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史体系新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新论论文,中国历史论文,体系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从本世纪30年代以来,我们是这样安排中国历史体系的,即:一、原始社会;二、奴隶制社会;三、封建制社会;四、资本主义社会;五、社会主义社会。这就是我们习称的五种生产方式或社会经济形态,亦即人类历史发展的普遍规律。
但是,经过一阵讨论之后,人们发现这一条普遍规律不完全符合中国的历史实际,于是又提出:一、中国文明早熟论;二、中国奴隶制社会不发达论;三、中国封建社会长期停滞论。在这三论之前是原始社会,其后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最后归入统一的社会主义社会。这就是人们习称的中国历史发展的特殊规律。此外,还有一种中国历史发展的“维新”路线说,但由于此说过分强调封建土地国有制,没有取得人们的共识。
本来,上述历史体系开初是由马克思主义历史学派提出来的,并非史学界的共同认识。这种历史体系之成为共同认识,是建国后学习历史唯物论和社会发展史的结果。
当然,这种历史体系之所以成为人们的共识,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即:西方历史发展是常态的,中国以至东方的历史发展是变态的。就象生产成品一样,前者是高级产品,后者是初级产品。两个档次,中国和东方的历史是低档次的。所以,不能说中国和东方的历史不合格,但它却是低规格的。正是在这一点上,马克思主义史学流派和其他史学流派有着或明或暗的共同认识。
文革期间有所谓“影射”史学,但其涉及的仅仅是历史学的功能,即历史与现实的关系问题。所以我曾说,“影射”史学是从借鉴说发展而来的。历史学的功能既然是为了达到某种政治目标而取得借鉴,到了不择手段的地步,自然要流为“影射”史学了。但影射史学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上述历史体系。所以,批判影射史学,最后仍以上述历史体系为归宿。
文革以后,有些人、特别是青年一代,曾想打破上述历史体系,但由于他们以西方历史为正宗,终不免在上述历史体系中绕圈子,没有从这种历史的八卦阵中走出来。
现在我们要问:这种历史体系或者说历史发展图式对不对呢?我认为,这的确是一个值得认真研究和重新思考的重大而严肃的课题。
一
首先我们要问:所谓东方社会发育不良说的根据是什么呢?依我看,根据不外是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说过的那段话,即:“大体说来,亚细亚的、古代的、封建的和现代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可以看做是社会经济形态演进的几个时代。”如果我们把这里说的亚细亚生产方式作为原始社会,在后面加上社会主义社会,岂不是五种生产方式吗?
我曾经指出:马克思这里说的亚细亚生产方式确乎是指原始社会,尽管他说的实际上是农村公社,即原始社会的解体形态。后来由于看到了摩尔根的《古代社会》,他和恩格斯这才改变了看法,用氏族公社取代了这里说的亚细亚生产方式,认为原始社会即氏族社会。但问题是不是因此就了结了呢?曰:没有。不仅没有,而且把问题更加明确地提出来了。
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提出了文明起源的两条途径:一条是通过公社的冲突与联合,管理阶层变为统治阶级;另一条是由家族吸收外来的奴隶,发展为奴隶制。这里所说的“公社”当然已不是原始公社,而是农村公社。所谓中国和东方文明早熟论,就是从这里来的。在本书的《准备材料》中,恩格斯又提出了两种奴隶制,即古典的劳动奴隶制和东方的家内奴隶制。前者当然是发达的,后者则是不发达的。所以,西方和东方都经历了漫长的原始社会,但进入文明社会时却走了不同的路子。东方文明社会是保留着农村公社的社会,即马克思所说半文明半野蛮的社会。原来马克思认为,印度自始就是这样的社会;按恩格斯的说法,印度自原始社会后才进入这样的社会,但停留在这样的状态,则是他们二人的共同认识。
后来,恩格斯的观点又有所改变,认为东方存在着发达的家庭奴隶制,并提出:亚细亚古代和古典古代的奴隶制在本质上是没有任何区别的。但他并没有再度说明东方文明起源的问题,也没有继续论述东方社会。据此,我将他们说的亚细亚形态解为一种类型的封建制,即保留着农村公社的封建社会。但不管怎么说,这种半文明半野蛮的社会都是停滞型的。所谓停滞,就是停留在半文明半野蛮的状态,没有、而且不可能跨进近代文明社会。
由此可见,所谓早熟论、不发达论和停滞论,都是有理论根据的。现在我们要问:这种理论根据对不对呢?曰:这就要由实践来回答了。所谓实践,并不限于生产斗争、阶级斗争和科学实验,人文社会科学中的一些重大发现也可谓之实践。通过实践检验理论并发展理论,这是马克思主义的一条根本原理。现在我们就来看一下这方面的实践吧!
