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少奇与过渡时期的总路线--不可逾越的界限_过渡时期总路线论文

刘少奇与过渡时期的总路线--不可逾越的界限_过渡时期总路线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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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D232;D61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3815(2001)-06-0072-05

先搞10到15年或者更长时间的新民主主义建设,尔后根据情况再采取严重的社会主义步骤;从现在起就向社会主义过渡,10到15年或者更长时间建成社会主义,这显然是两种不同的战略思路。自毛泽东提出过渡时期总路线后,刘少奇没有坚持党中央原先经过相当长时间的新民主主义建设,再向社会主义过渡的设想,而是一心一意地为贯彻实施过渡时期总路线而全力以赴。在过渡的具体步骤上,刘少奇曾坚持应遵循“稳步前进”的方针。但在1955年夏季毛泽东掀起反对“右倾保守”的阵风之后,他也认为是必要的。刘少奇在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问题上的前后变化,其深层原因何在,仍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共同接受毛泽东的建议

刘少奇由主张现在为巩固新民主主义制度而斗争,转向同意从现在起就开始向社会主义过渡,应从1951年接受毛泽东把农业生产互助合作作为动摇、削弱以至否定私有基础,即把以土地入股,土劳分红为特征的农业生产合作社,作为将农民的个体私有制改造为社会主义集体农庄的过渡形式说起。

1951年12月,中共中央下发的《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中说:“现在所称的农业生产合作社虽然是互助运动在现在出现的高级形式,但是比起完全的社会主义的集体农庄(即是更高级的农业生产合作社),这还是较低级的形式,因此,它还只是走向社会主义农业的过渡的形式。可是,这种走向社会主义的过渡的形式又正是富有生命的有前途的形式。”党的政策的正确性,就是在于谨慎地又积极地在逐步发展的基础上,引导它们前进(注:《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2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年版,第515~516页。)。这样,就改变了七届二中全会决议关于“在革命胜利以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还需要尽可能地利用城乡私人资本主义的积极性,以利于国民经济的向前发展”的方针(注:《毛泽东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431页。);改变了1950年6月在通过《土地改革法》时的公开申明:保存富农经济,是党在整个新民主主义的阶段中采取的一种“长期的政策”(注:《刘少奇选集》下卷,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40页。)。因而,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实际上由此迈出了第一步。

正是基于对从现在开始在农村组织互助合作,逐步动摇、削弱以至否定私有基础的认同,1952年8月,周恩来率中国政府代表团赴苏联商谈中国第一个五年建设计划方案时,在8月28日向斯大林报送的一份《三年来中国国内主要情况及今后五年建设方针的报告提纲》中,就提出了有关对私人工业通过国家资本主义控制在国家手中,在个体农业中积极发展互助合作组织等方针政策(注:《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3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81年版,第693~694页。),实际上提出了对私人工业和个体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问题。同年10月,刘少奇率团到莫斯科参加苏共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10月20日,刘少奇给斯大林写信,通报中共中央关于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使中国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的一些设想。他在信中说明:“这些问题还没有在中共中央的会议上讨论过,还只是若干同志的一种设想并在非正式的谈话中谈论过。”(注:《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3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81年版,第693~694页。)以上表明,毛泽东在最初酝酿总路线时,就得到了刘少奇、周恩来等中央书记处成员的同意。

第一次在公开场合宣传从现在开始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思想,是1953年5月2日在中国工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刘少奇代表中共中央向大会致的祝词。他向中国工人阶级宣告:“我们祖国现正开始进入一个新的历史时期,并向我们提出了新的历史任务,这就是实现我们国家的工业化和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的任务。”(注:《新华月报》,1953年第6期,第23页。)6月23日,刘少奇《在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祝词》中同样传达了这个信息,他说:“我们祖国的新的历史时期在全国人民面前提出了新的历史任务,这就是逐步地实现国家的工业化,并在这个基础上使我们祖国由新民主主义逐步地过渡到社会主义。”(注:《刘少奇选集》下卷,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115页。)此后,毛泽东于6月30日接见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主席团时又作了具体阐述,他说:“现在朝鲜议和,土地改革结束,国内工作的重点正在转到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党在过渡时期的总任务,是要经过三个五年计划,基本上完成社会主义工业化和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三个五年计划就是十五年。一年一小步,五年一大步,三个大步就差不多了。基本上完成,不等于全部完成。讲基本上完成,是谨慎的讲法,世界上的事情总是谨慎一点好。”(注:《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4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0年版,第258~259、262页。)

