溯源,探索古希腊美育思想的巨大价值。与古希腊对话,理解时代要求,筹划古今中西美育思想的视野融合,是我们时代的重大课题。
一、“希腊人”
古希腊美育思想的形态是由古希腊人独特的种族特性、时代特征及教育制度等决定的。“希腊人”作为一个概念,标举出以整体的和谐为本质特征的原初民粗犷而亮丽的人性规定。“希腊人”作为一种结果,乃是受古希腊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生活等方面因素的综合影响生成的,但美育是重要因素;同时又作为一种基质,是希腊美育思想的源泉和实践的保证。
作为一种观念的考察,“希腊人”有如下三个本质规定:
首先是和谐。全面、和谐发展的人是希腊人一切社会实践活动追求的最高目的。希腊地区气候温和,土地贫瘠,人们对自然索取很少,生活俭朴,乐观向上,既崇尚艺术之美,又擅长哲学之思。这种生活的简单、纯朴与其社会构造相一致。公民活动的中心是广场,这里既是中央政府,又是菜市,还是体育场和人们的休闲娱乐之地。希腊人没有看出这些活动有什么不同,他们只是依据常识和感觉,来决定国家大事,探讨哲学问题,从事商业活动,把它们放在一个层次上,用同一种思考方式思考这些问题。他既可能是某一时期的政府首脑,也是一个祭司,一个演员,一个法官,一个哲人,一个军人,总之,是一个“公民”。“——古代生活的这些特点都出于同一个原因,就是没有前例而简单的文明:都归结到同一个后果,就是非常平静而简单的心灵,没有一组才能与倾向是损害了另一些才能与倾向而发展的,心灵没有居于主导地位,不曾因为发挥了任何特殊作用而变质。”(注:参见丹纳:《艺术哲学》,人民文学出版社,1963年版,第281~282页。)为了保持这种本性,保持这种全面的、和谐的人性,人们必须有意识地强化社会活动的主体的功能,因而需要教育——在学校中的专门教育与在社会生活中的综合的实践教育,其目的在于培养全面的、和谐的人。
其次是自由。自由和战争是古希腊人生活中的一个主题,把自由置于人的生活最基本的地位,战争是为保卫自由而战。人们自由地存在并为自由而存在。这种自由也决不是后来愈来愈抽象的自由概念,它具体到日常生活之中。“法官与祭司是他挑选的;他本人也可能被选去担任宗教的与公共的职务。不论皮革匠、铁匠,都能在法庭上判决最重大的政治案件,在公民大会中决定国家大事。总之,公共事务与战争便是公民的职责。他必须懂政治,会打仗;其余的事在他眼里都无足重轻;他认为一个自由人应当把全部心思放在那两件大事上。”(注:参见丹纳:《艺术哲学》,人民文学出版社,1963年版,第281~282页。)这既是一种职责,又是一种权利,还是维护这种权利的保障。为此,他们发明一种特殊的教育——体育。目的是要练成一个结实、轻灵、健美的身体。然而,战争只是手段,不是目的,体育只是社会生活之一种,执行公共职能中的保卫职能。全部社会生活的目的乃在于“人”这一最崇高的目的。简单说来,就是人如何才能活得既有理性,又有自由,在与自然、社会的关系中舒畅自如。学校教育(柏拉图分为启蒙教育、情感教育、体育、哲学教育等几个阶段)、广场公众生活(既是日常生活,又是政治教育和政治实习)等都在为这一目的服务。
