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与“味”的区别--以西方汉学为例_文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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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西文论各具特色,而我国独特的术语概念,更能引起人们探究的兴趣。关于“气”与“味”的辨析,即是明显的例证。

一、“气”的内涵及其演变

“气”是我国传统文论中的重要概念,英国学者卜立德撰有专文,对此加以梳理与阐发,其文曰《中国文学理论中的“气”》。

他说,中国古代的宇宙论认为,“气”乃组成世界的因素,即可觉察之物赖以凝聚成形的“汽”,亦即原始的物质活力。就人类而言,呼出者为“气”,与血结合为“血气”,与禀赋联系为“气禀”,孟子提出因志而养气,使“气”有了伦理意义,尽管它本身不含好坏价值。这一基本的“气”显而易见时,则表现为“气氛”、“风气”、“气度”或“风度”。《管子·内业》首先指出:“气道(通)乃生,生乃思,思乃知,知乃止矣。”这段话是说,正如思想依赖生命,生命依赖于“气”。《内业》又指出:“精”乃“气之精华,乃天宇之“气”的纯粹形式,与“形气”(地上之“气”的粗糙形式)相对而存。“人之生”,也无非是“天出其精,地出其形”。“气”在此获得了一个形而上的基础,即它是赋予天下万物以特征和活力的因素。

接着他转入了文学批评领域。他说,魏晋时期是自我赏识、探索哲理、多方享乐并强调自然的时代,“慷慨以任气,磊落以之才”(《文心雕龙·明诗》)成了诗歌创作的特点。“气”这时在文学理论中出现,不足为怪。曹丕是重视这一术语的第一人,其论“气”名句云:

文以气为主,气之清浊有体,不可力强而致。譬诸音乐,典度虽均,节奏同检,至于引气不齐,巧拙有素,虽在父兄,不能以移子弟。

——《典论·论文》

“引气”一词象征乐师的应变能力或天赋,而这种能力或天赋是因人而异的。因此演奏技艺虽然自有前例,更受前人陶冶,却“不能以移”他人。这个比喻说明,文“气”也是先天之物,专属个人,在写作中呈现特定形式,“不可力强而致”。如此看待“气”,似乎符合孟子的主张:“气,体之充也。”人先天的“气”,量不同,类也有所不同——有清有浊。而文之“气”由于是人之“气”的延伸,自然是反映这些区别的。曹丕所强调的,正是“气”为艺术家身上的要素这一特点,决定着作品的特点。但他没有区分“清”、“浊”优劣,这表明在他心目中价值判断不是最主要的事情。所谓技艺不能承传,也见于《庄子·天道》篇的寓言——“轮遍斫轮”。轮遍和乐师均有可称之为“天性”的才具,但前者所具是“第二天性”,后者是人所独具的才能。曹丕相信写作可达致不朽,因而强调文学中的个人成分和文如其人的天分。可以说,他提及的“气”是“才气”,是天赋才能之“气”。

此后,“气”这一概念因历代学者屡有新说遂变得错综复杂起来。卜氏首先分析了刘勰的观点。他指出,“气”的《文心雕龙》中也作为先天之物而出现。《体性》篇云:“若夫八体屡迁,功以学成,才力居中,肇自血气;气以实志,志以定言,吐纳英华,莫非情性。”但曹丕只说文人之“气”是作品独特的根由,而刘勰扩大到了文人的整个“情性”。正因为人的“情性”不同,作品才千差万别,譬如“长卿傲诞,故理侈而辞溢”,“叔夜俊侠,故兴高而采烈”。刘勰与孟子也有相通之处。后者的“浩然之气”,似是一种可培养的应变能力,它使人保持高度活跃的状态。而前者论“气”也透露出同样的涵义:它本身没有崇高的暗示,主要与生理过程息息相关,是身体的一种活力。它与其他因素结合,便引出了“才气”、“志气”、“辞气”等概念。刘勰关心的是“气”如何作用于写作,如何帮助形成作品的艺术特质,于是他区分了具有两种特质的“气”——刚柔之“气”。不过关于这一问题,清代姚鼎的阐释最富雄辩。他把男性“阳”与“刚”、女性“阴”与“柔”结合而成“阳刚”、“阴柔”。在他看来,唯古代圣贤才能“统二气之会而弗偏”,后人则偏爱一端,才形成风格上的鲜明对照。“阳刚”之美,“如霆、如电”,“如崇山峻崖”,“如决大川”等等;而“阴柔”之美,“如清风”,“如云”,“如烟”、“如幽林曲涧”等等。(《复鲁絜非书》)如果全然缺乏其中之一,又不能充分发挥另一种的潜能,就算是文病。

