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入世”对工会工作的影响与挑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国论文,工会工作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国即将迈入世贸组织门槛。加入WTO, 是我国积极主动参与经济全球化进程,进一步完善对外开放格局,大力发展开放型经济所采取的一个重要步骤,有利于中国的深化改革和对外开放,同时也面临一系列严峻挑战。中国加入WTO后,工会工作也将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需要妥善地处理好如下几个关系,这是做好中国加入WTO 后工会工作的前提。
一、正确处理中国工会和国际工会组织的关系
中国工会和国际工会组织具有截然不同的属性。国际工会组织是松散、自由的组织,允许工人自由结社,不受任何政党和社会团体的制约。中国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工人阶级自愿结合的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工会工作的基本原则是,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更好地表达和维护职工的具体利益。
加入WTO后,中国工会要同国际工会组织接轨, 并按照国际惯例和运行规则办事,但是,应当看到,中国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群众组织,坚持党对工会的领导是一个根本的政治原则,在任何时候任何条件下都不会改变。
加入WTO后, 学习和借鉴国际工会组织的作法是探索拓宽中国工会工作思路和渠道的基本形式,但绝不能照搬、硬搬、强搬,还要结合我国的国情和法律法规,加以疏理。
加入WTO后, 中国工会现行的法规政策按照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来做部分修改和调整。要和国际工会组织的运行规则相融合。但是,首要的一点是要符合中国的政体和国体。中国工会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群众组织必须放在首位,这是前提,在这个前提下,应吸取国际工会进步和有益的东西,按照国际惯例去办事,充分体现出中国工会也是国际工会的一员。
二、正确处理跨国公司(产业)工会与中国企业工会的关系
加入WTO后,国际资本的大量涌入, 国内市场将呈现出进一步开放的格局。跨国公司也将随之纷纷涌入中国。跨国公司(产业)工会与中国企业工会无论在体制上、运行规则、工作方式方法等方面都有着本质的区别。
从总体上看,跨国公司(产业)工会自成体系,使用的法规是国际通用的规则或跨国公司(产业)工会根据国际工会标准制定的规则,适用于跨国公司在全世界各个分支机构或子公司的运作。中国的企业工会要按照中国工会法的规定来运作。工会法和规则的同时运用,势必在条款的内容上产生分歧,形成矛盾。是按照跨国公司制定的标准去做?还是执行中国工会法等法规政策?按照国际惯例办事是勿庸置疑的,中国的工会还必须按照中国的法律办事,坚持“以我为主”的原则,理顺工会组织体制。当跨国企业条款和中国现行的法规形成矛盾时,要维护我国法律法规的尊严,依照我国的法律法规办事。
三、正确处理经济利益原则与思想政治工作的关系
当今时代,国与国之间的经济交流日趋频繁,投资贸易自由化,产业知识信息化和全球经济一体化已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中国加入WTO后,经济将进一步向市场化的格局延伸和发展。而经济利益的驱动效应越来越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外国资本的加盟,跨国企业入驻中国,高额的收入和消费使得在外企打工者的欲望越来越高,不断升温。为此,加入WTO后,面对经济利益等思潮的冲击,中国工会组织还应当拿起思想政治工作这个武器,不断地对员工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共产主义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教育。使那些在外企的打工者虽身在外企,但是能够坚持马克思主义,正确看待加入WTO 后中国经济的发展变化,正确认识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真正含义。工会组织要善于掌握动态,了解世界经济给社会带来的变化,不断探索工会工作的新思路,教育好职工适应新形势的变化,引导职工正确处理好经济利益原则与思想政治工作的关系,使思想政治工作在实践中产生应有的效果。
四、正确处理人才荟萃与人才流失的关系
