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伟峰[1]2002年在《中间组织的交易费用经济学分析》文中研究说明层级组织(政府和企业)和市场组织是规制交易的传统治理结构,二者都存在缺陷,在某些交易情况中,它们的治理成本都很高。二者的相互渗透可以弥补这种缺陷,降级治理成本,由此产生大量居于中间的制度安排,如战略联盟、行业协会等,统称为中间组织形式。以威廉姆森为代表的交易费用学派对企业和市场间的中间组织形式进行了研究,本论文在他们的基础上将中间组织扩展到包括政府和市场间的中间组织形态,论述了中间组织的本质、生成机理以及边界。最后对中间组织的一种—行业协会进行了实证考察,阐述了行业协会的性质、作用及其在我国的制度变迁,并以我国进出口商会为案例,分析了进出口商会存在的问题,指出今后的发展对策。
孙丽军[2]2004年在《行业协会的制度逻辑》文中研究指明作为自律性的行业组织,行业协会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古希腊手工业行会和中世纪欧洲的商人行会和手工业行会,在这一意义上,行业协会是一种比企业还古老的经济制度。科斯关于企业为什么会存在的理论已经成为经济学发展的里程碑,但是,关于行业协会为什么会存在却鲜有理论探讨。本文通过对古今中外行业协会的存在、发展及其基本功能的考察梳理,运用经济学的交易成本理论和博弈论分析工具,围绕行业协会为什么会存在的问题,构建了一个用于解释行业协会产生、存续的内外机制的理论框架,并对中国转轨经济时期行业协会发展的内外部机制进行了实证研究。在界定行业协会自律性、民间性、非营利性、互益性和属于社会经济类社团组织等基本内涵的基础上,本文认为:古今中外的商人行会、手工业行会、同业公会、职业协会和商会均具备上述基本内涵,是行业协会在不同历史时期的具体表现。从外部机制看:市场组织(企业)行为外部性所产生的交易成本,政府内部性所产生的交易成本,推动了行业协会的产生,行业协会作为一种介于市场组织和政府之间的经济组织,既具有市场组织的特征,又具有政府的某些特点,所以它在提供产品或服务时能够减少总交易成本。市场缺陷和政府失灵存在的恒久性,使行业协会具有与商品经济伴生存在,与政府经济治理互相补充的基本特性。从内部机制看:行业协会在信息提供、协调行动、信誉生成、规则创制方面所表现出的交易成本优势,形成了行业协会存在的社会合法性。作为第叁方私人治理机制,行业协会的中立性附加博弈模型和策略性附加博弈模型表明,行业协会能够聚集和传播信息、进行信誉评价和投诉甄别,并自愿和可信地选择对市场有利的行动。行业协会的关联博弈模型则表明,行业协会可以取得会员企业的信任并避免委托-代理问题。行业协会的交易成本劣势集中体现在其反竞争行为上,反竞争行为是行业协会与生俱来的倾向。可以通过培育市场经济和制定相关法律对行业协会反竞争行为进行限制。中国转轨经济时期,商品经济发展和政府职能转变催生了中国的行业协会,由政府推动“自上而下”产生行业协会的方式在我国行业协会发展的历史上功不可没,但只能是一种过渡措施。目前中国行业协会的发展虽然初具规模,但在政府管理、从业人员、经费来源等方面存在诸多制约其发展的因素。政府对行业协会的一元化管理模式、“自下而上”的生成模式、协会工作人员的职业化、协会费用来源的非营利性定位应是我国行业协会的今后发展方向。温州市烟具行业协会、上海市通信行业协会、中国机电进出口商会、上海市银行业同业公会的经验分别体现了行业协会的规则创制、信息提供、协调行动、信用生成方面的积极意 1<WP=7>义,而中国保健食品协会、上海市黄金饰品行业协会的实践则分别体现了行业协会在形成畸形信誉和产生反竞争行为方面的消极意义。本文除导言外有叁篇共八章组成。导言交待本文的选题背景和研究的意义,对国内外各学科对行业协会的研究进展以及现有的关于行业协会的理论作了描述和说明,并对本文的研究视角以及本文研究对象的基本内涵、基本范围、历史起点、逻辑起点做了说明。本文前叁章作为第一篇回答行业协会为什么产生的问题。