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治理体系重构与社区工作的行动策略——以广州C街道社区建设为研究对象,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社区论文,广州论文,社区建设论文,重构论文,研究对象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C9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7326(2014)07-0042-10 一、背景 众所周知,1949年以来中国政府致力于建立一个全能主义或总体主义的政权,这种全能主义改变了以往国家—社会模糊不清的状态,而带以国家吞没社会、国家吞没经济的特征。[1]国家与社会的高度一体化,是以社会丧失独立性为基础和前提的。[2]同时,政府的官僚体制对社区事务渗入程度的提高,造成了社区内部正式权利与非正式权利的并存,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社区权力结构的分化。[3] 1978年以来中国最大的事情当为市场转型,在市场转型的推动下出现了社会转型,在这个过程中,国家的作用是巨大的,社区在这种情境下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最为直接的机制是基层社会管理体系的改革,从单位制转向街居制、①社区制。中国的社会结构变革与西方不同,包括体制转型、市场转型以及其他一系列的改革。伴随着改革开放的进行,中国社会的结构逐步转向社会的类型,尤其在十一届三中全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针确立之后,国家权力从经济领域的部分退出产生了国家从社会的逐步退出,[4]随之而来的是单位制社会的解体,大规模的单位人从“单位制”转移出来,政府逐渐感到基层社会管理的压力,于是街道体制的改革变成了城区综合改革的“突破口”。[5]因此,基层社会管理体制从单位制转向社区制,这种街区行政权力的变化促进了国家政权在全国范围内的建设。[6] 社会结构的转型产生了许多社会问题,如青少年犯罪、老年人服务等,这些问题原本是在单位中解决的,而现在单位消失了,社区在某种意义上承担了单位的职能。但是在社会矛盾集聚的基层社区,基层行政能力不足,基层政府难以有效管控社会组织,也难以回应社区居民的自治诉求。[7]因此,对于社会生活共同体的渴望主要依赖于转型后社区建设的开展。然而,这一时期的社区建设是自上而下开展的逻辑,并非强调社区自身的生成与发展,政府部门构成了社区的外部控制结构,其建构起来的不是一个地域社会生活共同体,却是拥挤但多少有些冷漠的世界。[8]街道与居委会在这一过程中担起社会管理的职能,隶属于政府,政府则企图通过街居制和社区制对社会进行重组,目的是把街居组织由政府的“脚”变成居民的“头”[9] 2004年以来可视为中国社区建设的新时期,[10]主要因为政府在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推进社会管理体制的创新”,在这之后,社会管理或社会治理体制的创新在深圳、广州等地得以实行,政府购买服务催生了家庭综合服务中心②和社工组织,而它们的成长将会对社区权力结构产生巨大的影响。但是作为街道办控制的居委会始终是处于领导地位的社区权力组织,主导着社区权力的微观运作,社工机构在承接政府合约的过程中出现机构化发展、强制性同型、专业理念让位于合法性需求的趋势。[11] 由此可见,家综或社工组织成为了基层社区治理的一大主体,其行动策略对基层社区乃至整个社会的发展走向产生至关重要的影响。基于此背景,本文通过对广东省C街道的D社区和J社区进行走访和调研,来探讨现阶段专业社会工作在街区权力结构中的定位。 二、研究定位:社区治理与社区工作 (一)社区治理体系重构 李友梅将我国社区建设归结为两种理论取向:一种是“基层政权建设”取向,另一种是“基层社会发育”取向,前者强调国家不断渗透到基层社会的、自上而下过程,后者则是构建“社区共同体”的过程。