加入WTO后,对我国来说,意味着市场进一步开放, 竞争进一步加剧和改革进一步加快。人才需求量将不断增加,与此相伴的是,人才流动加快、人才国际化的趋势加强。因此,人才竞争与人才流失的矛盾将会日益突出。
应当看到,人才竞争与人才流失是利益群体分化加剧的结果。市场进一步开放必然造成竞争进一步加剧。“入世”前,我国市场还相对封闭,民族工业的发展,人才竞争的环境相对处于一种保护状态。“入世”后,不同类型的企业、不同国度的人才在同一个市场环境下平等竞争。由此,我们可以预测到,“入世”后,跨国公司纷纷落户中国,我国企业的人才流失将会更加严重。首先,跨国公司企业技术含量高、福利待遇好、收入丰厚,促使人才被吸引而流动。其次,外资企业注意积蓄和储备人才,其目的是为适应形势发展和企业有足够的后劲奠定基础。而国有企业由于落后的生产力及福利待遇差等因素的制约,人才流失将不可避免。
针对这种趋势,笔者认为,建立一种“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竞争机制是我国加入WTO后更需要遵循的基本原则, 是促进人才市场规范化、上档次、上水平的有效形式和重要步骤。对人才的流失问题,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要保持冷静态度。另外,若让人才不流失,更好地发挥作用,还需从如下几个方面做起:一是提高人才从国家的根本利益出发,为社会尽全力服务的思想。二是要对负责国家重点项目,特别是高科技项目的人才实行保护措施,避免人才流失给国家造成不该有的损失。三是以丰厚的待遇抑制人才的流失。对于人才,国家应出台一些相关的政策和法规,保护好他们的利益。四是发掘和培养人才,让人才发挥专长,使其有用武之地。
五、正确处理加强工会工作与会员减少的关系
我国工人阶级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走过了几十年的历史发展进程。
工人阶级队伍不断壮大,会员在急剧增加,成为建设新中国的生力军和坚强柱石。随着中国加入WTO后,工会会员将减少。 据有关资料表明,加入WTO对我国劳动就业将产生巨大影响。主要表现在就业总量上。据统计,如果实现贸易自由化,随着进口品数量的增加,国产品产量的下降,食油、食糖、摩托车、小汽车、钢材、石油及石油制品、橡胶、塑料等25个部门的就业人数将减少1921.92万人,占25 个部门全部就业人数的46.29%。据有关方面的分析,在农业方面, 廉价进口农产品的大量涌进,会给我国农产品的生产带来一定的压力,相当一部分农民将转至非农产业就业,农业就业人口将减少3.8%,即961.2万人;在工业方面,关税的大幅下降,对产品竞争力不强的产业或行业造成很大的冲击,使进口产品大量挤占同类商品市场,从而造成这些行业的职工失去工作岗位。如机械仪表行业,将减少就业2.5%,即58.2万人;汽车行业将减少就业14.5%,即49.8万人;纺织业更是如此,预计到2005年前,将有10%—20%的职工下岗或转至其他行业。与此相应,工会会员也将随之减少。如何解决会员减少这一现实问题。首先,要加大跨国公司企业的建会力度,同时要提高就业人员的素质。按“入世”的要求,目前,我国劳动力整体素质偏低,拥有较高技术的高素质劳动者尤为缺乏,应该加强就业培训和就业服务,迅速提高劳动者职业素质,以适应科技进步和国际市场竞争。外资在中国投资办厂,选用职工大多是中国员工,外企的增加,势必对会员的增加产生积极作用和影响。其次,加强新形势下工会组织的建设,特别是在非公有制企业中按市场经济原则加快组建工会,进一步与国际工会活动的一些既有规则接轨,使工会的内容和形式适应日益全球化、国际化的环境和趋势。目前,我国非公有制企业占企业总数的32%,加速组建工会工作对会员增多起到重要作用。再次,改变工会工作的活动方式,多层次地开展工作。据国外的企业调查,白领阶层加入工会者日益减少,究其原因,主要是外企的福利待遇对白领阶层非常丰厚,有企业的保护足够了,企业工会保护如何无关紧要。加入WTO后,中国的外商投资企业要杜绝这种现象的出现。凡是中国员工都一律加入工会,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工会要出台一些相关的政策、法规,适应任何一个层面的员工,保证在中国的外资企业员工入会和维权保护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六、正确处理外企公司管理和技术的外化与本地化管理的关系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的观念发生深刻的变化。加入WTO后, 文化的碰撞日趋频繁,不同文化在中外企业中的冲突会相当突出。中外文化的冲突,也会在外企中的企业经营管理理念和方式上凸现出来。外资企业的管理往往以外国人员管理居多,特别是高层管理者。他们在不断地向中国人渗透这种管理方式方法,时间久了,条件成熟了,他们会立即启用中国人来接受和适应他们这种转化。贯彻外国的经营管理方式,在中国的外商企业已逐渐或基本形成。如外企的中国白领管理者,由于长期的熏陶,完全照搬外企管理作法行事,有些人对本国员工瞧不起,甚至污辱人格的事情也时有发生。在他们身上,中国人特有的爱心、同情心没有了,完全站在外方的角度去处事,甚至和外方一个鼻孔出气。