如所周知,在上个世纪即19世纪,人们习惯上是把印欧人种和雅利安人等同视之的。所以,雅利安人亦即印欧人,起码可以说是绝大部分的印欧人。雅利安人分为两部分,即:亚洲的雅利安人和欧洲的雅利安人,而欧洲的雅利安人是从亚洲迁去的。迁到欧洲的雅利安人从原始社会相继进入了古代社会和封建社会,并率先跨进了资本主义社会;而留在亚洲的雅利安人在原始社会后则停留在半文明半野蛮的状态,直到他们为西方所征服时还没有改变。之所以如此,在于撒哈拉大沙漠地带干燥的气候,农业要依赖于大规模的人工灌溉工程,而这是要由中央政府依靠村社来完成的。这一切,可以说是那时西方人的共识,马克思和恩格斯就是依据这种共识谈论东方社会的。例如,他们对印度社会的认识就来自一些欧洲人的旅行记和英国东印度公司雇员的报告。当然,他们也力图深入探讨东方、特别是印度的历史,但由于受到各方面的限制,他们并没有、也不可能完全达到自己的目的。
但从本世纪以来,人们的认识发生了变化。例如,人们不再把雅利安人等同于印欧人,而只视之为印欧人的一个亚洲分支。从某种意义上说,雅利安人大约相当于印欧人种中的印度伊朗人。但这也不甚确切,因为雅利安人并非种族或部族名称,而是这一部分人的自称,其意思是高贵的。所以,雅利安人即高贵的人。可以确定为这一部分人的有伊朗的波斯人、米底人和印度以往的贵族阶层,其中还有一些在历史中消失了。
更重要的是,所谓雅利安人并不是印度和伊朗等地的原始居民。现在比较一致的看法是:这一部分印欧人原来居住在中亚的河中地区,即锡尔河和阿姆河之间。他们是在距今4000年-3000年期间才从兴都库什山口分批迁往伊朗和印度的,其中还有一部分东迁到我国的塔里木盆地。我国新疆发现的距今4000年的古尸,经过体质鉴定,属于日尔曼人类型,所以这一部分雅利安人有可能是古日尔曼人。至于他们是不是河中地区的原始居民,那就不敢说了。也有可能,他们是从别处例如亚兰草原迁居到河中地区的。因为,亚兰草原曾经居住过西日尔曼尼亚人。
不管雅利安人在河中地区时的社会发展程度如何,按照他们迁移到印度和伊朗的时间来叙述东方社会的历史,都是不行的。何况,现在已经发现,先于雅利安人迁移到印度的还有从美索不达米亚来的黑人、即尼格罗人族群。所以,我们只能依据现有的发现,重新认识东方社会的历史,而不能把我们的认识总是停留在19世纪的水平上。我想,如果马克思和恩格斯能活到现在,他们肯定也会改变自己原来对东方社会的认识的。马克思主义要发展,随着实践的发展而发展,这是确定无疑的。
从雅利安人的问题来说是这样,从考古学的发现来说更是这样。在本世纪50年代以前,西方著名的考古学家柴尔德曾经提出:西亚的小麦起源于撒哈拉大沙漠中的绿洲,因而农业需要灌溉。这样,东方就没有经过古代城邦,直接从原始社会转入了阶级社会。但本世纪50年代以来,情况有了重大变化。经过考古发掘,证明西亚的小麦起源于中亚至西亚的丘陵地区,即从波斯湾沿着伊朗西部至叙利亚东部向南,其中包括伊拉克、以色利、巴勒斯坦、约旦等所谓半月形地带。古时的撒哈拉沙漠远比现在为小,这个地区的气候也较现在温和得多,雨量较为适中,所以适合小麦的生长。这里的农业发展到两河流域和地中海沿岸,是比较晚的事。据此,绿洲说是不对的。此其一。其二,西亚地区很早就出现了城邦,其中有的城邦,如距今8000年的叶利哥城,就在现在的大沙漠之中。西亚如此,在印度也发现了由黑人建立的古代城邦,如曲女城就距今5000余年。
这些实实在在的发现说明什么呢?说明上个世纪人们对东方文明起源和东方社会的认识是不正确的,应当改正过来。不管是出自何人之口,都应改正过来。顺带指出,恩格斯和柴尔德有忘年之交,恩格斯对东方社会的认识受到上个世纪的西方社会科学发展水平的限制。柴尔德是不是也受到这种限制呢?当然,他们受到这样的限制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但我们如果不顾事实,再受到这种限制,那就不可理解、甚至说是不可理喻的了。
我国老一代马克思主义史学家按照马克思和恩格斯对东方社会的论述来解释中国历史,构造中国历史体系,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如果我们仍然停留在这个水平上,那就不可理解了。任何学科都要发展,历史学科也是这样。停滞了,它就没有生命力了。当前我国史学有没有危机?或云其有,或云其无。我认为是有危机的。说有危机,就在于它停留在以往的中国历史体系中,有的人甚至要走回头路。现在应该是猛醒过来,重新据实思考中国历史体系的时候了!王国维曾经说过,历史学会由于新的发现而发生重大突破。我们应切记此旨。
二
有了上述认识,我们就可以按照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精神,真正实事求是地来考虑中国历史体系了。
中国是重要的人类发源地,也可说是蒙古人种发祥的地方,因而经历了漫长的原始社会,这是不成问题的。但这是一万年以前的事,那时可能有过真正的氏族社会,不过已很难复原了。我们只能以此为前提,探讨中国原始社会是怎样瓦解的?中国文明是怎样诞生的?
在本世纪30年代,中国文明起源的问题尚处在一片传说性的迷雾中,所以当时按照《反杜林论》中提出的阶级形成的两条途径,说中国文明是早熟的文明,这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但近数十年的考古发现证明,这种看法是根本不能成立的。
首先,中国的农业,无论是南方的水稻和北方的黍稷,均起源于一万年前。就黍稷而言,大约经历了三个阶段:即采集农业、锄农业和耒耜农业。黍稷属旱地作物,在北方广大地区均能种植,特别适宜于黄土地带;而南方的水稻在长期内只能实行小面积种植,所以中国文明的中心长期在北方黄河流域。
黍稷大约起源于丘陵山地,故而有“稷勤其官而山死”之说。这里说的是稷王,他是由于勤劳农事死在山上的。到锄农业阶段,人们开始散布在河旁台地上居住、劳动和生活。这倒不是为了灌溉,而是解决人畜用水问题。后来发明了凿井,人们才开始散布在远离水源的广阔平原地带。所以,凿井和耒耜都是中国文明起源的重要标志。
采集农业的作物是自然生长的,锄农业阶段则选择地块实行撒种。有了耒耜,就可以垦辟沟洫田垄,实行条播了。这反映了农业的巨大进步,自此有了田亩制度,所以是一次农业革命。
人们的社会结构总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变化的。在采集农业阶段,氏族组织仍然是人们赖以生存的基本保证。但到锄农业阶段,家族就成了社会组织的基本单位了。这是因为,耕地要按家族分成大块,实行集体劳动,共同生活。当然,还有一些产业,如制陶业和最初的饲养业,仍是以氏族为单位进行的。只是到了发明耒耜和凿井之后,这种情况才有所变化。家族的耕地进一步按家庭分为小块,开始按家庭进行生产了。后来的井田制,就是从这里产生的。所以,井田制的出现,是中国文明起源的一个重要标志。
