沽头分司主事“带管”南旺闸务考
黄登欣
(汶上县文化和旅游局,山东 汶上 272500)
摘 要: 明代工部派出主事建立分司监管泉源、闸官及闸务,以确保运河畅通。沽头、南旺作为大运河畅通的重要节点,因受黄河影响,使得沽头分司主事一度暂时带管南旺分司。
关键词: 沽头分司;南旺分司;运河;主事
2008年春,山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在对山东省汶上县南旺镇的分水龙王庙进行考古发掘过程中发现“创建宋尚书祠堂记碑”一通。该碑高293厘米,宽89厘米,厚29厘米,由明代正德年间的工部尚书李遂撰文,共875字。该碑记载了创建宋尚书祠堂的经过,赞扬了永乐年间工部尚书宋礼治理的功绩。碑文中有“又六年,工部郎中杨淳始厘正如制,淳暨主事,王銮来征予,言夫人臣之奉国事也”和“十三年戊寅岁秋九月吉旦主事缙云李瑜立”的内容。人们不禁要问王銮和李瑜是正德年间沽头工部分司的主事,沽头与南旺相距近150千米,中间又隔着专管济宁闸座的济宁分司,两人怎么会同时出现在南旺的这一通碑上呢?要回答这个问题,需从明代对运河船闸的管理体制说起。
考虑太湖流域农田地下水位高、涝渍问题突出的特点,农田地下排水暗管埋设深度为地面以下0.7 m~0.9 m,间距为15 m,暗管采用管径66 mm的波纹塑料管,农田排水暗管的纵坡度,应能满足管内不冲不淤流速的要求。外包料为透水土工布加植物秸秆。改善排水效果,结合快速渗滤土地处理系统的建设,增加厚度为20 cm的砂石滤层。塑料暗管外裹料构成的渗滤体对地下径流中的氮磷及其它污染物质具有拦截与去除作用,能够进一步提高农田渗滤系统的对氮磷污染物的拦截去除效果。
明代,运河上的每一船闸设闸官一员(一般为未入流),管理船闸启闭等有关事务,若有两闸距离较近或有需配合启闭的情况,则会出现一闸官兼理两闸、三闸的情况。同时为加强对重要地方,如宁阳、济宁、临清、南旺、沽头等地船闸的管理,工部则直接派出都水清吏司主事(正六品)建立都水分司,监管泉源、闸务,以确保运河畅通。
沽头分司设置于成化初年。平江伯陈锐鉴于“徐州沽头上下二闸并金沟浅一带河道每年粮船到彼为因水浅,闭闸积水,或三四日、五六日开放一次,彼官豪势要擅自启放,耽延粮运”。建议专设主事加强管理,“要照济宁临清二处事例,添委工部主事一员管理”① 引自(明)张萱撰《西园闻见录》卷87·工部一·治河上。 ,得到批准,成立了沽头分司,监管沽头上中下三闸等。黄河自弘治后期不断向东北迁徙,正流“自弘治七年(1494)修理后尚在清河口入淮,十八年北徙三百里至宿迁县小河口,正德三年又北徙三百里至徐州小浮桥”。正德四年(1509),“六月又北徙一百二十里至沛县飞云桥,俱入漕河”② 引自《明武宗实录》卷56·正德四年冬十月。 。受黄河的影响,沽头分司自成立后到正德年间多有设废,“黄河入漕而沽头利涉,故罢;黄河南徙而诸闸泉微,故又复。”③ 引自(明)梅守德、任子龙等《嘉靖徐州志》卷7·人事志·漕政 直到正德十一年(1516)才正式确定。黄河正流不断向东北迁徙,造成“沽头以黄河之出于徐州者,浩浩荡荡,弥漫南北,而数十年来,沽头一带水高于闸,何啻丈余”。沽头一带闸低水高,闸在水底,沽头诸闸就毋用启闭,分司主事也就几乎无事可做了。
南旺分司最早设置于弘治十八年(1505),是专为加强对南旺南北二闸(柳林闸、十里闸)的管理而设。根据明代王宠《东泉志》记载,因“看得南旺南北两闸以接汶水及泰山、莱芜诸泉以济南北运道,系是水泉总会分派去处,最为要害。缘两闸(柳林闸、十里闸)一官一吏管理,职卑任小,不惟往来官豪得以擅自开闭,抑且官吏受贿常至走泄水利,致使粮运官民船只浅阁”。于是户部郎中史学建议“欲令宁阳管泉主事,每年粮运盛行之时,至南旺暂住,严督官夫,以时启闭”,以方便“提调南旺二闸”,由此,成立了南旺分司。南旺分司设立后,由管理山东十七州县泉源的宁阳分司主事兼摄其政。这样,宁阳分司主事不仅要在宁阳驻扎,往来督导疏浚山东各处泉源,而且还要于“每年三月以后,八月以前,粮运盛行之时,行委本官前来南旺暂住,监临二闸,庶舟楫得以通行”④ 引自(明)王宠著《东泉志》卷2·暂管南旺扎付 。至正德十一年(1516),南旺闸座虽曾短暂专设南旺主事一员管理,但大多数时间里都是由宁阳主事“兼摄”。
