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劳动价值、剩余价值和公共价值的演变与发展_市场经济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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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动价值的本源——商品价值

恩格斯曾经指出,无产阶级的全部理论产生于政治经济学,而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是无产阶级政治经济学的基石,科学的劳动价值论则是剩余价值理论的基础。因此,正确认识科学的劳动价值论对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深入揭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促进生产力发展具有特殊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马克思主义认为,劳动价值是历史范畴,劳动创造价值是市场经济的产物和表现。要全面理解劳动价值论,必须对劳动创造价值的前提条件、客观原因和实际作用有一个准确的了解。

首先,劳动创造价值是生产力发展的必然产物。随着生产力水平提高,形成以个体劳动为基础的社会分工,不同生产者之间劳动的专门化和需要的多样化,要求相互交换他们的产品,这就为产品转化为商品提供了前提条件。资本主义的大生产取代个体劳动的小生产,进而社会主义大生产取代资本主义大生产,都没有改变这种分工体系,相反使分工更细,专业化程度更高,因而更要通过全面的商品交换来满足生产和消费的需要。

其次,劳动价值是商品生产者之间交换劳动的关系和表现。在生产资料私有制条件下,个体劳动者为了维护私有权,要求利益均等地交换产品。这种等价原则从愿望到实现,经历了漫长的历史过程。人们首先是不自觉地行动,最后才认识其中的必然,特别是认识价值的实质是等同的劳动,几乎耗费了人类近两千年的智慧。直到近代,资产阶级古典经济学家才猜到商品的等同性根源于劳动,但是仍然不明白不同的劳动为什么可以相等的道理。直到马克思创立劳动二重性学说,通过对劳动一分为二,才揭示出抽象劳动形成价值的原理,使劳动价值论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之上,解决了这一政治经济学的千古难题。

再次,劳动价值的形成反过来有力地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这一作用通过价值规律的客观要求具体地显现出来。在微观上,价值规律以产品的个别劳动时间,必须等于或低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则可盈利的方式,促使商品生产者不断改进技术,加强管理,提高个别生产力;在宏观上,价值规律以过剩产品不能实现其价值的方式,促使资源的合理流动和按比例配置,从而提高社会生产力。可见,价值规律是生产力发展的动力,是通过利益机制推动经济发展的形式。因此,正确理解劳动价值论实质是要科学认识和自觉遵循价值规律。由于社会主义取代资本主义,不仅没有改变大生产的性质,而且还要发展市场经济,价值规律仍然是生产力的形式和动力,因此马克思主义的劳动价值论不仅没有过时,而且要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得到发展和完善,充分显示它的指导作用。

二、劳动价值的变异——剩余价值

劳动价值实质是市场经济关系,这种关系会随着生产力发展而产生质的变化。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取代以前的小市场经济,使个体劳动价值转变为资本剩余价值,从而使小生产者之间的平等关系变成资本家对雇佣工人的剥削关系,这是市场经济关系的第一次质变。因此必须深刻理解劳动价值转变为剩余价值的前提条件、根本原因、转化过程和实际作用。

首先,生产力的发展为劳动价值转变为剩余价值,提供了物质前提和组织形式。随着社会分工的发展和生产技术的进步,以手工作坊为起点的简单协作,为许多人共同使用生产资料和扩大生产规模提供了可能性,因而促进了个体劳动向集体劳动的转化。正如马克思所说:协作“创造了一种生产力,这种生产力本身必然是集体力。”(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362页。)资本主义的工场手工业以及机器大工业,正是在这一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社会主义的建立,不仅不会取消社会化大生产,而且要把它提高到新阶段。因此,生产力的发展始终是市场经济关系变更的根本动力。

其次,劳动力成为商品是使劳动价值转变为剩余价值的直接原因。小市场经济的发展造成了社会的两极分化。一方面,使少数人积累起巨额财富,以至可以购买他人劳动力来生产;另一方面,使多数人丧失生产资料,不得不出卖劳动力来维持生存,这就为形成资本主义剥削提供了现实条件。社会主义取代资本主义之后,虽然消灭了资本主义的剥削制度,建立起社会主义的公有制,但是并没有消除劳动力个人所有与生产资料公共所有之间的界限,劳动者与公有生产资料的结合,仍然要采取买卖劳动力的形式。因此劳动者在公有企业中提供的剩余价值取得了公共价值的性质。

