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儿童良心发展的研究现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良心论文,现状论文,儿童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文章编号:1001—4918(2007)03—0117—121 中图分类号: 文献标识码:A
1 良心的概念及内涵
1.1 传统理论解释
良心是道德范畴的一个核心概念,是个体社会化的特征和终极目标之一,是早期的社会化与情绪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主题。心理学很早就开始关注良心,精神分析理论、社会学习理论以及认知发展学派对良心的概念和内涵都有明确的论述。后期的研究者都是从这三种理论倾向出发,对良心进行理论探索和实证研究。
精神分析的代表人物弗洛伊德在其精神分析的理论中提出了超我的概念,超我代表社会的、特别是父母的价值和标准,是良心概念的最初形式。精神分析理论认为儿童的内疚、焦虑等道德情感是良心的主要成分,良心的发展是儿童为了减少指向父母的性欲和敌对情感所引起的焦虑而接受父母规则的结果。从广义的社会生物学角度出发,弗洛伊德认为良心是介于个体和社会之间的一种心理机制,与紧张焦虑相联系;个体及其种族都有长期生存的本能需要,个体为了生存就会产生攻击其他个体的倾向,而群体的功能是要保证每个个体生存下去,因此要阻止人们之间的攻击性倾向。在群体所施加的影响之下,个体在发展过程中对本能的生物需要不断进行变化和转移,目的就是调节自己的行为而内化社会和重要他人所期望的规则及情绪反应,这个转变过程需要获得一种心理机制,这种心理机制就是精神分析学派所指的良心[1]。后期的新精神分析理论更强调亲子间在早期发展过程中的积极情感联系和相互作用[3]。
良心也是社会学习理论的核心概念之一,该理论认为良心是儿童为了回避惩罚而习得的。儿童在过去由于违规而遭受的惩罚中经历了厌恶的情绪反应,因此会把厌恶情绪与违规行为联系起来,即使没有成人监督,儿童也会引起一种焦虑的唤醒。社会学习理论家也认同情感在内疚中所起的作用,但是社会学习理论家认为内疚与其他反应一样是通过对榜样的认同而获得的。社会学习理论强调,对道德判断的内化与父母对儿童使用的纪律约束方法有关。如果使用身体惩罚和言语攻击等外部的控制,儿童不可能内化道德规则。但是当与儿童清晰地交流规则,以及使用爱的收回来加以警示的策略,就会促进儿童行为的内化[1,2]。
认知发展学派认为儿童良心的获得,关键在于儿童对道德规则的抽象理解,以及对假设道德两难问题的推理能力。道德发展被认为是在同伴交往的辅助下认知成熟的一种结果,与父母影响无关。皮亚杰对应其认知发展阶段提出了道德发展阶段,随着儿童认知结构的成熟,对道德问题的理解、因果归因水平也会随之提高。儿童会分阶段学习和掌握道德规则和社会规则,儿童获得社会规则与他们本身对这些社会规则的理解和概念化有关系,儿童只有理解和认同了道德规则之后才会考虑去内化那些规则,而且儿童也只有在具备理解自己内疚的因果关系和实质的认知能力之后才会感到内疚[1,2]。
1.2 当前理论的整合
三种传统的理论对良心的概念和内涵有不同的侧重和看法,精神分析的观点主要关注内疚和道德情绪,社会学习理论强调对规则的遵从和自我控制,而认知发展理论主要强调对规则的理解以及道德推理。三种传统的理论观点都只强调或侧重良心的某些方面而忽略了其他方面。当前的一些研究者受传统理论的影响,对良心概念和内涵也都有所侧重,有的从一种或两种理论倾向出发,有的只关注单方面的规则和价值领域;但是总体趋势是在走向理论整合。一些学者对一种植根于精神分析和新精神分析理论的取向达成了一致。他们继承了精神分析理论对早期情绪和早期关系的重视,道德情感、道德行为和道德推理都被认为是一个内部指导系统或者良心的组成部分,这个系统的基础建立在家庭中儿童早期社会化的背景之上[3]。