[12]在社区建设开展了20多年的过程中,前15年主要是第一种取向,而现在越来越向后一种取向发展。 从宏观的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到微观的社区建设实践中,我国经历了从单位向社区、从管理到治理、从一元向二元②再向多元的转变。2011年《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直接提出“改革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引入竞争机制,扩大购买服务,实现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深圳、东莞、广州等城市被选为社区试点推行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在广州,则直接催生了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和社工组织,成为社区中的新力量。2011年初广州市进行20个街道试点推行,2012年在全市132个街道全面推行。广东省社会组织注册门槛逐步降低,社会组织发展进入新的时期。2013年底,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改进社会治理方式、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将社会治理提到更高的程度上来,作为社区治理的主体也必将随着治理结构的变化走向更为多元的街居结构。但是,引入专业社会工作或社会服务组织是否真的能够实现社区善治的作用,[13]自身又不会陷入“行政吸纳社会”——将社区自治机制纳入行政体制,通过吸纳和整合社会资源来推进国家基层政权建设——的困境之中将是专业社会工作或社会服务组织未来发展过程中面临的一大难题,也是推动社区治理变革的要务。[14] 20世纪70年代末新管理主义在福利国家兴起,90年代传入发展中国家,其主张将企业化经营理念引入公共部门的服务传输,认为缺乏管理将会导致公共部门成本上升,因而强调管理才能实现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效益。[15]而这一时期正是我国社区建设兴起之际,对于公共服务提供效率的追求促成了网格化管理的产生。 所谓“网格化”管理即是在保持原有街区管理体制不变的基础上,按照一定的标准将城市划分为若干个单元网格(一般一个网格内常住人口为4000—5000人),并搭建与统一的城市管理数字化平台相连接的社区信息化平台,通过加强对单元网格的部件和事件的巡查,建立起一种监督与处理相分离的新型基层管理体制。[16]当它被吸收到街区的治理结构中时,形成了包括区、街道和社区在内的层级结构,强调管理重心的下沉,从而作为行政体制末梢的街道除了要管理街道内的事务,还要应付来自上层职能部门的任务。于是街道就把相当多的行政工作下沉到居委会,以致本来是群众自治组织的居委会也变成了一个行政执行机构,[17]实现国家政权向基层社会的渗透。 在计划经济时期,居委会是开展政治运动的好帮手,如动员上山下乡、组织搞清洁卫生等各种大小事务,实际上发挥了最基层的行政组织的职能,成为了居民的“家长”。[18]但改革开放后,市场经济的确立开始不断动摇居委会的行政功能,一轮又一轮的城市社区建设与发展浪潮将习惯于仰仗政府行政权力无限延伸的居委会推到了风口浪尖上,[19]强调居委会不应是街道的下属机构,而更多的是居民诉求的表达。因此居委会组织陷入了法律层面和社区层面的尴尬境遇,④由“当家人”变成了“守夜人”。[20]而社区的网格化管理将居委会纳入了网格体系之中,促使居委会从自治组织向行政执行机构的蜕变,徐晓军称之为“半国家半社会的组织”。[21] 因此,自1949年后基层社会的成长经历了从“国家基层政权建设”、“基层社会发育”到现在的“基层政权建设与社区发育重合”三个阶段,[22]社区主体主要是居委会、物业公司和业委会“三驾马车”[23]以及近年发展迅速的家综等社会服务组织或社会工作机构。