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与人的意志支配的实践,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与人论文,意志论文,历史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K0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605X(2004)01-0022-12
这篇文章不是从心理学角度探讨人的心理活动的意志问题。人的意志是从心理活动转为对象性实践活动的中介环节。人的意志只有转变为意志支配下的对象性实践活动,才能在实际历史过程中产生作用。不能转变为对象性实践活动的意志是不起实际历史作用的。本文便是从历史理论角度对人的意志支配下的对象性实践在历史过程中的作用加以考察。这里的人当然是指实际历史过程中在一定历史条件下活动的现实的人。
不适当地夸大人的主观意志的作用,在我们的实际社会生活中时有所见。主观意志决定论,在西方某些理论流派中长期流行。在我国的理论界和史学界,从理论上看影响甚微,人们普遍认为这种理论观点是错误的。在我们的历史理论领域,长期流行的却是一种贬低以至忽视人的意志及其支配下的实践活动的观点。从前苏联传过来在我国也有广泛深远影响的流行的历史唯物主义论述中,便经常见到这样一种论断,如康士坦丁诺夫教授主编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将人类历史视作自然历史过程,“所谓自然历史过程,就是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必然的、合乎规律的客观过程,虽然它是由具有意志和意识的人们的活动构成的。”(注:苏联科学院哲学研究所:《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第397页,人民出版社1959年版。)显然,本书说的人类历史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也就是指不以具有意志和意识的人们的活动为转移。有兴趣阅读本文的读者,大概都能够回忆起在我国有关理论论著中的这类相似的论断,并非少见。我的探讨主要是对理论不对人,这里便不多加征引,只以这个论断为代表来作一些探讨。
一
我们在实际存在的现实社会中生活。这个现实世界是在承袭前代人活动结果的基础上,由我们这代人的实践活动创造出来的。我们每个人都有一个由自己一系列活动构成的或长或短的,从出生、成长、发展到老死的历史过程。我们生活于其中的社会群体以至人类,则有着更为复杂的活动构成的更为漫长的历史过程。在我们作为历史学家、历史思想家研究它或思考它以前,它已经实际地存在着。这是有大量的无可辨驳的各种各样实物的、文献的证据能够加以证明的。历史学便是研究这个实际存在的具体的历史过程的。也就是说,它研究的历史人物、历史事件、历史过程种种都是有具体的时间、空间和实际内容的。那么,人的意志及其支配下的实践活动能否对这个实际的具体的历史过程产生作用以至改变这个具体历史过程呢?让我们来看一看实际的历史情况究竟怎么样,尔后再作一些理论的探讨。
先从个人的实际历史说起。马克思是重视现实的个人史的。他曾经说过,人类史归根到底是个人的活动及其发展。从历史尤其是文明史的实际情况看,个人有劳动大众的个人和社会政治文化精英的个人。
首先来观察劳动大众的个人史。他们在历史上所处的这种地位,是因为他们个人都是进行物质生产劳动的。这种物质生产正是在劳动者的包括目的、能力在内的意志支配下进行的对象性实践活动。马克思说:“蜘蛛的操作,和织工的操作类似;在蜂房的建筑上,蜜蜂的本事还使许多以建筑师为业的人惭愧。但是,使最拙劣的建筑师和最巧妙的蜜蜂相比显得优越的,自然就是这个事实:建筑师在以蜂蜡构成蜂房以前,已经在他的头脑中把它构成。劳动过程结束时得到的结果,已经在劳动过程开始时,存在于劳动者的观念中,所以已经观念地存在着。它不仅引起自然物的形式的变化,同时还在自然物中实现他的目的,把它当作规律来规定他的行动的式样和方式,使他的意志从属于这个目的。”(注: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第172页,人民出版社1963年版。)如果蜘蛛和蜜蜂也有哲学观念,那它们大概是“唯物”论者。因为它们是完全顺应、依赖自然而本能地活动着的。说不准它们还带有点低级“辩证”味儿,因为它们是将其活动所及范围内的各种东西联系在一起的。劳动者却决不是这样的唯物主义者,他的劳动也决不能看作是纯粹物质的。他决不只是反映自然物而本能地顺应自然,他的劳动是在自己目的和意志支配下进行的。以一位传统社会的农民来说,其一,他以几十斤种子在土地上耕作,正常年景期待几百斤以至更多的粮食。这个目的是他在劳动过程开始时便已观念地存在着的。他不是消极地反映自然,也不只是引起自然物形式的变化,而是把自己观念存在的目的加到自然物上并力求实现这个目的;其二,这位农民很清楚他的目的所在,这个目的便作为规律决定性地要求农民运用自己的经验、能力采取犁地、播种、浇水、施肥、锄草等方式方法来行动;其三,在整个劳动过程中,农民的意志都要服从其目的,随时注意可能发生的偶然情况,加以排除。如消除病虫害,扎几个草人放地里以防鸟儿偷吃将要成熟的粮食等等,以保证其目的得以实现。当劳动过程结束,秋获冬藏,这位农民与家人父子闲谈时,或许会谈及劳动中的一些情况。这位农民在外在自然物上实现其目的时,他自己的经验、能力、意志也在逐步地改变。他或许并没有自觉地察知,但实际情况就是如此。劳动者个人的力量是微小的,他只能在极其有限的范围内改变自然界面貌。劳动者力量之所以巨大,就在于他们人数众多。当成千上万劳动者以他们在极其漫长的远古蛮荒时代逐渐地积累起来的经验技能,定居下来,带着他们的目的和意志辛勤耕作,以维持自己的生存时,地球大地某些区域的面貌便开始发生重大变化,人类的历史也就从野蛮状态逐步地过渡到文明时期。马克思把人们生产物质资料的生产称为第一个历史活动,接着说:“已经得到满足的第一个需要本身,满足需要的活动和已经获得的为满足需要的工具又引起新的需要。”人们新的需要就会产生出新的生产目的,出现新的劳动分工领域,比如专门制造锅碗瓢盆、衣服车船等的手工业生产。每一个手工业生产者无疑也是在新的生产目的和意志支配下,以其技能来从事制造手工业产品的。一个一个的众多的手工业生产者带着他们的目的和意志离开农业和农村,聚居到城镇中,导致农业生产和手工业生产的巨大分工,便极大地丰富了历史的内容和面貌。历史的实际情况正是,一个一个的人数众多的劳动者以他们意志支配下的实践活动改变了历史的面貌,也就是使人类历史的实际进程发生重大转变。难道不正是一个一个的人数众多的劳动者带着意志、目的的实践活动在改变、转移历史,难道是什么历史理论公式在改变、转移实际的历史过程吗?
