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发展过程中的城市与农村,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国论文,过程中论文,农村论文,城市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城乡之间的经济与文化差距是发展的最根本问题之一。研究表明,每当出现了发展时,几乎总会产生一种深刻的城市偏向,即农业耕作者在经济上步步失势,并遭受城市同胞的轻视。采用集权制的社会主义有计划发展没能避免这种城市偏向,反而会使情况变得更糟,如果说前苏联的例子具有某种指导意义,那么,社会主义的发展可能涉及的内涵就不仅是某些失误,而是对农民的残酷虐待。苏联的国家社会主义正是以贯穿全部历史的深刻的城市偏向为其标志的。
考察1949年以后的中国的学者们一度认为,中国的国家社会主义不同于苏联的社会主义,因而正在避免几乎在世界其它地方的发展中普遍具有的城市偏向特征。与俄国情况有别的是,毛泽东和中国共产党革命的许多其他重要领导者(包括邓小平)是在农村出生成长的。尽管这些出身于农民家庭的共产党领导人被吸引进入城市,甚至在青少年时期到过外国,但1927年第一次统一战线的破裂却促使他们在中国农村寻找新的政权根据地。众所周知,当他们在1949年向胜利进军时,站在主导地位的正是一支以压倒多数的农民为基础的军队以及同样是主要来自农村的中国共产党。几十万来自农村的革命战争中的老战士掌管着各种城市机构,而来自城市的参加革命事业的新手则大部分安排在从属的职位上,这两部分人组成了联合政权。正如迈克尔·利普顿(Michael Lipton)等人所指出,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的精英人物的城市家庭出身和对城市的偏爱是发展过程中出现城市偏向的重要原因。而上述特殊条件理应有助于把中国排除在这种普遍模式之外。
在后来若干年中所采用的口号与政策显然是为了竭力反对城市居民独占中国其他胜利果实的各种倾向。“农业第一”、“工业要为农业服务”和“消除三大差别”(城乡差别是其中之一)这类用语含义复杂而不简明。许多举措(如:冻结城市工资,限制城市增长,动员有文化的城市居民下乡,强调农村工业和合作医疗保险)似乎表明正在进行另一种发展。一些观察家断定来源于农村的革命已把发展的道路转化成中国式的道路,这种道路至少是城乡平衡的,甚或是朝着有利于农村的方向倾斜的。
十分明显,上述这些论断都是错误的。事实上,从50年代到70年代这一期间采取的政策和实际做法都大大有利于城市居民,相反却有计划地损害了中国的农村人民。的确,中国的城市偏向在某些方面要比其它发展中社会、甚至苏联所见到的情况在形式上更加极端,这也许是对中国革命的最大嘲弄——来自农村的、献身于反对城市偏向的革命者最终却偏偏建立了极端的、根深蒂固的城市偏向的制度化形式。今天的中国仍然受患于这种发展的结果。在本文中我将描述1949年前后的形势,然后深入探讨中国农村革命之所以出现讽刺性结果的某些原因。最后,也是较为深度性地,我将讨论1978年之后的改革是否已在逆转城市偏向方面取得完全成功。
1949年以前的城乡差距
根据我所看到的资料,中国在帝国时代的城乡差距相对来说是适中的,但在本世纪1949年之前,这种差距却日渐扩大,但那些依据文化模式、生活风俗、地域流动和社会流动等一般介绍性资料而得出“差距不大”的结论缺乏可靠的收入数据作为佐证,好几个世纪以来,中国就不存在像许多欧洲国家和日本所特有的农奴式隶属关系。中国的开放式的阶级制度没有强制性的法律壁垒来阻止农村居民迁入城市,从事城市职业。而许多城市居民来自农村的根子又使城乡联系丰富多彩。罗兹·墨菲(Rhoads Murphey)提出了下列总结性论述:“中国没有(像西方那样的)这种城乡社会之间的裂缝,而且在……传统的中国不存在马克思所蔑视的‘农村生活的白痴’……不存在贬低农村环境和农村价值观的看法,相反,许多城市居民有一种对农村的向往。无论何时,只要一有可能,他们就会回到那里,而且几乎是命定地地退休到那里去”。
19世纪末期,中国城市在很大程度上依旧是按照人们在农村的出生地(籍贯)和族群(宗族、周乡)组织起来的。中国的村庄也是按照宗族血统组成的。因此这些体制在中国城乡居民中共同培育了密切的关系。中国的农村源源不断地输送大批人力去城市干活,他们又将工资汇给自己的家庭。那些在城市扎根安家的人仍旧与原来的农村故乡保持紧密联系——节日探亲,家庭吉庆大事都要回去参加,甚至死后也要回老家安葬。当然,帝国晚期的中国社会秩序的这些特征必须与同时承认城市是政权和财富集中之地、承认城市生活比乡村远为丰富多彩、远为国际化保持平衡。我的论断并不是说当时的中国缺乏城乡差距,而是说这种差距从比较的角度来看相对较小。
