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界定地方财政支出范围,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支出论文,地方财政论文,科学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地方政府职能是界定地方财政支出范围的依据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职能主要表现在保证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行,进行社会管理、促进经济增长。因此,由计划经济走向市场经济,政府职能要进行深刻的调整,政府与市场关系要明确界定。一般来说,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职责在于承办那些市场无法解决或市场虽能解决,但解决不好的事务。换句话说,凡是市场能够做到的政府不应去加以干涉,以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作用。这既是界定政府职能的标准,也是界定财政支出范围的际准。因为财政是为政府职能服务的,是政府职能的综合反映,所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地方政府职责范围是研究和界定地方财政支出范围的依据。我国各级政府间事权范围从大的方面看是清楚的。如中央政府除负责国防、外交、武警和国家重点建设外,还需负责中央直属行政、事业单位的经费,借入的国债还本付息以及调整国民经济结构,协调地区发展、实施宏观调控等所必须的开支。而地方政府主要承担本地区政府机关运转所需的支出,以及本地区经济和事业发展所需支出。但是随着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换,市场成为社会资源的配置主体,原有的政府职能为适应新体制的要求要转换,要重新界定活动范围。
科学界定地方政府职能不能脱离我国国情,不能偏离社会主义特殊的个性这一前提。因此,按照通过市场无法解决或市场虽能解决但解决不好这个标准,转换后的地方政府职能可概括为:
1.维护本地区正常社会秩序、法律秩序、经济秩序,保证社会和居民的安全与稳定。担负起本地行政管理、文教、卫生以及社会保障等事务。
2.在执行中央统一方针、政策、法规前提下为实现本地区国民经济的综合发展,负责制订本地区经济发展战略、制订和实施本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规划、调节本地区和区域之间的经济政策。
3.充分利用本地区资源优势,发展地区经济,负责本地区基础设施建设。
4.为保证改革的顺利、有序推进,负责组织协调、培育和完善本地区市场化改革。
政府职能决定着财政职能。因此,在地方政府职责和活动范围界定的基础上进而确定财权活动界限,这就要对有的支出要强化,有的支出要弱化,有的支出则应该取消。
二、依据政府职能,结合我国国情合理界定地方财政支出范围
政府职能决定了财政职能,也就说原财政职能中市场能够介入和涉足的领域,财政应该分离出来。财政支出的范围就是限定在满足具有代表社会共同利益的和长远利益为特性的“社会共同需要”,诸如从事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存在、促进社会发展的基本公共需要。
(一)界定地方财政支出的原则。
1.服从政府职能转换需要原则。政府职能是决定财政的依据,财政职能是实施政府职能的综合反映和集中体现。因此,财政应保障政府为实现其职能所需的财政资金支出。
2.社会共同需要原则。把财政资金集中限定用于社会共同需要是市场经济共有的客观经济规律所决定。社会共同需要是财政支出的目的,只有属于社会共同需要事务,财政才能提供资金支持。因此,“社会共同需要”是衡量是否属于地方财政支出范畴的客观标准。什么是社会共同需要(或称之为社会公共需要),理论分析一般认为,具有以下三个特点:一是只有政府出面组织和实施才能实现的事务;二是企业和私人不愿办而又是社会存在和发展所必须的事务;三是只有政府组织才能有效地协调各方面利益的事务。这三个特点聚焦到一点上可慨括为就是那些代表和反映了当地居民的共同利益和要求办的事务其资金必须由政府集中供给。
3.要与本地区社会生产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本地区国内生产总值(GDP)是地方财政资金的来源,也是财政资金支出的物质基础。而国内生产值的高低取决于当地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因此,界定财政资金支出范围,确定公共支出方向与规模不能脱离当地社会经济和生产力发展水平。
4.要遵循“有所为、有所不为”原则。在市场经济发展的过程中,由于原有的计划经济体制弊端没有完全消除,加之市场本身存在缺陷不能解决外在的经济问题。根据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在重新界定财政支出时需要调整支出结构,这种调整不是对增量支出的调整,而是在不突破支出总量前提下实现存量结构趋向合理,因此在界定财政支出时要把住“为”什么?不“为”什么?来合理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凡是通过市场机制能够提供同样甚至更多的更好的产品的要进行结构调整,财政应逐步退出竞争性的建设性投资项目,做到财政资金退位。对市场机制作用不到或不能有效发挥作用的领域,财政要保证投入,集中资金投向地方基础产业、基础设施和高新技术产业,做到财政资金进位;对一般性建设投资应大力压缩,切实做到政企分开、政资分开,让市场去发挥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根据市场投资主体多元化趋向让位于企业或个人投资主体去承担。这样做到财政资金进退结合,才能确保重点,兼顾一般;对经营性支出要贯彻勤俭建国,艰苦奋斗方针,本着节俭原则,在控制支出总量和增长速度基础上,分别轻重缓急,该保的保、该增的增,该取消的坚决取消,该压缩的坚决压下来。
