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融合性民主相似理论观点文献研究综述,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文献论文,民主论文,观点论文,理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当前,民主领域研究的热点大多集中在:一是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二是探索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良性互动、共同发展的关系上。本文所要关注的是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的有机链接、跨系统循环,即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融合式发展。虽然当前理论工作者和党务工作者对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融合式发展问题的单一探讨不成系统,但也有一些相似的极有价值的观点散落在一些理论文章之中。现将这些零散的观点梳理成较为系统的论述,以期推动这一研究的深入开展。
一、关于融合性民主的命题问题
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融合式发展,是当前我国民主发展的一种趋势。李林认为,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思路正由“党政分开”向“三者有机统一”转变,即进一步理顺党政关系,党政既要适当分工(在职能和权责分工上,党与行政分开、党与司法分开、党与企业分开等),也要适当融合和统一(党与国体融合、党与政体融合、党与人民融合、党与政治融合、党与意识形态融合等),在统一的前提下分工,在分工的基础上融合或统一(李林:《政治体制改革的进程和逻辑性发展》,《北京日报》2008年1月21日)。胡小君认为,目前党建学界普遍认同“以党内民主推动人民民主”的方式,即先充分发展党内民主,然后由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同时,也有学者通过对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的实际发展程度的考察,认识到人民民主对党内民主强有力的辐射作用,且党内民主的发展受制于人民民主发展的整体进程,提出了两个民主互动共进的观点。显然,互动共进的逻辑更符合理论和现实条件,是对两个民主关系认识的深入。但是,这两种观点都从人民民主和党内民主相互分立的角度出发,忽视了两者在民主政治发展的实践中相互交错、相互融合的现实。近年来,我国县乡党政领导干部选举制度改革有了一系列的制度创新,在许多方面取得突破,特别是显现出人民民主与党内民主融合式发展的新趋向(胡小君:《人民民主与党内民主的融合式发展——县乡党政领导干部选举制度改革的路径探讨》,《云南行政学院学报》2004年第6期)。
中国特色的民主关键是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的有机结合。韩强认为,要正确认识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的关系,树立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有机结合的理念。各地探索实施的“两票制”、“三票制”等都是在做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结合的文章,这也说明实现两个民主的有机结合是可行的、有效的。从结合的角度看待党内民主,比之单纯地看待发挥党内民主的示范引导作用无疑更客观、更全面,它使党内民主建立在务实、谦虚、学习、探索的理念基础上,而不是首先主观认定自己是最好的、最先进的,这样无疑可以为自己赢得更广阔的发展空间(韩强:《把转换理念作为推进党内民主的基础性工作》,《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学报》2010年第4期)。
在实践领域,以公推直选为代表的民主新形式,就是一种融合性民主形式。陈家喜认为,公推直选是一种多主体参与的组合式民主形态。公推直选包容了党组织、党员与普通群众三个主体,集合了组织选拔与竞争性选举两种机制,实现了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的兼容。从民主形式上看,公推直选是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的组合,公推直选已经超越了单纯的党内选举范畴,它广泛地吸收党外群众参与候选人的提名推荐和民主评议,带有人民参与民主的特征(陈家喜:《党内公推直选:一种组合式民主新形式》,《中国社会科学报》2010年12月30日)。换句话说,组合式民主就是一种融合式民主,其基本内涵是相似的。肖立辉也认为,党内的基层选举与基层群众自治中的基层选举互动、联动的倾向越来越明显。对于这种联动趋势,我们应该顺其势而为之,尽快为这种联动式的选举制定出可操作性的程序,以程序来保证在联动式选举中选举人自由选择的权利(肖立辉:《如何看待农村基层选举的新趋势》,《北京日报》2010年9月27日)。
可以说,发展融合性民主已是大势所趋,成为定局。张书林认为,融合性民主是近年来学术研究中出现的一个新的提法,一般特指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的相融性发展。党的十六大以来,在我们党大力推进民主政治发展和政治文明建设,着力推进党内民主、人民民主大发展的过程中,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融合性发展的态势已经成为定局。他还对融合性民主作了一个初步的定义:在总体上坚持以党内基层民主带动基层人民民主发展的前提下,实现党内基层民主与基层人民民主的有机对接和跨系统循环,将各自独立的运行体系融合起来,构筑形成一个新的统一的系统(张书林:《博兴“1+5”:探索“融合性民主”》,《大众日报》2010年7月3日)。
二、关于发展融合性民主的必要性问题
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是否有必要有机结合、融合发展?一些专家给出了肯定的答案。淳于永菊、孙文志认为,我国的民主是党领导下的人民民主,只有党内民主程度高了,党才有资格并有可能领导和带动人民民主的发展。党内民主应该是开放式的,与市场经济相适应、与人民民主相融合(淳于永菊、孙文志:《发展党内民主提高执政能力》,《哈尔滨日报》2004年12月24日)。徐勇也认为,不断扩大人民民主,并以扩大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是中国共产党关于民主建设的重要战略。而在民主运行中,必然要求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的相互衔接和良性互动(徐勇:《论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的有机衔接和良性互动——以基层民主发展为视角》,《社会主义研究》2008年第4期)。吴理财指出,虽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党内民主和基层民主都取得了重大发展,但是联结这两种民主形态的中介性民主(姑且称之为“沟通性民主”)发展相对滞后,以致上述两种民主呈现出比较明显的各自独立发展特征。在发展党内民主和基层民主的同时,当前尤其要注重加强沟通性民主建设,形成党内民主和基层民主良性互动、共同促进的新格局(吴理财:《进一步完善沟通性民主》,《学习时报》2010年3月1日)。笔者认为,这里所说的沟通性民主,其实质就是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融合式发展。