本来,家族土地的再分割会导致以个体农户为单位组成的农村公社,但由于生产条件的限制,中国文明起源却走了另外一条路子。在当时的条件下,要进行农业生产,就得开辟耕地,而耕地一般只能用到9年为止。开辟耕地需要集体进行,所以家族仍然是农业生产的外在保障。而且,家族要有多余的公用荒地,才能实行农业生产的大循环。于是,一些近亲家族组成为宗族,共同占有一定的地域,在其中“换土易居”。当然,宗族的土地是由其中的一个家族掌握的。这样,就形成了一种家庭、家族、宗族三位一体的社会结构,迈进文明社会。
不仅如此,宗族还联结为姓族。所谓姓族,就是出自同一始祖的宗族群体。例如,姒姓宗族系列、子姓宗族系列、姬姓宗族系列、姜姓宗族系列,等等。这也是中国文明起源的一个重要标志。姓族相当于我们通常所说的部族,但远较部族之说为明确。在我国古代,部族有得姓者,有未得姓者。得姓者已进入文明社会,否则就仍停留在原始状态。华夏族就是由不同的姓族形成的,而不是由所谓部族直接发展而来的。同一部族群体,或为华夏,或为蛮夷,其主要根源也在这里。当然,得姓者也有转为蛮夷的,但未得姓者之转为华夏或形成另一个文明民族,则史无其例。所以,姓族的出现是很重要的,尽管宗族是社会活动的主体,同一姓族的宗族体可以活动于不同的地域。
但是,仅就姓族、宗族、家族、家庭体系的形成,还不足以充分说明中国文明起源问题。如所周知,文明社会的产生和阶级的形成是同步进行的。那末,中国古代社会的阶级关系是怎样发生的呢?这个问题,可以从三个方面来说明:
首先,随着农业的发展进程,养殖业也相应地发展起来。最早是养狗,继之养鸡,进而养猪、羊,最后是养牛、马、鹿、象,等等。养殖业在锄农业阶段还是集体所有的,但到耒耜农业阶段就分属各个家族和家庭了。这样,在各个家族和家庭之间,因拥有的畜禽数量不尽相同,就出现了贫富差别。家字从“宀”从“豕”,其意即以豕代表财富。在考古发掘中发现,有以猪下颔骨、猪头、甚至整猪作为殉葬品的情况,就说明了这个问题。而其有无多少,则表明贫富分化已经产生了。
其次是手工业的发展。石器不用说了,从石器工业中又发展出玉器来;同时骨器也发展成为一个手工业部门。其他如纺织、木器、编织等,也有长足的发展。而新兴的产业则有陶器,从烧制陶器的过程中又引发出铜器来。可以说,到耒耜农业阶段,我国古代已开始进入铜器时代。
更值得注意的是,许多手工业在相当长的时期内是属于集体所有的,而到了耒耜农业阶段则已归不同的家族和家庭所有了。当然,手工业产品在很久以前就是归使用者所有的。这样,在各个家族和家庭之间因是否专有某种手工业和占有手工业产品之多寡,也产生了贫富差别。考古学中所说的社会分层现象,主要是据此而言的。
第三,特别重要的是基于土地占有关系而产生的阶级分化。如前所说,我国古代是以宗族作为社会活动主体进入文明社会的。相应的土地占有关系自然是宗族土地所有制。这种土地所有制的代表就是宗主(也可称为宗君),而其象征则是宗庙与社稷。宗族的土地,除分归各个家族周转使用者外,其余的是由宗主掌管的。这样,宗主及其家族就有了得天独厚的条件,成为各个家族和家庭中的首富。例如,制铜业从一开始就是由宗主占有的,其原因就在于宗主掌管着矿产资源,可以实行垄断经营。
除此之外,其他如异姓宗族之间的战争和各宗族之间的经济交往等,也会增加宗族内部和相互之间的贫富分化。所以,宗族在表面上似乎是浑然一体的,但在其内部和相互之间都产生了等级关系,亦即宗族等级关系。不仅如此,由战争还产生了奴隶制。在这个阶段上发现的异常埋葬的现象,就反映了这个问题。而文献中所说“国家”日益减少的现象,则从另一面反映了这个问题。
随着阶级的产生和发展,同时出于战争的需要,国家相应地产生了。当然,中国古代国家从一开始就是以宗族城邦的形式出现的。到目前为止,我们已经发现或发掘出20余座这样的城池,分布在广袤的地区,如东北、内蒙、山东、河南、湖北等等。在长江下游还发现了水城。尽管族邦不一定都有城池,但城池的出现无疑是文明社会到来的重要标志。
城池和宫室差不多是同时出现的。古代“筑城以卫君”,宫室就是宗君居住的地方。祭祀祖先和商议邦国大事也在这里。现在不少地方发现的在高台上建筑的大房子,特别是在一些城堡中发现的此类房子,就是原始的宫室。这类房子现在看起来很不起眼,但在当时众多的小房子中已是鹤立鸡群了。所以我们不能小看这类房子,后世的宫室或宫寝制度就是由此开始的。
随着文明社会的到来,丧葬制度也起了重大的变化。突出的表现是大、中、小墓有别,大墓一般都有棺有椁;随葬品的多寡有无极为悬殊。有的地方还发现了大墓集中在一起埋葬的现象,这应该就是后世所说的王陵区了。
礼乐制度也由此而生。这些制度的详情已不可得而知,但从现已发现的衣衾棺椁制度、列鼎制度、鼓乐制度的迹象,仍可推知其大致的情况。当时的一些玉器、陶器、木石器,如玉琮、玉戈、玉钺、陶冥器、兽鼓、石磬等等,都是作为礼器出现的。
祭祀制度也出现了。其中最明显的就是社稷。社以祭土神,稷以祭谷神,合起来就是土地和粮食。这是立国之本,所以国家亦称社稷。社稷的出现,表明国家已经形成了。
不仅如此。要进行农业生产,就必须把握天时,得地之利。于是,天文历法诞生了。在初,人们是以大火星的出现来纪年,并由此发展出十月历。即:以大火星的出现作为岁首,每年10个月,每月36天。为此,就要祭祀天地山川,风雷云雨。而要掌握天时和自己的命运,于是出现了卜筮。卜筮就是按天地方位进行的。所以,天文历法和卜筮的出现,也是中国文明起源的重要标志。
大致说来,这些就是中国文明起源的协奏曲。我们必须按照中国文明起源的实际情况,来认识中国文明起源问题。机械搬用任何公式,都是解决不了问题的。
至于中国文明起源的时间,大体上可以定为公元前30世纪。一则就文献记载来说,“自黄帝至禹三十世”,每世为30年,共900年。从夏代上溯900年左右,约为前3000年左右。再则从考古资料来说,这许多现象都是在中原龙山文化时期出现的。而中原龙山文化恰巧始于公元前30世纪。当然,这只是一个相对的年代,不是精确的历史纪录。实际上,文明起源是一个过程,要列出绝对的年代,也是不可能的。
这一段历史尚无文字纪录,就文献来说也属于传说时代。不过,世界文明起源史多半如此,非独中国为然也。例如,古希腊罗马的文明起源史,就是隐含在传说之中的。尽管在这时的中国已有文字,但还缺乏成文的历史。那时在中国大地上是万国并兴,也不可能有一部成文的历史。因此,对那时有无文字,是可以探讨的,但以此作为文明起源的标志,是不足取的。
传说的历史自然不免有后人理想的成分。例如,尧舜禅让说,就是儒家的理想政治。所以,儒家以此构筑的大同世界说,是不足取的。实际上,连儒家也承认这个大同时代有“万邦”之多。既有万邦,何以能大同呢?