关于中国城乡差距在1949年前的100年中越来越大的结论的依据同样也是印象主义的资料,而不是系统的统计数字。当然,19世纪40年代以后,许多中国的城市变成了通商口岸网的一个组成部分,这些城市的治外特权让给了外国列强。虽然西方的接触和影响并不局限于中国的城市,但是模仿西方的新的生活方式和文化模式却都是首先在城市地区集中出现的。有些人认为,本世纪1949年之前日益加剧的社会动乱促使大量农村精英人物逃往更为舒适、安全的城市,由此产生的离地地主所有制更加厉害地破坏了城乡之间的社会联系。作为这些趋势的结果,不仅中国共产党人,而且还有他们的自由主义的批评者,都把20世纪中国城市的特征刻划为具有一种日益滋长的、依赖农村的寄生关系。尽管这些趋势可能已经威胁到中国城乡地区连成一体的社会联系,但是与1949年以后扩大城乡差距的力量比较的话,这些趋势就相形见绌了。
1949年~1978年的中国的城市偏向
在这一时期里城市偏向的5个主要表现形式都很明显:日益拉大的收入差距;日益减少的迁移活动削弱了的亲属联系;推行城乡相互分离的组织系统;农民的强制性联系和屈辱地位;文化和风俗的日益扩大的鸿沟。这些都将依次予以查考。这里我并不认为毛泽东和其他中国领导人有意扩大城乡分裂。但在这方面充满讽刺意味的是,事实上城乡差距的扩大正是由于采用了效果适得其反的措施之故。
收入差距的日益拉大
20世纪80年代之前的调查和官方统计非常不完整,但提供的资料却表明,中国城乡居民人均收入的差距在50年代到70年代之间出现了扩大,而且从比较的角度来说,扩大度异常之大。城乡人均收入之比似乎已从50年代的约2:1大到毛泽东去世前的2.5:1,甚至3:1,虽然有些学者对70年代的估计高达5或6:1(见表1第1行)。在上述同一时期,城乡居民之间的粮食、菜油、棉布的消费量之比也急剧扩大。部分原因是使用进口商品以维持城市消费水平。作为这种扩大的结果,中国城乡居民近年来收入和生活水准的差异已经非常之大比印度、孟加拉和东南亚国家都要大,比台湾的可比差距也大得多。
上述差距日渐拉大的原因很多。从本文所述的城市方面来说,尽管50年代以后实行了工资的长期性冻结,但城市家庭成员,特别是已婚妇女参加工作的比例提高了,这就增加了家庭的现金收入。进一步说,国营部门也越来越多地主要在城市地区安排就业。国营部门雇员享受有一系列大笔额外津贴和补助,即使工资处于相对停滞状态,也提高了真正的城市收入。而在天平另一头的农村则是:大跃进造成的严重破坏,国家收购粮食的价格过低,国家对农业投资贫乏,经常发生的官僚主义对种植农作物品种的干预,对非农田经济活动的种种限制,要求地方提供资金以支持一系列日益扩大的设施,以及那些使中国许多地方的农村家庭加速陷入永恒贫困的劳务等等。在上述描述中,大跃进的后遗症显得特别严重,除了低落的农村收入之外,估计有超过3千万人(绝大多数是农村居民)的死亡是这一运动造成的。这就为驳斥那种认为毛的政策有利于农村的说法提供了强有力的证明。
然而,可以引发争议的却是50年代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不断扩大的最重要原因乃是毛泽东统治时期中国实行的复杂的迁移限制制度。规定居民必须登记户籍再加上50年代后实行的粮油定量配给制,实际上切断了革命前就存在的人民可以穿越城乡界线、进行接近完全自由的迁移活动。中国的农村居民处于各种各样的不利地位。陷入萧条状态的农村又不可以让成员为了应付艰难的岁月而离开农村进城寻找工作机会,因此很少有农村家庭可以依靠城市的汇款来减轻自己的贫困处境。迁移限制加上1956年后实行的农业集体化形式也中断了从不景气的农业区迁往富裕村庄的活动。事实上,中国的人民公社及其下属的大队、小队都变成垄断性的支配社员的组织,除了新娘出嫁,要想外出是很难获得批准的。到头来,50年代后实行的迁移控制甚至发生了损害农业地区的变化。这是由于官方要求数百万城市居民下乡落户,从而把负担转嫁到农村。虽然农业地区得到了开始时的“落户”补贴,可以帮助它们解决下乡来的城里人的问题,并且某些下乡者最后也谋得了自己的衣食生计,但总的说来,许多社区都感到逆向迁移的结果不是贡献而是负担。
