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市化背景下农民工就业歧视的社会风险预警研究_就业歧视论文

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农民工就业歧视的社会风险预警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农民工论文,城镇化论文,风险论文,社会论文,背景下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24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4149(2015)06~0084~12

       DOI:10.3969/j.issn.1000~4149.2015.06.009

       修订日期:2015-10-14

       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计,我国2014年外出和在本地从事非农工作6个月以上的农民工达到27395万人[1],如此庞大的社会群体已经成为中国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农民工就业及就业质量的提高成为其市民化的关键。但与城镇职工相比,农民工却普遍遭受着就业歧视,这将会引发农民工的行为失范甚至是犯罪行为,危及城市的安全与稳定。研究农民工就业歧视的社会风险预警可以为政府部门制定农民工就业歧视的社会风险管理决策、实施风险管理行为提供参考依据和实用的工具技术。

       一、概念界定及文献回顾

       研究农民工就业歧视的社会风险预警,首先要清晰界定农民工就业歧视、农民工就业歧视的社会风险以及农民工就业歧视的社会风险预警系统。综合西方劳动经济学以及国际劳工组织对就业歧视的界定,并结合我国农民工的历史成因及现实状况,从经济学的视角,将农民工就业歧视定义为,由于制度变迁、经济社会转型、政策制定以及个人偏见等多种因素引起的,劳动力生产率水平相同的农民工在就业机会、就业待遇、就业保障、就业权利、职业发展等方面遭遇有差别的、限制的或排斥对待的现象。农民工就业歧视的社会风险,是指农民工遭遇到或主观感受到就业歧视而做出的个人或团体抗争行为所引发的社会风险。农民工就业歧视的社会风险预警系统是指以农民工就业歧视的社会风险的基本状况为依据,以农民工就业歧视的社会风险预警指标体系为中心,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在对农民工就业歧视的社会风险状态以及未来发展趋势进行测度的基础上,预报不正常状态的警情程度,及时发现风险并发出警示以采取防范措施的系统。其最终目的是进行有效的风险管理,预防由于农民工就业歧视带来的社会风险问题。

       有关农民工就业歧视的社会风险研究相关文献并不多见,仅涉及农民工社会风险识别与抗风险能力评估、特定农民工群体的社会风险及其规避、农民工行为失范带来的社会风险。关于农民工社会风险识别与抗风险能力评估,顾永红、杨五洲认为,农民工流动就业的特点决定了农民工社会风险源的复杂性:农民工的风险冲击既有来自农村传统类型的社会风险,也有来自工业文明的现代社会风险。农民工风险结构使得农民工的抗风险机制设计不容缺失,但是农民工缺乏类同城市居民化解社会风险的现行抗风险机制。国家化解农民工社会风险的关键是建立全新的社会风险共担机制和提供完善的社会政策体系;而该体系与机制的制度载体便是农民工社会保障体系的制度安排[2]。马洪波对新生代农民工所面临的社会风险进行了分析,认为其存在生存风险和发展风险,以新生代农民工为代表的劳动者构成了社会等级的底层,他们缺乏有效的利益保障机制和博弈手段,也鲜有合适的渠道以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所以社会风险必然较大[3]。冯虹、汪昕宇、陈雄鹰认为农民工的行为失范会引发社会风险,影响社会的稳定,他们研究了农民工就业待遇与其行为失范之间的关系,研究发现,农民工对就业待遇的不满直接影响到其行为的规范性,尤其是农民工在收入及收入保障、获得培训或受教育机会方面的待遇对农民工行为失范的影响最大。因此,需要正视当前农民工就业待遇的诉求,尽快改善与农民工行为失范关系密切的就业待遇需求,促进农民工行为的规范化和城市融合[4]。关于农民工就业歧视的社会风险预警研究在现有文献中还未发现。

      