再来看一看精英人物的个人史。以建立我国历史上第一个王朝夏代的夏启为例。夏启之父夏禹是我国远古历史的最后一位部落酋长。夏禹曾按部落陈规举荐另一位部族首领伯益为其继承人,夏启却杀死伯益承父位而成为王,开创了我国历史上第一个家天下的王朝,也就建立了我国最早的国家。对于中国历史的实际发展来说,这显然是一个极为重要的转变。能不能将夏启意志支配下的实践活动作用排除,而只以一条“客观规律”来解释这个历史转变呢?劳动生产的发展为这个历史转变提供了经济条件,但这个历史转变真的是不以人的意志及其支配的实践活动为转移的吗?虽然有关夏代的历史证据很少,但已有的资料仍然能使我们得知一些当时历史的实情。据《史记·夏本纪》,启父夏禹掌握的一支武装力量是部落意志支配下征战的结果。在条件具备时这支武装力量也会为另一种意志支配。《孟子·滕文公上》说“夏后氏五十而贡”,《史记·夏本纪》也说“夏时贡赋备矣”,可见夏后氏又聚集了数量可观的财富。夏启因此得到许多部落首领的支持,当众宣布他是“禹之子也。”夏启正是凭借这些武力和财富,又力图保持和进一步扩大这些既得利益,并借助夏禹的威望,才在一些力量支持下杀死伯益,又战败代表部落旧习而反抗他的有扈氏,终于使得“天下咸朝”(注:《史记·夏本纪》。)。这些史实说明,夏王朝正是由夏启及其为代表的社会支配力量在追求贪欲和权势之类恶的意志驱使下的实践活动创造出来的,而实际的中国历史却因此而发生了重大转变。完全排除精英人物及其为代表的历史力量的意志支配下的实践,是无法说清楚这种历史的转变的。论者或许会说,没有夏启也会有另一个人。这很难说。即使有一个代替夏启的人,也同样离不开这个人为代表的历史力量意志支配下的实践活动。完全排除人的意志支配下的实践活动而空谈历史的发展,只能是某些人的历史想象,在实际历史中是不会发生的。
我们再举一个人们熟悉的文化精英人物的例证。西汉大史学家司马迁,由于为李陵辩护,触怒汉武帝,遭受宫刑。经受这样的奇耻大辱,司马迁从痛苦的经验中加深了对现实历史的认识,抱定“欲以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对历史“稽其成败兴坏之理”(注:《汉书·司马迁传》。)的坚强信念和意志,凭借深厚的家学,又周游各地,访求古迹古事,了解风习民情、地理经济,网罗天下佚失旧闻,加以融汇,才写成了传颂千古的伟大的纪传体史书《史记》。西方和其他民族的古代都没有这样的纪传体史书。司马迁在顽强意志支配下的史学实践,开创并且改变了中国史学撰写的具体路向,在史学发展史上起着巨大的作用,直至影响到当代中国的史学撰述。排除司马迁意志支配下的史学实践,仅仅经济基础就能“决定”出《史记》这样一部纪传体史学名著吗?
二
再来讨论一下事变史。历史上发生的各种历史事实,也就是一个个大大小小的历史事件。事变史也是事件史,不过是专指具有不同意志的个人和历史力量的实践活动相互抵触、碰撞而产生的历史事件。前文讲的个人史,意在指出个人史的研究不能排除人的意志支配下的实践活动及其作用,所举事例是个人活动在一定范围内实现了其意志和目的。这只是实际历史的一个方面。实际历史上有很多人并没有实现其意志和目的,如历代都有人提出过的大同理想,近代的袁世凯想当皇帝,等等。其原因如同恩格斯指出的:“或者是这些目的本身一开始就是实现不了的,或者是缺少实现的手段的”(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43、478、243页。)。
人的目的、意志没有实现,或者结果与最初的预期并不相同,这种情况尤其表现在事变史中。因为在历史事变中,各种不同的意志是互相矛盾、彼此冲突的。在这种情况下历史是怎么发展的呢?有些学者便提出历史事变是由合力造成的,人类历史发展也是由合力推动的。上个世纪70年代末开始的我国史学界有关历史发展动力问题的讨论中,便有相当多的学者持这种合力论的见解。有关历史发展动力问题的讨论,各种见解议论纷纷,相持难决,合力论给予了人们一个似乎可以接受的见解,产生了相当的影响。但对于这种合力究竟是什么,却似乎是谁也没有说清楚的。
合力论来源于恩格斯的一段论述。这个论点对我国历史理论界影响甚大,故全文引述如下:
“历史是这样创造的:最终的结果总是从许多单个的意志的相互冲突中产生出来的,而其中每一个意志由于特殊的生活条件,才成为它所成为的那样。这样就有无数互相交错的力量,有无数个力的平行四边形,而由此就产生出一个总的结果,即历史事变。这个结果又可以看作一个作为整体的、不自觉地和不自主地起着作用的力量的产物。因为任何一个人的愿望都受到任何另一个人的妨碍,而最后出现的结果就是谁都没有希望过的事物。所以以往的历史总是像一种自然过程地进行,而且实质上也是服从于同一运动规律的。但是,各个人的意志——其中的每一个都希望得到他的体质的和外部的,终归是经济的情况(或是他个人的,或是一般社会性的)使他想往的东西——虽然都达不到自己的愿望,而是融合为一个总的平均数,一个总的合力,然而从这一事实中决不应作出结论说,这些人的意志等于零。相反地,每个意志都对合力有所贡献,因而是包括在这个合力里面的。”(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43、478、243页。)
我对恩格斯向来是很尊敬的,但我更爱马克思主义的真理。为了马克思主义历史理论的发展,有必要对合力论理论来源的恩格斯的这段论述作出简要的分析:其一,恩格斯指出有许多因其特殊生活条件而产生的单个人意志的存在,这无疑是正确的;其二,这些单个意志相互矛盾和冲突,谁的意志、愿望也实现不了,结果交织成无数个力的平行四边形,融合为一个总的平均数,这个平均数就是合力。这样的想象显然是离开实际历史的;其三,这个“总的平均数”的“合力”究竟成了什么呢?恩格斯说,由于单个人意志相互冲突相互妨碍,“最后出现的结果就是谁都没有希望过的事物。所以以往的历史总是像一种自然过程一样地进行”。恩格斯在另外一处曾更明确地说:“无数的个别愿望和个别行动的冲突,在历史领域内造成了一种同没有意识的自然界中占统治地位的情况完全相似的情况”(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43、478、243页。)。很显然,单个意志相冲突融合而成的“合力”,“在历史领域内造成了一种同没有意识的自然界占统治地位的情况完全相似的情况”,也就是“合力”等同于“没有意识”,即这里的意志、意识等于零;其四,历史事变以至整个历史是从这种“合力”中产生的,这个“合力”“又可以看作一个作为整体的、不自觉地和不自主地起着作用的力量”,既然是“不自觉地和不自主地”,亦即是无意识无意志的。也就是说,历史事变和人类历史的产生、发展中,人的意志支配下的实践行动从整体上看是不起作用的;其五,恩格斯最后又强调说,不能认为“这些人(单个的)意志等于零”,而是都对合力有贡献并包括在合力里面。单个意志冲突融成的“合力”等于“没有意识”,即等于零,而单个意志本身却不是零,而是有贡献的。这是颇为费解的。如果单个意志都是有贡献起作用的,不是零而是一个正数,那么其平均数不论大小,总该有个数值,而不至等于没有意识、意志的零。这里近乎合理的解释只能有一种:恩格斯认为文明史即阶级斗争史。各个阶级成员意志起相反作用。有的为起进步作用的正值,有的是起反动作用的负值,也有的阶级成员的意志起着消极作用,近似于零。这样,各阶级成员意志作用正负数相抵相消,平均数才能大体等于零。否则便难得其解了。即使如此,也很难说这是符合实际历史的;其六,由于在历史事变和人类历史中,人的意志及其支配下的实践活动从整体上看不起作用,和无意识的自然过程“完全相似”。所以人类历史也和自然界一样,“服从于同一运动规律”,而这个运动规律同人的意志支配下的对象性实践活动显然无关。
为免行文支蔓,这里不再进一步分析恩格斯论断的全部内容及其理论来源。从这段论述所能得出的基本结论是:历史合力论认为,历史事变和人类历史,从整体上看,人的意志及其支配下的对象性实践活动是不起作用的。在我看来,这样的合力论是不能合理地解释实际历史的(注:这里是就恩格斯这段论述作为合力论理论来源所作的分析,并不等于恩格斯在其它著作中也完全否认人的意志支配下的实践活动的历史作用。有兴趣批评我的论者,请记住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这里讨论的就是合力论,并不涉及对恩格斯的全面评论。)。
马克思说过:“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凡是把理论导致神秘主义方面去的神秘东西,都能在人的实践以及对这个实践的理解中得到合理的解决”(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5页。)。我们来看看实际历史过程中的事变史。以秦亡汉兴来说,这是中国历史上的一次大事变。从公元前209年陈胜、吴广起义,到前202年刘邦称帝,历时大约8年。中经西楚霸王,大致分为两个阶段:前一段是秦楚相斗,结果是秦亡;后一段是汉与西楚相争,结果是汉兴。秦亡汉兴这个大事变过程包含了一系列大大小小的事变,其中不乏人数以十万计的惨烈战斗。那么,这个包含一系列事变的大事变,究竟是从单个意志融成的无意识的“合力”产生的,还是人的意志及其支配下的实践活动创造出来的?