某些观察家把目的在于“留民于地”的僵硬制度看作是防止人才流失,以帮助农村发展的一种举措。但这样做的结果虽在很大程度上保证了优势地区(一般包括城市地区)的维持原状,而不景气的农业地区却被剥夺了逃避贫困的最有效的手段之一。德怀待·帕金斯(Dwight Perkins)和赛义德·优素福(Shahid Yusuf)已经证明,在任何社会,个人和家庭的迁移自由是从较富裕的社区向生活条件差的地方和群体传播发展的非常有效的机制。如果有才能的人可以通过迁移外出而不是留在家乡,才能给自己的家庭和故乡社区带来更多的好处,那么,人才是不会流失的。
虽然收入差距日益拉大,但决不是说,城乡之间的福利的各个方面在1949~1978年间都在背向而驶。教育和卫生医疗就是城乡差距在上述年份中略为缩小的领域,尽管这种情况并非完全确切。例如,1962年初中生只有37.1%来自农村,高中生中来自农村的只有7.8%,到了1971年,初中的农村生增加到73%,1978年前更提高到77.5%;至于高中农村生则在1971年和1978升到61%(见表1,第5~6行)。当然,其中某些增长是人为的,原因是文化革命期间教育年份的缩短以及乡村小学改牌为小学加初中。尽管如此,农村入学人数的增长令人注目,特别是高级中学(一般需要成为公社所在地的镇办学校)的入学人数。
关于卫生医疗战线的类似指标则是农村地区的医院床位的比例。1949年农村医院(县级或县级以下)的床位只占25.2%,这一比例到1965前升为40.2%,1970年长为53.8%;1975年为60.1%,1978年为61.4%(见表1第7行)。这最后一个数字仍在较大程度上没有达到城乡平衡,但这些统计数字的确显示了改革以前时期城乡差距缩小的领域,尽管还有其它许多领域的城乡差距正在日益扩大。
迁移活动日益减少,亲属关系遭到削弱
城乡之间迁移活动的新障碍进一步破坏了曾把中国的城市和村庄紧密结合在一起的人际纽带。的确,50年代曾经有大批移民流入城市,由于经济的恢复、活跃的经济增长以及雨后春笋般出现的政府机构,创造了数百万个只能从中国农村招工补充的城市就业机会。然而,大跃进以后,仿佛是最后一次入城的移民潮抽掉了移民身后的成功发迹的梯子,关掉了城门。少数得不到优惠的人仍然可以以临时工或合同工形式逗留在城市里工作,但对大多数中国的村民来说,迁入城市已不再是一种可行的选择。城市居民发现自己陷入了极其需要遵守工作时间安排和组织纪律约束的处境。回到农村老家探访,或去那里参加礼仪活动,变得不方便了,甚至感到沮丧而不敢去了。城市青年越来越感到自己的同学都是与自己相似的人,即在城市出生、成长的人,而不是城市居民与农村新移民的合群。中国亲属群体的城市和乡村分支日益变成带有不同生活关注倾向和很少发生交往的、彼此不相接通的多股电缆。婚姻模式增强了中国城市的自我封闭的性质。1991年在北京进行的一项对于2170个20~55岁的已婚妇女的调查揭示,她们所嫁的男人中90%是北京居民,98%是城市居民。
1949年以前联系中国城乡的人际纽带的中断,当然不是绝对的。某些居住城市的父母亲为了减轻工作和家庭职责的双重负担,而把子女迭交农村的祖父母照料。某些有病的城市老人感到官方越来越要求城市实行火葬,因而回到农村,以便可以保证身后得到符合礼仪的、体面的葬礼。中国人的亲属联系和义务感非常强烈,寻求城乡分界线另一方亲戚的帮助永远是一种可行的选择。但是,除了对迁移的新的控制之外,还有许多形形色色的变化为削弱中国城乡一体化而设置了障碍。
1949年后的各种运动破坏了籍贯、宗亲、行会以及在中国城市的其它各种社团的传统形式。50年代中期的社会主义改造确立了政府机构对职业、住房和其它城市资源的控制。通过这些变迁,以亲属和籍贯为基础的庇护和互助的网络遭到了破坏,取而代之的是建立在政治行为和忠诚基础上的新的关系网。基于同样原因,世袭财产的充公,反对传统宗教活动和反对农村地区的繁琐的婚葬仪式的运动意味着那些吸引城市居民回乡参加重大礼仪和家族大事的活动开始销声匿迹。同样,下文要讨论的其它变迁也都进一步削弱了城乡分界线两侧双方亲戚之间的关系。
推行相互分离的组织系统
革命后在城乡两个领域里牢固树立起迥然不同的组织系统。其结果使城乡居民之间的心理障碍和人际壁垒也增加了。大多数城市居民开始依靠国营单位,其次依靠居民委员会。城市居民为固定工资而努力干活,同时得到一笔范围广泛的附加福利。他们住在狭隘而补贴较多的公房里,翻弄着配给品的小本子和票证,从国营商店购买商品以满足家庭的消费需求,乘坐公交车辆来克服艰难的上下厂班路程,培养自己的子女使之能够成功地跨入高度官僚化的、政治上反复无常的环境。在这种情况下,他们的子女要直到成年才能在经济上对父母有所帮助。