另一方面,卜氏认为,还有一种作为文学机制里的生理活动的“气”,也就是文“气”。如果文“气”始终奔放不歇,就会变得疲竭、乏味,因此人们认识到必须调剂它的力量与节奏。他着重分析了唐代以及其后古文倡导者的观点。他说,古文派以“变”、“盛”、“贯”三种情况作为使“气”入文的最有价值的效果。关于“变”,李德裕、唐顺之、魏禧等均有论说。唐氏以音乐作比:平庸乐手演奏平板,只是“阖之以助开,尾之以引首”;高超乐手则变化微妙,“气转于气之未湮,是以湮畅百变而常若一气,声转于声之未歇,是以歇宣万殊而常若一声。”《董中峰侍郎文集序》)关于“盛”,韩愈写道:“气,水也;言,浮物也;水大而物之浮者大小毕浮。气之与言犹是也,气盛则言之短长与声之高下者皆宜。”(《答李翊书》)在《文章论》中,李德裕还认为,“气不可以不贯,不贯则虽有英词丽藻,如编珠缀玉,不得为全璞之宝矣。”所有这三者均涉及如何把精神力量加于文章之上,维持其统一,调整其结构。

那么,这种力量自何而来?他指出,晚近学者往往强调后天的教养,而不是天赋。刘勰写有《养气》篇,但他述及的不是积极的养气法,实际上是个先养“气”后畅流的问题。清代恽敬认为,“作文之法不过理实气充,理实先须致知之功,气充先须寡欲之功”。“寡欲”意味着摆脱愿望,进入超然状态(《答来卿》)。应该说,他与刘勰同属一个传统。宋代苏辙的看法比较积极,富于启发意义。他声称“气可以养而致”,而且借助访名胜、结豪俊,即可发现成文之诀。(《上枢密韩太尉书》)于是,他把“气”同伟大精神结合了起来,那种伟大精神是通过接触伟大人物与事物而养成的。清代章学诚也认为接触高尚思想可以养“气”,不过他的方法较重书本,也较多伦理倾向:

古之能文者,必先养气。养气之功,在于集义。读书服古,时有会心,方臆测而未及为文,即札记所见以存于录。日有积焉,月汇焉,久之又久,充满流动,然后发为文辞,浩乎沛然,将有不自识其所以者矣。此则文章家之所谓集义而养气也。

——《跋香泉读书记》

这里所说的是培养得自古人佳作的洞见。可见“气”是酝酿期间蓄积起来的一种能量,它最后的释放保证了写作的迅速完成。

卜氏认为,桐城派论“气”又把问题向前推进了一步。他说,刘大櫆受宋代理学的影响,引入了“神”这一概念:“行文之道,神为主,气辅之。”(《论文偶记》)他试图从“气”中区分出更深刻、更根本的东西——“神”,而把“气”提升到表面来,使之控制更为直接可见的层面。这里的“神”至少与先秦所说的“精气”相似,这里的“气”与“形气”相似。其实它们是同一基本事物一精一粗的表现,有时被合二而一,如刘大櫆即拈出过“神气”一词。姚鼎立论的视角也比较广阔,他说:“文字者,犹人之言语也。有气以充之,则观其文也,虽百世而后,如立其人而与言于此,无气则积字焉而已。意与气相御而为辞,然后有声音节奏高下抗坠之度,反复进退之态,彩色之华,故声色之美,因乎意与气而时变者也。是安得有定法哉?”(《答翁学士书》)这段文字表明,“气”没有等同成文之法,而是与“意”一起被目为支配遣词造句的首要因素,而且抽象的“气”在此拆解成了具体的小单元,如语句的调整、语调和节奏的变换等等,以便于理解。