三
中国古代社会的历史,可以称之族邦时代。这个时代如从公元前3000年算起,下至战国时期的各国变法为止,共经历了2700年左右。战国时期的各国变法由魏国开其端,即魏国的李悝变法,时在公元前425年;下至秦国的商鞅变法终结,为前350年;燕国殿后,在前306年,齐、楚、韩、赵各国的变法均在其间,前后共100多年,所以不好确定一个准确的年代,就算是公元前4世纪吧!
族邦时代大体可以分为四个阶段,即:1.万邦时期,约当于前3000年至前2000年;2.族邦联盟时期,约当于夏代(前21世纪至前17世纪);3.族邦体系建立和发展时期,约当于商代和西周(前17世纪至前8世纪初)。所谓族邦体系,即由中央邦和地方邦、地方大邦和小邦构成的体系。例如,周人称商为大邦而自称小邦,但对密须则又自称大邦。中央族邦的宗君具有天下共主的特点,即所有地方族邦的共同君主。地方大邦带有一方盟主的特点,即后人所说方伯也。4.族邦体系瓦解和衰亡阶段,约当于东周或春秋时期(公元前8世纪至前5世纪)。其特点是:王室衰微,大国争霸,诸侯兼并,由大分裂走向大一统。
中国古代社会可以统称为宗族社会,即以宗族为基本单元构成的社会,但在每个发展阶段上又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在万邦时期,一般是一个宗族或几个近亲宗族构成一个社会实体,相互独立,互不统属。这是中国古代的城邦时期,天下无主而不同的城邦则各有其主,所以也就没有什么王朝世系。当然,族邦之间的冲突与战争,联合与兼并,是不可避免的,特别异姓族邦之间的冲突与战争。正是在这种斗争中,万邦阶段的后期先后在中原出现了两个地区性的族邦联盟,即以祁姓陶唐氏为主的族邦联盟和以姚姓有虞氏为主的族邦联盟。这里所说的“氏”,是中国古代的一种宗族称号,和原始的氏族是迥然有别的。所谓唐尧和虞舜之间的禅让,不过是一个族邦联盟取代另一个族邦联盟而已。这两个地区性的族邦联盟都是不稳固的,所以也没有留下什么王朝世系来。
继陶唐氏和有虞氏之后的夏后氏族邦联盟,情况就不同了。尽管夏朝初年也发生过各种冲突与战争,但终于亡而复续,在中原地区形成一个巩固的族邦大联盟。参加这个族邦联盟的,除姒姓族邦外,主要是来自祝融八姓之后的各个族邦,特别是其中的己姓族邦。其他还有偃姓族邦、嬴姓族邦、任姓族邦、姚姓族邦、子姓族邦等等。夏后氏在姒姓族邦中为宗主邦,在异姓族邦中为主盟邦。因而其宗族为王族。中国古代之“后”与“王”同义,夏后氏即夏王族也。不过,夏后氏和其他族邦之间并没有隶属关系,包括姒姓族邦之间的关系亦然。他们仍然是以自己的宗族分别构成社会实体的。当然,作为王族,其所拥有的活动地盘要大一些,而且在其地区内也可能有从属的宗族,构成以夏后氏为首的宗族群体。文献中所说夏朝的“大夫”,应是从属于夏后氏的宗族。但这类宗族已不能独立成邦了。
以夏后氏为首的族邦联盟,其中心仍在中原地区。从考古文化说,可以把洛达庙文化和二里头文化确定为夏文化。但在其四面八方,还有与之有别的其他考古文化。这表明,在夏朝的外围地区,仍然是万邦纷立的状态。他们和夏朝这个族邦联盟是没有直接的稳定的关系的。就连一些姒姓族邦,如斟灌氏和斟寻氏,在迁到外围地区后,也和夏朝脱离关系而独立活动了。根据文献记载,他们都灭亡了。实则不然,他们都举族迁徙到远离夏朝的地方去了。这就是说,在夏朝的外围地区是很少有所谓诸侯的。
商周时期的情况则大不相同,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商周都有王畿,构成中央族邦。在王畿内,商代有王族、子族、百姓;还有异姓的卿族和臣族。王畿内的宗族虽各有地盘,但对商王都有从属关系。而且,其中不少宗族还各有专职。另一方面,在王畿之外存在着众多的同姓和异姓的诸侯,他们的宗族虽能独立成邦,但对商王也有从属关系。在诸侯中还有方伯,即一方诸侯之长。当然,方伯是由商王册命认可的。如周文王先为西伯,在西方得专征伐,就是由商纣王册命的。周代亦然,不过把这种宗族体系发展得更加完备罢了。一般来说,周代的宗族可分为四级,即:王族、公族、宗族、家族,构成一个完备的宗族社会体系。
但是,这种宗族社会体系从东周起就开始瓦解了。其主要原因是:宗周灭亡,平王东迁,王畿缩小,周王作为中央族邦的地位日趋下降。他名为天下之共主,实际上不过一个诸侯国而已。在这种情况下,诸侯国之间就发生了频繁的战争与兼并。不仅如此,一些诸侯国内部的卿大夫宗族之间也互相并灭。结果宗族社会体系就全面衰亡了。于是,古代社会由此结束,历史进入了一个新的时代。
中国古代的土地所有制,总的说是宗族土地所有制,但在其不同的发展阶段上又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在万邦时期和族邦联盟时期,一般是各个族邦各有封土。所谓封土,即族邦四境的疆界,古代又称为封疆。封,疆界之标志也。族邦联盟时期与以前不同的是,联盟的各族邦一般是互不侵犯的。随着宗族体系的形成,宗族土地所有制表现多层次的。即:全部土地,包括王畿和各诸侯国的土地,都是为天下之共主所有的。甲骨文中之四土(南、北、东、西土)就包括各诸侯国的土地。周代亦然。所谓“溥天之下,莫非王土”,说的就是这一层意思。但实际上,王族只能控制王畿之内的土地,各诸侯国则各有其封疆(即四封)。这就是二级宗族土地所有制了。而王畿和诸侯国内又有卿大夫之封邑,是为第三层宗族土地所有制。另外,专职的臣正有官邑,王公之子孙未受封者有“禄邑”,立功者有勋邑,是从属于各级宗族土地所有制的,其本身不是一种土地所有制形式。