第一章是从交易成本的角度,提出了一个关于行业协会的理论框架,用以解释行业协会产生的原因。第二章、第叁章在第一章理论论述的基础上,用历史及现代行业协会的例子,对行业协会的外部机制——与商品经济伴生、与政府经济治理互补作了进一步的说明。本文第四、第五、第六章作为第二篇,回答行业协会为什么长期存在的问题。第四章在第一章理论的框架下,讨论行业协会的交易成本优势和交易成本劣势,初步回答行业协会为什么长期存在的问题。第五章、第六章在第四章基础上,展开讨论行业协会内部机制。第五章重点讨论了作为第叁方治理机制的行业协会在使成员企业获得关于其他成员甚至非成员行为的真实信息,克服共同协调行动时“搭便车”的制度安排,以及行业协会取得协会成员的信任,避免委托—代理问题的制度安排。通过本章的论述,证明行业协会具有自我维持和自我发展的激励约束机制。第六章讨论在现代市场经济体制中,行业协会的反竞争行为是否存在,它有哪些具体表现并进而讨论行业协会的反竞争行为的实施受到哪些因素的制约。第叁篇是一个关于中国转轨经济的应用研究。在前两篇建立的理论框架的基础上讨论行业协会在中国转轨经济时期的生成和发展。第七章论证了中国转轨经济时期商品经济的发展是行业协会生成的根本推动力,并对转轨经济时期中国行业协会的基本现状和发展方向,以及转轨经济时期阻碍我国行业协会发展的外部因素及解决思路进行了讨论。第八章则通过几个典型案例探讨中国行业协会内部机制的现状及改进,即通过什么制度安排来充分发挥中国行业协会的交易成本优势并且最大程度地限制行业协会的反竞争行为。
方琛超[3]2007年在《我国农产品反倾销联动机制及其运作模式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以来,农产品的出口贸易有了大幅增长,但是仍然面临着较多的出口壁垒,其中反倾销压力的增长尤其迅速。这不仅是因为农业本身的特殊性和我国农产品进出口行业自身的缺陷,也是因为其它国家在面对我国农产品的竞争压力时采取了反倾销作为市场保护手段。本文从应对现实中的反倾销压力出发,提出了农产品反倾销联动体系的概念,期望系统地整合各方资源,为我国农产品反倾销提供有效的、可行的策略。本研究的主要思路是,在界定参与反倾销各个主体功能的基础上,根据我国遭受的反倾销诉讼和农产品出口的现实情况,构建我国农产品反倾销联动体系,并通过因子分析和路径分析,分析制约该系统构成和运行的因素,提出有效建立农产品反倾销联动体系的政策建议。本研究主要分为以下几个部分:第一部分对反倾销状况进行初步介绍,定位研究的意义,对国内外研究状况进行理论回顾。第二部分界定反倾销概念,明确本文的研究对象,反倾销的历史发展,反倾销发生的原因,寻找中国遭遇反倾销的成因和对策。第叁部分对行业协会在农产品反倾销中的现状进行分析,结合国内学者对反倾销联动体系的研究建议,建立一个以政府、行业协会、企业和专业合作社为行为主体的农产品反倾销联动体系的概念模型。第四部分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实证研究的模型和假设,利用问卷调查获得实证研究所需数据,然后运用SPSS和AMOS工具进行统计分析和结构方程建模分析,得到如下结论:(1)在政府、行业协会、企业和专业合作社四大主体中,前两者对农产品公平贸易救济体系构成的影响度较大,后两者较小;(2)行业协会的反倾销职能对农产品反倾销联动体系构成的影响度最高;(3)该体系的构建对反倾销应诉的运作有较大的促进作用,对信息沟通也有一定促进作用;但是信息沟通对运作的促进作用不大,运作对构建没有正向促进作用;(4)总体看来,我国农产品反倾销各主体还没有形成一个良性循环、互相促进的体系。第五部分根据理论、现实情况和实证分析的结果,提出以下规避农产品反倾销的政策建议:(1)完善各方主体的职能,建立相关机制;(2)宣传反倾销知识,促进各方主体沟通;(3)循序渐进促进农产品反倾销联动体系的整合。
