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当前低收入群体政治心态问题的几点思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低收入论文,群体论文,几点思考论文,心态论文,政治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社会主义建设新局面的全局出发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体现了新时期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主要环节是维护和实现社会的公平和正义。只有切实维护和实现了社会的公平和正义,人们的心情才能舒畅,各方面的社会关系才能协调,人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才能发挥出来,整个社会才能实现各尽所能、各得其所。在这里,心情舒畅既是对和谐社会成员社会实践活动基本心理态势的现实描述,也是现实社会满足社会成员基本心理需求所要达到的目标特征。
社会是由不同的群体和个体构成的。整个社会的和谐首先取决于社会不同阶层、不同群体之间的和谐;同时也取决于社会群体和个体之间以及个体与个体之间的和谐。在构建和谐社会中,低收入群体的心态是一个特别需要关注的问题,这一群体的心理健康程度,不仅影响整个社会的稳定和安全,还直接影响小康社会的建设目标。
低收入群体是一个历史的范畴。由于社会历史条件的不同、生产力发展水平的不同,在不同国家的不同发展阶段有不同的内容。在我国现有的历史条件下,这一群体既包括城乡贫困群体,也包括收入超过温饱线但未达到中等水平的群体。
一、低收入群体政治心态的现状分析
2004年下半年,山西省委党校课题组对低收入群体的心理状况作了一次问卷调查。调查的对象主要包括农民、国企职工、下岗职工、个体经营者等。调查的内容涉及现行政策、社会生活、社会安全、干群关系、个人权益、社会问题等诸多方面。总体上看,这一群体的心理态势较为消极,在很多问题上,有一定程度的失落感和被剥夺感。
(一)对现行政策的态度。调查表明,认为当前政策有利于富人者占75%,有利于中等收入者占14.1%,有利于穷人者占10.9%。对国家目前出台的解决低收入和贫困问题的各项措施感到很满意的占15.6%,较满意的占54.7%,不满意的占17.2%,失望者占9.4%。对政府目前的扶贫政策很满意的占26.6%,较满意的占67.2%,不满意的占3.1%。对党和政府减轻农民负担、 增加农民收入的政策十分赞成者占60.9%,一般支持的占26.6%,持有疑虑和缺乏信任者各占1.6%。认为政府针对低收入群体采取的保障措施不起作用的占10.9%,作用不大的占26.6%,较有作用的占37.5%,很有作用的占23.4%。
(二)对收入差距的态度。有45.3%的人认为,目前我国居民收入差距拉大的主要原因是政策的作用,有20.3%的人认为是地域、行业差别,有23.4%的人认为是不正当途径,而仅有7.8%的人认为是个人能力差别所致。对目前我国居民收入差距非常不满者占37.5%,不太满意的占45.3%,比较满意的占12.5%,无所谓的占4.7%。对富裕阶层不满者占26.6%,憎恨者占10.9%,羡慕者占57.8%。对我省著名企业家李海仓被杀案件认为为富不仁者占4.7%,感到震惊占45.3%,无所谓占26.6%,不好说占23.4%。认为目前脱贫致富机会不均等问题十分突出者占32.8%,比较突出的占60.9%,不突出的占6.3%。
(三)对腐败现象的态度。问卷显示:对当前的腐败及各种违法犯罪现象感到不能容忍者占46.9%,无可奈何者占45.3%,不关心者占6.3%。 遇到腐败现象采取举报方式者占25%,忍受者占31.3%,公开抗议者占3.1%,应用法律手段者占39.1%。认为造成腐败的最大原因是法制不健全者占15.6%,经济体制不健全占25%,监督不到位占25%,惩处不力占14.1%。对反腐败没有信心者占21.9%,信心不大占65.6%,有信心占10.9%。
(四)对社会风气的态度。认为当前党风和社会风气较差的占28.1%,较好的占9.4%,一般者占62.5%。认为当前社会风气的主流是拜金主义者占35.9%,享乐主义者占4.7%,集体主义者占6.3%,个人主义者占43.8%。认为社会风气对自我情绪和行为影响较大者占23.4%,影响一般占60.9%,影响较小占10.9%。
(五)对社会稳定和社会安全的态度。调查表明:认为我国社会政治基本稳定的占28.1%,存在不稳定隐患的占64.1%,不稳定占7.8%。 认为政治稳定的前景会越来越好的占10.9%,越来越不稳定的占10.9%,保持基本稳定的占75%。认为目前影响社会安定的最大问题是腐败的占35.9%,是社会治安的占17.2%,是就业或社会风气的各占23.4%。面对目前的治安状况,感到没有安全感者占42.2%,安全感不够的占46.9%,有安全感的仅占7.8%。认为社会安定对致富非常重要者占51.6%,比较重要占39.1%,影响不大的占6.3%。
