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亚水环境治理的困境及对策_巴基斯坦和中国的关系论文

南亚水环境治理的困境及对策_巴基斯坦和中国的关系论文

南亚水环境治理困局及其化解,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南亚论文,困局论文,水环境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修回日期:2015-01-04】

       【DIO】10.14093/j.cnki.cnl0-1132/d.2015.03.007

       【中图分类号】D815.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574X(2015)03-0136-19

       当今,包括饮水安全在内的生态安全问题日渐引起国际社会的高度重视,而国家间围绕跨界河流开发的争论也正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重要地缘政治议题。特别是近年来南亚地区①人口迅速膨胀,传统灌溉用水与工业用水量的增加更突出了水作为一种战略资源的特殊重要性。目前,南亚国家围绕水环境治理加强了双边合作力度,就一系列技术方案达成了共识,水文信息互换机制又增进了彼此间感情,有助于推动深层次跨境水治理的战略合作。但鉴于各国发展阶段与经济实力的差异,在水资源开发利用上也长期存在并同步衍生出了不少新问题,南亚国家围绕水环境治理的安全合作面临诸多挑战。

       一、当前南亚水环境治理态势

       南亚是目前全球水资源最为紧缺的地区之一。根据世界银行最新报告预测,未来30年南亚人口快速增长,将从2010年的16.8亿增加到2040年的22.2亿,②并且随着南亚地区城镇化速度的加快、工业用水上升等,致使南亚水资源需求量急剧增加。此外,南亚地区人均水资源分配量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就呈现下降趋势,其中印度在十多年前就已经明显感觉到用水紧张,巴基斯坦、尼泊尔等国亦发生过旱季农业无水可用的情况。③由亚洲开发银行(Asian Development Bank,ADB)资助的一项研究报告称,气候变化导致的冰山消融、洪水、干旱等将给南亚国家的水利灌溉和农业耕种带来负面影响,印度、孟加拉国、阿富汗和尼泊尔将是受影响最大的四个国家。显然,地区水资源是否安全并不能简单地用该地区可用水资源总量来评定。多数情况下衡量一国水资源紧张与否的程度所采用的指标是每年人均可用水量,如某一国家每年人均可用水量在1000-1700立方米之间时,这个国家就被归入“用水紧张”的行列,而低于1000立方米的国家,则属于“水资源奇缺”行列。④现实残酷性在于,从目前南亚国家整体用水用途来看,约90%的水是用于农业生产和民用,⑤用水安全的脆弱指数异常之高。

       如今,南亚地区就在各国纷纷出台措施保障水资源安全的同时,跨国间围绕水资源的纷争也日渐呈现加剧之势。诚然,水资源纷争与水环境治理是两个不同层面的概念,水资源纷争更多聚焦于谁所有与谁开发和怎么开发使用等方面的问题,而水环境治理则更多从生态角度出发,更宏观地思考如何合理开发水资源以获取效用最大和实现环境宜居等问题。例如,从某种程度上讲,在南亚,洪涝灾害比旱灾对安全的威胁更大。鉴于水资源纷争与水环境治理两者间很多问题相互叠加等情况,本文不是旨在细化两者间的区分,而是从广义的角度分析近年来南亚水环境治理合作呈现的新态势。

       (一)南亚国家治水能力参差不齐导致水环境治理合作困难重重

       提到南亚水纷争,人们一般会自然联想到上游国家因其地理优势而享有了对水资源的优先支配,而下游国家更多是抱怨上游国家不合理用水带来的水短缺问题。南亚地区的实际情况则不然,如阿富汗虽处水源上游,但因过度砍伐森林以及暴力冲突致使水资源管控能力降低,经常造成农业减产;孟加拉国虽地处下游,但人均实际可用水资源比印度还要多。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巴基斯坦和阿富汗都面临无法处置剧烈自然变化带来的灾害疫情之处境。从现实急需解决的问题看,南亚国家面临防洪系统等基础设施老化、治污能力跟不上、不可预测的气候变化等具体困难。⑥目前,围绕南亚水资源的批评,更多地集中在南亚国家对境内用水没有整体规划、政府不同部门的政策经常出现相互否定等问题上,如环保部门设计出好的节约用水政策,却被另外一些实权部门(如电力系统)批驳为用水不作为、浪费资源;而针对地下水环境层面的治理,南亚国家因技术、资金和战略等原因,在地下水生态保护跨国合作方面也面临心有余而力不足的局面。

       (二)水资源纷争致使地区安全形势复杂南亚国家相互间“共振”效应明显

       水资源的“共振”效应是指水资源的安全与否将受到来自生态、社会、经济乃至国家战略等层面的影响,反过来又影响这些相关领域的安全,两者间呈现相互依赖关系。长期以来,水资源成了南亚国家为实现国家地缘战略利益而进行博弈的重要标的物。⑦与此同时,南亚不同国家间战略利益等具体诉求不同以及长期积累的矛盾分歧,反过来又为跨国水资源合作增加了难度。目前巴基斯坦担心印度控制杰纳布河(Chenab River)的能力与日俱增,认为印度设计的巴格里哈尔坝(Baglihar)极其不合理。关于印孟关系,一方面是印度的单边开发水电计划严重刺激了孟加拉国,另一方面是孟加拉国一直抗议印度修筑的法拉卡大坝(Farraka Barrage)致使孟用水受到影响。⑧印度则“抗议”中国在雅鲁藏布江上游修建水电站。⑨南亚地区围绕水资源争夺已经严重恶化了南亚国家的双边关系,“阴谋论”和“媒体互黑”常见于南亚国家报端。为了有效管控水资源分歧和降低因纷争带来的安全关系恶化以及方便彼此水文数据的共享和交流,印、巴、孟等国家之间尝试设立了协调管控机构——河流委员会,但其作用有限。⑩当下南亚国家在对待水资源引发的安全问题上的行动越来越谨慎。与此同时,南亚国家也在加快地区综合安全领域的谈判,以便为管控分歧进而探索有利于地区和平与发展机制。

       (三)水资源争夺成为当前南亚地区关系紧张的催化剂

       历史上,南亚国家为了解决水危机,在一定程度上表现出了通过合作来解决共同问题的诚意,并签订了一系列条约。不过,这种合作并没有有效地解决南亚地区水争端。涉及具体利益时,各国政府往往优先考虑本国现实需求,在处理跨界水资源问题时亦采取单方行动模式,并且涉及水资源合作时,多认为自己“吃亏”。如今,随着各国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对水资源的依赖更加突出,南亚国家间的水资源开发和用水问题更趋尖锐。(11)南亚国家签署的条约更多的是双边层面,几乎没有地区级别的综合方案,即使是这些已经签署的条约,也受到广泛质疑。需要强调的是,水环境治理问题在南亚已经高度政治化了。南亚国家居民认为谈论共同的水环境治理深度合作路径有点早,他们更多的是关心如何避开民族主义立场而在水资源合作开发方面达成共识。目前令人担忧的是,围绕水电项目以及牵扯的边界领土争执严重伤害了当事国之间的民族感情,(12)水资源争夺严重恶化了南亚国家间关系,它虽然还不至于导致战争,但却是南亚地区国家间关系进一步紧张的催化剂,尤其是印巴关系,甚至有专家指出印度和巴基斯坦的克什米尔之争实际是水资源之争。(13)

