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以来语言风格定义研究述评,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述评论文,定义论文,风格论文,语言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H051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 -5397(2002)01-0100-07
语言风格(以下简称风格)是语言风格学(以下简称风格学)的核心术语,它的定义内涵是风格学研究者对风格的本质特点、成因以及覆盖范围认识的总结和巩固,对其认识和理解关系到风格学研究的一连串问题。其重要性决定了它是风格理论研究必须回答的首要问题,不少风格学论著都很重视对风格定义的界定。
一
1949年以来,我国学者给风格下的定义多种多样, 概括起来也有9种说法:
(一)言语气氛格调说。如高名凯:“语言中的风格就是语言在不同的交际场合中被人们运用来进行适应这交际场合,达到某一交际目的时所产生的言语气氛或言语格调”。(注:高名凯《语言论》第413 页,科学出版社,1963年。)胡裕树:“语言风格是指由于交际环境、交际目的的不同,选用一些适应于该情境和目的的语言手段所形成的某种气氛和格调。”(注:胡裕树主编《现代汉语》(增订本)第548页, 上海教育出版社,1981年。)这种观点继承和发展了我国传统文体论关于体势的说法。
(二)言语特点总和说。如北京大学中文系汉语教研室:“语言风格是不同的民族、不同的时代、不同的流派以及个人在运用语言时所表现出来的各种特点的总和。”(注:北京大学中文系汉语教研室编《现代汉语》中册第121页,高等教育出版社,1958年。 )张静:“语言风格是指运用语言所表现出来的各种特点的总和。”(注:张静主编《新编现代汉语》下册第229页,上海教育出版社,1980 年。)这种说法影响较大,学术界比较熟悉。
(三)言语特点综合表现说。如郑远汉:“言语风格是语言由于使用中受不同交际环境的影响或制约而形成的一系列言语特点的综合表现。”(注:郑远汉《言语风格学》(增订本)第1页, 湖北教育出版社,1998年。)
(四)表达手段体系说。如方光焘:“风格应该是狭义的,是一定的世界观表达手段的体系。”(注:方光焘《语言和言语问题讨论的现阶段》见《语言和言语问题讨论集》第158页,上海教育出版社, 1963年。)这种论点在前苏联的学者中很流行。
(五)变异说。如叶蜚声等:“语言还可以因使用场合的不同而表现出不同的变异。同一个人在不同的场合对不同的对象讲话往往有不同的特点。……这类变异叫做语言的风格变异。”(注:叶蜚声、徐通锵《语言学纲要》第12页,北京大学出版社,1981年。)这种说法在欧美影响较大。
(六)语言和言语特点综合说。如张德明:“语言风格,是指语言体系本身的特点和语言运用中各种特点的综合表现。”(注:张德明《语言风格学》第25页,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1984年。)
(七)系统性特征说。如胡范铸:“语言风格是在语言使用者的主观心理、语言所反映的内容等各种因素的综合制约下,运用某一语言表现出来的具有系统性的特征。”(注:胡范铸《语言风格说略》,《修辞学习》1987年第2期。)
(八)综合言语个性或区别性特征总和说。如王焕运:“在一种或一篇语言式样中,在语音、词汇、语法以及修辞诸方面表现出来的具有个性区分作用的综合言语个性叫语言风格。”(注:王焕运《汉语风格简论》第2页,河北教育出版社,1993年。)王希杰:“言语风格, 就是语言运用中所表现出来的区别性特征的总和。”(注:王希杰《修辞学通论》第498页,南京大学出版社,1996年。)
(九)美学风貌说。如宗世海:“言语风格是制导于言语表达者个人审美趣味,由具有不同审美功能的语言要素和语言表达手段所传达出的言语作品的整体美学风貌。”(注:宗世海《论言语风格的定义》,见黎运汉、肖沛雄主编《迈向21世纪的修辞学研究》第395页, 广东人民出版社,2001年。)
