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在中国早期共产党人的传播与应用_李大钊论文

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在中国早期共产党人的传播与应用_李大钊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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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四运动前后,李大钊、瞿秋白等早期中国共产党人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积极宣传和传播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运用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考察、分析中国的民族和民族问题,对如何解决中国的民族问题进行了早期探索。

一、李大钊等人对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传播

目前,学界关于马克思主义在中国早期传播的研究成果较多,但是对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在中国早期传播的成果还不算多。有学者分别考察了李大钊等人在成为马克思主义者前后对中国民族问题的认识,认为李大钊等人在成为马克思主义者后,“视苏俄为师范,照搬其民族自决和联邦制主张”,这些“均直接影响了早期中国共产党的民族纲领和政策,尤其影响了各种有关少数民族政策的‘关键性文献’的文本内容”。①有学者则从留学生群体的角度,认为以孙中山、李大钊、陈独秀、瞿秋白为代表的留学生对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的贡献集中反映在三个方面:一是促成中国人形成马克思主义基础上的中华民族意识;二是揭示了民族的本质和民族问题产生的根源;三是论述了解决国内民族问题的两个原则——民族平等和民族自决。②还有学者从《共产党宣言》、《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论民族自决权》等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经典著作入手,介绍了这些著作在中国出版发行的历史过程,追踪理论的传播轨迹。③此外,还有一些针对李大钊、陈独秀、瞿秋白等人的个案研究。④

上述成果,为我们研究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在中国的早期传播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是,实事求是地说,目前在研究视角及视野方面,还缺乏一个完整、系统的分析框架,还有待于在以下两个方面进一步提高:一是从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整体性高度来分析这一问题,二是把李大钊、瞿秋白等早期中国共产党人作为一个群体来研究。因此,笔者不揣浅陋,试图结合当时的社会历史条件,较为全面地探讨李大钊等人对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传播和运用。

(一)关于民族问题产生的阶级根源及其解决途径

马克思曾在1847年指出:“要使各国真正联合起来,它们就必须有一致的利益。要使它们利益一致,就必须消灭现存的所有制关系,因为现存的所有制关系是一些国家剥削另一些国家的条件;消灭现存的所有制关系只符合工人阶级的利益。”⑤这一论断,深刻阐述了阶级社会中民族问题产生的根源及其解决的途径。李大钊等人在学习和传播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过程中,也逐渐认识到阶级剥削和压迫是阶级社会产生民族问题的主要根源。比如,李大钊深刻分析了资产阶级剥削和压迫其他弱小民族的原因:“因为资本主义所扩张的生产力,非现在国家的界限内所能包容;因为国家的界限内范围太狭,不足供他的生产力的发展,所以大家才要靠着战争,打破这种界限。”⑥这就从根本上揭示了帝国主义侵略弱小民族的本质。瞿秋白也指出:资本主义的发展使“经济日益成为世界的而非民族的”,“各民族因之而日益趋于同化”,但“却不是各民族的合作”,而是经济力强的国家压迫剥削经济力弱的民族,“以强力阻止弱小民族的互助结合”,“以遂其一民族同化其他小民族之阴谋,以求垄断这些小民族地域里的经济政治势力”。⑦“所以现在世界上是被压迫民族与帝国主义民族的斗争,是全世界的民族问题”。⑧

那么,如何解决民族问题呢?从当时的社会条件来看,中国作为帝国主义争夺的焦点,面临着空前的民族危机,因此,李大钊等人认为,中国革命的主要任务,首先就是反对帝国主义、争取民族解放。李大钊指出,与中华民族的存亡问题相比较,中国内部的种族问题倒在其次,“盖今日世界之问题,非只国家之问题,乃民族之问题也。而今日民族之问题,尤非苟活残存之问题,乃更生再造之问题也。余于是揭新中华民族主义之赤帜,大声疾呼以号召于吾新中华民族少年之前”。⑨十月革命之后,李大钊在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指导下,逐渐认识到帝国主义的实质。他一语道破了巴黎和会的目的:“我们且看巴黎会议所议决的事,那一件有一丝一毫人道、正义、和平、光明的影子!那一件不是拿着弱小民族的自由、权利,作几大强盗国家的牺牲!”⑩于是,他强调:“真正的解放,不是央求人家‘网开三面’,把我们解放出来,是要靠自己的力量,抗拒冲决,使他们不得不任我们自己解放自己。”(11)