再次,劳动价值转变为剩余价值的过程,实质是价值规律向价值增殖规律转化的过程。一方面,由于劳动力的买卖符合等价交换原则,并不违反价值规律;另一方面,劳动力的使用即劳动,能创造出大于劳动力价值的价值即带来剩余价值,使价值规律合乎规律地转变为价值增殖规律。因此,我们不能把价值规律与价值增殖规律割裂和对立起来,它们具有共性和历史联系。可以说,价值规律是价值增殖规律产生的根源,而价值增殖规律是价值规律演变的结果,价值增殖规律是特殊的价值规律。

最后,价值增殖规律反过来又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在资本主义社会,价值增殖规律对生产力的促进作用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资本家通过追求超额剩余价值,促进了企业生产力提高。超额剩余价值来源于商品个别价值与社会价值的差额。当部分资本家率先改进技术,提高企业生产力,使其商品的个别价值低于社会价值时,就可获得超额剩余价值,体现了价值增殖规律提高微观生产力的要求。第二,资本家获得的相对剩余价值,是全社会劳动生产力普遍提高的必然结果。无数资本家在追逐超额剩余价值的过程中,促使社会生产力普遍提高,从而降低了必要生活资料价值和劳动力价值,缩短工作日中的必要劳动时间,相对延长剩余劳动时间,使整个资产阶级都获得相对剩余价值,体现了价值增殖规律提高宏观生产力的要求。以前价值规律促进生产力发展的作用,现在被价值增殖规律所代替,并且在社会化大生产基础上得到更充分的实现。社会主义代替资本主义,不会取消社会化大生产,同时还要大力发展市场经济。因此,只要撇开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特殊性,价值规律、价值增殖规律对生产力的促进作用,在社会主义社会中是同样存在的。由于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与社会化大生产以及市场经济本质要求的一致性,使价值规律、价值增殖规律能更全面地反映生产力要求,从微观和宏观两个方面更有效地促进生产力发展。

三、劳动价值的复归——公共价值

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剩余价值促进生产力发展遇到不可逾越的障碍,受到私有制生产关系的束缚,这就要求建立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及其经济制度。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建立,使剩余价值转变为公共价值,这是市场经济关系的第二次质变。如果说由个体生产为基础的劳动价值,向大生产为基础的剩余价值转化是第一次否定,那么在大生产基础上,剩余价值向公共价值转化就是第二次否定,即否定之否定,表明劳动价值在一个更高的发展阶段上得到了复归。这里我们必须深刻理解剩余价值向公共价值转变的前提条件、根本原因、特殊性质和现实作用。

首先,生产力的水平是实现这一转变的前提条件。一方面,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以生产资料公有制取代私有制,从根本上克服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另一方面,现有的生产力水平要求默认劳动者的个人能力是“天赋特权”,即承认劳动力的个人所有,企业只能通过购买劳动力商品,按职工提供的必要劳动进行“按劳分配”。因此,劳动者在剩余劳动时间提供的剩余价值,就合乎规律地转变为公共价值,即上缴国家的税收和企业留存的利润。

其次,社会主义公有制是使剩余价值转变为公共价值的根本原因。大生产和市场经济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共性,只是生产资料所有制性质的不同,才使它们具有不同的个性。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建立,决定了剩余劳动创造的价值只能归集体或全民公有,使私有资本的价值增殖规律转变为公有资产的价值增殖规律,形成社会公共价值。因此,我们在改变生产资料私有制以后,过早否定市场经济是十分错误的,实质上是人为否定生产力发展的形式和动力,因而受到经济规律的惩罚,结果吃了大亏。

再次,公共价值改变了剩余价值的剥削性质,使劳动价值在更高社会阶段得到复归。公共价值的形成,不仅表明劳动者摆脱了受剥削的地位,而且使劳动者在剩余劳动时间里创造的价值,可以用于满足社会的公共需要,更好地为劳动者的整体利益服务,成为巩固和完善社会主义上层建筑的重要经济基础。因此,公共价值是劳动价值所体现的平等关系在更高层次上的再现。

最后,公共价值对生产力的促进作用,得到了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在微观上,企业可以利用公共价值进行技术改造和扩大生产,加快提高企业生产力;在宏观上,国家可以集中大量的公共价值用于基础建设和重点项目,用于调整产业结构和扶持落后地区的发展等,以提高社会生产力的整体水平。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都证明了合理使用公共价值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可见,公共价值体现了劳动者的集体利益和全民的整体利益,因此劳动者不仅要在必要劳动时间里为个人谋利益,而且要在剩余劳动时间里为国家和集体作贡献。