以上各说体现了各位研究者的风格观,有同有异,或曰语言风格或称言语风格,都主要是从语言运用的角度审视语言风格现象,从不同的视角或侧面揭示了语言风格的某些本质特征和形成因素,但概念内涵、侧重点和外延都有一定差异。首先是,有的基于社会语言学和语言学对风格现象的认识,强调语言外部因素对语言运用的制约作用,认为风格是在特定的语言外部因素制约下运用语言所产生的结果,如(一)、(三)、(五)、(七);有的基于语言学对风格现象的认识,注重外现形态的言语因素,认为风格是使用语言所产生的结果,如(二)、(八);有的基于语言学对风格现象的认识,持广义论,认为风格是民族语言本身的特点和语言运用中各种特点的综合表现,如(六);有的基于美学和语言学对风格现象的认识,认为风格是个人审美趣味作用于语言运用所产生的结果,如(九)。其次是,同一说而每个人所指对象的内涵不尽相同。例如,同是强调外部语言因素制约作用的,高名凯的制约因素指“交际场合”,气氛格调涵盖“一般的交际功能的言语风格”、“文艺作品的言语风格”和“个人的言语风格”;胡裕树的制约因素是“交际环境、交际目的”,气氛格调涵盖“语言的民族风格”、“语言的时代风格”和“语言的个人风格”;胡范铸的制约因素指“语言使用者的主观心理、语言所反映的内容”,特征系统是指“语体风格”、“表现风格”、“个人风格”、“社区风格”和“流派风格”的种种特征组合成的系统;宗世海的制约因素是“言语表达者个人审美情趣”,美学风貌只涵盖“表现风格”。又如,同是注重外现形态因素的,北京大学中文系汉语教研室的特点总和涵盖“民族风格”、“时代风格”、“流派风格”、“个人风格”和“文体的语言风格”;张静的特点总和涵盖“民族风格”、“时代风格”、“个人风格”、“语体风格”和“表现风格”;张德明的特点的综合表现涵盖语言风格的“民族风格”和“时代风格”,言语风格的“语体风格”、“流派风格”、“表现风格”和“个人风格”等。
二
以上分歧是正常现象,在国外,语言风格的定义也是五花八门的。大凡新兴的学科,在创立时期乃至发展中,其核心术语的定义都难免言人人殊。“文化语言学”中的“文化”是本世纪以来充满争论的概念。美国著名的人类学者克鲁伯(Kroeber,Alfred Louis )曾搜罗并列举了西方近现代160多位学者对“文化”所下的不同定义进行研究, 如果加上东方学者的定义共有数百种之多。(注:参看戴昭铭《文化语言学导论》第4页,语文出版社,1996年。 )语用学的定义也还没有比较一致的看法,“从许多不同的角度进行研究,其结果影响到人们对语用学下不同的定义”。(注:何自然《语用学对修辞学的启示》,见黎运汉、肖沛雄主编《迈向21世纪的中国修辞学研究》第486页, 广东人民出版社,2001年。)学者们给“修辞”所下的定义也纷繁多样,甚至在对其内涵的大体相同的认识之下,表述都有所不同。风格学是从修辞学中脱胎出来的新兴学科,风格现象是语言现象中一种错综复杂的现象,要科学地界定其定义内涵绝非易事,必须对其本质认识的不断深化、研究的不断深入和开拓,才能得到比较合理的解决。宗世海在《论语言风格的定义》(注:宗世海《论言语风格的定义》,见黎运汉、肖沛雄主编《迈向21世纪的修辞学研究》第395页, 广东人民出版社,2001年。)中对张德明在《谈“语言风格”的定义及其特点》一文中概括的4 种定义作了评论,认为以高名凯和胡裕树为代表的“格调气氛”论“最接近言语风格美学气氛的内涵,但由于它强调言语风格与言语交际环境的必然联系,从而导致言语风格与语体的无法区分”。以张静等为代表的“综合特点论”强调了言语风格的综合表现性,不致使人把言语风格理解为各种特点的简单相加,以方光焘为代表的“表达手段体系”论“揭示了言语风格营造的物质因素,利于人们从表达手段系列、表现方法体系的角度理解言语风格类型”,但二者都“缺乏‘气氛格调’那样的言语风格表现的规定,因此,其‘各种特点’、‘表达手段’都容易被理解为一般的修辞特点,扣不到美学风貌上去,也不能与语体剥离开来”。以叶蜚声等为代表的“常规变异”论“既缺乏美学格调、言语手段方面的限制,又没有言语属性及个人表现方面的界说,而仅仅着眼于变异、变体,因此,不但混淆了个人变异与集体变异的界限,导致风格与语体的难以区分,而且连语言与言语的基本界限也抹杀掉了,把风格、语体与语言、方言混为一谈。”这一评论是比较公允、有见地的,它反映出评论者对风格的本质特点有了比较深刻的认识。为了区别于以上各说,他把风格定位为表现风格,是美学风貌,这是很大的进步。