       (四)国际社会参与南亚水环境治理开发加剧了地区矛盾

       由于南亚人口稠密和居民用电量巨大,即使是主要城镇也经常受到停电的困扰,因此南亚水环境治理项目的重要一项就是开发水力资源进行发电。目前,美国推行“新丝绸之路”计划的同时,也在同步筹划实施中亚-南亚(CASA-100)水电线路计划和中亚区域经济合作(CAREC)计划。(14)2005年后,日本急切希望全方位参与南亚事务,并与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国和尼泊尔等国开展了一系列能源开发与水电合作的项目,目的是扩大日本在南亚的政治影响力。(15)纳伦德拉·莫迪(Narendra Modi)就任印度总理的当年就出访日本,并与安倍政府达成净化印度河水质协议,也足以反映出日本急切要参与南亚水资源开发的意图。(16)近年来,欧洲也加大了对南亚水资源治理的关注力度,先后举办了多次欧洲和南亚地区河流水资源管理计划工作组会议和专题研讨会,并在会后组织野外考察活动。(17)显然,南亚水资源治理已经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印度认为自身不仅是亚太局势的参加者,也是主导者之一。大国之间围绕南亚水资源纷争这个议题纷纷出牌,各有目的,致使南亚地区安全局势更趋复杂。

       二、当前南亚水环境治理合作进展迟缓的原因

       早在1851年,德国经济学家赫尔曼·海因里希·戈森(Hermann Heinrich Gossen)提出了人类社会满足需求的三条定理(即戈森定理),为现代国家发展中的经济学理论之“边际效用论”奠定了基础。随后号称“边际三杰”的英国的威廉·文杰斯(William S.Jevons)、奥地利的卡尔·门格尔(Carl Menger)、美国的约翰·贝茨·克拉克(John Bates Clark)在此基础上发现了商品的“边际效用规律”,而基于此理论延伸的心理学记忆原理则抽象出国际关系心理学情感概念,认为国际关系中所有形式的主观亲善心理现象都是某种客观国际关系史发展的主观反映,主观情感边际效用的递减规律必定对应着某种客观利益获取与边际效用的递减规律,只是这种对应关系有时是非常隐秘的、模糊的和具有不确定性。当前随着南亚国家围绕水资源争夺的日渐激烈,新老感情纠葛为地区安全带来了严重隐患。如果用主观情感边际效应递减规律来分析,不难推出互信缺失是南亚国家间合作滞后的重要原因。当前南亚国家在水环境治理合作的道路上可谓一波三折,与思想认识领域的保守化趋向有极大关联。

       (一)跨界河流开发衍生的“历史记忆”等“负资产”阻碍了国家间深度合作

       长期以来,南亚国家因边界分歧等因素,相互关系的发展一直受到干扰,再加上各国内部民族宗教矛盾复杂,各政治派系斗争激烈,这些因素导致彼此间的“怀疑心态”不减反增;而跨境恐怖活动又进一步恶化了国家间本已脆弱的战略互信。(18)虽然,当国家以一体化和整体的方式来与曾经的敌对国开发跨界河流,在整个流域范围内尊重水、土壤、植被和物种之间的关系,这种合作应该是积极的,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国、尼泊尔等国家无不认可经济专家、水专家和环境专家所建议的一体化河流流域管理方案,但由于不良“历史记忆”等“负资产”,这些国家也担心共管共治将会对国家主权产生严重影响。一方面,南亚国家在处理跨境水资源问题方面尝试以合作的方式签署了一系列共同开发与协调使用水源的方案,为改善南亚用水安全和提高国家间政治互信做出了有益探索;(19)另一方面,南亚国家近年来用水量激增引发的民众对用水安全的担忧,特别是围绕水资源开发引起的国家主权让渡问题无法达成妥协,加之被媒体扩大渲染等因素综合起来又进一步恶化了彼此间的感情,严重影响了水资源的合作和开发。

       (二)治污成本较高 国家间在水环境治理具体细则方面难以达成共识

       水污染主要是由于人类排放的各种外源性物质(包括自然界中原先就有的和没有的)进入水体后超出了水体本身自净作用所能承受的范围而引起的。南亚国家中,巴基斯坦长期接受着印度因农业发展产生的农业污水,巴基斯坦的农民没有其他的灌溉水源,使用这种排水灌溉农作物,增加了当地居民水传播疾病的发生。(20)在亚洲所有河流中,恒河被列入污染最严重的河流之一,在印度境内有114座城市将没有经过净化处理的废水直接排向恒河,严重污染了恒河中下游水域,对此孟加拉国不断向印度提出抗议,但无济于事。(21)目前,南亚国家需要加强水资源供、用、耗、排等方面的监测工作,水质污染和地下水的监测工作尤其需要加强,并且水资源的水量和水质的预报、预测工作也应逐步开展。但迫于治污的成本压力,特别是高浓度工业废水处理、遍布垃圾的河堤清理、湖泊水质净化与水生态链修复等都需要巨额资金支持。(22)由于南亚国家对水污染进行综合治理所需经费极高,水环境治理也有较高的技术要求,这对本身处于发展中的南亚国家来讲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国家间在水环境治理具体细则方面难以达成共识。

       (三)水环境治理的“理念”约束和发展困境

       水之所以重要,除了满足人类生活和环境保护的基本需求外,水资源短缺带来的后果更多的是国家政治经济命脉层面,如棉花、水稻、小麦等农产品涉及粮食安全,而棉花则是该地区外汇收入的重要来源。以巴基斯坦为例,该国的出口高度集中在棉花、皮革、稻米、合成纺织品等需要用水的商品上。实际上,南亚各国水资源的争夺已超出南亚地区层面。(23)南亚国家从国家战略高度对待水环境治理并对水资源开发事宜非常谨慎,与南亚国家对水资源的战略认识有巨大关联。