人的意志的核心是目的;同时包括能力,能力是对外界环境因素和自身所具条件的认识和把握。人的目的要求自身具备的能力采取适当的方式方法行动,以求自身目的的实现。不具备行动能力、条件的目的,肯定不会实现,只能失败。目的和能力都产生于人的需要。包括需要、目的、能力在内的人的意志,既来源于现实生活条件,也来源于历史传统。不同意志支配下的实践活动相遇相交时,便演出一幕一幕的悲喜剧,以至闹剧和丑剧。人的意志,尤其是古人的意志,并非都是由认知得来的理性,那是常常带有欲望、感情等非理性色彩的。这在项羽的身上表现格外鲜明。在历史事变中,人的意志常随活动的进展而有所调整,以至改变,但却不可能由于冲突而变成零(除非在战争中被杀死,那是另一回事)。
秦汉之际人数以千万计,我们没有条件得知人数如此众多的每个单个人的意志及其行动的具体情况,也无此必要。当时构成和影响这些历史事变的意志及其支配下的行动,大体有如下几种基本类型:其一,秦二世胡亥为代表的秦统治集团的目的,是要维持赢氏家天下的专制集权的秦王朝。但胡亥既无能又无德,是一个只知追求吃喝玩乐、穷奢极欲的公子哥儿式的昏君。他矫诏杀兄而窃位,已使他失去人心。以他为首的秦统治集团采取的横征暴敛、严刑酷法,更弄得全国民怨沸腾,人心背离,引起民众意志的不满以至反抗;其二,陈胜首举义旗反秦,体现了当时民众的意愿。他平时为人佣耕时已希求“富贵”,为准备起义装神弄怪地制造“大楚兴、陈胜王”的舆论,显示了他取秦代之的雄心。但他以及吴广并不具备相应的军事、政治才能以实现其目的。以他为代表的起义军的意志与行动同秦王朝是对立的;其三,为秦始皇击败的六国贵族后裔,也乘势起兵反秦。他们的目的是恢复诸侯的分封分裂的政治局面,各霸一方。这些诸侯王是反抗秦王朝的,他们之间有时也相互对抗。他们的代表人物是项羽。项羽希求成为这种分封分裂局面的共主。他骁勇善战,常打胜仗,但缺乏政治才能。刚愎自用,不能用人。滥杀无辜,不得人心,最后终于失败;其四,刘邦率众起兵沛县,投附项梁。当他衔楚王命攻克咸阳后,显然已具统一江山之志。他出身下层,有些流氓气,但了解民情。他提出的约法三章(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深得民心。个人单打独斗,三五个刘邦也未必抵得上一个项羽。但他具有政治才能,善于用萧何、张良、韩信等才干之士。他机智顽强,屡败屡战,最后垓下一役,终于击败项羽,建立汉王朝;其五,当时以千万计的广大民众,包括农民、手工业者、奴婢,以及一般的地主和商人等。他们中有些人投入事变,更多的人则并未直接投入战局,但对事变却并非没有影响。兵员、粮草是由他们负担的。战争加重了他们的负担,给他们带来各种灾难。他们盼望能在统一的环境中过着和平安宁的生活,以按照他们自己的意志追求生存以至发展。事变中的主角次角们,谁给他们带来这样的环境,他们就拥护和支持谁,从而形成人心所向,也就是大势所 趋,而这对于事变的最终结局却是至关重要的。
秦亡汉兴这个大事变及其中包括的一系列事变,根据实际历史情况看:其一,从陈胜、吴广率众起义建立张楚,其部将周文领军进攻咸阳,秦将章邯战败周文所部,陈胜、吴广兵败被杀。接着章邯又率秦兵战胜并杀死小胜而骄的项梁。巨鹿之战,项羽率楚兵以一当十,奋力拼杀,击败章邯率领的秦军。章邯被迫率全军降楚。秦王朝力量已极大地被削弱,但统治集团还在闹内哄,先是李斯被杀,然后赵高又谋杀秦二世迎立子婴为帝,子婴又谋杀赵高。到这时,子婴已根本没有能力支撑败局,刘邦率军攻咸阳,子婴便只能束手请降。项羽入咸阳,大肆烧杀抢掠,自封西楚霸王,同时封了19家诸侯王。接着是楚汉相争,双方大大小小打了100多次仗。还有诸侯王之间的战争,等等。上述一系列事变中的每一次,都是由投入事变的不同意志支配的历史力量的行动冲突而直接造成的。这些具有不同意志的历史力量的行动冲突便是事变。不同意志及其活动冲突的过程便是事变的历史。上述一系列不同意志支配下的历史力量的冲突过程便形成秦亡汉兴这个大的事变史。试问这一系列事变中有哪一次是从没有意识、意志的“合力”中产生出来的?秦亡汉兴这个总的事变史当然也就不能说是从没有意识没有意志的难以捉摸的“合力”中产生出来的。其二,上述一系列事变如战斗中,战胜的一方接受战败方的降将降兵,胜方由于融入原来敌方的力量而使自己力量壮大,可以说胜方形成了合力,如章邯降楚,楚方便暂时地形成这种合力。这样地形成的合力当然也不是没有意识的,不过是降将降兵改变了意志和行动,而胜方愿意接受而已,同样是人的意志支配下的实践活动。项羽却害怕投降的秦兵再叛变,在新安城南坑杀秦降兵20多万人,这样的残暴当然不得人心。楚汉垓下会战,战败的项羽突围,最后只剩下26骑,可见绝大部分楚兵都融合进汉营中去了,汉兵形成了合力。刘邦在萧何、张良、韩信等人协助下进行的统一战争,他们提出的约法三章顺应了广大民众的意志,他们又具备了达成目的的军事政治才能,终于将全国力量大致地统一在新建立的汉王朝之中。如果说这种统一也是一种合力,那是因为汉统治集团顺应广大民众意愿,得到民众支持,这是由当时人们的有意志的对象性实践活动创造出来的。从整个实际历史过程看,这种统一形成的合力当然只能是相对的,暂时的。但却不能说这种合力是没有意识的,更不能说汉王朝是由没有意识的合力中产生的。难道说秦朝败灭、汉朝兴起这个大事变,是由一个与当时人的意志、活动无关的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抽象规律“决定”出来的吗?历史学家如果不是依据历史实情,理解和揭示当时人的意志和活动而演成的历史实剧,仅仅寻找若干资料来证明一条抽象的历史公式,这样的史书大概不会再有人愿意看了。
毫无疑问,不仅是中国古代的秦亡汉兴事变史,而且古今中外实际历史进程中的任何一次历史事变,如近代中国的戊戌变法、辛亥革命,外国的如欧洲中世纪目的各异的十字军东征、法国大革命、俄国的十月革命等等,每一次事变都是由一定历史条件下人们的意志及其支配下的对象性实践活动创造出来的,而决不是从没有意志的“合力”中产生出来的,也不是由任何抽象的思维规律所决定出来的。
三