第三,游戏之思。希腊人的“游戏之思”为后代人所景仰。希腊人是个聪慧而早熟的民族,他们有对纯粹科学与抽象证据的爱好,有科学方面的发明,有哲学上包罗万象的观点,有辩证法与诡辩术,有独特的艺术趣味。希腊的地区之狭窄,生活之单纯,城邦之微小,使人们易于对自然、社会有比较明确、分明的认识,无所不在的神的观念很淡薄,深奥复杂的哲理也被单一但深刻的原理取代。“希腊人思想太明确,建立在太小的尺度之上。”(注:参见丹纳:《艺术哲学》,人民文学出版社,1963年版,第281~282页。)这就是他们的思维特征,因而“他们认为宇宙是一种秩序,一种和谐,是万物美妙而有规则的安排,而万物又是变化无穷,生生不灭的东西。……能设想这样一个世界的心灵当然健全、平衡,不会感到宗教的迷惘。”(注:参见丹纳:《艺术哲学》,人民文学出版社,1963年版,第281~282页。)宗教在现世生活之中,人与神如此相近,荷马这位神学家式的诗人在他的天国中漫游,自由和平静的心境活像游戏时的儿童。希腊人心情愉快,以人生为节日,最严肃的思想与制度,在希腊人手中也变成愉快的东西。“希腊人心目中的天国,便是阳光普照之下的永远不散的筵席;最美的生活就是和神的生活最接近的生活。”(注:参见丹纳:《艺术哲学》,人民文学出版社,1963年版,第281~282页。)甚至哲学也是一种清谈。“他们以人生为游戏,以人生一切严肃的事为游戏,以宗教与神明为游戏,以政治与国家为游戏,以哲学与真理为游戏。”(注:参见丹纳:《艺术哲学》,人民文学出版社,1963年版,第281~282页。)这是一个会思考的民族,一个会游戏的民族,他们既在哲学上取得了巨大成就,又能为满足人生目的设计一种有效的政治、社会形态,建造最适于人生活的城邦,在其中人象阳光下的花儿一样舒展地开放。
所谓和谐的人、自由的人、至善的人、幸福的人等等,能且只能在希腊这片土地、这个种族、这种制度下实现。希腊人利用一切可利用的力量和形式,求得自身和谐与全面的发展。游戏通向美,思通向善,而美和善是不可分割的,游戏和思也不可分割,因而“美善”是希腊人、希腊文化的宙斯。美善的表现形式就是和谐。
二、和谐是美育的尺度和目的
从哲学层面上看,古希腊没有主、客二分的观念,这种观念在近代才得以完全确立。古希腊是反对主客二分的,它们原本就是一个整体,近代以来哲学的发展框架是以主体、客体和主观、客观的对立支撑起来的。古希腊不存在这种现象,自然和人、物质和精神、主体和客体无需调和,它们原本就是整体地、秩序地和和谐地存在着,美、善、理性和自由既是主体的德性,也是客体的质的规定。
毕达哥拉斯派门徒波里克特勒在《论法规》中说:“毕达哥拉斯学派说,音乐是对立因素的和谐统一,把杂多导致统一,把不协调导致协调。”“杂多因素的统一与协调”是独立元素间的并列对视与对话状态。首先,它承认“杂多因素”中各种因素的自在性;其次,它强调各因素间基于“对照”而被发现的对立或并举状态。这种特征是古希腊人和谐观的本质特征。和谐有以下几个层面的意义。
一、物理的杂多的和谐。这就是毕达哥拉斯学派的观点。他们主要从数学和声学的角度研究和谐,发现声音的质的判别决定于发音体数量的判别,如琴弦长短比例为1∶2时,发出的音为八度音,2∶3是五度音,1∶2/3∶1/2时为C-G-C的和弦。建筑、宇宙的构成亦是,比如宇宙的和谐源于各星体在各自轨道上的运动。这样,不相干的因素,由于和谐美的要求,它们各就其位,各司其职,各得其所,从而有助于整体目的的实现,这一目的就是美善。美善是由和谐来保证的。这种由杂多因素间关系的协调呈现出来的和谐状态也就是美的状态,这是美是和谐在古代意义上的本质所在。和谐的这种本质特征也体现于以下各个意义项中。
二、伦理的善的和谐。善的和谐是一种体系的和谐,它主要立论于伦理学和道德论,实现于人的活动或城邦政治,为哲学、生物学等学科所阐释。它的实质是正义。正义就是有理性,有美德,各因素各就其位,各司其责。柏拉图哲学体系上的理念、现实和艺术(技艺)三层次的划分,人格中理智、意志和情欲的划分,美德中理性、勇敢和节制的划分,理想国中哲人、军人和农工商人的划分,这种由高到低的排列由第一元素来统率,第二、三元素各司其责,是为善,善的综合是为至善。善和至善达成的原则就是和谐。任一元素如果不司其责,如果破规愈矩,体系必然陷入混乱,导致不和谐,也就不“善”。艺术家的作品就是因为它们诉诸人的情欲,导致情欲膨胀,影响了理性的发挥,因而艺术家必然是不被欢迎的。