杨正勇[4]2005年在《海洋渔业资源管理中ITQ制度交易成本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以来,随着渔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海洋渔业资源持续衰退。为了保护渔业资源,我国曾采取了捕捞许可制度等一系列管理措施,但由于种种原因,资源衰退趋势一直未能改变。于是在2000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提出实行捕捞限额制度。作为捕捞限额制度的一种,个体可转让配额(ITQ)制度自1973年提出来后就被许多国家所采用,一些国家的实践证明该制度确实能够有效防止捕捞努力的过度增长,保护渔业资源。许多经济学家将其认为是最有效的一种捕捞限额制度,但也有学者指出该制度存在比较高的交易成本,会影响其效率的发挥。国际上对ITQ制度交易成本的研究报道还不多,我国对ITQ制度交易成本的研究则几乎处于空白。 本文从ITQ制度交易成本对其效率的影响、ITQ制度交易成本的分类、我国海洋渔业中ITQ制度交易成本的影响因素、降低我国ITQ制度交易成本的途径等方面对我国海洋渔业资源管理中ITQ制度交易成本进行了研究。 研究指出,尽管ITQ制度会如新古典学者指出的那样是一种相对于传统管理制度来说更有效率的渔业资源管理制度,但该制度的交易成本会使总可捕量的确定、配额分配、配额交易偏离最优水平,监督成本的存在也会导致其效率的损失,而且渔民越多,监督问题引起的内生交易成本也越大。 从交易频率、交易中的不确定性、资产专用性等方面考察我国ITQ制度的交易成本时可以看出,ITQ制度比较适合于大的渔区,由于我国海洋渔业中不确定性比较大、资产专用性比较强,因此我国实施ITQ制度的交易成本会比较高。 从我国渔业、渔区、和渔民的角度探讨该制度交易成本时可以发现,由于捕捞对象许可和捕捞渔具渔法许可、网目尺寸限制和渔获物幼鱼比例检查等制度与ITQ制度的相容性较高,所以有利于该制度的引入。但捕捞渔民多、渔船数量多、渔民文化水平和技能低、渔民转业成本高、海岸线长和海域宽阔导致的作业分散、捕捞业海上交易频繁、兼捕性强等因素会导致ITQ制度交易成本比较高,尤其是配额分配成本和配额分配后制度执行中的监督成本会比较高。而在目前的渔业生产经营体制和渔区的行政管理制度下,渔民的组织化程度比较弱,在此基础上引入ITQ制度的话,会使配额分配成本和制度执行中的监督成本进一步增加。 对我国这样一个渔民众多而且兼捕性很强的国家来说,完全依靠当局加强监督来实施ITQ制度的话将会带来昂贵的监督成本。在结合我国国情的基础上,通过巴罗博弈模型的拓展和修正可以证明,在我国渔业资源管理的ITQ制度中,渔区人与人之间的信任与监督之间存在替代作用,熟识信用(声誉效应)会产生“社会嵌入”,这将有利于降低ITQ制度的监督成本;通过将Itoh委托—代理模
马建会[5]2004年在《产业集群成长机理研究》文中指出近年来,以美国硅谷的高科技产业群和意大利的传统中小企业集群为带边的产业集群发展模式凭借其出色的经济表现,引起了经济学家、管理学家和产业政策制订者们的广泛关注,许多国家的地方政府已经开始将地方产业群战略作为其区域政策或产业组织政策的重要内容。然而由于当前学术界对产业群理论的研究不够深入,也不够系统,故至今没有形成一套系统的可以指导地方政府集群治理实践的理论体系。本文旨在通过对产业集群成长机理的分析,揭示集群网络、集群创新对产业集群成长的作用机理,从而为地方政府制定产业集群战略提供理论指导和分析框架。 本文以产业集群形成、成长与持续发展的机理为主线,运用案例分析法,以广东省东莞和中山等地的产业集群为例,对产业集群持续成长的机理进行深入探究,阐述产业集群阶段性演进的特征和不同阶段尤其是从成长阶段向成熟阶段演进时的集群网络、集群创新机理,分析我国产业集群经济发展过程中存在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本文共分8章,第1章提出所要研究的问题;第2章对国内外的产业集群理论综述,在评述国外产业集群研究现状的基础上,阐述了我国对产业集群研究的进展;第3章对产业集群进行