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政策与环境政策机制分析_绿色壁垒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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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7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2382(2008)05-0012-06

本文拟从环境要素方面对传统贸易模型进行拓展,探讨贸易政策与环境政策工具的经济效应以及环境贸易政策的壳层结构效应。为了分析方便,将与环境有关的贸易政策和与贸易有关的环境政策统称为环境贸易政策。

一、环境贸易政策工具的经济效应分析

国际贸易壁垒包括关税壁垒和非关税壁垒;在与环境有关的贸易政策工具中,环境关税、环境配额和绿色壁垒是新兴非关税壁垒的典型代表。

1.环境关税的经济效应

采用局部均衡分析法,假定所分析的国家属于贸易小国,那么该国只是国际市场价格Pw的接受者而不能影响贸易条件,因此,它所面临的是一条完全有弹性的进口供给曲线Sf,如图l中,Sd、Dd曲线分别为国内的供给和需求,在零关税情形下,进口量为AB。如果对进口商品征收从价环境关税率T,那么,国内价格上升到Pw(1+T),国内需求将减少DB,而国内供给将增加AC,进口量将减至CD。在这个过程中,由于价格上涨,消费者剩余减少了(a+b+c+d),生产者剩余增加了a,同时,由于政府对数量为CD的进口商品收征环境关税,关税收益为c,因此,该国由于征收环境关税导致了(b+d)的损失,其中,b是没有实现专业化的生产损失,d是没有实现完全自由贸易的消费损失。

假定所分析的国家属于贸易大国,那么该国就可以通过环境关税影响贸易条件。如图2中,在自由贸易条件下,该国面临一条向上倾斜的总供给曲线为Sd+Sf,在F点达到均衡,价格为Pw,进口量为AB。征收从价环境关税率T后,总供给曲线左移为ST,在G点达到均衡,国内价格由Pw上升到Pw′(1+T),国内需求减少DB,国内供给增加AC,进口量将减至CD。由于大国效应,进口量减少必然使国际市场价格从Pw降至Pw′,从而改善了贸易条件并从中获益。同上分析,消费者剩余减少(a+b+c+d),生产者剩余增加a。但政府关税收益为(c+e),其中,c为政府向本国消费者征收部分,e为政府从外国出口商间接获得部分。因此,该国由于征收环境关税的收益变化为[e-(b+d)]。

从环境关税的经济效应分析可知,关税对各市场主体的影响主要通过价格控制来进行,结果通常是增加了消费者的负担而将其部分转移给生产者和政府。

2.环境配额的经济效应

图1 “小国”环境关税的经济效应

图2 “大国”环境关税的经济效应

首先分析贸易小国,该国只是国际市场价格Pw的接受者而不能影响贸易条件,因此,在自由贸易状况下,该国面临的总供给曲线为OGK,如图3,国内价格由Pe降到世界价格Pw,进口量为GK=AB。如果对商品设置数量为GH=Qm的进口环境配额,那么,总供给曲线将转变为Sd+Qm,在I点达到均衡,国内价格由Pw上升到Pi,国内需求减少DB,国内供给增加AC,进口量为FI=GH=Qm。由于进口配额的设置,消费者损失了(a+b+c+d),生产者获得了a,配额收益为c,因此,(b+d)为实行环境配额所造成的净损失,其中,b是国内低效率生产的净损失,d是国内价格提高而扭曲消费的净损失。

再分析贸易大国,它可以影响贸易条件。如图4中,在自由贸易条件下,该国面临的总供给曲线为Sd+Sf,在K点达到均衡,价格为Pw,进口量为GK=AB。设置数量为GH=Qm的进口环境配额后,国内总的供给曲线变为折线OGHI,在I点达到均衡,环境配额不仅使国内价格由Pw上升到Pi,而且大国效应还影响国际贸易条件,使国际市场价格从Pw降至Pw′。从而国内需求减少DB,国内供给增加AC,进口量将减至FI=GH=MN=CD=Qm。同上分析,消费者剩余减少(a+b+c+d),生产者剩余增加a。但配额收益为(c+e),其中,e为该国贸易条件改善而从外国出口商间接获得部分。因此,总收益变化为[e-(b+d)]。

从环境配额的经济效应分析可知,配额对各市场主体的影响主要通过数量控制进行,相对于环境关税而言,环境配额更有利于行政性的计划安排,更易于对海外供给者之间实施贸易歧视政策。但是,从比较静态分析的角度看,进口配额难以随需求曲线的变动而自动调整,而且配额的分配易于形成腐败,导致经济效率的损失。

