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思维方式与汉语修辞_思维障碍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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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民族修辞方式的比较,在原则上可以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实践的(归纳式的),即直接将一些具体的修辞现象进行比较,例如可以比较中西比喻的异同:它们在不同国度文学作品中出现的频率、重要性,比喻类别的对应与差异等等。一种是理论的(演绎式的),所谓理论的比较即从与一个民族修辞特点有必然联系的理论原则出发推断出不同民族在修辞上可能或必然具有的某些特点。例如可以根据中西文化、思维或哲学上的异同,推断出中西修辞的异同。在以上两种方式中,所谓实践的方式,在实际操作中通常具有很大的局限性。其原因在于:一方面世界上所有具有悠久历史的民族其修辞活动总是大量的,那些存在于书面上与人们口头上的修辞现象可以说浩如烟海;另一方面人的精力是有限的,事实上整理一个民族的修辞史往往需要好多代人连续不断的努力,而语言的障碍更增加了比较的困难。因此以归纳法为基础的比较研究总难免带有一种盲人摸象之弊,当然理论的比较也有相当大的局限,因为所有通过理论比较得出的结论都仅仅是一种假设,正如迄今所有的理论都证明太阳明天一定会从东方升起,但这个假设一定要等太阳明天实际上出现了才能得到证实。然而从另一方面说,我们认为在一种理论的推断中,人们除了可以获得一种宏观的认识之外,还可以借助与利用相关学科一些比较成熟的成果,通过借鉴的方式在中西修辞的比较中开辟一些新的视野与新的研究角度。

中国传统思维方式与西方具有很大的不同。其特点主要是重视事物的功能联系,轻视实体形质,对问题强于综合而弱于分析,重视时间因素超过空间因素,具有整体性、对待性、直觉性、具象性、模糊性、意向性等特点。而欧洲人的思维方式则是分析的、推理的、单向的与明晰的。我们认为中国传统思维方式在以下三个方面与汉语修辞有着非常明显的联系。

具象思维与比喻

从中西两个民族思维方式差异这个角度来看,与以往许多从微观角度入手进行比较的论者所得出的结论不同,我们认为中西修辞在比喻方面存在着巨大的差异,而造成这种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两个民族不同的思维方式。中国传统思维方式基本上是一种具象思维(有人称之为形象思维或者艺术性思维),这种思维方式的特点在于它对事物的认识基本上表现为一种形象的运动,即人们总是根据事物的相似或相近进行一种类比推理,总是在一种形象的运动与转换中完成一个由未知到已知的过程,因此比喻在这种思维方式中就成了一种极其重要的手段,或者干脆说它就是思维方式的一部分。而欧洲人在进入文明社会后,其思维所遵循的基本上是一种理性的方式,这种思维方式在认识事物时,通常是从感性开始然后上升为理性认识,即从感觉、知觉、表象上升到概念、判断、推理。在这个过程中,理性的因素总是属于主导地位,而形象则常常是无足轻重的。因此从思维的特点与方式上讲,如果说在中国比喻是一种极重要的表达手段,或者说它就是一种思维方式,那么在西方,比喻在某种意义上就只是修饰语言的辅助手段;真正的理性思维往往排斥来自形象的东西,因此严格地说,在西方比喻和思维方式总有一定的距离,前者似乎是外加的,二者并不是同一个东西。

事实上人类的思维方式在历史上有一个共同的起源,那就是原始思维。关于原始思维,法国学者列维·布留尔曾经作过专门研究,他认为原始思维的主要特点除了思维的原逻辑性(不遵循形式逻辑规律,不回避矛盾,而受一种互渗律的支配),另一个很重要的特点就是有一种具象性。他指出:“原始民族的语言永远是精确地按照事物和行动呈现在眼睛里和耳朵里的那种形式来表现关于它们的观念。”①他引用另一位学者的话说:“我们力求准确地说;印第安人则力求如画一般地说;我们分类,他们则个别化。”②原始思维是人类各民族在历史早期共同的思维方式,但是人类在逐渐摆脱蒙昧状态以后,各民族思维方式就发生了分化。在西方欧洲民族摆脱原始思维以后,发展了一种理性的思维方式,这种思维方式是在个体经验的基础上,经过逻辑运算建立了一个抽象的庞大的概念体系,于是人们在认识事物的时候,就可以凭借这个概念系统通过判断、推理实现对事物的理性认识。但是在中国,我们的祖先在进入文明社会以后,一方面也抛弃了那种原始的思维方式,实现了一种在思维方式上由低级向高级的跃进,但另一方面,他们又没有像西方人那样去发展一种理性化的思维方式,在人类文明发展的多岔口上,他们选择了一种具象的形象化的思维方式,即没有完全抛弃原始思维中那种基本依靠类比的思维方式,而是加以改造,使之成为一种同原始思维有一定继承性但无疑又是更高级的思维方式。

