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从“班级准社会”的视角看班级文化建设,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班级论文,文化建设论文,视角论文,社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20世纪初,从美国的杜威和帕森斯开始,学者们就对班级的哲学意义和社会学价值进行了深刻阐述。以后,学者们又进一步从文化学、信息学、生态学等多角度、多层面研究班级制度。本文试图把班级视为一个准社会,从一个新的视角看待班级文化建设,以更好地建设理想的班级文化。
一、班级的准社会性
班级是社会结构的一个节点。社会结构是人类行为的互动网络,我们根据时间、空间的规律性和一致性,能够推论出这些网络以及连结它们的节点,即确定它们的社会位置。社会位置是具体的和现实的,每一个位置(可以是小规模的群体,也可以是较大规模的社团和机构)都与其他位置有所联系,有的联系稳定,有的联系不稳定。班级就是社会结构的一个节点。在社会现实中,作为一个小规模的社会群体,班级与学校等各种教育机构建立了稳定的联系,而且其触角广泛地伸向别的社会群体,与它们建立不同形式的“超级链接”。
班级能够为其成员储备将来直接参与社会活动的基本能量。在社会现实中,班级的每个成员都担任了多重角色,与其他社会成员进行互动。这是班级的一般社会性。但是,由于班级所处的社会位置非常特殊,在操作层面上,班级成员主要是内化社会期待,而一般不直接参与社会活动。而且,班级成员内化社会期待(以教师对学生的教育期望的形式出现)的过程往往有一定的封闭性,受无关因素干扰较少,因此可较多地储备将来直接参与社会活动的基本能量。这种能量不仅是知识的,还有情感的、道德的等等。
班级能够建立一种准社会的“有机团结”机制。“团结指的是人与人和(或)群体与群体之间的一种关系,这种关系依赖于被共同的情绪体验所强化的共有的道德情操和信念。”迪尔凯姆认为,团结有“机械团结”和“有机团结”之分:前者在信仰和情感上追求高度的同质性,压抑个性;后者则建立在高度的相互依赖的基础之上,它允许甚至鼓励个体之间差异的发展。但是,“有机团结”必须和约束性法规结合起来,只有这样,高度的相互依赖和个性发展才会有良好的共生环境。在班级群体中,个人与个人之间也应当建立“有机团结”的关系,并让这种关系在约束性机制——班级规范中得到巩固和发展。
班级给予其成员“制度和权威”的力量。建立班级规范或制度非常重要,制度规定了班级成员之间的关系和互动秩序,也规定了班级权威结构。班级建立之初,教师就要引导学生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建立“班级基本法”,让学生明确,任何人的行为必须合“法”,他们服从的只是老师和班干部执行制度的权威,而不是特殊的权力。
班级理念也是准社会性的。社会的形成、发展是团结和整合的过程,一个组织、一个集体更是如此,其成员的团结性决定这个组织或集体的生存和发展。社会是从机械团结向有机团结进化的,但是,机械团结中的“集体良心”在有机团结中并未完全消失。现代企业制度的发展证明,企业理念或企业精神对于凝聚企业员工集体意识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同样,班级必须建立自己所追求的理念和文化价值观,强化学生的集体归属感,要求学生在自己的言行举止上都为本班集体着想。
二、班级文化的互动
班级文化是社会文化的一种形态,它分为显性文化和隐性文化。显性文化包括教室建筑、班级设施、班级规模、教室布置、座位编排、班级制度等;隐性文化是显性文化所依托的人文背景,包括班级的理念、管理模式、组织方式、人际关系、群体意识以及教师的风格和班级气氛等。班级文化就是在这些要素的互动中形成和发展的。研究证明,教师和学生的互动作用积极影响班级气氛,教师的个人特征和信念体系更是班级气氛形成的关键因素。
