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神学与生活领域:从凯珀到斯塔克豪斯_基督教论文

基督教神学与生活领域:从凯珀到斯塔克豪斯_基督教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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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和20世纪末21世纪初两个世纪的转折处,在基督教神学界我们看到一种共同的神学景观,那就是神学对社会生活的回应、解释和引导——即所谓的“公共神学”,两个阶段分别以荷兰神学家亚伯拉罕·凯伯(Abraham Kuyper,1837—1920)和美国神学家马克斯·斯塔克豪思(Max L.Stackhouse,1937—)为代表。本文将分析两者在处理神学与公共生活关系上的基本观点及其内在关联,阐明其中一脉相承的神学思路,展现神学在全球化时代新的公共面向。

一、凯珀:普遍恩典与领域主权

从公共神学的思想发展源流上看,加尔文主义是一个丰富的宝藏,而凯珀对加尔文主义的阐释和发扬更成为公共神学的一大动因和思想资源。凯珀是荷兰著名的加尔文主义神学家、政治家和教育家,曾于1901-1905年任荷兰首相,并创办阿姆斯特丹自由大学。凯珀于19世纪末(1898)在普林斯顿大学的系列演讲《加尔文主义讲座》,系统阐述了加尔文主义与生活、宗教、政治、科学、艺术等领域关系的看法,成了基督教神学发展在世纪交接处一大触发点,激励着人们在20世纪进一步探求和发展神学对于公共生活的意义。他对19世纪末工业化和城市化带来的社会问题(如贫困)深表关注,并从基督教的角度做出了适当的回应。①

在凯珀看来,作为在加尔文影响下形成的思想体系,加尔文主义不仅是一种特定的基督教神学教义和信仰表达,更是一种生活体系的展现并成为全面的世界观(comprehensive worldview)的理论基础,这些神学教义触及、应用并体现在各种生活领域(如政治、科学、艺术等)中——这些领域就是后来公共神学家倡导的神学所介入的“公共领域”。

凯珀关注、理解和发展加尔文主义在各种生活领域中的意义在于他认为加尔文主义具有独特宗教性的立场。加尔文主义相对于东正教、罗马天主教和路德宗来说,“更纯沽、更准确地体现了基督教”,从而可能提供一个“完全不同的生活方式”和“存在方式”,②这种生活方式和存在方式已远远超乎教会的范围,而是一个人整体的生存面貌。“那种躲藏在密室里、局限在教会里的宗教为加尔文所憎恶。”③一个人的信仰不应保留在私人神秘的经验里,而应体现在他(她)的生活诸领域,进入我们人全部的生存,从而这些生存领域成为其信仰的见证。“人生的正道不是从世界逃进修道院,人的责任应该是在世界上、在生活的每一个层面上侍奉上帝。”④在其《加尔文主义讲座》中,他这样解释人的生活与上帝的关系:

宗教信仰要求人生活的每一个层面都必须赞美上帝,遵守上帝的法律……一个人无论站在何处,无论做什么,从事何种行业,无论是种地还是经商,无论是体力劳动还是脑力劳动,或从事艺术或研究科学,他都永远站在上帝的面前,他都受雇于服侍上帝的工作,他都必须顺服他的上帝。在一切之上,他的最高目的就是荣耀上帝。⑤

这种荣耀上帝的目的,除了个人虔敬的信仰生活外,更需要行动,在其生活和工作的每个领域实践上帝的旨意:“整个尘世的存在只是为了上帝的荣耀而服务……从而增加上帝的荣耀。与此宗旨相符合,上帝要求取得社会成就,因为上帝的意旨是要根据他的圣诫来组织社会生活。因而尘世中基督徒的社会活动完全是为‘增加上帝的荣耀’。为社会的尘世生活而服务的职业中的劳动,也含有这一特性。”⑥根据马克斯·韦伯的理解,加尔文主义是最好结合他世、禁欲、虔敬与此世、商业和经济的一种神学,这种结合有力地促进了资本主义精神的发展。“加尔文派则是一种积极的、激进的力量。它的纲领不仅是要净化个人,而且要让宗教的影响渗透到生活的各个层面,私人生活和公共生活各个方面,达到重建教会和国家、更新社会的目的。”⑦

从这个角度看,加尔文派的改教传统面对的是人类生活的整体,神圣显示在共同体中,上帝的荣耀正是通过公共生活和各种社会活动来彰显。这种神学旨在促使存在状态的转化。可以说,在加尔文派那里,个人的得救需要在其所处的生活各领域和社区,通过行动来表现其领受的信仰法则和律令,从而改变其现世的状态以符合神的意志,这才是见证和荣耀神的工作。

这种把加尔文派作为一种生活方式和社会理论来理解的主张为凯珀所贯彻和发扬。在凯伯对加尔文主义的阐释和发展所形成的神学思想中,最核心的两个概念是“领域主权”利“普遍恩典”,这也是影响斯塔克豪思公共神学的重要思想资源。