最后卜氏总结说,从历代关于“气”的讨论不难看出两种倾向:一是要使这一概念变得可以实践,使之化为容易控制的成分;一是把文学作品视为充满生机的有机体,而不视为石刻的或故意经营技巧的产物。(注:卜文载于李又安编《中国的文学观:从孔夫子到梁启超》(普林斯顿,1978)。)

二、“味”及其诗学内涵

优秀的文学作品之所以流传不衰,往往是因为它们有着独特的韵味,“味”于是也就成了中国传统诗学里一个频繁使用的术语。美国学者欧阳桢撰文强调,关于“味”的内涵和外延值得认真加以研究。

他首先阐述了中国早期感觉论的特点。他说,西方文学批评一般是借重视觉与听觉(有时也借重触觉),而中国的文学批评还兼重味觉和嗅觉。由感官经验引出识见的论述见于先秦某些儒家的著作,为了达到说教目的,他们认为有必要强调感官经验的普遍性。孟子就说到了各种感官经验,其中包括味觉:

故曰:口之于味也,有同耆焉;耳之于声也,有同听焉;目之于色也,有同美焉。至于心,独无所同然乎?心之所同然者何也?谓理也,义也。圣人先得我心之所同然耳。故理义之悦我心,犹刍豢之悦我口。

——《孟子·告子上》

这段话是在说,人虽不同,感觉却没有什么两样,由此可类推出如下道理:伦理道德任何人都能理解。而且感觉为道德教育提供了基础:“孔子曰:‘口欲味,心欲佚,教之以仁。心欲安,身欲劳,教之以恭。好辩论而畏惧,教之以勇。目好色,耳好声,教之以义。’”(《韩诗外传》卷二)儒家试图将感官知觉与道德修养联系起来,其感觉论显然带有浓重的实用主义色彩。道家则不然,他们不信任感官经验,认为感觉只是一种工具,只是提供材料,而一旦进入真正的体验,它们就要被丢掉了。庄子在《天地》篇流露过这种不信任态度:

且夫失性有五:一曰五色乱目,使目不明;二曰五声乱耳,使耳不聪;三曰五臭熏鼻,困中颡;四曰五味浊口,使口厉爽;五曰趣舍滑心,使性飞扬,此五者,皆生之害也。

《列子·仲尼》对此做了引申:

目将眇者先睹秋毫,耳将聋者先闻蚋飞,口将爽者先辨淄渑,鼻将窒者先觉焦朽,……心将迷者先识是非。故物不至者则不反。

这说明人们不可过于偏重某一感觉,也不可过于依赖自然的取舍。根据感觉推断事物,而不去领悟何者重于感觉,无疑是有害的。《列子·天瑞》还指出:“故有生者,有生生者;有形者,有形形者;有声者,有声声者;有色者,有色色者;有味者,有味味者。生之所生者死矣,而生生者未尝终;形之所形者实矣,而形形者未尝有;声之所声者闻矣,而声声者未尝发;色之所色者彰矣,而色色者未尝显;味之所味者尝矣,而味味者未尝呈;皆无为之职也。”感觉材料与实际情况存在着距离,感觉不是为获取洞见所做的比喻,甚至不是思维的导引,而是事物“本源”即“无”的表现。