居住在农村的另一方也已按照官方指定的方针改变了自己的生活,但却带有本质上不同的结果。生活在集体化时期的农村意味着没有单位和居民委员会,而只有小队、大队和公社。决定人们生计的是工分而不是工资,而且很少有什么附加福利。住房几乎都由家庭出资建造,没有什么公家的资助或补贴。同样,在安排家庭开支上也没有什么定量供应的票证和去国营商店的问题,而是在自留地上通过辛劳得来的收获加上通过集体劳动分得的谷物和现金(另外,如果允许的话,也可通过自由市场取得)。虽然存在政治上的不稳定性(它是农村地区与城市地区共有的),但父母培养子女学习农沽和家务的本领,子女帮助父母干活,这两个方面仍然是农村家庭非常重要的问题。
当然,我所举出的某些对比,在任何发展中社会的城乡地区之间都可找到。我的看法是,1949年之后,在中国的城乡地区通过推行截然不同的组织制度,由毛泽东和其他中国领导人创建的生活环境造成了城乡居民之间在各自的生活体验、日常关心各方面的鸿沟,要比其它国家深刻得多,当然也比1949年以前的中国更为扩大。从理论上看,上面列举的某些对比所涉及的不是城市与农村的对比而是国家职工与集体制农民的对比。例如,住在农村的国家职工面临的是有点混含的生活方式,他们有固定工资和定量供应的票证,但一般没有分到有补贴的公房。不过对于那些城市里的集体制雇工来说,他们的生活却与其他城市居民颇为相像,而与公社农村却不相类似。总的说来,人们可以有把握地强调,革命建立了两个在组织经验上越来越不同的、切合于城乡分割的世界。
农民的强制性联系与屈辱地位
作为50年代制定的迁移限制和户口登记制度的副产品,中国建立了一种两个社会等级的制度。个人不是属于农业户口,就是非农业户口。如同任何社会等级一样,这种社会地位是世代相传的。奇怪的是,尽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的其它先赋地位,如阶级出身之类都是按父系继承的传统模式,但户口登记却很明确地要求按母系记载。一个人出生时母亲是农村户口的话,除非有特殊情况,他就被终身定为农村户口。
迂移限制制度和划分城乡地位等级范畴,加上城市在任何社会中都具有的吸引力,这一切都足以使住在中国城市的人越来越贬低乡下人和农村生活。不过,除了社会层序之外,已经推行了一整套措施,使这种对农村的贬低得到保证。如在这种层序中被挑选向上流动就成为一种罕有的荣幸;如被强迫迁往较小的城市地区,尤其是迁往农业地区,就是一种常见的惩罚。城市居留期,即使已经住了多年,甚至几代人,也不是一种权利,而只是一种可能失去的特别优惠。
许多动员城市居民下乡的运动都配合有文字宣传,目的在于掩盖或缩小实际上含有地位丧失的事实。城市知识青年上山下乡被认为是向农民学习和为农村建设作出贡献;1968年后知识分子和干部被送到五·七干校的运动被说成是通过农业劳动达到轮流接受再教育的总方针中的一个组成部分;1969年的乌苏里江冲突之后,疏散城市居民去农村地区被描述为有助于防备可能发生的苏联入侵。由于没有一次迁移是普遍性的或自愿的,由于被遣送下放的是那些特别在个人历史或家庭历史上可疑的。又缺乏官方庇护的人,因此,下放性流动的严酷的形式所含有的实质是文字宣传无法掩盖的。城市的地位和特权的不稳定性使大多数城市家庭要作出巨大努力来维持这种地位,即使失去之后也要力图重新取得这种地位。
总之,人们可以讨论的是:1949~1978年间普普通通的城乡居民被迫在农村共同居住和干活的日常体验,这样所产生的究竟是和睦共处,还是互相敌视?各人有各人的看法。有些人着重赞扬农村生活和文化,有些人则强调乡村的荒凉和落后。我们从研究其它社会的群体与群体之间的关系得知,在地位相等者之间的长期接触会促进相互了解,而地位不等的群体之间的长期接触很可能加剧相互对抗。总的说来,中国的负面结果也许更为常见。被迫在农村吃苦的、地位较高的城市居民不可能同周围的农民齐心协力。当然,在今天的中国城市中尊重农村和农村生活还没有形成普遍共有的感情。对于城市居民来说,能够与自己在农村流放时共同生活。共同劳动的农民们继续保持密切联系的也显然并不普通。让城市居民参加农村劳动的定额工作,原来目的是有助于消除城乡矛盾,但其结果,一般而言,却适得其反。
文化与生活方面日益扩大的鸿沟
如果说,1949年后城乡之间产生了许多结构上的差异和障碍,那么,令人并不惊奇的是:是中国城乡居民间的风俗和生活方式也越来越分化了。也许这种分化的最突了的例子是环绕着死亡的风俗问题。50年代起,在中国大城市火葬日趋取代土葬,最终变成强制性的命令。在农村地区,除了极少数例外,土葬即使在今天仍然是一种惯例。随着这一差别出现的还有许多其它事情。例如,城市葬礼变得简朴,成为工作单位干部参与的集体事务,而农村葬礼仍以家庭为基础,并且比较复杂;此外,习惯上必须履行的宗教仪式和死亡周年纪念事实上已在大城市绝迹,而在农村,至少是这种仪式的简化形式。甚至包括某些地区的“第二次安葬”(迁葬)的形式却继续存在。