加入WTO后,这种状态如果延续下来,将给我们提出一个重要问题,要求我们加快研究对策,以缓解和钝化矛盾,并对不同层次的人采取不同的教育方式。
一是对中方高级管理者或资方代表,要采取相应措施,对他们实施党的改革开放教育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教育。特别是要利用他们的职位和外方合作这一有利条件,监督他们的行为,使他们树立为国家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以维护国家利益为根本,协调各种矛盾,为贯彻党的改革开放方针政策做出应有的贡献,成为中方欢迎的管理者,外方信任的好伙伴。
二是对一般的员工要进行法律法规素质教育,提高他们的业务能力,以适应生产的需要。中方一般员工大多素质低,让他们跟上外企的管理严、节奏快、依法办事的步伐的确不容易。因此,工会组织要下大力气,花大功夫,勇挑重担,把提高员工素质,适应外企需要做为工会工作重点,常抓不懈,以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
七、正确处理工会代表职工维权与工人自发维权的关系
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工会组织,在维护职工权益方面还面临许多问题,其中,一些行业规模小、人员少的企业尚未建立工会组织,职工不能入会,维权更谈不上,落实不了。特别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出现的特色经济,如私企、个体公司、“一人”公司、跨国集团公司等,维权难度更大。因此,加入WTO后,这种现象会更加明显和突出。
工会组织是职工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但就私营、个体等企业而言,都很难落实到位。这些企业的员工因未建工会往往自发地为保护自己的权益来行事。
跨国企业职工权益的维护也存在问题。这些企业执行的是国际工会运行的规则,违法时,中国工会用什么法规和条款去解决,这就给当地的总工会带来了麻烦。我们深知,跨国企业文明度高,企业形象好,但如果侵害了职工的利益,中国工会必须维护。在采取什么样的形式去更好地维护职工权益,需要中国工会亟待研究和解决。
面对这些情况,工会组织的责任重大,要求工会不仅要维护不同行业、层次企业职工的权益,对那些没有加入工会的企业,特别是外企,上级工会组织更要履行维护职能。这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工会工作的一个侧重点。把从无序变成有序,工会要主动出击,代表职工加大维权的力度。因此,要做好如下几项工作:
(一)提供法律服务和援助。主动为人员少,或被忽视遗忘的企业职工提供法律服务和援助,加大维权力度,保护他们的正当权益。
(二)工会组织机构和活动方式的改革迫在眉睫。按区域和经济类型来组建行业工会联合会,中、小企业联合工会等,把他们归结组合在一起,来维护特殊利益群体的利益。
(三)参照国外特别是在行业划分上具有成熟规范的作法来丰富自己。吸收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特别是有关维权协议章程等,来补充和修改我们在维权中不切实际的作法。
八、正确处理适应国际惯例与维护国家主权,按照中国法律办事的关系
加入WTO后,工会组织按国际惯例的作法去适应WTO运行规则要求,这种规则要求将对发展中国家产生影响。在加入WTO的134个成员国中,第三世界国家占有一定席位。中国的加入完全是代表第三世界参与竞争的,而不是被动地接受WTO所有的规则。 我们只限于在经济上将其作为运行规则,对于任何政治上的附加条款,我们都必须按照邓小平三个有利于及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理论去检验。不利于国家主权和国家安全的坚决不能接受。同时,还要警惕外国通过WTO来改变中国的政治目的。WTO的规则是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具体体现,不是政治的一体化。中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以按照中国法律办事为最高宗旨,任何企图通过WTO来对中国实施刁难和压制都是完全徒劳的,毫无意义的。我们始终坚信,中国加入WTO这个世界自由贸易大家庭,于眼前和长远都是大有裨益的。但是,中国决不能以任何政治代价换取加入WTO,加入WTO不能受任何政治的制约和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