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效专利视角下提升我国专利申请质量的情报分析
甘子珍,孙涛涛
(知识产权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北京 100081)
[摘要] 针对采取科学举措提升我国专利质量现状的迫切需求,从失效专利的视角,通过专利计量方法对我国失效专利的主要原因和存在问题进行情报分析,提出提升我国专利申请质量的相应对策建议。 在INTEcovery专利在线分析系统上进行失效专利的检索和数据下载,并建立相应主题进行分析。运用专利计量分析方法,从我国失效专利的数量、失效专利类型、专利维持年限和主要失效原因四个方面对我国失效专利进行分析,通过专利数据揭示国内失效专利的现状、主要原因和存在问题。分析发现,我国专利普遍维持年限不长;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构成了我国失效专利的主要组成部分;未授权专利的失效原因主要是专利申请公布后的撤回和视为撤回;授权后专利失效的最大原因是未缴专利年费。据此,从政府、创新主体、专利代理机构三个方面对如何提升我国专利申请质量进行讨论。
[关键词] 专利计量;INTEcovery 失效专利;中国专利;专利质量
自1985年《专利法》实施以来,我国专利申请和授权数量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增长。近年来,我国的专利申请量连续多年位居世界第一,甚至超过美国、日本、德国、韩国等主要国家的专利申请量的总和,成为名副其实的专利生产大国。我国在专利数量迅速提升的同时,全社会对提升专利质量的呼声越来越高。采取科学举措提升专利质量,迫切需要开展调查实证研究,对我国专利质量状况以及相关影响因素做出准确可靠的判断。目前已有的专利质量调查实证研究主要聚焦于专利或者有效专利的研究,尚未有文献从失效专利的视角进行探讨。
1 文献综述
关于“失效专利”的定义,黄继东等(2001)[1]认为,严格地讲“失效专利”是指曾经受到专利保护但现在已经失去专利保护的技术,普遍说的“失效专利”扩大了“失效专利”的范围,还包括已经申请并公开但最终未能获得专利权的申请专利。杨海(2006)[2]认为,由于专利保护具有地域性,失效专利的范围还应在国内失效专利的基础上包括国外的失效专利。邢素军(2013)[3]总结失效专利的定义主要分为三种:“失去专利权说”、“失去专利权和专利申请权说”和“包括国外专利说”。其中,“失去专利权和专利申请权说”认为“失效专利”不仅包括失去专利权的专利,还包括失去了专利申请权的专利。专利申请权是指从专利申请日至专利授权日期间的权利,专利申请人可能由于以下三种原因而失去专利申请权:申请人主动撤回、专利申请被视为撤回、专利申请被专利局驳回。考虑到我国专利的现状是专利数据库中存在大量的失去专利权和专利申请权的专利,因此,本文的“失效专利”沿袭了“失去专利权和专利申请权说”,指既包括失去专利权、又包括失去专利申请权的专利,即“失效专利”指因法律规定的各种原因而未予授权,或已获得授权但又被宣告无效或因法律规定的各种原因而失去专利权、不再受专利法律保护的专利。
由于失效专利对所涉及的技术的使用不再有约束力,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以无偿地使用,因此,许多学者纷纷对如何利用失效专利开展研究,但并未见文献从定量分析的角度对我国失效专利的现状和相关影响因素进行分析。如杨海(2006)[2]探讨了我国企业对国外失效专利的利用;蔡志勇(2009)[4]对失效农药专利的获取与利用进行了研究;肖宇锋等(2015)[5]对药物失效专利信息利用方法进行了探讨;袁慧等(2017)[6]用主题挖掘方法对失效专利进行应用研究。在失效专利的原因研究方面,孟庆华等(2012)[7]基于知识产权管理角度对专利失效原因进行分析;雷昊等(2018)[8]分析了山西省重点装备制造业企业的其失效类型和原因,提出促进山西装备制造业知识产权发展的对策建议。此外,王雅芬(2016)[9]还从失效专利反思我国实用新型专利审查制度。
下述从失效专利的视角出发,以2018年的失效专利为例,采用专利计量方法,首次将我国失效专利从未授权失效和授权后失效两个方面进行统计,对我国失效专利的数量、年度分布、失效专利类型、专利维持年限和失效专利的原因进行比较分析,试图从定量的角度揭示国内失效专利的现状、主要原因和存在问题,从而提出提升我国专利申请质量的相应对策建议,以期为相关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提供相关决策参考。
2 数据来源与方法
2.1 数据来源