目前,我国有些学者把语言风格等同于语体风格或语体,或者等同于修辞,把风格理解为“一般的修辞特点的总和”或“表达手段的统一体”,认为“语言风格学便是修辞学”,(注:唐松波《语体·修辞·风格》第41页,吉林教育出版社,1988年。)似乎无不源于以上各种风格定义说的影响。语言风格与语体风格和语体既有联系更有根本区别。语言风格是表现、语体、民族、时代、地域、流派、个人等各类语言风格的总称,语体风格是语体的表现风格,是语言风格系统中的一个重要类型,而不等于整个语言风格。语体是适应不同的交际领域、目的、对象和方式需要,运用全民语言而形成的言语特点体系。例如,广泛使用科学术语;大量使用限制性的附加成分,句法完整,复句较多;很少使用描绘性的修辞方式;广泛使用科学符号,这是专门科学语体的言语特点系列,而这些言语特点综合呈现出来格调气氛——谨严、平实、庄重,便是专门科学语体风格。语体风格是居于语体之上的言语现象,它与语体是上下位关系,而不是等义关系。因此,不宜以运用语言而形成的言语特点体系或表达手段系列——语体等于语体风格等于语言风格。语言风格也不等同于一般修辞特点或运用语言特点。例如,珍溪《论刘白羽散文的语言风格》说刘白羽的语言风格是:气势豪放、色彩艳丽、新颖明快。 (注:见中国华东修辞学会编《修辞学研究》(第四集)第204页,厦门大学出版社,1988年。 )陈淑钦《赵树理小说的语言风格》说赵树理小说的语言风格体现在:(一)、用词方面(1、通俗化、 口语化,2、通俗而生动);(二)、句型和句类运用方面(1、选用短句多,2、多用主谓句型的陈述句);(三)、 各种修辞手段的综合运用方面(1、比喻运用的独特性,2、借代的广泛应用,3、 错综手段的运用)。 (注:见中国修辞学会编《修辞学论文集》(第五集)第178页,河南大学出版社,1990年。)二者都名为语言风格,其实只前者是语言风格研究,名实相符;后者只是修辞特点分析,名不符实。
语言风格是一个开放的复杂的动态系统,是一种客观存在的事实。语言风格的定义是主观的产物,是研究者对其所研究的客观事实的认识的升华概括。而“事实与定义之间总永远存在着一段距离,完全符合事实不可能。这里便衍生出文学术语的许多困扰,许多争论。无论任何定义,总有若干事实为基础;无论任何定义,也都留有若干事实无法概括,以致任何人提出一个定义,总有人可以鼓励相反的事实予以破证。”(注:见颜元叔主译的Pctcr Dkon《论修辞》“序言”,黎明文化事业股份有限公司,1973年。)这话是有道理的。语言风格的定义不仅不同的研究者有仁智之争,同一研究者后说与前说也常有变化,甚至有较大更新、改进。例如高名凯1960年在《语言风格学的内容和任务》中说:“风格是语言在特殊的交际场合中为着适应特殊的交际目的而形成的言语气氛或格调及其表达手段”。(注:见北京大学中文系语言学论丛编辑部编《语言学论丛》(第四辑)第180页,上海教育出版社,1960 年。)1963年他在《语言论》中则认为:“语言中的风格就是语言在不同的交际场合中被人们用来进行适应交际场合,达到某一交际目的时所产生的特殊的言语气氛和言语格调。”(注:高名凯《语言论》第411 页,科学出版社,1963年。)后者删去了“表达手段”说,就单纯是“格调气氛”说了。又如程祥徽在《汉语风格论》中说:“语言风格是语言本身特点和语言运用特点的综合。 ”(注:见《青海民族学院学报》1979年第1期。)后来他对风格有了新的理解, 在《风格的要义与切分》中修正了前文对风格外延的界定,认为语言风格是“交际者在具体运用语言时受到不同的交际场合和不同的交际目的制约而构成的特殊的言语气氛。”(注:见程祥徽、黎运汉主编《语言风格论集》第24页,南京大学出版社,1994年。)这里摒弃“语言本身特点”,改“特点的综合”说为“言语气氛”说,就与我国传统文论中对“风格”的理解具有继承性,更符合中国人的风格感受。张德明1985年在《语言风格的定义和特点》中说:“语言风格是语言体系本身的特点和语言运用中的各种特点的综合表现。”(注:见中国修辞学会编《修辞学论文集》(第四集)第203 页,福建人民出版社,1987年。)1994年在《风格学的基本原理》(注:见程祥徽、黎运汉主编《语言风格论集》第24页,南京大学出版社,1994年。)中也持这种观点,最近在《语言风格学理论的应用价值》中则说:“所谓语言风格就是语言运用中的各种特点的综合表现。”(注:见黎运汉、肖沛雄主编《迈向21世纪的中国修辞学研究》第381 页,广东人民出版社,2001年。)