而社区治理强调社区权力主体之间协调、参与和磋商的过程,本质上是实现还政于民,[24]但网格化管理强调国家权威的重塑,通过“组织边界扩大化”的形式将国家意志渗透到街区乃至市民的日常生活,[25]蕴含着城市基层“内卷化”⑤的风险。 (二)基层控制与社会服务传递的双重体系 随着国家—社会关系的演化,街居在重构社区治理体制以及创新社会治理方式方面承担了重大的责任和功能,而基层行政主体为了实现对基层的控制,不断推行社区的网格化管理。网格化管理在社区边界不变的前提下,将“网格”划分为更小的基层单位,通过信息技术使得其下沉的行政资源整合更为容易,同时强调网格员主动发现问题,并进行定量和系统的管理,在增加街道和各派出机构权力的同时,进一步发展了“两极政府、三级管理”,但是这种自上而下权力的下沉实际上是进一步扩大国家进行社会管理和控制的制度性网络。[26] 徐珣、王自亮认为:“一种社会管理(社会治理)体制所框定的多重交织的权力结构,能否回馈社会以有效的公共产品与服务,创造多元的公共价值,将是这个社会的公共与经济生活繁荣或衰退的根源。”[27]尽管二人的结论过于武断,但却反映公共服务传递是以政府体制转型为动力,利用社区自治的平台,联手各类社会组织,以基层社会需求为中心的多元化社会治理,也即“社会复合主体的联合治理”[28]强调各主体之间的合作,促进网络化治理体系的形成。然而,网格化管理同样作为基层社会治理的一种方式,开始与以维稳为主要目标的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相结合,已被政界和城市管理者看做一种新的社会治理方略,[29]在全国多个省市推行,它将个体更加明确地纳入到社会管理轨道中,从而使社区治理的实际绩效大大提高,因而在提供公共服务的同时强化了社会控制,使得社区行政化,表现为社区空间、组织和事务的行政化。[30] 综上所述,网格化管理体系的构建是基层治理和社会服务传递的双重体系,对社会工作发展有着双重的效应。一方面,该体系重构了居委会的服务角色,将居委会纳入网格之中,成员以网格管理员的身份向社区尤其是有需要的人群提供必要的服务,但社区仍然是作为国家治理社会的单元,[31]并没有实现突破;另一方面,对于专业社工(家综)而言,网格化管理也为中心整合资源提供了网络平台,但专业社工在这一过程中有可能被吸纳到街区权力结构体系中,成为街道对基层进行网格化控制的一格,或者在居委会服务角色凸显后日益边缘化。 三、网格的构建:C街的新型社区治理体系 C街道是广州市T区下属的一条行政街,由街道L主任专门负责网格化管理,2007年其在对深圳的流动人口管理进行考察后,提出在C街开展网格化管理,2009年则正式在街道实行,起初主要运用于出租屋和流动人口的管理方面,2012年形成包括街道、社区和具体各楼层的三级网格架构。 (一)C街基层管理架构:“纵向到底、横向到边” 所谓“纵向到底”是指由街道、社区和具体各个楼层的三级架构,“横向到边”则覆盖了C街道的12个社区的居委会。街道书记、副书记和各个主任等(街道领导班子)分别作为三级网格中的一级网;每人负责一个网格,共分出10个一级网:12个社区居委会各负责一格,形成12个二级网,二级网向一级网负责,一般是一个一级网负责两个居委会,但也有负责一个或三个居委会的;而三级网主要落实在社区居民个体身上,它是网格化管理成效大小的根本,其主要是按照辖区内人员的多少进行划分,比如C街的LK社区划了六格(七个管理员),而其他社区有划五格、三格、两格不等,在这整个过程中,又具体细分到每一项管理工作上,C街的出租屋划了52个格,升级成综合网⑥后划为64个格。L主任告诉我们: (划多少格)是以你这个居委会的实际的关系范围来划定,结果就明确下去了,管理权限的根本呢在这个地方(三级网格),所以呢从街道到居委会到下面形成了街道、居委会、各个具体的三级网格架构: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全覆盖了。