当前大多数研究者认为研究儿童良心应该把道德情感、道德行为以及道德认知整合在一起讨论[4~6]。Hoffman在良心概念的理论整合中提出了一个模型,他把内疚与移情、道德行为以及道德社会化的信息认知过程进行了整合[7]。他认为儿童的道德规则是在早期的纪律训练背景中获得的。父母在纪律训练中试图唤起儿童的亲社会行为,抑制反社会行为或自私的冲动,但是父母经常使用混合的策略,有些方法(诉诸权力与爱的收回)会影响儿童的唤醒水平。说明和解释能够把儿童行为结果与规则内容有效地传递给儿童。当儿童唤醒水平较低的时候,他们可能注意不到父母的信息;当唤醒水平过高的时候,整个的纪律约束情境就会被编码到儿童的情境性记忆中,儿童头脑中充满了夸大的父母形象、愤怒、外部偶然性以及威胁和惩罚等。当唤醒水平恰到好处且父母使用解释性的信息时,儿童才会注意到信息并且将其编码到语义模式中,进而内化为自己的规则。Grusec在整合前人概念的基础上认为,个体良心的出现是指在不需要外部控制的情况下,有一个稳定的内部指导系统来调控着行为,良心的出现也是儿童整合各种价值网络过程的终结点[4]。Kochanska及其同事在进行大量实证研究与整合其他研究者概念的基础上,提出了她的良心概念[5~6][8~11]。她认为儿童在2岁左右就出现了良心的萌芽,即儿童以自愿、迫切的姿态接受母亲的规则和指导。她认为儿童良心有两个组成成分,一个是违规后的情感不适,另一个是行为控制。这两个成分分别在两个发展过程中产生,一个是情感过程,指儿童经历与真实或预期的错事相联系的焦虑、内疚、不适感等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儿童发展出了情感内疚;另一个是自我调节和“执行”过程,儿童能够抑制违规行为,克服破坏性冲动,去执行一个被期望的行为。在这一过程中儿童逐渐形成了行为自控力。
可见,儿童良心概念的演变逐渐走向综合化,即把认知、情感与行为三种道德成分整合在一个理论模型中来说明儿童对社会规则和价值的内化。这种综合的理论模型得到了当前大多数研究者的认可。当前西方对良心的理论探讨和实证研究都集中在两个方面,即良心的道德情感和道德行为。综合西方学者的观点,我们认为儿童的良心是指在成人或社会化媒介控制的外部调节系统向儿童自我控制的内部系统转化的过程中,儿童形成遵守社会行为准则和抑制自私和破坏性冲动的内部调节机制。这种内部机制形成的标志就是即使在没有成人监督的情况下,儿童也能遵守规则和抑制行为。
2 儿童良心发展的影响因素
为什么有些儿童的良心得到了较好的发展,比较容易适应社会规范,从而成长为尽职尽责的公民,而另一些人却不是这样呢?要回答这个问题就要从儿童良心的影响因素中去寻找原因。影响儿童良心发展的因素非常多,目前西方学者比较关注的因素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儿童的个体差异,包括儿童的气质与性别以及早期的顺从等;二是环境因素,主要指父母的社会化因素,包括父母养育方式、依恋质量以及亲子互动等。
2.1 儿童气质
儿童的气质具有先天的倾向性,个体差异非常大。早期大量的研究只关注父母社会化的特征与儿童认知发展对良心的影响,而忽略了儿童气质对其良心发展的作用。随着气质研究方法和结果的不断丰富,当前的研究者们逐渐重视气质对儿童良心发展的影响作用。无论是理论探讨还是实证研究,Kochanska在这个领域都做了大量的工作。Kochanska认为气质对良心的两种成分有直接的作用,个体在恐惧或焦虑唤醒的易感性上的差异与违规后情绪的沮丧和不适感存在着联系,个体的冲动性与抑制控制与其在遵守行为规则情境中的行为控制密切相关[1,8]。同时她还认为气质的先天倾向在年幼儿童身上表现得最为明显,因此对年幼儿童气质的研究有助于发现良心的最初形成。Kochanska针对气质、社会化与良心三者之间的关系提出了一个理论模型[6]。该模型认为,气质、社会化和良心三者关系的组织形式可能在儿童发展的不同时间点上存着不同的形式。发展在这一过程中发挥着一种调节作用。在婴幼儿期,儿童的气质可能与类似良心的行为有着直接的联系。一个年幼儿童对恐惧唤醒的心理生理阈限可能会直接预测其违反规则后的情绪沮丧强度;一个学步儿的抑制控制水平可能会直接预测其面对禁止行为时的克制水平。但是随着儿童年龄的增长,气质与行为的联系变得越来越复杂,复杂的相互作用逐渐取代了早期那种直接的联系,原因可能是出现了更加复杂的调节结构和道德行为机制,也可能是由于儿童出现了自我意识。