在其它许多方面,不同的风俗的分歧也变得颇为明显。大城市的包办婚姻事实上已经绝迹,由父母安排介绍对象也越来越少见。与此形成反差的是,农村中由父母介绍依然相当普遍,而由父母决定子女的结婚配偶也不罕见。在多数农村地区,新郎家庭必须付给新娘家庭一大笔聘金。在城市中,家庭与家庭的交换(男方的聘金或女方的嫁妆)已并不多见,尽管70年代以来,社会的期望越来越高,新郎要给新娘赠送昂贵的礼物。在城市里,许多年轻的新婚夫妇在单独分开的小家庭里开始新婚生活,而新郎与妻子的父母住在一起已成为可以接受的行为,即使还没有像新娘嫁到新郎的父母家中那样普遍。相反,在多数农村地区,新娘迁到丈夫的父母家中仍旧是通常的惯例。而新郎住在新娘家中则被认为非常不受欢迎。这一事实与城乡之间其它风俗的日益差异具有相互关系。在中国的大城市中,女儿也像儿子一样开始承担赡养年老的父母的责任;而在农村地区,一般惯例只有儿子供养父母。
生育是可以最确切他说明城乡模式之间分化的一个方面。50年代初,农村母亲生育的子女平均数只比城市母亲约高16%。1960年,大跃迸引起的灾荒改写了这种差别。城市母亲的生育率转而比农村母亲高3%。但在后来的年份中,差距突然出现扩大,这是由于城市妇女比农村妇女大大减少了自己的生育率,农村妇女生的孩子一般约为城市妇女的一倍。近年来,在官方强制性的计划生育措施下,这种差别一直被深深地掩盖着,大城市的妇女必须遵守“只生一个孩子”的政策,而农村妇女一般面临的是事实上生两个孩子的限制。
由于在社会、文化、甚至宗教模式上这种差异扩大了,中国的城乡居民之间的共同点已少于革命之前。的确,70年代被遣送下乡生活的城市居民常常感到就像业余人类学家那样,面对着必须解释的陌生奇异的习俗。许多这类习俗都是世袭相传,是城里来的“乡巴佬”从来不了解的。但这种事实并未使原来的城市居民可以比较轻松地理解与接受这些习俗,根据上述所有各种结构和实际做法,中国的城市居民很容易得出结论,乡下人是愚昧落后的,是毫无希望地陷入封建的态度和行为泥淖里的人。
总之,在毛泽东统治时期,城乡之间的鸿沟在各个主要方面都越来越扩大。在平等主义的宣传言词下,一种与封建主义、而不是与社会主义较为相同的结构被制度化了。农村居民被束缚在土地上,并要求他们必须从事农业生产。城市居民也被牢牢地束缚在自己的工作单位和居住地点上。但由于他们在此得到了优先的待遇,从而使他们蔑视自己的农村同胞。整个人口被分割为两个不同的、具有日益拉开差距的生活和利害关系的等级。中国的农民曾经是推动革命的动力,但大部分胜利果实却留给了城里人。
1949~1978年城市偏向的根源
一个深深根植于中国农村的新政府怎么会推行那种如此充满城市偏向的政策和措施呢?要作出一个确当的回答应该以50年代的许多内部文件为准,因为这种制度的大多数组成部分都是在五十年代落实。但我在这里提供的只是以许多政策和措施的逻辑为根据的推测性解释。城乡关系新体制的核心是旨在限制城市移民,同时在城乡建立具有强烈差别的组织系统。总的来看,这些核心组成部分表明1949年之后中国领导人特别关注保持城市的社会秩序。毛泽东及其同事似乎特别渴望要使每一个住在大城市里的人在工作、住房、医疗,以及防止失业、犯罪和其它城市公害方面都能获得一席安全之地,同时阻止那些没有上述安全庇护场所的人涌入城市。而对农民的关心则退而求其次。他们的生活应该尽可能得到改善,但首先要通过当地社区的努力,而不是依靠国家的担保和资金。看来,虽然中国革命植根于农村,但这似乎意味着毛泽东及其同事并不把农民视为理所当然,同时却感到必须特别关注城市和城市居民的需要。
我认为,令人感到自相矛盾的是,这种对城市居民的全面的优越条件的制度化措施,可能是由于中国共产党对城市和城市生活怀有特殊的恐惧和故意。自从1927年城市暴动失败以后,城市毕竟一直是国民党控制的中心。城市也一直是外国影响的中心和卖淫。秘密社会、吸毒、乞丐和其它社会邪恶的中心。当然,城市也是批判性的知识分子和社会抗议运动反对不义的统治者的中心,中共在1948年前对统治大城市缺乏经验,使某些外国观察家深信,新政府在没有西方的继续帮助和介入下是不能有所作为的。这种想法已被证明是一种错误的观念。不过,中国领导人可能感到,与动员农民参加游击战和土地改革相比,征服城市的任务要困难得多,由于把注意力集中在要弄清城市居民是否会造成自己的麻烦这一问题。中共采取了严厉的不利于农村人口的制度化举措。
