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对于山多地少的桐庐而言,在新时期、新形势下如何统筹好土地整治工作论文_萧飞

浅析对于山多地少的桐庐而言,在新时期、新形势下如何统筹好土地整治工作论文_萧飞

桐庐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 311501

摘要:我县土地资源呈“八山半水分半田”的特征,可开垦的耕地后备资源特别是水田资源尤为缺乏。根据《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方案》(2016年调整完善版),我县“十三五”期间规划允许建设区新增建设用地9089亩,需占用耕地5027亩,其中水田3913亩。可以说,近几年耕地指标已成为我县重大项目落地的“拦路虎”,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建设用地需求量的增加,耕地占补平衡的难度越来越大。

一、引言

全域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是对区域内的农村生态农业建设空间进行全域优化布局、对“田水路林村”进行全要素综合整治、对农田进行提质增量、对存量建设用地进行集中盘活、对美丽乡村和产业融合发展用地进行集约精准保障、对农村人居环境进行统一治理提升,实现各类空间资源要素在一定范围内的全方位重新整合,使农民能够安居乐业、集体经济得到壮大,优质耕地有效保护、用地空间布局优化、村庄面貌有机更新。

二、全域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的主要任务:

(一)编制村土地利用规划。对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 态修复工程的乡村,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结合乡村建设规 划、新农村建设规划、村庄布点规划和水土保持规划等,编制村土 地利用规划,作为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的规划依据。(二)开展农用地综合整治。适应发展现代农业和适度规模 经营需要,统筹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旱地改水田、耕地质量提升、宜耕后备资源开发以及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在优化耕地布 局、增加耕地面积的同时,提高耕地质量和连片度,为农业适度规 模经营和发展现代农业创造条件。(三)推进闲置浪费、低效利用建设用地整治。按照“亩均论英雄”的理念和土地节约集约高效利用的要求,推进存量建设用 地整治利用,优化用地结构和布局,统筹农房建设、产业发展、公 共服务、公益事业、基础设施、生态保护等各项用地。(四)统筹推进生态环境整治修复。统筹推进村庄建设用地 整治、各类违法建筑违法用地整治、废弃矿山整治、人居环境整治 和美丽清洁田园建设,加快农村治危拆违和基础设施提档升级,推 动生产、生活、生态空间优化,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五)建立农村土地民主管理机制。按照乡风文明、治理有效 的要求,建立和完善村级组织自主管理、自主服务、自主教育、自主 监督的农村土地民主管理机制。

三、土地整治工作的内涵:

土地整治是指在一定区域内,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土地整治专项规划确定的目标和用途,通过采取行政、经济和法律的手段,运用工程建设措施,通过对田、水、路、林、村实行综合整治、开发,对配置不当、利用不合理,以及分散、闲置、未被充分利用的农村居民点用地实施深度开发,提高土地集约利用率和产出率,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的过程,其实质是合理组织土地利用。目前我县在实施的土地整治类别有:直接垦造水田、旱地改水田、垦造旱地、建设用地复垦、高标准农田建设等。

四、当前的形式:

党的十八大从新的历史起点出发,做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决策,从10个方面绘出生态文明建设的宏伟蓝图。生态文明建设把可持续发展提升到绿色发展高度,为后人“乘凉”而“种树”,不给后人留下遗憾而是留下更多的生态资产;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2018年8月,浙江省国土资源厅下达了《关于改进和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的通知》浙土资规[2018]9号,明确禁止在第二次土地调查中认定的林地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颁发林权证的林地垦造耕地。从中央到地方都把生态环境的保护放到了一个非常重要的位置,对于山多地少的桐庐而言,在这样的政策形势下,我县的后备资源可开发及占补平衡工作遇到了新的压力。

五、新时期、新形势下如何统筹好土地整治工作

从全域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的内涵及主要任务我们可以看出,土地整治是全域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实施中一项非常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新时期、新形势下,对生态环境保护的特殊要求,对新增用地指标核拨的逐年递减,迫使我们需要通过全域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对现有的各类要素资源进行全盘统筹考虑、进一步的优化布局结构,使得村庄面貌有机更新的同时为今后的建设发展腾挪空间。在全域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开展过程中,前期的谋划要深:要深度挖掘地方要素潜力,全区域整盘考虑,把能够腾挪的空间要素进行充分深度挖掘,优化布局;中期的规划要准:要准确把握乡村特色、地域特征、农村实际、发展现状和功能定位,因地制宜做好总体设计,合理 划定农业生产、村庄建设、产业发展和生态保护等功能分区;后期的计划实施要实:方案确定后,地方政府要坚定信念,按照实施计划将各个子项目扎实推进落地。

依照全域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确定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做好占补平衡土地整治工作的推进,我觉得要做好以下三点。

1、提高认识转观念:①2018年5月18日至19日,中央召开了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对新时代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确立了重要原则、进行了具体部署。要求领导干部梳理“两山”理念,生态保护是红线,不能碰,有是高压线,碰了就要承担责任。近年来《焦点访谈》、《今日聚焦》等新闻媒体不断有反应国土部门“毁林造地”、“破坏生态”的负面新闻曝光,老百姓也持反对态度,中央环保督促、中央巡视组对山上毁林造地十分关注;②近些年,上级部门下达给地方的用地计划指标逐年减少,2018年度市局下达给我县的计划指标仅有248亩(其中还包含了农民建房指标),而且今后还会继续减少,我们应当转变用地思路,从以增量为主逐步转到以存量建设用地为主,挖潜内在潜力。

2、改进方式转方法:《浙江省“152”耕地生态建设保护工程实施方案》(浙土资发〔2018〕13 号)和《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改进和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的通知》(浙土资规〔2018〕9 号)等文件陆续出台,对当前耕地保护和耕地占补平衡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要求、目标和任务,也标志着耕地保护和耕地占补平衡工作进入到一个新阶段。我们要转变补充耕地的方式,拓宽补充耕地的途径。严格垦造耕地项目选址,合理开发耕地后备资源。着眼点要从山上造地转到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向低效园地要耕地,向废弃宅基地要耕地,向闲置土地要耕地,向废弃工矿用地要耕地,转变和拓宽补充耕地途径。今后要把建设用地复垦、非耕地复耕、未利用地造地等作为垦造耕地的重点。

3、加大力度提质量:①把源头,在项目选址踏勘阶段,要严把项目准入关,把正真立地条件好,实施不影响生态环境的优质项目放进来;②重论证,在论证会阶段要对项目的资源要素保障(水源、石料、耕作土等)、规划设计方案、生态修复、村民意愿、政策处理等多方面进行充分深入的论证,确保项目立项之后能够顺利的实施完成;③强管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加强乡镇的主体责任,督促施工、设计、监理各方认真履行自身职责,采取通报扣分制度,对履职不到位的服务机构纳入黑名单,不得参与土地整治项目的服务;④严验收,明确验收标准,确保工程质量。在项目初验当中必须要把好关,对项目实施不到位、质量不过关的一律要求整改到位后才可通过初验,在县级验收当中,采取内外业结合验收,即查看工程外业质量、也检查工程内业资料,确保项目工程的实施保质保量。

参考文献

[1]贺涌源 对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思考 《浙江国土资源》2018年第04期

论文作者:萧飞

论文发表刊物:《建筑学研究前沿》2019年12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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