正德十一年(1516),发生了沽头分司主事王銮、徐州沛县知县胡守约反抗宦官史宣的事件。这一年,织造宦官史宣过沽头,向沛县知县胡守约索要纤夫一千人用来拉纤,胡守约只给他一半。史宣大怒,亲自带人到县衙逮捕官吏,沽头分司主事王銮协助胡守约与史宣抗争。结果,王銮、胡守约被逮捕入狱。总督漕运都御史(漕运总督)丛兰上书,提出“宣不法,銮当亟释”② 引自(明)费宏撰《太保费文宪公摘稿》卷18中《明故资德大夫正治上卿南京工部尚书赠太子少保丛公墓志铭》。 。终于,经孙懋等众言官的不断上书,胡守约被削职为民,王銮在缴纳财物赎罪后才得以继续任职。
南旺分司设立后,宁阳主事一方面要督导疏浚分布于兖州、济南、青州三府十七州县的泉源,另一方面还要“提调南旺二闸”。特别是南旺位居运河重要位置,素称“运河之脊也。”“汶水北会黄河,过临清。南会沂泗。过济宁……至淮河。岂非所谓有源之水哉。当其中分也,上下数百里,皆视之以为盈涸,实漕河一大要会也。葢在南旺湖之间、所设诸闸以为之蓄泄者、旧以管泉主事兼之,泉出泰山诸处,而主事者往来其间,至南旺则一岁之间,殆亦无几。”显然会有诸多不便。“而南旺当汶水之分。水大而淤长,水小而舟胶。其所以为之消息盈虚,有不可以故常视者”① 引自(明)陈子龙等选辑《皇明经世文编》卷83·南旺湖工部分司修造记。 。总督漕运都御史丛兰于是行文工部“汶水所系,如诸泉,如南旺,岂可无专官”,要求工部派专人管理南旺闸座。
正德十二年(1517),丛兰因“权不可以不专,官不可以赘设”,认为沽头分司主事王銮在沽头,“赘也”。决定把刚刚复职的王銮派往南旺专事南旺闸务,“别罢沽头以兴南旺,岂非随机应变之道哉?夫运渠之利害大矣”③ 引自(明)陈子龙等选辑《皇明经世文编》卷83·南旺湖工部分司修造记。 。于是,丛兰“乃归宁阳主事朱君(寅)于诸泉”,命宁阳主事朱寅专事泉务,不再兼摄南旺闸务。“乃取檄焉”,命沽头主事王銮兼摄南旺闸务。故《明史·王銮传》:“正德三年(1508)进士,授邵武知县。入为都水主事,出辖徐沛闸河。十一年……已,分司南旺。”④ 引自(清)张廷玉等著《明史》卷188·列传·第七十六。
后来,王銮在南旺分司任上又诛杀了宦官廖堂侄子廖鹏的党羽,不久去职。缙云人李瑜接任沽头分司主事,同样继续兼管南旺闸务。故《泉河史》卷五《职官表》中在王銮、李瑜名下注释,“王与李俱沽头主事□□□”⑤ 引自(明)胡瓒著《泉河史》卷5·职官表 ;《山东运河备览》则记载,正德十二年(1517)“命沽头主事带管南旺,后罢”,实际上是直到正德十四年(1519),工部才“专差主事一员驻南旺”⑥ 引自(清)陆燿撰《山东运河备览》卷2·职官表。 ,沽头主事就不再带管南旺分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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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黄登欣(1977—),男,山东汶上人,馆员,汶上县文化和旅游局文物保护与考古科科长。研究方向:文物博物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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