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把握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内涵_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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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D6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257-2826(2010)07-0080-06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第一次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要求,成为党执政兴国理论的新概括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模式的新突破。学界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研究倾注了高度热情,从广阔的视野进行了多角度的理论探讨。但是,五年来关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论研究中,对和谐社会的“社会主义本质”讨论尚显不足,似乎把“社会主义”当做了和谐社会无需论说的前提。由于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讨论忽视了这个最重要的内涵,忽视了社会主义本质与和谐社会目标具有的统一性,使我们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解有失精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集合概念,其内涵的质的规定性应该由“社会主义”与“和谐社会”不可分割的两部分组成。和谐社会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社会主义的发展目标和最终结果。重温邓小平对社会主义本质的论述,使我们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涵有了一些新的理解。准确把握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涵,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也是教学中首先需要弄清的问题,遂有再论之必要。

一、社会主义的本质及认识的深化

社会主义本质是社会主义自身所固有的不同于资本主义和其他社会形态的属性和内在要求的理论概括,是社会主义概念中最深刻、最稳定的部分。马克思恩格斯曾设想社会主义应具有如下规定:(1)随着生产力的逐步发达和生产社会化程度的日益提高,逐步实现生产资料归社会占有;(2)随着生产资料归社会占有的实现,会形成如下一些特征:按照预定的计划进行社会生产,这也意味着商品生产的消除;(3)阶级的消灭,这不仅意味着剥削阶级的消灭,而且意味着一切阶级差别的消灭;(4)最后是国家的消亡。[1](P754-760)马克思恩格斯在预见未来社会特征的基础上,设计了未来的社会制度。前苏联理论界依据马克思恩格斯关于社会主义的论述,对社会主义的本质进行了论证。1975年出版的、由苏联科学院副院长费多谢耶夫主编的《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社会主义的学说与现时代》一书对社会主义的本质有专章论述。这本著作通过列举社会主义的特征说明社会主义本质,把社会主义本质和社会主义特征合二为一,使二者处于同一个层次之上。他们认为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是:(1)高度国有化的所有制结构;(2)以行政手段为主配置资源的计划经济;(3)在经济管理上高度集中化。

依据对社会主义本质的认识建立起来的苏联模式,既有其历史作用,又有其历史局限。我国经济的发展曾经照搬过苏联模式,从20世纪50年代后半期开始,这个模式的弊端日益明显地暴露。在相当长的一个时期里,社会主义国家的改革曾试图在不触动或基本不触动高度国有化和计划经济这两个特征的条件下,通过解决在经济管理上高度集中的问题来克服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弊端。1956年,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中明确提出两种办法:向地方放权、向企业放权。结果是一放就乱,分权改革以重新集中而告终。20世纪60-70年代,在东欧社会主义改革理论中提出了新的分权模式:即在不改变国有经济占绝对优势的所有制结构、不改变中央计划对投资的控制权的前提下,把计划和市场相结合,把中央集权与企业分权相结合,把权力下放到企业。这种模式在匈牙利付诸实施,并一度取得令人注目的成就,但最终还是陷入困境。实践证明:要推进改革就必须从根本上触动高度国有化和计划经济这两个一直被当做社会主义本质特征、当做不可动摇的社会主义原则的认识。苏东改革正是遇到了这两大不能逾越的障碍而失败。要冲破这两大障碍必须根据时代发展的要求和新的经验对社会主义进行再认识,这种再认识的关键问题是如何认识社会主义的本质,邓小平对社会主义本质的探讨就是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进行的。

邓小平用以界定社会主义本质的生产力标准正是以马克思关于社会主义的科学体系中的这个首要的基本观点,即生产力具有最终的决定作用为根据的。与前苏联理论界对社会主义本质认识不同的是,邓小平不是把社会主义的特征等同于社会主义的本质,而是从社会主义目标目的的层次上认识社会主义的本质,从而使我们对社会主义本质的认识具有了一个新的视角,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