(街道L主任) 并要求各个层级之间和网格员之间的职责和权限不同,形成具体分工: (网格化)有一个责任划分问题,不同层级的责任不同,你不能划个格给你之后你什么都去做,这样不行。(L主任) 于是,网格尤其是综合网成为了“什么东西都可以往里装”的套子,实际上重构了计划经济时期的“条”与“块”的管理逻辑,加强了对社区居民的监管和控制。同时居委会的角色也得以凸显,在综合网中,街道直接将居委会在编人员规定为网格负责人,之前的出租屋管理员变成居委人员的副手: 这就明确规定了网格员要由居委会的在编人员来担任,你的在编人员的工作协调、责任就在里头。其职责主要是“三个一”:第一时间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处理问题、第一时间上报问题,“三个一”加个另外一个“一”:记录。(L主任) 权力下沉到居委会后,为了避免责任的相互推诿,街道又将社区事务划分为四个等级: 网格员能够自己解决的事情叫做“日常级”;解决不了就上报到居委会,居委会能够处理的叫做“一般级”,不用上报给街道,居委会就解决了;那么如果居委会解决不了,上报给街道,叫做“严重级”,那么街道就要派人去解决;那么街道派人去还解决不了的问题,就是“重大级”。(L主任) 从而形成了以居委会为核心的基层社区网格架构,连接着居民的诉求与基层政府的控制体系。 (二)C街网格管理类型:1+1+n 在综合网管理架构下,“1+1+n”是C街进行网格化管理的类型。第一个“1”主要是强调社区的类型和特点,比如D社区党员比较多,即将社区的党支部书记作为第一个“1”来进行管理,而C街的社区可以划分为四种类型,分别是城中村型(带村)、单位型、小区型、商业发达型;第二个“1”主要是指居委会人员,包括十二个社区的居委成员:“n”指辖区内单位的负责人,比如商场的老总和经理、物业公司的负责人等,将其吸纳进整个综合网格之中进行管理。因而为了保证管理的正常运作,常常需要开展联席会议等来共同讨论处理社区内部事务,正如L主任所说: (1+1+n)根本的问题就要把各种社会力量纳入到我们的管理过程中。(L主任) 在这个结构中,第二个“1”(居委)作为街道执行人员,服从街道的派遣,但能否调动第一个“1”和“n”的力量则直接关系到辖内居民的利益。L主任说道:有一些出租屋,房东总是把房子租给一些不三不四的人。于是街道就去找房东,说“你们不能这样做,不便于我们管理”,结果房东回给他一句“关你屁事啊”,最后只好尴尬收场。 所以说基层工作你硬不得,但是又不得不做,它就是这样的,所以说我们现在,社会管理有一些把你逼到墙角里面去了,政府不怕别的,怕的就是民众。(L主任) 可见,在街道看来,对民众的管理成为基层管理最为头疼的事情。L主任给我们讲了一个基层管理如何被逼到墙角里的故事。事情发生在2011年C街辖区内一条路上,因为路比较窄,所以周围居民不允许停车,但是路上却总是停着一辆小车,堵在周围居民门口,而且这辆车还带有警报器,晚上会不停地响,影响到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于是,居民就向街道投诉,希望街道派人下去处理。当L主任和其他几名街道管理人员一起找到车主时,便向车主道明原由,希望车主能够把车开走,停到其他地方,但是车主说“你不让我停,那我往哪里停啊,你给我找停车场啊”,L主任回答到“我街道怎么给你找停车场啊”,双方就这样争执起来,事情却一直没得到解决。后来,街道周围的居民就在自家门前围了一排砖,不让车停,于是车主便向街道投诉,说居民占用公共道路,之后又去报社投诉,要求报社曝光街道的不作为。记者来到街道后,街道人员好言相说,可记者坚持要曝光街道,L主任向我们抱怨道: 我们四个处级干部围着他(记者),给他好好解释,说我们也是做了好多工作。然后他说,做是做了,可是你们问题没有解决,还是不作为啊。(L主任) 最后,L主任向记者举了一个例子,大意是这样的:在广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时,发现一个大众觉得很不文明的现象,即市民养狗。这些狗走到哪里,哪里就脏,市民对此反应极大,要求政府给予管理,于是政府规定,在规定时段内,居民不能带狗出行。