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等教育强省建设实践的思考与认识_大学论文

关于高等教育强省建设实践的思考与认识_大学论文

对高教强省建设实践的思考与认识,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高教论文,强省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G649.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5485(2010)12-0017-04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到2020年,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进入人力资源强国行列。建设人力资源强国,教育发展是基础,高教强国是标志。在目前我国省级高等教育主体地位越来越突出的情况下,建设高教强省既是实现高教强国目标的重要基础,又是题中应有之义。笔者认为,要在实践中有成效地推进高教强省建设,必须首先解决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要全面理解高教强省建设的全局性战略意义,明确建设主体,不能教育部门单兵作战、单打独斗;二是要科学认识高教强省的内涵与目标,不能目标定位过高或认识不全面;三是要整体设计教育强省建设的战略措施,不能单纯依靠增加经费投入。

一、立足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充分认识建设高教强省的重大意义

(一)建设高教强省是实现高教强国战略目标的重要基础

建设高教强国,是我国应对综合国力激烈竞争、实现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和创新型国家目标的重大战略部署和国家行动。历史经验表明,经济强国与高教强国是相伴而生的。哪个国家有相对强大的高等教育作为后盾,哪个国家就会在较短时间内成为世界强国。例如,近代以来经济中心、科技中心和技术中心的数次转移,意大利的文艺复兴,英国的政治民主和工业革命,德国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美国经济强国地位的建立,日本经济的迅速崛起,无一不是以强大的高等教育作为支撑[1]。在经历了近20年的大改革、大发展之后,我国的高等教育已经进入了以质量提升和结构优化为核心的大提高阶段,而正是建设高教强国这个阶段能够使我国高等教育走向高水平,成为加快人力资源开发,实现富国强民、民族复兴的重要牵引力量。

分析美国、英国等公认高等教育发达国家情况可见,高教强国有以下基本特征为:一是高等教育规模、质量处于世界前列,拥有一批世界一流大学和学科专业,拥有一批具有国际影响的高水平的人才;二是具有完善的体系结构,人才培养、知识创新和社会服务等综合能力、国际竞争力强,能够独立自主解决本国在经济、社会及科学技术发展中所出现的重大理论和重大实践问题。目前,我国通过“985工程”、“211工程”建设,已经在高水平大学和重点学科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初步形成了符合国家建设需要、目标明确、结构合理的重点学科体系,向高教强国目标迈出了重要步伐。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差距依然不小,这种差距不仅表现在与世界一流大学、一流学科专业方面的差距,更表现在整体水平、综合实力方面的差距,而制约我国高等教育整体水平、综合实力的关键,则是以省级统筹管理为主的地方高校的发展问题。地方高校已经成为我国高等教育的主体和重要组成部分,这部分高校从整体上制约着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的总体水平。因此,建设高教强国,既要通过建设“985工程”院校,着力打造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专业等标志性成果,更要调动和发挥省级政府统筹管理和发展高等教育的积极作用,做强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基础与主体部分。只有把握好重点建设与普遍提高的关系,处理好建设世界一流大学、高水平大学和一般大学的关系,才能使我国高等教育整体协调发展,全方位提升水平与质量,实现由高教大国向高教强国的根本性转变。

(二)建设高教强省是实现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目标的重要保障

当今世界,经济区域化的趋势显著增强,经济教育一体化发展更是重要趋势。国际上许多因大学、企业集聚而成为经济发展重要增长极的案例,已成为高等教育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成功典范。如美国的“128公路”、“硅谷”,日本的筑波科学城、九州硅岛,英国的剑桥科学园、苏格兰硅谷,以色列“硅溪”等。高等教育正逐步由社会边缘走向社会中心,日益成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巨大引擎。

