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档案修复的基本原则,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基本原则论文,档案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档案修复,就是“对破损档案进行修正、恢复、去除档案中对耐久性不利的因素,使档案恢复原来的面貌,提高档案制成材料的耐久性”,是档案保护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对延长档案寿命、保持档案原貌、满足长期利用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档案修复的基本原则,是档案工作者在传统修复技术及长期档案修复实践的基础上,就档案修复工作中所应遵循的基本要求达成的共识,主要有保持档案原貌原则、最小程度干预原则、可逆性原则、制定修复方案以及建立修复档案。档案修复基本原则的形成和运用,对档案修复工作的健康发展具有极为重要的指导作用。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档案修复实践的丰富,档案修复的对象、材料和方法都有了新的变化,档案修复基本原则的含义也有了新的发展。本文拟就这个问题进行一些总结和探讨,供同行参考。
一、保持档案原貌原则
修复工作中的档案保护所要保护的究竟应该是什么呢?笔者认为,作为档案修复首要的基本原则,保持档案原貌正是修复工作中档案保护的精华所在,是前人在丰富实践基础上所做的精确而又深刻的总结。离开对档案原貌的维护,就根本谈不上对档案的修复,也就谈不上修复中的档案保护。作为修复工作者,要真正在修复过程中把握住保护这条脉,使修复落脚于保护之上,应首先弄清楚档案原貌的概念。只有明确了什么是档案原貌,才能在修复的实践中明白应该坚持什么,保护什么,摒弃什么。
什么是档案原貌?有人认为档案的原貌是档案形成时的原始面貌,也有人认为档案在目前利用、保管中的现状就是档案的原貌。笔者认为,这两种看法都有道理,但都不够全面。首先,没有永不老化的材料,年代越是久远的档案,后人越是难以见到它形成时的原始面貌;其次,受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的影响,档案在保管利用过程中难免会受到损坏。因此,年代久远的档案能够原封不动保留原貌的实在不多,修复人员接触到的都是老化或损坏后需要修复的档案。另外,档案的原貌与修复也有一定的联系。任何修复处理都不可能对档案原状不产生影响,修复就是要对档案动干戈,经过修复的档案与原件必定会有一定的区别。正如前人所说,档案修复一次,其“精神”就损坏一次,修复的次数越多,和原件的区别就越大。修复得好,档案“精神”就保留得多,修复得不好,档案“精神”就保留得少。
笔者认为,站在修复的角度看,所谓档案原貌,应是指档案在修复前的风貌。进一步说,档案的原貌是档案在修复前本身就具有并在保管利用过程中由于历史性的原因不同程度老化或损坏而呈现的有信息价值的状态。它包括从载体材料、档案信息到装订形式等部分的真实原状和特点以及历史痕迹。这里需要强调的是,所谓历史痕迹,不是档案原有的,而是在档案保存中形成的、在档案制成材料上反映出来的包含历史信息的痕迹,有着时间感和历史感,与档案的陈旧和残破同在。如果这些痕迹消失了,档案的凭证作用也就减少或不存在了。例如,有些珍贵的档案文献曾经是从列强的抢掠焚烧中抢救出来的,在后来的修复中凡是纸页上烧过的痕迹都被刻意地保留下来,就是因为这是珍贵文献历经浩劫的反映,应当保留。又如,有些档案上的血迹是历史事件的证据,在修复中绝对不可以把它当作污斑而清洗掉。需要区别对待的是,也有一些与档案管理变迁过程无关的痕迹,如在利用时不小心洒上的茶水、墨水、烟灰,由于保管不善遭污染的虫粪、霉斑、鼠尿、鼠粪等,这些都不是历史痕迹,而是危害档案的污染痕迹,在修复中不仅不应保留,还应清除掉。