       图1 农民工就业歧视的社会风险形成过程

       二、农民工就业歧视的社会风险的形成过程及传导机制

       通过对农民工群体性事件的梳理与分析,结合社会风险与风险社会的基本原理,并借鉴已有关于社会风险的相关文献,首先从理论视角对农民工就业歧视的社会风险的形成进行探索与提炼,包括风险的构成要素、风险类型、形成过程与传导机制。农民工就业歧视所引发的社会风险的构成要素包括风险源、风险节点、场域和势能。农民工就业歧视的社会风险源主要来自五个方面,即利益、制度、阶层结构、文化心理、个体风险源,上述根源可转化为社会挫折感、社会诚信缺失和社会焦虑加剧等,它们容易“引发具体个人行为的微观脱序和社会总体行为的宏观紊乱,从而引发社会风险的增多,进而导致社会危机的发生,上述风险源通过传导可产生治安、收入、事故、环境、教育五类风险”[5]。农民工就业歧视引发的社会风险的生成和演化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包括“社会风险的生成阶段和社会风险的传导阶段”。社会风险的生成阶段又包括风险潜伏期和风险显露期;社会风险的传导阶段则包括风险积聚期和风险总爆发期[6]。借鉴姚亮在分析现阶段中国社会风险的形成机理时提出的社会风险形成过程和传导机制[6],结合现有文献及研究调研的实际案例,从理论上推演农民工就业歧视的社会风险形成过程和传导机制,如图1、图2所示。

      

       图2 农民工就业歧视的社会风险传导机制

       三、农民工就业歧视的社会风险预警系统构建

       农民工就业歧视的社会风险预警系统由预警指标体系以及预警信息系统、预警评价与推断系统、预警信号识别系统、报警系统、排警系统五大子系统构成。

       1.预警指标体系构建

       (1)预警理论指标体系构建。根据文献研究,农民工就业歧视导致的社会风险的典型案例分析,以及农民工就业歧视的社会风险的风险源、风险类型、形成过程以及传导机制的理论推导,本研究构建的农民工就业歧视的社会风险预警理论指标体系由治安风险、收入风险、事故风险、环境风险、教育风险5个维度,犯罪情况、反抗行为、集体劳动争议、劳动保障投诉、社会贫富分化、工作稳定性、工资拖欠情况、参加社会保险情况、收入满意度、职业病发生情况、工伤事故发生情况、因公死亡发生情况、职业病发生情况、工伤事故发生情况、因公死亡发生情况、食品安全卫生发生情况、农民工群居情况、被城镇居民接受程度、子女受教育阻隔程度、自身受教育或培训阻隔程度17个方面构成。农民工就业歧视的社会风险理论指标体系如图3所示。

      

       图3 农民工就业歧视的社会风险预警指标体系

       治安风险。农民工由于就业难、就业稳定性较差,工资较城镇职工收入低、合法权益无法保障等原因,在利益受损得不到弥补的情况下,往往会产生不满和不公平感,易出现紧张情绪,并有可能采取一些抗争行为来发泄自己的紧张情绪,来维护自己的就业权益。农民工的不当行为,表现为行为失范,如打架斗殴、破坏秩序等行为,甚至发展到刑事犯罪,如偷盗、抢劫、诈骗等。同时,由于就业困难、失业或收入缺乏保障等情况,产生较大的心理压力,导致心理及精神疾病。有的演化为自杀、极端讨薪行为等个体极端行为或发展成为集体冲突等群体极端行为。因此用犯罪率、反抗行为、发生集体劳动争议、劳动保障投诉四个方面来反映农民工就业歧视的治安风险情况。其中反抗行为用含蓄行为发生频率、冲突行为发生频率、极端行为发生频率3个三级指标进行测量。

       收入风险。本研究调查表明,农民工对自己的打工收入感到不满意,认为自己的付出与收入不成比例,未能在收入水平上与城镇职工享有同等的待遇,这种不公平的待遇和收入差距、贫富悬殊可能造成新的城乡二元结构。同时农民工也关注自己的合法权益是否有保障、失业后怎么生活、进城后社会保障如何解决等问题。贫富分化程度可以作为衡量收入风险的重要方面。工作稳定性能够较为客观地体现农民工收入的保障和稳定性。本研究调查显示,农民工遭遇退出劳动力市场后养老无保障、失业、职业病、工伤、因公死亡等事件具有一定普遍性,是农民工群体在就业中都有可能面对和遭遇的,具有群体性风险的特征,因此采用参加社会保险情况作为收入风险的重要测量指标。农民工对其收入的主观满意程度也可作为衡量收入风险的测量指标,这主要因为农民工以收入为主的就业保障的不满意是造成其产生行为失范的重要原因。