可是养狗的人就不满了,他们向街道说:“人与狗都是和谐社会的一部分,政府不能限制狗的出行。”街道对此感到很无奈,反问记者: 你难道要专门给它(狗)开出一块地吗,还要给它建狗道、建狗厕,要有水龙头,你说记者同志,这合理不合理?现实不现实?(L主任) 整件事情就这样不了了之,记者没有曝光,街道也没有给予回应,而是由市民自行调节和处理。“1+1+n”将居委会组织纳入到网格体系内,通过制定相应的奖惩标准将权限下放到社区,由社区处理民众的问题,并制定了相应的奖惩标准: 方向主要是以鼓励为主,像发现问题之类的,你就得给予鼓励,看你这个网格内出现问题的多少,出现比较少就给予奖励;处罚呢也有,但是你罚不了,人家毕竟不是干这事的。(L主任) 对于居委会人员(第二个“1”)来说,街道规定居委人员在完成自身的工作之外,每天增加一个半小时的巡逻时间,由居委人员主动去发现社区问题,这无疑增加了居委会的任务。于是社区事务主要变成了居委会的责任,即完全依赖居委人员去发现: 你是计生的专干,你巡逻可能发现是民政的事情,要民政来处理;那民政那个格可能发现的是计生的问题,又交给计生的格去处理,互相之间你帮我发现,我帮你发现。(L主任) (三)小结:作为基层“深层次问题”的服务与管理 现在C街的网格化制度和体系已基本形成,完全覆盖则取决于资金是否到位,正如L主任所说,“服务和管理是基层的深层次问题”。网格化管理的层级结构加强了对居民个体的监控,便于进行集中管理,从C街来看,自网格化管理(主要指单线网格,而非综合网格)实施以来,纳管率从原先的5万多增长到7万多;流动人口从2012年的5.7万到2013年底超过10万,进入到网格的监管范围之中;税费成倍增收;治安消防成效明显等,新管理主义在街道表现为“以成效论英雄”和“以数字来说话”。⑦ 所有领导一来看情况,我不需要怎么汇报,一看数据就知道了。(L主任) 此外,网格化管理还将公共服务的权责直接下沉到社区,在街道和社区之下建立了一个更小的执行单元网格,由居委会在编人员担任网格员,将过去各自为政的资源重新整合并合理配置,在加重居委人员负担的同时,也有助于公共服务传递效率的提高。 但是,网格化的核心在于行政权力的下沉,其实质是国家权力在基层社会的扩展和延伸,将社区吸纳入网格的结构之中。这种刚性的管理销蚀了社区的活力,自上而下的控制体系打破了社区主体的多元性,不仅没有改变城市社区治理的格局,反而强化了政府的控制力度,而好的治理意味着追求公共利益最大化的社会管理的过程,是政府与公民对公共生活的合作管理,是政治国家与公共的一种新颖关系。[32]政府行政权力的扩张势必缩小基层社会发育和成长的空间。 因此,专业社区工作发展的空间受阻,其行动策略可能偏离社会工作的轨道,“需求为本”变成了“成效为本”,只重效率而不重视居民,与政府提倡的“社会治理”完全背道而驰。 四、社会工作服务的开展 在街道的未来五年发展规划中,网格化管理已经成为C街甚至T区⑧进行社会治理改革的发展方向,街道致力于通过综合网的构建,将居民事务纳入到网格中进行处理。而在此框架内,社会工作该如何开展服务?“成效为本”与“需求为本”能否有效协调?家庭综合服务中心的角色又当如何? (一)D社区 D社区是C街的“明星社区”,具有浓厚的政治背景,60年代作为国有企业在广州极其有名。随着计划经济的解体和市场的转型,企业在2000年间倒闭,2003年开始进行社区建设。社区主要以企业员工家庭为主,其中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占全社区的25%,且大部分是党员,因而社区的建设主要以党建工作为主,党建工作的成功迅速把社区推到广州市特色社区的地位上,成为区政府和街道主推的典型。2013年在广州市“智慧城市”项目中,D社区作为打造“智慧社区”的基地,成功实现了社区层面的网格化管理。 与街道的网格化管理不同,D社区的管理范围缩小了,主要是为社区服务,而且智能化水平明显高于街道,使其于2013年建成了广州市首个6D⑨平台,通过这个平台居委会可以直接调取社区各个服务厅的摄像系统,主要解决社区老党员的生活问题。 在网格化的管理体系下,社区各楼层都配备了相应的网格员(基本是楼层长)。