3.绿色壁垒的经济效应

图3 “小国”环境配额的经济效应

图4 “大国”环境配额的经济效应

绿色壁垒指那些为保护环境而直接或间接采取的限制进出口贸易的措施。它在种类上层出不穷,形式上花样翻新,常见的有市场准入、环境标准、质量认证、环境标志、绿色包装和卫生检疫等制度。

从静态角度看,绿色壁垒的实施就是先制定绿色技术标准等环境要求,再依此对进口产品进行检查。在绿色壁垒未形成或尚未实施前,进口可自由进行,此时我们可将绿色壁垒看成零配额 ,即不存在数量限制。而绿色壁垒一旦形成并且实施,那么它就对进口产品产生了明显的数量控制机制作用。

从动态角度考察,当新的进口品初步进入,数量不多时,绿色壁垒主要表现为数量控制机制和价格控制机制的结合。而当进口品大量跨越绿色壁垒时,从理论上说,绿色壁垒就完全表现为价格外在控制机制,其数量控制机制作用已不复存在。但实际上,出于保护国内产业的考虑,即使所有进口品都满足现行绿色壁垒的要求,也不可能无限制输入。因为对绿色壁垒的完全跨越并不表明所有过程的终结,而只是标志着下一个过程的开始。随着环境技术创新的深入,新的环境技术标准不断涌现,形成新的绿色壁垒,从而对进口产品形成新一轮的控制机制。由于绿色壁垒的设置和对绿色壁垒的跨越是无止境的,绿色壁垒呈现出由数量控制-价格控制-数量控制的交替循环变化过程。

二、环境政策工具的福利效应分析

环境政策工具经历了三代演变,即直接环境管制、基于市场的环境政策和自愿环境管制。其中,基于市场的环境政策属于价格型环境政策工具,而直接环境管制与自愿环境管制属于数量型环境政策工具。由于环境政策主要涉及国内市场,此处仅分析封闭经济条件下环境政策的福利效应。

1.价格型环境政策工具的福利效应

基于市场的环境政策工具,又称经济激励,主要包括环境税、可交易许可证、补贴、押金-退款制、税收-补贴制、退还的排污费等。这些经济激励工具最终都可以还原为环境税收,并体现在生产的成本价格上。

以环境税为例进行分析,如图5,假定包含环境的社会成本与私人成本成正相关性,Ss、Sp分别为社会供给曲线和私人供给曲线。征税前,均衡点为e,均衡价格和均衡数量分别为Pe、Qe,厂商按Sp曲线进行生产,此时,消费者剩余为bePe,生产者剩余为aePe,由于环境污染而造成的外部成本为aef,因此社会净福利为bePe+aePe-aef=abc-cef;而以征收环境税的形式实行环境成本内部化后,厂商按Ss曲线进行生产,由于价格上涨,消费者剩余减少至bcPs,生产者剩余为acPs,环境税收与环境污染的外部成本相等,均为adc,社会净福利为bcPs+acPs+adc-adc=abc,比征税前增加了cef。

2.数量型环境政策工具的福利效应

数量型环境政策工具包括直接环境管制和自愿环境管制。直接环境管制工具,又称强制性命令-控制,主要包括执行规制和技术规制,对污染物的排放设置数量限制。自愿环境管制是为了寻找有效环境管制成本范式而出现的鼓励企业提高环境业绩的自愿承诺和行动,一般通过自我管制和合作管制的方式来执行。

假定环境技术水平不变,那么污染排放量取决于产量,控制污染排放即限制产量。如图6,Ss、Sp分别为社会成本曲线和私人供给曲线,Qm为固定生产限额,厂商始终按Sp曲线进行生产。在无产量限制情形下,消费者剩余为bePe,生产者剩余为aePe,环境污染所造成的外部成本为aef,因此,其社会净福利为bePe+aePe-aef=abg-efg;当产量限制为Qm时,价格将上升为Pm,由于价格上涨,消费者剩余减少至bcPm,生产者剩余为adcPm,环境污染的外部成本为adh,其社会净福利为bcPm+adcPm-adh=abcd=abg-cgh。因此,直接环境管制导致的福利效应为efg-cgh。进一步考察,当产量限制为环境成本内部化的均衡点g,cgh为零时,其最大福利效应为efg。