邓小平先后多次提到对社会主义本质的认识都是从这一角度出发的。1980年5月,在实施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初,邓小平说:“社会主义是一个很好的名词,但是如果搞不好,不能正确理解,不能采取正确的政策,那就体现不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根据我们自己的经验,讲社会主义,首先就要使生产力发展,这是主要的。”“社会主义经济政策对不对,归根到底要看生产力是否发展,人民收入是否增加。这是压倒一切的标准。空讲社会主义不行,人民不相信。”[2](P313、314)在这一段话中,邓小平提出了两条标准:一是发展生产力,二是提高人民收入,开始把能否实现社会主义的这些目的和目标作为能否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标准。1986年9月,他在回答致富光荣的口号同社会主义的关系时说:“不能有穷的共产主义,同样也不能有穷的社会主义。”“社会主义原则,第一是发展生产,第二是共同致富。我们允许一部分人先好起来,一部分地区先好起来,目的是更快地实现共同富裕。”[3](P171-172)1990年12月,在我国的改革进入攻坚阶段、实际生活要求我们进一步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渡的时候,邓小平谈到:“我们必须从理论上搞懂,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的区分不在于是计划还是市场这样的问题”,“社会主义最大的优越性就是共同富裕,这是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一个东西。”[3](P364)1992年初,邓小平视察南方的讲话中,在回答社会主义能不能搞市场经济时明确提出了社会主义本质的著名论断。邓小平提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3](P373)这里邓小平提出了社会主义的两大目标:一是“发展生产力”;二是“共同致富”,从而确立了判断社会主义本质的两大标准:生产力标准和人民利益标准。

生产力标准在社会主义本质中处于十分重要的地位。社会主义必须通过加强经济建设不断夯实物质基础;社会主义必须通过解放和发展的途径推进生产力水平的提高。人民利益标准说明社会主义本质具有生产关系以及由此引申出的社会关系的规定,说明社会主义必须体现经济、政治和其他社会权利的平等,社会主义必须追求利益共享的效果和目标。从这两个判识标准去理解社会主义本质的精神实质,就是在生产力高度发达的基础上,建立社会主义平等、公正的社会关系。这一科学概括的重大意义在于,两大标准把我们对社会主义本质的认识,提高到一个新的科学水平。

邓小平对社会主义本质的揭示,对人们认识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提供了深刻的启示。这一理论突破了以高度的国有化+计划经济为基本经济特征的苏联模式,突破了过去长期以来对社会主义的传统认识以及某些错误的偏见。在中国改革开放的进程中,邓小平反复思考和探索了“什么是社会主义、怎么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尤其是对于在社会存在矛盾和差别的条件下如何建设社会主义做了深邃的思考,从历史和现实的逻辑出发,得出了认识社会主义本质的新结论,探讨了符合中国国情的模式,他把“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把“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作为社会主义的基本目标,揭示了社会主义发展的规律性,开辟了认识社会主义本质的新视角,推动了我国改革开放的快速发展①。

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丰富内涵

邓小平对社会主义本质的论述,使我们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涵具有了新的理解。

1.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以促进生产力高度发展为主要任务。邓小平将“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作为社会主义本质内容之一来概括,这是总结历史教训后做出的深刻反思。中国解决一切问题的关键在于发展,要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解决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各种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现代化建设的战略目标,都离不开发展。发展也是实现社会和谐的根本之道,和谐社会必须建立在社会生产力有一定发展、经济运行健康有序的基础之上,构建和谐社会要以经济发展为前提。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是一个不发达的阶段,其主要矛盾始终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其根本任务就是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在这一阶段,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是发展,并且首当其冲的是要发展经济。所以,只有通过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以实现和保持经济健康发展,才能为社会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提供坚实的根基,才能不断巩固和谐社会的物质基础。否则社会主义社会的和谐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是推动和谐社会建设和实现社会和谐目标的物质基础,实现生产力高度发展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和本质特征。

2.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为根本目的。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社会主义的目的本身。马克思的社会主义理论是围绕着这个崇高的价值目标建立起来的。马克思恩格斯在自己的著作中无数次深刻地阐述了人的全面发展的社会前提问题,他们指出:只有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主义社会才是“以每一个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基本原则的社会形式”。[4](P683)根据马克思的思想,人的发展与社会发展在本质上是一而二,二而一的问题。马克思指出:“社会本身,即处于社会关系中的人本身”,他们在“更新他们所创造的财富世界”的同时,“同样地也更新他们自身”。[5](P108)在这个意义上,人的发展便是社会发展的主体内容,而社会发展则是人的发展的内涵根据。所以,“全面发展的个人……不是自然的产物,而是历史的产物”。[6](P112)