(六)对个人权益维护的态度。当个人权益受到侵犯上访者占26.6%,找新闻媒体曝光占35.9%,到政府门前静坐占9.4%,打官司占28.1%。当个人权益受到干部侵犯,找有关部门反映的占18.8%,诉诸法律的占29.7%,上访的占17.2%,敢怒不敢言者占34.4%。当个人权益与政府发生冲突,会和政府打官司者占40.6%,不会的占29.7%,不一定的占21.9%。当个人的工资、福利待遇不能按时领到,找有关部门解决者占62.5%,依靠法律帮助者占26.6%,上访者占9.4%,采取过激行为者占1.6%。
(七)对干群关系的态度。调查显示:认为目前干群关系较好者占29.7%,一般者占46.9%,对立者占20.3%。认为当前领导干部大多数是好的占20.3%,半数是好的占25%,多数是腐败的占32.8%,说不清楚占17.2%。对基层干部不满意的最大原因是工作能力差的占43.8%,贪污腐败的占39.1%,作风霸道的占17.2%。对干部作风不满意者占21.9%,不太满意的占35.9%,比较满意的占39.1%,满意者仅占1.6%。
(八)对民主权利的态度。在民主选举中,担心选不出有能力者占46.9%,担心选举程序不公正占21.9%,担心贿选占21.9%,担心家族势力干扰占4.7%。认为基层民主选举很重要占42.2%,走形式占51.6%,没必要占4.7%。每次都参加村委会或居委会选举者占10.9%,参加过几次的占32.8%,没参加的占45.3%。在行使民主权利时自觉自愿占46.9%,随大流占32.8%,强迫者占14.1%。关心基层民主的主要原因与致富有关占34.4%,与民主权利有关占32.8%,与提高个人素质有关占23.4%。
(九)对法律的态度。调查表明:认为穷人和富人在法律面前能平等仅占6.3%,基本平等占39.1%,不能平等占46.9%。认为打官司主要靠事实证据占43.8%,靠关系疏通占23.4%,靠律师占4.7%,靠金钱铺路占17.2%。 认为把保护私有财产列入宪法应该的占42.2%,有一定必要的占39.1%,没有什么意义的占12.5%,不应该的占4.7%。为致富违法认为很正常者占12.5%,无所谓的占37.5%,内疚的占48.4%。认为低收入者违法犯罪的主要原因是生活所迫的占39.1%,心理失衡的占50%,报复社会的占9.4%。
(十)对目前社会现状的态度。调查显示,对目前社会现状不满意者的占32.8%,比较满意的占59.4%,满意的仅占4.7%。认为对社会现状不满意的原因与经济收入关系很大的占14.1%,关系较大的占57.8%,没有关系的占21.9%。认为目前就业难的主要原因是就业岗位少的占29.1%,技能素质差的占23.4%,关系少的占26.6%,有关部门扶助不够的占9.4%。认为国企职工下岗是改革的必要成本的占21.9%,减员增效的需要的占48.4%,政府对工人阶级的不负责任占7.8%,国企老板损公肥私的占12.5%。认为农民工进城在子女教育、住房、医保等方面问题十分突出占23.4%,比较突出占51.6%,无所谓占21.9%。认为目前离婚率上升与失业贫困关系很大的占21.9%,有一定关系的占62.5%,没有关系的占14.5%。
(十一)对改变现状的态度。认为脱贫致富的主要途径是诚实劳动、依法经营的占37.5%,提高素质、利用机遇的占57.8%,利用关系和政策漏洞占3.1%。认为改变现状首先需要提高素质和技能的占43.8%,改变观念占18.8%,适应市场占17.2%,政策扶持占14.1%。认为改变贫困和低收入需要3年者占6.3%,5年者占34.4%,10年者占18.8%,遥远无期占34.4%。
(十二)对心态变化的感受。问卷显示:随着收入水平的增加,心态积极向上者占45.3%,趋向平衡的占42.2%,没有变化的占9.4%,有消极倾向的占1.6%。与改革开放前相比,觉得主人翁地位加强了的占23.4%,没有改变的占37%,降低的占29.7%,不是主人翁的占7.8%。遇意外灾难相信能渡过难关者占18.8%,寻找机遇者占57.8%,随遇而安者占7.8%,绝望无助的占10.9%。对未来很有信心者占18.8%,有一定信心的占50%,信心不足的占21.9%,没有信心的占9.4%。
二、影响低收入群体政治心态的原因分析
