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股份制论文,股份合作制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以来的实践证明,我国国民经济运行的基础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以公有经济为主,多种经济成份并存的格局已经形成。但是,从经济效率角度看,目前国有企业状况尚不如意,迫切需要寻找能够极大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公有制实现形式。根据国内外经济实践的经验,股份制以及具有我国特色的股份合作制,正是这一种能够充分地反映社会化大生产规律要求,又能够极大促进我国生产力发展的现代企业制度和公有财产的有效组织与实现形式。笔者拟就这个问题进行一些探讨。
一
股份制是促进生产力发展的有效资本组织形式。由于它适合社会化大生产的要求,各国都采用了股份制资本组织的形式。
(一)马克思曾对股份制作过高度评价。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多次提到股份制的问题,其主要的观点是:
一是股份制加快了资本的积累能力和集中速度,扩大了生产规模,提高了资本集中的效益。他曾经说过:“假如必须等待积累去使某些单个资本增长到能够修建铁路的程度,那么恐怕到今天世界上还没有铁路。但是集中通过股份公司转瞬之间就把这件事完成了。”〔1 〕由于股份公司的成立,“生产规模惊人地扩大了,个别资本不可能建立的企业出现了。”
二是股份制优化了资本的所有制关系,产生了资本的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资本所有制结构,促进了经营者队伍的形成。马克思指出,由于股份公司的成立,“实际执行职能的资本家转化为单纯的经理”,“在股份公司内,职能已同资本所有权相分离。”〔2 〕这样就可以使资本与经营资本的专家实现有效地结合,使资本的运行掌握在善于管理的经营者手中,从而可以提高资本的效益。
三是股份制为人类社会从私人占有制向社会共同占有制的转变提供了新的途径。股份制的发展“是在资本主义体系本身的基础上对资本主义的私人产业的扬弃。”〔3〕
(二)股份制既不姓“资”,也不姓“社”。但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对这个问题争论不休。有人认为:用股份制改造社会主义公有制,以达到私有化的目的。邓小平视察深圳、珠海时指出,证券、股市是不是资本主义独有的东西,允许看,但要坚决地试。姓“资”还是姓“社”,判断的标准,应说主要是看是否符合“三个有利于”。社会主义要赢得与资本主义相比的优势,就必须大胆吸收和借鉴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吸收和借鉴当今世界各国包括资本主义发达国家的一切反映现代社会化生产规律的先进经营方式、管理方式。高尚全在《中国股份制理论与实践》一书的前言中有这样一段话“股份制姓“社”还是姓“资”的问题,理论界争论了好几年,似乎这个问题已解决,但从实际情况看,仍然没有得到真正解决。有的人总是习惯于将它与资本主义社会联系在一起,认为是资本主义的东西。不错,股份制这种财产和经济组织形式是伴随着资本主义社会的发展而发展的,为资本主义社会所运用。但它是人类社会发展到商品经济阶段的必然产物,它不是资本主义的专利。社会主义社会存在着商品经济,也就存在着股份制运用和发展的条件。换句话说,股份制同样可以用来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服务。”
(三)股份制促进了国有企业改革和国民经济的发展。我国企业股份制改革虽然时间不长,但其作用已很显著,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是有利于筹集资金,把分散的个别资本集中为巨额的社会资本,有利于把居民手中的消费资金转化为生产发展资金,并解决企业发展资金不足的问题。据统计,现在已有一万多家股份公司,其中700 多家为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市价总值达16000多亿元,占GDP的比重达24%;证券从业人员10万多名,开户股民达3100万户。目前有38家企业在境外上市,境内上市B股的企业达97家,两项共筹集外资130亿美元,有效地支持了一批国家重点工程和技术改造项目。
二是有利于政企分开,实行两权分离。由于股份制企业不是单一的国家所有制,因而政府对企业的直接干预的情况较少。许多新建的企业采取了国家控股,企业参股和个人入股的形式,各种所有制资本共筹、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在经济上处于平等地位。股份制企业使企业具有法人财产权,可以独立地运用和经营所有者投资形成的资本。促使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
三是有利于强化企业的自我约束机制。股份制企业作为独立的商品生产和经营者,在法律和国家政策规范下,在股东、股民和社会的监督下,直接进入市场,参与竞争,自求生存发展。实行股份制后,股东的收益与企业的经营状况、经营效益直接挂购,直接受市场经济规律支配,因而使企业必须按照市场经济规律进行活动,加强自我约束,追求资产的增值和经济效益的提高。
四是股份制有利于我国企业集团的发展。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条块分割、部门林立、重复建设、重复投资,严重束缚了经济的发展,造成了资源的极大浪费。例如金陵石化、扬子石化、仪征化仟和南化集团四家企业,虽然同处于一个地域,而且互供产品,但是因为这些企业分别隶属于不同部门,难以实行协作和联系,已经成为经济发展的严重障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通过股份制形式,组建成石化产业集团公司。实践证明:通过股份制构造企业集团,才能实现生产要素跨行业、跨部门、跨所有制流动和重组,才能冲破条块分割,使企业集团的经营机制得到根本的转变。
江泽民同志在十五大报告指出:“股份制是现代企业的一种资本组织形式,有利于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有利于提高企业和资本的运作效率,资本主义可以用,社会主义也可以用。不能笼统地说股份制是公有还是私有,关键看控股权掌握在谁手中”。我们应当按照十五大作出的科学结论,积极推进规范企业股份制改革,力争到2000年实现大多数国有企业初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开创国有企业改革的新局面。
二
