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异化到整合:综合性大学教师教育的政策机制_大学论文

从异化到整合:综合性大学教师教育的政策机制_大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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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教育部《关于“十五”期间教师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指出:“十五”期间我国教师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的重要任务是,到2005年初步形成以现有师范院校为主体、其他高等学校共同参与、培养和培训相衔接的开放的教师教育体系,基本形成适应全面推进素质教育需要的基础教育教师队伍。能否完成这一宏伟目标,综合性大学教师教育的作用不可低估。然而现状是,综合性大学教师教育的作用还远远没有得到应有的发挥。从宏观上看,综合性大学的教师教育没有真正融入国家教师教育体系之中;从微观上看,综合性大学的教师教育没有真正融入综合性大学的综合优势之中。综合性大学教师教育如何从目前的这种游离走向融合?本文拟从分析我国综合性大学举办教师教育的关键性问题入手,对综合性大学教师教育的宏观政策机制的建构作初步探讨。

问题一:目标不明——教师教育未能深度融入综合性大学的综合优势之中

对于教师教育来说,真正意义上的综合性大学的综合优势首先在于其学科和专业的综合优势。在教师教育改革中,课程改革是核心。因为不同的课程体系有着不同的价值和功能,它们是社会需求、科学知识和个性发展的集中表现。构建怎样的课程体系决定着人才培养的规格和质量。因此,人们对传统教师教育的批评也大多集中在课程设置上,认为其缺乏文理渗透课程,不利于拓宽学生的知识面,不适应中学课程综合化发展趋势。综合性大学学科门类多、基础学科强、学科之间具有互为支撑与融合的优势,从而为设置跨学科、超学科、交叉学科或一体化学科的综合化课程提供了便利,这将有利于在更为广阔的学科背景下培养学生。更为重要的是,综合性大学长期积淀形成的学术精神和治学风格,为培养具有创新品格、充满教育智慧的优秀师资人才提供了适宜的校园环境。除此之外,大多数综合性大学还拥有名牌优势和名师优势,一旦有名望的综合性大学举办教师教育,就一定会有相当多的优秀高中毕业生慕名而来,从而会在一定程度上改善教师专业生源状况,为提高教师教育质量打下良好基础。

然而,目前举办教师教育的综合性大学,均是由原独立设置的高等师范校参与组建的合并类高校,对于这类高校来说,合并办学的初衷并不是为了加强和发展教师教育。合并后,其中一些高校至今也没有将教师教育摆在应有的重要地位,在学校的中长期发展规划中往往不涉及教师教育。这类高校在合并初期急于构建综合性大学的框架,大多根据相同学科合并进相关学院的原则,把原师范学院的文理专业按学科性质,与全校相同、相关的学科专业合并在一起,有的虽然还保留着或虚或实的师范学院建制,但教师教育的管理职能基本上都纳入了学校教务处,通过课程设置与教学计划的管理来体现教师教育的专业特征。而随着合并办学的深入,学校的兴奋点是在提高学校的办学层次上,重点放在建多少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和设多少博士点、硕士点等方面,至于如何用综合性大学的整体优势去吸引优秀师范生源和招揽教育科学人才,用综合性大学学科综合的优势促进教育学科的发展,把综合性大学的优势变为综合性大学举办教师教育的优势,就缺乏思考和实践。因此,在这类综合性大学中,教师教育的发展目标不明、措施不力。

政策机制:搭建开放式教师教育管理的等高平台

有一个现象不得不引起我们的注意和思索:199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指出:“调整师范学校的层次和布局,鼓励综合性高等学校和非师范类高等学校参与培养、培训中小学教师的工作,探索在有条件的综合性高等学校中试办师范学院”,但迄今为止,还没有一所原本无教师教育的综合性大学申办教师教育,这是为什么?调研中我们获得的答案是“综合性大学办教师教育没有甜头”,而合并类综合性大学举办教师教育是“不得已而为之”。

我们认为,综合性大学举办教师教育缺乏积极性的原因还在于综合性大学的教师教育和独立设置的高等师范院校的教师教育不在一个竞争平台上,前者似乎可有可无,充其量是教师教育的支流,行不了大船,因而建不建码头无足轻重。于是导致综合性大学中的二级学院——师范学院(或教育学院)已远不如独立师范大学那样能直接获得教师教育的信息,甚至连教师教育方面的上级文件和会议通知都收不到等问题的产生。