从问卷调查的总体状况看,低收入群体的心理处于亚健康状态者居多。部分人的心理处于相对失衡状态,尤其在对待富人的态度上,仇富心理在这一群体有一定程度的普遍性。在政治方面主要表现为对自身社会地位的主观感受以及生活质量的满意度较低,有一定程度的失落感。在经济利益方面对现行政策有一定的抵触情绪。在思想观念方面主要表现为进取意识不强,一定程度上缺乏对社会的认同感。造成这种心理困境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一)客观原因。所谓客观原因是就社会发展的客观历史条件而言的。我国经过二十几年的改革开放,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有了相当程度的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也有了一定程度的提升。但随着改革的深入,社会结构的变动,利益关系的多元化,在经济生活中出现了许多问题,表现最为突出的是社会公平问题。一定意义上,可以说社会公平问题是造成低收入群体心理失衡的主要经济原因。从目前看,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部分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分配差距过大。资料显示,反映居民收入分配状况的基尼系数,2000年在我国已达到0.4的国际警戒线,而且每年都有上升,比较一致的看法是现在已经突破了0.45。经济发展水平同我国大体相当的国家,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大约是1.7倍,而我国到2003 年有学者估计事实差距是6倍左右。行业差距目前的数据显示是4.6倍。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分配不公是重要原因。第二,社会补偿机制失衡,部分农民和工人为改革发展所承担的代价和应得到的补偿不对等。改革虽然使广大农民得到了实惠,但个别地方农民负担过重、人均收入低的状况没有根本改变。在改革开放中,由于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国有企业特别是制造业系统下岗失业工人增多,再就业问题突出。这是造成这一群体心理不平衡的主要原因。
在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方面,造成低收入群体心理困境的主要原因是社会激励机制失范。所谓社会激励是指社会或社会组织通过合理而科学的方法来激发社会成员的动机,开发社会成员的能力,充分调动社会成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他们追求的行为目标和整个社会或社会组织的大目标相协调一致的过程。心理学的研究表明:人的一切行为都是受激励而产生的。激励是打开人们心扉的钥匙,是启动人们行为的按钮。人在社会性的实践活动中,不仅要联合起来,相互合作,以社会性的力量改变自然和社会,以获得持续生存和发展的条件,还必须以激励竞争的方式,相互激发和促进。只有这样,人才能在改造自然和社会的实践活动中不断取得进步,才能不断促进人自身的全面发展。抽象地讲,人们的行为选择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制度环境和激励机制的作用。激励的作用有正向和负向两种。如果一个社会的激励机制能将人们的价值追求和行为目标向着积极的方向上导引,使人们确立和采取了一种为社会所需要和提倡的价值观念和行为方式,那么这种社会激励机制就是正向或良性的。比如,某一社会成员的社会行为如果得到了社会的普遍赞扬和肯定,首先就会使行为者坚信自己行为的正确性和合理性,从而使他重复或频繁发生此行为的可能性增加。同时,还有可能激发和引导周围的人效仿,进而形成一种普遍的社会风气。相反,如果一个社会的激励机制只能激发和引导人们追求消极的价值观念和行为方式,长期下去,就会导致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之间关系的严重失调,就会滋生出一系列社会问题。而一种不合理的错误的行为如果没有得到及时而有效的制止和克服,首先会使行为者本人得到鼓励,从而成为负向的“个体激励”。更为严重的是,如果行为者本人尚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就有可能诱发更多的人去效仿,进而形成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
(二)主观原因。所谓主观原因是就低收入群体自身的认识能力和实践能力而言的。低收入群体由于社会历史条件的制约,比较其他社会群体他们受教育程度较低。在我们的调查中,在农村,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学历在受访者占多数。在企业,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比例者大约占受访者的四分之一左右。也就是说,由于客观历史条件的限制,在社会实践中,这一群体的思维方式和认知能力不可避免地带有一定程度的局限性。在我们的调查中,46.9%的人认为上访、静坐等群体性事件是应当的。这种认识一方面反映出社会现实矛盾的尖锐性,另一方面也是这一群体思维方式相对偏激的表现。心理学的研究表明,认知能力的活动对象是认知信息,如果社会主体缺乏对信息真伪的判断,对信息的确定性的质疑,形成偏激行为的可能性就较大。
