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规范结构、机会结构和概念结构看结构失衡_社会结构论文

从规范结构、机会结构和观念结构看结构失衡,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结构论文,观念论文,机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结构紧张还是结构失衡?

       学界大都使用“结构紧张”(structural strain)这一概念来描述社会结构所处的不均衡的状态。默顿(2008:193)认为,结构紧张来自文化与社会结构之间的失衡,表现为前者塑造的人们对成功的期望与后者能提供的获取成功的途径不能匹配,李强(2005:67)则从社会结构本身出发来理解结构紧张,指社会群体表现出对立、矛盾或冲突的状态,这时社会关系出现了很强的张力。当结构张力绷紧到难以调和,社会矛盾就如同易燃物,随时可能因为一起简单的事件而爆发冲突。还有学者认为,“结构紧张表现为因社会的结构分化速度快于制度规范的整合速度而形成的结构要素之间的紧张与脱节,使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由于政策与制度安排的变化而产生不满,因而引发矛盾与冲突的状态”(李汉林等,2010:124)。

       多种因素共同作用而引发的社会结构紧张同时也是引起社会失范的重要原因之一。在《社会变迁过程中的结构紧张》一文中,李汉林等(2010:124)以社会地位、权力地位、组织、角色、收入水平与教育水平结构等几方面建构了社会结构紧张的客观观测变量,以个体失范(anomia)、不满意度、相对剥夺感、地位不一致性以及角色紧张五个量表建构了社会结构紧张的主观观测变量。通过数据分析,该文发现“个体的分层地位越低,越倾向于失范”、“较高地位的不满意度最低”、“较高地位的相对剥夺感最低”、“较高地位者认为其地位不一致性的感受最低”,从而指出不同阶层群体之间对“失范”的感受不同,地位越低其失范的感受越强烈,反映出社会结构处于一种紧张状态。

       然而,笔者认为,从不同地位群体对其所处环境的满意程度这一角度去观测社会结构是否处于紧张状态,前者只能是一个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在一个利益分化的社会中,相较社会底层群体,较高阶层群体对自身处境更为满意这一结论似乎不难得出。较高阶层群体作为该社会结构的受益者,他们客观上应该会对自己当前的处境感到更满意与乐观。不满意度应该表达的是这样一种状态,即“不同阶层是否对当前的社会结构表示满意”,“人们是否认为社会结构是公平的”,“人们是否愿意承认自己所处的社会地位是因为自身而不是结构的原因造成的”。

       也就是说,除非结构紧张可以从个人的观念结构或心理层面需要去回答以上问题,否则我们只能将这一结构视为一种正常的分化状态,而非不合理的“紧张”状态。怀默霆(Whyte,2010:855~856)2010年通过研究表明,中国社会对城乡二元结构造成的“一个国家两种社会”的两极分化与不公平现象感到焦虑和不满,可是人们反而对这一现象保持了高度的容忍。谢宇(Xie,et al.,2012:1069~1084)的研究成果则对怀默霆的疑问做出了解答,即大部分中国人认为,社会不平等是社会经济发展带来的必然结果,同时也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他亦指出,中国社会充分享受了改革开放带来的成果,社会发展与社会不平等是一种必然产生的联系。而这一观念的内化或者说这种容忍结构事实上可能抑制了对现有社会结构进行改革的冲动。因此,当一个社会事实被认为是一种可容忍的状态,我们是否有充分理由认为其“紧张”?或者,我们会不会将这种“紧张”看成一种正常的社会现实来接受。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结构紧张”便没有清晰表达出结构紧张的程度。基于上述考虑,本文试图通过“结构失衡”(structural imbalance)这一概念来更清晰地界定社会结构的紧张状态。

       结构失衡可以通过三个维度来进行考察。(一)国家推行的主流价值是否能整合各个阶层与职业群体的价值观与信条;(二)机会资源的供给是否可以满足各个阶层与职业群体通过合法手段实现社会成功文化的需要;(三)社会结构引发的“反叛”型社会对立与紧张的人数与事件是否处于平稳可控状态。

       对此,默顿所提出的“规范结构—机会结构”互动的角度是有启发的。默顿的社会结构理论从中观上可以分为三个维度:规范结构(normative structure)、机会结构(opportunity structure)和观念结构(ideal structure)(什托姆普卡,2009:160~167)。其中,规范结构是其社会结构分析的核心。在默顿那里,规范结构是多层次的,不但包括制度规范,也包括文化上规定的价值观等。他把规范结构看作是“一套期望约束(专业)人员行为的共享和传递性的思想、价值和标准”(默顿,2001:209)。规范结构是理解默顿结构分析中“手段—目的”框架(means-ends scheme)的关键,是框架分析的逻辑起点。如果我们无法对社会的规范结构加以概括和总结,之后的分析便无可能。“目的”在现有的大多数论文中被冠以“文化限定的目标”,“手段”则被冠以“制度性的规范”,抑或,分别被称为“文化上明确规定的目标”和“社会结构所限定的达到这些目标的制度化手段”(林聚任,2010:214)。

       “机会结构是指一些环境条件的大小程度和分布,这些条件可为个体和群体取得特定结果提供不同的可能性。”(Merton,1996:153)这些机会包括获取的各种资源和条件、获得合法和非合法行动的方式及其由此形成的优势或劣势等。默顿还经常使用“社会结构性的机会”、“社会限制的机会”、“社会地位带来的便利”、“当前安排带来的不同优势”、“既得利益”等来说明相关问题(林聚任,2010:211~212)。