这些理论假设得到了实证研究的部分证实。Kochanska等人在其研究中发现,气质在儿童早期的道德发展中起着调节作用,易恐惧与易愤怒的气质特征调节着儿童良心内化与合作性的发展,对那些恐惧唤醒水平较高的儿童来说,母亲温和的教养方式能够促进儿童良心的内化,他们还发现年幼儿童的自我控制能力能显著预测6年后的良心内化水平[5,12~13]。Kochanska通过综合考察儿童气质、母亲纪律控制与依恋质量对儿童良心发展的影响,发现气质是早期内化的一个基础,调节着其他两个因素对良心内化的影响[5,14]。对不同气质的儿童来说,良心内化的途径可能不同。对易恐惧与易焦虑的儿童来说,母亲温和而不强调权力的纪律约束方式可能会产生最佳的内化结果。儿童中等程度的唤醒水平可以预测其后来的内化发展。在Kochanska另外一项长期的追踪研究中,通过对学步儿到学龄早期儿童的追踪研究发现,儿童抑制性和努力控制的气质特征存在着稳定性,无论是对同期良心发展的预测还是对良心追踪结果的预测,抑制控制都具有非常显著的影响作用。回归分析的结果表明抑制控制是学龄早期良心发展的一个预测源[15]。
2.2 儿童性别
性别也是影响儿童良心发展的一个因素。一些研究者发现女孩在违规行为之后比男孩体验到更强的情感不适,女孩能更好地监控自己的行为,对母亲的情感信号更加敏感[8]。女孩在违规后的唤醒水平更高,而且会更加关注父母与其他重要他人的反应,并且能够对自己的违规行为承认错误并改正。那些敏感、自控能力较强的女孩在违规后体验到的情感不适程度也较强。男孩比女孩的违规行为多,而且在面对诱惑时的行为控制方面比女孩差。有研究者对此做出了解释,首先,在儿童早期,女孩比男孩表现出了更高的内疚、移情和社会认知成熟水平,而这些水平都与道德发展密切联系[16]。其次,父母可能对男女孩使用不同的纪律约束方式,对女孩更多使用解释来说明道德违规的后果,对男孩更多使用控制策略。第三,性别可能在父母纪律约束的某些方式和儿童的发展结果中起着调节作用。
2.3 早期顺从
儿童的早期顺从是良心获得的最初萌芽。Kochanska认为良心的获得是儿童逐步对母亲顺从的结果,顺从是儿童良心的一种最初形式[17]。Kochanska等人认为尽管儿童对母亲某些形式的顺从可能不利于儿童形成内化,但是有些形式的顺从仍然可以认为是儿童早期良心的最初形式,他们把顺从分为三种类型,即自愿顺从、情境性顺从与消极不顺从[17,18]。他们的研究发现儿童的自愿顺从与良心内化存在显著相关,自愿顺从可以预测儿童后期的规则内化水平,而情境性顺从和消极不顺从与儿童的良心内化没有显著相关。儿童早期顺从并不是单向地影响良心的发展,而是通过与母亲在情感及合作等方面积极地相互作用而促进良心的内化。与母亲分享积极情感的儿童表现出更高水平的自愿顺从和内化规则。有研究发现母子互动中双方分享积极情感能够增加儿童后来的顺从行为,而表现出更多顺从行为的儿童能更加自愿地接纳母亲的规则和价值[19]。可见,儿童的顺从并不是直接影响良心发展,而是通过与母亲的相互作用而施加影响的。
2.4 父母养育方式
父母在儿童早期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早期的研究者强调“自上而下”的方式,认为儿童被动地受父母的影响,因此比较重视父母养育方式和纪律约束的技术,关注温暖和控制两个维度[1]。权威型养育方式的重要特征是与儿童开放地交流、协商,给儿童讲道理。那些有原则而不过分控制儿童的父母,一般与儿童具有良好的关系;那些更多使用说理的父母要比那些专断的父母更能促进儿童社会规则的内化;那些经常使用诱导性纪律约束方式的父母比那些专断的父母能更好地促进儿童内化父母的价值和规则。对孩子反应敏感、温暖、较少使用权力压制的养育方式会促进儿童良心的发展。