但有一点是共同的,即各级宗族所有的土地,亦即其封域内的土地,都是按方里而井计算的。至于九夫为井还是十夫为井,抑还是五夫为井,并不影响方里而井的计算方法,而是方里而井再分成几份的问题。这样,王畿、封国以及封邑的土地总面积都可以计算出来。例如,王畿方千里为一万井,侯国方百里为一千井,等等。在土地总面积中除去山林川泽、道路邑居等的井数,其余的为农耕地,耕地是按九夫为井或十夫为井进行分配的。九夫为井,是周人计算和分配耕地的方法;十夫为井,是商代计算和分配土地的方法;夏代及其以前究竟是几夫为井,就不甚清楚了。但如前所说,用井计算和分配耕地源于将家族的大块共耕地分归各个家庭耕作,这一点是非常清楚的。中国古代的所谓井田制,说的就是用方里而井计算和分配耕地的方法。把井田制附会成什么农村公社,是根本错误的。
中国古代的军事制度和农业方面的剥削制度,都是依据井田制建立起来的。如,军制中的征兵人数、车辆牛马数、甲楯武器数,都是以井作为基本单位征调的。周代“夫三为屋,屋三为井”,就因为要进行车战,每辆战车上有三个甲士(驭者一人,执弓箭者一人,执戈矛者一人)。故九夫为井又分为三屋。商代十夫为井,其军队的组织为十进制。在农业方面,周代有国、野之别。国人分耕国郊和城郭中的土地,野人分耕郊外的土地。对国人的剥削可能是十税其一。而野人则要为贵族耕种等量的大田,即十取其五。商代的情况大体上也是这样。
中国古代社会的阶级分野同样是按照自由人和奴隶来划分的,只是自由人以族邦之人的形式出现而已。所谓族邦之人,即在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宗族成员,他们是政治上的自由人,有参预国家大事的权利。有些人以为族邦之人就是城里人,这是错误的。在世界古代史上,都没有这样的自由人。当然,自由人有贫富之分,政治上也有贵族与平民之分,这是无须赘言的。
中国古代社会的发展过程也是奴隶制的发展过程。据说夏代之前有万国,商初减为3000国,到周初就只有800多国了。这么多族邦灭亡了,都到哪里去了呢?按照文献记载,这些亡国之族大多是“亡其姓氏,踣毙不振,绝无后主,湮替隶圉”,降为奴隶了。中国古代的奴隶制在其最发达的情况下,是以王室、公室、宗室、家室的形态出现的。例如,王室不仅有臣妾百工、皂隶牧圉,而且有众多为之耕种籍田的农业奴隶。商代之“众”周代之“野人”或庶人,就属于这种奴隶。他们看起来类似农奴,实际上是一种希洛式的奴隶。
当然,在中国古代社会中还有一种处于中间状态的宗族,这就是各类臣族。他们对其主上来说是奴仆,但这种臣族之主又有奴隶为其服役。所以,我们不能一刀切,认为古代社会只有奴隶和奴隶主这两个互相对立的阶级。
中国古代社会的政治体制,其初级形态可说是简单的宗主政治,其发达的形态则是共主贵族政治。而无论是何种形态,都有数量不等的臣正为之服务,如庖正、工正、车正、陶正、牧正、司土、司马等等。他们是古代的官僚群,类似后来的管家和管事,一切活动都是要听命于主人的。所以,他们统称百官有司,而百官和百工是同义语。
进入东周以后,这种政治体制逐渐瓦解了。原因是,那时的贵族同时是一些宗主。宗族逐渐灭亡了,自然就无所谓宗主了。而宗主的退出历史舞台,除相互并灭之外,还由于他们和族邦平民的矛盾。有不少宗室贵族都是由于遭到国人的反抗而灭亡的。结果是:共主贵族政治体制让位于专制君主官僚政治体制。
现在有一种说法,把族邦体系瓦解阶段说成城邦时期,把君主专制制度形成后说成帝国时期。这显然是不切实际的。如然,万邦时期又当作何解释?现已发现的那时的城池又当如何解释?这里说的帝国时期指秦、汉王朝,难道隋、唐以至元、明、清就不是帝国吗?我们必须实事求是地看待中国的历史,决不能以任何模式武断中国的历史。就古代社会来说,只有抓住宗族这个基点,才能恢复其本来面貌。
四
中国封建社会的历史可以称为帝制时代。这段历史如从前4世纪的各国变法计起,至1911年辛亥革命推翻帝制为止,共约2300年左右。过去我们以1840年发生的鸦片战争为界限,把大清帝国的历史截成两段,称此前为封建社会,此后为近代社会,这是不妥当的。因为,此前此后都是封建统治,很难断开。何况,鸦片战争前后在位的同是一个道光皇帝呢!诚然,鸦片战争后的中国发生了很多变化,如帝国主义逞凶肆虐、洋务运动、近代资本主义的产生、民主革命运动等等,但这些都是发生在帝制时代封建社会范畴内的变化。我们可以研究这些变化,也可以写成专史,但不能以此划分社会发展阶段。世界近代史上也有保留君主制的,但大多实行君主立宪制度,而非历史上的专制君主独裁制度了。中国人也曾经试图这样作,这就是戊戌变法运动,可惜这次变法维新流产了,以致到辛亥革命为止,中国仍然处于封建帝制时代。
中国封建时代的历史如此之长,应作如何解释呢?过去有一种说法,就是长期停滞论。而且,这种说法是从西周算起的,那就不是2000多年,而是3000年左右了。数千年而不变,自然谈不上什么社会发展论了。大概是为了弥补这个缺陷,于是说在漫长的封建社会中已经孕育着资本主义的萌芽;并说“如果没有外国资本主义的入侵,中国也将缓慢地发展到资本主义”。但究竟要“缓慢”到何年何月,就只有天知道了。实际上,这不过是虚幌一枪,以满足社会发展五阶段论的公式而已。这当然不是说,中国封建社会中始终就没有资本主义的因素。问题在,这点资本主义的因素究竟会不会发展为资本主义社会?依我看,这很难很难。为什么这样说呢?