可见,从酝酿到公开宣传总路线,刘少奇与毛泽东是保持了一致的。

由稳步前进到加快改造

农业互助合作运动,1953年春和1955年春曾两次出现急躁冒进倾向,并且一次比一次严重。刘少奇基本上是坚持稳步前进方针的。毛泽东初则同意纠“左”,继则强调反右。在此情况下,刘少奇也转而跟随其后。

1955年1月初,邓子恢向刘少奇汇报了农村的紧张情况。他说:现在看来,有些省份,如河北、山东、河南,农业生产合作社数量大了一些。1月4日,他又以国务院第七办公室的名义,向周恩来总理写了简报,指出农村近来发生的出卖牲口,滥宰猪羊等现象提醒我们,为了使合作化运动健康发展,一要制定一个全国性的章程,明确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半社会主义性质,使干部不致乱立法,群众不致乱猜疑;二要发一个关于整顿和巩固农业生产合作社的通知,指明当前农业合作社的发展已接近60万个社的计划,除新区一些地方还须发展一些外,整个运动应转向控制发展、着重巩固的工作阶段,以避免将粮食统购统销和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两种紧张合到一起,引起更多不利生产的现象。

刘少奇和周恩来对邓子恢报告的情况十分重视,并立即将他提出的意见提交中央政治局讨论,政治局采纳了邓子恢的两项建议。1月10日,以中共中央名义下达了《关于整顿和巩固农业生产合作社的通知》。《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草案)》的草稿,刘少奇让陈伯达、廖鲁言、杜润生修改后,再以国务院名义颁布试行。

但是,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发展势头仍压不下来。2月上旬,由年初的4.8万个发展到58万个。这时,全国财经会议正在举行。会议集中研究了当时的农村情况和粮食购销问题,形成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迅速布置粮食购销工作,安定农民生产情绪的紧急指示》草稿。在刘少奇主持下,由周恩来、陈云、邓小平、彭真、邓子恢、李先念、谭震林、杨尚昆等参加,对草稿内容进行慎重研究、修改定稿。这个指示明确指出:“目前农村的情况相当紧张,不少地方,农民大量杀猪宰羊,不热心积肥,不积极准备春耕,生产情绪不高。应当看到,这种情况是严重的,其中固然有少数富农和其他不良分子的抵抗破坏,但从整个说来,它实质上是农民群众,主要是中农群众对于党和政府在农村中的若干措施表示不满的一种警告。”(注:《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6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版,第76页。)据此,中央决定:1955年7月至1956年6月的粮食年度内的粮食征购任务减为900亿斤,并实行粮食“三定”(定产、定购、定销)制度。同时,把农村合作化的步子放慢一些。

3月3日,毛泽东亲自签发了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名义下发的《紧急指示》,同时,约邓子恢谈话说,5年实现合作化的步子太快,有许多农民入社,可以肯定不是自愿的。他提出,到1957年,入社农户发展到1/3就可以了,不一定要50%(注:《邓子恢传》,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480页。)。3月中旬,毛泽东再次听取邓子恢等汇报农村工作。针对当前农村的紧张情况,毛泽东说:“生产关系要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否则生产力就会起来暴动,当前农民杀猪宰牛就是生产力起来暴动。”谈到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发展方针时,他说:“方针是‘三字经’,叫一曰停,二曰缩,三曰发。”并当场议定:浙江、河北两省收缩一些,东北、华北一般停止发展,其他地区(主要是新区)适当发展一些(注:《邓子恢传》,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481页。)。