另一些研究者也对这种过分强调父母纪律约束的做法提出了批评,因为这种做法忽略了文化、儿童自身特点以及亲子日常互动等重要因素[4]。儿童不是消极被动地接受者,儿童在与父母的相互作用中具有积极主动的作用。他们提出要从父母对儿童自身特征的理解,父母的各种反应对儿童的长期影响作用,亲子的生活环境,以及更广阔范围的父母养育策略四个方面去研究父母养育对儿童内化价值规则的影响。当前的一些研究者逐渐开始关注亲子间日常往事的相互表露、分享积极情感、双向反应对儿童良心的影响作用[20~22]。Laible发现母亲在会话情境中使用清晰、详尽以及附带情绪的表露与儿童早期的情绪发展存在相关,与儿童六个月后的情绪理解也存在相关[20,23]。Kochanska的研究发现,那些在日常生活中母亲与儿童更多分享积极情感,接纳支持儿童,亲子之间高反应、敏感的互动和相互作用能促使儿童更加内化母亲的价值和规则[21,22],也有研究发现学步儿对母亲的反应性模仿能够预测学龄期的良心发展[30]。由此可见,儿童的主动作用不断得到重视。当前父母养育对儿童良心发展的研究已经从父母单向的影响转向亲子相互作用的动态过程中,更加强调日常互动过程中的微观变化。
2.5 依恋安全性
依恋是早期亲子关系的一个重要表现。家庭背景中早期亲子关系是儿童早期良心发展的一个尤为重要的影响因素,在亲子关系背景中儿童经历了社会生活最初的行为与道德规则的经验。依恋理论强调亲子间“纽带”的重要作用,儿童通过与依恋对象的交往来建构内部工作模型,这个模型动态地表征了自我、他人以及自我与他人之间的关系。儿童用内部工作模型来预测和解释依恋对象和他人的行为,其中也包括道德行为和规则。早期内部工作模型建构的内容将直接影响到儿童后来解释和预测他人行为和与他人的关系。有关依恋安全性对儿童早期良心的研究也逐渐得到重视,但是距离深刻揭示二者之间的影响机制还有一定的距离。一些来自实证研究的证据说明了安全依恋对儿童早期良心的影响。Laible及其同事的研究发现依恋安全性可以预测母子在日常表露中提及情感和道德价值的情况,而且母亲提及情感和道德价值的情况也可以预测早期良心的行为内化和情感内疚等方面[20]。母子间合作性的人际交往能够促进儿童内化价值和行为规则,父母与儿童交往的过程中如果能够对儿童一致接纳、敏感反应、移情,那么儿童就会对父母更加合作、顺从,也会热切地内化父母的要求和价值。Kochanska及其同事认为安全性依恋能够预测儿童遵从母亲的道德规则和价值倾向[11,14]。安全依恋与儿童的高接受性合作显著相关,母亲在婴儿期的反应性能够促进儿童后来的接受性合作,母亲的反应与儿童的安全依恋会促进儿童与父亲的合作,但是这些作用也受儿童气质的调节。
3 儿童良心的测量
对儿童良心的测量,研究者们经常采用的有三种方法,一种是故事测验法,第二种是实验室结构观察和家庭日常活动观察法,第三种是问卷法。从评价者的角度来看,每种方法都有所侧重,故事测验法侧重良心的认知成分,考察儿童对道德规则的理解和判断;实验室结构观察和家庭日常活动观察侧重儿童的道德行为和情感成分;而问卷法是通过让父母和主要抚养者来评价儿童日常的道德行为、情感和认知。
3.1 故事测验法
故事测验法是由皮亚杰和科尔伯格等人首先发展的一种测量儿童道德发展水平的方法。这种方法根据研究的目的向儿童讲述一些有关违反规则、抵制诱惑、情感内疚等内容的虚拟故事,讲完故事后让儿童假想自己就是故事中的主人公会怎么做,然后让儿童在每个故事后的备选项目中做出自己的选择。带有认知倾向的研究者比较多地使用这种方法[24,25]。这种方法可以考察儿童对道德规则和价值的理解和认知水平,对儿童的认知水平要求比较高,不适用于年龄较小的儿童。
3.2 实验室观察和家庭日常观察法