       关于观念结构,默顿(Merton,1976:191)在谈到种族和民族不平等时做了重要说明:“它不是官方信条与私人做法这两个变量间的关系,它是三个变量间的关系:第一,被文化传统所尊崇和部分被制定成法律的文化信条;第二,个体有关这些信条原则的信念和态度;第三,个人依据这些信条的实际做法。”这些区分从结构的角度而非心理的角度涉及了社会意识领域。在对专门职业的分析中默顿(Merton,1976:28)则暗示了观念结构是一种以模式化的方式与社会位置相关的信念和思想,而非个性化的个人想法:“我们可以预想,如果是专门职业者与其当事人因其不同的地位而具有不同的价值观、知识和利益,那么他们会运用不同的专门职业工作的效率标准。”对于这些论述,默顿并没有引入相关的术语,什托姆普卡(2009:161)以“观念结构”对其进行了概括。观念结构解释了人们在结构背景下心理的变化过程以及变化依据,是规范结构—机会结构互动下的行为模式选择的心理基础。

       在默顿看来,在社会结构中,规范结构与机会结构这两种要素极其重要。两者之间的关系并非完全契合,而是存在着独立变化的可能,两种互动可能会引发规范与制度之间的矛盾冲突,即规范结构和机会结构相分离,或者是文化上被广为接受的目标与实现这些目标的制度化手段之间产生割裂与紧张(什托姆普卡,2009:162)。

       因此如若一个社会的主流规范结构已经难以对社会大多数成员形成强有力的号召力,国家推行的价值观被相当大一部分社会群体拒绝、反对与规避而难以达到整合作用,机会结构被大多数成员认为“不公平”,权力、财富、文化资本集中的趋势日益收紧和固化,社会流动形成“堰塞湖”时,表明社会新的价值观念正在形成并对主流观念造成侵蚀与瓦解,两者处于一种强力的竞争关系,从而造成重大社会对立与损失的反叛型事件逐年增多,则我们可以认为社会结构日渐趋向于“重度紧张”即结构失衡的状态。

       二、结构失衡概念及表现

       结构失衡是指规范结构整合功能的失效和机会结构的不公平与封闭性,导致社会各阶层、各群体相对剥夺感增强,引发观念结构对现有结构不满的扩张、离心群体增加、破坏现有结构的行为频度增多、强度烈度增大的一种结构现象。

       在笔者看来,结构紧张是人类社会的常态。只要存在结构,就会存在不平等与异质性。但是,结构紧张有轻度、中度、重度之分,紧张程度不同,其产生的社会后果亦大不相同。正如格拉齐亚(Grazia,1948:72~74)对“简单”和“剧烈”失范做出的区分,简单失范是指一个因各种价值体系冲突引发的群体或社会混乱状态;剧烈失范是指价值体系枯竭并解体引发人们的高度焦虑。

       默顿(2008:210)在《社会理论和社会结构》中将人们对文化目标和制度规范之间的适应关系按照程度由高到低归纳为五种,即遵从、创新、仪式主义、退却主义和反叛。遵从,是指行为既符合文化目标也符合制度化手段的要求,这是最常见的人们的行为方式,这表明大多数成员遵从当前社会的规范结构,社会稳定而有序;所谓创新,是指接受文化目标但采用非制度化的手段,以非法手段牟利;仪式主义,是指与文化目标偏离,但利用的手段合法;退却主义是指拒绝一切目标和手段,体现出一种对世事的冷漠与厌倦;而反叛则指既拒绝某些既有的目标和手段,同时又提出替代性的目标和手段,试图建立一种新的社会秩序,按照强度主要包括集体行动(群体性事件)、社会运动与革命三种类型。

       笔者认为,创新、仪式主义、退却主义和反叛这四种类型均属于结构紧张所导致的不同反应。创新、仪式主义与退却主义普遍存在于各个社会,是最为常见的失范类型。由于这三种类型失范并未对社会制度发起根本挑战,故属于格拉齐亚(Grazia,1948:72~74)所说的轻度失范范畴。而反叛型失范对社会造成的破坏最为严重,是一种对原有制度安排的不满与替代,因而成为判断社会结构失衡与否的最重要标志。

       已有的研究成果显示,中国民众对社会的不平等和不公平越来越不愿意保持沉默而倾向于公开表达(Whyte,2013)。那么,如何判定当前中国社会发展仍旧处于一种可持续、可接受和可容忍的紧张状态,还是已产生了笔者所说的结构失衡?

       对此,我们需要从已有的对中国社会现状的研究来看。怀默霆(Whyte,2013)在新近的一项研究中指出,“2013年中国发生了近180000起群体性事件,这比90年代中期提高了近20倍”。

       然而,在2004年时,怀默霆(2009:96~120)在中国范围内收集的调查数据却显示,中国人似乎仍然倾向于认为目前的资源分配模式较为公平,尽管他们对这种模式下的社会不平等亦有所感知。与其他国家的人民相比,中国人对社会不平等较少持批评态度,反而较为乐观地认同通过教育、天分和勤奋能够实现向上流动。并且,农村居民相对于城市居民和职业地位较高的群体对社会不平等的态度反而更加和缓,因此研究者认为,中国民众的客观经济地位与社会不平等的主观态度并无确定的必然联系。