       第一,争取国际河流水资源开发的主导权,强化对争议领水的实际占有,引发战略猜忌。以中印之间水资源问题为例。印度对外宣称中印之间缺乏针对国际河流的开发协议,要在中国尚未大规模开发雅鲁藏布江上游水资源之际,“抢先一步”争得国际河流水资源的开发权和使用权,以便在与中国的对抗中握有更大的筹码。预计到2017年,藏南地区将近一半的水能资源将被开发完毕,并且随着河流联网计划的实施和布拉马普特拉河(上游即中国的雅鲁藏布江)流域水利基础设施的完善,印度完全有能力完成将水调往缺水地区的计划。(24)而藏南地区是中印两国边界东段的争议领土,中印两国在此地区虽外交努力不断,但一直没有取得实质性进展。印度一直坚持“承认现状”“固化实际占有”的思路,不断在东段领土争议地区采取实际行动,近些年,为了满足国内的水资源需求,印度企图将其在藏南地区建立的所谓“阿鲁纳恰尔邦”(Arunachal Pradesh)变成未来的“国家发电站”,大量修建水利设施,开发水电资源,使水问题与领土问题纠合在一起,加剧了中印两国之间领土纷争的复杂化,对中国周边安全形成巨大的消极影响。目前,中印虽然签订了《边防合作协议》,但印度仍对实际控制线一带局势升级的可能性保持了过度警惕,这反而带来了新的对两国关系的负面因素。此外,印孟两国已多次在水资源和领土问题上大动干戈,如在2005年,印度安全部队企图在邻近孟加拉国的阿考拉地区没收孟加拉国农民的取水灌溉设备,遭到孟方步枪队的阻拦,双方发生激烈武装冲突,该冲突导致印孟两国之间的政治互信降低到了冰点。(25)印巴之间围绕河流主导控制的争执也已进入白热化阶段,印度在奇纳布河途经印控克什米尔地区修建了四座水电站,严重威胁了巴基斯坦的经济安全;巴方专家担心电站的建成和印度控制奇纳布河水流量能力的提升,将严重危及巴基斯坦粮仓——旁遮普省的农田生产。(26)为此,巴方一直抗议不断。

       第二,经济发展不平衡带来的国家战略忧虑。南亚地区,印、巴、孟等国家都处于发展中的工业化起步阶段,但相比较而言,有着十多亿人口的印度在发展实力上更胜一筹。针对印度的快速发展,处在左右两边的巴基斯坦和孟加拉国在与印度打交道方面,往往有所顾虑,特别是涉及水环境治理合作方面,一是担心印度单方面治理直接损害自身利益,二是担心在与印度的谈判中吃亏。为此,在涉及跨境河流的解决方案上,往往会采取保守方式,不是很积极。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南亚国家河流主要源头都聚焦于喜马拉雅山脉,水环境治理中不得不吸纳中国的参与,但这又增加了印度方面的担忧。例如,巴基斯坦因自身无力修筑位于克什米尔地区的拦河大坝而让中国帮忙修建,中国参与援建本来出发点是好的,但被印度方面解读为是一种“威胁”。印度作为一个地区大国,其经济发展速度从来没有达到中国这么高,因此它一方面非常担心自身发展跟不上中国,相对于中国变得越来越弱;另一方面更担心南亚水环境治理把中国拉进来,印度的主导权将大打折扣。

       第三,“对手模式”思维长期盛行南亚,水环境治理缺乏地区层面的对话机制和法律约束。南亚区域合作联盟作为南亚地区极其重要的组织,在维护地区稳定与促进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目前该组织除了正在推进非传统安全领域的对话外,也在联合应对气候变化、促进地区一体化发展以及生态经贸等领域尝试拓展合作。随着印巴经济的发展,印度有意在国内加强民族主义宣传以弥补在部分群众中消失的爱国主义。与此同时,巴基斯坦出于对群众兑现“强国梦”的承诺及确保制衡印度的需要,近来增强了民间力量来加以应对。此外,近年来南亚国家相互之间签署了一系列关于跨国河流联合开发的协议方案,以确保在可掌控范围内实现地区水环境治理共赢的目标。总体上讲,南亚国家无论从地区组织层面还是国家层面来推进水资源合作,出发点都是好的,但从实际效果看,该方案往往让位于国家综合安全的指标评估体系,在涉及民生具体利益方面,国家违背相关条款而进行利己开发的事情多有发生。(27)巴基斯坦与印度等媒体近年出现了很多关于水源争端的主题报道,其中大部分报道都以相互谴责为主,如印巴双方围绕着巴格里哈尔坝的争端依然激烈。(28)而尼泊尔与印度在多次商谈后,签署了1991年的《塔纳科普协议》以及1996年的《关于马哈卡利河综合开发的条约》,由于条约中印度的霸权性条款,尼、印两国水资源政治关系陷入僵局,水资源谈判长期僵持无果,尼泊尔对印度长期持战略怀疑态度就不难理解了。(29)印孟两国水资源纷争则主要集中在恒河水量的分配问题上,矛盾纠纷不断。(30)

       三、南亚水环境治理进程中的“命运共同体”理念逻辑

       尽管人们对南亚水环境合作机制建设、协议认同和预期目标怀有期望,但还是认为在南亚战略互信取得重大进展之前,地区间合作不太可能取得大的进展。实际上,国际社会对南亚国家之间关系的普遍印象基本还是停留在“合作”意向阶段,甚至有智库评为“南亚疲劳”;从近年来南亚地区整合发展的实际效果来看,地区层面合作有空心化趋向,口号多于实际行动;而联合国粮农组织(FAO)发布的数据显示,南亚地区水环境治理合作近年来有倒退的迹象。(31)如何通过水环境治理合作来带动经济乃至安全领域合作再上一个台阶,人们既期待又存疑。

       此处,笔者采用“命运共同体”理念来解析南亚地区国家间合作的必要性。实际上,任何概念或思想在理性的推断考察中得出论证性的批评,都有助于完成一套科学体系的逻辑自洽与统合,这样反过来更有助于构建现实层面的社会意义,也即当前情境下的最合适的道德行为。显然,在这里论证就不再是简单的思想表达方式,而是批判式检验的思维方式。围绕南亚水环境治理这样一个现实课题进行论证,我们在此提出“命运共同体”主张,并在阐释论证过程中提供恰当的“理由”,旨在探究现实难题的路径。笔者力图着眼于严谨思维和情感之间实现某种平衡,再通过对情境变量和情境恒量之间关联关系的深度阐释与推演,为“共情”背景下的水环境治理合作进程作预期铺垫。