关于国家的、社会的以至人类的实际历史,涉及到辽阔的空间和悠远的时间中的无数历史事实,这是任何人也无法直接地把握到的。这大约只能通过哲学的方式揭示人类实际历史过程的本质,再与实际历史过程的基本事实相结合来加以把握。我们生活于其中的现实世界及其历史的实际发展,你不研究它,它也实际地存在并变化发展着。看来问题的关键在于某种哲学能否把握住实际历史的本质。而某种哲学能否把握住历史本质的进一步关键问题是:一种哲学是离开实际历史先抽象出某种本体,再根据这个抽象的本体加以理论的推演;还是结合有关社会历史的实际研究成果,直接从我们生活于其中的现实世界及其历史发展进行理论探索。更进一步的关键问题则是:在直接对历史进行思考时,是从历史的精神出发,还是从我们生活于其中并由人们创造出来的现实世界及其发展的实际历史出发。为着有助于理解问题,这里有必要极为简要地回顾一下我们人是如何理论地把握历史的。古代的基本上是直观朴素的历史记录,这里不讨论了(并非说古代人没有历史认识)。
历史认识的近代化现代化或科学化合理化始自欧洲。这种历史认识的变化先是在自然科学影响下逐渐地产生的。自哥白尼,尤其是经伽里略、牛顿到18、19世纪,自然科学在力学、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等一系列自然领域取得了巨大成就,并且逐步地形成起一套从观察、实验、归纳、分析到概括规律等行之有效的科学方法,从而使得自然科学在欧洲学界确立起崇高的威望。自然科学以其成就从包罗万象的哲学中独立出来,以至很长一段时间哲学都围绕它而打转,并且成为后起的社会历史科学的榜样。17世纪的欧洲理论思维便聚焦在数学、物理学等自然科学问题上。欧洲近代哲学始祖笛卡儿发展起来的精神、哲学二元论,由于其兴趣重在追求确切可靠的自然知识,对历史知识则是怀疑的、轻视的。18世纪的启蒙思想家们将历史作为他们高扬理性的阵地,哲学的智光射进历史领域,“历史哲学”这个词便是法国思想家伏尔泰首先提出来的。但当时的理论家们是把历史领域和自然领域作为一个统一体系看待的。“18世纪哲学从一开始就把自然问题和历史问题视为不可分割的统一体。它力图用同样的思想工具处理这两类问题。它力图对自然和历史提出同样的问题,运用同一种普遍的‘理性’方法。”(注:E·卡西勒:《启蒙哲学》,第194页,山东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伏尔泰的《风俗论》便要求自然科学家和历史学家担负同样的任务,从纷繁复杂的现象中寻求隐藏着的永恒规律。当时人们对于历史的认识实际上从属于对自然界的认识(注:一个例外是意大利的维科。他比伏尔泰更早地探讨了历史哲学,但其《新科学》直到18世纪晚期才由德国历史理论家赫尔德发现而受到思想界重视。他对历史的超前探讨而长期默默无闻,正好表现了当时理论界的普遍状况。)。启蒙主义思潮高唱理性和进步,但对古代尤其是中世纪的历史采取的是鄙视、摒弃的态度。18世纪晚期兴起而在19世纪初开始流行的重感情的浪漫主义,价值取向不一,但这股思潮对历史的同情、探讨,引起了人们对历史的重视。浪漫主义思潮又是思想史上最早攻击科学的流派,卢梭就视科学“是道德的最恶的敌人”(注:引自罗素:《西方哲学史》下卷,第228页,商务印书馆2002年6月版。)。流传极为广泛的浪漫主义思潮逐步地引起人们有可能思考这样一个问题:历史及历史研究和自然及自然研究是有所区别的。
19世纪以来,学者们对历史认识及其与自然认识关系的见解,众说纷纭,流派林立。还有一点似可引起注意。在西方的多种文字中,“历史”一词兼指实际存在的历史和对历史的认识。法国学者雷蒙·阿隆说:“人人都知道,历史这个词,不管是在德文、法文还是英文中,都是模糊的,它既指现实也指我们对现实的认识。……事实上,大部分关于历史理论及治史法的书往往不对历史这个词作明确的区别,轮换着使用它的两个含义,既用它指认识历史这一主观现象,也用它指假定存在的客观与客观化的现象。”(注:雷蒙·阿隆:《论治史》,第95—96页,三联书店2003年8月版。)据克罗齐说,意大利文也是如此。这大约同柏拉图哲学的久远影响对于语言的使用相关联的。这也使得他们历史研究的理论成果在我们看来,有时便呈现出迷离的色彩。以下从其最基本的致思方向及处理问题的方式看,各派对历史的认识,大体而言,似可列出如下几种基本倾向。
第一,辩证唯心主义者黑格尔是最早设想自然和历史是不同东西的思想家之一。他得出的看法是自然过程只有循环而无进化,因而没有历史。只有永不重演的人类发展过程,才在时间的继续中是历史的。自然科学的发展,尤其是达尔文的生物进化论的提出,证明黑格尔说自然界没有进化因而无历史的看法是错误的。他将复杂万状的全体称为“绝对”,绝对是精神的。整个宇宙的实体便是他的绝对理念。绝对理念外化过渡为自然界现象,也外化过渡为世界历史现象,并且通过艺术、宗教、哲学诸形式最后完成对自己的认识而回到自身。他的《历史哲学》是对于历史过程的思想考察。他讲的世界历史,便是自由的精神及其发展的过程。“景象万千,事志纷纭的世界历史,是精神的发展和实现的过程”(注:黑格尔:《历史哲学》,第503页,三联书店1956年版。)。他强调理性,也不否认人的热情,认为世界历史就是一张由理性(经线)和热情(纬线)交织而成的大地毯。他还在理论的范围内提出,人类历史是在社会生活的矛盾中运动的,要求人们从大量的偶然事件中发现历史的必然性和规律性。由于黑格尔将自然界和人类历史的本质都视作精神,故他实质上并未真正区别二者。
第二,19世纪的实证主义者当然看到人是有思想感情的,而与自然物不同,但却主张在社会历史研究中完全采用自然科学的方法。实证主义哲学支配下的史学从直接给定的东西出发,把历史研究工作规定为:一是搜集和研究历史事实;二是概括历史规律。这派史学中的一支,如兰克只重视第一道工序,发展起一套外考证内考证的史料批判方法,对于确定历史事实、了解部分历史的细节是有益的。但对整个历史的实际过程不感兴趣,更不研究历史规律。对于历史研究中的价值问题似乎处于盲目状态,号称客观主义史学,实际当然并非如此。实证主义史学的代表人物,如法国的泰恩、英国的巴克尔等,则主张史学既要确定事实,也要探讨历史规律。巴克尔的《英国文明史》,认为人类历史既有自然规律,又有精神规律,其中知识规律起着更为根本的作用。他还认为受因果关系制约的社会发展是不以个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注:参阅孙秉莹:《欧洲近代史学史》,第383页,湖南人民出版社1984年12月版。)。看来实证主义史学家便如雷蒙·阿隆说的,是在转换着使用“历史”一词的两种含义的。按照实证主义哲学的基本宗旨,既反对将世界的本质归结为精神,也反对归结为物质,只承认给定的感觉材料是真实的。这种感觉材料虽来源于外在世界,作为人的感觉经验则是主观的。试图从这种感觉材料中概括成规律性认识,更无疑是理性的。故实证主义者讲的历史实际上是精神的发展。实证主义哲学的创始人孔德便将社会的发展划分为神学、玄学(形而上学)、科学(即实证)三个基本阶段,所谓历史也就成了精神发展史。20世纪西方的分析哲学便从实证主义演变而来。分析的历史哲学则由分析哲学而生。分析的历史哲学将研究的兴趣集中到历史一词的认识方面,转变成对历史认识、历史知识的探讨,而回避了历史一词的另一方面即对实际存在的历史的探讨,仍旧保留着康德的物自体不可知的深刻烙印。其中的极端论者,甚至根本否认历史过程以至历史事实的存在。