那种认为农民们会从来自农村的人所领导的中国革命得到好处的设想,其结果是大错特错了。在比较民主的社会中,情况可能是来自农村的领导者会感到自己必须为农村选民的利益服务,但在中国的列宁主义的国家中却采用了完全不同的考虑。毛泽东及其他中共领导人都认为自己不受农村或其它地方的选民的约束,这恰恰是因为他们缺乏城市社会的基础,所以使他们采取了为城市利益服务的措施。
在解释1949年以后实行令人啼笑皆非的城市偏向的问题上,必须加以考虑的另一个因素是: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作用。马克思主义使中国的新领导人习惯于把阶级作为社会、政治分析的基本单位来加以思考。在中共已经掌握社会的农民性的条件下,他们必须增加许多范畴来修改惯用的阶级分析以适应中国的情况。但实际上这些范畴被归并为“好阶级”和“坏阶级”两类。这种分类后来就成为重复阶级斗争运动的根据。的确,阶级出身的标志成为优惠或制裁的焦点,成为各种政治斗争(它们对生产资料或当前的经济形势早已不再具有任何有意义的联系)的焦点。如果中国存在剥削、不义或再分配问题,这些都要按照官方的阶级范畴的观点来予以理解。城市与农村的对比不适合这一构架,这是因为在城乡分界线的两侧都有好阶级和坏阶级存在。
奇怪的是,正是毛泽东特别主张用其它方式来观察中国的社会前景。在毛泽东的讲话和文章,如《论十大关系》(1956)和《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1957)中他强调非阶级的分歧,包括“城乡矛盾”的重要性。他也指出这种“非对抗性矛盾”可以转化为对抗性矛盾的危险,然而,毛在晚年却主要强调阶级斗争;这时,对非阶级的分歧的关注却被下降到次要的地位,无论何时,每当谈及城乡之间的潜在矛盾时,回答常常是不分城乡的全社会的友谊和相互支持,以及农村社区的自力更生的发展等公共关系式的口号,而不是国家投资优先方向的重要改变,也不是作出其它努力使城乡生活条件更为平等。在1978年之前期间,阶级分析和阶级斗争占据首要地位,它掩盖了城乡差距加剧的程度。这种对此缺乏注意和关心的情况阻碍了那种使日益扩大的城乡分歧的势头得以逆转的任何作为。
改革时代:弥合城乡差距?
中国从1978年以来制定的改革政策,其内涵既没有许诺要弥合城乡差距,也没有主张在这一问题上要鼓励任何其它方面取得平等。相反,随着飞速的经济发展,不论何种政策和动向,主要目的大概都是为了促进公认的目标的实现。许多观察家认为,其结果既有高效的增长,又有日益扩大的不平等。尽管如此,在自相矛盾的事实,即早先主张的平等与中国城乡的等级制分歧的制度化暂时同时并存的前提下,值得我们考虑的是,1978年以来,城乡差距是扩大了还是缩小了。下文将对前面讨论过的城乡关系的5个方面(收入差距,迁移和亲属关系,组织系统,城乡接触,文化和风俗的差距)进行简略的考察。
最可近的估计表明,1978年后中国城乡收入的差距开始出现了一些缩小。改革开始时农业收购价的显著提高,集体化农业的瓦解,农民参加市场交易的自由的恢复,以及其它变迁都使农村收入比城市有了较快增长。在官方统计中,城乡人均收入差距从1978年的2.36:1缩小到80年代中期前的1.9:1。但在80年代中期以后,由于农村改革的倒退和谷物收获量的停滞不前,同时城市改革却大力向前推进,原来城乡收入差距的缩小趋向出现逆转,反而增大到1978年的水平,甚至更加厉害(见表1第2~3行)。尽管城乡人均收入差距在80年代中期以来已经变得更加厉害了,但农村的经济活动的日益多样化却可能在群众的意识中看不清这一事实。由于公众的注意力集中到雨后春笋般出现的乡镇企业上,集中到建造精心设计的毫华宅第、坐在由司机驾驶的进口高级轿车里、在尘土飞扬的路上开来开去的当地工业大亨的身上,因而农民们和城市居民们不可能充分认识到农村家庭的相对收入的全面恶化情况。
城市和农村在人民福利的其它方面的差距在改革时期也进一步拉大了。1978年以后的若干年中农村中学生入学人数出现了明显的下降,这是因为农村家长把孩子(尤其是女儿)留在家中干活。结果农村学生在全部初中入学人数比例从1978年的77.5%下降到1986年的68.2%和1993年的59.7%,而高中生中来自农村的比例的下降更加惊人——它在上述相同年份中从61.1%降到25.2%,然后又下落到18.5%,农业合作医疗保险制是在集体化时期建立的,这种制度有各种不同的分期付款式的集体和个人的医疗服务项目,但大部分已在改革时代衰落了。农村的助产士和卫生工作人员人数显著减少。农村医院的床位比例从1978年的61.4%降到1986年的55%和1993年的41.9%。