班级文化的每一种形态都建立了自己的信息库,各信息库互发信息并彼此联结。信息发送的方式有外部的和内部的两种:外部方式包括身体姿势、促膝谈心、电话交流、通信、作业、网络等;内部方式主要是指个体与自我的对话(如写日记、暗中思考等),这种自我对话并没有从人们的社会参与或他们的公开行为中孤立出来。班级社会的维持和发展,依赖于班级各文化形态进行信息联结和互动的程度。
班级文化是一个开放的系统,它与其他社会文化建立广泛的联系,特别是与其他班级、班级各成员的家庭、班级所在社区等互动频率很高。依据美国社会学家G·霍曼斯的著名命题:“如果一个群体的成员之间的互动在外部系统中是频繁的,那么友好的情感将在他们之间滋长,而这些情感又会导致在外部系统的互动之外的进一步互动。”班级文化的开放性互动有利于班级文化的发展,也有利于加快个体社会化的进程。
三、班级准社会是个体社会化的土壤
从教育学、社会学、文化学的观点综合来看,我们可以归纳出班级准社会的几个特点:①班级是一个小社会,它产生自己独特的“社会文化”;②班级文化是互动的,而且是具有效用的;③学生在班级社会中受教育,初步完成社会化,为将来真正走向社会储备能量;④个体的社会化进程必须通过班级文化的互动才发生作用;⑤班级文化互动的主要表现形态是班级的社会化模式,如班级制约机制、班级管理模式、班级集体意识等;⑥个体的社会化必须在班级文化的互动中实现。
可见,在班级准社会,班级文化互动过程中的社会化模式是个体社会化的土壤。这里涉及几个方面:
促使学生从他律转向自律,是班级管理的最高宗旨,也是教育的目的和归宿。从社会学的观点来看,从他律到自律的发展过程,正是学生不断内化社会规则,为走向成人社会准备能量的过程。皮亚杰的研究表明,随着儿童年龄的增长,他们将逐渐从成人对他们行为提出的要求和成人对他人的理解中,学会自我约束和考虑别人的意见。慢慢地,他律由主导作用变为辅助作用,自律则起了主导作用。在班级社会中,学生个体从他律向自律发展的水平与社会交往方式有极为密切的关系。如果班级社会的人际互动氛围好,教师对学生注重启发引导,同学之间也和睦宽容,个体从他律向自律发展的进程就可能是顺利和积极的;而如果教师是专制的,同学之间隔漠而缺少互动,个体一开始就形成盲目服从的他律性人格,那么他律向自律发展的进程则将是艰难的和消极的。
学生从他律向自律发展的关键,是学会理解“规范性遵从”。人都是社会关系的产物,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互动过程都有一定的规范。只有遵从这些规范,人才会正确处理自己与周围世界的关系。所谓“规范性遵从”,就是纪律约束。纪律在班级准社会中的意义,就是使个体学会在这个准社会里如何相互依存。人在许多情况下是被纪律制约的,但合乎科学性的纪律并不妨碍自由;恰恰相反,自由是由强有力的纪律来保证的。那么,我们应当建立怎样的纪律呢?合乎科学性的纪律必须是所有成员认同的行为准则,而且必须建立在伦理道德和美学教育的基础之上。所以,我们要避免的是,学生守纪只是因惧怕老师的权力而表现出被动服从的行为。这将使我们的教育造就一批百依百顺的奴隶,而不是自主的公民。
建立一整套班级“法律法规”体系,将“纪律”这一低级形态上升为“法”这一高级形态。班级“法律法规”涉及班级环境中发展起来的习俗、准则和价值观等,它规范着班级准社会的交往方式。只要学会遵守法律法规,并使之内化为自己的需要和价值取向,那么学生一旦正式步入社会,就不会忘掉自己在学校里养成的良好习惯。现代社会的法律是审慎和合理的,严格执法是旨在保证支撑社会团结的复杂模式得以维持。班级准社会并不复杂,但其“法律法规”也必须审慎和合理。首先,设立班级学生大会,制定《班级基本法》;再由班委会等“专门机构”制订学习、生活、活动、礼仪等具体的“法规”,交由班级学生大会通过;最后由各学生干部负责执行。这样,老师、学生和家长都应成为班级“法律法规”尊严的维护者。