(二)界定后的地方财政支出范围。
在支出范围划分后,属政府行为的财力必须予以保证,而属非政府行为则应逐步退出。
1.地方政府政权正常运转的行政管理和社会稳定的支出要保证。主要指党政权力机关、执法检查机关、综合管理部门以及宏观调控协调机关;性质与行政管理相同的部分社团如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等是国家政权有机组成部分。现有政府机构要按照市场经济要求,本着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进行清理,深化机构改革。改变政府对经济管理办法,由直接管理为主向间接管理过渡,从而把主要精力转向管理地方公共事务,为经济运行提供良好服务和加强经济检查与监督,在此基础上确定合理的机构数量和内部管理幅度。不属于政府系列的机构和编制要坚决剔除。目前从中央到地方机构改革并没有取得实质性进展,机构庞大,人员膨胀,人浮于事的局面尚未从根本上改变,财政新增财力有相当部分被持续膨胀的机关行政人员吃掉。精简机构,削减冗员,压缩开支是改革深化的需要,是缓解财政困难,净化财政支出的需要,也是顺应民心的需要。各级政府要花真功夫,下大力气抓出成效来。
2.为实现地方政府公共服务职能提供社会共同需要的公益事业的支出要保证,而且要不断增加。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1)为全社会服务的公共设施如城市道路桥梁,城市维护、水、电、煤等基础设施。(2)社会保障包括养老保障、医药卫生保障、失业保障、社会优抚与社会救济和部分安居工程住房保障等。(3)科学事业中的体现为全社会服务的基础性公益研究。(4)教育事业中的九年义务制教育。(5)卫生及文化事业。指卫生教育机构、卫生防疫机构、卫生科研机构和药物检验机构。以及基本采取无偿方式提供人们享用的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纪念馆等。对于公益事业的发展政府有责任但不等于政府全部包下来,有些可引入竞争机制,鼓励创办私立医院、私立学校、私立图书馆,多渠道筹集资金扩大事业发展。
3.对事业管理体制结合机构改革清理财政供给范围,根据不同情况区别对待。
(1)对公益性事业单位其创造成果符合社会公共需要的如基础教育、幼儿园、计划生育、卫生防疫和从事基础研究的科技单位其经费由地方财政给以保障。
(2)对经营性事业单位,其创造的成果属个体需要如招待所、报社、杂志社、应用科学研究、职业化体育竞技项目以及社会各类中介机构、各类社会上的协会、学会等都应限期进入市场,财政资金应予彻底脱钩。
(3)科教文卫事业财政职能要重新界定。有的财政无须再包下来,有的仍需继续予以支持。科研事业中的基础性研究其成果为社会所共享的,难以作为商品出售,财政应予以支持;应用性研究成果可以直接应用于生活、生产,在专利制度下科研成果可以作为商品出售,不仅科研费用可以得到补偿,而且还可盈利,财政就不必负担其费用。在教育事业中,基础教育关系到社会成员的整体素质,其经费应由财政全部或大部分提供;而高等教育是一部分人受益,并相应得到较高报酬,因此财政不应负担其全部经费。在文化事业中,文艺团体、文化场所、新闻出版等经营性事业,通过企业化管理可以从中盈利,财政原则上不应再提供经费;而属于文化遗产保护或弘扬民族文化的社会公益性事业,财政应保证其经费供给。在卫生事业中,涉及全社会的防疫、保健财政须提供经费;而属于以社会成员个体的职工医疗费用,应由职工个人负担,财政可以通过组织实施社会保障事业予以一定补助。
4.某些生产性建设财政仍要予以资助。在企业投资主体多元化和投资多渠道格局逐步形成后,一般性盈利性投资已成为企业配置资源的竞争范围,财政除了有关国家经济命脉的产业外,不应再去直接参与企业生产经营。把这部分投入转向改善当地外部环境,如通过兴办水、电、道路等基础设施为所有企业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变由对某一家或几家企业的扶持为对所有企业的服务。
5.加大财政对农业支出的倾斜力度。由于农业生产的特殊地位,当前农业存在着急需解决的保护农业资源环境、提高土地使用效益,推进农业科技进步、提高农业规模效益,实行农产品深加工、提高农业产品附加值,兴办水利等等问题。解决这些问题是保证本地区农业能否持续稳定发展的必要条件。地方财政应通过政策引导和增大投入来推进农业生产稳步发展。
6.要支持国有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和生产性建设所需财政支出。国有企业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基础,也是我国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当前我国国有企业发展陷入了困境,资金缺乏、技术落后、竞争无力、亏损严重已成为普遍现象。地方财政应从企业更新改造、挖潜改造、科技攻关、新产品试制、重大产业产品的结构调整等方面给以适当资助,帮助国有企业渡过难关,增强自身造血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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