为使党中央的“停、缩、发”三字方针有效地贯彻下去,刘少奇从3月到6月,分别约见各省市负责人了解情况,阐释中央的方针;主持中央会议,研讨具体措施。

3月18日,刘少奇约见邓子恢,提出农业合作化第一个五年计划、第二个五年计划、第三个五年计划各发展1/3的意见。4月6日,约集中南各省负责人谈话,指出农业合作化今后的方针,应该是巩固地向前发展。4月8日,在与北京、天津两市及华北各省负责人谈话中说:目前主要问题是把现有的巩固好,只要巩固好现有的,就会有农民要求入社,所以,为了发展,就要巩固。今年明年少发展些,因为干部没有训练出来,经验不成熟,再快了就要发生危险。4月9日,约集东北各省负责人谈话说:东北地区合作社已经发展了很多,今年主要是巩固,把现有的办好,不要多发展,甚至可以停一年,只要把这一批办好,将来就快了。

4月19日,邓子恢向刘少奇汇报召开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的准备情况,谈了全国农业生产合作社已经发展到67万个,大大超出了原定的发展计划。当前农村形势仍然相当紧张,不少地区人心不稳。4月20日,刘少奇主持中共中央书记处会议,讨论农业合作化问题。他在发言中指出:今后一年农业合作化的总方针是“停止发展,全力巩固”。现在全面停下来,秋后看情况再定,个别县、区、乡未办的,有条件的可以试办。全国合作社已经发展到67万个,其中发展过多的省份有超过两三万的,主观力量控制不了,要收缩一些。能巩固住五十几万个社,即是最大胜利。会议确定当前合作化的总方针是:“停止发展,全力巩固。”

4月21日,第三次全国农村工作会议开幕,邓子恢在开幕词中传达了中央书记处会议确定的方针。4月23日,刘少奇邀集各省与会同志谈话,向他们指出:农业合作化目前的中心问题,是巩固办好已经建立起来的一批农业生产合作社。为了发展,就要巩固。如果再像1954年冬天那样的速度发展下去,是冒险的。

6月14日,刘少奇主持中央政治局会议,听取中央农村工作部的报告,批准了第三次全国农村工作会议提出的下一年度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发展计划,即在当年春67万个社的基础上,到1956年春发展到100万个社的计划。刘少奇在会上说:明春发展到100万个,关一下门,办好了让中农自愿来敲门,关键是保证中农自愿(注:《刘少奇年谱》下卷,中央文献出版社1996年版,第334~340页。)。

然而,毛泽东这时在认识上发生了改变。7月31日,他在中央召集的省市区党委书记会议上作《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报告,批评所谓“小脚女人”走路,指责邓子恢在农业合作化问题上犯了“右倾”错误。

邓子恢立即找到刘少奇,申诉说:我不是把农村形势看得一团漆黑,浙江收缩当时是对的,希望中央不要再鼓励大发展,突破150万,减产如何办?刘少奇劝邓子恢,要正确对待主席的批评(注:《邓子恢传》,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497~498页。)。

由毛泽东《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报告推动起来的全国农业合作化运动的热潮,似乎应验了毛泽东关于“大多数农民有一种走社会主义道路的积极性”,“在全国农村中,新的社会主义群众运动的高潮就要到来”的预言。党内批“右倾”的温度,也随之逐步升级。

10月4日至11日举行的中共七届六中(扩大)全会,依据毛泽东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通过决议,明确上纲说中央农村工作部犯了“右倾机会主义”的错误。刘少奇、周恩来、朱德、陈云、邓小平等都在会上发了言,从不同侧面对毛泽东的决策作了论证。

刘少奇发言,强调了农业合作化是我国当前阶级斗争中决定谁胜谁负的基本问题。他说:我们正处在伟大的社会主义革命斗争中,这个革命,就它的广度和深度来说,是比民主革命更加广泛更加深刻得多的革命。农业合作化这个问题,在实际上是我国实现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中最复杂也是最重要的问题,是我国当前阶级斗争中决定谁胜谁负的基本问题。因此,赞成社会主义或者反对社会主义,目前主要的也是以对待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态度来划分界线的。他进而指出,当着广大的农民群众已经被说服走社会主义道路,并且大批大批地加入合作社的时候,一切反对社会主义的派别和资本主义分子都必然要来集中地反对农业合作化运动。这就是最近反对粮食统购统销和反对农业合作化那股谣风的来源之一。但是我们有些同志,由于他们对于社会主义革命的精神准备不够,没有用心倾听在农民中占大多数的贫农和下中农的意见,没有从阶级斗争的观点上来分析这种谣风,所以他们在这种社会主义同资本主义两条道路斗争的紧要关头,表现了不可容许的动摇。