居委会副主任HG告诉我:当社区居民出现问题(或楼层网格员发现问题)时,通过手机或电子表将信息发给网格员,网格员进行处理;如若解决不了,便将问题上报给居委会人员,由其进行协调和处理;如果问题还不能得到有效解决,居委人员就联系街道,由街道派人来处理;如果街道还不能处理,再由街道上报给区政府,整个过程只需通过手机或电子表便可完成。 因此居委会可以直接通过对社区的监控来开展服务,理所当然进入了街道的行政体系内,同时社区居民也被吸纳入网格体系内进行监控和管理。在这种强控制下,社区的另一股力量——家综——如何开展服务呢? 2011年《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改革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引入竞争机制,扩大购买服务,实现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于是在广州、深圳和东莞等城市选择社区试点来推行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在广州,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和社工服务组织成为了社区中的新力量。而广州市C街一共有十二个社区,2011年广州市要求每个街道都配有一个家综,D社区因为能够提供场地,从而使得家综设置在社区内。中心面积达1000平方米,于2011年9月正式揭牌,最初是由一个名叫“星空”的服务机构承接,到2012年12月则由“惠爱服务社”承接。于是,如何处理家综与居委会之间的关系成为开展社区工作的主要焦点,中心副主任告诉我们: (与社区之间)我们现在就有一个沟通机制,C街有12个社区,我们就是有一个专门的社工去对接那个社区。然后,其实就是双方之间一个及时的沟通。(NWG) 然而中心并没有实现与各个社区之间的连结,新管理主义所强调的“成效为本”使得中心着重追赶服务的数字指标,多于去满足服务对象的真正需要及实践社工的专业使命,于是开展个案和小组工作成为社工手头最紧要的任务,并不会去留意社区正在发生的问题,从而忽略了个人与环境的互动,也就忽视了社会制度对居民能力的限制。正如X社工所言: (中心)主要忙于应付各种文书工作和上头的检查,有的社区的确有配备社工,但基本上没有发挥作用,大家都在这里(D社区)了,(为什么不去其他社区)因为方便完成指标啊,比如说接30个个案。 HG也略带讽刺性的提到: 家综进社区呢是上头的改革,也有这个期望值,但是下面的部门不买这个账,反正我尝到甜头,我干活可以轻松点。(X社工) 于是在居委会眼中,家综分担了居委的工作,减轻了居委人员沉重的负担,他们把社工当作网格化管理中的一员,或者是社区的“二把手”,认为专业社工最大的不同在于其按照一定的程序走,就是表面功夫多一点: 居委会主要是从面上考虑这个工作,因为我们顾的面广(社区事务的安排和规划),所以我们(居委会)就会让他们(家综)把这个点上的深入进去(具体事务的执行),技术性比较强,但是表明功夫多了点。(HG) 社区的网格化管理更是严重束缚了家综服务的开展,居民更多是在寻求网格员的帮助。与居委会在服务理念上的差异使得社会工作在社区治理体系中影响力逐渐丧失,其对弱势群体的关怀、社会正义的倡导等不断受到质疑。正如Y居民所说: 我根本不知道什么家综、社工,这(中心一楼居民活动场所)我们很早就在这里活动了,现在也一样,就是来跳跳舞、踢踢毽子嘛。(Y居民) 由此可见,家综不能回避社区管理(治理)体制的改革,它给予了家综存活下去的可能,但是面对社区无所不在的网格,以及自上而下的监控体系与专业社工的“居民需求为本”的服务理念相去甚远,不免对家综服务的专业性产生怀疑。因此,专业社工(家综)与街区治理主体(街道、居委会)的权力关系的演变将影响着社区的走向和社工的发展,未来专业社工是以一种合作的(监督与被监督)还是层级的(管理与被管理)的角色出现也尚难定论。⑩ (二)J社区 J社区是C街道所辖管的另一个社区,占地面积0.35平方公里,属全封闭型的新建商品房住宅小区,辖内常住户2218户,人口7655人(其中常住人口4935人,流动人口2720人),是一个以年轻人为主、外来人口居多的新社区,业主大部分来自于湖南、江西、湖北等省份。