在此基础上,李大钊指出民族压迫的普遍存在:“强大优越之民族,所争多在外部之发展,其民族精神之缔结,国家位置之优胜,均足以助其争之本能,以高其固有之境遇,而一致以注泄于外竞。独至弱小之国,其民似皆能自觉其懦弱无能,对外言争,已决不敢作此梦想,所得以发泄其好争之性者,惟有对内以自相残杀焉耳。”(12)因此,既要反对外来民族压迫,也要反对国内民族压迫。

瞿秋白也把民族问题与无产阶级在当前的紧迫任务统一起来。鉴于经济力强的国家压迫剥削经济力弱的民族的状况,瞿秋白认为,“无产阶级现时的第一革命职任,便是结合殖民地弱小民族的劳动平民,筑成一伟大的反帝国主义战线”,“推翻一切地主、资本家的统治”,使“各弱小民族”“得着根本的解放”。(13)

(二)关于民族自决权的观点

“民族自决”较早是在十七、十八世纪欧洲的资产阶级民族运动中提出的。无产阶级为了反抗资产阶级的民族压迫,也提出自己的民族自决思想。列宁曾说:“帝国主义是少数‘大’国不断加紧压迫世界各民族的时代,因此,不承认民族自决权,就不可能为反帝的国际社会主义革命而斗争。‘压迫其他民族的民族是不能获得解放的。’(马克思恩格斯语)无产阶级如果容许‘本’民族对其他民族采取一点点暴力行为,它就不成其为社会主义的无产阶级。”(14)

十月革命后,李大钊逐渐掌握了民族自决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则,并结合自己的认识有所阐发。1919年初,李大钊陆续撰写了《新纪元》、《大亚细亚主义与新亚细亚主义》等文章,深刻阐述了马克思主义关于民族自决的观点。在1月1日的《新纪元》一文中,他说:“欧洲几个先觉,在那里大声疾呼,要求人民的平和,不要皇帝,不要常备兵,不要秘密外交,要民族自决,要欧洲联邦,做世界联邦的基础。……这些消息,都是这新纪元的曙光。”(15)同日,他在《大亚细亚主义与新亚细亚主义》一文中,明确提出用马克思主义的民族自决观点解决民族殖民地问题的主张:“凡是亚细亚的民族,被人吞并的都该解放,实行民族自决主义,然后结成一个大联合,与欧、美的联合鼎足而三,共同完成世界的联邦,益进人类的幸福。”(16)在此基础上,李大钊在5月18日的《秘密外交与强盗世界》一文中进一步强调:“我们若是没有民族自决、世界改造的精神,把这强盗世界推翻,单是打死几个人,开几个公民大会,也还是没有效果。我们的三大信誓是:改造强盗世界,不认秘密外交,实行民族自决。”(17)可见,李大钊的主张与列宁的观点是完全一致的。

除李大钊外,瞿秋白、袁振英等人也积极传播了民族自决权的观点。这里简要介绍一下袁振英。通过翻译列宁阐述民族问题的重要文献《民族自决》,袁振英为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在中国的早期传播做出了自己的努力。1920年11月1日,袁振英(震瀛)在《新青年》第8卷第3号发表《民族自决》的译文,并介绍了列宁关于民族自决权的观点。他说:“各国劳动界的手段能够脱离有产阶级的过程,是各有各不同;但对于承认民族自决和工人自决是没有矛盾的地方,这是殊途同归”;“每个民族都应当获得自决权,而这会促进劳动者的自决”。(18)此外,他还主编了《新青年》的“俄罗斯研究”专栏,介绍了十月革命及其后的俄国国情。从《新青年》第8卷第1号始到第9卷第6号止,“俄罗斯研究”专栏共发表了38篇文章,有24篇文章是由袁振英一人翻译的。袁振英的这些译文,不仅使广大读者了解到苏俄各方面,包括民族方面的情况,扩大了马克思主义及其民族理论的影响,还促进了中国早期共产党人思想理论水平,包括民族理论水平的提高。通过袁振英的努力,“俄罗斯研究”专栏成为中国早期的马克思主义者们及其他中国读者睁眼看世界、看俄国,了解马克思主义和俄国革命运动的重要窗口。