实验室观察法是研究者们常用的一种方法,因为这种方法非常适合测量年幼儿童的良心发展水平。实验室观察一般是研究人员邀请儿童与母亲到实验室,研究人员事先向母亲讲清楚应该完成和注意的事项,然后让母亲和儿童进入实验室进行观察。Kochanska等人经常使用这种方法来评价年幼儿童的规则内化,情感内疚,以及抵制诱惑的水平[15,8,16~17,22~23]。观察程序一般分为五个情境:第一个情境,母亲和儿童的自由活动(热身活动);第二个情境,实验员假装受到伤害而情绪痛苦,观察儿童的移情能力;第三个情境,在实验室放置对儿童有诱惑力的物品,母亲禁止儿童去接触该物品,母亲在后几分钟时间离开房间,观察儿童的规则内化和抵制诱惑的能力;第四个情境与第三个情境类似,只是把制定规则的人由母亲换成了实验员。第五个情境,实验员向儿童展示一件有特殊价值的玩具,并一再提醒儿童玩耍的时候要小心,然后离开房间;儿童刚开始摆弄玩具,玩具就明显地损坏了(玩具被提前做过手脚)。实验员进入房间表现出轻微的遗憾,然后等待60秒,接着向儿童询问玩具损坏后的感受。实验员离开房间30秒后带着修好的玩具回来,让儿童确信玩具已经修好。该情境的目的是测查儿童做错事后的内疚情感。
研究者也采用家庭日常活动观察,研究人员进入儿童的家庭,观察父母与儿童在家庭自然状态下的一些日常活动,如,母亲对儿童的日常护理,亲子一起用餐,以及家庭中的自由游戏等活动。实验室观察和家庭日常活动观察是目前研究儿童良心比较常用的方法,这种方法的客观性比较强,可以直接观察到儿童的内疚、移情等情绪表现以及对规则内化的行为表现。但是实验室观察法比较耗时耗力,在数据量化方面存在明显不足。
3.3 问卷法
问卷法是通过儿童的主要抚养者报告的一种方法,在儿童良心的研究中使用的比较少。Gralinski及其合作者发展了一个开放式问卷[26],该问卷要求母亲描述自己对儿童的要求和禁令,母亲在描述完所有的要求和禁令之后,对儿童在每个要求和禁令上进行评定,从非常不遵守到几乎经常遵守5个等级。此外他们还发展出了25个项目的核查表,内容涉及到保护财物,尊重他人,晚餐及其他家庭日常活动,延迟和自我控制以及自我照料等。母亲在1~5等级上对儿童的顺从情况进行评定。
Kochanska及其合作者在综述了前人的研究成果和对儿童母亲访谈的基础上发展了一个适用于测量3~6岁儿童良心发展的问卷[8]。该问卷最初由错事后的情感不适,违规后关注与他人保持良好情感,认错,道歉,弥补,内化行为,移情,关注他人违规行为,错事后象征性地修补,对有缺陷的物体或错事敏感10个分量表组成,共有81个项目。10个分量表的内部一致性系数在0.35~0.90之间,分半信度在0.40~0.93之间。该问卷由两个大的维度构成,这两个维度就是Kochanska在综述了前人研究成果上提出的良心的两个成分,一个是情感性不适,另一个是主动的道德调节或者称为警惕性。两个维度可以解释总变异量的56%。后来Kochanska又在此基础上发展了19个项目,问卷的分量表数没有发生变化,项目增加到100个。该问卷在后来儿童良心的研究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研究证明具有良好的信度和效度[14,17]。不管是开放式问卷、核查表还是封闭问卷,都会受到儿童抚养者文化水平和知觉能力的影响,进而影响到研究的结果。
随着对良心深入的研究,运用单一手段对良心进行评价已经明显不足,多种测量手段的结合使用已经是一个必然趋势。当前的研究者已经逐渐开始采用多种手段来对良心进行测量,这样可以发挥某种方法的优势,避免另一种方法的不足[14,17]。
4 评价及展望