在集体化时代和改革时代的农村人均收入和教育卫生水平的相互对照趋势表明,运用资金改变公私平衡的政策对中国农村具有特别显著的影响。毛泽东时代农村家庭收入、消费水平的萎缩,部分应归咎于国家执行的是对社区基础设施、包括保健和教育设施在内的地方性投资。而在改革时代,农村家庭获得了更多的经济收益,但社区基础设施却受到了损害。
尽管改革时期在缩小城乡收入、福利的差距方面没有取得持久的进展,但在取消限制迁移的壁垒方面却已作出了较为重大的进步。户口登记制度或多或少仍旧维持不变,但目前的规定允许符合一定条件的农村户口的人可以转为农村的城镇户口。更值得注意的是,城市的定量配给范围已经大大缩小,同时又禁止城市家庭和雇主雇用没有当地户口的人。上述这些措施的变化已经触发了一股迁移流动的大潮,有人估计在任何时候都有8千万到1亿“流动人口”住在中国城市。
农村居民仍旧不能轻易得到城市户口,即使他们留在城市地区工作多年,他们还是保持着自己的分离的、低贱的社会地位。加上他们大多数从事的是城市居民不愿干的既苦又脏的工作。虽然如此,许许多多的农民都感到社会地位低下的城市工作还是比留在农村好。而且,随着公社制度的瓦解,遍布整个农村地区的大规模迁徙活动重新开始了。有一个属于最大型的调查新移民潮的研究发现,事实上,接近50%的外流移民去的是其它农村地区,而不是城市。这些变迁意味着在不景气的农村中,人们再度拥有选择去向的自由,即可以去那些获得较好生活和寄钱回家的地方。
不清楚的是,这种激增的人口流动是否有助于重建穿越城乡分界线的亲属联系。当然,中国城市的大多数流动人口是来自农村和乡镇的临时居留者,他们与农村、乡镇保持着牢固的联系。不过,大多数流动者的城市身份的边际性意味着他们不能建立城乡之间的人际纽带,除非他们取得比较长期的城市地位。某些新移民可能已经利用与城市居民的长期的、也许是休眠了的亲属关系而取得了城市工作。但这看来不像是流民们用来取得进入城市的机会的主要模式。我也没有发现中国的城市居民去故乡农村寻根和恢复休眠了的亲属关系的任何一般性倾向。而且也没有任何证据提示城市居民中有多人已与农村来的人通婚。尽管今天中国人民的流动增多了,但在毛泽东统治时期确立起来的城乡居住二元等级制的性质仍旧继续保持到今天,并且约束着城乡等级之间的亲属纽带的发展。
影响中国人生活的组织制度从1978年开始已在城市适度地、而在农村则较为显著地发生了改变。当然,在农村地区,公社的瓦解和包产到户制的建立使家庭恢复为生产活动的基本组织者。在城市,出现了相当一部分通常采取家庭经营公司形式的私营企业,另外还有外资的合资企业和其它新的组织形式。但大多数城市居民仍旧过着由国营企业或迅速成长的集体企业所安排的生活。这意味着大多数城乡居民的组织生活和社会控制的情况比改革以前时期更加相互分离。虽然中国城市中的工作单位、居民委员会和其它官僚形式的控制只是略有放松,但在农村,公社制度的瓦解却使农村生活非常显著地非官僚化了。
可是,如果我们放宽视野,就会注意到,有一种重要的趋势使城乡生活比以往相互接近了,中国的城市定量配给制的取消和市场活动的繁荣意昧着城乡居民都面临着按市场需求生产商品或提供劳务的压力,面临着在多种选择面前需要作出消费的决策。除了市场的均质化作用,还可加上传播的影响。虽然极度贫困的、非常偏僻遥远的村子仍旧处于被忽视的境况,但电视和其它现代传播形式在农村的普及意味着中国农民越来越同城市居民一起参加到几乎是同样的大众传媒和文化世界中来了。作为这种趋势的结果,中国的城乡居民已不像过去那样在文化上相互隔绝。当然,由于大多数工作是在两种环境中组织安排的,因而继续存在着反差。
改革时代城乡关系中的一个重要变迁是遣送城市居民下乡落户计划在实际上宣告结束。现在是城市而不是农村出现了城乡居民之间的众多的接触。中国的许多大城市受到大批外来流民和出售农产品、手工业品的农民的经常不断的人流的冲击。由于这些联系是城市程序中自愿性的向上流动,不是非自愿性的向下流动,因而不大可能产生怨恨和冲突。然而,这种情境的某些特点限制了这些当代联系在培养理解和正确评价方面的能力。农村的外流民工经过多次反复地被人提醒,认识到自己的低劣等级的社会地位。他们相对来说是软弱无力的,在城里容易受到虐待和剥削。从城市居民来说,他们很少有机会逐步了解流动人口个人的情况和生活方式。许多城市居民害怕农村来的移民,把后者视为犯罪和其它社会问题的根源。城乡居民之间这种比较表面的、又在心理上自相矛盾的接触事实上不可能跨越毛泽东时代建立起来的心理障垒。