       (一)“命运共同体”理念缘起及其发展

       正在跨入世界舞台中央的中国,深刻地经受着外部风险和矛盾的考验,也更深入地对世界风云变幻进行思考,“弱肉强食不是人类共存之道,穷兵黩武无法带来美好世界”。中国同样认识到,仅仅是资本的流动、物质的交易并不完全能够形成“命运共同体”这种归属感,因为文明的对话、心灵的交流是形成归属感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命运共同体”理念是中国共产党在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中首次提出的,“要倡导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在追求本国利益时兼顾他国合理关切,在谋求本国发展中促进各国共同发展”。(32)2014年5月21日,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亚洲相互协作和信任措施会议(简称亚信会议)第四次峰会的主旨讲话中进一步提出亚洲国家要有“命运共同体”意识,并且着重提出基于亚洲多样性特点的现实,认为各国大小、贫富、强弱很不相同,历史文化传统和社会制度千差万别,安全利益和诉求也多种多样;大家共同生活在亚洲这个大家园里,利益交融、安危与共,日益成为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命运共同体。他进而提出,“命运共同体”理念下的国家安全应该是普遍的、平等的和包容的。不能一个国家安全而其他国家不安全,一部分国家安全而另一部分国家不安全,更不能牺牲别国安全谋求自身所谓“绝对安全”,否则就会像哈萨克斯坦谚语说的那样,“吹灭别人的灯,会烧掉自己的胡子”。他提出各国都有平等参与地区安全事务的权利,也都有维护地区安全的责任。任何国家都不应该谋求垄断地区安全事务而侵害其他国家的正当权益。他也强调应该把亚洲多样性和各国的差异性转化为促进地区安全合作的活力和动力,尊重各国自主选择的社会制度和发展道路,尊重并照顾各国合理安全关切。

       (二)“命运共同体”理念对推进南亚水环境治理合作有重要指导意义

       远亲不如近邻。无论从地理方位、自然环境还是相互关系看,南亚国家能否稳定发展对亚洲和平与稳定都具有极为重要的战略价值。近年来,南亚国家发展快速,南亚地区充满着生机活力,具有发展优势和潜力。而以“命运共同体”理念引领南亚水环境治理合作,有助于在南亚国家之间形成价值共生理念,促进水环境治理深层次合作。

       1.“命运共同体”理念有助于就水环境治理深度合作达成共识

       深化南亚国家互利合作,巩固地缘相近、人缘相亲的友好情谊,在南亚国家之间推进睦邻友好,重视感情培养和常见面与多走动,国家之间诚意相待,有助于友好关系的大踏步发展。以“命运共同体”理念为引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推动南亚国家之间围绕水环境治理升级合作,以此为契机编织更加紧密的共同利益网络,把彼此利益融合提升到更高水平,最终有助于南亚地区的整合发展。南亚国家之间要加强对抗旱农作物的栽种支持力度,鼓励滴水灌溉技术的应用以及其他提高科技效率的方法,并推动雨水收集工程建设,引领水环境治理合作从“水资源占有论”向“水资源共同开发论”转变,将国家平等享受水环境治理带来的实惠落到实处。“命运共同体”理念实际以更加开放的胸襟和更加积极的态度促进地区合作,着力维护南亚和平稳定大局,作用将逐渐显现。目前应找准深化南亚国家水环境治理合作的战略契合点,积极参与包括水文观测与数据交换在内的务实技术合作,同时着力加强对南亚国家不同民族地区的宣传工作,扩大人文交流,以巩固和扩大南亚关系长远发展的社会和民意基础。

       2.“命运共同体”理念有助于消弭南亚国家战略疑虑

       时代在发展,国际法在演进,相应地,在当前经济全球化和国家间相互依赖程度加深的时代背景下,以“命运共同体”理念来促进水环境治理等领域合作,其价值作用非常明显。目前国家主权的含义已经拓展,维护主权的绝对性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国家间很大程度上已经成为全球发展进程中相互依赖的利益共同体。在传统的国际关系时代,国家围绕跨境河流开发,只要该段水域在本国境内,一般认为属于主权范畴,任何一国具有独立制定开发方案的自主权利,而其他国家必须对此尊重。但在目前,这种跨境河流单边开发做法既不符合任何一个国家的长远利益,也不符合地区进一步整合发展的深层次需要。目前来看,印度有顾虑,在定义印度防务外交的目标方面,印度外交部和国防部似乎意见并不统一;(33)虽然印度外交部的领导层开始重视防务外交的可能性,甚至有意向就让渡跨境河流主权进行谈判,但国防部仍然极度保守。(34)总体上看,以“命运共同体”为价值理念,引领亚洲人建设亚洲人的亚洲,南亚人建设南亚人的南亚,在这个进程中同步欢迎来自国际各领域的支持,“命运共同体”理念对当前国家主权让渡与规范做出了尝试性共识约定,为南亚水环境治理合作指出了可探讨的方向。

       3.“命运共同体”理念有助于推进水环境治理综合机制建设

       考虑到水环境综合治理机制的复杂性远远超出了河流委员会参与管控的传统行政运作机制,因此需要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稳步推进。从南亚国家水环境治理的现实需要来考虑,积极推进生态修复,建立一套符合南亚地区需要的水环境综合治理机制,其带来的效用价值将是巨大的。作为第二层次,完善该综合机制下的生态补偿方案,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受益,谁补偿”和“公平公正,权责一致”的原则,依据生态环境保护标准,建立责权利相一致的、规范有效的生态补偿方案,促进上、下游协调保护,对各国可能都有利。实际上,推动这样一个综合机制建设,没有国家之间的协调合作和国家内部各部门的协作甚至居民个体的参与,不可能实现水环境治理的预期目标。以“命运共同体”理念为引领,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机制建设,将南亚水环境安全与地区安全统筹起来,有助于南亚国家之间消除生态环境安全担忧。(35)此外,南亚国家已经签署的相关河流用水条约很多都已不适应当前发展的需要,以“命运共同体”理念为引领重新评估条约和新签协议则比较符合南亚国家居民的长远利益。

       4.“命运共同体”理念有助于南亚地区整合发展再上新阶

       南亚国家一方面缺乏技术和资金进行海水淡化工程,另一方面对正在消融的喜马拉雅山的冰川缺乏前瞻性研判与应对。(36)此外,南亚国家缺乏如何有效利用水资源的长远规划,对水与生态系统相互作用的模式机理过程与效应问题、生态保护准则、区域生态环境发展趋势预测及评价方法(37)等科学治水措施方面研究不够。“命运共同体”理念所蕴涵的感同身受、共渡难关、尊重对方重大利益关切等思想,有助于南亚国家之间在科学治水领域通力协作。(38)目前,中印两国协商建立了河流专家级谈判机制,截止到2012年底,已经进行了六次谈判,具体成果就是中方向印方提供雅鲁藏布江-布拉马普特拉河和朗钦藏布-萨特累季河的水文资料,这种做法为南亚国家间数据共享合作提供了借鉴思路。在路径选择上,双方一方面加强对水资源自然演变规律的研究,包括研究气候持续干旱和大规模的抗旱活动条件下水资源衰减和流域水循环演变发生明显变化的规律,以便为水资源的合理开发提供科学依据;另一方面通过水资源合作,探索其他领域的合作,稳步践行“命运共同体”理念,这种合作对南亚地区的长远发展或许更为有利。