传统的发展理论通常只关注儿童良心的某一方面,认知发展学派关注道德认知,社会学习理论强调道德行为,而精神分析理论强调道德情感。当前的幼儿良心研究注重了道德认知、情感和行为的整合,尤其是对道德情感和道德行为进行了深入细致地研究。由于年幼儿童的认知发展水平有限,道德推理和判断能力还未完全发展起来,所以对儿童的道德认知关注得相对较少。西方大多数有关儿童良心的研究都是围绕着道德情感和道德行为展开的,他们主要关注了儿童违规或做错事后的情感不适,以及面对诱惑时的行为控制能力。西方学者对婴儿晚期到学龄前的儿童展开了大量的研究,其中的大部分研究都是关注气质和社会化因素与儿童的情感内疚和行为控制之间的关系。他们认为早期气质中的易焦虑和易恐惧与儿童当时或以后的情感内疚是紧密联系的,而抑制控制和努力控制与儿童当时或以后的行为控制是密切相连的。影响儿童良心的社会化因素很多,其中研究者主要关注的因素是父母养育方式、亲子关系。他们的结果发现父母采用温和、耐心解释的养育方式会促进儿童道德情感和行为内化的发展,反之则会对儿童良心发展不利;与儿童建立良好的亲子关系能够预测儿童当时或后来的良心发展。西方学者的研究已经揭示了儿童良心出现的关键年龄段,早期气质的某些方面与良心成分的内在关系,以及主要养育者的养育方式,亲子关系对儿童良心的影响。这些对我们今后进一步研究儿童良心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回顾以往儿童良心的研究,一些研究者发现儿童良心与早期气质的某些维度存在着中等程度的相关,而婴幼儿期的相关要明显小于学龄前二者的相关[28]。这说明早期气质与良心之间的关系存在着年龄段的变化。从婴幼儿向学龄前的转变以及学龄前向入学后的转变,在转变过程中影响儿童良心的许多因素随之发生了变化,如生活环境从家庭转向了学前教育机构或学校,父母施加的影响逐渐减小,同伴的影响逐渐增强,已有研究关注到这一点[29];随着儿童认知的成熟,儿童逐渐出现了萌芽状态的“自我”,进而可能会形成“道德自我”。这些转变过程中变化的因素可能会对儿童的良心发展产生较大的影响。而这些转变及转变过程中影响因素的变化都是目前的研究很少关注到的。因此,将来儿童良心的研究要关注儿童年龄阶段的转变,以及转变过程中出现的同伴和“自我”的影响。
气质已经被发现是儿童良心的一个关键而持续的影响因素,当前研究已从气质的少数维度(易恐惧、焦虑)扩展到多个维度(自我控制、冲动性),气质与社会化的相互作用表明二者存在着相互调节作用[11,14,15],相似的社会化因素对气质不同的儿童产生的作用不同,相似的气质倾向在不同的社会化情境中作用不同。但是气质与社会因素的相互调节作用是如何影响儿童良心发展的还不是很清楚,三者之间究竟存在着怎样的关系,这是将来研究要进一步解决的问题。
当前对影响儿童良心发展的社会化因素的研究几乎都集中在父母身上,尤其是母亲身上。母亲在儿童良心的发展过程中无疑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一些家庭系统中的其他因素也可能对儿童良心的发展具有积极或消极的作用,如祖父母,家庭支持系统,婚姻质量等。此外,从更广阔的系统中去考察还有助于我们发现家庭的变化对儿童良心的发展产生的影响,如父母离异,家庭居住环境的变化等。所以将来的研究需要考虑在更大的生态发展背景中的各种早期社会关系网络的作用。另外,父母对儿童良心的影响已经由自上而下的作用方向转变成一种双向互动的观点,儿童在道德社会化的过程中具有积极主动的作用,那么父母的社会化和儿童自身特点究竟如何相互作用的?相互作用的微观层面如何来研究?对此,Kochanska提出了一个新的研究取向:相互反应取向[27,31]。这种观点主张把父母社会化因素和儿童的相互作用放在早期亲子交往的背景中去研究,这样我们就可以更多地观察到父母与儿童相互作用的动态特点,进而理解儿童良心的发展。
最后,从儿童良心研究方法来说,当前的研究都采用的是一些相关的研究方法,很难说明各因素之间的因果关系,将来的研究可以尝试用一些实验的方法来研究儿童良心的发展及影响因素的作用。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基地重大项目(批准号06JJDXLX002)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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