(三)关于民族平等的观点

在民族平等问题上,马克思、恩格斯曾经提出过“古往今来每个民族都在某些方面优越于其他民族”(19)的重要思想。这一思想同样给李大钊等人以深刻的影响。

1918年7月,李大钊揭露了“大……主义”的共同本质:“其范围之广狭,区分之性质,虽各不同,而其本专制之精神,以侵犯他人之自由,扩张一己之势力于固有之范围以外则一。故‘大……主义’者,乃专制之隐语也。”(20)对此,他认为应以民主的原则来改造。针对日本鼓吹的“大亚细亚主义”,他先后撰写了《大亚细亚主义与新亚细亚主义》、《再论新亚细亚主义》两篇文章,进行揭露和批判。他说,大亚细亚主义“是侵略的主义”,“是吞并弱小民族的帝国主义”,“是日本的军国主义”,“是破坏世界组织的一个种子”。为此,他提出要实行旨在民族平等和民族解放的新亚细亚主义:第一,“主张拿民族解放作基础,根本改造”。(21)第二,“各洲有了小联合,就是各民族直接联合起来造成世界的联邦的第一步”。第三,“亚洲民族解放运动的第一步,是对内的,不是对外的”。第四,新亚细亚主义“不是背反世界主义的,而是顺应世界主义的”,“不是亚人独占的舞台”。第五,新亚细亚主义是把地域民族都化为民主的组织的主义,不是“排外主义”,不是“闭锁主义”。(22)可见,李大钊主张的“新亚细亚主义”,与大民族主义、地方民族主义有着本质的区别。

五四运动前后的几年,受帝国主义和封建统治者民族分裂和压迫政策的影响,民族差距加大,民族平等就成为一个十分突出的问题。1923年1月,李大钊说:“譬如中国的国旗,一色分裂为五色,固然可以说他是分裂,但是这五个颜色排列在一面国旗上,很有秩序,代表汉、满、蒙、回、藏五族,成了一个新组织,也可以说是联合”,因此,“今后中国的汉、满、蒙、回、藏五大族,不能把其他四族作哪一族的隶属”。(23)与其1917年的《新中华民族主义》相比,李大钊不仅承认了各民族的存在和个性,还特别强调了各民族的平等地位。瞿秋白也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阐发了关于民族平等的认识。1924年3月,他指出:“中国的平民与蒙古的平民同受列强压迫,同受中国军阀的压迫,自然应当联合起来。可是怎样才能联合起来呢?只有大家互相承认绝对的自决权,方能有友谊的结合。”(24)1926年3月,瞿秋白又指出:“我们对于蒙古问题的态度是很明显的。蒙古亦是一种民族,和汉族一样。我们反抗帝国主义侵略中国,则我们亦应该放弃中国历来对于蒙古的传统的政策。”(25)

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内容十分丰富,这里所论述的,是其最主要的一些方面。从这些论述可以看出,李大钊等人对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宣传和传播,具有几个显著的特点:一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早期传播中,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属于较早传播的理论。这从李大钊在1919年初撰写的《新纪元》等文章中即可见一斑。二是李大钊等人是从中国当时对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迫切需要这一实际情况出发,有选择、有重点地宣传和传播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因此,像民族自决、民族平等这些有助于探索解决当时中国民族问题的观点,自然就成为传播的重点。三是李大钊等人是在刻苦钻研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基础上,宣传和传播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因此,在宣传和传播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时,他们还结合各自的理解有所发挥。而且,李大钊等人对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理解程度并不一样,认识较深刻、论述也较系统的当属李大钊、瞿秋白。但不可否认的是,尽管认识水平有高有低,他们都为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在中国的早期传播作出了贡献。