三、观念的整体的和谐。如果说柏拉图将宇宙、人和国家描绘成一首结构完整、内在和谐的诗,亚里斯多德则将之理解为一篇精致的散文;如果说柏拉图强调金字塔式的专制式的和谐的善,亚里斯多德则阐述了平面的、民主式的和谐的善。这是整体性的两种形态。亚里斯多德描述了逻辑学中的思维和存在的统一,形而上学中形式和物质的统一,可能性与现实性的统一,伦理学中第一推动力与终极目的的统一,理性与非理性的统一,生物学中灵魂和肉体的统一,心理学中创造性理性和被动性理性的统一,这一切统一的点即是“中庸”:两端之中项。中项指明了对立的两端,阐释了两端相互对照而显出的统一或和谐,它驻足于中庸之道上。关于美,他认为美是美和善的统一乃至同一。艺术论上,他也认为艺术作品是生动的完整的有机整体。(注:整体性观念贯穿《诗学》始终,尤见于第6、7、8、9章关于悲剧、情节、诗和历史的关系的论述。)整体是部分按照一定的内在逻辑的组合,这个内在逻辑就是遵循和谐的原则为了美善这一目的。亚里斯多德以外,贺拉斯《论诗艺》说,一部作品不能“把不相协调的形象胡乱拼凑在一起。”“不管你写什么,总要使他单纯,始终一致。”朗吉努斯也强调整体性,“整体中任何一部分如果割裂开来孤立地看,是没有什么引人注意的,但是把所有各部分综合在一起,就形成一个完美的整体。”柏洛丁也提到了整一性。整一性意味着:(一)、它的任一元素的不可缺席;(二)、诸元素的和谐共存;(三)、构成整体的纯粹性,不可能有任何如丑的等不谐和因素的闯入。这样的整体是和谐的。
四、适宜的和谐。适宜有以下两种内涵。(一)构成的适宜;(二)道德的适宜。前者又可分为恰当和均衡。恰当是部分和部分的关系的恰当。均衡是部分和整体的均衡。比例、尺度、大小和数的关系是恰当和均衡的。苏格拉底说过比例是恰当的,而良好的比例是以尺度和节奏为标志的。柏拉图说“尺度与比例便是美与善。”“缺乏尺度者便是丑。”正方形、直角三角形、正三角形便是美的典范。亚里斯多德说美在于秩序和大小,又说美寓于整体的整一性中。维特鲁威认为,“均衡是由建筑细部本身产生的合适的谐调,是由每一部分产生而直到整个外貌的一定部分的互相配称。”均衡是完善、美和衡量真正艺术的标准。以上关于构成的适宜投射到人和行为领域,便构成了进一步的道德的适宜,即秩序地、合目的性的功能的恰当与均衡。智者首倡适宜说。一种东西如果符合它的功用、性质、时间及种种条件,它就是适宜的、美的。苏格拉底认为美在于合目的性,每件东西只有适用时才是美的。“各种东西的美与善都是与它们的效用联系着的。”柏拉图指出,卑贱的艺术如果不能有益于美德的培养,如果与理想国的运作不相适应,它就没有存在的价值。
总之,在任何一种结构性构成(物理的、观念的、伦理的、艺术的、人性的等等构成)中,一个元素必须与结构中的其它元素按尺度、比例、大小等关系形成秩序的和谐状态,它且必须在这个整体中符合它自身的目的性,前者即各就其位,后者即各司其职,如是,则理性统率的善和美德才能形成,具体到人,有德性的人的本质功能才能得以实现。古希腊人的一项基本原则,就是基于一和多的关系、一和多的综合,构成一个各部分和谐共存的整体,无论是在形而上学领域,还是在实践的领域,是在伦理的领域,还是逻辑的领域,和谐统一的原则都在发挥着具体的作用。
因之,和谐始终也是美育的准绳,是美育的行为过程和结果的衡量标准,是美育的最高原则。
三、审美教育的实施