凯珀用领域主权(sphere sovereignty)一词强调上帝对其创造的所有方面的主权利人类生活所不能背离的上帝诫命:“这一主导原则不是救赎论上的因信称义,而是在宇宙论最广意义上的三位一体上帝对整个宇宙的全权掌管,在其可见的和不可见的所有领域与国度,”⑧

在上帝对宇宙的绝对和唯一主权下,世界上的生活又分为不同的领域,每一个领域有着自身的主权:“正如我们谈论‘道德世界’、‘科学世界’、‘商业世界’、‘艺术世界’一样,我们可以更适当地说道德的、家庭的、社会生活的‘领域’,每一种有着自身的领地。因为每一领域包含着自身的领地,在其界限内拥有着其自身的主权。”⑨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即便不同的领域是相互作用并以不同方式相互影响向的,每一个领域各自的主权有着自身的结构和应该顺从的法则和秩序:

“在自然的领地中,至高者根据既定的法则对事物行使着力量。也有个人的、家室的、科学的、社会的和教会的生活,每一种领地遵从着其自身的生活法则,每一种领地听从其自身的首领。在思想的领域,只有逻辑的法则可以管辖。良知的领域无人而只有唯一的神圣者可以给出至高无上的命令。最后,在信仰的领域,个人本身是至高无上的,通过这种信仰,人在其存在的深处奉献了自己。”⑩

这样,一种领域(特别是政治生活)的准则不允许强加于与其不同的领域,这些领域相互合作但不能将其中一方归结到或服从另外一方,每一领域有着自己的界线和由上帝给予的独特性。这样的社会存在论表述为:“在加尔文主义的意义上,我们理解,家庭、商业、科学、艺术等等这些社会领域不能把它们的存在归结于政府,不能从政府的优势中得出他们生活的法则,而是遵从它们自身内部更高的权威力量;这种力量,在上帝的恩典下,就像国家的主权一样管治。”(11)这种把政治领域与其他生活领域平行看待并把他们一道当作一个生活的整体放在上帝的主权之下的社会思想,与其他世俗哲学和天主教的社会理论(“辅助”概念)对政治与社会生活的看法有着截然的区别。

凯珀这样对生活领域的理解可概括为“统一性与多样性”的结合(12):多样性是上帝主权下的各种相对独立的领域,用斯塔克豪思的话说是一种“多种共同体的团体”(community of communities):“其中,政治、艺术、经济、科学、家庭生活和法律是各不相同的、但相互强化的人类活动领域。”(13)上帝的主权是统一性原则,政治和社会的诸领域有着由上帝赋予的各自的法则和结构,这些领域的主权都来自于并依赖于上帝。“体现在每一领域的有限权威由上帝所授权,从而对上帝负责。”(14)

从上帝的主权直接带来的是“普遍恩典”(common grace).这种思想可追溯到加尔文的神学论述。根据文森特·巴科特(Vincent Bacote)的概述,加尔文有关普遍恩典的思想表现在以下三个主要方面:上帝对所有的人类是仁慈的,供应着生命和各种福分;所有人有着一种道德能力,在公正和美德的行为中表明出来;因为人有着推论和理解的能力,对自然和历史、个人和社会的研究是可能的,而且对信徒和非信徒同样是有用的。实际上加尔文本人并没有使用“普遍恩典”这一术语,但他确实提及一种非救赎的恩典,这是给所有创造的。(15)可以说,是加尔文在系统神学里给了有关普遍恩典的思想一个正统地位,而正是“凯珀将之发展到一种全方位的真理模式,将科学、艺术、哲学和神学联结到一个基督徒的普遍文化的体系里。”(16)

在凯珀那里,上帝的主权不仅体现在创造及其所属的各种领域,也显明在对世界的维持上:这是一种关于创造的维持和对罪的限制的恩典。这种普遍恩典是与特殊恩典相对应的:“在恩典的显现中,我们必须区分两种角度:1.救赎的恩典,最终根除了罪并完全消除了其后果;2.一种暂时的抑制性的恩典,抑制并阻止罪的影响。前者是救赎的恩典,在本质上是特殊的并被限制在被拣选的人那里。第二种,普遍恩典,则扩展到我们人类生活的全部。”(17)这种普遍恩典基于对罪的深刻认识旨在一个有秩序的宇宙结构中实现对罪的抑制;由此,由罪而来的咒诅受到了约束,人们行善的能力得到了发展,这种恩典以所有人的好处为目的,使整个创造不至于完全毁灭,尽管其并不赐予救赎和永生。在凯珀看来,普遍恩典“维持、供应世上的一切生命,放缓对地的诅咒,限制世界的破坏。这就给予我们的生活自由发展的空间,让我们在生活中荣耀他的名。”(18)斯塔克豪思这样来理解凯珀的“普遍恩典”的含义:

上帝不仅以上帝的形象创造了所有的人,上帝在所有人的内心工作,限制着恶,驱使行善的动力,并允许所有人具有一种何谓正当和正确的(意识),或者至少对看来是错误的和虚伪的产生怀疑。这种恩典并不带来救赎,但从很多资源它引发对正当性和美德的认可,并引发所有人的相关能力(包括‘小人物’和非信徒)来贡献于普遍的福祉。(19)

斯塔克豪思强调公共生活中的道德和灵性结构就是由上帝的普遍恩典所赐予和建立的。

凯珀理解普遍恩典的一大动因是将世界视为神圣的创造:上帝的形象不仅表现在个人身上,而且表现在整体的人类上;因此,“上帝的形象可以更为完满地反映出来”,这种反映的一个关键方面是“社会生活的发展”。(20)“上帝以他的普遍恩典介入个人的生活、介入人类整体的生活,也介入自然的运作。”(21)这种介入要求人类生活的发展。这是上帝计划的一部分:要求在普遍人性和整体生活的进步中看到反映在受造中的神圣形象的完满荣耀。对于基督徒来说,他们更有这种使命:“只要一定程度上的善和秩序保留在地上,本质上说,基督徒必须一道为着共同的社会和文化生活——由上帝的恩典所维持——的积极发展而工作。”(22)基督教有责任根据上帝的诫命引导生活的发展,帮助建设一个促进善和正当性的社会。当然,这包括人们发展出来的科学、艺术、哲学和一般文化——信徒和非信徒的、救赎世界和非救赎世界的——对社会进步的贡献。

这样看来,普遍恩典不仅在于限制着人的罪恶和世界的毁灭,更引导着人们认识和发扬正当的德行,在生活的各种领域发挥潜能,从而促进整体生活的发展。用凯珀的话说,这种恩典“承认整个世界所受的咒诅被上帝的普遍恩典所约束,尊重世界上的生活及其独立性,并且我们必须在每一个领域里开发藏于自然界和人类生活中的潜能。”(23)

这种普遍恩典观蕴涵着生活的发展和社会生活的进步。当世界被改变甚至由于罪被扭曲时,它并不是停滞不前的:上帝继续在世界上抑制、维持和引导,人类在上帝的律法和恩典下工作并使各种生活领域得以发展。这一理解认识到普遍恩典的“消极”和“积极”的双重角度:“普遍恩典在抑制人和宇宙中的罪及其后果有着消极的持续的影响,但它也有着积极的进步的行为。在历史中,它作为一种文化形成和活跃的力量发挥作用,其中人是上帝的(工作)方式和同工。”(24)

凯珀的“领域主权”和“普遍恩典”观念力图通过鼓励基督教的文化参与来揭示这个世界中基督教的生活意义。凯珀的宗旨在于将加尔文主义从一种教义神学扩展到一种完备的世界观:“加尔文主义并非只停留在教会事务上,而是扩展为一个生活体系;不仅仅倾全力建立一套教义,并且创造出一个世界观。”(25)

在斯塔克豪思眼里,凯珀主张改教的传统本质上是“一种关乎生活每一领域——历史、政治、科学、艺术和社会的各部门的解释——的生活体系,”从而,“来自加尔文的传统……是一种世界观,一种在公共话语中站得住脚的并与整体的共同生活相干的传统。”(26)这种世界观思想上是严密的,并以圣经为基础,承担着个人的信仰生活、教会制度、文化和经济生活等多元的公共领域。

凯珀所阐发的加尔文主义神学思想,后来已被广泛认为是一种“新加尔文主义”,即便他本人没有明确使用这一术语。“他意在跟随加尔文,以对道(Word)的绝对忠诚,并承认上帝的主权——这种主权表现在得以荣耀的基督的王权”。(27)他本人也意识到他所处时代对加尔文主义的修订在某种意义上必须是新的。(28)凯珀确实扩展了加尔文主义,成为现代加尔文主义伟大的阐释者之一,也由此成为公共神学的现代思想先驱。

二、斯塔克豪思:公共神学与全球化

在西方思想中公共神学有着悠久的传统,奥古斯丁、阿奎那、路德和加尔文,这些人都奠定了公共神学的基础,“他们相信严肃、合理和批判性地谈论上帝一定是公共的话语,因为上帝是实在(reality)的一部分,如果你不谈论他,就会错失实在。”(29)现代以来,凯珀则发扬了加尔文主义,把神学与公共生活领域充分地连接起来。这种思路在欧洲经过恩斯特·特洛尔奇,在美国经过沃尔特·饶申布士(Walter Rauschenbusch)、马丁·路德·金、莱因霍德·尼布尔等神学家的发展,到斯塔克豪思那里,他以不同方式表达了共同的神学气质。