二、李大钊等人对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运用

以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为指导,李大钊、瞿秋白等中国早期的共产党人对中国的民族问题进行了较深入的研究,为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在中国的传播和研究做出了许多重要的贡献。比如,仅李大钊一人就从1913年4月至1927年1月发表有关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论文数十篇,并在这些文章中比较系统地阐述了其民族思想。总的说来,在1917年十月革命以前,李大钊等人还是激进的民主主义战士,尽管也提出一些重要思想,但还没有接触到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十月革命之后,马克思主义开始在中国传播。在五四运动前后,李大钊等人先后完成了由激进的民主主义者向共产主义者的转变,开始接受并传播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从李大钊等人的相关著述来看,他们对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一些基本问题,如民族的概念、民族自决、民族平等等问题上,都有比较深刻的认识。不但如此,他们还初步尝试将这些认识运用于考察、分析中国的民族问题,在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处理中国民族问题方面,进行了早期探索。

(一)界定了中华民族的概念及其基本特征

在信仰马克思主义之前,李大钊等人大多曾经受过资产阶级“种族排满”、“大民族主义”和“五族共和”等民族主义思想的影响。比如,孙中山的“五族共和”思想就曾给李大钊以很深刻的影响。孙中山尝言:“今者五族一家,立于平等地位,种族不平等之问题解决,政治不平等问题亦同时解决。”(26)1917年2月,李大钊提出“新中华民族”的重要思想,“揭新中华民族主义之赤帜,大声疾呼以号召于吾新中华民族少年之前”。由于此时李大钊还不是马克思主义者,他认为“五族之文化已渐趋于一致,而又隶于一自由平等共和国体之下,则前之满云、汉云、蒙云、回云、藏云,乃至苗云、瑶云,举为历史上残留之名辞,今已早无是界”,但他同时认为“凡籍隶于中华民国之人,皆为新中华民族矣”。(27)

在转变为共产主义者后,特别是接触到斯大林关于民族的定义后,李大钊等人对民族的概念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1924年5月,李大钊说:“何谓民族?民族的区别由其历史与文化之殊异,故不同政治、法律之统一否,而只在相同的历史和文化之下生存的人民或国民,都可以归之为一民族。”显然,李大钊认为区分民族的重要条件是“历史和文化”。因此,尽管当时台湾地区处在日本的殖民统治之下,“然其历史、文化都与我国相同,故不失为中华民族”。(28)这就阐述了包括台湾在内的中华民族观念。1926年1月,瞿秋白将民族定义为“民族者因资本主义之发生及发展而形成之一种人类的结合,有内部的经济关系,即共同之地域以及共同之言语文化等者也”。(29)共同的经济基础、共同的地域、共同的语言文化,这是瞿秋白运用唯物史观对民族基本特征的准确概括。

(二)对解决中国民族问题进行早期探索

1922年7月,中国共产党二大通过的宣言指出,对外“推翻国际帝国主义的压迫,达到中华民族完全独立”;对内“统一中国本部(东三省在内)为真正民主共和国”,“蒙古西藏回疆三部实行自治,成为民主自治邦”,“用自由联邦制,统一中国本部、蒙古、西藏、回疆,建立中华联邦共和国”。(30)中国共产党二大宣言,体现了中国的民族问题已经正式提上了中国共产党的议事日程,(31)这与早期中国共产党人积极传播与宣传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是密不可分的。

早在1919年2月,李大钊就描绘了实现世界联邦的进程:“(一)各土地广大民族众杂的国家自己先改成联邦;(二)美洲各国组成全美联邦,欧洲各国组成全欧联邦,亚洲各国组成全亚联邦;(三)合美、欧、亚三洲组成世界联邦;(四)合世界人类组织一个人类的联合,把种界国界完全打破。这就是我们人类全体所馨香祷祝的世界大同。”(32)1923年1月,李大钊进一步提出“联邦主义”的思想。他说:“方今世界大通,生活关系,一天比一天复杂,个性自由与大同团结,都是新生活上新秩序上所不可少的。联邦主义于这两点都很相宜”;“联邦主义不但不是分裂的种子,而且是最适于复合、扩大、殊异、驳杂生活关系的新组织”。(33)这一思想与中国共产党二大提出的建立“中华联邦共和国”的主张是一致的。在当时军阀混战、群雄割据的历史条件下,李大钊的这些思想也是有一定意义的。