四、三种价值的综合——初级阶段的现实

当然,要使社会主义完全取代资本主义,要使资本价值增殖规律完全转化为公共价值增殖规律,是一个长期而复杂的历史过程。特别是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必须允许公有和私有等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使劳动价值、剩余价值和公共价值有机结合,协调发挥作用,这就需要解决一系列新问题。

首先,在公有经济为主体的前提下,使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怎样才能使公有、私营、个体和外资等多种经济成分相互融合,协调发展?这就要从企业内部和外部两个方面改革和完善经济体制。具体讲在企业内部要建立和完善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使不同所有制的生产要素可以在同一企业中有机结合;在企业外部则要健全市场经济体制,因为只有市场才能使不同所有制的企业,在等价交换原则下平等互利地联系起来。虽然,不同经济实体的经营目标和现实利益不同,公有企业要求获得公共价值,私营企业要求获得剩余价值,个体生产者要求获得劳动价值,但是这三种价值都要遵循价值规律,通过商品交换来实现。因此,市场经济为多种经济成分有机结合创造了条件,使市场体制和价值规律成为各类经济实体发展的兼容形式和公共动力。

其次,在以按劳分配为主的前提下,使按劳分配、按资分配和按其他要素分配相互补充。马克思主义认为分配关系是生产关系的反面,公有与私有生产关系的并存性,决定了按劳分配与按要素分配的并存性。如果把两者完全对立起来,则是没有把价值创造与价值分配区分开来。由于劳动是商品价值的惟一源泉,因此在市场经济中,劳动者按必要劳动取得报酬是必然的。但是由于商品的使用价值是价值的物质承担者,因此其他要素在生产使用价值时的作用,必须在价值分配上得到体现,以实现要素的所有权。这就要求在实行按劳分配的同时,实行按要素分配。可见,按劳分配与按要素分配的结合,是商品的价值与使用价值统一的客观要求,是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现实需要,也是劳动价值论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新发展。

再次,要兼顾公平与效率,适当拉开收入差距,通过一部分人和地区的先富,来带动后富和促进共同富裕。这里需要解决几个具体问题:(1)私营业主的劳动及其收入问题。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私营企业已经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组成部分,它们在增加就业、提供税收和加快经济建设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因而与资本主义的私营企业有着本质的区别。虽然私营业主仍然具有剥削性质,但是他们为经营管理付出的辛勤劳动,必须得到社会承认和取得应有报酬,因而把他们的利润完全归结为剥削是不合理的。根据劳动价值、剩余价值和公共价值可以并存的原理,他们的利润应该分成管理劳动的报酬,经营风险的收入和上缴国家的税收三部分,以保证合法的私营业主有稳定和丰厚的收入。(2)科技劳动者的贡献和分配问题。随着科技在经济建设中地位和作用的提高,科技劳动在价值创造和价值分配中的问题,越来越受到人们关注。科技劳动不仅是复杂劳动,而且是创造性劳动,因此其劳动特别艰辛,难以准确计量。但是从历史上看,对科技人员的劳动补偿是不充分的。因此,从复杂劳动的补偿和科技投入的回报两个方面,完善对科技劳动者的分配制度和奖励方法已成当务之急。

最后,充分发挥公共价值的主导和调节作用。公共价值的形成是社会主义优越性的集中体现,为价值增殖规律在公有制条件下推动生产力发展打开了广阔的空间。(1)为了实现社会主义生产目的,在坚持公有经济为主体,国有经济为主导的前提下,可以充分发挥三种价值同时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合力作用。(2)在坚持公共价值的主导地位和发挥其调节作用的同时,充分利用其他价值的特点和优势,使它们相互补充,相得益彰,以达到合理配置资源和优化产业结构的目的。(3)在公有经济为主体的条件下,不仅有利于完善社会主义的经济体制,而且可以通过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和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来限制市场经济的运行方式可能产生的消极作用和负面影响。因此,在生产力发展和人民生活改善的同时,扩大公共价值的积累和进行科学、合理的使用,是加速提高综合国力、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和赶超发达国家的有效途径。

总之,劳动价值、剩余价值和公共价值是小市场经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产物和表现,反映了市场经济有规律地、螺旋式上升的过程。它们的共同特性是在不同历史阶段起到了促进生产力发展的作用。由于社会主义仍然是市场经济,特别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与小市场经济和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有着难以分割的历史联系,这就需要我们在深入研究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的基础上,充分认识社会主义劳动和劳动价值的新特点,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出发,综合发挥这三种价值及其运行规律的积极作用,以促进社会生产发展和人民生活改善,使社会主义的优越性更充分地发挥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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