这表明,毛泽东在农业合作化问题上的思想认识短时期内所发生的急速变化,以至把合作化发展速度快慢的性质提高到农村两条道路斗争的严重程度,在当时已被刘少奇等中央领导人一致接受。

由农业合作化热潮带动起来的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的加快,也被刘少奇等一致认同。七届六中全会结束后,毛泽东立即部署加快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工作。10月27日和29日,毛泽东两次邀请出席首届全国工商联执行委员会议的工商界代表人物座谈,勉励他们要认清社会发展规律,掌握自己的命运,走社会主义的道路。根据毛泽东的提议,中共中央于11月16日至24日召开有各省、市、自治区党委代表参加的关于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问题的工作会议。刘少奇在会上作了长篇发言,他首先点明,改变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公有制,是马列主义的基本点。他强调说:“要建成社会主义社会,就要改变资本主义所有制和个体所有制,建立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只要我们抓紧了这一点,在这一点上不动摇,那末,我们就基本上没有违背马列主义,就不会犯重大错误。至于用什么方法,采取什么形式,用多少时间来改变这两种所有制,特别是废除资本主义所有制,这是可以根据各国的客观条件来决定的。”现在是一个紧要的时期,全行业的公私合营是我们同资产阶级决定胜负的斗争。这是谁战胜谁的问题。我们跟资产阶级斗争到底是社会主义胜利,还是资本主义胜利呢?这个谁战胜谁的问题还没有解决。那末在什么问题上解决呢?一个农业合作化,一个手工业合作化,一个资本主义工商业公私合营。资本主义工商业公私合营了,农业合作化了,手工业合作化了,胜负问题也就解决了。刘少奇号召全党的同志们,要紧张起来,谨慎小心,要团结一致,把这个工作做好。(注:《刘少奇选集》下卷,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177~183页。)

1956年元旦过后,首都北京首先出现全行业公私合营热潮。1月15日,北京市各界20多万人在天安门广场举行庆祝社会主义改造胜利联欢大会,刘少奇和毛泽东、周恩来等党和国家领导人一起出席大会。北京市市长彭真在会上宣布:我们的首都已经进入了社会主义社会。原定用三个五年计划时期基本上完成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规划,结果在1956年内就提早实现了。这时,刘少奇和毛泽东等中央领导人一样,为中国如此顺利地进入了社会主义而高兴。同时,又为如此匆忙地进入社会主义,一时在生产、供销等方面呈现的紊乱而忧虑。

难以超越的局限

在简述了以上过程以后,不能不对刘少奇当时为什么没有能坚持他的正确思想和主张作出回答。历史地看,这既有历史的惯性作用,又有深层的理论原因。

经过延安整风,毛泽东不只是党内无可争议的第一位的领袖,而且是党内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指导中国革命实践的杰出代表。刘少奇在中共七大的修改党章报告中说:“我们的毛泽东同志,是我国英勇无产阶级的杰出代表,是我们伟大民族的优秀传统的杰出代表。他是天才的创造的马克思主义者,他将人类这一最高思想——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与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而把我国民族的思想水平提高到了从来未有的合理的高度,并为灾难深重的中国民族与中国人民指出了达到彻底解放的唯一正确的道路——毛泽东道路。”(注:《刘少奇选集》上卷,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319页。)因此,在党内,对毛泽东的正确,已毋庸置疑。

一向豪爽直言的陈毅在1955年10月举行的中共七届六中全会上,以《毛泽东同志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是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典范》为题发言说:正当着中国6亿人民进行社会主义革命的新时代,毛泽东同志关于农业合作化的论文,给我们以领导运动的最犀利的精神武器,使我们能明辨是非,看清方向。这不仅仅对于合作化运动有深刻的指导意义,而且对于我国整个社会主义事业有深刻的指导意义。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不仅能预见革命高潮,而且能领导群众预备和推进革命高潮,以至掌握革命高潮,使革命达到圆满的胜利。“毛泽东同志的关于农村合作化问题的论文,是再一次以马列主义理论指导革命实践,又从革命实践丰富马列主义理论的活生生的典范。”(注:《新华月报》,1955年第12期,第160~161页。)陈毅说的这番话,绝非是他个人对毛泽东的逢迎和恭维,而是很大程度上反映了从长期革命战争年代过来的中国共产党人,在50年代把毛泽东当做真理化身的共识。