       怀默霆的研究成果显示虽然社会结构存在不平等,但人们对规范结构与机会结构的态度是正面的,承认当前的社会流动的合法性和社会结构的合理性,甚至中国民众对社会结构不平等的接受程度要高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根据这一结果推断,当时中国大多数人们的行为模式属于默顿的个体适应模式类型分析框架中的“遵从”行为,社会结构虽然存在不平等,但无论是农民还是职业地位较高的人们,都能接受当前的社会结构安排,中国社会结构处于稳定和可持续的状态,这甚至不能称其为结构紧张。

       也正是同一时期,李强(2005:55~72)“采用国际社会经济地位指数方法分析我国‘五普’数据,意外地发现中国社会结构是倒‘丁字型’的”。农民工及大多数低收入群体构成了倒“丁字型”结构底部的横层,城市社会阶层构成了倒“丁字型”结构的一竖中的大部分(见图1)。

       在倒“丁字型”结构当中,社会群体之间由于贫富差距过大导致不同阶层之间的需求差异过大。底层群体常常为了生存,往往为了微小的利益而制造巨大的公共损失。中产阶级体面生活所需要的基本设施在倒“丁字型”结构的下层群体看来可能是奢侈的或可以利用来谋生的途径。秩序问题、治安问题、艾滋病问题皆源于此。阶层彼此对立容易形成和激化社会矛盾,产生社会问题和危机。李强的研究成果基于2000年的数据,也就是说,倒“丁字型”社会结构并不是一个新的问题,而是一个状态的长期延续。时至今日,中国的社会结构依然处于倒“丁字型”的形态。李强认为正是因为倒“丁字型”的社会结构使得整个社会处于一种“结构紧张”的状态。这一结论与怀默霆(2009:96)基于2004年的数据做出的结论“中国当前不平等的模式和趋势是社会稳定而不是社会不稳定的来源”是相悖的。

       两项研究成果的比较并非为了说明谁说得更准确或是谁的研究结论出现了问题,实际上两项研究反映的是中国社会结构真实状况的一体两面。问题在于,怀默霆(2009:96~120)的研究指出“中国社会结构形态上的紧张事实上是良性的。虽然大部分人处于结构的底端,但是开放的市场使得处于底部的阶层有了流入城市的机会,农民不再是人民公社时期的‘社会主义的农奴’(socialist serfdom)。在某种意义上,市场改革把农民从集体化年代的严格控制中解放了出来,使得他们的生活不可能变得更差,而只有可能更好(nowhere to go but up)”。正是这种流动的可能性让社会处在一种“有希望”和稳定的状态。也就是说,对未来社会阶层上升的想象,构成了处于底层的人们在现实中坚持下去的信心。怀默霆(Whyte,2014:74)新近的研究再次强化了这一认识。通过对2009年与2004年的调查数据进行比较分析,怀默霆发现尽管中国社会的贫富差距在五年当中持续增大,可中国大众对分配的不公平感并未因此而增强,反而表现出对经济不平等更高的接受程度以及对社会流动和社会公平发展趋势的乐观情绪。而李强的研究则指出在这种稳定状态持续发展下可能面临的危机,其实内在于其自身之中,一旦信心破灭,将可能导致结构垮塌。关于这一点,怀默霆在其研究中也指出,该研究关注的焦点集中于分配公平,但这一研究成果并不能因此拓展到认为中国社会对现实存在的程序不正义、政府权力滥用以及缺乏国家救济和补偿的现状表示满意。怀默霆(Whyte,2014:75)很清楚地意识到近年来中国面临着持续增长的社会运动的挑战,这一系列“反叛”运动往往是由于程序滥用所致,这正预示着中国社会面临着不公平可能引发的社会风险。

      

       图1 据2000年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按照ISEI值测算的我国社会经济地位结构(李强,2005)

       三、中国社会结构失衡的成因分析

       正像怀默霆(2009:96~120)所说,“这一结论并不意味着中国领导人可以松一口气,忽视中国民众,特别是那些弱势群体所面临的问题和困难”。倒“丁字型”作为一种社会结构形态终究是严峻的,这意味着中国的社会结构首先要过渡到“金字塔型”,才能转变为“橄榄型”(仇立平、顾辉,2007:26)。社会结构必须具备持续的结构分化能力,让个体意识到阶层流动的可能性。这就要求规范结构必须具备持续的吸引力,其树立的文化目标对大多数的社会成员具有感召力;在机会结构上要保持开放性,提供制度与资源保障人们社会需求的实现。只有在规范结构与机会结构的良性互动下,人们的观念结构才会被当前的规范整合,确保当前社会结构的模式维持,使社会冲突维持在利益的调整而非社会结构的调整上。

       近几年我们经常可以听到学界和舆论界如“当前改革比10年前困难得多”,“中国或已错过了改革的最佳时期”的论断,在某种程度上表明我们也许对应对现在的社会紧张状况信心不足。笔者认为,这在客观上反映出当今中国社会结构的紧张程度正在增长并且幅度增加,出现了社会结构失衡的趋势。以下,本文将从当前规范结构、机会结构与观念结构互动关系的变化,来剖析造成这一趋势的原因。

       (一)规范结构

       默顿所说的,规范结构是“一套期望约束(专业)人员行为的共享和传递性的思想、价值和标准”,它具有多种层次,不但包括制度规范,也包括文化上规定的价值观等(林聚任,2010:210)。对任何一个国家而言,其意识形态的生产都构成了规范结构的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从社会的角度而言,“规范结构是服从于某一制度的人们普遍持有的对适当行为的道德约束性的期望”(什托姆普卡,2009:162)。

