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察提升执法效能有效途径的分析论文_张文芝

环境监察提升执法效能有效途径的分析论文_张文芝

保定市满城区环境保护局 071000

摘要:环境问题已成为全球共同关注的问题,经济发展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和破坏,使得全球生态持续恶化,遏制了经济的进一步发展。环境监察是一种具体、直接的环境执法行为,是政策在微观层面的具体行为,是环境保护行政部门实施统一监督、强化执法的有效途径之一,在当前环境形势严峻的情况下,加大环境监察执法力度,提升执法效能对深化环境管理法制化进程,推进环境保护工作,促进环境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本文分析了环境监察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环境监察执法效能提升的途径。

关键词:环境监察;执法效能;途径

1我国环境监察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1.1环境监察执法能力弱

由于目前还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系统化的环境监察执法体系,监察执法工作缺乏创新和进步,不能够适应现代化环境监察的需要,所以监察执法工作才没有牢固的基础。再加上部分监察人员在执法过程中经不住诱惑,不能够真正做到执法公正,所以常常出现违规行为和不作为的情况,在工作中发现企业的违规行为也没有立刻对其进行相应的查处和惩罚,导致企业的违规行为越来越猖獗。这种执法能力差、监察能力不足的情况导致执法的效率大大降低,并且不能给企业起到警示作用,环境问题频频产生。

1.2执法不严

环境监察执法工作的开展需要保证执法的核心地位,如果无法真正的达到执法的功能,那么环境监察执法的效能也无法达到预期效果。因此我们也必须要依法开展对环境的保护工作,针对破坏环境以及违反环境保护法的人员以及相关的行为也必须要采取相应的措施来加以处分。然而目前在很多环境监察执法工作中,存在的执法不严的问题也较为普遍,很多执法人员的执法意识相对较为淡薄,并没有真正的意识到环境监察执法的意义,因此对于很多违反环境保护法的生产企业也没有进行相应的处罚,这样也就增加了环境污染的剧烈程度。同时,环境保护的过程中,经济的发展也必然将会产生一定程度的污染问题,在这样的前提下,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如何有效的协调也为执法部门增加了一定的困难。

1.3法律文献不完善

在环境监察执法的过程中,如果法律文献不够完善,那么执法工作就缺乏相应的法律依据,因此执法工作的开展也会遇到一定程度的困难。目前,我国的环境保护法以及自然资源保护纲领等相关法律文献都还需要进一步的加以完善,这样也才能够更好的提高执环境监察执法的效能。

1.4缺乏创新和发展

环境监察是一种新型的工作形式,就目前的工作而言,工作人员需要考虑的问题是在渐趋恶劣的环境条件下,如何对环境进行有效的处理和维护,这些问题需要相关的工作人员对其进行深入研究和探讨。伴随着时代发展的需要,环境监察工作也需要适应社会的需要不断进行创新和发展。目前的环境监察缺乏的是创新精神和独特的思维,在实际的工作环境中,使用的仍然是一些较为传统的监察方法,既没有牢固的社会基础,也不能够满足时代发展的要求,因此在工作中工作的形式大于内容,没有任何实际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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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提升环境监察执法效能的有效途径

2.1加强环境监察工作精细化

监察工作精细化需要抛开传统的大网捞大鱼的模式,对监察工作的每一个环节都需要精细,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第一,进行现场的检查工作时,对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的排放等都要做到精细化;第二,进行调查取证时,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询问和笔录以及证据要结合起来,实现精细化;第三,对责令整改的企业要进行后续的跟踪和走访,利用相应的执法手段对企业的整改行为进行监察,实现跟踪走访精细化,从而提高环境的监察效果。

2.2加强学习,规范执法,使环境监察执法人员素质不断提高

①将能力提高与业务学习进行有效结合,组织执法人员对环保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进行经常性的学习,对工作案例进行分析讨论,分析执法过程中存在的“疑难杂症”,将好的工作经验相互交流,从而使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进一步提高。②加强人员培养,优化人员结构,对执法人员的能力特长和执法组织结构进行综合考虑,将相关资源进行有效整合,对人员组合进行合理配置。在日常工作中通过“传、帮、带”实现优势互补。③对岗位责任细化,环保部门要根据组织结构对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对工作岗位分配时按照人特点合理进行,另外需要将岗位责任制建立完善。

2.3转变思想,加强监管,努力提升环境执法水平

一是积极推进监管转变,从粗放型管理转变为精细化管理,在环境监察执法中,现场监管是最基本的工作。监管人员在工作中要不断加强环境现场监管,从而使其他工作得到全面推动。排污费可以通过严格的现场监管进行足额征收。企业施在运行管理中,环境监察部门要深入现场,全面排查,对企业的产污、治污和排污情况进行实时掌握,排污申报中企业存在的瞒报和漏报情况进行筛查,确保能够足额征收排污费;二是对于排污单位的环评和批复要求执法人员要深入研究,将环境监察与生产工艺流程、污染设施运行情况进行有效结合,使监督管理实现全过程、全方位和精细化。执法人员要全程监管重点企业,通过不断总结使监管实效不断扩大。

结束语:综上所述,作为我国的基本国策,环境保护有着不可替代的影响力,而环境监察是针对环境问题的一项具体措施。目前我国的环境监察力度还不够,相关的环境监察的法律法规也还不完善,再加上监察执法工作中,执法人员意识淡薄,执法能力较差,阻碍了我国的环境执法工作的进行。因此利用新的执法手段、提高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加强环境监察力度,能够有效的实现环境的保护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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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张文芝(1974-11),女,汉族,籍贯:河北省保定市。

论文作者:张文芝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7年第14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7/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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