       四、围绕南亚水环境治理的“共情”环境构建探索

       为进一步厘清“命运共同体”理念共识,进而将共识转化为有效行动,具体围绕南亚水环境治理问题,笔者借用“共情”相关概念进一步阐释“命运共同体”的必要性与可行性,以期得出更有说服力的结论。“共情”乃至“共情主义”本是心理学中主体间性理论的一个重要概念,(39)指的是一种能深入他人主观世界、了解其感受的能力;或者说“共情”指能从对方角度为对方的行为寻找合理性、以最大限度地理解对方的能力。“共情”又分为广义的“共情”和“狭义”的共情,广义的“共情”是指所有人际场合中产生的设身处地为他人着想的能力。笔者以其“为他着想”的核心观点来说明国际关系领域行为体之间互动时运用情感作用的重要性。此处围绕南亚水环境治理的“共情”行动主要涉及三个层次,一是作为南亚地区层面国家间互动乃至增进相互感情理解的一种路径;二是指通过营造国家间友情氛围来不断深化认知发展进程中的国家利益以及对历史记忆进行重新解读;三是国家之间通过“共情”行动以验证自身国际行为与治理逻辑的科学性与实现自我内心满足。

       笔者认为,“共情”行动可以看作“命运共同体”的价值理念的一种实践形式,有着现实层面的社会意义考量因素。引用中国民俗文化中常用的词汇,也即“亲望亲好、邻望邻好”。推演而来,作为国家特别是具有影响力的大国,在地区公共产品提供方面也必须做某些事情以利于地区发展而不是恶化地区关系。尤其是考虑到亚洲的历史发展,特别是南亚的历史经验,通过南亚水环境治理过程中的“共情”式合作来带动地区整合发展极其有必要。

       从理论层面讲,“共情环境”下,任何一个具有“共情”的常人在看到别人受伤害时,都会有心痛的感觉,这不仅会阻止他产生伤害别人的动机,而且会使人及时控制住自己,使事态不至向更糟的方向发展。从这个角度看,“共情”是一个社会乃至地区能够和谐发展的重要条件之一。所以,营造“共情环境”与构建地区国家之间的“共情”能力,不仅有助于民族与社会的持续发展,也有助于地区层面的持续和谐发展。此处尤为值得强调的是,如果陷入“共情”的对立面,进行“冷情”处理,会造成行为体之间在互动中形成一种非建设性的、否定性的关系。在这种关系中,行为体之间的相互影响,从总体上讲是消极的。这种情况被有些学者称为消极的相互依赖。例如,印度和巴基斯坦之间的关系就处于这样一种状态。而我们此处所提及的营造“共情”环境,也即构建这样一种情感关系,在这种关系中,每一方要达到的目标都有利于其他各方采取合作的行动。在南亚水资源合作问题上,相关各方就处于这样一种状态,因为每一方利益的实现都有赖于或有利于其他方进行合作,采取共同行动。而当下如若以水环境治理为契机,培育增进彼此感情的地区人文环境建设,无疑将对地区未来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

       关于在“命运共同体”理念指导下,围绕南亚水环境治理的“共情”行动社会意义构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虑:

       (一)“共情”行动的目标预期

       当前南亚水环境治理的现实情况是,大家都认识到合作的必要性,如果南亚有关各方能够进行进一步的互动,就可能围绕水环境治理形成新的集体行动预期。这样的行动不同于托马斯·霍布斯(Thomas Hobbes)所讲的在“自然状态”下人与人之间的冲突关系,也不是类似集体行动所体现的是开启“机会之窗”的合作机制,(40)而是在“共情”行动下达成的一种友情合作式预期,也即构建一种以情感为纽带类似亲情状态的地区依恋关系。(41)在该关系的构建进程中,国家作为主要的行为参与方将担当主要的角色。实际上,在亚洲的历史演变过程中形成的亚洲文化,与欧洲文化相比较,学者们认为至少在认知进程与知识传统两个层面上存在根本不同。理查德·尼斯比特(Richard Nisbett)在查阅了文化心理学的研究成果之后,分别制作了东方和西方的思想地图。尼斯比特意识到对这两种不同的认知风格进行概括提炼是有风险的,但他的实验证据表明,东方与西方人不仅在回答中具有情态差异,而且这种差异大到足以进行细致研究的地步:“两者间在社会心理方面有着巨大的差异。东方人生活在一个相互依赖的世界里,个人是大集体的一部分;而在西方人生活的世界里,个人是单一的自由行动者——西方人喜欢简单,东方人假定复杂,这种取向不仅仅是他们的因果观,也指的他们的偏好延伸到了一般性的社会组织方式。亚洲人持有的这种信仰,与亚洲人的思维方式有关,而这种思维方式则又是由他们所生活的社会的性质所决定的。”(42)因此,在亚洲的历史演变过程中形成的相互依赖的亚洲文化,为地区依恋关系的构建、为围绕水环境治理的合作奠定了文化心理基础。

       (二)“共情”行动的进程节奏

       “共情”行动过程中,国家间产生情感影响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在国家长期互动的进程中,国家之间将逐步形成依恋关系。某种意义上讲,也即国家与国家之间超越利益之上的一种相互情感依赖,该关系类似朋友之间的友情关系或亲密关系。由于在国际互动中国家永远无法洞晓他国的战略意图,贸然参与合作不免会面临巨大的风险,因此理性的国家是不会在不能确定对方意图的情况下参与国际合作的。此外,尽管国家可能在合作中获得一定的收益,但如果其他国家尤其是现实或潜在对手获得的收益更多,那么该国同样会面对更大的风险。针对现实主义对国际合作的悲观态度是基于权力政治的理念这一源头,“共情”行动旨在强调一种建立在现实互动层面上的情感培育的理想状态。当然,在培育地区层面国家间的情感这一现实问题上,任何操之过急的方式方法都可能带来负面的影响。例如,在跨境河流争端问题上,由于涉及主权问题和敏感的安全关系,因此以合作的方式进行解决就非常困难。这种情况下,更应该先从感情认知与酝酿行动理念层面进行铺设,相互理解对方,进而找到化解问题的方法。