股份合作制是一种新型的集体经济。十五大报告指出:“目前城乡大量出现的多种多样的股份合作制经济,是改革中的新事物,要支持和引导,不断总结经验,使之逐步完善。劳动者的劳动联合和劳动者的资本联合为主的集体经济,尤其要提倡和鼓励”。这是对在改革中出现的新事物股份合作制作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一)股份合作制是劳动群众的伟大创造。股份合作经济是我国农村80年代“统分结合,双层经营”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产物。当时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对原村或集体资产和企业进行产权界定,折股到劳(人)后形成的社区性股份合作经济组织;二是在乡村集体企业内部作股,或者在个体、家庭企业以及联合、合伙企业基础上合股共营形式的股份合作企业。邓小平同志1992年南方谈话后,农村股份合作制在全国农村普遍推广。通过股份合作的改革清晰了产权,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促进了乡镇企业的蓬勃发展。据有关部门的统计,现在推行股份合作制的企业,在农村有300万个,在城市有16万个。
(二)劳动者的劳动联合和资本联合的股分合作制尤其要提倡和鼓励。在改革过程中,对股份合作制的性质一直存在着姓“公”姓“私”的争论。有人认为,实行股份合作制,把企业中的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出售给职工,导致国有资本的流失,是私有化。经过几年的实践表明,实行股份合作制的效果是好的;它使企业提高了效益,减少了亏损,增加了利税;较好地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提高了职工对企业资产的关切程度,增强了企业的凝聚力;促进了政府职能的转变和政企分开,也使地方增加了财政收入,促进了经济的发展。把原来的国有小企业改制为集体企业,仍然是公有制,其实践证明是符合小平同志提倡的“三个有利于”原则的。
1992年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指出“一般小型国有企业,有的可以实现承包经营、租赁经营,有的可以改组为股份合作制,也可以出售给集体或个人。出售企业和股权的收入,由国家转投于急需发展的产业”“现有城镇集体企业也要理顺产权关系,区别不同情况可改组为股份合作制企业或合伙企业。”1997年,李鹏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股份合作制对小型企业的改组改造和转换机制都有好处。
股份合作制的主要特征:劳动联合与资本联合相结合。股份合作制是企业制度创新;它不同于股份制和合伙制。劳动者的劳动联合是基础,职工是劳动者,也是出资人,共同劳动,共同占有和使用生产资料,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实行民主管理。股份制的基础资本联合,也有一些企业有内部职工持股,但主要是股权式合资的一种资本组织形式。合作制的基础是劳动联合,也有少量的资本联合。股份合作制兼有股份制和合作制的优点。股份合作制企业的职工一方面按劳动贡献取得工资报酬,另一方面取得按股分红,是分配制度的创新,充分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
股份合作制适应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符合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生产力发展水平,符合目前国有小企业和集体企业的实际情况,是能够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公有制实现形式。
(三)实行“劳者有其股”,确立了劳动者的主体地位。在股份合作制企业或在股份制企业,职工通过法定程序投资入股,使职工成为既是劳动者,又是持股者,实现了企业财富的创造者与企业财富所有者的身份的同一,使企业与劳动者的利益紧密地联系起来,提高了职工对企业财产的关切程度。1997年5月,浙江金华有个纺织厂一直亏损, 其中一个原因成本太高,白天生产比晚上生产每度电要贵6角钱。 为了降低成本,厂长曾动员职工在晚上生产,但职工都不同意,列举了不少理由。后来企业改为股份合作制,提高了职工对企业资产的关切度,职工主动要求改为晚上生产,从而使企业扭亏为盈,上海有一个厂原计划由外来装修队装修工厂大门,改为股份合作制后,职工群策群力,自己动手装修,节省了十多万元。
有人担心把企业中的国有资产或集体资产出售给职工后,国有资产流失了,私有化了。其实这是一种误解。原来实物形态的国有资产经过评估,由职工购买,国家得到的是货币,只是资产形态的变化,而不是国有资产的流失。实行“劳者有其股”,劳动者的劳动联合和劳动者的资本联合,是一种能够极大地促进生产力发展的新型集体经济,不是私有化。这样一种由劳动群众创造的所有制实现形式,符合马克思曾经设想的“重占个人占有制”。马克思说过“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产生的资本主义占有方式,从而资本主义的私有制,是对个人的、以自己劳动为基础的私有制的第一个否定。但资本主义生产由于自然过程的必然性,造成了对自身的否定。这是否定的否定,这种否定不是重新建立私有制,而是在资本主义时代的成就的基础上,也就是说,在协作和对土地及靠劳动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的基础上,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4 〕我们过去经常说:社会主义生产方式的特点是劳动者和生产资料的直接结合。通过股份合作制和股份制这样的所有制的实现形式,把劳动者的利益和社会利益协调起来,从而才能发展生产力。
实行“劳者有其股”,落实了劳动者的主体地位和所有者地位,使劳动者与企业利益结为一体,使劳动者成为企业的主人,才能充分调动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进而推动企业的改革和发展。无产阶级在革命成功后不能永远是无产者,而应在发展生产力的基础上,逐步转变为有产的共同富裕的劳动阶级。广大劳动者包括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共同富裕起来后,不仅真正成为社会进步和国家富强的主导力量,而且是实现长治久安的基础。
实现“劳者有其股”有深远的理论和现实意义。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劳动者的金融资产迅速增长,劳动者本人需要拓展投资渠道,成为社会资本的重要来源。随着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和生产社会化程度的不断提高,知识、智力和信息等的投入越来越多,强化了人力或劳动力资本、技术资本在生产过程中的作用。劳动者在壮大和发展公有制经济中做出的贡献,除了取得劳动报酬外,还应按股取得资本的报酬。公有制的本质是劳动者的联合体,实行“按股分红”,确立劳动者的主体地位和所有者的地位,使劳动者的发展与公有制的发展有机地结合起来。
注释:
〔1〕〔2〕〔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493—494、 493—494、496页。
〔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83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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