这里割爱了“语言体系本身的特点”,突现了语言风格是运用语言的结果这一本质属性,体现了风格观的更新。丁金国1984年认为:“语言风格是人们在特殊的交际环境中,为了完成特定的交际任务,运用具有相对封闭性的表达手段系统所产生的言语格调。”(注:丁金国《关于语言风格学的几个问题》,《河北大学学报》1984年第3期。)1997年则如是说:“所谓风格, 我们的理解是人们使用语言所形成的交际话语的内在本质的外显形态。”并诠释说“交际话语的内在本质”是指特定交际场合、特定的交际目的、内容和任务等风格产生的外在条件,以及话语形成的一切主观条件,即话语创造者自身的阅历、教养、气质、情趣及临境心理诸因素;“外显形态”不是指“语言体系本身,而是指语义结构所宣泄出来的为具备相近主客观条件的交际参与者所共识的气氛或格调。”(注:丁金国《语言风格学的几个问题》,见吴月珍、柴春华主编《汉语修辞学研究和应用》第209 页,河南人民出版社,1997年。)显然,后说不仅比前说更正确揭示了风格的某些本质特征和风格生成的主客观因素,更可贵的是提出了“具备相近主客观条件的交际参与者所共识的气氛或格调,”即“表达主体的自我感受、话语客体的风格意义与接受主体所理解的意义出现了一致或基本一致,气氛或格调才能成为现实,”这一新见解,突破了风格成因研究限于表达的角度,开拓了风格研究的新领域。本人随着语言风格学的发展,随着对研究对象认识的深化,也不断地改进、更新风格的定义。例如在与张维耿合著的《现代汉语修辞学》中说:“语言风格就是人们在言语活动中,由于交际场合和交际目的的不同而运用语言表达手段形成的诸特点的综合表现。”(注:商务印书馆(香港)1986年版第201 页。)在《修辞学·语体学·语言风格学》中改为:“语言风格也叫言语风格,是在主客观因素制导下运用语言表达手段的诸特点综合表现出来的言语格调和气氛。”(注:见程祥徽、黎运汉主编《语言风格论集》第78页,南京大学出版社,1994年。)而在《汉语风格学》中认为:“汉语风格是汉人言语交际的产物,是交际参与者在主客观因素制导下运用汉语表达手段的诸特点综合表现出来的气氛和格调。”并对其内涵作了新的多元的诠释:“1、 语言风格是语用的结果”;“2、 语言风格是多元因素的统一体”;“3、 语言风格是语言美学形态的升华”;“4、 语言风格是表现风格。”(注:广东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第7页。)我们在80年代中、90年代初和2000 年初三次更新风格的定义,表现了我们不断探索风格定义的过程,这是对风格本质特点认识的不断深化的体现,是有利于风格学研究的深入和发展的。宗廷虎教授、吴礼权博士在《扎实深入地推进汉语风格学研究——评黎运汉著〈汉语风格学〉》中说:“第一章对汉语风格的定义的内涵所作的多元诠释,反映了最新的学术见解。”(注:见《文汇读书周报》2000年12月9 日版。)郑颐寿教授在《汉语风格学的新开拓——评介黎运汉,〈汉语风格学〉》中说:“对汉语风格的定义作了新的多元的诠释。这一诠释其内涵与外延都揭示了所指对象的本质特征,而且论述得深刻、全面而又新颖,体现了作者新的语言风格观。”(注:见《平顶山师专学校》2001年4期。)这些都是肯定、赞扬之语。
三
借鉴我国传统风格理论和现代语言理论,观照上述各家的风格定义理论,结合本人40多年来研究风格的心得,我认为语言风格是人们言语交际的产物,是交际参与者在主客观因素制导下运用语言表达手段的诸特点综合表现出来的气氛和格调,它涵盖表现风格、语体风格、民族风格、时代风格、地域风格、流派风格和个人风格等。这是语言风格学的核心术语,其概念内涵包括:(注:参看黎运汉《汉语风格学》第7 页,广东教育出版社,2000年。)
(一)风格是语言运用的结果
语言风格产生和存在于语言运用及其言语成品之中。没有语言运用,就没有语言风格;离开了言语成品,也无语言风格可言。语言风格不是语言体系自身的状态,不是语言材料或言语特点的总和或语言手段的体系,而是人们在主客观因素制导下运用语言风格手段所形成的各种特点综合表现出来的格调、气氛。风格手段生于语言材料,是风格生成的基本物质单位。风格手段构成风格特点,但零碎的、个别的风格手段不能构成风格特点。风格特点也不是各种风格手段简单加合的总和,而是一系列功能相同或相近的风格手段融合成的结晶。风格特点形成格调气氛,但一种特点不能形成一种格调气氛,几种特点简单加合也不能呈现出统一的格调气氛,只有相互融合才会呈现出一种统一的格调气氛。因此,风格是运用风格手段生成风格特点呈现格调气氛的结果,是一种动态的言语现象,不是静止的语言现象。语言学界常说的语言风格,实为言语风格。