斯塔克豪思是美国普林斯顿神学院教授兼神学院凯珀公共神学研究中心主任,作为当代西方公共神学的主要倡导者和推动者,他对神学的关注扩展到更广阔的全球背景下的公共领域。他是这样从“公共”的角度来理解神学的:“‘神学’,合适地理解,不只是一种私人或个别信仰的理性化。对此,我们有一个专门的词:‘认信’(confession)……在公共的论坛中谈论诸如上帝这样最重要的问题,这是可能的——以能够与其它科学互动并在人们当中具有意义的方式。这称谓‘公共神学’有两个原因。首先,因为我们作为基督徒相信我们应该提供给这个世界的拯救不是隐秘的、特选的、非理性的或不可触及的;第二,这样一种神学将指引公共生活的结构和决策。在本质上,它是伦理上的。”(30)这里首先要排斥的是神学的私人化和单纯的认信性,是力图展现其对公共生活的承担和意义;这种神学的中心点就在于“恢复和重铸一种我们所面对新的条件下(触及)社会和经济事务的神学进路”。(31)在他眼里,生活的每一个领域(政治、经济、文化等),需要一种神学的分析,并唤起伦理的革新。

公共神学的提出同时意味着神学对象的转换,即从传统的领域到公共领域的转换。斯塔克豪思指出,“古典的神学传统并没有清楚地看到经济,或者为之的文化、科学和技术,是与家庭、政体或宗教等截然不同的领域。”他强调,神学的超越能力在于其贡献于“真正的真实”(really real)的问题。这种“真实”对于他来说,就是神学教义的公共意义和对社会处境的解释。这种神学转向社会,侧重从道德和灵性角度对社会生活诸领域的解释,并参与其中的建构。“它更少关注得救的信仰(saving faith),而把注意力放在秩序化的信仰(ordering faith),有助于从一种神学的观点构建公民的、政治的和社会生活。”(32)

斯塔克豪思对于“公共”的理解受到凯珀关于“领域主权”思想的影响。他首先排除一种普遍的理解,即认为“公共”就简单意味着“政治”。在他看来,公共的含义远远地超乎政治的范畴。斯塔克豪思在《公共神学与伦理判断》中指出,公共神学家必须触及多样的公共性(multiple“publics”),如宗教的公共、政治的公共、学术的公共和经济的公共。(33)在此基础上,“公共”涵括更广泛的经济、媒体、科学、技术、环境等诸生活领域。“我们活在各种“生活领域”,每个领域有着各自的公正意识及各自的目的,这种观念基于古老的中世纪的“阶层”(estates)观念,并为改教的‘创造的秩序’的观念所调整。这些传统认为,从一开始,上帝创立了某些人们赖以生存的‘形式’——通常被陈述为家庭的、政治的、经济的和宗教的。”(34)而这些领域正需要某种管理。在《领域管理:社会的、伦理的和神学的反思》一文中,斯塔克豪思强调,各种领域——政治、生态、 市场、 公民社会和团体等——正需要神学的、伦理的和文化原则的管理和培植,因为促发这些组织的“民主听任他们,并不规则管治它们。”(35)

这些生活领域对于政治力量来说是优先的,也正是公共神学首要关注的: “公共神学认为各种生活领域——尤其是宗教的,以及与之相关联的文化的、经济的和知识界领域等——道德上、灵性上和社会上优先于政治权力而存在,而政治权力终究是对之负责的。”(36)当然这并不排斥宗教和神学在政治生活中的影响:“不是宗教组织的职责去做出公共决策(即便有些人试图这样做),但去寻求影响人们的良知从而让他们的政治决定得到道德和灵性信念的指引,这是宗教组织的责任。”(37)

这些生活领域一方面相对于政治权力而存在但又要求这种权力的看护,另一方面,在这些领域中人们共处并互动,其间有诸多普遍的关注和共同的利益所在,可以说是形成一定的共同生活:这种生活具有灵性和道德的向度,需要某种伦理价值的引导。“生活的每一个领域——科学、运动、管理、政治、性、商业和媒体——都具有灵性地和伦理地创造的潜能,也能够变成扭曲的和毁灭性的权力……他们应当表达他们的灵性追求,并把它们转变为正当地和优秀地服务正义与圣洁生活的更广大视野的力量。”(38)这种对共同生活领域中灵性上向着创造性和正当性导向的呼唤正需要宗教精神的指引。这种共同生活的形成,在斯塔克豪思看来,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以教会(或其他宗教组织)为中心创造的社会空间及由此建立的公民社会。“在西方,尤其在美国,尤为重要的事实是教会已成为人们当中道德和灵性塑造的中心,教会是社会中最持久的组织……宗教、文化、社会如有效地介入去面对新的可能性,并从道德上和灵性上塑造这些社会生活层面,它们便得以长存。”(39)在当今条件下,这种公民社会进一步扩展为全球化进程带来的全球公民社会。全球化意味着一种世界范围内的公民社会的增长,如民主和人权、国际法和大众媒体、文化教育、科学技术、医疗护理和管理技巧的传播,这些都是全球化的组成部分。它并不通过创建新的世界政治秩序来实现,但具有深刻的文化上的向度:“它在每个国家的控制之外,并影响着每个地方的境况、所有民族利社会制度。”(40)