       今日中国,规范结构的最大不稳定因素来源于桑德尔所言市场社会的形成以及网络塑造的意识形态对国家主流意识形态发起的挑战。

       1.市场对规范结构的冲击与重构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尤其是我们长期受唯经济发展观的影响,应该说对整个社会的功利化风气有难以推卸的责任,由此带来对中国社会结构的冲击。马克思主义曾经批评过的一些资本主义国家“市场社会”的景象——“从学校到监狱的每件事情都在日益私有化”,“以市场为导向的思维已经蔓延到非市场领域的规范之上。到处是逐利的学校、医院和监狱(这些领域的表现最为典型),甚至警察机构都因为不断发展的私人安保公司而日益黯然失色”(桑德尔,2011)等,也在随着西方意识形态的渗透不断侵蚀我们的社会基础。

       市场用资本打破了单位对社会的包办体制,将社会结构划分为体制内与体制外。市场提供的高回报对体制内的人们构成了越来越大的吸引力。其中,比较明显的变化是公务员、记者、学者、教师等传统上具有较高社会地位、与国家意识形态生产密切相关的社会阶层的地位开始下降。

       长久以来,学而优则仕、“官本位”思想深刻地影响着人们的职业选择。公务员被人们视为拥有良好的福利和较高的社会地位。“中国的单位不仅向单位成员提供各种福利,而且还给予单位成员在单位内外行为的权力(利)、社会身份以及社会政治地位。”(李汉林,1993:23~32)这包括分房的可能、社保医保的独立性、子女上学的优先考虑等这些附着于公务员这一角色上的资源和制度。事实上,这些附着于公务员的制度福利并不是固定的,地区与地区、部门与部门、不同的时间节点都各不相同,在公务员队伍内部也存在着结构不平等。大部分基层的公务员,其待遇与其日常工作量、素质与责任相比较,甚至可以说是清苦。2014年的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何香久给公务员涨工资的提案却招致网友的议论,因为许多人认为“公务员是体制的最大受益者”。一方面有公务员大倒苦水认为收入低买不起房的现象(蒋宏,2014),另一方面又有网民的口诛笔伐,这背后逻辑究竟是什么?

       中国倒“丁字型”的社会结构,造成了社会群体之间需求的巨大差异。诚如李强所言,大多数人处在了最底层,公务员作为中间阶层,其体面生活所需的基本福利,对大多数底层群体而言都是巨大的奢侈。但近十年来,公务员几乎没涨过工资的事实令其作为一个群体,一个中间阶层在经济快速增长的过程中产生了巨大的相对剥夺感,公务员的社会地位在倒“丁字型”结构中逐年下降。面对逐渐消失的分房福利,八项规定以来担心触碰高压线而取消的隐性福利,公务员即便相对于底层来说依然有资源、制度上的优势,对社会依然具有吸引力,但其吸引力对系统内部人员而言正在下降。

       记者、学者、教师等职业社会地位逐年下降更是事实。有学者认为,社会各阶层出现了普遍的弱势感,甚至一些被认为是拥有权力者也有这种感受(孙立平,2014)。社会对经济优势的强调、体制内提供的工资福利的放缓与经济快速增长之间的矛盾形成的剪刀差,造成了体制内群体社会地位及其对社会地位的自我评价的下降。

       体制内群体作为权力的拥有者和意识形态的生产者,其位置在社会结构中与经济增长速度不相匹配,这一改变意义是深刻的。由于体制内群体“从环境中实现价值期望的能力”在这些年远远地落后于他们“价值期望水平”提升的速度,这导致了格尔(Gurr,1970b:46~56)所言的追求型剥夺(aspirational deprivation)在这些群体当中蔓延。近年来权力寻租、利用媒体资源敲诈勒索、司法腐败等失范现象时有发生。这些行为破坏了社会的公平正义,损耗了公器的公信力,引发社会的强烈不满,许多剧烈的官民冲突由此产生。而这些行为亦对社会高层与底层群体释放出不良的信号,加重社会各阶层的普遍焦虑。市场的发展无法培育更多的社会结构支持者,反因其分配制度上的不完善,分配过程中存在的不平等与不公平使中间阶层产生了不满,而他们本应该是整个社会结构稳定的重心。这一群体的社会地位与经济发展水平之间的失衡令其社会地位相对下降,影响了社会稳定的基础。

       2.网络对规范结构的冲击与重构

       规范结构的变迁还包括价值观的变迁。李汉林等研究者(李汉林、魏钦恭、张彦,2010:124)认为,制度变迁过程中,原有的道德规范和价值观念失效,而新的道德体系尚未成型,在此情形下,社会整合变得松弛,角色分化却无法形成有效统一的整体;在个人欲望不断膨胀与作为社会成员必要的自我约束之间的紧张感不断累加时,容易产生社会混乱、不满的失范状态。

       当前中国社会在价值观领域出现的最大变项在于网络的广泛使用。根据CNNIC发布的《第33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2013年12月,中国网民达到了6.18亿,其中农村人口网民占28.6%,同比增速达到13.5%,城乡网民规模差距持续缩小;网民年龄以20~29岁居多,占总体比例为31.2%,而高龄网民略有提升;小学及以下学历的网民占比11.9%,有继续向低学历人群扩散的趋势;学生是占网民比例最大的职业群体(25.5%),个体户/自由职业者(18.6%)和企业公司的管理人员(2.5%)分列第二、第三位;月收入为2001~3000元和3001~5000元的上网群体规模最大,在总体网民中占比分别为17.8%和15.8%(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2014)。