1926年5月,李大钊详细介绍了马克思对中国民族革命的分析。马克思认为,在世界革命的运动中,中国和英国所居的地位,最为重要,因为英国是世界市场中欧洲产业的代表,中国是英国帝国资本主义销售商品的重要市场。李大钊据此指出:“我们在读了马克思的这篇论文之后,应该很明确的认识出来中国国民革命是世界革命一部分的理论和事实。……中国国民革命运动的扩大,就是英国帝国资本主义销售商品的市场的缩狭。这个缩狭,可以促起普遍危机的迫近,加速世界革命的爆发。”(34)同年11月,他进一步指出:“中国的国民革命,自始即是世界的一部。中国革命的成功,将与伟大的影响于欧洲,乃至全世界。”(35)这个观点,从马克思主义理论出发,为中国革命的民族纲领提供了依据。

除李大钊外,陈独秀、瞿秋白等人也对马克思主义关于民族自决的观点有所阐发。陈独秀早期思想中就有对主权问题的阐释。1904年,他提出“主权”的概念。他说:“主权是什么呢?就是在国内办理各项政事,都有自己做主的权柄,决不受别国的干涉。”(36)他进一步把主权界定为6个方面的内容,即审判权、国防权、收税权、航路权、设官权和货币权。在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导下,1924年9月,他指出了民族自决权的阶级性:“民族主义有两种:一是资产阶级的民族主义,主张自求解放,同时却不主张解放隶属自己的民族,这可称作矛盾的民族主义;一是无产阶级的民族主义,主张一切民族皆有自决权,主张自求解放,不受他族压制,同时也主张解放隶属自己的弱小民族,不去压制他,这可称作平等的民族主义。”(37)

应该说明的是,随着革命进程的发展,中国共产党历经艰苦探索,逐步找到了更符合我国国情的解决民族问题的道路,从最初设想的“民族自决”、“联邦制”转向“民族自治”、“单一制”,创立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成功解决了中国的民族问题。当然,这种理论探索与实践是随着革命形势的发展和中国共产党对国情认识的深化而逐步实现的。比如,中国共产党在早期主张“民族自决”。1931年11月,第一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通过的《关于中国境内少数民族问题的决议案》指出:“中华工农兵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郑重的声明: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绝对地无条件地承认这些少数民族自决权。这就是说,蒙古、西藏、新疆、云南、贵州等一定区域内,居住的人民有某种非汉族而人口占大多数的民族,都由当地这种民族的劳苦群众自己去决定:他们是否愿意和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分离而另外单独成立自己的国家,还是愿意加入苏维埃联邦或者在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之内成立自治区。”(38)这说明,中国共产党在这一时期肯定民族自决的同时,对于“自治”的认识也开始不断深化。因此,这一时期可视为中国共产党后来放弃民族自决、转向民族自治的思想的酝酿期或萌芽期。