三、几点建议
(一)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社会分配理念。马克思主义认为,在社会发展的不同阶段,公平的实现程度是不同的。解决分配领域的公平问题必须和社会发展的特定历史阶段相联系。在社会主义社会,社会财富实现分配的前提是可供分配产品的多少,这是由社会生产本身的规模和程度所决定的。由于现实的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在现阶段我们只能而且必须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基本原则。同时,在社会成员分配之前,社会必须作必要的扣除。这样虽然分配的尺度是相同的,但分配的结果肯定是不同的。因为即使脱开具体的社会条件,首先社会成员的个人能力是有差别的,同时每个社会成员的家庭状况也是不同的。所以,绝对意义上的公平或事实上的公平在任何社会都难以做到。尽管改革开放拉大了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差距,但坚持效率优先的原则是正确的。实践证明,让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对社会进步是一个极大的推动。就社会发展而言,公平和正义是每个社会追求的理想目标,但对于人类个体,公平和正义永远是一个具体和相对的概念,是和一个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相统一、相平衡的概念。社会的生产力发展水平是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的物质基础。在一定意义上,一个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决定着该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的程度和水平。社会的生产关系和社会制度是也只能是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的手段和原则。同时,公平和正义还是一个不断发展的、动态的概念。社会物质文明的每一次发展都为社会在更高程度上实现公平和正义创造前提和条件;而社会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的每一次进步都在努力实现着社会的公平和正义。因此,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公平只能是相对的公平,适应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分配制度只能是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形式并存,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其贡献参与分配。在社会生产力水平没有根本得到提高之前,必须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社会分配理念,即首次分配看效率,再次分配重公平。但在社会矛盾比较尖锐的今天,必须把社会成员的收入差距控制在一个相对合理的、群众可以接受的范围内;必须努力消除产生分配不公的土壤和条件,使低收入群体通过自己的努力和社会的帮助,逐步改善自己的生存境遇,最终走上共同富裕的道路,使改革的成果真正惠及包括低收入群体在内的广大群众。
(二)构建科学合理的社会激励机制。所谓科学合理的社会激励机制,从理论上讲,就是将社会成员的价值追求和行为方式引导到对社会、对他人都有益的良性轨道上来;实现个人追求和社会追求的统一性和互利性。具体地说,就是要构建一种行为归化制度,使社会成员自觉地对自己的行为实施约束以符合社会的基本要求和规则。行为归化在本质上是对激励客体违反行为规范的事前预防和事后处理。事前预防是告诉激励对象若不按规则行事,可能带来不愉快的后果,对不规范行为事先起到抑制作用。事后处理实际上是惩罚和教育相结合,一方面使当事人对不合理的行为承担后果,另一方面通过培训和教育的方式加强激励对象对行为规范的认识和提高行为能力。如前所述,当前较为泛化的负向“激励效应”,使有些不合理的行为没有得到及时的纠正,客观上挫伤了低收入群体改变现状的积极性。所以,构建具体行为归化制度的实质是确立整个社会生活的有序性。这种有序在政治领域的表现就是权利接受和权利运行的程序化、权利监督的法制化。在经济领域的表现就是企业、政府功能定位的科学化,行为方式的市场化。在思想文化领域的表现就是指导思想的一元化和文化发展的多元化。在社会生活领域的表现就是道德规则的标准化和个人选择的合理化。