       (三)“共情”实践的社会意义

       要想在生态环境治理特别是跨国地区治理的进程中达成妥协与收益认可,就不能只从经济理性出发。坦诚地讲,“共情”实践的社会意义重在埋下培育国家间感情的“种子”,是基于拓展作为“命运共同体”意识基础和作为合法权威基础的亲族关系。诚然,现代社会意义上的族体纽带从经济理性角度讲不再如传统社会那样重要,但国家间包括各民族间如果不重视这种关系存在的价值意义,那么认知的偏差将可能引发致使牺牲社会凝聚力乃至共同体身份意识所赋予的权威旁落的后果。从另一个层面讲,共情行动更多地体现出一种情感修复功能。而该功能更多呈现的是一种国家效用。借由这个效用,国家间关系的正向发展由此展开。值得强调的是,“共情”行动带动的情感发展也是当前国际关系领域国家间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可被称为国家间友情发展的“种子”。而国家间未来深层次互动就是由这些“种子”萌发而维系的互动模式。实际上,国家间的感情为国家间朋友身份的塑造提供了可能,这也是国家间依恋关系形成的基础。如中孟关系,孟方愿与中方共同庆祝两国建交40周年,热切期待中国领导人访问孟加拉国。孟方希望中国加大对孟加拉国包括基础设施建设在内的投资等。尼泊尔方面也宣称,欢迎中国投资帮助其建设水电站,以缓解尼泊尔电力短缺的压力。

       (四)形成成熟的“共情”实践模式

       从地区发展参与互动的行为体规模来讲,国际关系学界传统三大范式理论就行为体互动进行了深度争论,认为通常成员越多,找到共同点就越困难。这里有两个原因:一是成员越多,各方利益的不同点就越多,想法多,寻找共同点就越难;二是成员越多,讨价还价的过程就越复杂。这方面的困难从世界各国都参与的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的谈判中可以看得很清楚。尽管各方有一个共同目标,即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但如何减排,各方具体应承担什么样的责任,与会各方却有各种不同的利益要求,从而构成了非常复杂的博弈。在南亚水环境治理政策协调的过程中,南亚国家间的目标形成乃是各参与方讨价还价的结果。由于任何个体在互动中都不可能实现一厢情愿的利益,每一方的需求都需要为他方所接受,因此各方需要寻求一个可以共同接受的点。对任何一个互动成员来说,这个点都应该在其最高收益与最低收益之间。如果不在这个区间,那么这个行为体就不会参与政策协调。在就这个点进行讨价还价的时候,每个成员都会力图使这个点离自己的最高收益尽可能地近,而离自己的最低收益尽可能地远。最终的结果应该是各方都能接受的,它不会与任何一方的最高收益点重合,而是大致居于各方收益的中间。当然,就这个点来说各方的收益是不可能相同的,总有一些成员得益相对多些,有一些成员得益相对少些。在这个过程中,也可能有一些互动方因这个共同利益的点超出了可以接受的范围而退出互动。

       如果南亚国家间“共情”行动模式得以开展,使得相关国家都成为“共情”模式下的行为主体,它们各自的行为都将对其他国家的利益与行为构成情感影响。在这种情况下,国家采取行动的结果,不仅取决于它们自身的行为利益,而且还将取决于其他国家在互动中的情感反应与情感满足。由于行为体对彼此间互动问题的情感依恋度不同,本身的互动能力与影响不同,因而参与国际合作的程度也会表现出差别。在很多情况下,是一些主要国家的行为决定着集体行动的进程。而与这些行为密切相关联的则是传统的亚洲习俗与亚洲惯例。这些包含着默示的规则,谅解、塑造行为体预期的非正式制度等能够使行为体相互理解,并且在没有明示的规则的情况下协调彼此行为。惯例特别适用于协调情形,因为只要其他各方以某种特定方式行事,自己也会采取相应的行为。而行为体在互动中建立起“共情”规范,可能是基于短期利益采取的暂时的和一次性的合作行动,也可以是基于长远利益采取的持续的和稳定的合作行动,最终方向是实现“共情”模式。例如,一个年幼的孩子的物质性权力资源是极其有限的,但孩子之所以能够让父母做他希望做的事情,是因为他使用了情感这个能够影响父母的唯一权力杠杆。实际上,“共情”模式进程中有一个重要的作用就是培育集体间情感。虽然一般认为西方国家中,理性社会对情感的重视较低,在其理论构建过程中往往有意排斥了情感的作用;但在东方这类关系性社会中,情感的意义则极其重要。

       五、结论:南亚水环境治理前景展望

       南亚地区水环境治理在主题投资方面类似东南亚地区。如今大湄公河流域的国家通过了未来十年区域投资框架执行计划,总金额约300亿美元。其中包括一系列大型基建项目和旨在提升国家间贸易规模的项目。部分项目与改善本地区的生态环境有关。中国将向大湄公河流域的五个国家提供30亿美元的贷款和援助。大湄公河项目不仅极大提升了中国在邻国眼中的形象,而且关键是更有助于地区生态环境的改善与经济发展。这种积极的国际治理模式可以借鉴为南亚的水资源开发模式,中国创建的“丝路基金”将为南亚水资源的合作开发提供有力的支持,基金将重点关注基础设施项目,从而增进地区联系以及一系列旨在加强区域内生态合作的计划。

       从长时段历史发展进程看,中国提出建设“海上丝绸之路”,不仅是希望发掘古丝绸之路特有的价值和理念,来实现地区各国的共同发展、共同繁荣;也是希望打造包括南亚地区在内的基础设施领域和贸易互通,增进国家间依恋关系的目标所在。例如对印度而言,与中国的合作能够获得更多的近期实惠和长远利益。印度可加强同东南亚的联系,同巴基斯坦建立可管控的关系,当然也应该改变对待边境地区的政策,(43)印度可利用其战略位置,发展与中国以及南亚国家的合作;而中国可以利用其水利建设的基础在下游国家在水电站和生态信息管理等问题上给予资金帮助和技术的支持。

       但是,从当前国际生态环境来看,南亚地区水资源在水系、国家分布以及不同季节之间总量分配差异巨大,再加上各国缺少对地区水生态修复系统工程的重视,南亚水环境治理合作前景不容乐观。笔者认为,围绕南亚水环境治理的前景,我们可以从以下三个角度进行推断:

       第一种是灰色判断,即南亚水环境治理态势恶化。由于跨境河流治理的复杂性和国家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抢占水资源的行为长期贯穿于南亚国家工业化进程。如今南亚各国如果仍囿于传统思维,抢用水资源甚至过度透支水资源,南亚国家在未来社会发展过程中将无法摆脱用水安全的困扰,水纷争将成为国家间关系的常态。第二种是黄色判断,即水环境治理停滞不前。南亚各国围绕水环境的治理以维持现状为主要目的,国家没有财力或不愿拿出巨额财力甚至让渡部分“主权”等方式就推动水环境治理深度合作。这种情况发生的概率较高。第三种是绿色判断,也是比较乐观的展望,南亚水环境治理将取得巨大进展。笔者比较倾向于第三种前景。长期以来,孟加拉国、尼泊尔等南亚国家围绕跨境水资源如何开发进行了多次探讨,它们对未来充满了信心。(44)当前,印度总理莫迪为推动印度经济快速发展和发挥印度在南亚国家中的作用,推动南亚水环境治理合作将成为其施政的一张重要牌。此外,在跨境水资源合作过程中,中国的角色在过去被忽视了,而中巴、中孟等国之间的双边合作往往被印度解读为负面因素。如果南亚国家能够采取积极措施,以“命运共同体”理念为指导进行“共情”实践,南亚水环境治理预期目标是能够实现的。

       总之,以“命运共同体”作为价值引领,通过“共情”行动来积极推进南亚水环境治理合作与地区和谐发展,有助于形成南亚水资源和谐带。同时,亚洲有关各方也应该抓住南亚社会经济整合转型的机遇,以参与水环境治理为契机,进一步推动南亚经济治理向着更加合理的多边合作态势发展,形成彼此间新形势下的相互依恋关系,最终促进南亚地区的整合发展与地区繁荣。

       感谢《国际安全研究》匿名审稿专家的意见建议,文中疏漏由作者负责。

       注释:

       ①本文所聚焦的南亚地区是一个地理环境概念,特指以喜马拉雅山脉为依托的生态地区,不仅包括传统的南亚区域合作联盟成员,也包括中国。

       ②Gareth Price et al,“Attitudes to Water in South Asia,”Chatham House Report,June 2014,p.7.

       ③刘思伟:《水资源与南亚地区安全》,载《南亚研究》,2010年第2期,第2页。

       ④ADB,“Climate Change Threatens Water,Food Security of 1.6 Billion South Asians,”http://unpanl.un.org/intradoc/groups/public/documents/apcity/unpan036420.htm#4_1_2.

       ⑤根据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2008年报告,印度农业用水大约占总用水量的80%,其他生活等家庭用水占了13%,工业用水仅占总用水量的7%。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并没有公布阿富汗的相关用水数据,但根据1998年数据其农业用水占比高达98%。参见Gareth Price,et al.,“Attitudes to Water in South Asia,”Chatham House Report,June 2014,p.8。

       ⑥以印度为例,印度更趋向支持居民就地解决自己的用水问题,而不要过多求助于中央政府。此外,私人水厂供水也被广泛受到欢迎。参见Gareth Price,et al.,“Attitudes to Water in South Asia,”Chatham House Report,June 2014,pp.9-10。

       ⑦Meredith Giordano,Mark Giordano and Aaron Wolf“The Geography of Water Conflict and Cooperation:Internal Pressures and International Manifestations,”The Geographical Journal,Vol.168,No.4(December 2002),pp.293-312.

       ⑧1996年,印度和孟加拉国签署了《关于分享在法拉卡的恒河水条约》,虽然双方对水的分配总量达成一致,但是矛盾依然存在。孟加拉国依然坚定相信强邻印度不公平。参见Ishtiaq Hossain.“Bangladesh-India Relations:The Ganges Water-sharing Treaty and Beyond,”Asian Affairs:An American Review,Vol.25,No.3(Summer 1998),pp.331-350。

       ⑨中国目前正在修建一座540兆瓦的“藏木水电站”,预计将于2015年完工。参见徐长安:《藏木水电站开工建设首座大型水电站创西藏之最》,载中国新闻网,2010年9月29日,http://www.chinanews.com/gn/2010/09-29/2562010.shtml。

       ⑩这种直接沟通便于成员国制定它们的会议计划和会前准备,便于河流委员会专员相互协调其行为。一方面,河流管理履行必要的职责,例如疏浚河道或者维修计量站等,它们需要定期召开会议,这些会议的重要性还在于便于专员们协商水利工程设施的设计和根据需要来加强监督;另一方面,河流委员会毕竟只是涉及河流具体事项,对在更广义地区安全方面比如领土议题则合作有限。参见Daanish Mustafa,“Social Construction of Hydropolitics:The Geographical Scales of Water and Security in the Indus Basin,”Geographical Review,Vol.97,No.4(October 2007),pp.493-497。

       (11)Jean Philippe Venot and Luna Bharati,“Beyond Water,Beyond Boundaries:Spaces of Water Management in the Krishna Rriver Basin.South India,”The Geographical Journal,Vol.177,No.2(June2011),pp.160-170.

       (12)S.Paul Kapur,“India and Pakistan's Unstable Peace:Why Nuclear South Asia Is Not like Cold War Europe,”International Security,Vol.30,No.2(Fall 2005),pp.137-142.

       (13)刘思伟:《水资源与南亚地区安全》,载《南亚研究》,2010年第2期,第7页。

       (14)[印度]斯托布丹:《印度和亚洲的地缘政治》,尹宏毅译,一财网,http://www.yicai.com/news/2014/02/3470655.html。

       (15)涂华忠、红梅:《二战后日本南亚政策评析》,载《东南亚南亚研究》,2013年第3期,第23-25页。

       (16)宗和:《印度总理首次出访日本日方拟出资净化恒河水》,载《新京报》,2014年8月31日,第34版。

       (17)张东启:《赴尼泊尔参加欧洲和南亚地区河流水资源管理计划工作组会议和野外考察总结》,载《气象科技合作动态》,2010年第4期,第16页。

       (18)C.Christine Fair,“Pakistan in 2011:Ten Years of the War on Terror,”Asian Survey,Vol.52.No.1(January/February 2012),pp.106-113.

       (19)1960年印度和巴基斯坦签署的《印度河系统用水条约》(Indus Waters Treaty)对其后的发展格局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印度与孟加拉国在1996年签署了《关于分享在法拉卡的恒河水条约》,双方对水的分配总量达成一致,但是矛盾依然存在。自印度河常设委员会(PIC)建立以来,实际上成为沿岸国家交流的常规渠道,并负责提供和交换所有信息。参见Baglihar Hydroelectric Plant,“Indus Waters Treaty,”The World Bank,http://web.worldbank.org/WBSITE/EXTERNAL/COUNTRIES/SOUT-HASIAEXT/0.contentMDK:20320047~pagePK:146736~piPK:583444~theSitePK:223547,00.html。

       (20)Ananthakrishnan Aiyer,“The Allure of the Transnational:Notes on Some Aspects of the Political Economy of Water in India,”Cultural Anthropology,Vol.22,No.4(November 2007),pp.640-658.