综上,对于早期共产党人的理论探索,要认识到其在当时历史条件下的积极价值,更况乎他们还积极投身革命实践,寻找解决民族问题的具体途径。正如瞿秋白所指出的那样,“得到解决民族问题的道路,并不就等于完全解决民族问题;还要有长期的工作,处处找那具体的实际的方法”。(39)李大钊等人以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为指导,对中国的民族问题进行了艰辛的探索,在理论与实践上做出了重要的贡献。比如,李大钊参与领导了内蒙古的民族解放运动。作为中国共产党北方党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李大钊直接领导和参与了在蒙古族中传播马克思主义、培养共产主义先进分子的工作。1923年秋,一批蒙古族青年来到北京蒙藏学校求学,李大钊、谭平山、邓中夏等中国共产党早期领导人均曾到蒙藏学校发表演说或开辟学生工作。1924年国共合作之后,中国共产党北方党组织在帮助国民党建立各地方党部的同时,也建立了一批中共党组织,其中也包括内蒙古地区的党组织。1925年3月,李大钊在《蒙古民族的解放运动》一文中运用马克思主义的民族理论,深刻地分析了蒙古族遭受压迫的历史和现状。他说,清朝“对蒙古民族,纯用藩属政策,以笼络其王公及喇嘛,沦蒙古民族于外国的帝国主义、中国的帝国主义、蒙古王公的封建剥削制度、喇嘛教的愚民剥削四重压迫之下”;辛亥革命以后,由于北洋军阀政府与帝国主义相勾结,“蒙古民族仍不免受与前日相同的压迫,或且更甚”。(40)为了更广泛地发动和领导蒙古民族各阶层,特别是广大蒙古族劳动人民起来参加革命运动,李大钊同志积极倡导并与内蒙古各方面代表协商,经共产国际和中共中央同意,于这年10月在张家口召开了内蒙古人民革命党第一次代表大会。中国共产党派代表参加了大会,共产国际、蒙古人民革命党、中国国民党以及冯玉祥的国民军也都派代表出席,蒙古族农牧民运动的领袖人物锡尼喇嘛、旺丹尼玛也都出席了大会。会议阐明了内蒙古人民革命党是反帝、反军阀、反王公贵族,充分发动蒙古族各阶层,共同起来解放自己的民族的人民革命政党。蒙古族共产党员吉雅泰、李裕智被选为候补执行委员。从此,内蒙古地区的蒙古民族解放运动蓬勃兴起,逐步走上了民族平等、民族解放的道路。(41)

除李大钊外,瞿秋白等人也以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为指导,对中国的民族问题进行了艰苦的探索。他们的探索和实践,不论成功与否,都给以后中国共产党探索符合中国国情的民族解放道路过程留下了一笔宝贵的历史财富。1989年10月28日,江泽民在李大钊诞辰100周年纪念大会上指出:李大钊“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对历史学、法学、政治学、教育学、伦理学乃至民族问题、妇女问题等进行过研究,在这些领域中做出了开拓性的建树”。(42)这是中共中央对李大钊历史功绩的实事求是的评价。诚然,正如江泽民所指出的那样:“由于历史条件的限制,李大钊对一些问题的论述,正如鲁迅先生所说的,‘在现在看起来,当然未必精当的’。然而,也正如鲁迅先生所说,‘他的遗文却将永住,因为这是先驱者的遗产,革命史上的丰碑’。”(43)同样,早期共产党人在中国革命的实践中传播和运用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对中国共产党成功处理中国民族问题的这一历史进程具有重要意义,其中固然还有一些观点、论述或囿于当时的历史条件现在看来并不“精当”,但他们对中国民族问题努力探索的历史业绩是永存的。

注释:

①潘先林:《早期中国共产党主要领导人对国内民族问题的认识》,《历史教学》2007年第12期。

②参见彭绪琴:《留学生与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早期中国化》,《社会科学家》2008年第8期。

③参见康基柱:《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在中国早期传播史略》,《满族研究》2006年第1期。

④以李大钊为个案的研究主要有甘旭岚:《李大钊与蒙古民族解放运动》,《中国民族》1981年第7期;韦英思:《李大钊民族思想述略》,《西北民族研究》1989年第2期;周忠瑜:《浅谈李大钊的民族平等和民族自决思想》,《青海民族学院学报》1989年第3期;蔡秉颀:《李大钊的“民族自决思想”》,《历史教学》1995年第8期。以陈独秀为个案的研究主要有陈家骥:《简论陈独秀的民族自主权思想》,《党史纵览》1995年第5期;周翠娇:《陈独秀早期民族主义思想演变轨迹》,《求索》2007年第2期。以瞿秋白为个案的研究主要有吴汉全:《瞿秋白与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中国化》,《河南师范大学学报》1998年第6期;梁化奎:《论瞿秋白在民族问题上的探索和贡献》,《民族研究》2007年第6期等。

⑤马克思、恩格斯:《关于波兰的演说》,《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08页。

⑥李大钊:《Bolshevism的胜利》,中国李大钊研究会编注:《李大钊全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260页。

⑦瞿秋白:《十月革命与弱小民族》,《瞿秋白文集》(政治理论编)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678—679页。

⑧瞿秋白:《现代民族问题讲案》,《瞿秋白文集》(政治理论编)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503页。

⑨李大钊:《新中华民族主义》,中国李大钊研究会编注:《李大钊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284页。