从对马克思列宁主义、尤其是对什么是社会主义的理解来说,这一代共产党人不能不带有他们那个时代的深深烙印。早年接受马克思主义,主要著作就是:《共产党宣言》、《共产主义ABC》等。无产阶级取得政权,剥夺剥削者,由国家直接管理经济,实行按劳分配等等,这些就是社会主义的基本原理。由此,把斯大林30年代在苏联建成的社会主义看成是社会主义的样板,苏联的今天就是我们的明天,也就成为广大中共党员对社会主义的基本共识。

什么是社会主义?从现有文献来看,正面回答过这个问题的是周恩来。1953年9月8日,周恩来在第一届政协全国委员会第49次常委扩大会议上作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报告,其中说道:“什么叫做社会主义?社会主义最基本的就是完成了社会主义改造,就是取消了生产资料的私人资本主义所有制,归国家所有了,就是农业、手工业集体化了。”(注:《周恩来选集》下卷,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105页。)换句话说,社会主义,主要是消灭生产资料私有制,实行生产资料的公有制(国家所有制和农民的集体所有制)。毛泽东在讲过渡时期总路线时,有过类似的话。据有关材料说,1953年6月15日,毛泽东在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关于过渡时期总路线的讲话,就说到10年到15年让资本主义绝种。同年10月15日,在同农村工作部负责人谈话中说:“总路线也可以说就是解决所有制的问题。”11月4日的谈话又说:“总路线就是逐步改变生产关系。斯大林说,生产关系的基础就是所有制。”(注:《毛泽东文集》第6册,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301、305页。)

这个基本观点,刘少奇是赞同的,并认为这就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点。他在1954年1月20日纪念列宁逝世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对总路线作了以下的理论说明。他首先指出,列宁主义过渡时期的学说对于我们是完全适用的。毛泽东同志最近所规定的我们国家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就是按照中国的具体的历史条件运用列宁主义建设社会主义的学说而提出来的。接着说:列宁教导我们,工人阶级所领导的政权和巩固的工农联盟乃是建设社会主义的决定性的条件。我们的人民民主政权是以工人阶级为领导、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我们必须不断地加强这个联盟,加强人民民主政权的力量,运用这个力量来发展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并按社会主义原则来逐步改组整个国民经济。列宁教导说,决不可以把建设社会主义看做是轻而易举的事。建设社会主义就是要最后消灭一切形式的生产资料的私有制度;要使生产资料的公有制度成为全社会的唯一基础,这是人类有史以来的一个最伟大最深刻的社会变革。(注:《新华月报》,1954年第2期,第11~12页。)刘少奇在这个报告中对列宁关于过渡时期的学说和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所作的阐述,可以被看成是中共中央领导人当年对社会主义理解的集中反映。这也是刘少奇和毛泽东在中国怎样走向社会主义的问题上,由最初的不同思路达到共识的根本原因。

正是从这个基本的理论认识出发,既然搞新民主主义的目标,就是为实现社会主义创造条件,而毛泽东认为,到1953年,我们已经具备了这种条件,并找到了向社会主义过渡的具体道路,那么包括刘少奇在内的其他中央领导人也赞同从现在起就开始向社会主义过渡,就没有什么奇怪了。同样的道理,既然社会主义是共同的目标,社会主义的本质就是建立生产资料公有制,而且是“马列主义的基本点”,于是用什么方法,采取什么形式,用多少时间,就都处于从属的地位,应当服从和服务于前者的需要。这就是当年的理论和政治逻辑。

任何伟大的历史人物,都是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进行活动的,人们的认识也就不能不受到这一定历史条件的局限。诚如列宁说过的:判断历史的功绩,不是根据历史活动家没有提供现代所要求的东西,而是根据他们比他们的前辈提供了新的东西。我们在这里所以要对前人所受的历史局限进行探究,绝非是要苛求前人,只是为了更全面地继承前人为我们提供的历史经验,使后人比前人站得更高,看得更远,把前辈终身为之奋斗的事业更好地继续推向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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