了概念的界定,分析了集群的特征,指出集群网络、集群创新是集群的核心特征,并根据不同的标准对集群进行了分类;第4章依据产业集群成长动力的差异,将集群成长划分为集群的初期形成、加速成长阶段、成熟阶段叁个阶段,对产业集群成长阶段的成长特点及其动力机制进行了分析;随着集群的成长,在集群成长过程中起推动作用的因素出现明显的更迭,在产业集群的萌芽发育阶段,主要是外部经济、地域分工等因素在起作用,推动集群的初步形成与萌芽;随着集群的成长,推进集群快速成长的动力因素逐渐为集群的外部经济、社会资本、比较优势所替代;产业集群由成长阶段进入成熟阶段,最为重要的成长动力为集群创新与扩散、集群网络等因素。第5章和第6章分别分析了集群网络与集群创新。第7章为个案研究,利用企业访谈资料,分析虎门服装产业集群、清溪电子产业集群、古镇灯饰产业集群的发展轨迹、集群网络与集群创新;在剖析广东产业集群叁个具体案例的基础上,综括了广东产业集群成长的特征,分析了当前我国及广东产业集群持续成长的制约因素;第八章利用本文建立的分析框架,从我国产业集群成长存在的问题出发,提出了促进持续健康成长的对策建议,如积极发挥政府作用、建设区域品牌、产业组织政策等。 产业集群在国内外学术界都还是一个新的研究领域。文章的创新主要有:提出集群网络与集群创新是推进集群持续成长最为重要的两个因素,并分别探讨了集群网络、集群创新的内部结构和联系机理,分析了集群网络发育叁个阶段的差异,集群网络成长与社会文化环境、劳动力流动、全球化的关系。分析了集群创新中的核心集群创新系统与辅助创新系统,指出核心创新的集群内部学习、集群外部学习的实现路径,集群创新分工机制、集群创新溢出保护机制。为研究产业集群现象提供了新的视角,为我国当前产业集群的可持续发展指出了方向。
曾凯[6]2010年在《新经济史视角下的社会结构演进、制度变迁与长期经济增长》文中研究表明探索长期经济增长的基本机制一直是经济学研究中重大而着迷的课题。本文运用新经济史分析范式,通过对西欧国家历史演进轨迹的考察,提炼出影响经济持续增长的基本结构,并利用西欧近代以来的制度变迁史对这一基本结构进行了检验。在此基础上,通过比较中国与西欧在近代以来制度方面的基本差异,进一步验证了这一基本结构对中国经济解释的适用性,并对中国明代以来的国家兴衰进行了完整的经验性解释,从而找出了制约中国经济发展的突破口,并提出社会变革的基本方向。以往的经济学文献仅讨论文化、技术或制度等单一性因素对经济增长的影响。达仁·埃塞姆格鲁,西蒙·约翰逊和詹姆斯·罗宾逊(Daron Acemoglu, Simon Johnson, James A Robinson,2005)与张宇燕和高程(2004)的研究也仅对西欧国家1500-1850年的历史演进建立了理论分析框架。本文构建了社会结构演进、制度变迁与长期经济增长的理论假设,不仅适用于解释近代以来西方世界的兴起,而且适用于对中国长期历史演进轨迹与近代以来国家兴衰的解释。比较中西方国家近代以来的不同发展路径,我们初步发现,影响中国近代衰落的根源在于产权不能独立发展。尽管私有产权与市场交易在中国发育较早,却由于中央集权制度的控制,产生了中间阶层自春秋战国以来的断层,影响了中产阶级的发育和现代制度结构在近代的建立。因此社会变革的突破口应着力于从二重结构缝隙中努力培育出中间层,使其具有独立的谈判能力,只有通过与国家的持续博弈与妥协,才能逐步建立起现代制度结构,实现国家现代化。通过对西欧各国兴起经验的考察,我们注意到,社会结构演进对一国实现长期经济增长有着深刻而持久的影响。英国市民社会和国家双方在相互博弈中都成熟到了有能力达成妥协的程度,导致英国社会结构在国家与社会的力量对比中发生变革,新兴阶级通过宪政革命改变了国家的掠夺性行为,并对西欧其他国家产生巨大压力,最终像法国这样的专制国家也在持续冲突中建立起现代制度结构,工业革命陆续在西欧各国上演。通过对中国长期历史演进轨迹尤其是近代以来国家兴衰的考察,我们发现,明清时期中央集权统治达到顶峰。在专制国家控制产权制度安排的主导下,契约的意愿性降低,契约保护的刚性减弱,导致平民的谈判能力丧失,即使存在平民与官僚之间微弱的产权保护关系,也无法使平民形成稳定的预期和相应的谈判能力。