如所周知,资本主义是产生于商品经济的。所以,我们研究资本主义,必须从商品经济入手。马克思写《资本论》,就是这样作的。过去我们总是在农民问题上作文章,如说中国封建社会发展缓慢,是由于封建统治阶级对农民的残酷的经济剥削和政治压迫所致;或者说中国封建社会如此之长,是由于过多的农民起义和农民战争造成的破坏所致。这些都是文不对题,因而是不正确的。现在就回到正题,看一下中国封建时代的商品经济究竟能在多大程度上产生资本主义。
应当指出,资本主义经济同样是商品经济,但它又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商品经济。其不同在于,它是一种贯彻在全部经济领域中的商品经济体系,也可以说是一种由价值和剩余价值构成的经济体系。所以,只有在商业资本转化为产业资本时,才谈得上资本主义经济关系。否则,商品经济不管如何发达,都不能说是资本主义经济关系。我们研究中国封建时代的经济,用不着过分强调其自然经济的一面,把商品经济置于微不足道的地位;而应对其中的商品经济作出适当的估计,并研究它为何难以产生资本主义。如果过份强调自然经济,也就谈不上什么资本主义萌芽的问题了。
在漫长的中国封建时代,尽管自然经济占有重要地位,但在不少时期都有相当活跃的商品经济。明显地如,秦汉时期、唐宋时期、元明清时期,都有不可忽视的商品经济。对此,我们用不着过多地罗列事实,只要提一下那时的粮食交易和土地买卖就行了。土地买卖,说明土地的商品化,如果商品经济微不足道,土地怎会成为商品呢?
但中国封建时代的商品经济却难以产生资本主义,这其中的奥秘是什么呢?我看问题很简单,中国封建时代的商品经济是由官府操纵控制的。例如,盐铁官营、酒类专卖、茶叶专卖,几乎是史不绝书。只是我们昧于一些框框和公式,视而不见罢了。中国自古以产丝绸著称,并以瓷器闻名于世。在这些部门中,官营部分同样占有重要的地位。这类经济部门,不管其经营规模和内部分工如何,其性质都是封建官僚经济,即其管理和生产经营都是封建关系。例如,清朝的江宁织造、苏州织造等,其总管都是高级官吏,有的是三品顶戴。这样的经济体制,难道还不是封建性质的吗?过去我们认为,这类官府经济只是为皇室贵族服务的,因而不属于商品经济。实则不然。盐、铁、茶、酒之类不用说了,即使是政府控制的瓷业和丝织业,其绝大部分产品也是作为商品出售和交换的。总之可以这样说:在中国封建时代,官商是第一位的,私商只占有次要的从属的地位。如大盐商、大茶商等,不过是官府的批发商而已。中国近代的官僚资本主义和私人资本主义就是由此发展而来的。在世界近代史上,只有中国才有显赫的官僚资本主义,其历史渊源就在这里。
这样,中国封建时代的商业资本流向和转化问题,就值得研究了。大致说来,那时的商业资本有两个引人注目的流向:一是流入政府财政(包括国家财政和皇家财政),作为财政开支用掉了。如唐宋期间的财政收入,来自商业方面的大约占其财政总收入的一半左右。秦汉和元明清时期的财政收入究竟有多少来自商业资本,尚待考定,但估计也不会太小的。过去我们认为,封建政府的财政收入完全来自对农民的剥削,显然是不切实际之谈。其二是私人商业资本,由于许多私商都是政府的批发商,他们手中的资本就难以反馈于生产,转化为产业资本。其中除挥霍掉的一部分外,大部分则转入土地买卖,或转为高利贷资本了。私人商业资本转入土地,就产生了商人地主。可以这样说,在世界封建社会史上,中国的封建官僚商业资本和商人地主,这二者是独具特色的。以往我们感到中国封建社会有点不伦不类,盖由此也。
这样,商业资本转为产业资本的部分就微乎其微了。所以,中国封建时代的各个发展阶段都曾产生过资本主义萌芽,但都没有发展到资本主义。已故傅筑夫先生认为战国至西汉已有资本主义萌芽。许多人认为这是天外奇谈,其实他说的不无道理,只是由于他不了解中国历史上商业资本的运行规律,没有把问题说清楚罢了。中国历代资本主义萌芽就是这样脆弱,以致生灭无常。就连大家公认的明清时期资本主义萌芽,在西方资本主义入侵后,也大都破灭了。所以,说西方资本主义的入侵,刺激了中国资本主义萌芽的生长,这是不对的。那点微不足道的资本主义萌芽,是抵挡不住西方资本主义的商业竞争的。至于中国近代的资本主义经济,其产生和发展,是另外的问题,这里姑存而不论。
中国封建时代的商业资本运行规律所产生的社会后果是什么呢?其一,是加速了农民的贫困和破产,形成中国封建时代特有的流民群;其二,更重要地是大批农民在破产后找不到生活出路,不能成为资本主义的产业后备军。求生不得,求死不能,这可要命了。在生与死的要害关头,他们只有死里求生,举行起义,进行武力斗争。中国历史上农民失去土地,并不完全是由于商业高利贷资本的侵蚀盘剥,但失去土地后找不到生活出路,则是共同的。中国历史上的农民起义也不完全是由于失去土地,但长期脱离土地,则是共同的。所以,中国历史上农民起义多半是流民起义。这类农民起义,如果说是反对封建剥削和压迫,那也只是间接的。直接地为反对封建统治阶级的剥削而进行反抗和斗争,在中国历史上是不多见的。所以,中国历史上的农民起义,总是以离开土地始,以回到土地终。不管他们出于何种原因离开土地,以何种方式回到土地上来,其分离和结合的过程,大体上是一致的。这就产生了一条特有的社会发展规律,即以土地为基础的社会大循环规律。而中国历史上发生过大小数百次农民起义,则是这种社会大循环的指示器。我曾经说过,中国历史上不止一次地出现过资本主义产生的前提,但始终没有结出资本主义的果实来,其理由即在于此。资本主义产生的前提,是劳动者和他的劳动条件相分离,而其结果则是劳动者和资本重新结合起来。这样的分离和结合的过程,在中国历史上几乎是不存在的。
中国封建时代的历史并不是直线式向前发展的,而是以土地关系为基础循回式前进的。我曾经说过,中国封建时代的土地从总体上可以分为两部分,就象一幅阴阳两面的太极图一样。其中大部分为山林川泽和非耕地,这部分土地一直是属于封建国家所有的。其余的土地为农耕地,这一部分土地是从国有到私有不断转化的。所谓循环运动,即指此而言。前一部分土地虽非农业用地,但它是商品经济的重要来源,历代封建政府对手工业和商业的控制,就是以此为基础的。如前所说,中国封建时代的商业资本有其特有的运行规律。按照这个规律,所以前一部分国有土地又制约着后一部分土地的循回运动。这可以说是中国封建土地关系的全部奥秘所在。只有打开这个结,才能理清中国封建时代的土地关系。
研究封建时代的问题,必须从土地关系入手。按照土地关系的循环运动,我们可以把中国封建时代的历史大体上划分为三个大段落,即我所说的三次大循环。这三次大循环运动,按起止时间来说,大致如下:从战国经秦汉至魏晋,为第一次循环过程;从南北朝经隋唐至宋代,为第二次循环过程;从辽金元经明清至民国,为第三次循环过程。有趣的是,这三次大循环过程各约800年左右,合起来就是2400多年了。现在我们已经转入中国历史的第四次大循环过程,并开始迈上世界一体化的征途。就这一点来说,我们以往的历史可谓万里长征才走完了第一步,等待我们的就是世界大同了。
这三次大循环运动表明了中国封建时代的历史规律。何谓规律?简单地说,事物发展过程中的重复性之谓也。这三次大循环运动中的许多社会现象和社会问题几乎是重复发生的。举其要者来说吧!