美育可以提高人的审美能力,从而为人的全面、整体、和谐的发展提供切实可行的教育方式。美育的手段是艺术。希腊人的泛艺术观念把今天意义上的艺术和凡是可视为专门知识能学会的技艺都叫做“艺术”,音乐、雕刻、绘画、诗歌是艺术,手工业、农业、医药、骑射、体育、烹调之类也是艺术,乃至城邦的组织和政治的参与、战争也是艺术。艺术包括美的艺术,更多的则指技艺。这个事实一方面体现出希腊艺术观念的浑融一体性,见出他们对整一性的专注,另一方面,正是这种广泛意义上的艺术,才真正构成了美育的质料因。在这个意义上,美育就是艺术教育。
为什么艺术可以担当起如此重大的责任?这要追溯希腊人关于美与艺术的观念。艺术就是模仿。模仿概念极其复杂。可以从审美的和道德的两个层面上分析模仿是什么。艺术既能给人带来美感的享受,诸如视觉和听觉的快感,又能因其“适宜”性而达成艺术的效用或目的。首先,模仿与形式美。形式的美是比例、尺度、关系、均衡等,艺术只有模仿了现实的美的形式才真正能引起人的美感。这种模仿显然是再现。其次,模仿与道德美。美也可以是善的即道德的美,比如有用、适宜、合目的性等,这些因素是艺术即技艺产品所独有的,产生于制作过程当中,而自然却不具备这一功能,这里体现出艺术和自然的差异性、艺术的表现性。但,在希腊人那里,艺术和自然都有自己单独的目的,有自己单独的各种美德。与自然相比,艺术并不具备特别超出自然的优越性,艺术和自然一样普普通通,司空见惯,“由于丝毫没有不可见的另一实在的神秘感觉,人们普遍的印象倒觉得这个美的世界是模仿性的再现,而不是解释性的独创。”(注:引语出于鲍桑葵:《美学史》,商务印书馆85年版,第107-108页。)希腊人善于在看似互无关联的事物中发现某种相通性。既然自然的存在是天经地义,而艺术不过是人的某种技艺,是人工产品,两者间却有这种共同性,那么艺术如果不是对自然的模仿,就不会得到合理的解释。万物同质的观念强化了这种印象,这是源于合理的观察和思辨的结论。艺术表达(模仿或再现)了Aretê(美德),因而艺术符合美育的目的,能为美育实施之工具。
艺术在审美的层面和善的(道德的、功利的)层面都被视为是对美善的模仿,因而艺术的功用也就体现为美感和效用两种。柏拉图基本上是个艺术功利主义者,他坚决排斥审美。柏拉图设定的“理式——现实——艺术”的世界构成模式认为,只有理式世界是自在自为的独立世界,现实和艺术是理式的模仿和模仿的模仿。但美善教育却遵循相反的过程,“第一步应从只爱某一个美形式开始”,“第二步他就应学会了解此一形式或彼一形式的美与其他一切形式的美是贯通的,这就是要在许多个别美形体中见出形式美的形式。”“再一步他就要学会把心灵的美看得比形体的美更可珍贵。”如此逐步前进,由“行为和制度的美”进到“各种学问知识的美”,最终达到理式世界的最高的美。但能达到这种最高境界的也只有“爱智慧者,爱美者,诗神和爱神的顶礼者”。由于艺术教育是美善教育的奠基阶段,他也就分外重视艺术教育,尤其是音乐教育。“我们必须寻找一些艺人巨匠,用其人才美德,开辟一条道路,使我们的年青人由此而进,如入健康之乡;眼睛所看到的、耳朵所听到的艺术作品,随处都是,使他们如坐春风如沾化雨,潜移默化,不知不觉之间受到熏陶,从童年时,就和优美、理智融合为一。”“也就是因为这个缘故,所以儿童阶段文艺教育最关重要。一个儿童从小受了好的教育,节奏与和谐深入了他的心灵深处,在那里牢牢生了根,他就会变得温文有礼;如果受了坏的教育,结果就会相反。再者,一个受过适当教育的儿童,对于人工作品或自然物的缺点也最敏感,因而对丑恶的东西会非常反感,对优美的东西会非常赞赏,感受其鼓舞,并从中吸取营养,使自己的心灵成长得既美且善。”因而艺术教育是实施美善教育的必要手段。