(二)风格是表达主体与接受主体共同创造的成果
语言风格是言语交际的产物,言语交际是表达与接受的互动行为,互动者双方都是风格创造的主体,表达者要创造某种语言风格,以取得理想的交际效果,绝非仅是其单方可以完成的,必须经接受主体对其言语作品的风格现象进行创造性读解,体验、理解、确认,并揭示出来,才能完成。因此,表达主体创造、追求什么样的语言风格,只在其言语运用及其言语作品中提供了可能,必须靠接受主体认知、揭示,才能使提供的可能变为现实。没有接受主体的认同、显现,表达主体创造、追求的语言风格仅仅是言语运用及其言语作品中的潜藏现象。因此,风格的定义包含接受主体的因素。
(三)风格是制导因素与物质因素相互作用的产物
风格包括三个因素:制导因素、物质因素、制导因素与物质因素相互作用的产物——气氛和格调。制导因素是非语言因素或外部因素,包括交际参与者的条件、特点等主观因素和交际环境、交际对象、交际方式等客观因素,这是对风格形成起制约或导向作用的因素。物质因素是语言因素或内部因素,包括语言三个要素中的风格手段和非语言要素中的风格手段,这是风格形成的物质基础,没有语言因素就无所谓语言风格。制导因素是外部因素,物质因素是内部因素,光有外部或内部因素都不能生成风格,只有外部因素与内部因素相辅相成,相互作用,互为因果,辩证统一,呈现出一种气氛格调,才是语言风格,二者缺一,就不能形成风格。因此,风格定义的内涵包括风格形成的制导因素和物质因素。
(四)风格概括体现为表现风格
表现风格是综合运用各种风格手段所产生的修辞效果的概括体现。从调音、遣词、择句到设格、谋篇等的风格手段,综合地反映在一篇文章(或一个话篇)或一部作品,或一种语体,或一个作家的作品,或一个地域的作家的作品,或一个时代的作家的作品,或一个民族的作家的作品里的修辞效果集中表现出来的各式各样的气氛和格调,便是它们各自的表现风格,对各式各样的言语作品的气氛和格调从不同的角度进行抽象概括便得出不同类型的表现风格。例如,着眼于话语气势的刚柔的是豪放和柔婉;着眼于话语表达的内容所用语言数量多少的是繁丰和简约;着眼于话语传递信息所用的语言曲直的是蕴藉和明快;着眼于话语辞彩浓淡的是藻丽和朴实;着眼于话语趣味强弱的是幽默和庄重;着眼于话语语辞的雅俗的是文雅和通俗;着眼于话语结构的松紧的是疏放和缜密等。它们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共同构成表现风格系统。表现风格由于是从各式各样的言语作品的格调气氛中抽象概括出来的,所以它们既存在于各种风格如语体风格、民族风格、时代风格、地域风格、流派风格和个人风格之中,又可用以概括和指称这些风格。因此,表现风格是语言风格的概括体现。
(五)风格是语言美学形态的升华
语言自身同时具有实用和审美两种功能,而生成语言风格的物质手段系统,主要是由语言系统中具有审美功能以及没有审美功能而在特定语境中与具有审美功能的成分配合也能体现审美功能的表达手段组成。表达主体选择什么风格手段和组合方式构成话语,追求什么样的话语格调和气氛是受到其审美情趣的制约的,甚至可能有意识或无意识地根据表达对象的特征赋予审美信息,使其含有自己审美个性的美质。接受主体读解言语作品,认知、揭示语言风格的特征及其美质也会受其审美情趣的制约。因而,表达主体的审美观作用于具有审美功能的风格手段而营造出来并经接受主体渗入自身的审美情趣,使之成为现实的语言风格便是语言美学形态的一种升华。学者们说的风格是一种言语的气氛格调,就是言语审美的价值取向。我国传统语言风格论和现代汉语风格学从言语交际产生的言语作品中抽象概括出来的表现风格,豪放和柔婉、繁丰和简约、蕴藉和明快、藻丽和朴实、庄重和幽默、典雅和通俗、缜密和疏放等是言语审美形态上的分类,是运用语言艺术成熟的标志,是美辞的最高境界。
以上五个方面的内涵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共同构成了语言风格定义的整体,它既揭示了语言风格的本质特征和成因,又覆盖了其外延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