社区内分有4个区(分别为ABCD)29栋居民楼(每栋楼均在20层左右的高层),与D社区相比,J社区具有较高的入住率和流动性。 2012年街道在J社区提出垃圾分类项目,家综派遣两名社工在J社区开展活动,主要是以监督和教育为主,但不久便撤离出来。中心副主任NWG告诉我: 今年政府好像垃圾分类检查是加强了,但是投入小了,基本上呢是没有再投入,所以呢,继续推进的力度不足了,基本上是用去年剩下来的来运作(资源不足,便撤离出来)。(NWG) 因此,J社区的服务主要由居委会主导,居委人员在社区的声望极高。在社区服务的机制中,“四位一体”——居民议事、代表决策、居民执行、社区监督——是J社区居委会最引以为傲的,同时也得到街道的赞赏: (四位一体)在社区治理上面发挥了积极性的作用,对,可以这么说,因为整个组织架构,包括民主的自治,社区的发动,社区的组织,全靠这个四位一体(的)楼片长。从这个角度来说,我觉得这方面,确实是应该找到了J一个比较符合J的一个路子。(街道Y主任) 于是楼片长制度便成为“四位一体”能否有效贯彻执行的核心,但是到目前为止,J社区难以实现居民自治的困境便在于此:社区居民的流动性强,多数居民都是奔着低廉的学位房而去,一旦孩子小学毕业后,许多居民都选择离开社区。因而楼片长制度常常流于形式,难以产生实质性的影响。梁主任告诉我们: 不是选的,因为这个不算是那么正规的一个选举,而且老实讲,你真的让人干也不是个个都很愿意干。因为自己增加了很多麻烦,时间占用了。所以呢上次有一些推出来的今年我们想换,重新再物色。就有一些在这一年里面做得好的就留着,一些不积极啊、或者搬走了、或者年龄不行的、或者他理解不了我们的就想换,他讲的话我们也不太会听那些就换,打算把他换了。(J社区梁主任) 通过发动居民参与到社区治理中、实现居民自治本与专业社区工作理念相符,但是中心出于资金不足和文书较多等原因而撤离出J社区,居委会人员也奔波在“廉洁文化建设”和党建工作之中,对此置若罔闻。专业社区工作与本土性社区工作相分离,于是楼片长制度成为了一种形式,“四位一体”变成了一种摆设,居民自治更是渐行渐远。 (三)小结 本土性的社会工作是指那些土生土长的、发挥着有效的助人功能的制度化的行动过程。那些生长于本土的、与其经济、政治和社会制度以及文化传统相适应的有效的制度化的助人模式可成为本土性社会工作,居委会开展的社区服务便是其中之一。[33] “四位一体”、楼片长制度、居民自治的提倡越来越接近专业社会工作的理念(起码从形式上),但家综与其他社区的疏离使其始终无法或很难融入到本土网络之中,难以与社区居民形成良性的熟人网络,而这种网络的形成恰恰是专业社会工作的优势之一。 此外,D社区的网格化管理已经使得居委会角色日益凸显,家综的影响力已日趋式微,如若家综在进入社区之后,难以与当地的社区治理体系融合、发动邻里并保持自身的专业性,那么专业社工迟早沦为网格化管理中的一格,随着网格的扩展而日益走向边缘化。 五、结论与讨论:本土化社区工作的可能空间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到,C街道是现阶段一种可能的社区工作模式,而且具有典型性,网格化管理利用数字化技术连结社区资源和公共服务,很快被纳入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之中,将各个分散和不能“落地”的条线(职能部门)管理资源,网罗和整合在网格中,借此消除国家权力沉入基层社会的障碍。[34]在这框架下,居委会(本土性社会工作)蜕变了尴尬的角色,名正言顺地走向街道派出的行政执行机构,但是权力下沉与服务下沉的错位也增加了居委会的任务和责任。而与网格化管理不同,专业社区工作关注社区网络的扩展和延伸,强调社区治理的上下结合,而不是自上而下的控制。 社会网络(networking)常常与社会支持(social support)联系在一起,Specht作了简单的区分,认为社会支持主要应用于较为广泛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组织之中,而networking或社会网络(social networks)则主要应用相对特定范围内的、相互关联的人群之中。