艺术教育如此重要,就有必要对艺术进行审查,如音乐。他反对音调哀婉的吕底亚式和音调柔弱的伊奥尼亚式,只保留简单严肃的多里斯式和激昂的佛律癸亚式。又如史诗。既然教育的目标在于培养既美且善的,有正义感的,由理智来统率的人,那么荷马史诗——它描写的英雄充满瑕疵,他的世界也缺乏秩序,没有正义,情欲或意志超出理性,因而不能使青年人学会真诚、勇敢、镇静、有节制——就不是合宜的。再如戏剧,悲剧使人感伤和哀怜,喜剧使人粗鄙和丑陋,影响都坏,使人失去了理智的控制,让情欲那些低劣部分得到张扬,从而破坏了正义。艺术家应该被逐出理想国,但音乐中简朴、严肃、激昂、强力的音乐、抒情诗中赞美神和英雄的颂诗应该保留且是美善教育的重要质料。
亚里斯多德也是个艺术功能论者,但他论述艺术功用的概念——净化——既有审美性,又有价值判断,认为艺术能诉诸于美感而潜移默化达成美育的目的。“音乐应该学习,并不只是为着某一个目的,而且同时为着几个目的,那就是:(1)教育,(2)净化,(3)精神享受,也就是紧张劳动后的安静和休息。”(注:采用朱光潜译文,见《西文美学史》上卷第88页。人民文学出版社,1997年版。)这三个目的是据重要程度依次从前向后排列的,也就是音乐通过给人以精神享受达到净化的目的——教育。教育为了德行,而德行就是功能的实现,眼睛善观,耳朵善听便是德,而只有当人的全部活动服从于理智,而理智又以中道为目标——既不过多,也不过少的时候,德性才能实现。人的最高阶段的东西是理性。人生的目的是幸福,美善教育的最高目的,就在于实现、发展人的德性,把德、智、体、美和谐地统一起来。它们与艺术教育相辅相成,共同和谐地为人的全面发展努力。关于艺术教育,首先,他肯定艺术的真实性,而且认为诗比历史更真实,因为诗模仿的是现实世界的必然性和规律,在艺术创作论(三种模仿),构成论(悲剧是一个有头有尾有中部的整体)中贯穿了这种认识,即艺术作为一个整体,是对规律和本质的模仿。其次,他认识到音乐教育的目的在于净化和精神教育,“各种和谐的乐调虽然各有用处,但是特殊的目的,宜用特殊的乐调。要达到教育的目的,就应选用伦理的乐调;但是在集会中,听旁人演奏时,我们就宜听感动的和激昂的乐调。”音乐功用的普遍性要与不同音调的特殊性辩证地协调统一。既然理想的人格是全面和谐发展的人格,美善教育的目的就在于把握真,培养善,熏陶美。本能、情感、欲望也应当给以满足,对人格发生健康影响,因而艺术对人的发展和对社会都是有益的。艺术发生作用的机理在于净化,它是经由美感的激发而达成的对真和善的认识过程。《诗学》中说,悲剧能“激起哀怜和恐惧,从而导致这些情绪的净化”。悲剧的净化作用对观众发生心理健康的影响。诗对情绪起净化作用,有益于受众的心理健康,有益于社会,净化所产生的快感是无害的。根据他的心理学,本能、情感、欲望之类生理功能是人性中所固有的,就有被要求的权利,给他们以适当的满足,对性格会发生健康的影响。理想的人格是全面和谐发展的人格,艺术在其形成过程中必然要发挥作用。
总之,艺术的本质在于对美达成本质的模仿,艺术的功能在于给人提供美的享受并教育人,艺术不仅在人的主观情感,而且在综合能力的培养上都坚实有力、卓有成效、不可或缺,因而艺术是美育的基本质料。既然艺术是模仿,通过艺术的训练必能还原并强化人的情感、思考和实践能力。