首先我们从表面上一眼就可以看出,这三次大循环运动都经历了一个从分裂到大一统和再分裂的过程。真可谓“话说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分分合合,为一过程。这难道不是有规律的现象吗?有人可能会问:现在我们已经是第四次分久必合了,将来是不是还会合久必分呢?答曰:我们既已迈上了世界一体化的征程,中国本身之合从这个角度说就是世界性之分了。世界正在向多极化发展,就说明了这个问题。所以未来之合,将是世界一体化之合,合世界于一体。中国是不可能置身世外的,这就是世界大同。如果仅限于中国之合,那充其量也不过是世界小同而已。
其次,就作为大循环基础的土地关系来说,其本身也经历了三次循环过程。每一次循环大致上都是国有土地转化为私有土地并在土地私有的基础上进行买卖兼并的过程。所以,第一个过程由战国时期的提封授田制开其端,至魏晋的等级土地所有制而告终。第二个过程由北魏的均田制开其端,至唐宋确定主、客户和五等户而告终。宋代的客户是无田户,主户是有田户,所以主户分五等仍然属于等级土地占有制。第三个过程在开始时比较复杂,如辽金元时期的土地占有关系是二重的,即国有与私有并存,但其结果仍然是国有土地转化为私有土地,最终形成类似宋代的土地占有关系,只有土地占有的等级色彩不甚鲜明罢了。所以我曾说,中国封建时代的土地所有制既不能说是国有的,也不能说是私有的,或者说是以何者为主的。这里有一个国有和私有相互转化的问题。私有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除历史遗留的部分外,大多是由于天灾人祸造成的。中国历史上有一条不成文的原理:凡是无主荒地就是国有的,老百姓也称之为公家的或公有的。国有土地转化为私有土地一般要由国家进行土地再分配。私自垦占的情况也有,但只有得到国家的认可方能成立。所以,我们研究中国封建时代的土地问题,必须把握住国有土地和私有土地的相互转化过程,仅就国有和私有或以何者为主进行争论,是永远得不了结论,达不成共识的。这里说的是农田,至于山林川泽和固定的非耕地,则可以说是国有的。这里不存在私有或以私有为主的问题。
第三,就商业资本的流向和转化来说,也有三次循环过程。如前所说,中国商业资本主要有两个流向,大部流入国家财政,另一部分则流入土地买卖或转化为高利贷,其中转化为产业资本者甚微。这样的分流和转化共经历三次,所以在每一次循环过程的后期都出现了商人地主或官僚商人地主。各个循环过程所不同的只是商人地主的数量和商业资本转为产业资本的部分在比重上有所增加而已。
第四,在赋役制度方面,每一次循环过程中都有一次重大的变革,这是和土地关系的循环过程相一致的。如汉魏之际赋役制度的变革,唐代后期的两税法,明代中期的一条鞭法和班匠银,都是显例。有些人根据这种变革对中国封建时代进行分期,自然有其道理。但这只是国有土地转化为私有土地后的产物,以此分期是不恰当的。
第五,在阶级关系和民族关系方面,也有周期性循环变化的特征,最明显的如,在每一循环过程要终结时,由于各种社会矛盾的聚集,都会发生社会危机和社会大动荡;与此同时发生的就是民族危机和民族关系的更新与调整。再如,秦末农民起义、隋末农民起义、元末农民起义,或如出一辙,或相互雷同;而汉朝和明朝都是由农民起义的领袖人物建立的。这难道只是偶然的巧合,不是一种规律性的反应吗?所以我认为,中国历史上的农民起义也有其周期性和重复性,据此可以把农民战争划分出阶段来。民族危机问题更是如此,所谓“五胡乱华”、宋辽夏金之争以至近代列强的对华侵略,明显地是周期性发生的。
第六,在政治和思想文化方面也有类似的变化。总的来说,中国封建时代的政治制度都是专制主义的中央集权的官僚政治制度,而且我们可以说中国封建时代是官僚社会。但由于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一些循环性变化,也会周期性地出现类似的问题,如宦官专权、外戚干政、党争、军阀混战,等等。至于思想文化方面,如果我们把魏晋玄学、宋明理学、明清实学作为三个里程碑,其发展的循环性和阶段性是非常明确的。
总之,无论从哪一方面来说,我们都会发现中国封建时代的历史是循环式地发展的。所谓循环性,说的是各个阶段的重复性,而重复性即规律性。有些人以为说历史发展的循环性,就是什么历史循环论,这是根本错误的。古代社会的发展表现为文明中心的不断转移,这也是一种循环性,即文明中心不断发生周期性的变化。只有到这种变化能形成较为广阔的文明区域时,历史才会转入更高的发展阶段。世界上没有直路,历史的运动也不可能只是五步跳远。曲曲折折,反反复复,这才是正常的历史现象。当然,历史发展中的循环性和重复性并不是象一个印模扣出来的一样,丝毫没有变化。变化总是有的,所同者只是一些主要情节而已。例如,战国时期的授田制是将全部国有土地加以提封计算后将耕地进行分配的;从北魏开始的均田制是合并国有土地和私有土地按统一标准进行分配的,私有土地就算分配过了;辽金元时期的国有土地是到了明初通过屯田转化为私有土地的,原来的私有土地就不动了。但这种差别并不影响我们说的土地关系的循环过程。就国有土地和私有土地的互相转化而言,它仍然是重复发生的。当然,这种重复也不只是局部现象。有一位朋友问我,明初的屯田怎么那样多呢?我说,可能是国有荒地太多了。估计,那时的屯田约占总耕地的一半左右。局部现象也是有的,而且不在少数,不过这只是一个大循环过程中的小循环,我们不能据此划分历史阶段而已。而且,这种局部现象和土地关系的大循环运动并不矛盾,反而更加证明土地关系的循环运动是一条规律。