       事故风险。本研究调查表明,一些企业不按国家标准提供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农民工劳动条件恶劣、劳动安全问题严重,农民工成为我国职业病以及工伤的高风险人群。由于劳动条件恶劣,带来的劳动安全问题极为严重,这些问题不加以重视,必然会引发农民工的个体不满,个体不满可能会派生出群体的不满和反社会行为,从而产生较大的社会风险。因此用职业病发生率、工伤事故率、因公死亡率三个方面反映农民工就业歧视的事故风险。

       环境风险。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课题组调查显示[7],近50%的农民工雇主或单位不提供住宿和住房补贴,即使雇主或单位提供免费住宿的,也大多为群居,居住面积小,条件差。农民工就业地集中于地级以上城市。这些城市房价水平、住房租金相对较高,而农民工大多收入不高,农民工为了减少消费支出,不得不选择条件较差的住房,如在城中村以及城乡结合部居住。从总体上看,农民工住房面积小,居住条件差,卫生条件恶劣,有的甚至存在安全隐患。农民工的城市生活归属感和精神文化生活状况,事关农民工思想状态的稳定,必然会影响社会的稳定。相对于城市居民日益丰富的文化生活,农民工的城市归属感、城市社会融入感以及精神生活呈现整体匮乏状态,表现在:文化生活贫乏、精神生活空虚、心理焦虑、人文关怀缺失[8]。因此用食品安全卫生发生情况、群居率、被城镇居民接受情况三个方面反映农民工就业歧视的环境风险。

       教育风险。当前,农民工的整体素质不高,技能水平偏低是导致其就业稳定性差、流动率高、很难成为现代产业工人、不能顺利融入城市的重要原因。而“农民工整体素质不高,技能水平偏低”背后是农民工受教育程度不高以及接受的职业培训不够造成的。但当前农民工子女家庭经济社会地位总体偏低,生活条件差,家庭居住安全隐患多,家长忙于生计,无暇照顾孩子,也缺乏教育子女的能力,导致农民工子女教育受阻,这将会严重影响下一代的人力资本积累和预期收入,也势必影响未来社会的稳定。因此本研究用自身受教育或培训阻隔程度、子女受教育阻隔程度两方面来反映农民工就业歧视的教育风险。

       通过上述分析,本研究构建了农民工就业歧视的社会风险的预警理论及其评价指标体系,该评价指标体系包含5项一级指标、17项二级指标和20项三级指标构成。本研究通过非结构化专家访谈进行问卷调查,在调查后对初始理论指标体系进行了修正、补充和指标含义界定。构建的农民工就业歧视的社会风险预警理论指标体系如表1所示。

      

       (2)预警指标的权重确定。采用德尔菲法确定各指标的权重。选择的专家小组人数为7人。专家成员为农民工研究领域的劳动经济学和社会学专家。这些专家都是来自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社会发展研究所、北京工业大学、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专家队伍的组成保证了专家成员在既定研究主题上具备专门知识、技能及经验[9]。本次研究采用调查问卷的方式,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专家,由专家独立地对农民工就业歧视的社会风险的预警理论各指标赋予权重。综合各专家赋予的权重,确定农民工就业歧视的社会风险预警指标权重如表2所示。

      

       (3)模糊综合评判法计算预警指标实测值。本研究以调研的温州、成都、北京、广州、郑州、西安、烟台7个代表性城市的数据作为样本数据,数据来源见表1,即主要数据来源于本课题的调查以及权威的国家宏观统计数据、《中国劳动统计年鉴》、《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本研究的预警矩阵R中

为各指标在样本上的得分,是按表1中的数据来源计算,并经过标准化后得到的分值,由这些评价值组成本研究的评价矩阵。

      

       通过权重矩阵W与预警矩阵R的模糊变换得到模糊评判集S:

      

       把建立的权重矩阵集W与预警矩阵R的值代入模糊综合评判矩阵式,就有:

      

      