为应对激烈的国际竞争,提升参与全球分工与竞争的层次,我国一些工业大省,尤其是以装备制造业为主的老工业基地省份,已经将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实现经济发展模式的转变作为现阶段的重要发展任务。而产业结构升级、发展模式的转变,必须依靠高质量、高素质的人才,必须依靠科技力量的强大支持。建设高教强省,发挥高等学校的科技、智力和人力资源优势,是我国在后工业化时代走区域优化发展道路的必然选择。因此,在高等教育发达省份,积极推进高教强省建设,既有利于高校积聚国际国内一流人才,提升区域的技术孵化能力、技术储备能力和原始创新能力,又有利于提高区域高等学校的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提高区域高校毕业生参与全国乃至国际人才市场竞争的能力,解决优质教育资源不足和大学生就业等事关百姓切身利益的难题,从而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实现区域发展战略目标提供重要保障。

(三)建设高教强省是实现区域高等教育新跨越的必然选择

改革开放30年来,特别是“十五”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在地方党委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下,各省域高等教育事业实现了跨越式发展,高校基本建设任务已经完成、高校债务正在找到化解的途径,高等教育已经站在了新的起点上,一些高等教育发达省份已经具备了向教育强省迈进的基础与能力。但同时也面临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如高校定位不准、特色不明显的问题比较严重;高等教育结构特别是学科专业结构不尽合理,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适应性有待增强;高等教育整体水平特别是教育教学质量和高校科技创新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大学生就业形势依然严峻;高等教育改革亟待取得新的突破;等等。上述问题,有些是长期存在的深层次的体制性、机制性矛盾或历史遗留问题,有些是改革与发展过程中出现和积累的新问题。抓住机遇,建设高教强省,将有利于在发展中破解各种问题,全面提高区域高等教育的综合实力与国际竞争力,促进高等教育实现新的飞跃。

基于上述分析,高教强省已经成为国家发展战略、区域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性概念。因此,建设高教强省的主体,绝非在教育系统内部,而是由政府、高校和社会等相关部门组成的“利益共同体”。发挥政府的统筹协调功能,优化教育发展环境,突破制约高等教育发展的政策、法律和制度瓶颈,努力构建政府、高校与社会共同推进高教强省建设的合力,是推进高教强省建设取得实践成效的重要条件。

二、立足高教强省的基本内涵科学定位高教强省建设目标

学术界对高教强省内涵的认识,讨论已久,而且比较理性、全面甚至是理想化。如陆连军提出,“高教强省”的内涵是指该省高等教育的整体实力和水平以及规模、结构、质量、效益在国内位于前列,并接近或达到中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的高等教育发展水平,且能与当地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实现或基本实现良性互动[2]。卢铁成指出,衡量教育强省特别是高教强省的主要指标是:建立体系完整、结构合理、学科较全、布局适当、师资力量强、教育质量好、科研水平高、办学条件达标、能满足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民享受高等教育愿望的高等教育体系[3]。然而,在实践层面上,受区域战略布局、执政理念、经济基础等多种因素的影响,高教强省目标的确定与实现具有很强的不确定性。20世纪末以来,一些省份曾多次启动高等学校强校建设方案的论证工作或高教强省的方案设计工作,但至今未上升为政府行为付诸实施。反思其中原因,主要在于对高教强省内涵与目标定位的认识缺乏全面性和客观性。无论是强校还是强省建设,将眼界局限于一流大学、一流流学科、一流队伍等少数几个标志性指标,忽略体系结构和整体实力,以及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度与贡献度,不但会造成教育战线自身认为既定的目标高不可攀,而且也缺乏社会认同度,从而使高教“强竹”这样一个综合性的经济社会发展概念,完全内化为教育系统内部的事情,形成教育部门独立支撑的局面。

笔者认为,高教强省的核心是区域高等教育的竞争力,即在若干标志性指标上处于国内乃至国际引领地位。但是,这种竞争力是建立在区域内高等教育实现整体的结构协调与功能互补的基础之上,是以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为最终指向的。也就是说,高教强省的根本价值追求是提高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度和贡献率,真正成为区域经济发展的“发动机”、成为人民满意的民生工程。因此,建设高教强省,必须突破以往将高教强省等同于若干个高等教育重点建设项目(如重点学科、博士学位点等)的认识,要重新诠释高教强省的内涵与标志。第一,要将巩固传统优势与培育新兴优势结合起来,着力提升高等教育的比较优势,这是高教强省建设的核心内容;第二,力求引导省域高校合理分层、准确定位、办出特色,分别把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一流作为共同的目标追求,这是高教强省建设的重要基础;第三,要将普遍提高与重点建设相结合,形成以核心项目带动整体发展的思路,这是高教强省建设的根本路径;第四,必须立足于高教强国建设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来认识高教强省建设,注重提升高教对区域创新体系的服务能力,注重其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力,这是高教强省建设的基本归宿。