       2004年至今,中国网民人数增长了6倍,从8700万人增长为6.18亿人。其中,10~39岁青少年占据网民数的79.2%;中低学历网民数(高中以下)占据网民人数的79.1%;学生、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一般职员、企业/公司一般职员、制造业生产型企业工人、个体户/自由职业者、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农林牧渔劳动者、无业/下岗/失业人员占到了84.1%;收入5000元以下群体占据网民数87.2%,3000元以下中低收入群体占到了71.4%(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2014)。

       这充分显示,青少年、中低学历、社会地位中低阶层、中低收入者占据网民的绝大多数。网络的普及使曾经缺乏话语平台的中下层群体获得了意见表达的平台和空间。这一表达渠道在结构上的突破,加上西方意识形态的输出,配合当前频发的体制内腐败现象激活了中低层社会群体被长期抑制的不平等意识,点燃了中低层社会群体对社会结构有关合理性的想象。怀默霆10年前做出的大多数人认为自身偏低的社会地位是由于自己缺乏努力或运气不好而倾向于做出“遵从”行为选择的结论在今日渐趋失效。

       正所谓“患不均,更患不公”(李路路、唐丽娜、秦广强,2012:80~90),如果说改革开放初期,倒“丁字型”社会结构意味着更多的人有希望并事实上从社会底层解放出来,境遇得到改善;那么时至今日,倒丁字型社会结构的裹足不前已经使社会中间层和底层的不公平感趋于一致,并且共同加深,越来越多的人将自身的不利地位归咎于“不公平”,认为“家庭出身、关系网络”对人生成功和发展更为重要。

       与此同时,社会管理者对网络的熟悉程度却未能有效跟进,信息时代的网络管理远远滞后于网民对网络的熟识与熟练程度。每当出现重大舆情事件,政府部门依然根据以往的管理思维惯性,试图通过“捂盖子”、“扣帽子”的方式欲图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导致“不明真相”的群众在政府的欲盖弥彰中越来越多,这样反而不利于取信于民。有时政府的辟谣行为最终反被坐实,更令网民失去信任感,而相信“谣言就是遥遥领先的预言”。主流媒体的失语,对报道跟进的滞后,对事实的语焉不详,对谣言打击的不准确性,对事件处理的不透明,让政府部门在处理重大舆情事件中处于被动状态,主流媒体与政府的公信力被严重损耗。许多网民习惯性地在重大舆情事件的信息源中第一时间对来自政府与主流媒体的报道“用脚投票”。

       传统的社会管控思维与信息化时代无孔不入的信息洪流之间产生了严重的失衡,网络在近年来逐渐兴起并填补了由于制度结构分化而产生的价值观整合功能真空。网络已成为不同利益群体尤其是中下层群体表达利益诉求的平台和工具,并形成一套排斥主流话语的规范结构。这一规范结构的变化从意识形态和价值观上对社会结构产生了深远影响,亦是当前社会结构失衡的重要变量。

       (二)机会结构

       默顿(2008:225)认为结构紧张产生于“社会文化所塑造的人们渴望成功的期望值,与社会结构所能提供的获得成功的手段之间产生了一种严重失衡的状态”。笔者将默顿提到的“获得成功的手段”概括为机会结构。同时,笔者认为人们对机会结构的要求不应仅局限于获得成功,还包括获得安全的需求。因此,机会结构是指:个人在社会结构中所处的位置,由此衍生的角色丛与地位丛所能提供的条件与资源,使得人们可以通过规范认可的方式实现文化上强调的目标的可能性。

       机会结构主要包括个体安全保护机制、利益表达机制和资源获取机制三个重要组成部分。这三个机制关乎人们不同需求层次的实现,对不同的社会阶层而言,其重要性各不相同。其中,对结构失衡影响最大的,是个体安全保护机制的失灵。

       1.个体安全保护机制失灵

       个体安全保护机制关乎个体的生存权,是社会个体能否顺利承担起其社会角色的根本前提。没有生存权,社会结构就不可能谈得上稳定。

       在中国这样一个大政府国家,与个体生存权息息相关的是政府所提供的服务。如果说一个社会缺乏足够的就业机会,人们难以维持生计可以归咎于市场,归咎于自身不够努力抑或机缘不巧,但当部分群体由于政府系统不作为或者不当作为导致其生活陷入困境,就可能激发群体性事件与暴力冲突,这方面产生的不满成为结构失衡的重要标识。

       当前在中国各个阶层中,不同阶层的人们的感觉越来越趋于一致,就是安全感缺乏;而且也越来越趋向公开表达这种焦虑。近10年来因拆迁造成的上访,因环境食品安全造成的官民对抗,中高层精英转移资产移民海外等现象均显示人们对现实社会的安全感在下降。有学者认为,这些不安全感的背后,是由于我们至今尚未建立起一套切实可操作的制度体系,对个人人身、财产安全的确定性予以保护,并确保制度使用的过程中做到人人平等,“老百姓遇到点事情要有说理的地方……哪怕有一官半职的人,自己遇到一点事情,能否找到说理的地方现在都已经是个问题”(孙立平,2014)。“现在民众要求我们的政府能够维护公平正义,而实际的情况有时不但维护不了,有时甚至是在破坏公平正义。”(孙立平,2014)许多社会冲突事件的经验均表明,民众往往将信访、上访等方式,作为其最主要的抗争机制,将纠纷问题“官治化”(吴毅,2007:21),而非“法治化”。究其原因,在于他们对现行权力来源及其设置的特有认识:“我们不打官司,官官相护,打不赢的。”(吴毅,2007:34)这些说法,充满了对制度的不信任。