从一种历时的角度来考察中西思维方式的起源与发展,我们或许可以作出这样一个结论,即中国人的思维方式在二十世纪以前(即受到西方文化影响之前)基本上都是具象的,而且越是往前追溯这种特点就愈加明显,因此比喻在中国可以说就是思维方式的一部分;而西方民族在进入文明社会以后,其思维方式主要是理性的,因此严格地说,比喻未能真正介入思维之中,成为思维的一部分,它充其量只能是思维的一种辅助手段。当然在这个问题上我们也注意到有这样两个例外的情况:其一是西方民族在进入文明社会的早期,当时理性思维尚未充分发育成熟,这个时候比喻在人们思维中的地位就重要得多,例如产生于希腊氏族社会时期的荷马史诗,其中的比喻在表达上就占有相当大的份量;其二诗人与作家在任何一个民族中都是一个相当特殊的群体,因为文学必须以形象思维为基础,他们由于天赋与职业的缘故,其思维方式总起来说也应当是具象的,他们的思维方式应当也倾向于一种比喻性。

西方各民族充满理性的思维方式和与具象思维有密切关系的各种修辞手法总是存在着某种隔膜。其实在历史上从亚里士多德开始,西方修辞学家一直将修辞看作一种外在的技巧,一种可有可无的文体装饰物,“把修辞作为一种‘术’,一种外在于言谈内容的包装”③。亚里士多德在《修辞学》中指出:“演说术并不被认为是一种高尚的研究项目,然而,由于修辞学的全部工作是关于外部表现的,所以尽管演说术没有什么价值,我们还是要注意它。”④在古希腊修辞主要被用于演说与论辩中,其功能是强化语言的表现力,在演说与论辩时,加强打动听众或对方的力量。后来在文艺复兴时期,西方修辞学将立意与布局归入逻辑,而将修辞只限制在遣词造句与研究文体风格的范围,于是西方修辞学进一表现出鲜明的形式主义特点。

而在中国,因为修辞与思维密切相关,修辞几乎是融于思维之中,难分彼此,因此人们一方面是大量使用各种修辞方法,而另一方面却又习焉不察,迟迟不曾感觉到修辞现象的存在,正是“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古代中国人曾经大量使用修辞手段,这一点也许是不言自明的。以比喻为例,从古代留下的大量典籍中,我们觉得中华民族也许是世界上最善于也是最喜欢使用比喻的。在文学方面,我们的祖先从《诗经》、《楚辞》开始到汉赋、唐诗、宋词以及后来的元杂剧、明清小说中都使用了大量的各种各样的比喻,那些明的、暗的、标准的、变体的、融汇在词汇中与体现在句子里的比喻可以说比比皆是,我们的祖先几乎到了一种不比不说话的程度。另外在中国对于修辞手法的使用还有一个与西方很不相同的特点,就是中国古代的哲学、科学与医学著作中也大量使用了比喻,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只要将古希腊的一些有关科学理论方面的典籍同中国同类著作作一个比较马上就能看出来。如果说西方的理论著作是理性的、刻板的,其通常是条分缕析,步步推理,那么中国的理论著作则往往是生动的、活泼的,它们总是大量使用修辞手法,行文中夹杂着各种寓言与小故事,步步联想,层层比较,作者总是依靠各种修辞手段将自己瞬间感悟巧妙地传达给读者。因此中国早期留下的不少理论著作都有十分明显的文学色彩。

但是或许正因为中国人的修辞活动是内在于思维也是内在于语言表达的,因此我们的前辈虽然大量使用了包括比喻在内的各种修辞手法,但却又迟迟没有明确地意识到修辞手法的存在,也迟迟没有将修辞作为一门学问来研究。在西方亚里士多德于公元前五世纪就建立了相当完备的修辞学体系,而古代中国人在先秦只是偶然涉及了一些修辞学问题,以后南北朝时期的刘勰与宋代的陈骙都较多地谈到修辞问题,但也仍然没有形成一个完备的体系。与西方同行相比,我国的修辞学在清末以前一直既没有重要的专著与教科书,更没有不同的修辞学流派,这一点正如陈望道所说:古代的许多著作(陈骙的《文则》也许要除外)“偶然涉及修辞的,又多不是有意识地在作修辞论,它们说述的范围,照例是飘飖无定;每每偶而涉及,忽然又飓开了,我们假如限定范围去看,往往会觉得所得不多。”⑤