第三,从19世纪末20世纪初开始,西方学界主要是人文学者们竭力从研究目的、内容、性质、方式等方面将历史学和自然科学严格加以区分。这股人文主义潮流内部意见也不一,总的趋向是历史日益被精神化。狄尔泰称历史学是与自然科学根本不同的“精神科学”。自然科学研究的是物质的普遍规律,历史学则研究人的精神和客观精神的个别事实。“客观精神和个人的力量共同决定了精神世界。历史建立在此二者的理解之上。”(注:狄尔泰:《对他人及其生命的理解》,见洪汉鼎主编:《理解与解释》第101、93与106页,东方出版社2001年5月版。)自然科学的方法是从外部说明给定的事实,而“理解和解释是各门精神科学普遍使用的方法”,也是“历史科学的基础”(注:狄尔泰:《对他人及其生命的理解》,见洪汉鼎主编:《理解与解释》第101、93与106页,东方出版社2001年5月版。)。狄尔泰将解释学(一译“诠释学”)发展成为包括历史学在内的人文科学的普遍方法论。这股思潮还明确将价值判断引进历史、认识。解释学的历史学内部意见也不一。狄尔泰以包括理性、情感、意志在内的意识事实作为研究对象,然而并不否认这些对象的实在性,相信以客观精神为中介,通过理解和解释,可以建立起对个别历史事实理解的精神科学。后来的柯林武德提出一切历史都是思想史的命题。他同克罗齐那种完全否认历史过程和历史事实存在的绝对唯心主义有所区别,但也是不承认历史过程存在的,“并没有一种特殊的过程叫做历史过程”(注:柯林武德:《历史的观念》,第257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6年4月版。)。他所说的理解过去人们的思想,是要研究者带着为现实服务的价值目标和自己的知识结构“在自己的心灵中重演过去”。较之狄尔泰,柯林武德则带有更强烈的主观性。解释学经过海德格尔到伽达默尔,在理论形态上有很大变化,这里不讨论。理解和解释的主观性和客观性,在解释学内部,直到20世纪后期还在伽达默尔与意大利法律史家爱·贝蒂和美国学者E·D·赫施之间争论着。
除了以上所列,还有众多的具体派别和学者对此有所论述,一篇短文不可能面面俱到。上述流派在对历史的具体探索中,各有成绩,对于后人认识和理解历史都提供过一些启迪,这里也不能面面俱到地开列。上述诸流派思考历史的具体路数有别,共同的特点是将历史的本质都归结为精神。这样地理解的历史,无疑是随着人们的意志而自由转移的。上列的一些学者,如黑格尔、柯林伍德等的著作中,都提到活动或行动(包括实践、劳动)。既然整个历史都归结为精神,他们讲的活动通常只是理解活动。他们讲的行动则是精神的外化,一般说都是非对象性的,而没有对象的精神外化,也就只能是抽象的。下面我们转到与上述思路不同的对历史的认识和理解。
第四,哲学教科书的历史唯物主义理解。前文引述康士坦丁诺夫主编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以下简称康书)的一个论断,作为讨论问题的起点,这里仍以本书为代表看看传统历史唯物主义是如何理解历史的。康书多次强调:“历史唯物主义,是把辩证唯物主义应用于社会的结果,是运用辩证唯物主义来认识社会生活和研究社会历史的结果”(注:康士坦丁诺夫主编:《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第391、3、382页。)。可见它是完全用认识自然的科学方法来认识历史的。它和实证主义不同的是,公开申明自己的哲学是辩证唯物主义。
恩格斯曾将思维和存在的关系视为全部哲学尤其是近代哲学的基本问题,我认为是正确的。人们可以对此作出各种不同的理解,然并不影响这个论断的成立。这里不多讨论。康书的辩证唯物主义部分则将这个命题立即改变为物质和精神哪个是第一性的、本原性的问题(注:康士坦丁诺夫主编:《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第391、3、382页。)。那么,什么是物质呢?恩格斯说:“物质本身是纯粹的思想创造物和纯粹的抽象。当我们把各种有形地存在着的事物概括在物质这一概念下的时候,我们是把它们的质的差异撇开了。因此物质本身和各种特定的、实存的物质不同,它不是感性地存在着的东西”(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0卷,第598页。)。列宁后来下的物质定义与此略有区别,实质则是一样的。这样,康书提出的哲学基本问题即物质和思维、精神的关系,便成了来自外部世界的精神和主体自身的思维、精神的关系。这同外界实际存在的事物是没有关系的。就算物质概念来源于外在的“物质世界”,而这个“物质世界”本身,便是一个没有确切所指的抽象概念。
康书接着推演:“要推广唯物主义的观点去研究社会生活,辩证唯物主义所采用的‘存在’这个一般的范畴是不够的,而必须提出‘社会存在’这个范畴,并回答社会意识与社会存在有着怎样的关系问题”(注:康士坦丁诺夫主编:《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第391、3、382页。)。历史唯物主义认为“社会存在是第一性的,它决定社会意识、社会的精神生活”(注:罗森塔尔·尤金编:《简明哲学辞典》,第283页,三联书店1973年1月版。康书论述与此基本一致,因辞书语言简炼,故引辞书。)。这些哲学家所说的社会存在就是社会物质,但这样的社会物质在实际历史中并不存在。前文曾引马克思论述,指出物质生产是在人的目的、意志支配下,运用自身能力所采取的方式方法与物质对象进行的互动作用。这种物质生产实践是人的精神因素与对象物质在劳动过程中的统一。从这种物质生产实践中完全地抽去其中的目的、意志、能力诸精神因素,这种物质生产也就不可能存在。因此,排除精神因素的及其支配下的实践活动的所谓社会物质存在,也就是在实际历史进程中并无确切所指的纯粹抽象的精神概念。康著中由这种抽象的社会物质存在概念推演出来的一系列概念,也都是在实际历史进展中并无确切所指的抽象精神概念。因此康书的历史唯物主义所讲的人类历史实际上也是精神的历史。