       运用模糊综合评价法对农民工就业歧视的社会风险综合值进行综合计算后,得出北京、温州、广州、成都、西安、郑州、烟台7个代表性城市社会风险的实测值,见表3。

       各调查城市农民工的社会风险预警指标实测值结果表明,农民工就业歧视的社会风险程度最高的是郑州(49.98),其次是西安(48.95),广州为第三(48.47),其他依次为烟台(43.93)、北京(43.60)、温州(43.31),成都最低(40.43)。调查城市中农民工中有歧视感的比重由高到低依次为郑州、西安、广州、烟台、北京、成都、温州,对比上述研究结果,只是成都与温州的顺序发生了改变。这表明,农民工的主观歧视感与其社会风险存在正相关性,一般来说农民工主观歧视感越强的城市,其社会风险相对越大,同时也说明农民工在就业中遭遇到的或主观感受到的歧视是引发其做出反叛社会行为的重要原因。而调查城市的社会风险实测值中郑州最高,分指标来看,其农民工子女教育受阻情况(100)、城乡收入比(79.95)、群居率(69.63)、劳动保障投诉案件数(71.79)、含蓄行为发生频率(65.47)、冲突频率发生行为(63.79)六项三级指标分值较高,即郑州在治安、收入和环境方面均面临较大的风险。广州的收入风险情况较为严重,其中社会贫富分化(81.24)、工作稳定性(91.82)反映收入风险的指标得分较高,这说明广州应更加重视在收入方面的风险化解。调查城市中成都的农民工就业歧视社会风险值最低,究其原因,主要是其集体劳动争议案件数少、工资拖欠比重较低以及食品安全卫生发生率较低。

       分区域来看,一个有趣的研究结果是农民工分布较为密集的珠三角的代表广州的社会风险预警指标实测值反而低于中部地区的郑州和西部地区的西安,这似乎与事实不相符,新闻中充斥的农民工停工、罢工等群体性劳资冲突事件主要发生在珠三角地区,从官方的统计数据也可看出珠三角地区发生的群体性劳资冲突事件居全国首位,为何其社会风险程度反而低?这是因为一是广州等珠三角地区的农民工的维权意识较强,在多年来密集爆发的群体性劳资冲突中,逐渐学会通过集体谈判等方式理性表达诉求。二是广州政府主管部门在近年来面临群体性冲突事件,特别是农民工群体性劳资冲突事件不断增长的形势下,不断成熟,定位更加准确,站在中立的立场进行调解,同时,政府出台了《广东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广东省企业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条例(草案)》等,以制度的方式来规制农民工与资方的冲突,从而缓解了社会矛盾。

       2.预警界限的确定

       预警界限确定是否恰当,对于准确地监测各项预警指标的变动情况以及运行状态总体趋势的发展变化有较大影响。根据现有参考文献对预警界限的划分通常有三区域法、四区域法和五区域法,本研究认为预警界限的确定既要注意简化和降低成本,同时又要满足一定精度要求,因此本研究选择四区域法来划分农民工就业歧视的社会风险预警界限。

       预警界限是在正态分布背景下由分布概率确定的。四区域法将预警界限取为三个检查值,相应确定红、橙、黄、绿四种颜色的信号灯表征,按照正态分布中平均数两侧标准差(σ)的分布规律,将标准正态变量为-2σ作为红灯、橙灯的界限,将标准正态变量为-σ作为橙灯、黄灯的界限,将标准正态变量为0作为黄灯、绿灯的界限。具体的预警区域划分与判断方法,见表4。

      

       农民工就业歧视的社会风险预警实测值的标准差σ为3.35,预警实测值的平均值为45.68,根据标准差和平均值以及标准分范围,可计算出预警实测值范围,见表4。

       从前面各调查城市的农民工就业歧视的社会风险预警实测值分析,各调查城市的社会风险分布在三个区域,即郑州处于危险区、西安、广州处于趋势区,烟台、北京、温州和成都处于稳定区。

      

       3.预报警度

       本研究根据预警区域划分,将农民工就业歧视的社会风险警度分为四个等级,即巨警警度、重警警度、轻警警度、无警四个警度。预警灯色的显示分别为红灯、橙灯、黄灯、绿灯,见表5。

       通过各调查城市的农民工就业歧视的社会风险预警实测值分析,各调查城市的社会风险警度为,即郑州为重警(橙灯表示),西安、广州为轻警(黄灯表示),烟台、北京、温州和成都为无警(绿灯表示)。

      

       4.建立报警系统

       农民工就业歧视的社会风险预警应是动态的,应反映社会风险的变化趋势。农民工就业歧视的社会风险预警的报警系统分为三级报警系统,当预警区域由绿灯区转为黄灯区,即为三级警报;由黄灯区转为橙灯区,为二级警报;由橙灯区转为红灯区即为一级警报,见表6。