这里,斯塔克豪思已深化和扩展其公共神学中“公共”的内涵,尤其在其主编的《上帝与全球化》丛书中体现出来。这里,我们看到他在全球化的背景下对公共更广的界定,就是包涵王权(principalities,指经济、政治、文化和宗教等)、职权(authorities,指法律、教育、医药、科学等)和主权(dominions)的全球“力量”(powers)。正是这些一系列分化的社会生活领域组成了现代全球化的世界,道德和灵性的活力贯穿并塑造着全球公共生活的各种力量,进而塑造着其气象(ethos):“根据基督教神学伦理的理解,世界实质上是由塑造其气象的动力所规整的。”(41)

在对于全球力量的分析中,斯塔克豪思坚持宗教以其灵性和道德活力引导和规整着全球其它力量,引导着共同生活的内在结构,并塑造着全球文明的基本准则和深层次动因。“宗教在塑造其他社会并确实在塑造全球化所创造的崭新公共空间中扮演着一种重要的角色。”(42)宗教是人类生活的持久的核心要素和全球文明的动力,它通过宗教群体及相关的各种社会组织机构的建立和影响,有助于公共领域的形成和发展。“没有谈及宗教,我们不能谈论全球化,而且,没有考虑到宗教如何可以为全球化的发端奠定了基础,我们也不能谈论宗教。”(43)这样,由各种王权和职权形成的力量构成了文明的基本要素,而宗教作为其中的主导力量,其神学所提供的特有的道德和灵性维度对于理解人性以至整体文明的发展方向是必须的。斯塔克豪思的意图是“通过发展一种严肃的公共神学去处理文化分析和理解各种社会和文明”,因为“宗教和宗教似的完备信念体系对于共同生活有着不可避免的影响,这要求特定的学科来理解和研究。”(44)

在这种全球背景中,斯塔克豪思提出,公共神学旨在探究当代思想中经常被忽视的四种领域:(1)“创造的秩序”到相对主权的有活力的领域;(2)一种对全球“力量”的神学分析:王权、职权和主权;(3)一种对宗教如何塑造文明的比较的研究;(4)一种为着全球公民社会作为一种公共神学模式的约(covenant)的思想的恢复。(45)总体来看,在斯塔克豪思那里,神学的关注已从传统的对象转换到当今全球范围内的公共领域:这种“公共”意味着超乎政治但又不脱离政治,覆盖从家庭、经济、文化到法律、教育、医学、 科学、技术、生态等领域,其影响和塑造的途径是以教会为中心扩展到整个公民社会,其源泉是神学视角内特有的道德和灵性的活力,这种公共神学是以普遍的人性和全球背景下的文明为基本框架的。

正是在这一点上,斯塔克豪思区分了他的公共神学思路与以往“公共神学家”的不同之处,他的视野投向超出地域局限性的公共生活,探求神学对这种全球公共性的意义。由此,他指出了这种在新的处境中的公共神学的使命:“今天,要进一步发展公共神学,它必须包含一种更为广泛的对谈。公共神学必须涉猎的哲学、法律和文化将不再局限在地中海民族的、欧洲的或南北美洲的生活。神学在这些区域产生的现代性已经扩展到整个世界,并被采纳利修正。”(46)这把斯塔克豪思将神学引向一种超越国家边界的全球公共视野,或者说,作为一种公共现实性的全球化。即使全球化有着不同层面的涵义和影响,有一点是引起人们共同关注的:全球化把世界各种不同的文明带到一个共同的公共领域;在这种全球文明中,神学伦理告知我们如何按照神的旨意去同应并塑造这种文明。当世界变成一个整体和“公共生活”也日益全球化时,公共神学的使命便转向对全球范围内的公共议题的反思和对共同生活的参与。

作为基督教公共神学家,斯塔克豪思坚信基督教的力量和基督教神学对于这种全球性的公共空间是首要的:“如果人们为全球化所影响,他们必须研究基督教神学的某些方面来认识是何种力量从意识形态和道德上驱使着全球的发展。”(47)其中最核心的问题是通过一定形式的基督教伦理来认识形成或革新全球化内在的道德结构。斯塔克豪思从圣经和神学传统中指出了基督教在神学上可以为全球公民社会进而是一种全球文明提供一些灵性资源。在他对于全球视野中的公共神学的构想中,恩典是核心的观念。这一观念贯穿于创造、对创造的维持(包括人在其中通过上帝赋予的潜能对生活各种层面利领域的看管和发展的职责)、最后是救赎的工作整个世界历史进程利人的命运中。恩典观影响和深入到当今全球公共议题中,如经济生活中的天职观念和人权思想中人的尊严观,尤其是上帝创造人时赋予人的身份和人在世界中的职责,进而与之相关的圣约观念。斯塔克豪思将其公共神学概述为一种圣约的筹划,他希望通过圣约的观念来理解上帝与世界及人的关系、人的责任和形成共同生活的基本准则。“圣约的观念是圣经传统的核心概念之一并长久被理解为例证的、神意的方式来建构共同生活的制度,这种建构是根据上帝的旨意、法则和目的并同时将所有在立约中的生命指向救赎的可能性。”(48)

