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分配格局变迁之阶层变动分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阶层论文,变动论文,收入分配论文,格局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04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2382(2010)09-0074-05
一、引言
收入分配是一个古老而又永恒的话题。居民收入分配既是生产和劳动的结果,又是交换和消费的前提,其承上启下的重要性不仅是经济学和管理学研究的主要理论之一,而且对于维护国家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大的实践意义。
国内外关于居民分配格局的文献对于我们的研究具有重要的启发意义。首先来看格局研究对象:收入分配领域对于格局的研究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政府、企业和个人收入分配格局,二是地区、行业、城乡收入分配格局,三是收入水平与人口比重格局。国内外大量文献重点研究前两者格局,而对于最后一种格局的研究则相对较少,本文重点研究中国居民收入水平与人口比重格局。对于这一格局的研究,国内只有陈云针对居民收入分配进行了统计分析,但对数据要求过高,以至于每一年的格局刻画都需要大规模的调查数据支撑,这样既浪费人力、物力和财力,又难以进行不同阶段格局演变的研究。故此,本文采用宋树仁(2010)给出的新刻画方法进行研究。
对于阶级和阶层的研究。马克思依据资产的有无将人类划分为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中国改革开放前依据政治身份的不同,在农村划分了雇农、贫农、下中农、中农、富农和地主;在城市划分了工人、职员、工商业兼地主、资产阶级、右派分子和反革命分子等。改革开放后,中国分化出新的阶层,朱光磊(2007)、杨继绳(2006)、阎志民(2002)、吴波现(2004)和李拓(2002)等人依据职业和行业的不同,分别列出了10多种不同的阶层,并分析了各个阶层的构成和特征等。但未能将各个阶层的规模和收入水平整合为一体,进行阶层格局变动分析。
对于中产阶层划分的研究。阶层划分受多种因素影响。一是经济收入划分,二是消费分层,三是职业决定,四是社会经济地位量表,五是主观认同,六是综合判定,七是贫困线和净财富综合确定。中产阶层必然具有其相应的消费水平、生活方式、财产积累程度、拥有各种要素的能力,甚至思想观念,但这些都是派生的结果,只有收入水平才是综合性的、根本的指标,是划分中产阶层的决定性条件。故此,本文采取按照经济收入划分。
国内外不同学者和组织对于上、中、下三个阶层的划分各不相同。2002年,世界银行公布的全球中产阶层的人均GDP下限为3470美元,上限为8000美元。国家统计局经过三重换算(人均GDP和人均收入之间的换算,美元和人民币之间的汇率换算,购买力评价标准换算)后,认为中国中产阶层家庭年人均收入下限约为14500元,上限为35000元。上述数据经过物价调整(2002-2007年)和家庭平均人口(2002年)折算后,2002年中产阶层家庭年人均收入的下限和上限对应2007年家庭年均收入上、下限分别为61152元和147608元,约等于60000元和150000元。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课题2006年公布的数据,认为中产阶层下限为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15000元。结合统计局和发改委数据,本文界定中产阶层为家庭年人均收入介于15000于35000元(人民币)之间的人群,低于14500元的人群为下产阶层,高于35000元的人群为上产阶层。
从总体上来看,我国经济学者很少针对中国居民整体收入水平和人口比重这一基本格局进行系统的刻画研究,更少有人对格局的变迁进行系统的研究,对于格局变迁与阶层变动的结合分析,几乎没有。本文将在这些方面进行初步的尝试。
二、中国阶层收入分配格局的刻画
基于对居民收入分配格局相关文献的梳理,通过对《中国统计年鉴》居民收入分配数据的整合处理,绘制出以3000元(人民币)为组距,从1956-2007年中国居民收入分配格局的图样,同时,为保证数据的连续性和可观测性,继而按照人均GDP递增的原则选择上海1996-2008年数据为中国居民收入分配格局的后续替代样本,绘制出它们的格局图,进而构成中国居民收入分配格局连续变动的全部影像,并根据中国居民收入分配格局的不同结构,将其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1956-1977年),收入差距消除,收入水平降低;第二阶段(1978-2005),收入差距拉大,收入水平提升;第三阶段(2006年之后),收入水平增加,中产阶层扩大。详细内容、过程和方法参见参考文献8。