中国封建时代的各个阶段是相互穿插衔接,不能截然划分的。从总体上说,中国封建时代的历史规律可以用三、二、一这三个数字来表示。三,即三次大循环;二,指汉唐两个高峰期和相继的两次低落期,简单说就是两高两低了;一,指的是宋代以后的经济文化中心转移到了南方,而政治中心则转移到了北方,昔日繁荣的黄河流域成了一条断裂带,简单说就是一南一北了。中国历史就是这样波浪起伏,不断向前涌进的。真可谓大开大合,大起大落,汹涌澎湃,曲折盘旋,蔚为大观。
这是一个完整的自然历史过程,任何人为的分割,都会破坏这种历史景观。例如,魏晋封建论要按照欧洲的历史依样画葫芦,硬是把秦汉砍下来,划归古代社会。其结果,是把中国历史、特别是封建时代的历史画得斑剥陆离,不伦不类,非牛非马,大煞风景。如然,魏晋之后经南北朝出现了大唐盛世,而唐宋之后黄河流域的政治经济文化却一落千丈,诸如此类,应如何解释呢?可见,研究中国历史必须从中国的历史实际出发,东施效颦,照搬套改,是不行的。
统观中国封建帝制时代波澜壮阔的历史,我们不难得出结论,不管说中国封建社会是长期停滞,或说是长期延续抑或缓慢发展,都是不对的。当然,我们也不能否认有这样的地方,如秦汉以来的南方地区就是缓慢发展的,成都平原自秦汉以来有多大变化也很难说,但这只是局部地区的问题,属于社会发展不平衡性的范畴,不足以说明中国历史的全局。而且,这种局部现象也不足以证明所谓长期停滞论,因为长期停滞论是依据所谓亚细亚社会形态得出来并强加于中国历史的,而不是从中国的历史实际中抽绎概括出来的。按照这种说法,中国从来就是单一的农业经济,可是历代封建政府的财政收入中来自工商业的占有相当大的比重,如宋代占一半左右,这应如何解释呢?我们研究历史,只能以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为指导,用自己都半懂不懂的辞句斧削历史,是不行的。
五
这样说来,中国近代史是不是就不存在了呢?曰:否。我们说的近代史实际上是反帝反封建的历史,或者说是民主革命史。这段历史倒是应从鸦片战争开始的。中国的民主革命又可分为两个阶段:前一阶段是旧民主主义革命,后一阶段是新民主主义革命。旧民主主义革命发生在封建帝制时代,新民主主义革命是继旧民主主义革命推翻帝制后进行的。民主革命发生在封建时代,并不足奇,在世界近代史上几乎无不如此。所以,我们不能依此划分社会发展阶段。旧民主主义革命后继之以新民主主义革命,是由中国所处的时代环境和社会状况造成的。我们可以把新民主主义革命史作为中国现代史进行研究,但也不能依此划分社会发展阶段。至于我们说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那只是中国历史转型中的过渡状态,是不能作为一个单独的社会形态的。我曾经说过,现在我们已经进入了中国历史的第四次大循环期。所谓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就是从第三次到第四次大循环的中间阶段,因而是处于中介状态的社会。其中殖民主义、封建主义、资本主义以至社会主义的因素可说是应有尽有,一应俱全。所以,说它是什么社会形态,都是有困难的。
这种阴阳怪气的社会状态似乎令人难以理解,但只要我们把它放在前后两次历史大循环之间,就一切都明白了。在历次大循环之间,都出现过类似的复杂社会现象。所以,这种现象是符合中国的历史发展规律的。也由于此,中国开始进入了第四次大循环。这次大循环与以往的历史大循环运动有别,以往的大循环是封建帝制时代的大循环,这次是在推翻帝制后经过新民主主义革命走向大循环的。所以,这次大循环标志着一个新的历史时代的到来。
由于我们是从历史上的大循环中走过来的,所以在这个过程中就发生了一些类似的历史现象和社会问题。例如,军阀割据与混战、党争、胜利后领导者的个人专断、压制功臣宿将、文字冤案等等,甚至类似历史上母后干政的现象也出现了。但这次大循环毕竟与历史上的大循环有本质的区别,也可以说是中国历史发展中又一次质的飞跃。如前所说,这次大循环是通过民主革命实现的,而不是历史上那样通过统一与分裂的战争实现的。开始,由于我们对建设一个什么样的新社会并不那么明确,所以没有完全走出历史上的大循环。加以深受原苏联社会主义模式的影响和我们自己习以为常的军事共产制的传统,我们在建设新社会的过程中不免走了一些弯路。但经过反复摸索,我们终于找到了自己应走的道路。这条道路。就是小平同志提出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道路。
什么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大家有不同的理解。我认为,这条道路从本质上说,就是市场经济的道路。在这里,所有制问题并不是起决定作用的因素,问题在能不能按市场经济的轨道进行运转。我们不能说,只有私人经济才能按市场经济的轨道进行运转,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就一定不能按市场经济的轨道来运转。这是我们进行经济体制改革的要害所在,也是政治体制改革的入手处。这样,不仅可以彻底摆脱苏式社会主义模式和我们自己的军事共产主义传统,而且可以完全走出历史上的大循环,进入世界经济大循环,向着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目标前进!
当然,这样作也会出现许多新问题,但这是发展中的问题,前进中的问题。我们应当认真地解决这些问题,沿着这条道路继续前进。停顿下来或走回头路,都是不现实的,想要振兴中华,也是没有指望的。正如小平同志所说,不进行改革就只有死路一条。
历史常常是曲折的跳跃式地前进的。按照历史的规律,我们必将进入一个个大跃进的新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