当然,斯塔克豪思在认定宗教对于解释和塑造整体文明的意义的同时并不漠视各种文明机制间(具体到各种文化形态)的多样性差异,他在基督教神学对于全球公共生活的意义的立场上并不是封闭的:一方面,他持守基督教在理解全球化的独特贡献及其对文化的影响,这需要通过说服的工作来实现,这是一种对“基督转化文化”的肯定:“基督并不反对文化,基督转化了文化。现代性的任务首要是确认恩典的形式和有动力的精神,能够与视野内的新世界相遇并有选择地容纳它并对之加以重建”(49);另一方面,他在世界宗教体系中考察基督教的位置及其神学的影响:“基督教信仰是对于人类最为有效的世界观或者形而上学的道德理想,但我也认识到其它信仰也有着其它观点,我们必须面对和关注,而且在全球化的世界中我们可以从其它信仰中获得东西。”(50)这种开放性正符合公共神学真正的秉性。

可以说,斯塔克豪思这种从全球视野出发的公共神学在理论上面向的是人类和文明的整体,而在其具体方法上又考虑到其他宗教背景的人群,鼓励他们参与到这种共同的公共生活。“它寻求对整体的人类提供其洞见,超乎任何人之上,并邀请那些不是这种传统的一部分的人加入。”(51)而且,在全球性公共空间中,基督教就一些公共议题参与其他世界宗教的对话也有助于基督教的革新并可能实现新的基督教形式。总之,对斯塔克豪思来说,全球化意味着一种潜在的文明转变。

三、凯珀、斯塔克豪思与公共神学

在我看来,凯珀神学中至少有以下四点影响向着斯塔克豪思思想的发展:

(1)对基督教信仰和神学私人化和神秘倾向的排斥,信仰应成为一种生活方式,而神学不只是满足个人信仰和教会的需要,应扩展到生活的各种领域和层面,为生活的整体提供一种“世界观”。“灵魂的安宁、地方共同体的特质、广泛社会的结构以及文明的命运密切地与神学和道德问题相关并且不能与它们分离,”(52)这可以说是凯珀和斯塔克豪思共同的信念和理想。

(2)凯珀所区分的普遍恩典和特殊恩典。在耶稣基督里和在教会表明的特殊恩典对斯塔克豪思意味着“基督徒有着一种特定的责任在复杂的世界中来活出他们的各种天职,看到每个领域被给予其自身的社会空间在上帝的律法和恩典下承负着自身的工作,尊重和支持其他部门的必要活动,并确保社会的任何部门不会压制其它部门”。(53)由此,基督教的责任已超出了教会的范畴,在具体的生活领域中履行他们的天职,在这个世界中通过社会活动和成就来荣耀上帝。斯塔克豪思在对全球化的神学和伦理分析中,也发展了恩典的观念。

(3)这里教会的作用是很显然的。凯珀所理解的教会的角色是双重的:一方面,在他“领域主权”的思想里,各种相对独立的生活领域在上帝最终主权之下的平行性促使他考虑教会的某种限制,就是教会不得去控制其它生活领域的发展:“教会的作用是作为基督徒聚会的所在,我们生活的世界,生活的每一个角落不是要脱离上帝而是脱离教会的控制,从而使家庭生活恢复了独立,工商业在自由中得以发展,艺术与科学也从教会的束缚、限制下获得活力。”(54)这是从教会作为组织、制度上加以理解的。

另一方面,教会的影响仍是不可替代的。“教会对世界具有重要的意义,对人类生活的发展,对公民社会及其潜在的自然生活。”(55)这是教会作为机体产生的广泛影响向,“一种圣化和净化的影响必须源于主的教会而作用于教会在其中运作的整体社会,”(56)这种以教会为出发点而在整体社会的广泛的范围内发生影响才是基督教真正的期待。

斯塔克豪思认为,凯珀以此寻求一种非集体主义和非个人主义的公共生活观念:“不是一种自上而下的集体主义或者一种自下而上的个人主义,凯珀具有一种创造上的基础和一种以基督为中心的角度,这种角度达到存在的全体——从里到外和从外到里。”(57)这种通过教会在广泛公共生活的影响在斯塔克豪思的公共神学思想中有着重要的位置,这种影响在他那里就是教会成为塑造社会的道德和灵性结构的中心。“神学的社会和伦理应用必须通过皈依的平信徒的行为和见证带进社会的每一个领域,这些人被呼召来在共同生活中完成他们的职责.”(58)