具体讲,构建行为归化制度必须通过社会的强化作用来实现。从社会管理学的角度看,当社会成员的行为符合社会规范、对社会产生积极影响时,社会就会对此行为作出肯定和奖赏,于是,这种行为就会重复出现。当社会成员的行为方式和行为结果只对自己有利而对社会不利时,就会受到社会的否定和制裁,于是,这种行为就会减弱或消失。这就是社会环境对社会成员的行为强化过程。从社会心理学的视角看,强化分正强化和负强化。所谓正强化,如前所述,就是奖励那些为社会所需要的行为,负强化就是惩罚那些与社会行为规范不符的行为。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我们必须努力营造一种积极向上、互助友善的社会风气,奖赏那些为社会作出贡献的个体和群体。同时还要通过榜样的力量来激励和强化社会成员的行为,以达到引导和规范社会秩序的目的。此外,必须加大对社会违规行为的惩罚力度,对政治领域的腐败问题和经济领域的制假行为一定要严惩,只有这样,才能在不断发展的改革实践中逐步增强低收入群体对社会的认同感。
(三)积极提高心理健康水平。调查数据显示,低收入群体在经济上的相对被剥夺感是他们产生心理不平衡的主要原因。但这从另一个层面也折射出这一群体的心理健康程度。历史唯物主义告诉我们:人在社会中生存,首先面临的是人和自然的关系。人类要生存和发展就要进行物质资料的生产,这是任何一个民族和社会得以存在的前提。人类的生产活动既是人类不断改造自然、与自然界交换物质和能量的过程,也是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人与自我友好相处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社会成员的心理健康程度对社会生产的发展有重要影响。因为无论是自然界还是人类社会都不会自动满足社会成员的任何需要,社会成员每一需要的满足都是在社会实践活动中通过自己的社会劳动实现的,即自己满足自己。在这个过程中,强大的自然力、复杂的社会关系随时随地都可能对人的认知能力和实践能力以及意志力提出挑战,对人的认知活动和实践活动形成阻力。因此,遭遇挫折是社会成员在社会实践活动过程中的生活常态。如果没有对挫折的基本容忍力,没有面对挫折的勇气和信心,没有一个平和、积极的心态,人就很难在社会实践中完成自己的目标从而获得成功。尤其在社会转型的过程中,社会矛盾错综复杂,不仅是低收入群体,其他社会群体在心理上也往往是压力重重。从这一意义上说,提高心理健康水平是整个社会的目标,每一个社会成员在社会实践的过程中,只有在自觉地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努力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有目的、有意识地调节和平衡自己的日常心理活动,才能在更高程度上实现与外部世界的和谐统一。
社会历史的发展证明,人类的能动性和创造性是人与动物的本质区别。人在社会实践的过程中不仅锻炼了自己的适应能力,也发展了自己的实践能力。而人类实践能力的每一次提高都是和人的认知能力相协调、相匹配的。实践证明,人的心理健康程度和发展水平对提升人的认知能力有重要作用和影响。心理健康和和谐程度越高,人的认知能力越强;对世界的认识和体验越深刻和完整。同时,人的心理发展水平越高,人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就越能得到有效发挥。人的创造性是人的个性心理特征中最核心的能力。心理学的实验表明:人的创造性在正情绪中呈上升趋势。所谓正情绪,是指人的积极情绪,如热情和干劲、人的感染力和亲和力等,也就是我们说的心情舒畅和心理健康。所以心理健康、心情舒畅既是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的心理前提,也是人的创造性不断得以成长的关键因素和条件。同时,人的实践能力和水平与人的心理适应能力和水平相辅相成。人的心理适应能力越强,人的实践能力就越强,人在社会实践中的收获就越大。人的实践能力的每一次提高和增强不仅伴随着社会物质财富的急剧增长,也提升着人的心理适应能力,积累着人类改造自然、社会和自身的信心和勇气。因此,在不断发展的社会实践过程中,低收入群体不仅要努力锻炼自己的认识能力和实践能力,而且必须锻炼和培养自己的心理适应能力和意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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