信息不通,这只是一个方面;待遇不等,是另一个方面。仅以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点的布局为例,目前全国还没有一个点设在承担教师教育任务的综合性高校中。教育部《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在“跨世纪园丁工程”中提出,到2010年前后,“经济发达地区高中专任教师和校长中获硕士学位者应达到一定比例”。根据江苏省教育厅的统计,截止2001年底,全省3622所普通中学的58630名高中教师中,具有硕士学位的专任教师不足0.5%。而江苏省目前仅有南京师范大学一家开展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很显然,江苏必须再有布点,才能满足江苏社会、经济迅猛发展对基础教育的需求,推动江苏由教育大省向教育强省迈进,以一流的教育支撑一流的经济。江苏省的扬州大学、苏州大学都是举办教师教育的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理应在教师教育方面发挥更大作用,而申请获得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点却困难重重。如果不解决待遇问题,那么这些高校就既失去了独立师范院校的发展机遇,又没能够利用综合性大学的优势发展教师教育,这无疑是对资源的浪费。

综合性大学的教师教育,已是我国教师教育宏观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教师教育越走向开放,综合性大学的教师教育就越显重要。这是从上到下都应该形成的共识。既然教师教育要朝着一个开放的体系发展,那么在管理上就要理顺体制,搭建一个竞争平台,把举办教师教育的综合性大学与独立设置的高等师范院校在教师教育方面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统一规划和管理,这将有利于引进师资培养竞争机制,建立和完善师资人才市场。

我国是一个教育大国,基础教育对师资的需求巨大。也正是这个原因,高师院校并没有生存危机。但是,没有竞争。就不会有改革;没有改革,就很难有前进和发展。如果说非师范高校涉足师范专业只是引起了高师院校小小的警觉,招生并轨、就业制度的改革只是推动了高师院校对改革的关注和自身的反思,那么,鼓励综合性大学举办教师教育将会真正触动高师院校,将意味着会有更多的人才应聘教师岗位,从而形成激烈的竞争态势。这种态势的形成将有利于促进师资人才市场的建立和完善,最终促进教师质量的提高。

问题二:定位不准——没有形成综合性大学教师教育的鲜明特色

在我国,综合性大学最主要的特征是学科门类比较齐全。然而,由于办学历史、办学基础以及所处区域等方面的不同,这部分的差异也很明显,这就使得其教师教育模式呈多样化,而培养模式的选择,一般又与学校发展目标的总体定位和学校教师教育培养目标的具体定位相吻合。例如,北京师范大学实质上已经是一所科研教学型综合性大学,具有综合性和师范性的优势,因此其教师教育应该大量地培养研究生,而且在培养过程中宜采取“4+2”本硕连读模式;扬州大学、宁波大学等教学研究型地方综合性大学,教师教育以采取“3+1”模式培养本科生为主、并以“4+2”模式为辅适量培养研究生;集美大学、大连大学小学师资的培养占了较大份额。因此只有科学定位培养目标和合理选择培养模式,才有利于形成综合性大学教师教育的特色。

值得指出的是,目前对综合性大学的教师教育并没有实行准入制度和分层管理,要么不办,要办就什么都能办。例如,小教本科吃香了,就争先恐后地办,不管有没有条件。有些综合性大学办小教本科,完全是冲着提高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来的,而本身并不具备承办条件。

政策机制:实施综合性大学举办教师教育的准入制度

实施综合性大学举办教师教育的准入制度,是国家依法治教,使教师教育走上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轨道的重要保证。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指出“探索在有条件的综合性高等学校中试办师范学院”,这里的“有条件”就是对举办单位的限制和要求。那么怎样的综合性大学才具备举办教师教育的条件呢?这就需要制定准入制度。准入制度应该主要包括以下内涵:

第一,学校领导认识到位,有切实可行的发展教师教育的中长期计划和规划。国家提倡综合性大学办教师教育,是要办出高质量的教师教育。因此,举办教师教育高校的领导对这项事业要有充分的认识,这是办好教师教育的前提条件。只有领导班子认识到位、思想统一,才舍得花大力气办教师教育,才能给予教师教育充分的人力和财力的投入。