实践工作中习惯上所说的修旧如旧,指的就是保持档案原貌。首先,修旧如旧与修旧如初是有区别的。例如,对于曾经修裱过、现在需要重修的档案,修裱时后添加上去的材料如补纸、托纸、接背加边纸、粘合剂等,不是档案原貌。由于去污而被漂白焕然一新、或是变换了装订形式的档案更是改变后的状态。其次,绝不允许翻旧如新。档案修裱规程规定,修裱工作必须忠实原件,不允许作违反真实性的修复,也不允许进行人为的增减补充甚至再创造,更不允许对档案造成损坏。档案如果缺字,即便确有根据,只能附加说明,记载于案卷的考证表中。档案修复并不是为了使档案好看,更不能对档案造成不必要的伤害。例如,在用刷上一般不允许用棕刷在档案正面排刷,以防止把字迹刷花或者把纸张刷烂。对两面有字或不得已需要在正面排刷的档案,要求先垫吸水纸然后再排刷,其目的是将棕刷对纸张、字迹排刷时产生的摩擦力降至最低点,从而保证档案的安全。在使用水或有机溶剂之前,要求对不同材料的字迹进行测试检查,以判断在使用某种溶剂或水时是否有溶解或流散现象,从而决定对某溶剂的使用或者要求进行加固处理。
保持档案原貌不仅仅是保护档案现在的状态,而是要对档案的信息、历史痕迹、载体——也就是档案原貌进行全面的保护。信息——历史痕迹——载体,从左到右,依次依存,从右到左,依次承载。档案修复就是要从最基本的载体开始,通过保护档案的载体进而保护它所承载的历史痕迹,最终保护档案所传达的信息。保持档案原貌,坚持修旧如旧,就是要尊重原件,一切从维护档案安全和历史原貌出发,坚持在修复过程中最大限度地保留档案各部分原有特点及历史痕迹,尽量保持修复前的原貌,从而保证档案的参考价值和凭证作用不受影响。修旧如旧这句修复行业的老话,讲起来简单,做起来不易。这当中包括一系列细节问题,哪怕有一点违反或不符合要求,都将损坏档案的原貌,甚至造成无可挽回的损失。正确理解和坚持修旧如旧原则,避免不当修复现象发生,是加强档案修复工作的一项措施,是档案保护工作中的重要手段,也是修复人员一种自觉的共识与行动。
二、最小程度干预原则
最小程度干预是修复的基本原则之一,也是修复人员必须遵守的职业道德。最小程度干预的目的,就是为了最大程度保持原貌。它是指在选择修复内容、修复材料、修复方法等方面要更多地考虑不影响档案原貌,对档案本体的干预力求最小。
修复档案时,并非仅有一种技术可以达到修复效果,也并非仅有一种材料可应用于修复,因而需要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和科学试验,以保护档案原貌为前提,选择出风险最小、效果最佳的方法和最耐久的材料。档案修裱规程规定:科学合理地确定修裱档案的范围和应采取的措施,可修裱可不修裱的暂不修裱;能用补解决的勿托裱;能用干托解决的勿轻易加固;对浆糊用量要求“宁少勿多,宁稀勿稠”;对补、配材料要求“帘纹宁窄勿宽,绢纹宁细勿粗,质地宁薄勿厚,颜色宁浅勿深”;对修裱质量要求“宁薄勿厚,宁软勿硬”,做到“薄、光、平、软、长”。这几个“宁”几个“勿”正是最小程度干预原则在修裱细节上的生动体现,它从实践中来又回到实践中去,以口诀的形式方便广大修复工作者记忆和遵循,充分体现了保护档案原貌在档案修复中的核心地位。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往往会出现对最小程度干预并不重视的现象,在不经意间进行了过度处理,超越了保护的底线。比如前面所述“能用补解决的勿托裱”,就是基于补对档案的干预要小于整页托裱而言,但是由于托裱比修补来得快捷,实际工作中以托代补的修复就常常发生。又如水的使用问题,水用得合理,可以增强档案纸张的耐久性,用得不合理,也可能使档案水解,失去强度。有的档案仅用细水雾就可以展平,却被水漫金山;有的档案经两小时的闷润就可以揭粘,却被任意隔夜浸泡。特别是在字迹未采取保护措施、或者纸张未使用垫膜支撑的情况下,过度用水极有可能对档案造成严重损害。一个训练有素的修复人员对待各种水处理,会事先尽可能多地获取科学数据,包括纸张和字迹的物理、化学性能,黏合剂的粘接力,溶剂的种类和浓度,水的温度,保温时间以及可逆性问题等等,通过数据了解档案病变的原因和病变程度,做到心中有数以后,才能对症下药,为档案提供最完善的治疗。