研究的中国失效专利数据来源于INTEcovery 专利在线分析系统(以下简称INTEcovery,网址为http://a.cnipr.com/),专利数据内容包括中国发明、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失效专利。INTEcovery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唯一法定专利文献出版单位——知识产权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自主研发的专利在线分析系统,其中国专利数据具有权威、准确和更新及时的特点。每周二和周五,INTEcovery的中国专利数据法律状态会进行更新,与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专利公报数据更新保持同步。
2.2 检索过程与方法
在INTEcovery在线分析系统上进行失效专利检索、下载相关专利数据,并建立相应主题进行分析,检索时间为2019年3月1日。
研究首先分别按年度检索出2009年-2018年法律状态公告日失效的专利数据;其次以检索出来的2018年168万件失效专利数据为重点分析对象,构建了在线失效专利数据库,对其进行数据统计分析。
那么教师“支架”能起到哪些作用?什么样的教师“支架”才更有效?影响教师“支架”起作用的因素有哪些?本文试图从社会文化理论视角并基于先前实证研究结果对这些问题进行探讨。
近十年来,我国失效专利数量逐年迅速增加,尤其是授权后的专利失效现象比较严重,应该引起专利主体和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一般的发明专利需要经过受理、初审、公布、实审和授权公告这五个阶段,历经一年半甚至三年的时间方能获得授权。期间花费了技术员、代理人、审查员等大量的人力、时间和精力。我们的研究表明,我国失效专利数量已经从2009年的十万级别迅速增至2018年的百万级别。以2018年为例,2018年的失效专利为168.4万件,有119.9万件为授权后的失效专利,占当年失效专利量的71.2%。
3 数据分析
3.1 失效专利的总体分析
3.1.1 年度分布
例8 Cu2S与一定浓度的硝酸反应,生成Cu(NO3)2、CuSO4、NO2、NO 和 H2O,当NO2和NO的物质的量之比为1∶1时,实际参加反应的Cu2S与HNO3的物质的量之比为( )。
数据表明,2009-2018年期间,我国的失效专利数量不断增加,从2009年的十万级别迅速增至2018年的百万级别。如果将2009-2018年分成两个五年期,在第一个五年期,我国失效专利年均失效量在52万件。在第二个五年期,我国失效专利年均失效量已达130万件,而2018年的失效专利为168.4万件,创下近年失效专利量之新高,较2017年的失效专利142.6万件增加了18.1%。其中,有119.9万件为授权后的失效专利,占当年失效专利量的71.2%,授权后的失效专利远高于未授权的失效专利,见图1所示。
图1 2009-2018年失效专利的年度分布
3.1.2 类型分析
本文采用专利计量方法,对2018年我国失效专利分为未授权失效和授权后失效两类进行比较分析,发现我国现阶段的失效专利主要反映出如下问题:
从地区角度,我国部分南方城市从国内采购煤资源距离远,运价高,运输环节多,且铁路运输运量低于进口煤海运运量,总的从成本角度分析,相比于进口煤,国内煤成本更高。
表1 2018年未授权和已授权的三种失效专利数量(件)
3.1.3 维持年限
图2 2018年全国各类失效专利维持的年数
“城市驿站是党委、政府和群众之间的连接点,是社情民意上传下达的重要渠道,担负着收集群众意愿、解决群众困难问题的重要职责。”永济市委组织部部长卫增辉说。
3.2 失效专利的原因分析
3.2.1 失效专利的主要原因
从2018年我国各类失效专利维持的年数中可以看出,我国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虽然年年增高,但维持年限并不长。数据表明,失效专利的总体平均维持年限在4.1年,其中发明、实用新型、外观的平均维持年限分别是4.7、3.9和3.5年。总体来看,集中专利数量最多的持有年限为2年,其次是3年、4年,维持年限在5年以内的专利数量为136万件,约占2018年我国失效专利数量的81.03%;而维持到专利届满的专利不足6.2万件,见图2所示。
根据我国专利申请提交的流程,专利申请到专利获得授权期间的每一个阶段都有可能导致专利失效,如未通过初步审查、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避免重复授权放弃专利权、专利权保护期届满等。未授权失效专利的主要原因包括: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的撤回或视为撤回、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的驳回、专利权的视为放弃;授权后失效专利的主要原因包括:专利权的终止、避免重复授权、专利权的无效宣告、专利权的主动放弃等。其中,专利权的终止主要是指专利权有效期届满而导致专利权终止,和未缴专利年费而导致专利权终止。
本研究通过分析影响种植体植入早期稳定性的相关因素,获得颌骨HU值与种植体稳定性相关的可靠依据,进而探寻利用术前CBCT影像预测种植体稳定性的可行性。