康书中唯一作过论述的人类实践活动是阶级斗争,书中也提到“物质生产”、“劳动”,不过是为着说明生产方式之类抽象概念而作的语言过渡。书中也说到“在社会发展史上起作用的是具有意识、意志和目的的人”,“社会生活是人们活动的产物”(注:康士坦丁诺夫主编:《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第382、386页。)。但这些实际历史内容根本不为作者所重视,也就不可能进入论述主旨。该书强调的是社会历史的“物质经济本质”(注:康士坦丁诺夫主编:《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第382、386页。),似乎在历史中起作用的不是人的意志支配下的对象性实践活动,而是抽象的“物质经济”。
辩证唯物主义强调世界的本质是物质,历史唯物主义强调历史的本质是社会物质存在,似乎与唯心主义、历史唯心主义完全对立。我过去也是接受这样的认识的。经过重新深读马克思著作,结合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领导全国人民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多年的反复思考后终于看出,教科书上所谓的“物质”、“社会物质存在”,都不过是与实际历史进程无涉的抽象的精神概念。两极相通。教科书的历史唯物主义和历史唯心主义实质上一样,并未把握住实际历史过程的本质。二者的区别只是,一个强调由外在世界而来的精神,一个强调主体的内在精神而已。对于这样的两极相通,殊途同归,马克思就多次地作过揭示。他说:“任何极端都是它自己的另一极端。抽象的唯灵论是抽象的唯物主义;抽象的唯物主义是物质的抽象的唯灵论。”(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355页。)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都是唯物主义,不过注意到“物质”的联系和发展而已。只要脱离了实际历史进程,它就只能是与实际历史无关的,抽象的,也就只能如马克思所论。
这里略作一点说明:马克思讲到生产力、生产关系、思想观念等历史范畴时,是明确指出这些都是人的实践活动创造出来的,如“人们是在一定的生产关系范围内制造呢绒、麻布和丝织品的”,“这些一定的社会关系”“也是人们生产出来的”,“正是这些人又按照自己的社会关系创造了相应的原理、观念和范围”(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108、48页。)。而康书讲的那些概念是与人的实践完全脱节的,二者显然有别。
第五,马克思的“新唯物主义”的实践哲学对历史的理解。马克思批判地吸取欧洲从古代到近代的哲学遗产,尤其是伊壁鸠鲁、黑格尔、费尔巴哈等人的哲学成果,在与法学、历史学、社会学、经济学等学科结合的研究中,开创出“新唯物主义”的实践哲学(注:马克思讲的“新唯物主义”,与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辩证唯物主义是不同的,其根本特征用一句话来表述,便是将对象当作实践来理解,这只是马克思哲学的理论特色。它的更鲜明的特点是改变现实世界,因此是实践哲学。对此我将有另文探讨,本文不多作解释。)。这个新哲学指出,我们生活“在实践的现实的世界中”(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99、131、122、122页。)。这个现实世界“决不是某种开天辟地以来就已存在的、始终如一的东西,而是工业和社会状况的产物,是历史的产物,是世世代代活动的结果”(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108、48页。)。显然,“实践的现实的世界”的发展便是历史。“整个所谓世界历史不外是人通过人的劳动而诞生的过程”,对于这个历史的实际存在,人们有着大量“直观的、无可辨驳的证明”(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99、131、122、122页。)。
马克思的哲学不只是对个人生活的理解。“个人是社会存在物”(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99、131、122、122页。)。马克思指出,作为哲学家和科学家,“不仅我的活动所需要的材料,甚至思想家用来进行活动的语言本身,都是作为社会的产品给予我的”(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99、131、122、122页。)。马克思立足于人类社会即实践的现实的世界之中,运用社会提供的语言、思维等工具,加上他自己的创造,利用社会提供的材料,从理论的角度探索生活于其中的实践的现实的世界及其历史发展。这种实际的历史研究,需要现实的前提:“这是一些现实的个人,是他们的活动和他们的物质生活条件,包括他们得到的现成的和由他们自己的活动可创造的物质生活条件”(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24、43、49、16页。)。从这些现实前提出发,马克思得出的基本结论是:“历史不过是追求着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动而已”(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118—119页。),也就是人的意志支配下的对象性实践活动而已。