四、实践理想的班级准社会文化
既然班级准社会是个体社会化的土壤,那么如何实践理想的班级准社会文化呢?对此,笔者有以下几点建议。
建立“班级导师制”。班级准社会需要建立自己的“基本法”,班级理念和文化价值观应在“班级基本法”中体现出来。教师和学生都是班级准社会的成员,理应“依法行事”。但在传统班级文化中,班主任往往是利用自己手中当然的权力治班。因此,如何将班主任的“权力”变为“权威”,是建设班级准社会文化的关键。笔者认为,应逐渐淡化班主任制,以班级“导师制”代之,同时充分激发学生的主体性,使学生达到自律的最高境界。“导师制”的内容是:班级中所有任课老师成立一个“导师组”,“导师组”成员将原来由班主任一个人承担的工作分解,共同承担。“导师组”组长主要负责策划班级“发展大计”,每位“导师”除教好自己所任课程外,还要着重指导一定数量学生的日常学习生活。但这并不意味着削弱学生的自主性。实际上,在“导师”的指导下,学生的社会化进程更迅速。因为班级将建立“立法”、“执法”、“监督”和“宣传”等不同的机构,给学生自主管理提供更大的空间。
设立班级“四套机构”。笔者通过班级准社会实验证明,给班级设立“四套机构”是促进学生社会化的最佳出路。这“四套机构”是班级学生大会、班委会、班级法庭、班报社。“班级学生大会”是班级最高权力机构,主要职责是:制定《班级基本法》,审议通过有关“法规”;定期进行民意调查,对老师和班干部工作提意见和建议;听取班级成员的竞选演说,选举产生班干部;审议同学对班级工作的提案。“班委会”是班级最高行政机构,主要职责是:落实学生大会提案;对班级工作进行规划、实施、检查和总结,丰富班级成员的学习生活。班委会一般成员对班长负责,班长对班级学生大会负责。“班级法庭”是班级最高裁决机构,主要职责是:依法执法,接受投诉,做出裁决;对不遵从规范的违纪行为进行公布和惩处;调解同学之间的矛盾和纠纷等。“班报社”是班级的宣传和舆论监督机构,主要职责是:通过定期出版“班报”,对班内外大事作出评论;监督班级成员的行为;发表同学提案;公布民意调查结果等。“四套机构”必须建立在良好的班级环境之中,所以,班级的集体意识、道德风尚和审美氛围等方面的建设绝不可忽视。
进行“四种能力”教育。作为社会的基本细胞,家庭是个体接受“准社会教育”的第一站。但是,接受“准社会教育”的主要环境则是学校里的班级。在班级里,学生可以学会竞争与合作,学会如何为创造未来积累能量,培养利他主义情操及遵守社会法律和道德准则的自觉性。即使在网络时代,学生的契约观、道德观、共处性、求知性、创造性和发展性的形成也不可能离开“班级准社会”。理想的班级“准社会教育”可以外化在学生“四种能力”的教育上。一是“共处能力”教育。这实际上是让学生不仅学会在社会上与他人共同生活,而且学会和自己周围的环境和自然界共处,还要学会和自我共同生活——调整自我内部的不协调状态,使主我与客我协调统一。信息时代缩短了地球上人与人、人与物之间交往的距离,合作显得更加重要,因此要培养学生与他人、环境共处的意识和能力。二是“求知能力”教育。这要让学生掌握认识世界的工具,善于收集、处理信息和探究问题,以能在未来从终身教育提供的种种机会中受益。三是“创造能力”教育。从某种意义上说,创造是一种精神,是一种激情。从班级准社会中走出来的人,是成为旧文化形式的模仿者还是成为新文化形式的创造者,关键在教师有没有创造的精神和激情,能否给学生营造产生创造精神和激情的环境。这正如符号互动论者齐美尔所言:“活跃的生活精力是文化创造力的源泉,它不能较长时间限制在那种沉闷的已不再有生气的既存形式的范围里,而是一定要超越这些形式。”四是“发展能力”教育。在班级准社会中,发展能力教育的实质就是“做人教育”,其教育目标是:培养学生独立的人格,使之具有为充分发挥自己的才能和尽可能牢牢掌握自己命运而需要的思想、判断、感情和想象等方面的自由,获得自我实现的成就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