近代以来,随着中国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国家的产权外部保护力量丧失,面对外部侵略无法促进新生力量的成长,国家职能一步步弱化,陷入不可治理的地步。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家建立了高度集权的计划经济模式,由于取消了私有产权和市场交易,导致社会结构僵化,即使具有极强的社会整合能力,也无法推动民间力量发展壮大。改革开放以来,由于调整了国家、市场与产权的关系,国家自上而下启动的经济改革激发了民间的热情,国家与社会长期极不对称的强弱格局逐步打破。然而,仅仅依靠社会流动性增强并不足以支持一国经济发展,只有通过现代制度结构平衡国家与社会的关系,才能有效约束国家的权力扩张,将民间的增长潜能通过合理配置转化为经济增长结果。我们的研究表明,实现中国长期经济增长的持久动力在于社会结构转型。只有通过社会结构的变迁从二重结构缝隙中发育出中间阶层,形成有利于集体行动的市民社会,才能对国家的权力活动边界进行约束,并在与国家的互动博弈中确立起市场交易制度与相应的产权保护制度,建立法治社会推动国家发挥保护产权和促进市场交易的功能,充分激励与有效配置分散于社会下层的各种资源,国家才能长期繁荣与稳定。要想走出二重社会结构的困境,需要通过国家向市民社会的权利转移实现市民社会多元权利结构对国家权力的分享与制衡。因此,改革的基本思路是,通过国家的外部推进与社会结构变迁的内生演进逐步完成国家与社会的相对分离,进而通过市民社会对国家事务的参与与国家对市民社会的有限干预实现国家与社会的良性互动,通过博弈与妥协达成力量均衡与相互制约,最终建立现代制度结构实现国家的现代化道路。
周桐宇[7]2007年在《中国民间商会与民营企业发展的互动关系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本篇论文从对民营企业发展的关注出发,选择与民营企业密切相关的社会治理方式——民间商会作为切入点,通过对这种“会—企”互动关系的系统考察,对民营企业的发展和民营企业家的组织化过程进行了描述和解释,同时也对中国民间商会的组织属性与功能提出了新的见解。通过对前人研究文献的综述和论证,本文作者提炼出了在当代中国民营企业、民间商会和政府叁者之间的关系,即民营经济、民营企业是民间商会得以兴起的物质和组织基础,而民营企业家阶层则是民间商会建立和发展的行动主体,民间商会的发展还受到政府部门的支持或约束措施的影响,其兴起和发展则对民营企业发展和民营企业家成长产生了多方面的反作用。这一关系在本文中被具体化为叁个命题:命题一,民营企业的发展与分化和民营企业家阶层的形成是民间商会兴起的基础和行动主体。;命题二,中国民问商会对中国民营企业发展起到了整体的推动作用,但不同地区、不同行业表现出差异性;命题叁,中国民间商会的发展过程同时也是中国民营企业主流化和中国民营企业家组织化的过程。为了验证这叁个命题,本文作者依托中国特定的制度背景与社会文化现状,采取了“相互嵌入”的分析方法来探讨民间商会和民营企业发展二者的互动关系。即把民营企业发展作为民间商会兴起的基础来研究,分析民营经济、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家阶层对民间商会的兴起产生了什么影响;同时把民间商会作为民营企业首选的社会治理方式来研究,分析这种特定治理方式的比较优势是什么,其对民营企业发展产生了什么影响。在“相互嵌入”分析的基础上,本文作者提炼出中国民间商会的特殊组织属性,即中国的民间商会组织是一个以民营企业为主要成员、以区域或行业为物质环境基础的综合性社会承载体。其承载的职能主要分为叁个方面:首先是作为经济利益集团;其次是作为社会中介组织;第叁是作为民营企业家阶层获得社会归属感和组织化体验的重要平台。本文分析了民间商会履行这叁个职能的比较优势,发现其核心优势在于综合性而非某一项职能的优越性。浙江省叁个地市的问卷调查在很大程度上验证了本文研究的结论。基于全文研究,本文最后提出了针对民营企业、民间商会和政府叁个层面的政策建议。