       (21)从整体上看,水污染、洪灾和旱灾已成为南亚面临的与水有关的三大“灾害”。其中印度的生活用水质量在全球被评估的122个国家中排名倒数第三,每天有200多万吨工业废水直接排入河流。当地居民饮用和在烹饪时使用受污染的地下水已经导致了许多健康问题。参见John Vidal,“Troubled Waters for Bangladesh as India Presses on with Plan to Divert Major Rivers,”The Guardian,July 24,2003。

       (22)Экологи нашли источник загрязнения питьевой воды мышьякнм в странах Южной Азии,《вода-это жизнь》,2013-02,http://vodaa.3dn.ru/publ/9-1-0-62.

       (23)刘思伟:《水资源与南亚地区安全》,载《南亚研究》,2010年第2期,第3-4页。

       (24)印度这种实际占有水资源的行为,会加强其对藏南地区争议领土的实际占有,拉近“阿鲁纳恰尔邦”与印度内地的联系和紧密度,并且与其在藏南地区不断提升的军事武装能力相呼应,共同强化对争议地区的实际控制能力。印度近些年不断的提升在藏南地区争议领土上的军事装备,2010年11月,印军组建了5000兵力规模的“阿鲁纳恰尔侦察营”,并且在中印边界东段的提斯浦尔(Tezpur)和贾布瓦(Chabua)空军基地各部署一个中队的苏-30MKI战斗机。印度官员表示,印度主要是出于威慑战略的需要,原因是印度认为中国在雅鲁藏布江修建水电站,会“威胁”到其“阿鲁恰纳尔邦”的水源供应,为了更加有力地与中国进行水源之争,印度陆军要提升对中国内陆的攻击能力。参见罗琪:《中印即将重启边界问题谈判印提升藏南地区军力》,中国网,http://www.china.com.cn/military/txt/2010-11/22/content_21391445.htm。

       (25)罗山爱:《亚洲“水战争”堪比石油战争》,载《中国国防报》,2009年8月25日,第2版。

       (26)贺斌:《巴印奇纳布河纠纷再起》,载《光明日报》,2014年7月25日,第8版。

       (27)Shlomi Dinar,Ariel Dinar and Pradeep Kurukulasuriya,“Scarcity and Cooperation along International Rivers:An Empirical Assessment of Bilateral Treaties Scarcity and Cooperation along International Rivers:An Empirical Assessment of Bilateral Treaties,”International Studies Quarterly,Vol.55,No.3(September 2011),pp.817-822.

       (28)КонФликт между Индией и Пакистаном:В Кашмире может Начаться ядерная война Подробнее,http://globalconflict.ru/analytics/10859-konflikt-mezhdu-indiej-i-pakistanom-v-kashmire-mo-zhet-nachatsya-yademaya-vojna.

       (29)Surya P.Subedi,“Hydro-Diplomacy in South Asia:The Conclusion of the Mahakali and Ganges River Treaties,”The American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Law,Vol.93,No.4(October 1999),pp.953-962.

       (30)虽然印度与孟加拉国在1996年签署了《关于分享在法拉卡的恒河水条约》,双方对水的分配总量达成一致,但是矛盾依然存在。印度提出“河流互联网计划”之后,孟加拉国认为“印度的这种想法十分危险,会危及孟加拉国全境,引起灾难”。参见刘思伟:《水资源与南亚地区安全》,教《南亚研究》,2010年第2期,第3-4页。

       (31)Gareth Price,et al.,“Attitudes to Water in South Asia,”Chatham House Report,June 2014,pp.7-9.

       (32)钱彤、熊争艳、刘劼、刘华:《中共首提“命运共同体”倡导和平发展共同发展》,人民网,2013年4月7日,http://cpc.people.com.cn/18/n/2012/1111/c350825-19539441.html。

       (33)Rohan Mukherjee and David M.Malone,“Indian Foreign Policy and Contemporary Security Challenges,”International Affairs,Vol.87,No.1(January 2011),pp.87-104.

       (34)Siri Aas Rustad and Helga Malmin Binningsb,“A Price Worth Fighting for? Natural Resources and Conflict Recurrence,”Journal of Peace Research,Vol.49,No.4(July 2012),pp.531-546.

       (35)Walter C.Ladwig III,“India and Military Power Projection:Will the Land of Gandhi Become a Conventional Great Power?”Asian Survey,Vol.50,No.6(November/December 2010),pp.1162-1183.

       (36)2012年荷兰对喜马拉雅山进行的一项研究显示,到21世纪中叶,由于冰川消融,印度河流量将减少8%,水流也会变得不稳定,一旦形成冰川坍塌倾覆,将引发洪灾。http://www.economist.com/node/21538687。

       (37)Lucia De Stefano,James Duncan and Shlomi Dinar,“Climate Change and the Institutional Resilience of International River Basins,”Journal of Peace Research,Vol.49,No.1(January 2012),pp.193-209.

       (38)Ole Magnus Theisen,“Blood and Soft? Resource Scarcity and Internal Armed Conflict Revisited,”Journal of Peace Research,Vol.45,No.6(November 2008),pp.812-816.

       (39)“共情”(empathy/trickling down/sharing),也称为神入、同理心。“共情”又译作同感、同理心、投情等。由人本主义创始人卡尔·罗杰斯(Carl Rogers)所阐述的概念,却越来越出现在现代精神分析学者的著作中。不管是人性观还是心理失调的理论及治疗方法似乎都极为对立的两个理论流派,但在对“共情”的理解和应用上,逐步趋于一致。“共情”为现代精神分析与人本主义的融合搭起了一所桥梁。按照罗杰斯的观点,“共情”是指体验别人内心世界的能力。

       (40)李少军:《国际体系:理论诠释、经验事实与战略启示》,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98页。

       (41)“依恋理论”是有关心理学概念“依恋”的一种理论或一组理论。简言之,“依恋”是寻求与某人的亲密、并当其在依恋心理学场时感觉安全的心理倾向。笔者此处将人际间的这种依恋关系沿用到国际场合,以探求与分析新形势下国家间不同身份互动中展现的一种情境状态。

       (42)[美]彼得·卡赞斯坦:《地区构成的世界:美国帝权中的亚洲和欧洲》,秦亚青、魏玲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99页。

       (43)[印度]特拉迪维什·辛格·迈尼:《中国的新丝绸之路设想:印度可以学习的经验》,陈一译,转引自《日媒:印度羡慕中国“新丝绸之路”设想》,环球网,http://oversea.huanqiucom/article/2014-05/4998553.html。

       (44)Farhana Sultana,“Community and Participation in Water Resources Management:Gendering and Naturing Development Debates from Bangladesh,”Transactions of the Institute of British Geographers(New Series),Vol.34,No.3(July 2009),pp.346-363.

标签:;  ;  ;  ;  ;  ;  ;  ;  ;  ;  

南亚水环境治理的困境及对策_巴基斯坦和中国的关系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