       5.排警系统

       农民工就业歧视的社会风险预警的目的不仅是实现对社会风险状态的监测和预测,更重要的是要实现矫正功能,即对出现的异常情况、风险或冲突予以预防和干预,因此需要建立排警系统,及时预防和干预可能出现的冲突和风险。本研究根据各调查城市预警指标实测值表达的风险,有针对性地提出干预措施,见表7。

      

      

       图4 预警监测分级管理运行图

       四、农民工就业歧视的社会风险预警机制建立

       本研究构建了我国农民工就业歧视的社会风险预警指标体系,并在此基础上开发了预警系统,为实施我国农民工就业歧视引发的社会风险预警提供了较为科学的工具技术,光有工具技术还不能将预警实施落地,还要进一步建立预警监测分级管理运行机制、完善预警指标的制度化统计、搭建预警信息应用平台、设计应对预案体系等。综上,通过建立农民工就业歧视的社会风险预警机制,尽早发现因农民工就业歧视所带来的社会风险的异常点,发出预警信号,为及时、有效地采取措施提供依据,实现农民工就业歧视的社会风险的预防和风险治理的前置。

       1.建立预警监测分级管理运行机制

       预警监测系统分为三级管理:一级预警为国家级预警监测,由国家统计局、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等部门组织实施;二级预警为地区预警监测,由各省、市、自治区的上述相关部门实施监测和管理;三级预警为行业预警监测,由农民工分布较多的典型行业,如建筑业、餐饮业等的行业协会及相关信息机构负责。预警监测分级管理运行如图4所示。

       在农民工就业歧视的预警监测中各级政府的相关部门有职责对农民工就业歧视的社会风险进行预警监测。

       2.完善农民工就业歧视的社会风险预警指标的制度化设计

       要准确监测农民工就业歧视的社会风险预警状态和发展趋势,预警指标数据的获得是基础、前提和保障。这些指标数据应体现权威性和规范性,建议将本研究提出的20项三级指标纳入国家统计局的“全国农民工监测”、各地区统计局的“农民工监测”以及重点行业的统计指标中,以制度的形式保障指标数据的获得,开展官方的权威统计,并在年度《全国农民工监测报告》中新增“农民工就业歧视的社会风险情况分析”等内容。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我国东、中、西部地区的经济社会存在较大差异,而且不同城市类型的户籍制度等制度因素也存在差异,因此各地监测的范围和预警指标体系与全国的宏观预警监测应有所不同,并进行适当取舍,但监测的预警指标设计应经过科学的论证。

       3.搭建基于大数据的农民工就业歧视的社会风险预警信息应用平台

       前面构建了由预警信息系统、预警评价与推断系统、预警信号识别系统、报警系统、排警系统五大子系统构成的农民工就业歧视的社会风险预警系统,建议将此系统开发成“农民工就业歧视的社会风险预警系统”软件。在该软件上实现预警指标数据的采集计算、预警评价与推断、预警信号识别、报警和排警五大功能。同时将历史数据导入该系统。在上述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基于大数据的信息应用平台,该平台包括三层:一是基于大数据的底层支撑平台,提供平台所需的硬件软件支持;二是运营管理平台,提供平台的运营和管理;三是应用平台,包括三种版本,即全国版、地区版和行业版。通过该信息平台,实现预警指标数据的收集、计算分析、预警、预测和及时干预,以便为政府相关部门预防可能出现的因农民工就业歧视引起的社会矛盾和风险防范提供决策支持。

       4.设计农民工就业歧视的社会风险应对预案体系

       农民工就业歧视的社会风险可能会在意料之外发生。一旦发生,如何正确应对和处置是成功化解社会风险的重点,因此应在农民工就业歧视社会风险等级划分和干预措施基础上建立应急预案体系,以应对农民工就业歧视的社会风险。只有构建好了应对预案体系,才能将预警管理的组织体制、运行机制、应急保障和监督管理落实到具体计划、步骤中,提前做好应对社会风险发生的准备工作。

       我国农民工就业歧视的社会风险分为个别风险、群体性风险和社会风险,并将冲突划分为不同的等级,在对农民工就业歧视的社会风险进行分类、分级基础上,对各类、各级社会风险发生的情景以及特点进行分析,针对每一类社会风险的特征和要求,制定相应的应急措施。农民工就业歧视的社会风险应急预案体系由个别社会风险应急预案、群体性社会风险应急预案、社会风险应急预案三大应急预案构成。每一类应急预案由组织体制、运行机制、应急保障、监督管理等内容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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