为进行阶层变动分析,本文选出公务员、经理人员、私营企业主、白领工人、国有企业职工、城镇集体职工、其他企业职工、民营企业职工、乡镇企业职工、个体劳动者、军人、农民工、农民、离退休人员、自由职业者和失业、半失业共16个阶层①进行分析。
经过搜集、整理及其对个别数据的匡算,本文得出了以阶层为主体的收入分布,即各个阶层的收入水平②与人口比重的对应关系,如表1所示。
将表3数据同样以3000元组距进行统合,得到中国阶层收入分配格局,如表2所示:
三、阶层变动分析
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居民收入分配格局由点横结构演变为金字塔结构,又进一步演变为倒钻石结构。为便于比较分析,我们同时给出2003、2005和2007年基于等分数据测度的中国居民收入分配格局,如表3所示。
对比表3和表2,我们发现,2003、2005和2007年中国阶层收入分配格局和中国居民收入分配格局存在两方面差别。一方面是计算结果,即阶层格局和居民格局各个层次的人口比重不同;二是断层情况:居民格局的人口比重层层有数据,而阶层格局的个别层次没有数据。对于这些差别,我们认为是合理的,因为两种格局的计算方法和原始数据是不同的,居民格局的人口比重采用的是区间估测,而阶层格局的人口比重则采用的点估计,故此产生上述两方面区别。
然而,即使存在区别,我们还是发现了它们的内在一致性,即格局整体走势相同:它们人口比重最多的一层都是3000-6000元的人群,而且由最多层向两断端的变换基本上都是递减的趋势。这种一致性不仅再次论证了中国居民收入分配格局结构的正确性,而且也为格局变动的阶层分析奠定了基础。
改革开放前,中国社会主要包括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和知识分子三大主要群体,工人阶级和农民阶级大约占人口比重的95%左右,基本都处于3000元收入以下,只有少数工人阶级和知识分子的收入处于3000-6000元之间。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和社会政治发展,经过30多年的分化与重组,由表3可知,农民阶级分化出农民工、私营企业员工、乡镇企业职工、个体劳动者及私营企业主等阶层;工人阶级分化为部分白领工人、个体劳动者、国有企业职工、其他企业职工、离退休人员、民营企业职工、城镇集体职工和企业经营者等主要阶层;知识分子则发展为企业经营者、自由职业者、公务员和部分白领工人。各个阶层的收入和规模见表1所示。
从2003到2007年,中国居民收入分配格局再次发生变化,即次底层人口比重超出最底层人口比重。从阶层角度来看,由表1可知,2003年,最底层包括农民、农民工、失业和半失业3个阶层,次底层主要包括乡镇企业职工;2005和2007年,最底层包括农民、失业和半失业2个阶层,次底层主要包括乡镇企业职工和农民工。正是由于农民工数量和收入的增加,促进了农民的分化与提升,实现了格局的质变。除此之外,不难发现,2003-2007年格局中,农民、农民工、乡镇企业职工和民营企业职工都处于较低收入的分层中,其中,民营企业职工和乡镇企业职工分列倒数第四层和倒数第三层,他们早在2003年之前就实现了收入的增长和阶层分化。由此可见,这2个阶层是早期从农民中分化出来的,他们为格局的变化进行了前期的量变准备,对格局的演变同样具有重要作用。
按照中产阶层的划分标准,2003年失业半失业、农民、乡镇企业、乡镇企业职工、民营企业职工、城镇集体职工、离退休人员、其他企业职工和国有企业职工9个阶层属于下产阶层;个体劳动者、白领工人和公务员3个阶层属于中产阶层;上产阶层则由自由职业者、企业经营者和私营企业主3个阶层构成。2005年失业半失业、农民、乡镇企业、乡镇企业职工、民营企业职工、城镇集体职工、离退休人员、其他企业职工和国有企业职工9个阶层属于下产阶层;个体劳动者和白领工人2个阶层属于中产阶层;上产阶层则由公务员、自由职业者、企业经营者和私营企业主4个阶层构成。2007年失业半失业、农民、乡镇企业、乡镇企业职工、民营企业职工、城镇集体职工和离退休人员7个阶层属于下产阶层;其他企业职工、国有企业职工、个体劳动者和白领工人4个阶层属于中产阶层;上产阶层由公务员、自由职业者、企业经营者和私营企业主4个阶层构成。第二次格局变迁过程中,其他企业职工、国有企业职工和个体劳动者先后进入中产阶层范畴,公务员则进入上产阶层。
按照表1的结果予以统计,发现2003年下产阶层、中产阶层和上产阶层的比重为83.32∶13.27∶3.41,2005年为75.41∶20.67∶3.91,2007年为67.24∶28.18∶4.58。下产阶层的人口比重在减少,中产阶层和上产阶层在增加。进一步深入观察可以猜测,今后中国的城镇集体职工和民营企业职工可能会逐步进入到中产阶层,而个体劳动者和白领工人可能会进入到上产阶层。
四、结论与政策建议
1.结论
通过上文的刻画、归纳和比较,得出如下结论:
(1)中国居民收入分配格局经历两次重大变迁。第一次变革使得中国社会的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和知识分子三大主要群体发生了分化:农民阶级分化出农民工、私营企业员工、乡镇企业职工、个体劳动者及私营企业主等阶层;工人阶级分化为部分白领工人、个体劳动者、国有企业职工、其他企业职工、离退休人员、民营企业职工、城镇集体职工和企业经营者等主要阶层;知识分子则发展为企业经营者、自由职业者、公务员和部分白领工人。第二次变革促进了乡镇企业职工、农民工、民营企业职工阶层的数量和收入的逐步增加,尤其以农民工的分化临界质变为特征,促使次底层人口比重超出最底层人口比重,实现格局的重大演变。
(2)现阶段(2007年),其他企业职工、国有企业职工、个体劳动者和白领工人4个阶层属于中产阶层;上产阶层由公务员、自由职业者、企业经营者和私营企业主4个阶层构成。根据中国阶层收入分配格局演变趋势猜测,城镇集体职工和民营企业职工可能会逐步进入到中产阶层,而个体劳动者和白领工人可能会进入到上产阶层。
2.政策建议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010年在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指出,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是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体现。中国不仅要通过发展经济,把社会财富这个“蛋糕”做大,也要通过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把“蛋糕”分好。要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兼顾效率与公平,走共同富裕的道路。为进一步推动中国居民收入分配格局的变迁,加快阶层重组与变动,本文结合中国现实情况,提出如下政策建议:
(1)调整初次分配。近些年来,劳动报酬所得所占比重逐渐减少,很大程度上扩大了收入差距,影响了收入公平。针对此种情况,必须做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以提高各种企业类型中的蓝领工人和白领工人(蓝领工人和白领工人构成了中产阶层的主体)的收入;二是创造条件让更多民众拥有财产性收入;三是政府加大农业财政支出,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以提高农村居民纯收入;四是加大科学研究支出,提高居民素质,提升中国整体创新能力,从而也可以提高白领工人的收入。
(2)健全社会保障机制。中国初步建立的社会主义保障制度仍不完善,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一是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保障对象应该从城镇到农村,从常住居民到流动群体;保障范围应囊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等,做到应保尽保。二是建立社会援助和社会福利体系,目的是使穷人得到救济与援助,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针对不同的群体设计不同的社会援助福利项目,而且应随着经济发展、贫困阶层人口的变化而变化,建立多样的、灵活的社会福利援助项目体系。三是建立低收入阶层的收入记录信息系统,根据不同项目、不同地区的情况,有区别地确立个人经济状况的“生计检查”标准和个人或家庭证明实属必要的条件,进一步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四是加快社会保障法制化进程,提升社会保障法律的法律层次和水平,以加强社会保障的法律权威,形成独立的社会保障法律体系。
(3)加深政治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要做好以下三方面:一是完善法律建设,实现依法治国。二是政府退出市场,减少直接干预。三是加强公众监督,扩大监督视野。通过以上三方面工作,才能够有效限制灰色收入、非法收入和垄断性收入,形成公平合理的收入分配格局。
注释:
①上述阶层不包括社会有害群体(如卖淫女、吸毒者和社会犯罪组织),社会休闲人士,游民、乞丐、未成年的学生、子女和部分农民作为家庭赡养对象通过赡养系数调整到各个阶层之中,赡养系数为各年家庭平均人口的一半(假设一家两口工作),家庭平均人口数参见2008年中国统计年鉴。
②各阶层收入水平均为家庭年人均收入,如果参考文献中是月收入,则首先将月收入乘以12得出年收入,再由年收入除以赡养系数,最后通过物价指数调整得出家庭年人均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