3.2.2 失效专利主要原因的定量分析
数据表明,2018年未授权专利的失效原因主要是专利申请公布后的撤回,包括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的撤回和视为撤回。2018年专利申请公布后的撤回有300,773件,占当年失效专利的17.86%;其次为专利申请公布后的驳回,2018年国家知识产权局驳回的专利申请有181,014件,占当年失效专利的10.75%。见图3所示。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2018年申请的部分专利存在质量问题,一方面是专利递交申请后,认为可能存在各种问题申请撤回;另一方面是经过申请人答复后,国家知识产权局认为发明专利申请仍然存在专利法规定的实质性缺陷而作出拒绝授予专利权。
2018年我国授权后的失效专利数据表明,专利权终止是我国失效专利的主要原因,占失效专利的69.01%。其次是避免重复授权、放弃和无效宣告,分别占失效专利的2.08%、0.05%和0.05%,见图3所示。在我国,因未缴专利年费而导致专利权终止有1,112,420件,占2018年失效专利总量的66.05%,是专利失效的最大原因,而因专利权有效期届满而导致专利权终止的占比仅为2.96%。
图3 2018年全国失效专利的原因分布
3.2.3 各类申请人的失效专利情况及其主要原因
随着我国知识产权战略的大力实施,作为战略实施主体的企业,运用知识产权的创造及保护能力在不断增强。但是,值得探寻的问题是,企业失效专利数量也在不断增加。总体来看,2018年我国失效专利中,企业的失效专利数量最多,其次是高校、个人和科研机构,如图4所示。2018年的国内失效专利中,企业拥有量为986,069件,占57.9%;高校的拥有量为485,299件,占28.5%;个人拥有量为190,383件,占11.2%;科研院所拥有量为17,488件,占1.0%。
图4 2018年各类申请人的失效专利占比
这种将民间口承叙事作为狭义历史表述的重要手段去关注和探讨的研究取向,与新史学观的研究思路颇为契合。本文即从新历史主义视域出发,以辽宁满族民间口承叙事及辽宁满族区域文化史的建构为例,揭示民众底层的口述历史是如何与上层官方正史相互印证、相互作用。尤其是通过“叙事文本”及“历史文本”进行对比,阐释作为言说历史的两种路径——口述历史与正史在记述历史过程中的具体记录原则及作用发挥逻辑,突显民间口承叙事作为口述历史的价值和意义。
改变总是困难的,“数据分析”可以帮助企业做出显著的改变:为了在全新的协作式、数字化、以“数据分析为主导”的世界生存,人们被迫改变思维方式和技能。
2018年我国各类申请人授权后的失效专利数据表明,专利权终止是我国各类申请人授权专利失效的主要原因,企业、个人、高校、科研院所因专利权终止而导致失效的占比都在95%以上,见图5所示。这可能是因为维持专利权需要花费一定的资金,而且随着专利维持年限的延长,每年需缴纳的专利费用也在增加,申请人考虑专利质量、专利价值以及资金成本等综合因素而放弃了一些专利权的保护。
图5 2018年各类申请人专利失效的主要原因
3.2.4 高被引专利的失效原因
数据表明,2018年各类申请人未授权专利的失效原因主要是专利申请公布后的撤回(包括撤回和视为撤回),其次是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的驳回。其中,个人撤回的占比高达78.53%,企业撤回的占比也有59.31%,高校撤回占比为52.85%。分析撤回专利申请的原因可能是:(1)申请人发现申请文件撰写存在严重缺陷,可能导致申请无法批准,所以主动撤回;(2)或者申请人基于时间、精力、经济方面的考虑不愿将程序进入下去;(3)申请人不了解法律和审批程序耽误了手续时间造成的失误。这也从侧面反映出2018年申请的部分专利存在质量问题。
专利被引频次从技术影响力和法律权利垄断地位两个方面反映了专利技术的重要性,那些被引次数高的专利往往就是质量高的专利。失效的高被引专利其实是失去法律保护的宝贝,相关领域的企业可以借鉴上述失效专利技术进行二次开发。数据表明,2018年我国的高被引专利失效专利中,TOP10的高被引专利平均被引频次在137次,被引证频率最高的10件失效发明专利中仅有2件是由于专利权有效期届满而失效的,其他8件都是因为未缴纳年费而终止了专利权,见表2所示。未缴年费,仍然是导致我国高被引专利失效的主要原因。
2.1.1 高龄 患者73岁,老年患者组织和器官功能退行性改变,成纤维细胞的分裂周期也明显延长,免疫功能减退,致使伤口愈合的过程延迟。
表2 被引证频率最高的失效发明专利
4 存在的问题