基于上述对高教强省内涵的认识,高教强省建设目标应重点定位在三个层面:一是使高等教育整体发展水平位居全国前列,包括办学水平、科研水平、国际化水平、信息化水平等指标在全国的比较优势和具体位次;二是使高等教育发展的基础条件居于领先地位,包括教育经费、办学条件、师资队伍等指标在全国的比较优势和具体位次;三是使高等教育的体系结构与经济结构、产业结构具有较高的匹配度,高等教育对社会的贡献率居于领先地位,包括高等教育在区域创新体系建设、人力资源开发、提高劳动者素质、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经济结构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以及产品的升级换代等方面的贡献及在全国的比较优势。

建设高教强省,必须立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立足教育体系的完善、立足国际国内竞争优势的积累,把握好“三性”:一是适应性,即区域高等教育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结合的紧密程度;二是协调性,即区域内高等教育各层次、类别、种类的有序分布程度;三是开放性,即区域高等教育与全国高等教育乃至世界高等教育的交融程度,领先程度。

三、以新思路、新举措推进高教强省建设

由于各省份经济社会发展以及高等教育的基础、战略布局、形势任务不同,因此,各省建设高教强省的战略突破点、路径选择也就具有个性化的特点。以辽宁为例,建设高教强省不仅仅是加大经费投入的问题,更要系统设计、破解关键点。

(一)突出“两个”重点

一是以推进内涵建设为重点,在一流强校、重点学科等关键领域,取得实质性突破和在全国位次前移,带动区域内务类高校的共同发展和整体提高。重点措施包括:启动实施各层次的强校建设计划,以高水平大学、特色大学建设为龙头,切实提升高等学校核心竞争力;启动实施“提升高校核心竞争力特色学科建设工程”,统筹国家、省和高校三级学科体系,建设一批高水平的、体现辽宁高等学校优势特色的重点学科,带动高等教育整体水平和综合实力的提升;继续推进省部共建高校建设,推动原行业划转院校与行业企业深度合作,探索行业、地方与高校共建新模式,延续原行业划转院校办学优势与特色。二是以强化高校为区域创新服务能力为重点,使高等教育真正成为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和社会进步的主要依靠力量。主要措施包括:加快高等教育结构布局调整步伐,推进高等学校与地方产业集群对接。通过引导高校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专业设置、人才培养、师资培养培训等方面与各市主要产业集群所涉及的企业进行对接和合作,提高与区域发展需求的适应性,加大优质高等教育资源向经济发展薄弱地区辐射;着眼于区域经济发展对各类人才的特殊需求,通过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工程”和“紧缺人才培养工程”,不断完善高等学校人才培养的核心职能;着眼于提升高校的科技创新和社会服务能力,重点实施“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工程”,鼓励高校科技力量向企业集聚,攻克一批制约主导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核心技术和共性技术。

(二)促进高校合理分层

一是建立省城高等教育分类管理、分类指导体系,建立健全分类监测及评价机制。二是实施省域内大学特色化发展战略,引导各高校根据办学性质、目标定位以及服务能力,准确定位、办出特色,分别把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一流作为共同的目标追求。三是改变政府管理方式,减少过多的行政干预,推进政府综合运用法律法规、政策规划、信息评估等宏观手段管理高校。省域内高校主要按三个层次进行分类:第一类是进入“985工程”和“211工程”的院校和少量部属高校,代表省城高等教育的最高层次,成立足于国家创新体系需求,突出知识创新和科技创新,重点培养高层次创新研究性人才,着力提升学校的国际国内竞争力;第二类是以服务大区、行业并同时面向地方服务的本科院校,是省城高等教育的主体部分,应突出对行业、区域及地方服务和技术创新优势,重点培养应用创新型人才,着力提升学校的国内竞争力;第三类是直接服务地方的新建本科和高职院校,是省域高等教育的基础部分,应强化与地方企业、产业集群的对应关系,突出技术应用,重点培养高技能型人才,力求实现与其他类型院校的错位竞争、差异化发展,着力打造自身特色与优势。