       在关乎个体安全的问题上,现有的制度及其执行无法生产社会结构赖以维系的安全感,来自各个阶层的不满通过互联网的传播产生了蝴蝶效应,通过小群体的挫败传递到对社会结构保持中立或者支持的更大的群体,激发了社会潜在的不安全感,影响社会结构的稳定。

       2.利益表达机制的缺失

       科塞认为,冲突给社会带来的并不总是负面影响和消极作用,相反,社会冲突可以让敌对情绪得以释放,是社会当中不同意见得以表达的有效渠道,帮助社会成员减少心理负担,起到整合社会关系的作用。在此观点基础之上,科塞将安全阀当作一种社会安全机制,认为安全阀能帮助社会成员宣泄心理上的负面情绪。此外,在科塞看来,“那些缺乏发泄不满的渠道的人,其自我被剥夺感越强”(宋林飞,1999:159~160)。

       利益表达渠道不仅仅关乎声音的发出,更在于其意志是否具备上升为国家法律、制度、政策的可能性。由于网络的存在,大多数社会成员已经具备发声的可能性,新兴的网络工具的发展意味着理论上每个人都有成立独立自媒体为自己发声的权利。然而由于缺乏权力、财富和文化资本,大多数中下层群体无法实现这一可能。加之缺乏制度化手段成立组织代表其参与谈判,将其意志反映到国家的立法工作当中,科塞所言的社会安全阀机制在我国中下层社会亦迟迟得不到建立,部分民众对利益的正常表达与通过有限的机制进行的反抗,往往不是被漠视,便是被污名化为“暴民”、“刁民”,导致矛盾无法解决与积压,进而演变为更具暴力性的群体性事件。

       缺乏利益表达渠道的反映是,“民众认为通过体制内利益表达渠道的‘表达无门’、‘表达无用’现象。与此同时,他们的表达渠道基本上也被局限在最基层的社区行政机构”(陈映芳,2003:87~92)。常见的利益表达渠道可划分为直接表达和间接表达两种类型。直接表达包括市长热线、网络、信件、邮件、短信与信访。除信访以外的利益直接表达渠道存在的问题是,通常缺乏有效的利益反馈机制与协调机制,常常要“靠天吃饭”。领导重视了,可能问题能获得解决,但大多数时候会无功而返。上访的方式则容易被“刁民化”,“尤其是‘集体上访’和‘越级上访’常被视为具有对抗色彩、政治色彩的社会事件,缺乏有效的制度保护”(陈剩勇、林龙,2005:23~31)。利益间接表达渠道主要是指,通过求助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精英、慈善机构、媒体、活跃的网络大V等第三方,令其代表自己将意见表达,进行维权。这些方式与直接表达渠道一样,均缺乏有效的利益反馈机制与协调机制。媒体报道亦存在困难,若非消息封锁已经处于失控状态,事件消息常常难以出现在媒体正文。

       有的学者已经指出,过去的治理思路中缺乏对民众表达机制和表达渠道的考虑,以为这是不必要的,随着社会和时代变化,利益群体越来越多元,缺乏相应的利益表达机制,就难以实现利益协调(孙立平,2004:28)。当前我国民众的利益表达机制非常有限,缺乏必要的“社会关系”,民众在面对困难寻求帮助时往往发现求助无门。合法的利益表达渠道匮乏令民众的许多求助行为,如“罢工、游行、请愿”等常常处于违法与高危状态。这样一种困境令民众在维护合法权利时往往处于与政府对立的状态,造成与政府的关系紧张与对抗,形成社会失范。

       3.资源获取机制日趋封闭

       资源获取机制与个人的角色与地位有关,角色对社会结构的重要性不同,其资源获取的能力便不同。当前我国结构失衡在资源获取机制上主要体现在资源获取能力的定型化,不同阶层尤其是社会中低层逐渐丧失向更高阶层跨越的可能。其中,能够较为稳定地获取利益的精英阶层,往往变革的愿望比较小,他们对已经掌握的权力资源、经济资源和文化资源通常希望更牢固地占有,所以会推动既有的利益格局固定化(孙立平,2012)。社会结构定型化的倾向,导致广泛的中低层社会群体社会流动的可能性降低,从而限制其资源获取能力。

       社会结构定型化的产生机制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财富资本分配定型化、教育资本分配定型化和社会声望资本分配定型化。

       财富资本分配定型化在我国主要体现为:(1)政府和企业收入快速上升,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中比重偏低并逐年下降(蔡丽华,2012:174~175)。(2)在初次分配中,普通劳动者劳动报酬的比重过低,与世界主要经济体相比,我国的劳动报酬比重低了10%-17%(蔡丽华,2012:174~175)。(3)城乡收入差距过大。2013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约高于农村居民家庭70%。(4)行业之间收入差距大。2011年我国收入最高与最低行业的收入差距达15倍,已居世界之首,而国际公认的行业收入差距合理水平仅为3倍左右(昆明日报,2011)。(5)垄断行业收入畸高。由国家垄断的行业从业人员的工资水平明显高于非垄断行业,“行业垄断水平是行业间收入差距的主要影响因素之一。”(蔡敬梅,2013:36~47)

       以上数据表明,财富分配不平等的状态较为严峻,贫者愈贫,富者愈富,呈现“马太效应”。尽管国家统计局2015年1月20日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我国基尼系数自2008年到达峰值0.491后,自2009年开始逐年回落,分别为:2009年0.490,2010年0.481,2011年0.477,2012年0.474,2013年0.473,2014年0.469。基尼系数作为衡量贫富差距的重要指标连续6年下降,但仍远超国际公认的警戒线(0.4),表明我国贫富差距仍然处于较高风险状态。