最小程度干预并不是不对档案进行干预,修复中不对档案干预是不可能的。最小程度干预的这个度就是数据或经验所提示的上下限或者说阈值,在操作中超过这个阈值就应视为过度处理。这就是具有保护意识的修复与想当然式修复的区别,也是真正意义上的保护与修复的融合。
三、可逆性原则
可逆性指的是“档案在修复处理后,如有必要可通过再处理恢复到处理前的状态。”笔者认为,档案修复之所以要求具有可逆性,是因为档案修复要求尽量有利于档案的永久保存,但实际上还没有任何一种修复方法可以一劳永逸。目前的修复方法在很大程度上还是属于阶段性修复,只能保证一定年限。当修复方法难以达到档案永久保存的要求时,修复方法具有可逆性就显得非常必要。首先,如果修复方法具有可逆性,就为以后的修复留有了空间和余地,使后人可以消除目前的修复状态从而恢复原状并进行再处理。再处理包括去掉原有修复材料的再处理和继续再次进行修复的再处理。其次,社会的进步和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提供了发现更好的方法修复保护档案的可能性。这就要求我们今天对档案所进行的一切修复,在将来漫长的岁月中是可逆的而不是惟一的。
目前,各级档案馆保存的档案资源中,以纸质档案居多,而纸质档案在保存和利用过程中,都有一个老化的过程,其中酸化是纸质档案老化的主要原因之一。中央档案馆技术部曾经对馆藏档案纸张酸性进行了检测,发现部分纸张的pH值已降至5.0。据实验测算,pH值在5.0以下的档案纸张将全面脆化,保存年限不会超过30年。届时,档案纸张的老化将达到非常严重的程度,机械强度将急剧下降,直至不能翻动。又如纸张的耐折次数假设为500次,即如果档案在利用中受到500次的折叠,档案纸张就会破裂。对于这些已经酸化变脆或已经破损的档案,为了恢复它原有的外观和强度,加固以及在加固中同步去酸就成了一种常规的处理方法。在大多数修复室中,采取的加固手法仍然是修裱,一般是选择与其原件材料一致的新纸进行整体托裱或局部修补,使档案失去的强度得到恢复,寿命得到延长。经过修裱的档案,如果在后来的保管、利用中又发生老化或者损坏,还可以通过揭裱把支撑档案的托纸或者补纸揭取下来,换上新的材料,以新材料的机械强度继续支持和改善档案原件的强度,从而最大限度地延长档案寿命。修裱档案之所以可以反复揭裱,就是因为修裱技术具有可逆性。在目前的各种修复技术中,修裱技术的可逆性是最令人满意的,绝大部分、甚至全部修复材料都可以通过揭粘把它从原件上揭取下来。正是由于修裱技术如此完美的可逆性,才使其广泛应用于纸质档案、图书及书画等多个行业的修复。其中珍贵档案、古籍善本、传世字画的修复,在各自的修复行业中被指定为只能使用修裱技术。
可逆性原则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在档案抢救和修复中,应针对实际情况给予灵活的处理。抢救与修复是两个概念,它与修复既有相联系之处,又有所不同,是指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所做的修复处理,达不到这种程度的修复不能叫做抢救。在这种情况下,即使一种技术的可逆性暂时不够理想甚至没有可逆性,但是它的修复手段和修复效果又有独到之处,能够解决一些修复难度超出传统修复范围的档案文献的修复,仍然可以尝试用在抢救上。