在实际的历史进程中,“这种观点表明:人创造环境,同样环境也创造人”(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24、43、49、16页。)。环境创造人这个形象说法不过是指人们通过改变环境而改变人自身。“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或自我改变的一致,只能被看作是并合理地理解为革命的实践”(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7、5、323页。)。在实际的历史进程中,“这种活动,这种连续不断的感性劳动和创造,这种生产,是整个现存感性世界的非常深刻的基础”(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24、43、49、16页。)。因此,“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凡是把理论导致神秘主义方面去的神秘东西,都能在人的实践以及这个实践的理解中得到合理的解决”(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7、5、323页。)。这就是马克思对已经实际存在的人类历史及其本质的基本见解。我在上面几乎全部引用马克思本人的语言表达出他对历史及其本质的见解。请读者以马克思的见解与前述各种见解包括流行的历史唯物主义的见解比照一下,看看究竟是哪一种见解真正把握了实际存在的历史的本质。显然,是马克思把握到了。
马克思对历史的理解并没有到此为止。到此为止,还只不过是对已经实际存在的历史的理解,而马克思更加重视的是新的历史的创造,从而改变世界。他在批判“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认识论,强调要将实际历史过程中的事物、现实、感性“当作人的感性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24、43、49、16页。)后,进一步强调要从主体方面去理解。这里的涵义便是,不仅要从实践去理解已经存在的世界和历史,而且要在正确理解、认识现存世界和历史的基础上,进一步从主体的感性需要出发,形成新的理论目的,从主体实践的角度作出新的理论探讨。这里对理论研究提出的要求,不仅是认知的,而且是实践的。马克思对此并未进一步展开,这当然同19世纪的精神环境相关联。但他无疑已经超前地开辟出了一种新的实践的思维方式,深深地启迪着后人,对当代仍旧具有极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如同人们熟悉的,马克思还将用现实的实践方式改变世界提到理论日程,并从1847年开始直接投入革命斗争,同时为适应无产阶级及其政党进行现实阶级斗争需要而提出过被人们称作的“唯物史观”(马克思本人从来没有称自己的历史观为唯物史观)。应当如何结合当时无产阶级面临的阶级斗争任务来理解《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的理论概括,我另有文章探讨马克思创立的哲学与其历史观的关系,这里对此不再讨论。
与本文论题直接有关的,我还想补充一点,即历史规律问题。人们知道,自然科学总是从某一类自然物在某种条件下的运动形式中探求和发现规律的,如力学研究机械运动规律,化学研究分子或原子的运动规律,相对论研究宏观高速条件下的物体运动规律,量子力学研究微观粒子的运动规律等。离开自然物的运动形式也就谈不上什么研究规律。无机、有机自然界的运动形式是自然物间的盲目互动作用,而人类历史领域的运动形式便是实践,即人的意志支配下的对象性实践活动。人类历史便是人类实践活动的实际发展过程。因此,离开实践也就根本谈不上什么历史规律的研究,不管打着什么理论旗号,这大体是可以断言的。马克思主义承认人类实际历史过程的存在。这样,它就可能存在规律。这种历史规律也只能从对人类实践活动及其发展的深入把握中才有可能探寻到,而且它一定会不同于自然规律。恩格斯说过“人们自己的社会行动的规律”(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7、5、323页。),马克思提过“生产的普遍规律”(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121、97页。),“人也按照美的规律来建造”(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121、97页。)。尤其是马克思在分析物质生产时,指出人的目的(可能还有能力)作为规律来规定生产活动的方式、性质。这可否启发我们从各个历史时期人们进行物质生产的目的、能力与其对象性活动方式、性质及结果关系的变化中来加以比较,或许能够有所发现呢?除了物质生产,研究其它实践活动的发展,是否也能从中获得启示呢?与自然科学家的观察、实验有所不同,历史的规律大概要在理解的基础上才有可能被发现。这应该是新世纪我国理论界面临的一个极为艰巨的任务。在这里如能真正有所发现,我们中国人才会真正走在世界思想界的前面。至于具体探讨人类实际历史进程中究竟有些什么规律,这样的艰巨任务只能留待今后去努力了。本文根据论题强调的是,离开人的意志支配下的对象性实践活动,是根本谈不上什么研究历史规律的。
施立业同志大力敦促,终于赶写成这篇小文,谨以此作衷心祝福我的故乡创办的《安徽史学》复刊20周年。所论问题思考已久,但成文则仓促,不当处请读者和方家赐正。
编后语:蒋大椿先生这篇文章是应约为本刊复刊20周年撰写的专文。近年来,蒋先生对理论的一些思考和探索,引起了学术界的关注。本文是蒋先生此前学术探索的继续。其中的观点,或有可商榷之处。学术乃天下之公器,作为一位长期从事史学理论研究的学者,蒋先生提出的这些学术议题,理应受到学术界的关注。学术愈求愈真,真理愈求愈明。我们欢迎学界同仁就蒋文进行讨论和争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