就写作而言,也多与感官经验相联系。论者继续分辩说,所谓“口之所欲道者是非,而不得言,谓之阏智”(《列子·杨朱》),是把“口”视为敏于传达无形的是非消息的渠道。《易》和《道德经》均不泥于“言”所记录和限定的思想:“书不尽言,言不尽意”、“道隐无名”。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怀疑言词的著作却作为经典或样板而受到了后人的尊敬,《文心雕龙》的作者刘勰即是如此。他强调“文”的表现价值,认为文学能使事物的内在性质以可见、可解的型式呈现出来。他说佳作乃“视之则锦绘,听之则丝簧,味之则甘腴,佩之则芬芳”(《文心雕龙·总术》),文学的美质使他以感官经验取喻设譬,文学提供的快感一如自然之美。文学可品味、可悦目,诗歌有芬芳,有美韵。中国的批评术语可任意借用某一感觉。在挥翰写作之时,感觉过程也与创作过程相当。刘勰就作赋指出:

原夫登高之旨,盖睹物兴情。情以物兴,故义必明雅;物以情观,故词必巧丽。

——《文心雕龙·诠赋》

要想使文章写得好,就必须体察得切实。内在与外在、“心”与“文”的联系,反映了感官觉察之具体世界与文学创作之抽象世界的有机联系。

那么,“味”在中国文学批评里具有怎样的重要性呢?欧阳氏以较长篇幅做了剖析。他说,“味”的出现十分频繁,但很难从理论上加以描述或界定。作为批评术语,它似乎完全是自身逻辑的循环。批评家在佳作中以“味”寻“味”,若不欣赏某种特质,便得不到“味”,也不能“品味”所读的作品。初看之下,“味”似乎纯然具有主观的、印象主义的性质;因而不宜用作批评概念。不过,如果考虑到“味”之频繁使用暗示着一种西方分析所不及的价值观,人们就会看到有意义的东西。它经常作为比喻、有机范型和认识论工具,而出现在一些重要的批评著作中:

《文赋》:(读佳作)“收视反听”,以至于“倾群言之沥液,漱六艺之芳润”;(注:从上下文看,此数语应指创作,而非阅读。)(视劣品为)“阙大羹之遗味,同朱弦之清泛。”

《文心雕龙》:(引扬雄)“言,心声也;书,心画也”(《书记》);“声画妍蚩,寄在吟咏,吟咏滋味,流于字句。”(《声律》)

由此看来,“味”是作品的灵魂。声和画传达的是某些思想,只有“味”才能够传达思想的内质。用它捕捉到的神韵和活力,是文学作品中抽象思想的组成部分,不能在声和画中加以传达。在中国批评家看来,作品的特色存在于名之曰“味”的性质之中。正是这种独特之处才能保存下来,赝品乱真、声律消亡、环境推移以及时尚变迁都不能使它褪色。它是古典作品中清新永存的东西,能给当代读者以耳目一新之感。正如刘勰所说:“往者虽旧,余味日新。”(《宗经》)而且在他看来,“味”既不见于巧妙的手法,也不见于独特的风格,而是见于作家持以表达情感的真实性之中。如果缺乏这种真实性,再精致、再炫目的作品也会走“味”;“言以文远,诚哉斯验。心术既形,英华乃赡。吴锦好渝,舜英徒艳。繁采寡情,味之必厌。”(《情采》)显然真情和技巧两者缺一不可:如无真情,便无滋味;如无技巧,便无艺术。“味”是作品葆有情感的证明。

论者接着说,及至司空图,这一概念遂占居了重要地位,几乎成了一则批评信条,一种质的称谓。他认为,批评要从辨“味”开始:

……愚以为辨于味而后可以言诗也。江岭之南。凡足资于适口者,若醯,非不酸也,止于酸而已;若鹾,非不咸也,止于咸而已。华之人以充饥而遽辍者,知其咸酸之外,醇美者有所乏耳。