       教育资本分配定型化主要体现为城乡之间、上层群体与底层群体之间教育资本分配的定型化。中国最具有代表性的教育不公平现象源于教育机构的等级体系,以及依附在教育等级体系之下的社会群体之间的分化。根据2014年一项基于12所高校大学生追踪调查数据的分析显示,以重点学校为代表的“优质”教育资源对教育资源在社会阶层的分配起着重要影响,在重点大学就读的“90后”大学生中80%以上毕业于重点高中。这意味着想考上一所重点大学,就需要上重点高中。调查还显示,户籍在教育资源分配上亦发挥着显著作用。城镇户籍的“90后”大学生中有接近80%毕业于重点高中,而农村户籍的“90后”大学生毕业于重点高中者,仅稍过半数。

       教育资源直接影响了“90后”青年考上大学、接受优质高等教育的可能性。教育资本在城乡之间与不同社会阶层之间分配不平衡的后果导致城乡之间与不同阶层群体间的毕业生就业能力的不平衡(田丰,2014:182~183)。此外,根据《2013年中国大学生就业报告》披露,“2013届高校毕业生总体签约进程与上届相比明显下滑,本科毕业生签约率仅为35%,低于2012年同期12个百分点”(麦可思研究院,2013:15~16)。这一结果并不意味着所有高校毕业生都面临着严重的就业困难。相反,毕业于重点院校、来自于发达地区的学生仍处于就业市场的优势地位。这意味着来自城镇的毕业生与农村的毕业生相比,家庭背景较好与家庭社会地位偏低的学生相比,在就业上更有优势,更有可能被就业市场所接纳。教育资源向城市的倾斜,强化了城乡之间与阶层之间的不平等与不公平,出现了教育资源分配的定型化。

       社会声望资本分配定型化主要表现为“有技术无地位”(李强,2010:8)对中低层群体社会流动造成的阻碍。对广大中低层社会群体而言,其专业技术常常得不到制度上的认同。例如对农民工群体而言,其通过长期的劳动实践,如通过边干边学、拜师学艺、亲戚朋友老乡传帮带,形成一套能够令其在行业中生存的熟练技能。然而,这些技能都属于非制度性质的技能,没能获得国家承认,即无法获得国家颁发的技能证书。即便是那些获得证书的农民工,其工资收入与没有证书的农民工亦不能体现出区别。农民工“有技术无地位”的尴尬使得农民与技术工人从社会规范上长期处于职业声望等级的底端,是我国长期以来社会声望资源分配不均的体现。这一尴尬的现状与国家渴求发展大量高素质职业技术工人的期望不符。社会结构定型化的结果,便是社会内部冲突上升。

       (三)观念结构

       由于个体安全保护机制、利益表达机制与资源获取机制的匮乏,社会机会结构理应处于封闭的状态。但封闭的机会结构却没有保证倒“丁字型”社会结构的稳定性,因为掌握话语权与意识形态生产的中间阶层社会地位作为一个总体下降了。与此同时处于社会底层的人们的不公平意识被唤醒了。

       近年来,中国财富阶层崛起的速度惊人,其控制的财富也呈现巨大的增长,再加之现代社会的证券、基金等市场的兴起,使得这个阶层控制的社会财富和资源扩大的速度远远高于其他阶层。根据2014年胡润百富榜显示(胡润研究院,2014),占据中国财富榜第100位的个人(家族)财产为135亿元,而排名前六位的富豪财富均超过1000亿元人民币。此榜单的富豪中,80%以上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而与此同时,社会中层由于其收入和占有的资源量增加速度远远低于财富阶层的速度,导致社会中层在地位上与高层(财富阶层)的差距在扩大。财富阶层的迅速兴起,使得社会中层与底层群体产生一种被剥夺感,其社会资源的被剥夺的结果就是其社会地位不断下降,对社会中层的认同感也逐渐降低。中产阶层社会地位的下降让中层群体与下层群体交融在一起,成为中下层群体,形成了被剥夺的大多数,造就了今日经济越是发展,越多人将自己视为社会下层的奇特景观。

       如果说半个世纪以前,中国由于沟通渠道以及信息的闭塞使人们从观念上更容易接受当时社会普遍的赤贫现象,今日网络的普及使得中下层群体很容易互相沟通各自的被剥夺感,从而共同勾画出权力与财富结合的图景。网络之所以对社会管理造成巨大的挑战,根本原因在于其引发了人们对自身不平等地位形成根源的拷问与质疑,形成了部分群体对制度不公的共识。以下层群体农民工为例,正如李强在新近的研究中所认识到的那样,根据隧道理论,尽管农民工群体长期处于被绝对剥夺(绝对剥夺是指基本生存受到威胁的问题)的境地,但由于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农民工群体倾向于认为自身低人一等,加之农民工处在一条单独的隧道里,他们仅仅将同质群体,而不是把市民作为参照物做比较,认为相互之间的差距还不大。无论是管理者还是被管理者都接受了此种剥夺现象。农民工也倾向认为忍耐是唯一的出路(李强,2012:215~230)。因此绝对剥夺引发的冲突与犯罪虽时有发生,总体仍处于可控状态。然而绝对剥夺的降低却不必然导致社会更加稳定,历史的经验多次证明社会的不稳定往往发生于经济发展、民权意识提高和社会地位上升的时期(李强,2012:226)。民权意识的提升是多方面的。如户籍制度发生变化以后,外来农村人口与市民处在同一隧道里,将城市居民作为自己的参照系时,他们会产生很强烈的剥夺感。又如,互联网常常充当了意识觉醒的重要催化剂,各式各样维权事件在网络的广泛传播既提供了民权觉醒的素材,又传播了捍卫民权的手段。这一点在中产阶层中同样适用。对许多好不容易从制度改革中享受到红利,已经从社会底层成长起来的中产阶层而言,由于各种因素造成其财富增长与经济发展相脱节,业已获得的地位面临下降的风险,将会动摇其对社会发展的信心。今天有越来越多的中产阶层与下层群体一样感受到住房、医疗、教育、养老的压力,越来越感受到自身的发展与社会的发展相互脱节。鉴于中产阶层在社会中的特殊地位,其掌握着许多社会资源,特别是话语与意识形态生产部门的执行权,是社会运行的重要参与者。这一群体由于其自身地位下降带来的不稳定在网络时代会强化其对底层群体的认同与同情,从观念结构上消解两者的利益隔阂,塑造两个群体更多的观念共识,进而对现有社会结构产生不利的影响。