[35]社会网络理论将个人或组织视为“节点”,将这些人或组织之间的联系视为“线”,这些点和线形成了一个个网络的结构,乃至整个社会都是一个大网络,[36]社区网络可以在社会结构与居民行动之间搭起“桥”,也可以在个体与集体之间搭起“桥”。[37]同时,它也强调个体在与社会互动过程中的主动性,认为社区居民不是被动地去适应超越居民个体层面的社会制度和社会结构的变革。因此,专业社区工作在开展社区服务,尤其是针对社区弱势群体的服务时,不仅要采取“人在环境中”(Person-in-Environment)[38]的视角去分析困扰社区居民的问题,更应关注社会环境和社会制度如何压制居民个体的权力和资源,进而又如何影响到个体社会功能的发挥,[39]强调社区邻里互助和社区网络的建构。但是网格化管理权力的下沉与层级间控制的加强无疑拆除了这座“桥”,并使得社区居民自主性丧失,社区缺乏性格。[40]在这种情形下,营造社会网络是否可能?如果可能,家综或社会工作组织的行动策略又该如何? 然而,通过对C街社区服务的长期观察和研究,我们发现专业社会工作(家综)面临着“服务对象需求为本”的专业理念与严格的社区网格化控制体系的困境。一方面,社区的网格化管理为专业社工提供了资源动员的平台,便于迅速开展服务;另一方面,新管理主义对成效的追求强迫专业社区工作者成为数字和数据的工具,为了迎合上级的检查,专业社工服务逐渐迈向“去社会化”,[41]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专业社工有可能被纳入到街区权力结构体系内,一旦它不能协助政府处理好社区问题,那么它在社区的影响力就会逐渐式微。于是,在街道不断推行网格化管理和专业社会工作不断渴望专业性凸显的矛盾结合体——社区——之中,不禁会存有如下疑问:专业的社区工作有无可能发展?怎么发展?可能的空间在哪里?本文认为专业社会工作应明确服务定位,以社区治理体系重构为契机,以合作的心态利用该平台,但也需时刻保持自身独立反省的专业态度,才能够避免被吸纳或边缘化的尴尬局面,从而推动社会工作本土化发展,如果一味地强调与本土性社会工作的隔离,则注定会失败。 注释: ①街居制主要是指作为社区治理体制改革的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两个权力主体。 ②家庭综合服务中心简称“家综”,也称作“中心”。 ③部分学者只是简单地划分为政府的一元控制或国家—市场的二元治理模式,而忽视了其他方,这里的“其他方”如同社会政策的“三角模式”,在这里我们称为“多元格局”的治理体系。 ④在法律层面,居委会被定位为自治组织;在实际社区层面,居委会则主要扮演行政末梢的角色,而无法回应社区大部分居民的诉求。 ⑤“内卷化”这一概念主要是借用吉尔茨《农业内卷化》的观点,指基层社会发展停滞不前的现象。 ⑥综合网即是对包括出租屋、流动人口、维稳、安全、计生等在内进行综合性的管理而进行网格的划分。 ⑦“以成效论英雄”和“以数字来说话”皆是出自与L主任的访谈中。 ⑧在我们对T区其他街道(如SD街)的观察中,发现它们也在推行网格化管理。 ⑨6D主要依托信息化技术,在3D高仿真数字模型上,叠加信息数据、数字化网格和动态管理。 ⑩主要是因为家综在产生之际,便被定位为一种自治组织,其具有自身的专业性和独立性,强调与政府和其他组织的合作关系,是政府或其他组织的“伙伴”。但在实际社区中,由于各种原因,家综已经呈现出沦为政府“伙计”的角色,丧失其独立性。标签:社工论文; 网格化管理论文; 社会管理论文; 社区工作人员论文; 社会治理论文; 社区工作论文; 治理理论论文; 社区建设论文; 社会改革论文; 行政体制论文; 社区功能论文; 社会问题论文; 社会体制论文; 网格系统论文; 行政处理论文; 政府服务论文; 经济论文; 时政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