综上所述,古希腊人善于透过物质外观发现人及其精神、自然、社会的同一性规律和本质的整一性存在,认识到美育的最终目的——有美德的人同样是各种各样的美德和谐统一在一起形成的,人的美德就是人的本质功能的发挥。这是形式的、理念的因素。其次,希腊人的泛艺术观使艺术成为希腊人美育教育的手段。因为无论从审美功能还是从效用功能上看,艺术恰好对应了美善观念的两个意义函项,并且只有艺术可以通过作用于人的美感而实现其功利目的。再次,城邦的产生乃基于希腊人对美善的人的追求,而美善的、具有各种美德的人的实现则依赖于城邦的民主和平等、公正和节制给人带来的机会平等或秩序和谐。人的实现和城邦的保卫也需要教育——美育为她提供美善的人。这样,美育的目的才能最后达成。这就是创造的和目的的因素。古希腊的美育是本着美善这一目的,在自由的和以法律为保障的城邦中调动一切艺术手段实施的和谐教育。它显示了对整一性规律的思考,体现了和谐的方法论,总括了历史的真实。
四、古希腊美育思想的当代意义
和谐、全面发展的人是社会进步的主体,也是社会进步的目的。这是当今人类发展的主题。独特的国情呼唤美育。当前,经济建设仍是我国社会生活的核心,与此相适应,作为精神动力的道德建设成为时代课题。党中央印发了《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提出20字的道德规范,以克服“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和消极腐败现象。”一些人文社科专家也深入探讨了道德下滑、人际关系扭曲、人的价值观念趋于庸俗、实用、狭隘的问题,倡导建设新理性,建设新的道德规范,以保证我国社会的健康发展。教育实践证明,德育本身作为对规范的自外而内的灌输,是冷冰冰的,形式呆板,易于受到接受者在情绪上的抵制,效果大打折扣。应该探讨更切实可行的方法。学习古希腊的教育经验,借助美育的“形象的”、诉诸情感的力量来促进德育。古希腊的美育思想以艺术为手段对人进行的全面教育,旨在调动一切可以利用的力量,锻造公民完美的人格,促进人和谐和全面的发展,对我们当前精神文化建设具有巨大的借鉴价值。
现代人的生存状况需要美育。教育的最终目的在于人的自由本质的实现,而只有通过美育,从人的本质内部寻求为人的存在建造自由自在的家园的内在根据,才能在实践中真正消除现代科技和物质文明发展给人带来的异化现象,消除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发展的不平衡。
马克思主义美育思想与古希腊美育思想可以契合。马克思主义认为,共产主义是人类最崇高的理想,共产主义的人受的教育是一种包括德、智、体、劳动技术及美感和艺术教育的全面教育。完善的人的教育有赖种种教育方式的密切合作,但艺术教育甚为重要。作为四种认识世界的方式之一,“艺术的”方式以形象的想像来活动,艺术的美是在美的认识基础上的创造,是现实美的真实的反映,但它又高于普通的生活真实,是形象化的、典型性的更完善的真实。它是由自己独特的掌握世界的方式,经过综合、概括、升华而形成完整的、特定的、艺术的社会意识形态的。可见,马克思主义的美育思想以全面发展的人为目的,以包括艺术教育在内的各种教育的综合作用为手段,以社会革命为美育的先决力量。古希腊美善教育思想在新的社会历史时期条件下,在更深刻的哲学思辨框架中,以强烈的实践的革命色彩,在一定程度上获得了新生。只有充分领会古希腊美育思想的精神实质,认识到美育在公民教育中不可替代的作用,并在精神文化建设实践中具体应用,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理想才不会变成空想。因此,古希腊美育思想研究应该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
收稿日期:2002-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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