       在规范结构的变迁与机会结构的固化的双重作用下,自上而下运行的主流意识形态体系在今日越来越难以发挥其整合功能。人们从观念结构上对规范结构及机会结构的不认同感在增加,从“遵从”行为模式流向“创新”、“仪式主义”、“退却主义”尤其是“反叛”型失范的群体在增长。这表明,中国社会结构失衡的风险在增加。

       四、总结与讨论

       为了使中国能够快速实现现代化,多年“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强调帮助我国迅速积累了大量财富,一方面让我国大量人口从贫困状态中解脱出来,可以较为自由地追求自我价值的实现。另一方面又因为制度上的二元结构安排以及偏向于资本的社会政策,导致个体安全保护机制失灵、利益表达机制缺失、资源获取机制日趋封闭,我国出现了世界银行所说的,“世界上还没有一个国家在如此短的时间里社会成员的收入差距发生如此大的变化”(孙立平,2004:6),这样的状况可从倒“丁字型”社会结构的图示中展现出来。

       尽管中国社会对这样一种严重不平等的分化表现出极大的宽容度,并且应该说这种分化既是市场发展规律发生作用的体现,也对整个国家的经济增长起到促进作用。然而长期唯经济至上的发展观带来的后果是,今天社会文化上对金钱财富追求的强调,一方面抬高了个体对未来的预期,另一方面个体在发展过程中却不得不面临实现期望的资源匮乏。社会拜金主义文化的氛围让社会群体忍受着教育、医疗、住房三大社会压力,对社会个体角色制造着强大的压力与紧张。这种规范结构与机会结构上的紧张导致人们对分化过程中的不公平表现出愈来愈强烈的被剥夺感与不满意,并通过各式各样的社会失范表现出来。如贪污腐败、滥用职权、假冒伪劣、绑架勒索、诈骗敲诈、拐卖妇女儿童、盗窃、抢劫,等等。这些失范大多属于默顿的“创新型”失范范畴。由于这样的失范广泛存在于各个社会,它们属于各个社会共有的轻度失范。而人们对社会不平等的容忍,也来自于这种期待——认为轻度失范会随着经济进一步快速增长而得到弥补。

       但是这种观点恰恰没有看到,轻度失范与重度失范不是彼此孤立的存在。社会失范作为结构紧张的后果,种种高频的失范现象,如果我们将其孤立看待,就会犯下严重的错误。对社会结构关注的最大意义在于,结构就如同土壤,有什么样的质地,就会生长什么果实。当社会的失范规模维持在一个相对稳定的程度时,社会秩序便处于可控状态。可当社会失范以一种为大多数人所遵从与默许的面目出现,其从功能上对主流文化规范的替代意义以及对现有秩序的冲击能力则不能不引起我们的重视与担忧。这成为一个结构问题,如若不是对结构加以调整,单纯对失范现象的压制终将失去效力。

       今天,中国社会结构正面临失衡的风险。造成失衡的关键在于社会规范结构与机会结构中暗藏的不公平,继而造就了广泛的不平等。这主要体现在社会追求“实现未来期望的能力”与对资源调动能力的不平等上。若社会流动的封闭成为人们后天努力无法跨越的障碍,保护人们财产与安全的司法公器未能正常履行其功能,甚至对合法的财产与人身权利造成伤害,那么就可能导致社会“对未来的期望”变为悲观与负面,“实现未来期望的能力”下降幅度远大于“对未来的期望”下降的幅度,“抑制型剥夺”成为人们一种强烈的主观感受。这样的感受会让许多人无法从现有制度上去争取自己的权利,只能通过非法或暴力的方式,去宣泄内心的不满,成为社会制度的反叛者。

       结构失衡是结构紧张积聚的后果,体现了社会结构的风险达到了新高度。社会各阶层所表现出的对现有社会结构的不满表明我国社会结构的调整势在必行。如何让社会各个阶层像石榴籽一样紧紧地抱在一起,如何凝聚社会最大公约数构建广泛的社会共识共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如何建设一个更有弹性与开放的社会结构,这都需要我们对结构失衡的风险有清醒认识。当前经济增长放缓、各项体制改革纵深推进的“新常态”下,或许我们正面临着调整社会结构的一次良机。

标签:;  ;  ;  ;  ;  ;  ;  

从规范结构、机会结构和概念结构看结构失衡_社会结构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