例如,一些濒危历史档案,它们的寿命即将终结,但同时它们还有着重要的利用价值。如果因缺少符合可逆性要求的技术手段而一再被搁浅,这些档案可能就不复存在了。又如,一些新的、属于内部加固的技术方法,大多选用高分子化合物粘合或附加在档案上,或者在真空条件下使高分子化合物气化并与档案纸张发生聚合,使档案纸张强度增加、字迹得到保护。当这些高分子化合物渗透到纸张纤维中后,再要想把它们百分之百地溶解分离出来是很困难的,特别是这些材料在纸张内部老化后。但这些技术恰恰对修复濒危档案很有效,特别是对那些几乎粉碎、用手不能触动的档案文献,可以做到在不触动的情况下整册、整卷地加固。对于这种利弊的选择,应该抓住矛盾的主要方面,把抢救放在第一位,可逆性放在第二位,为延长档案的保存期限和使用寿命,及时选用牺牲可逆性的必要处理。当然,即使在这种情况下,还是应该强调尽可能做到修复材料及其老化后的产物对档案原件的不良影响最小,或者与档案原件制成材料组成最接近,或者与档案原件的可分离性最大。这样做就是为了尽可能地考虑到今后再处理的可行性,尽可能地对可逆性不足进行弥补,或者说起到与可逆性殊途同归的作用。也就是既遵循可逆性原则,又不教条地搬用,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以达到有效修复档案、抢救档案、最大限度延长档案寿命的目的。
四、制订修复方案
修复方案是指针对档案破损情况而制订的修复计划和措施。制订修复方案之所以越来越受到业界人士的重视,并渐渐成为档案修复的一项基本原则,就是因为它不仅体现了保护档案的高度责任感,也更有利于明确修复的目的、选择最佳的方法、进行有效的处理,从而达到保证修复质量的最终目标。
修复方案包括:分析档案制成材料的性质、老化损坏状况及原因,拟定修复方法与步骤,选择使用的材料以及处理过程中的要求等项主要内容,一般由修复人员集体制订,形成书面方案,对其中拿不准的问题要听取相关专家的建议。修复方案的制定可根据不同情况区别对待。一般档案的修复方案力求简明,批量处理的档案和珍贵档案则必须有详细的修复方案,特别珍贵的档案修复方案的制订,还应经专家论证和主管领导审批,并进行相关的先行实验以取得科学的根据。
修复方案须要把握的第一个要点是确定最佳的修复方法和选择最合适的修复材料,这一点至关重要,它直接关系到修复的成败。举例而言,2003年9月,国家测绘档案资料馆委托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为该馆修复一批珍藏的古地图。第一历史档案馆根据这批古地图的老化损坏情况,本着修旧如旧的原则,制定出严谨、科学的修复方案,经过由中央档案馆国家档案局、中国人民大学档案学院、国家测绘局组成的专家小组论证后启动实施,在此后一年多的精心施工中,这批古地图得到了妥善保护,恢复了原貌,获得了新生。这种科学的态度引起文物修复部门的关注,通过媒体的广泛报道,得到社会各界人士的好评。无独有偶,同样是委托修复,却使原件遭到了厄运。据有关资料介绍,大英博物馆将他们收藏的一幅唐人临摹顾恺之绘画珍品《女史箴图》送到日本修裱,由于日本方面设计的修复方案欠妥当,修复材料又过于厚重,使这副卷着送来的画却不能卷着运走——因为在舒卷之间画面就会酥裂、掉渣。这副卷轴除去引首、隔水、尾子的长度不算,仅画心的长度接近3.5米,它是怎么运回英国的不得而知,现在《女史箴图》在大英博物馆只能平放。至于这次修复给以后的修复所造成的障碍和困难已经是显而易见的了。