——《与李生论诗书》

在此,我们遇到了一种为现代人所熟悉的态度:“味”象征着高度的文明。粗劣之“味”表明缺乏教养和懵懂无知。一个优秀的批评家应像“华之人”那样,辩认出好诗异乎寻常的韵味。姜夔认为,这种“殊味”不仅是诗之真的标志,也是诗之才的标志:“一家之言,自有一家风味,如乐之二十四调,各有韵声,乃是归宿处;模仿者语虽似之,韵则亡矣。”(王士祯《带经堂诗话》引姜夔语)严羽别开“兴趣”一说,认为“诗有别材,非关书也;诗有别趣,非关理也”,“盛唐诸人惟在兴趣,羚羊挂角,无迹可求”(《沧浪诗话·诗辨》)。如果言有尽而意无穷,诗就是好诗。在《诗辨》篇,他列举了五种诗法,其中“气象”、“兴趣”很难用分析方法加以把握。有人曾把“兴趣”解作“作品中显示其隽永之味的性质”(张骞《(沧浪诗话)研究》),看来它是显示作品内在意义并赋之以生命感的性质。严羽所欣赏的,是那种以有“味”言词写成的暗示无穷、余韵深远的诗歌,它们“不涉理路,不落言筌”。诗歌向往无语的境界,那种境界犹如“空中之音”,“水中之月,镜中之像”。后来袁枚又提出了一个通感原则,认为诗乃“人之性情也,近取诸身而足矣,其言动心,其色夺目,其味适口,其音悦耳,便是佳诗”(《随园诗话》)。如此结合起来运用各种感觉,便不再纯是比喻,而是一个相关的认知过程。感官经验强烈地撞击思想,迫使它承认尚未深知之物的存在。它所理解的也许可称作“直觉见解”,不同于理性见解。对于一瞬即逝难于视听的现象来说,较低层次的感觉(它们无须“集中”于一点)也许更为有效。味觉和嗅觉即敏于辨识,难于忘却。不过它们也不像视听印象,难于在头脑中复制。人们可以重建一个形象,回想一首乐曲,却不能重视一种滋味或追忆一种味道。这就是中国文学批评的名篇,何以常常运用难于意释的味觉和嗅觉,而如格言般加以陈述的缘由。有人批评这种评论不够明确,事实上它们恰恰忠实于被描述的性质,而指向诗歌意义之外的意义。且看袁枚《随园诗话》引《莲塘诗话》的一例:

诗之厚在意不在辞,诗之雄在气不在句,诗之灵在空不在巧,诗之淡在妙不在浅。

像“意”、“灵”、“空”、“妙”这样的术语有如视觉和嗅觉效果,是最难加以界定的,它们在我们的视野之外,把握之外,但肯定存在于我们的想象之中。也许对于某种事实来说,视觉和嗅觉提供了更有意义的理解方式。再至姚鼎声称“神理气味者,文之精也;格律声色者,文之粗也”(《文古文辞类纂序》),“味”作为文学的结构因素已变得更加明确。视听在次要地位,“味”却在重要地位,这透露了远见卓识非由视听而得的佛家思想。张载《正蒙》云:“人谓己有知,由耳目有受也;人之有受,由内外之合也。知合内外于耳目之外,则其知也过人远矣。”同时这种知识也非由推理而得,非由语言而得、自然所读、所闻不可依恃。于是,无言、无见、无闻便成了诗歌的理想状态。

欧阳氏最后指出,刘勰理想中的作品是“深文隐蔚,余味曲包”(《文心雕龙·隐秀》)之作,而“味”作为文学价值的内涵,可从自然性、真实性和新颖性三个方面加以探讨。所谓自然性,是指创作时“余裕”“莫遑”(《养气》),自然流露,但这并不意味着写作杂乱无章,而是意味着既有中心,又从容不迫,既优雅又自然。所谓真实性,是指作者个性的真实,它包括两个因素:一是表达和想象的才具,一是博览经典的经验;前者使作者个性明显,后者使作者长于交流。所谓新颖性,则是指作品历久弥新,终成经典。所以,“余味”是经典之高贵性和当代性的双重证明。当代和传统不断对话时,优秀作品便会新意迭出,“终古虽远,旷焉如面”(《时序》)。(注:参见欧阳桢《中国文学批评里“味”的价值观》,载于《第30届亚洲北非人文科学国际会议论文集》(埃尔科里吉奥,1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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