钱刚毅[8]2006年在《中间层组织的治理与协调研究》文中指出介于企业与市场之间的中间层组织无疑是各种经济制度形态中极具活力且富于变化的部分。以广泛的权威分解、价值链分解、职能分解、流程分解以及组织边界与责任的不断模糊为特征,中间层组织的治理所需要的协调职责极为复杂。基于“协调是中间层组织治理的首要目的与主要手段”这一个总揽性观点,本文进行了以下工作:构建了一个包含建构性价值与工具性价值的协调价值体系,从目标与手段两方面说明治理的核心就是协调。建构性价值意味着协调是评价治理的价值标准及治理的至高目标;工具性价值使协调成为治理的主要手段。针对现有研究在对建构性协调的认识上存在的严重不足,提出一个广义并经适当构建的协调观,不仅关注中间层组织治理中形式丰富、功能各异的工具性协调,更强调作为治理目标与评价标准的建构性协调。通过合理而审慎的甄别,将叁个具有重要治理价值的因素——经济因素、发展因素以及稳定性因素——纳入协调的价值体系,形成了一个由多元治理目标所构成的建构性价值体系。提出了一个以权力结构、联结强度以及包容性这叁个维度来刻画中间层组织治理安排的概念性框架。由这叁个维度组成的属性空间可以对所有实际存在的治理安排实现定位,并从中间层组织丰富的表现形式中把握治理安排的实质特征。权力结构、联结强度以及包容性这叁个特征变量分别是建构性协调的经济因素、发展因素以及稳定性因素的在特定治理安排上的折射反映。要素之间的联系表明,中间层组织多元化的治理目标是导致多样化治理安排的根本原因。通过提供6种治理安排的范例说明了这一概念性框架的解释力。从协调的工具性意义出发,提出中间层组织治理的实施本质上是对各种工具性协调进行组织、配置与应用。按照协调问题的产生、识别、协调工具的组织、配置与应用这一路径构建了中间层组织的治理实施框架。该框架由协调问题的识别机制和协调结构两部分组成。通过将协调问题的产生根源明确划分为资源依赖性与策略互补性,使我们得以对不同来源的协调问题进行有效识别,并根据规律性的协调原则对可行的协调工具进行组织、配置,形成有针对性的治理策略。
吴巧瑜[9]2011年在《民间商会社会治理功能的变迁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本文透过对香港潮州商会的个案研究,从对其历史的和现状的考察,来探讨香港潮州商会在叁个不同时期的发展模式及其社会治理功能的变迁。众多特殊性使香港社会现象成为独具研究价值的题域,其中,香港民间商会组织无疑应有一席之地。香港民间商会以其兼备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行会组织的双重特征而独具特色,其独特的社会治理功能在香港社会发展中起到了积极的无可替代的作用。然而,对于香港社会的繁荣稳定,近现代社会主流的观点大多把它归结为香港“行政主导加广泛咨询民主”的政制、规范的法制以及自由的贸易体系等政府与市场的体制要素,甚少从社会层面,如民间商会等中间组织来挖掘其深层的体制外要素。香港潮州商会从1921年成立至今90年来,秉承敦睦乡谊、弘扬文化、促进工商、服务社会、兴学育才、扶贫救灾的宗旨,开拓奋进,使其成就为凝聚香港潮人的核心、联络世界各地潮团的纽带和沟通海内外潮商的桥梁。今天,香港潮州商会作为香港一百多万潮藉乡亲中历史最悠久且最具代表性的工商团体,在香港社会治理的框架中,已经成为与政府、企业并存的第叁种力量,在维护市场秩序乃至维持社会正常运作的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功能与作用。论文一方面通过追溯香港潮州商会的发展变迁历史,客观地描述香港潮州商会由一般的地缘性商人团体演变为当今香港突显社会治理功能的工商团体的不同凡响过程的田野志;另一方面,将其作为观察政府与社会的新视角,通过考察商会存在的合法性、商会的内部治理结构、商会的社会网络以及商会的外部制度环境等变量在不同时期的状况与特点,力图揭示香港潮州商会社会治理功能的发展变迁规律。从对研究对象的历史和现状的考察,本文认为,香港潮州商会的发展模式呈现出从传统到趋新再到开放的特点,而其社会治理功能也表现出从自治到协治再到共治的发展变迁逻辑。