修复方案须要把握的另一个要点是对珍贵档案应先拍照后修复。最初采用拍照的方法记录档案影像的原因有两个:一是留下档案原貌的资料,便于修复中对比参照;二是与修复后情况相对比,便于检查档案信息保护的情况和检验修复质量。应该说,在一段时期内,这一做法对保持档案原貌和保证修复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后来出于不同原因,这一做法不怎么为人们所坚持。鉴于修复工作中一些修复失误事件的警示,以上做法重新引起人们的注意。因为如果事先保存了档案原貌,一旦发生意外事件,也不至于酿成千古遗恨。目前复制技术已日趋先进,复制品也更加逼真,其中最常用的照相技术和计算机技术各具优势,尽管它们更多的是用在再生性保护上,并不能替代针对原件的原生性保护,但是利用这些技术,可以真实地保留档案修复前后的影像,做到以防万一、有备无患,是修复方案中应该记取和坚持的一条策略。
五、建立修复档案
修复档案一词最早出现在图书修复上。一般国外图书馆都保留有几十年的图书修复档案,像英、法等国家建立修复档案已有百年以上的历史。那么修复档案与修复方案是什么关系呢?笔者认为,修复方案是修复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此基础上,把档案修复前的状况以及整个修复工作过程中的修复方法、修复材料、修复原则、修复细节、修复时间、修复人员、验收人员等所有的详细资料全部收集整理,形成的资料随同修复完成的档案一同保存,这就是修复档案。
建立修复档案的意义在于:第一,它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证档案原件不被后人在再次修复中随意改变物质组成或原有形制;第二,如果档案原件的原貌被改变了,那么什么时候改变的,改变的依据是什么,都可以通过修复档案查询到有关信息;第三,一份科学完备的修复档案可以为后人在再次修复中提供档案原貌的第一手参考资料;第四,修复档案保留了修复信息和修复经验,便于同行之间相互借鉴,取长补短。
由于经过修复的档案大多数都是需要长久保存的珍贵档案,极有可能需要再次修复。此时,修复档案对于准确把握档案的原貌、制定再处理方案进而实施妥善的修复就显得极为重要。例如,在国家图书馆馆藏古籍善本中,《敦煌遗书》、《赵城金藏》、《永乐大典》、《四库全书》并称四大镇馆之宝。其中,《永乐大典》是经历过几代人多次修复的,但是没有相关资料流传下来,在最近两年的重新修复中,修复人员只能靠自己的研究判断,去揣摩《永乐大典》的原貌。这种揣摩往往带有很大的主观性,经常需要重新更正,由此浪费了大量的人力和时间。《永乐大典》修复计划原定时间是一年,但实际上用了一年半才最终完成,很大程度上和缺乏有关早期修复的历史资料有关。《赵城金藏》的修复工作开始于1949年,结束于1965年,前后近16年,修复珍贵文物4000多件,却没有留下一个字的工作记录和档案,这对于国内第一个大型文物修复工程来说是莫大的遗憾。现在,国家图书馆已经把在修复前制订修复方案和修复后建立修复档案作为该馆修复工作中必须遵守的原则,并建立了计算机管理的修复信息管理系统,值得我们借鉴。
我们不能不正视这样的事实,一些大中型档案馆曾经修复过不少珍贵档案,但是留下来的修复资料却非常有限。也许我们的修复人员还没有遇到像国家图书馆修复人员遇到的那种情况和困难,我们的修复人员还没有想到那么远,我们还疏于与国内外同行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时至今日,我们的修复人员对修复档案一词还比较陌生,对建立修复档案的意识也比较淡漠,这种状况亟待改变。
结束语
长远看来,修复与档案相随相伴,永无止境。修复工作者就是让档案“起死回生”的医生,神圣的修复职责要求修复工作者要清醒地对待每一次具体的修复工作。只有立足于保护档案的原貌,紧紧抓住保护这条红线,才能做到在修复工作中为历史负责,为未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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