发展融合性民主可以培育民主动力,积极促进党内民主的发展。肖立辉认为,在推进党内基层民主的过程中,我们会发现,一些地方存在着民主动力不足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借助党外人民群众的力量,引入党外的人民民主实践的一些做法,似乎是个不错的选择。农村基层普遍推选的“两票制”、乡镇党委书记公推直选等实践形式,意味着人民群众的意愿开始在党内有一定的反映和影响,意味着人民民主的力量是可以促进党内民主的发展的(肖立辉:《如何看待农村基层选举的新趋势》,《北京日报》2010年9月27日)。
发展融合性民主更是实现“三统一”的现实需要,是中国式民主的重要实现路径。蔡霞认为,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需要解决好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问题。坚持从中国的国情实际出发,把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有机结合起来,则可能是实现三者统一的有效路径。在我国的现代国家制度建设中,党内民主所涉及的问题绝大部分都与人民民主有关。在中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问题上,成败都系在中国共产党身上,而要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国家制度,就需要探索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的有机结合,并逐渐走向制度化、法制化,逐步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蔡霞:《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的结合点》,《理论视野》2008年第10期)。
三、关于发展融合性民主的依据问题
促进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融合式发展,是否有理论依据呢?答案是肯定的。许多专家学者从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的角度作了充分的论证,这些论证也是发展融合性民主的理论依据。还有一些专家学者从法理契合、制度基础、现实根源上论证了两者互动发展的依据问题,这些论据更证明了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可以融合式发展。
袁霖认为,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的内在契合点表现在法理上的契合、民主理论上的契合与制度基石上的契合等基本方面。这些既是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互动的基础,又是两者契合的衔接点。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在国体的范畴内是统一的,既具有制度(国体——国家根本制度)上的内在契合性,又具有价值(民主——“主权在民”)上的内在契合性。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在政体的范畴内是统一的,既具有制度(政体——政权组织形式)上的内在契合性,又具有价值(民主——“民用主权”)上的内在契合性。此外,她认为,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均具有公开的原则、平等的原则、选举的原则、监督的原则等,这些都是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在民主理论上的契合点(袁霖:《论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的契合》,《长江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5期)。
陈家喜认为,党内公推直选的组合式特征,有其合理性的制度基础。对于街道、乡镇党的基层委员会和村、社区中的党组织而言,它们除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之外,实际上还行使着行政领导权,领导本地区的工作,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经济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充分行使职权。这样看来,街道、乡镇党的基层委员会和村、社区中的党组织就具有双重属性:一方面,它们是党的基层组织,由一定数量的党员组成;另一方面,它们又是基层社会与政权的政治和领导核心,在辖区内行使政治领导、行政决策和人事任命等权力(陈家喜:《党内公推直选:一种组合式民主新形式》,《中国社会科学报》2010年12月30日)。
徐勇也认为,一般来讲,政党和社会是有较大差异的,各自有其组织体系和规则。但是,在基层,政党和社会之间的界限很难严格区分。党员和党员干部都生活在群众之中,而不是居于群众之上的科层制组织内。所以,基层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在组织建设方面更需要有机衔接和良性互动,民主机制可以同时渗透到党内和人民之中。因此,当政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组织同构时,更需要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的有机衔接和良性互动(徐勇:《论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的有机衔接和良性互动——以基层民主发展为视角》,《社会主义研究》2008年第4期)。
四、关于融合性民主的结合点问题
当前融合性民主虽然已经在众多民主领域实践,但表现最集中、最令人关注的还是在民主选举领域。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的一个重要结合点,就是建立健全民主授权机制。人民民主与党内民主的联结点,突出地表现在选举过程中。王久高指出,富于创造力的中国农民在实践中摸索出了“两票制”、“两推一选”、“一肩挑”、“一制三化”等村级党组织选举模式,使得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有了沟通和共赢的渠道(王久高:《深化对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若干问题的认识》,《理论前沿》2008年第15期)。