⑩李大钊:《秘密外交与强盗世界》,中国李大钊研究会编注:《李大钊全集》第2卷,第337页。

(11)李大钊:《真正的解放》,中国李大钊研究会编注:《李大钊全集》第2卷,第363页。

(12)李大钊:《Pan……ism之失败与Democracy之胜利》,中国李大钊研究会编注:《李大钊全集》第2卷,第245页。

(13)瞿秋白:《现代民族问题讲案》,《瞿秋白文集》(政治理论编)第三卷,第506页。

(14)列宁:《社会主义与战争(俄国社会民主工党对战争的态度)》,《列宁选集》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528页。

(15)李大钊:《新纪元》,中国李大钊研究会编注:《李大钊全集》第2卷,第268页。

(16)李大钊:《大亚细亚主义与新亚细亚主义》,中国李大钊研究会编注:《李大钊全集》第2卷,第270页。

(17)李大钊:《秘密外交与强盗世界》,中国李大钊研究会编注:《李大钊全集》第2卷,第339页。

(18)震瀛:《民族自决》,《新青年》第8卷第3号,1920年11月1日。

(19)马克思、恩格斯:《神圣家族,或对批判的批判所做的批判》,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编:《马克思恩格斯论民族问题》(上册),民族出版社1987年版,第46页。

(20)李大钊:《Pan……ism之失败与Democracy之胜利》,中国李大钊研究会编注:《李大钊全集》第2卷,第244页。

(21)李大钊:《大亚细亚主义与新亚细亚主义》,中国李大钊研究会编注:《李大钊全集》第2卷,第270页。

(22)李大钊:《再论新亚细亚主义》,中国李大钊研究会编注:《李大钊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74—76页。

(23)李大钊:《平民主义》,中国李大钊研究会编注:《李大钊全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122—123页。

(24)瞿秋白:《〈时事新报〉之理藩政策》,《瞿秋白文集》(政治理论编)第二卷,第489页。

(25)瞿秋白:《对于阶级斗争的讨论》,《瞿秋白文集》(政治理论编)第三卷,第576页。

(26)孙中山:《在北京五族共和合进会与西北协进会的演说》,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编:《孙中山全集》第2卷,中华书局1990年版,第438页。

(27)李大钊:《新中华民族主义》,中国李大钊研究会编注:《李大钊全集》第1卷,第284—285页。

(28)李大钊:《人种问题》,中国李大钊研究会编注:《李大钊全集》第4卷,第447页。

(29)瞿秋白:《现代民族问题讲案》,《瞿秋白文集》(政治理论编)第三卷,第490页。

(30)《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中央档案馆编:《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册),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2年版,第115—116页。

(31)参见李成武:《从“民族自决”到“区域自治”——中国共产党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历史考察》,张启华主编:《中国共产党与新中国建设》,当代中国出版社2003年版。

(32)李大钊:《联治主义与世界组织》,中国李大钊研究会编注:《李大钊全集》第2卷,第286页。

(33)李大钊:《平民主义》,中国李大钊研究会编注:《李大钊全集》第4卷,第123页。

(34)李大钊:《马克思的中国民族革命观》,中国李大钊研究会编注:《李大钊全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112页。

(35)李大钊:《中山主义的国民革命与世界革命》,中国李大钊研究会编注:《李大钊全集》第5卷,第150页。

(36)陈独秀:《亡国篇》,任建树主编:《陈独秀著作选编》第1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61页。

(37)陈独秀:《我们的回答》,任建树主编:《陈独秀著作选编》第3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359页。

(38)《关于中国境内少数民族问题的决议案》,中共中央统战部编:《民族问题文件汇编》,第169—170页。

(39)瞿秋白:《十月革命与弱小民族》,《瞿秋白文集》(政治理论编)第二卷,第681页。

(40)中国李大钊研究会编注:《李大钊全集》第5卷,第47页。

(41)参见甘旭岚:《李大钊与蒙古民族解放运动》,《中国民族》1981年第7期。

(42)(43)参见江泽民:《在李大钊诞辰100周年纪念大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1989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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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在中国早期共产党人的传播与应用_李大钊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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