(4)凯珀的“领域主权”思想提出,各种生活领域(政治、经济、文化等)有着各自的独特性和法则,不能相互化约或控制,尤其是政治领域不能管制其它社会生活领域。这一思想对于斯塔克豪思也是很重要的:对他来说,公共神学涵括政治的和其他生活领域,但与凯珀不同的是,他强调了社会对于政治的优先性和政治权力对社会生活必须负责的立场。当然,正如我们以上看到的,在新的世纪交接处,斯塔克豪思在继承凯珀及其他神学家的公共神学传统的同时发展了公共的视野和某些特定的神学观念和方法。这也是由公共神学的本色和生命力决定的:神学与公共的相关必须关涉到不同时代的公共“处境”,而在斯塔克豪思那里,这种处境就是日益全球性的公共事实。 时代的变迁,社会、经济和政治条件的变化,使得斯塔克豪思在坚持神学对于社会的意义的基本立场的同时,试图去挖掘一种新的“全球公共”的可能以及神学在这种公共中新的诠释,如恩典观与全球公共议题的关联以及在全球背景中如何处理基督教神学与多样宗教文化的关系问题。

现代以来,由凯珀强调并由斯塔克豪思所发展的这种公共神学的思路强调:一方面是神学的公共特性和向度,另一方面是公共生活呼唤着神学的分析、解释和引导。斯塔克豪思相信:“严肃的宗教必须处理人的关系以及人与神圣的关系。它带来一种完备的世界观——从定义上看,这种世界观可应用于生活的每个领域。它寻求在社会所有领域中的伦理表达,并形成旨在培育信仰、信念和伦理的人际关系的组织和制度。”这种公共神学是一种走出教会服务于社会的神学,旨在建立上帝之道与世界的新型关系,就是通过阐释道对社会生活的应用和对建设健康有效的共同生活的参与,其中“职份”是关键的概念: 道之职份(stewardship)既体现在生活各领域和整个共同体的福祉,而神学的任务就是去阐发其中的主题和原则对于公共生活的意义;而对于身处这个世界的我们,必须努力成为带着目的和相互负有责任的这个世界的“管家”。这样,我们所把握的终极实在,不仅在我们的个人灵性生活中,而且在我们对物质世界的参与和建设之中,我们是在具体的生活领域实践上帝之道并体认超验的上帝。这样的神学也就不是完全深奥或教条的。为了阐释信仰对于世界及其所包含的原则对于共同生活的意义,公共神学已成为一种“公共”的召唤。

注释:

①如Abraham Kuyper,The Problem of Poverty(Grand Rapids,MI:Baker Book House,1991)。

②亚伯拉罕·凯珀著,王兆丰译,《加尔文主义讲座》,见茜亚·凡赫尔斯玛著,《加尔文传》附录部分(北京:华夏出版社,2006年),第211页。

③同上,第243页。

④同上,第223页。

⑤同上,第243-244页。

⑥马克斯·韦伯著,于晓、陈维钢等译,《新教伦理和资本主义精神》,第82页。

⑦R.H.托尼著,赵月瑟、夏镇平译,《宗教与资本主义的兴起》,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6年,第61页。

⑧Abraham Kuyper,Lectures on Calvinism(Grand Rapids,MI:Eerdmans,c1931),79.

⑨Abraham Kuyper:A Centennial Reader,edited by James D.Bratt(Grand Rapids,MI:Eerdmans,1998),467.

⑩同上。

(11)Kuyper,Lectures on Calvinism,90.

(12)"Concerning Abraham Kuyper," in Abraham Kuyper,Sacred Theology(Lafayette, IN:Sovereign Grace Publishers,2001),10.

(13)Stackhouse,"Preface" to Luis E.Lugo,ed.,Religion,Pluralism,and Public Life:Abraham Kuyper's Legacy for the Twenty-First Century(Grand Rapids,Eerdmans,2000),xv.

(14)"Concerning Abraham Kuyper."10.

(15)Vincent E.Bacote,The Spirit in Public Theology:Appropriating the Legacy of Abraham Kuyper(Grand Rapids,MI:Baker Academic,2005),92.他的这一概述依据赫尔曼·丘珀(Herman Kuiper)的著述《加尔文论普遍恩典》(Calvin on Common Grace,Grand Rapids,MI:Smitter Book Company,1928)。

(16)"Concerning Abraham Kuyper",8.

(17)Abraham Kuyper:A Centennial Reader,168.

(18)凯珀,《加尔文主义讲座》,223页。

(19)Stackhouse,"Theology in the Public Square,"Inspire(winter/spring 2006,Princeton Theological Seminary).28.

(20)Bacote,The Spirit in Public Theology,103.