(三)推进教育制度创新

第一,完善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投入体制。一方面,加大财政经费投入水平。包括积极探索按在校生人数拨款的新机制;根据全省财力增长情况,逐步提高生均经费标准,建立与财政增长速度同步的高等教育经费投入增长机制;加大对高等教育重点建设项目的专项投入水平;帮助高校彻底化解债务压力等。另一方面,积极吸引非政府渠道的经费投入。通过设立基金、完善捐赠教育的激励机制、引进境内外战略投资者、与企业合作办学、适度扩大国内外招生规模、争取重大科技项目和高校科技成果转让等方式拓宽多形式筹措教育资金的渠道。完善教育税收优惠政策,增强企业、个人投资高等教育的吸引力。第二,建立并完善社会参与的教育管理体系和公共治理制度。培育教育中介机构,承担政府委托的学校评估、认证、指导、咨询、监督等职能。规范社会中介服务行为,由教育行政部门对社会教育中介机构的资质进行认证,并对有关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大力加强教育决策支持体系建设,整合相关资源,改善研究条件,提高教育决策咨询研究的水平。第三,以大学章程建设为突破口,积极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进一步明确政府、高校、社会的合理分权,完善高等学校的法人治理结构,落实高等学校的办学主体地位和校(院)长的法人代表地位,建立产权明晰、责任明确、管理科学、具有中国特色的高等教育管理体制。

(四)形成教育强省建设合力

第一,把建设高教强省作为综合省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基础性工程和先导性工程,切实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在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中重点安排,在财政投入、公共资源方向重点保障。第二成立综合协调机构、定期研究、协调解决高教强省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使建设高教强省成为政府行为,成为政府相关部门和全社会共同的奋斗目标。第三,明确省级政府的主导责任,协调好与中央政府和市级地方政府的关系,破解制约高等教育发展的体制性、机制性障碍,优化高等教育发展的政策环境、法律环境和舆论环境,推行高等学校与区域发展融合策略。第四,建立评估导向机制。加强对教育强省建设项目执行情况的“过程评估”,重点监督相关部门工作和措施落实情况,并将“评估结果”与部门目标考核挂钩,确保高教强省建设工程和项目的高水平、高质量实施。

(五)提升对外开放水平

第一,以学术交流为突破口,加速高等教育的国际化进程。学术交流是高等教育国际化的基本特征和最易实现的形式。通过积极承办、举办各种国际学术研讨会,积极选派专家、教授参加国际性学术交流活动,努力进入国际学术体系的前沿和核心领域;通过选拔学术骨干参加国际合作研究,抢占学术制高点,开辟学科领域新的发展方向;通过建立国际间高校学术交流和互访机制,提升教师的国际化视野和科研的国际化水平;通过不同国别、不同文化背景专家的短期讲学或来校任教,改善和影响学生的思维方式,加强国际理解教育。第二,积极推进课程内容的国际化。课程是学校教育的核心,课程国际化是高等教育国际化最重要的策略选择。通过课程内容的国际化,可以实现教学国际化、人才培养国际化和办学目标的国际化。第三,积极推进办学方式的国际化。选择国外同类高水平大学,通过教师互派、学生相互交流、远程网络教学、学分互换、学术文化交流、科研合作等多种形式,进入深层次、实质性的合作。第四,积极扩大开放领域,优化开放结构,提高开放质量。通过实施“高等教育国际化推进工程”,力争在高层次人才国际培养、扩大留学生教育规模、学生国际间交流、聘请国外专家学者、引进国外优质高等教育资源、中外合作办学、汉语国际推广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全面提升高等教育国际化水平,全面提升省域内各层次高校的国际影响力、国际竞争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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