目前,中国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既不可能立即实现生产力的高度发展,也不可能立即实现人类最全面的发展。现阶段的中国人民最迫切的要求就是致富,如前所述的理由,要满足大家致富的目的只能走共同富裕的道路。但是,我们可以把解放生产力和发展生产力放在中心地位,把摆脱贫穷、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作为目标,为人类的自由而全面发展创造基本条件。不要忘记的是,我们在为最切近的目标奋斗的时候,不能忘记长远目标,在理解社会主义本质论断中的共同富裕时,必须把它同人的全面发展联系起来。因为实现共同富裕是为把人的全面发展放到首要地位创造条件的。随着新技术革命的发展,科学技术越来越成为第一生产力,人的素质的提高在社会发展中起的作用越来越重要,人的全面发展在社会主义发展中也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

3.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最大限度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为价值旨归。在邓小平社会主义本质的价值体系中,社会主义之所以最终要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追求共同富裕,归根结底是为了消除社会的不平等和不公正,使全体人民在政治、经济、文化诸多方面享有同等的权利,从而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社会公平就是社会的政治利益、经济利益和其他利益在全体社会成员之间合理地分配,它意味着权利的平等、分配的合理、机会的均等和司法的公正。这样的社会公平是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之一,是衡量社会全面进步的重要尺度,是中国共产党长期追求的根本目标,也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深厚基础。公平正义是支撑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支柱。[7]坚持平等、公正的原则,是社会主义本质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价值内涵的必然要求。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正义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因此,公平正义应成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体现。

4.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结构合理、运筹得当、井然有序为基本规定。和谐社会是指组成社会系统的各个部分、各项要素之间形成了一种相互交融、彼此适应、相辅相成、协调运行和发展的状态。

社会结构合理是社会和谐的前提。社会结构合理是说社会的各个组成部分即子系统,如人口结构、阶级结构、民族结构、职业结构、地区结构、家庭结构之间有一个相对均衡、稳定的关系。社会结构合理,社会距离适当,社会矛盾就会减小,在这种情况下进行社会管理、社会整合、社会控制的难度就会较小,成本较低,和谐社会容易建成。

社会运筹得当就是在调节社会不同群体的利益时,各项方针政策、诸种措施方法,互相衔接,互相配合,互相依存,相得益彰。社会运筹得当,兼顾各方,兼容并包,各得其所,则能用较低的社会成本,充分发挥社会整合的力量,最大限度地发挥社会资源的作用,施措自如、运筹决胜。

社会井然有序是说和谐本身是一种有序状态,和谐社会必定是运行有序的社会,在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都有章可循,出现偏差后社会纠偏机制能够及时发挥作用。秩序井然是人遵守社会规矩的结果,社会按照规范制衡社会秩序,社会规矩是社会行为的准则,是社会控制的防火墙,也是社会发展的支撑点。人们按规矩办事,“有条”则“不紊”,社会才会井然有序。人生在世,无不需要制衡。凡是规范都具有约束作用,遵守规则有助于增强人的自控能力。如果每个社会成员都遵循伦常、恪守本分、各安其位、各司其职;与人交往不主观臆断,不自以是,不故步自封,不以我为中心,己所不欲,勿施于人,那么人和、家和、国和的社会和谐就会实现。如果人们能够加强规则意识,社会能够把冲突保持在秩序范围以内,社会生活就会有序运行、稳定发展。

总之,生产力高度发展、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结构合理运筹得当井然有序,从社会发展的任务、目的、价值旨归、和谐社会的基本规定等方面阐述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涵,它们相互联系、不可或缺,去掉其中的任何一个内容,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认识和理解将会有失全面。

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实现社会主义本质具有统一性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实现社会主义本质具有统一性,主要体现在:

1.社会主义本质的精神实质与和谐社会的目标相统一。邓小平社会主义本质的精神实质是在生产力高度发达的基础上,建立起社会主义平等、公正的社会关系。构建和谐社会也必须建立在社会生产力有一定发展、经济运行健康有序的基础之上。实践证明,中国解决一切问题的关键都在于发展,已有的成绩靠发展来巩固,当前的问题靠发展来解决,未来的目标靠发展去实现。化解矛盾的根本途径,就是要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要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解决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各种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现代化建设第三步战略目标,更加离不开发展。构建和谐社会要以经济发展为前提,发展是实现社会和谐的根本之道。经济发展是社会发展的基础,社会发展是经济发展的目的,两者相辅相成,共同构成社会主义社会的和谐发展。

2.社会的和谐发展理念对实现社会主义本质具有重要意义。社会主义本质规定了构建和谐社会的价值内涵和实现途径。目前,我国处于改革开放与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是紧紧抓住这一“黄金发展期”,以得当的政策引导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使社会主义在实现工业化与现代化的过程中顺利上一个新台阶,还是身陷“矛盾凸显期”的窘境而无法作为,致使社会经济停滞不前或倒退回去,取决于我们在跨入这一社会发展时期的临界点上,用什么样的理念来化解现实中阻碍发展的各种矛盾,排除干扰,使社会经济获得可持续高速增长。用和谐理念化解现实中阻碍发展的各种矛盾,统筹兼顾,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以求保持社会整体快速发展,成为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模式的新突破。所以,坚持社会和谐发展的理念,对实现社会主义本质具有重要意义。

3.构建和谐社会与实现社会主义本质是一个并轨共进的过程。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本质的论述说明,实现社会主义本质将是一个渐进的过程。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决定了我国目前社会主义所处的历史阶段,与具有这一本质的社会主义标准还有较大的距离。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的过程就是寻求社会各种关系的统筹协调、和谐共进的过程。换句话说,社会日益趋向和谐的历史过程就是社会主义逐渐接近其本质的历史过程,社会主义本质只有在社会的和谐中才能得到充分的体现,和谐社会只有遵循社会主义本质的规定才能健康发展。实现和谐社会目标的过程与实现社会主义本质的过程,二者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完成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发展战略的关键时期,成为当今中国正在经历的同一社会历史进程中相互融合的两个侧面。没有对社会主义本质的清醒认识和牢固把握,和谐社会的建设目标就会缺失精神灵魂甚至偏离轨道;而如果科学发展观统领下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目标没有完成,实现社会主义本质的远大理想也将最终化为泡影。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实现社会主义本质是两个不同层面展开的统一的历史过程,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即是社会主义本质的实现过程,两个过程的有机联系在理论和实践中表现着它们的同一性。因此,和谐社会目标的实现对于社会主义本质的实现,其重大意义不言而喻。

我国社会主义在改革开放前所经历的曲折和失误,社会主义在发展中出现的困难和挫折、遭遇过的矛盾和困惑、一系列与社会主义本质要求相悖的不和谐现象,归根到底就在于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问题没有完全搞清楚;改革开放以来在前进中遇到的一些犹疑和困惑,归根到底也在于对这个问题没有完全搞清楚。从新时期矛盾产生的现实因素中不难看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正是我们妥善处理各种矛盾并不断前进的过程。这既是我们不断消除不和谐因素并不断增加和谐因素的过程,也是我们进一步解决原有矛盾并及时应对新矛盾的过程。从这个意义上说,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实现社会主义本质都是具体的、历史的,是分阶段、有层次的,不能一蹴而就的②。对社会主义本质的传统认识以及某些错误的偏见导致社会主义实践中的不和谐问题,从另一个侧面也说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实现社会主义本质具有密切联系。

[收稿日期]2009-12-15

注释:

①本节关于社会主义本质及认识过程参阅薛汉伟教授论文《创新认识的支点——论社会主义本质理论》,《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00年第5期。基本观点为薛汉伟教授原创。

②本目参考贾华强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第35页,北京,中国发展出版社,2005;齐卫平、姚晔:《试论社会主义本质与构建和谐社会的一致性》,《长白学刊》2006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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