二元对待观点与对偶

中国传统思维中的二元对待观点与汉语修辞对偶格的昌盛也有某种必然的联系。所谓二元对待观点就是认为任何事物都包含相互对立的两个方面,同时认为所有对立的两方面都是互相依存、相互转化与相互包含的。这种对待观点在中国最早的典籍中即已存在孔子提出“叩其两端”,他说:“吾有知乎哉?无知也。鄙夫问于我,空空如也。我叩其两端而竭焉。”(《论语·子罕》)老子强调对立面的相互依存与相互转化,他说:“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较,高下相倾”,“故物或换之而益,或益之而损”。“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老子》)《周易大传》提出“一阴一阳之谓道”,“刚柔相推而生变化”。

中国传统思维中的二元对待观点与汉民族喜欢追求平衡与对称的心理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其联系是二者虽然是从不同的方面着眼,但旨归却都在于强调事物的联系和效果上的均衡,而于一种逻辑上的递传顺序来说,中国传统思维中的二元对待观点,在某种意义上就是一种平衡心理作用下产生的。二者的区别是,汉民族追求对称与平衡的心理基本上是受一种无意识的驱动,它更多地是植根于人的下意识中,它是与生俱来的,具有更广泛的适应性,同时它又是朦胧的、原始的,在多数情况下它往往是不自觉的。而二元对待的观点虽然也已经成为一种思维定势,但它基本上受到人们意识活动的控制,因此相对来说是清晰的,有一定的自觉性。以往人们认为对偶这种修辞格较多地受到汉民族人追求对称与平衡这种心理的支配,但实际上作为一种修辞活动对偶与思维方式中的二元对待观点也有十分密切的关系。从一种历时的观点来看待二者对对偶的影响,它们的关系在早期大概是人们较多地受追求平衡与对称这种无意识的影响,但是到后来就成了一种思维的自觉活动。这一点正如朱光潜先生所说:“用排偶既久,心中就无形中养成一种求排偶习惯,以至观察事物都处处求对称,说到‘青山’,便不由你不想到‘绿水’,说到‘才子’,便不由你不想到‘佳人’。”⑥

另外,仔细考察已有的对偶现象,我们发现汉语中大量的对偶并不仅仅徒有一种对称的语言形式,实际上它们常常是人们辩证思维的一种结果。挪威学者J·加尔通与日本学者日村文子在《结构·文化和语言》一文中曾将印欧语定义为一种表语型语言,他们认为印欧语的特征是原子论与推论式的,这种语言在表述中一个主语可以与另一个主语分开,因为印欧语在很早就有一个比较清晰的概念系统,而根据本质先于存在的观点,它可以通过层层限制,非常准确地表述意思。而对于汉语与日语来说,这两位学者认为,它们是一种关系型,或称骈体模糊型语言,这种语言通常不喜欢对一个事物直接下一个结论,而善于从不同的角度表现一种关系,加尔通与日村文子转引了孟子的两句话“人无有不善,水无有不下”(其结构可以表达为A∶B=X∶Y),认为这是东方语言很典型的表达方式。最后他们得出结论:汉语与日语在表述中总是注意事物的联系,语言倾向于对称,“在语言的表述中注意关系,使日语、汉语更接近辩证思维的形式”⑦。从中西两种语言与两种思维方式的比较来看,我们认为,印欧语作为一种表语型的单体精确型语言天然就不适于使用一种对偶或骈体的形式,因此印欧语中这种辞格的欠缺,并不仅仅是拼音文字不适于进行对偶式的组合,实际上印欧人的思维方式在语言的结构上也阻止了对偶这种修辞格的出现。而中国人在一种辩证思维的指导下,其语言天然就是一种关系型语言,是一种二元思维的表现,人们在表述中总是注意事物的关联与对应,因此汉语在结构形式上天然地就适应于对偶的发展。汉语中表述辩证思维的对偶句在古代哲学、科学与政治著作中大量存在,以对偶的类型而论,它们则以在“反对”中为多。例如“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是从两个方面说明了福祸互相依存的辩证关系,在修辞手法上,它是一个回文,但同时也是对偶;“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说明学与思的辩证关系;“智者千虑必有一失,愚者千虑必有一得”说明智者与愚者在能力上的相对性。其他的还有“英雄造时势,时势造英雄”,“得道多助,失道寡助”,“尺有所短,寸有所长”等等。从一种较为宽泛的意义上讲,许多对偶句的上句与下句都表现出相互依存、相互包含与相互转化的关系。

意向性思维在修辞中的表现

中国传统思维的意向性特点对汉语修辞的影响也是十分明显的。中国传统哲学中有一个非常重要的观点就是“天人合一”,即认为人与自然密合无间,而人是自然的中心,又是万物的尺度;人对自然的认识应当从认识自我开始;人一旦认识与了解了自己,也就是认识与了解了自然和宇宙。在思维方式上,古人是把认知与情感融为一体,知、情、意是处在一种未分化的状态。在中国传统的认知方式中,情感因素往往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影响了思维的整个进程与方向,使认知活动变成了一种主体意向性活动,因此传统思维方式所解决的问题往往不是真假问题,而只能提供一种对事物的价值判断,即对对象的美丑好坏与是非善恶作出判断。中国传统思维中的意向性特点对汉语的词汇、语法与修辞方式都产生了十分深刻的影响。