从上述福利效应分析可知,建立在环境成本内部化基础上的价格型环境政策要比数量型环境政策更有效。因为只有数量型环境政策的产量限制正好为环境成本内部化的均衡水平,其福利效应才达到最大,并与价格型环境政策的福利效应相一致;否则,数量型环境政策的福利损失将会随着这两者偏差的增大而增加,这就要求对环境成本内部化的均衡水平,即最优污染排放量有准确把握。

3.环境政策工具的动态福利效应

图5 基于市场的环境政策的福利效应

图6 数量型环境政策的福利效应

事实上,许多环境污染问题不是通过减少产出,而是通过削减污染来解决的。政策工具的一个重要功能就是鼓励削减污染,因此,环境政策的动态福利效应必须考虑到减污环境技术水平的动态变化。

假设环境技术水平的变化通过减污量a来刻画,排污量E不仅取决于产量q,而且还取决于减污量a,环境损害D是排污量E的函数,福利W的函数关系为:

其中,P为产品价格,C为生产成本。

要想实现动态福利最大化,就必须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P=C′q+D′E′q

C′a=-D′E′a

D′为损害对排污量的导数,C′q、C′a为成本对产量q、减污量a的偏导数,E′q、E′a为排污量对产量q、减污量a的偏导数。

第一个条件是指最优价格应将损害成本D′E′q内部化,其实质就是价格型环境政策实施中的关键所在;而第二个条件是指减污技术的选择应该使减污的边际成本C′a与减污的边际损害成本D′E′a相一致,使进一步削减污染措施的边际费用正好等于从削减排放中所获得的边际效益,据此可以确定最优减污量,从而最优污染排放量,这正是数量型环境政策实施中的难点所在。①

三、贸易政策工具与环境政策工具的有效配置

贸易政策和环境政策都可以达到减少污染,保护环境的目的。由于环境非关税壁垒可以进行环境关税化折算,征收环境税是典型的价格型环境政策工具,因此,此处以环境关税和环境税分别作为贸易政策和环境政策的代表分析工具。

1.独立使用贸易政策或环境政策的福利效应比较

前面我们分析了封闭经济条件下环境政策的福利效应,下面分析开放经济中独立使用贸易政策或环境政策在削减污染方面的福利效应。②

假设所分析的国家为贸易小国,其生产的产品供国内消费和出口,存在生产的环境外部性,如图7,在无政策约束时,该国面临的需求曲线为Dw,与私人供给曲线相交于均衡点b,产量为,此时,社会净福利为Oafd-bcd。

图7 独立使用贸易政策或环境政策的福利效应比较

用环境政策消除环境外部性,征收环境税de/e,产量降低为,此时,消费者剩余仍为afPw,生产者剩余为OdPw,环境税收与环境污染所造成的外部成本均为Ode,因此,其社会净福利为afPw+OdPw=Oafd。

用贸易政策也能够消除环境外部性,同样,征收出口从价关税de/e,使产量降低到目标水平。由于贸易小国无法改变其贸易条件,因此,出口税的实施使需求曲线由Dw移动到Dw′,国内市场价格由Pw下降到Pw′,此时,消费者剩余增至ahPw′,生产者剩余减至OePw′,环境污染所造成的外部成本为Ode,关税收入为ghed,因此,其社会净福利为ahPw′+OePw′+ghed-Ode=Oafd-fgh。

因此,要实现环境目标,采用环境政策通常比贸易政策更有效。如上分析,采用环境政策能获得bcd的社会净福利,而贸易政策获得的社会净福利为bcdfgh,如果fgh超过了bcd,那么贸易政策引起了总社会福利的下降。

2.贸易限制与环境外部性并存情况下的经济福利效应分析

假设国内不仅存在生产的环境外部性,而且存在贸易扭曲,如进口配额等贸易限制。这些贸易限制措施往往与国内垄断密切相关:一方面,国内垄断者要求实行进口数量限制;另一方面,进口限制措施又有利于国内垄断的进一步加强。如图8,假定该国是贸易小国,面临的外国供给曲线为Sw,国内需求为DD,减去固定配额垄断者所面临的剩余需求为D′D′,边际收益曲线为MR,生产的边际私人成本和边际社会成本分别为MCp与MCs。