第二,要有一支力量较强的教师教育师资队伍,在这支队伍中必须有一批具有较高学术造诣的教育专家和学科教育专家。

第三,在教学和科研设施方面要满足教师教育的基本要求。必须建有心理教育、教育技术、微格教学、电化教学、CAI、理科教学法等实验室,必须解决图书资料、实习基地等方方面面的问题。

第四,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应有利于教师教育的发展,构建实体性的教师教育的实施机构,在组织上能够确保按照教师教育的规律办教师教育。

实施综合性大学举办教师教育准入制度,实际上也抬高了综合性大学举办教师教育的门槛。综合性大学一旦获得了举办教师教育的资质,同时也就获得了举办教师教育的相关权力,如招生权、培养权、教师资格认定权等等,能够和独立师范大学在教师教育的同一平台上竞争和发展。这就会在很大程度上调动综合性大学举办教师教育的积极性,也会在很大程度上对独立师范大学形成竞争的压力。

说到教师资格的认定,政府是否需要成立一个专门机构或委托某一师范大学来负责这项工作?我们以为这完全不需要,但凡具备了举办教师教育资质的综合性大学,就应该同时获得对教师资格的认定权。教师资格只是从事教师工作的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具备教师资格者只有在被聘用后方能成为教师。一所高校培养和认定的教师如果不能被社会所承认,那么这所高校就应该被取消教师教育的资质。

问题三:质量不高——忽视对基础教育的研究与服务

综合性大学举办教师教育,一要引导基础教育的改革,二要促进基础教育的发展。引导改革,就是深入、广泛、持久、直接地参与基础教育的改革和建设,超前研究基础教育发展的一系列根本性问题。促进发展,就是充分发挥综合性大学的资源优势,不断扩展和充实为基础教育服务的内涵和范围。其目的是:在应用技术学科群中进行符合职业教育特点的专业改造,为各类中等职业教育培养师资;在文理学科群、教育学科群中共同培养普通中学师资、成人教育师资、民办教育师资和各种继续教育机构师资以及各级各类学校的管理干部,并承担教师继续教育任务,真正实现职前培养和职后培训相贯通;利用众多的专业硕士点为中学尤其是高中的骨干教师提供提高学历教育的服务,为基础教育培养具有高素质、高学历的人才;利用综合性高校良好的科研条件,积极承担和指导基础教育的教育科研工作并为地方政府的教育决策提供咨询。

但是调查中我们发现,在举办教师教育的综合性高校中普遍设有高等教育研究所,但其中很多高校却不设基础教育研究所。有的高校虽然设有教育科学研究所,但却以研究高等教育为主。在教师教育科研上,也是追求与综合性大学基础学科和应用学科同步的高新尖项目,轻视教育科研立项。即使是基础教育研究,也是偏重于理论研究,与当前发展迅速的高等师范教育和中小学教育教学改革实践相脱离。我们认为,对基础教育缺乏深刻的了解和深入的研究,是综合性大学教师教育的致命弱点,它已经严重影响到综合性大学教师教育的培养质量。

政策机制:建立综合性大学教师教育的质量评价体系

教师教育已存在于综合性大学中,但综合性大学的评价体系却包含不了也代替不了教师教育的评价体系。首先,这是因为综合性大学的评价指标中缺乏教师教育的评价指标;其次,教师教育的特殊性,使得教师教育的评价指标应该有别于综合性大学其他专业或学科的评价指标。要确保综合性大学教师教育的质量,需要单独建立一个质量评价体系并单独进行评估,还应把对综合性大学教师教育的质量评估作为对此类高校综合评估的重要因素。只有这样,综合性大学中的教师教育才会得到应有的重视。

结束语:综合性大学的教师教育要真正融入国家教师教育体系之中,融入综合性大学自身的综合优势之中,仅有综合性大学自身的努力是不可能的。要达到这样的目标,需要外部环境的改变,即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要真正重视综合性大学的教师教育,尽快把综合性大学教师教育纳入到我国教师教育的宏观发展体系中去,并建立相关的政策机制统一规划、统一政策、统一指导、统一评估。只有这样,我国才能建立起真正开放的教师教育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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