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察执法的难点和重点论文_陈静

环境监察执法的难点和重点论文_陈静

陕西省铜川市耀州区环境保护局 陕西铜川 727100

摘要:现阶段我国面临着严重的环境问题,通过相应的环境监察执法工作保证生态环境。本文中分析环境监察执法的重点和难点,给出针对性的解决措施,提高环境监察执法的质量。

关键词:环境监察;执法难点;解决措施

环境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因素,但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工业的粗放式发展给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造成了难以承受的伤害。当前,解决环境问题的当务之急就是切实解决环境执法问题。

1、环境监察的重要性

环境执法是指政府环境执法主体按照国家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开展的一系列行政行为,是对于环境法的贯彻和执行。它不仅涉及到公民环境权利的顺利实现,还涉及到国家环保方针的贯彻执行。环境执法的好坏、实施效果如何对于国家的环境保护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

环境监察是环保部门实施统一监督、强化执法的主要途径之一。但是从当前的发展形势来看,特别是基层地区,环境监察工作无论是在工作能力上、还是在文化素养方面都存在较大的局限性。怎样走出基层环境监察执法的困境,是当前相关人员值得深思的课题。基于这种背景,笔者依据自身经验,对当前基层环境监察工作存在的不足进行了深入分析,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旨在推动我国基层环境监察工作规范化,同时也为后期开展类似工作提供参考依据。

2、环境监察执法难点和重点分析

2.1执法意识该如何加强

目前,我国的环境监察执法工作正在进入新时期,一方面环境执法工作基本上有法可依,执法力度逐渐加强;另一方面我国环境执法形势严峻,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增多、环境执法难等现象,例如:地方保护主义的存在,环境执法受干扰;环境执法人员不作为、滥作为,基层执法力量薄弱等。

政府、企业、公民的环境法律意识对于环境监察执法有着重要的调整和引导作用,它关系着环境执法能否落实到位。我国政府的评价体系往往以经济的增长作为指标,这也导致了当地政府重经济忽略环保,不惜破坏环境利益来追求经济发展,导致一些企业环保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差。对于公众来说,我国公民的维权意识和环保意识相对薄弱,未能深刻了解自己的公民权利和环境破坏带来的危害,这也让环境执法更加困难。

2.2 执法能力应如何提升

环境污染问题的产生涉及长时间的积累和一系列物理、化学等反应过程,需要用科学手段来解释环境问题,同时新时期随着社会的发展,环境问题日趋复杂化,如何认定是否对环境造成破坏变的更为困难,需要具备专业知识,因此环境监察执法具有高度技术性、专业性特点。

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必须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掌握一定的环境专业知识和原理,能够对一些环境问题进行解释和分辨,这样有利于在执法过程中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置。环境执法需要借助技术手段。环境污染行为的认定、污染的程度,都必须借助环境监测等技术手段进行检测、量化。环境执法人员必须掌握和准确运用有关环境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准确、及时的处理。

2.3 严格执法下的优化方式

当前,环境监察执法既存在“越权、越位”问题,也有“缺位、不到位”问题。在新法实施后,全国掀起了一场严格执法的新浪潮,环境执法力得以改善,但各地方的执法效果参差不齐。一方面,部分新制度的实施尚存争议,监察执法难免存在纰漏错讹之处;另一方面,新法赋予环保机关现场检查权之外,还赋予它们查封、扣押、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权力,权力的扩大和舆论的导引极易造成执法权的滥用,使其陷入越位、越权的陷阱。如何平衡环境保护和企业经济权利之间的关系不容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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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做好环境监察执法工作的措施

3.1 完善相关法律制度

国家各有关部门应在充分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及时修订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使各类环境违法行为都有法可依。国家应加强环境立法,在对环境执法实际进行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最大程度的填补上述领域的法律空白,让环境执法更加有法可依。新修订的环保法扩大了环境公益诉讼的主体范围,此举对增强公众保护环境的意识,树立环境保护的公众参与理念,及时发现和制止环境违法行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3.2 加大环境执法力度

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中新增了“按日计罚”、处罚无上限等加大经济处罚的法律条款,这样大的罚款数额很少有企业能够承受,无疑会增加环境执法的威慑力。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中还规定了“行政拘留”、“双罚制”等处罚手段,其中对于未批先建、通过暗管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可以适用“行政拘留”,对其主要负责人、环保负责人采取行政拘留措施;对于企业相关人员不配合环境执法或者负有直接责任的情况,环保部门可以运用双罚制,加大处罚力度,除了可以对违法单位进行经济处罚,还可以对企业负责人、企业具体管理环保的负责人进行经济处罚,双罚制的运用直接关系到相关人员的切身利益,这一规定对国有企业震慑效果尤其明显。

3.2.1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对环境执法人员的进入进行严格把关,选择素质好、高学识的人才进入环保队伍,在进入执法岗位后也要加强对执法者的环境专业知识、环保法律法规的培训力度,定期学习,不断适应环保发展的新形势规范环保人员管理,严格用制度管人、管事,引入竞争机制和环保业务大比拼,不断提高环境执法人员的总体素质和水平;树立服务意识,帮助企业了解环保政策、改善环境守法能力,从惩戒型执法向服务型执法转变,引导企业自觉守法。

3.2.2加大环保执法投入力度,改善执法手段和条件,对于环境执法工作应保证足够的资金投入,政府应将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与经济发展同步考虑,大力建设基层单位的监测设施,不断提高环境监测能力,扩大环境监测的范围,要对重点污染源安装主要污染物在线监控装置,实时掌握污染物排放状况。

3.3 健全管理体制

3.3.1预防。首先,设立各级环境监管部门,统一行使监管各类污染监督管理和执法职责。其次,督导企业自觉遵守环保法的规定,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和义务,进行污染源监测,并及时主动将自行监测的信息上传网络接受监控,环保部门和公众通过上传的数据对企业排污情况进行全方位、全覆盖的监控。

3.3.2治理。首先,强制关闭生产工艺落后,生产方式粗放、环保设施老化的企业,对于没有配套安装有效环保设施的企业加大环境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对限期改造不到位的采取强制治理措施。其次,在日常环境执法过程中注重运用非强制执法手段,可以借鉴运用环境合同、行政奖励、绿色信贷、环境信用等级、守法援助等综合执法措施,用市场的力量调动企业、个人守法的积极性,增进执法双方彼此合作的可能性,实现互利共赢。

4、结语

总之,当前我国处于社会经济发展变革的关键时期,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对于我国国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影响,在新《环境保护法》和相关政策条例的指导下,各地应当加强对环境监察执法工作的重视,对于相关工作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寻求有效的解决优化措施。

参考文献:

[1]周珂.新常态下环境监察执法的难点和重点[J].环境保护,2015,43(12):16-19.

[2]刘之杰.环境监察执法的现实困境与对策思考[J].环境保护,2014,42(20):61-63.

[3]史建峰.基层环境监察执法的常见问题及对策[J].绿色科技,2013(08):247-248.

论文作者:陈静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8年第29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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