从专利价值的角度来说,未授权的失效专利价值远低于已授权的失效专利。根据我国专利法,专利被分成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由于我国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实行形式审查制,通过后不必实质审查就可获得授权,因此实用新型和外观专利的失效专利全部为授权专利。从2018年通过授权后的失效专利数据来看,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构成了我国失效专利的主要组成部分。从表1可以看出,发明专利存在未授权失效专利的情况,这也是由于发明专利申请必须通过实质审查的特点决定的。2018年未授权失效发明专利量为485,408件,约是2018年授权后失效专利量的3.5倍。也就是说,许多发明专利在未授权前已失效,不能获得授权,这也可以从侧面反应出我国发明专利申请质量较低。
研究将失效专利划分为“未授权失效专利”和“授权后失效专利”进行研究,前者是指未获得授权就已经失效的专利,主要包括法律状态为撤回、驳回、专利权视为放弃的专利申请;后者是指已经获得授权后失效的专利,主要包括法律状态为专利权终止、避免重复授权、无效宣告、专利权主动放弃的失效专利。
数据显示,在我国的三种失效专利类型中,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构成了我国失效专利的主要组成部分。我国的实用新型制度作为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一部分,对提升社会公众知识产权意识、鼓励中小企业及个人的发明创造积极性、促进我国经济及科技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专利制度建立之初的中国,科技创新能力相对薄弱,众多中小企业发明创造水平较低,创新成果多是小发明、小创造。虽然其技术含量低于发明专利,但同样有利于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实用新型制度是技术追赶过程中有效的学习进程。英国知识产权会认为,实用新型更适合于许多发展中国家的经济条件[10]。但是,由于实用新型专利授权无需经过实质审查,有其便捷性和高授权率的背后是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不稳定性,一定程度上催发了我国专利量大质不优的“垃圾专利”现象。
从我国各类失效专利维持的年数中可以看出,我国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虽然年年增高,但维持年限并不长。统计数据表明,我国81.03%的专利维持年限在5年以内,其中2年失效的专利最多。2018年我国失效专利的总体平均维持年限在4.1年,发明、实用新型、外观的平均维持年限分别是4.7、3.9和3.5年。我国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申请公布以后,申请人从申请日起满三年还未提出实审请求,或者实审请求未生效的,申请即被视为撤回。但是,从专利授权的过程来看,如果是高价值专利,申请人一般不会不提出实审,专利也容易通过实审获得授权,企业也愿意为维持专利权需要花费一定的资金。这从一定程度上反应了我国专利的质量问题。
如果不允许水权交易,虽然明晰的水权对水资源的有序管理也有一定作用,但市场的高效配置功能却完全无从发挥。只有允许交易,市场的高效配置功能才能发挥。因此在明晰界定水权之后,还应该建立水权交易制度。
2018年失效专利的统计数据表明,我国未授权专利的失效原因主要是专利申请公布后的撤回和视为撤回(17.86%),其次是专利申请公布后的驳回(10.75%);授权后的专利失效的最大原因是未缴专利年费而导致专利权终止(66.05%),专利权有效期届满而导致专利权终止的占比仅为2.96%。专利申请公布后的撤回和视为撤回既包括申请人基于时间、精力、经济方面的考虑不愿将专利申请程序进入下去,故意不去办理手续而造成专利失效的撤回,也包括申请人因不了解法律和审批程序耽误了手续时间造成的专利失效,被视为撤回,但主要反映了申请专利的质量问题。而驳回则是经过申请人答复后,国家知识产权局认为发明专利申请仍然存在专利法规定的实质性缺陷而作出拒绝授予专利权。
高被引失效专利的数据表明,2018年公告的失效专利中,被引证频率最高的10件失效发明专利仅有2件是由于专利权有效期届满而失效,其他8件都是因为未缴纳年费而终止了专利权。可见,失效专利中也有不少专利仍然有高度技术和经济价值,却因专利到期而失效的专利,对于这部分专利,我们要好好加以利用,进行二次开发。同时,企业和科研机构应该高度重视专利的管理和运营,在按时缴纳有关费用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同时,让专利技术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发挥更大的价值。
5 提升我国专利申请质量的讨论
通过上面的分析可知:我国专利普遍维持年限不长;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构成了我国失效专利的主要组成部分;未授权专利的失效原因主要是专利申请公布后的撤回和视为撤回;授权后专利失效的最大原因是未缴专利年费。下面分别从政府、创新主体、专利代理机构三个方面对如何提升我国专利申请质量进行讨论:
一是政府的政策引导应强化专利保护的市场激励机制,弱化专利行政激励政策。国家政策既是政府干预性的引导,也是市场自主选择的结果。在新的发展形势下,政府有关部门应该思考我国现有环境下的专利政策是否对市场存在着扭曲,是否影响着企业、高校或科研院所等创新主体的创新质量。目前地方政府大多对专利申请给予经费资助,但已有政策和措施仅考察专利数量,不涉及专利质量。例如,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对专利数量有明确规定;高校和科研院所的职称评聘与专利数量挂钩;科技园区和国有企业的绩效考核也有专利数量指标。对此,我们建议一方面国家考虑修改和完善专利法规,对实用新型、外观和发明专利区别对待;另一方面各级政府应及时调整有关专利费用资助和奖励政策,将重视专利数量变为重视专利质量,让专利制度真正成为国家创新的基础性资源。
二是创新主体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提高专利质量,而不是追求政策需求导向。专利制度的核心是激励创造,专利运用的核心是实现市场价值。创新主体包括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和个人等。应该看到,专利是链接技术和市场的纽带,也是创新主体在市场实践中利益分享、商业模式、创新创业、组织重构的核心。因此,创新主体应定期组织专利制度和专利知识的宣传培训,提升整体专利意识。创造主体投入必要的人力和物力推动专利管理制度和专利利用制度,一方面推进专利产品化在市场层面获得垄断收益和社会福利增长,另一方面可以开展专利转让、许可和质押等高质量专利的运营行为,从而在市场层面实现企业无形资产的增值,进一步释放专利制度红利。
三是提高专利代理机构的准入门槛,制定专利代理服务指导标准。在我国现阶段,大部分专利申请都是创新主体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完成,专利代理是将创新成果转化为专利的重要环节。由于专利代理机构的设立门槛不高,仅需要三名执业满两年的专利代理人即可成立专利代理机构。在申请专利成本低、收益高的情况下,一些专利代理服务机构为了利益驱动或其他原因,将权利人本来可以申请一件发明专利的申请分拆成多项小专利进行申请;或者劝说创新主体就同一个技术同时申请发明和实用新型两个专利,待实用新型授权后再放弃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方式获得发明专利授权,造成“申请多、失效多”的不良现象。通过制定专利代理服务指导标准,促进专利代理行业的公平竞争,能有效避免垃圾专利的出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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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邢素军.失效专利概念辨析[J].科技管理研究,2013(03):156-160.
[4]蔡志勇.失效农药专利的获取与利用[J].今日农药.2009(5):28-30.
[5]肖宇锋,王超,唐小利.药物失效专利信息利用方法构建与实证研究[J].医学信息学杂志.2015(6):56-60.
[6]袁慧,马建霞.失效专利的主题挖掘与应用分析——以2007-2016年镜头失效专利为例[J].情报理论与实践.2017(12):128-133.
[7]孟庆华,于川芳,李桂贤,等.基于知识产权管理角度的专利失效原因分析[J].河南科技.2012(7):2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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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王雅芬,徐杨柳.从失效专利反思实用新型专利审查制度——基于浙江省的实证[J].浙江工商大学学报.2016(6):58-66.
[10]英国知识产权委员会:知识产权与发展政策相结合[EB/OL].[2019-03-28]. http://www.iprcommission.org/graphic/Chinese_Intro.htm.
[中图分类号] G30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6-1995(2019)26-0001-04
作者简介: 甘子珍(1975.08-),女,助理研究员,大学学士,ganzizhen@sina.com;
*通讯作者: 孙涛涛(1975.11-),女,副研究员,博士,suntaotao@cnipr.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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