首先,汉语的词汇具有十分浓郁的感情色彩。或许因为汉族人的认知方式往往不太注意对象本身的特点,而非常关心自己对对象的看法与评价,因此对主体态度的辨析总是特别细致,在涉及对对象的评价方面汉语中的一个意思不少都拥有褒义、中性与贬义三个近义词,例如:理想、幻想、空想;爱护、保护、庇护;起义、暴动、暴乱;老太太、老太、老妖婆等等。在这个方面,汉语中关于死亡的一组词汇也许是最具有代表性的。汉语中关于“死亡”的褒义词如牺牲、捐躯、殉国、殉职、逝世、驾崩、光荣,中性的如去世、夭折、阵亡、寿终、老了、死了,贬义的如送命、丧命、完蛋、毙命、暴卒、咽气等等。另外据统计汉语中关于死亡的惯用语还有25个,如见上帝、见马克思、吃花生米;成语36个如寿终正寝,一命呜呼,以身殉职,与世长辞等等,还有一些歇后语,所有这些加起来汉语中表示死亡这个意思的大约有百余个语言单位,而其中大多数都有褒贬义。汉语词汇中浓郁的感情色彩为人们的修辞活动提供了雄厚的基础。

其次,中国传统的意向性思维对汉语修辞的直接影响也是相当大的,前者对后者无疑起到了一种支配作用。因此从理论上推断,我们认为汉语的修辞格应当具有更强的情感表现性。虽然我们也注意到从现有的比较修辞的成果看,许多同志认为中西修辞是大同小异的,但是即使是在被人们不屑一顾的“小异”中我们仍能看出中西修辞在情感表现方面的不同。胡曙中在《英汉修辞比较研究》一书中曾将英语中的Personification与汉语的拟人对举,而没有列出与汉语拟物对举的修辞格。余立三在《英汉修辞比较与翻译》中认为英语的Metaphor除了与汉语隐喻、借喻相对外,还包含了拟物,但从作者所举的例子看,我们觉得这似乎不是典型的拟物。这一点或许提示人们:如果不说英语中绝对没有拟物一格,至少可以说它是一个非常弱小的辞格。但是拟物(包括拟人)恰恰是一个非常长于表示情感的辞格,而且相比较来说,拟物在汉语中又是一个常用的辞格。请看下面例子:

(1)清剿队不分日夜,不管大小道路,到处闯着、嗅着、埋伏着、扑击着。(茹志鹃《高高的白杨树》)

(2)四月里胡宗南占绥德……他们占了三天,不是夹着尾巴跑了?(柳青《铜墙铁壁》)

(3)秀兰再也忍不住了,腾地站起来冲着说:“妇女们自己找对象是正大光明的事,不在大白天找,难道偷偷摸摸地到黑夜里去找吗?这是合理合法的。谁敢去管教?倒是那些吃了闲草闲料没事干,专想编派着骂人的老封建,死脑筋,实在该有人管教管教了。”(刘真《春大姐》)

拟物手法最常见的是把一般动物的特征、动作移植到人身上来,把人当动物来写,因此这种写法一般都有不同程度的贬义。

汉语中比喻在表达情感方面总是来得特别鲜明,汉族人似乎特别善于通过选取特定的喻体来表现自己对对象善恶美丑的评价;而汉语的词汇特别丰富,即使是对于同一个对象人们也可以根据自己的态度作出判然不同的评价,例如对同一个青年,褒他可以说他是“大豹子眼睛,双眼皮”,“虎背熊腰”;贬他则说他“金鱼眼,灯泡眼”,“身材像个大水缸”,如此等等。(对这个问题可以参见拙文《论比喻的情感内涵》,《徐州师范学院学报》1990年第3期。)

中国传统思维方式对汉语修辞特点的形成无疑产生过非常重要的影响,反之,从中国传统思维出发我们应当能更多地了解汉语修辞的特点。我们希望有关这个方面的研究能为中西修辞的比较,在宏观研究方面提供一些有益的启示。

注释:

①②[法]列维·布留尔《原始思维》中译本。

③④陈建民主编《语言与文化多学科研究》,北京语言学院出版社1993年7月版,第296页。

⑤陈望道《修辞学发凡》,上海教育出版社1976年7月版,第277页。

⑥童山东《对偶:汉语言文化的有意味形式》,《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1990年第1期。

⑦J·加尔通、西村文子《结构、文化和语言——印欧语系语言、汉语、日语比较研究》,《国外社会科学》1985年第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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