谢立新[10]2003年在《区域产业竞争力论——以泉州、温州、苏州叁个地级市为例》文中研究指明本文认为:地区竞争表现为地区之间资源汲取能力和产业发展环境的竞争,基础在于产业发展能力的竞争。研究地区产业竞争力,目的在于从比较优势出发,寻求具有竞争优势的产业群,并以此为主导(支柱)重点发展,营造产业竞争优势,获取竞争收益。本文以中国沿海发达地区中产业竞争力比较强的福建泉州、浙江温州、江苏苏州叁个地级市为研究对象,以叁市产业结构转换能力、产业空间聚散能力和产业组织成长能力为重点,通过对叁市产业产生、成长和演进能力的分析,试图研究和探讨地区产业发展和竞争力提高的一般规律。通过理论和实证分析,本文认为:提高地区产业竞争力必须从五个方面入手:一要坚持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在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同时,努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推进农业产业化,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在叁次产业协调发展中推进新型工业化,以新型工业化推动产业结构升级。二要以城市化和开发区建设为载体,加快中心城市发展,形成以中心城市为核心,中小城市、卫星城镇为依托的层级城镇体系,推动城乡协调发展和区域协调发展。叁要立足地区资源赋予和区位特点,鼓励发展中小企业。通过兼并、战略联盟、股权投资、品牌延伸等形式,培育一批具有较强经济实力的企业集团,形成以大企业为主导,以产业链分工协作为基础的特色产业集群,努力营造地区产业竞争优势。要继续强化个体营销和专业市场的功能,推行特许经营、专卖、品牌、虚拟经营等现代营销手段,重视区域营销和政府营销,不断强化产业组织的营销能力。四要健全完善以企业为主体,以行业技术开发机构为依托,企业、科研机构、中介组织等为基础的产业技术进步组织体系。进一步扩大改革开放,完善企业组织特别是家族企业组织内部治理结构,以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推动产业组织成长和产业竞争力增强。坚持以可持续发展提高产业竞争力。五要通过界定和保护产权、发展行业中介组织、建立区域诚信系统、强化政府责任等措施,发挥好政府在提高产业竞争力的作用。
参考文献:
[1]. 中间组织的交易费用经济学分析[D]. 刘伟峰. 浙江大学. 2002
[2]. 行业协会的制度逻辑[D]. 孙丽军. 复旦大学. 2004
[3]. 我国农产品反倾销联动机制及其运作模式研究[D]. 方琛超. 浙江大学. 2007
[4]. 海洋渔业资源管理中ITQ制度交易成本研究[D]. 杨正勇. 复旦大学. 2005
[5]. 产业集群成长机理研究[D]. 马建会. 暨南大学. 2004
[6]. 新经济史视角下的社会结构演进、制度变迁与长期经济增长[D]. 曾凯. 西北大学. 2010
[7]. 中国民间商会与民营企业发展的互动关系研究[D]. 周桐宇. 复旦大学. 2007
[8]. 中间层组织的治理与协调研究[D]. 钱刚毅. 华中科技大学. 2006
[9]. 民间商会社会治理功能的变迁研究[D]. 吴巧瑜. 武汉大学. 2011
[10]. 区域产业竞争力论——以泉州、温州、苏州叁个地级市为例[D]. 谢立新. 福建师范大学.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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