从民主结构来说,融合性民主是一种中国式民主复合结构的内在结合点。佟德志认为,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这三者之间有机统一形成的结构,构成了中国式民主的内在结构。党内民主与基层民主两种基本模式也将发生复合,从而形成民主政治的复合结构(佟德志:《中国式民主的内在复合结构与战略选择》,《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3期)。笔者认为,这里所说的复合结构,其实就是一种融合式结构,是在讲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在内在结构和程序上是相互交会和融合的,“两票制”就是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的有机结合点。
张书林认为,博兴县所创立的“1+5”基层民主运行机制是一种典型的融合性民主模式。所谓“1”,就是“民主议政日”,即每月5日在全县村级党组织中集中进行村务公开、决定大事、统一开展党组织活动。所谓“5”,就是“公推直选、大事票决、要务提案、质询监督、民主评议”五项党员、群众意愿表达和权利行使的形式,是对“民主议政日”活动内容的拓展与民主程序的进一步规范(张书林:《博兴“1+5”:探索“融合性民主”》,《大众日报》2010年7月3日)。张书林所论述的融合性民主的结合点,从民主选举扩大到了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民主参与等领域。可以说,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的结合点已经覆盖到民主的整个领域,呈百花齐放之势。
五、关于融合性民主的价值问题
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融合式发展,最大的价值在于找到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重大突破口。中共中央党校课题组认为,以扩大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就是要将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有机统一起来,使党拥有有序推进中国民主发展的组织基础、制度基础和政治基础。南京市在城市社区全面推行公推直选,既是对以选举制度改革推进基层党内民主的大胆探索,也是谋求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有机统一的尝试,提供了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良性互动、协调发展的有益启示(中共中央党校课题组:《南京市公推直选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的做法与启示》,《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09年12期)。
融合性民主有利于化解村“两委”的冲突,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发展进步。许耀桐认为,实行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一肩挑”以及“两委”成员交叉任职,就是要使“两委”机构由原来的分开走向新的统一,实际上是实行村自治组织“一套班子,两块牌子”。这样的统一,显然比把“两委”分开好(许耀桐:《如何处理村庄治理中的“两委”关系》,《学习时报》2010年11月15日)。王久高认为,尽管尚有不少人对“两推一选”、“公推直选”等村级党组织选举模式有疑惑和担忧,但我们看到的现实进步是村民民主意识的觉醒和民主知识的增多、党员干部法制观念的增强、党内的民主机制的激活和干部以人为本思想的树立等。执政党和广大人民在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的互动发展中实现了共赢(王久高:《深化对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若干问题的认识》,《理论前沿》2008年第15期)。
对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来讲,党内民主与村民自治将对21世纪的中国政治产生不可估量的影响。佟德志认为,在基层群众自治的发展过程中,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必须处理好政府、政党与自治组织的关系。作为解决农村人民当家作主与党的建设关系的新实践,“两票制”(融合性民主的一种形式)在一定范围内得到推行,而且这种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的复合结构模式还得到进一步推广。这种人民当家作主和党的领导在基层的对接是否具有示范意义呢?换句话说,这种经验能不能用于指导进一步的政治体制改革呢?这一问题的意义已经超出了党内民主和村民自治本身,成为人民当家作主和党的领导能否实现有机结合的重大理论问题,而且这一问题的解决将会对世界范围内的政党与民主关系作出重大的理论贡献(佟德志:《中国式民主的主体复合结构与综合推进战略》,《学习与探索》2011年第2期)。
融合性民主是实现“三统一”的有效路径,也得到了中央高层的充分认可。中共河南南阳市委常委、组织部长杨其昌介绍说:“习近平副主席对此做出重要批示:‘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把党的领导、村民自治、党内基层民主和农民主人翁地位融为一体,是基层建设的制度创新之举,是党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的有效实践形式,要在总结中推广,在推广中完善,务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杨其昌:《河南南阳:科学探索“四议两公开”工作法》,中国共产党新闻网2011年3月8日)从习近平副主席的重要批示中可以看出,“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实质是融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为一体的融合性民主决策新形式。他明确指出,这是创新之举,值得推广。这间接地说明,融合性民主的探索方向是对的,是可行的,是具有战略价值和意义的。中央高层的充分认可,必将鼓舞基层积极探索融合性民主的多种实现形式,进一步推动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融合式发展,使以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为本质特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越走越宽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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