的确,中国的城市居民继续把自己的农村同胞看作是落后无知的人,并且把对城市居民的特别优惠视为理性的是对给予国家发展贡献最大的人的应得奖励。最新的研究提出了若干有关这种理性化的重要问题。亚历克斯·英克尔斯(Alex Inkeles)及其同事们于1990年在天津及其郊区农村进行了一次个人态度的调查。30年以前英克尔斯发起了一次研究计划,着重调查6个国家的个人的“现代”性的发展。多年来他的调查在另外许多国家,包括一个社会主义社会(1988年在保加利亚)中进行。在这一研究中,英克尔斯及其合作者得以证实现代性的环球一致的症候(Syndrome),它包括诸如个人效率感,合理安排个人活动的能力,运用科学方法解决问题的倾向等组成成份。
在进行这种调查的所有国家(包括社会主义的保加利亚)中,城市人民的态度显然要比农村人民来得现代化。但在天津却形成惊人的对比,农村人民竟然显著地比城市居民现代化!另外,在市区,受雇于国营企业的人却是样本中列入的一切群体中最不现代化的人。英克尔斯及其同事们主张用当代中国城市生活的性质来解释上述反直觉的结果,认为,虽然进行改革、却继续鼓励那种很像“传说的”封建社会或部落社会的听天由命和从属依附的取向,而不是像其它社会的城市体制那样培养合理的规划和个人的效率感。与此形成对照的是,农村地区的改革已经更实质性地废除了毛泽东时代的集体依存关系,并且变换了生活环境,在这种环境中,个人和家庭知道他们必须合理地规划,为了未来作出牺牲以达到生存和进步。与城市的改革相比,中国农村的改革更具有实质意义的性质,它已经完全改变了个人态度取向的“常态的”差异。如果我们接受这一论点,那么,这一论据表明中国农业居民现在拥有的平均取向要比城市居民更易于促进经济发展,可是后者却依然把前者视为落后。
从前面考察的总的范围来看,我们还不清楚,1978年之前中国城乡之间产生的文化风俗的差距是否已经缩小。在生育率方面,从90年代初开始的调查表明,计划生育的实施已进一步加深,虽然中国人口增长率已降到更替水平以下。这种令人震撼的程度意味着农村生育率已大大下降,使农村与城市的生育率差距缩小到略低于80年代常见的2:1。但在其它方面改革时代的变迁看来已经促使城乡风俗扩大了分歧。改革时代的政治、经济变迁已经使从前遭到禁止的两股文化趋向西方文化和中国传统文化重新复活和传播。虽然两种文化趋向的迹象在城乡两地都清晰可见,但在大城市的主要倾向是西化,而在农村则传统风俗的复活更为显著,尽管前面提到的电视和其它媒体对城乡两地的影响是均质的。不论是西方的时装,西方的古典音乐,美女表演,还是霹雷舞,城市居民都比农村居民易受影响,而祭拜祖宗,占卜吉凶,建造祠堂以及其它传统风俗的复活却是当代农村生活中比城市居民更流行的特征。总之,改革时代的变迁看来并没有使城乡之间风俗上的差距有所缩小,反而使它更加扩大了。
结论
改革时代的变迁对城乡差距具有复杂、混合的效应。在某些方面,城乡分歧所缩小,但在其它方面看来却并未改变,甚或反而扩大了。总之,毛泽东时代遗下来的城乡之间悬殊的差异并未在任何根本性的程度上有所减少。尽管出现了人们从中国农村流入城市的较大规模的迁移,但中国仍然在本质上具有两个等级制的特点。出生于不同等级的人们的生活和机会有着根本的区别,等级之间相对来说也很少有什么相互认识和理解。如果专门的术语仍然在广泛使用的话,那么,可以正他说,在毛泽东统治时期城乡之间产生了一种继续存在到今天的对抗性的、或在对抗性的矛盾。这种矛盾使中国进行发展和维持社会控制的种种努力难以奏效,并且会给任何推动中国民主化的未来的努力造成严重的障碍。在一个经过彻底改革的、以市场为基础的社会中,这样一种等级结构是没有立足的余地的。这种等级结构会产生不公正,引起不满和浪费人的才能。
这样一种深刻的城市偏向已经存在了超过一代之久。在这样的条件下,为了根本上缩小城乡差距,就必须进行重要的改革来改变国家对城市的巨额投资。有一种可供选择的、又容易办到的方法,那就是逐步取消城市居民享有的多种特待遇和补贴,但这样做,将会引起中国领导人非常担心的城市社会骚乱的危险。有一些非正式的报道涉及北京高层决策讨论要逐步取消户籍登记、迁移限制制和分裂中国城乡的组织上的悬殊差异,但迄今为止,这类做法的系统措施尚未出台。使城乡分裂为两个单独等级的因素仍然存在,这些因素是否能够、或如何才能消除,正是中国未来领导层面临的最严峻的挑战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