(21)凯珀,《加尔文主义讲座》,310页。

(22)James W.Skillen and Rockne M.McCarthy,eds.,Political order and the Plural Structure of Society(Grand Rapids,MI:Eerdamans,2006),240.

(23)凯珀,《加尔文主义讲座》,224页。

(24)Henry R.Van Til,The Calvinistic Concept of Culture(Grand Rapids,MI:Baker Academic,2001),120.

(25)凯珀,《加尔文主义讲座》,358页。

(26)Stackhouse,"Theology in the Public Square," Inspire(winter/spring 2006,Princeton Theological Seminary),27.

(27)Henry R.Van Til,The Calvinistic Concept of Culture(Grand Rapids,MI:Baker Academic,2001),117.

(28)John Bolt,A Free Church,A Holy Nation:Abraham Kuyper's American Public Theology(Grand Rapids,MI:Eerdmans,2001),445.

(29)谢志斌,“宗教、公共生活与全球化——访普林斯顿公共神学家斯塔克豪思”,《国外社会科学》2007年第2期,75页。

(30)Max L.Stackhouse,Public Theology and Po1itical Economy:Christian Stewardship in Modern Society(Grand Rapids,MI:Eerdamans,1987),xi.

(31)Max Stackhouse,"Christian Social Ethics in a Global Era:Reforming Protestant Views," in Max L.Stackhouse,Peter L.Berger,Dennis P.McCann,and M.Douglas Meeks eds.,Christian Social Ethics in a Global Era(Nashville:Abingdon Press,1995),16.

(32)Steven M.Tipton,"Public Theology," in Robert Wuthnow,editor in chief,The Encyclopedia of Politics and Religion vo1.2(Washington D.C.:Congressional Quarterly Inc.1998),624.

(33)Max Stackhouse,"Public Theology and Ethical Judgment,"Theology Today 54:2(1997),166.

(34)Stackhouse,"Public Theology and Political Economy in a Globalizing Era,"182.

(35)Max Stackhouse,"Spheres Management:Social,Ethical,and Theological Reflections," Theology Today 60(2003),371.

(36)马克斯·斯塔克豪思著,谢志斌译,“什么是公共神学:一科种美国基督教的观点”,《基督教文化学刊》第14辑(2005年),304-305页。

(37)马克斯·斯塔克豪思著,谢志斌译,“公共神学与民主的未来”,载《国外社会科学》2005年第6期,98页。

(38)M.斯戴克豪思(即本文的斯塔克豪思),“从基督教神学看规范伦理和现代性,”见包利民和M.斯戴克豪思著,《现代性价值辩证论—规范伦理的形态学及其资源》(上海:学林出版社,2000年),278页。

(39)④斯塔克豪思,“什么是公共神学:一种美国基督教的观点”,304页。

(40)谢志斌,“宗教、公共生活与全球化”,75页。

(41)Max Stackhouse,"General Introduction" to Max Stackhouse,General Editor,God and Globalization:Theological Ethics and the Spheres of Life 3 volumes(Harriburg,PA:Trinity Press International,2000,2001,2003),in vol.1 Religion and Powers of the Common Life(2000),36.

(42)谢志斌:《宗教、公共生活与全球化》,第77页。

(43)"Introduction," in Dwight N.Hopkins,Lois Ann Lorentzen,Eduardo Mendieta,and David Batstone,eds.,Religions/Globalizations:Theories and Cases(Durham and London:Duke University Press,2001),4.

(44)斯塔克豪思,“什么是公共神学: 一种美国基督教的观点”,308页。

(45)Stackhouse,"Public Theology and Political Economy in a Globalizing Era," in William F.Storrar & Andrew R.Morton,eds.,Public Theology for the 21st Century(London & New York:T&T Clark Ltd,2004),181.

(46)Stackhouse,"Public Theology and Ethical Judgment,"178.

(47)谢志斌,“宗教、公共生活与全球化”,76页。

(48)Stackhouse,"Public Theology and Political Economy in a Globalizing Era,"189.

(49)Stackhouse,Public Theology and Political Economy,44.关于“基督转化文化”的思想,参见H.Richard Niebuhr,Christ and Culture(New York:Harper&Row Publisers,1951),190-229.

(50)Max Stackhouse,Globalization and Grace(待刊稿,将在Continuum International出版)。

(51)"Introduction,"God and Globalization vol.3,36.

(52)Stackhouse,"Preface" to Religion,Pluralism,and Public Life,xiii.

(53)同上,xvi页.

(54)凯珀,《加尔文主义讲座》,223页。

(55)Abraham Kuyper:A Centennial Reader,192.

(56)同上,195.

(57)Stackhouse,"Preface" to Religion,Pluralism,and Public Life,xvi.

(58)Stackhouse,"Theology in the Public Square,"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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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神学与生活领域:从凯珀到斯塔克豪斯_基督教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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