图8 贸易限制与环境外部性并存情况下的经济福利效应

综上所述,当贸易扭曲与环境扭曲并存时,单独采用贸易政策或环境政策都会损害福利,只有同时使用这两种政策工具,各自针对相关的扭曲,才能使得社会福利最大化。③

3.环境政策缺失条件下的最优关税

基于明显的财政收入及保护作用,关税通常被认为是有利的。事实上,关税的福利效应是复杂的、多重的,税率并非越高越好。如上分析,当一国在国际贸易中存在垄断力量等贸易扭曲时,选择适当的关税,可以使国内生产者、消费者的相对商品价格与其在国际贸易中的相对机会成本相等。但在不存在对外扭曲的条件下,关税的结果通常会导致消费扭曲或生产扭曲,进而导致总福利的降低。因此,只有当一国存在对外扭曲的情况下,关税才是有必要的。

传统最优关税的政策目标是获得最有利的贸易条件。由于当前各国征收关税的目的各不相同,为了适应关税政策综合平衡的需要,必须对最优关税重新作出解释。最优关税是指在充分考虑关税利弊的前提下,使国家既定的政策目标达到最佳效果的关税,也就是说最优关税针对不同的政策目标,有不同的要求。

假设在环境政策缺失条件下,贸易政策的目标是解决环境的外部性影响问题,那么,以改善贸易条件获取最大收益的传统的最优关税此时已不再是最优。对于进口国而言,其福利最大化的进口关税将低于传统的最优进口关税。因为征收稍低的进口关税将有利于增加进口,从而减少国内产出以及环境污染问题。相反,出口国福利最大化的出口关税将高于传统的最优出口关税。因为高环境关税将限制贸易并降低国内产出,从而能使环境得以改善。

4.贸易政策缺失条件下的最优环境政策

最优的环境税率应该使边际贸易条件损失等于边际环境收益。因此,贸易政策缺失条件下,进口国的最优环境税率将会低于完全反映私人成本和社会成本差异的标准庇古税率,因为进口国实施稍低于标准庇古税率的环境政策将有利于增加国内生产,减少进口需求,从而迫使出口国降价,改善贸易条件;而对出口国而言,其最优环境税率将会高于标准庇古税率,因为环境税的上升将有利于限制出口、提高出口价格和改善贸易条件。以上分析的是污染密集生产型产品,如果分析污染密集消费型产品,情况正好相反:进口国的最优环境税率将高于常规税率,而出口国则低于常规税率,因为进口国的环境消费税倾向于减少进口,获取环境收益,而出口国倾向于扩大出口,获取贸易利益。

图9 贸易政策缺失条件下的最优环境政策

5.环境关税与国内环境税的协同效应

为简单起见,假设该贸易小国由一个代表性的家庭、一个完全竞争的生产部门和政府组成,有N种可贸易的商品,其价格向量P=(Pi),i=1,2,…,N。这些商品属于污染密集消费型产品,国际市场价格为P,在消费环节对单位商品征收国内环境税t,而对进口商品征收环境关税T,从而生产者价格为P+T,消费者价格为q=P+T+t。

代表性家庭的消费偏好由支出函数E(q,u)表示,其中q为消费者价格,u为效用水平。根据谢泼得(shepherd)定理,消费者的需求函数为Eq(q,u)且Equ≥0。假设生产者的收入函数为R(P+T),则生产者的供给函数为Rp(P+T)且Rp≥0。征收环境关税和环境税的财政收入为G,并以一次性支付的方式转移给消费者,那么

以上模型证明了一个既能削减环境关税,又不损害政府收入的简单而又实用的方法:以国内环境税税率调整来抵消环境关税改革对消费者价格的影响,就可以在增加财政收入的同时获得环境关税改革的效益。从中可以看到,环境关税与国内环境税具有协同效应。④将贸易政策工具与环境政策工具分别折算为关税与环境税,则可以进一步表明贸易政策与环境政策的内在协同性,应该对贸易与环境政策进行通盘考虑。⑤

注释:

①[瑞典]托马斯·思德纳著,张蔚文、黄祖辉译:《环境与自然资源管理的政策工具》,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111页。

②参见曲如晓:《论国际贸易中的环境关税》,《国际经贸探索》2004年第4期。

③参见曲如晓:《环境外部性与国际贸易福利效应》,《国际经贸探索》2002年第1期。

④参见冯宗宪、柯大钢著:《开放经济下的国际贸易壁垒——变动效应、影响分析、政策研究》,经济科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710~712页。

⑤Michael M S,Hatzipanayotou P,Miller S M.Integrated reforms of tariffs and consumption taxes [J].Journal of Public Economics,1991,(52):417-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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