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鄂尔多斯地区经济快速增长,地方基础建设的大力发展,各类基建施工作业频繁,大量的采矿勘探、吊装作业、建筑施工、线路架设交叉跨越及白色垃圾等外部环境在不断恶化,输电线路走廊不断受到侵扰,严重影响到输电线路的安全运行。
电力设施,尤其是输电线路,因其点多、面广、线长,长期暴露野外,极易遭受各种外力损害。据统计,鄂尔多斯电业局输电管理处所辖线路从2010年至2016年7年间因外力破坏引起线路故障跳闸有67起,占总故障数的50%以上。线路走廊外部环境仍然十分恶劣,外力破坏正成为输电线路跳闸的主要原因。外力破坏造成的损失是触目惊心的,由于其随意(机)性、突发性强、破坏几率大,给线路运行维护单位带来极大的工作压力,它不仅使电力部门蒙受巨大的经济损失,更为重要的是它破坏了电网稳定、给工农业生产发展和居民的正常生活带来极大的影响。通过在2010-2016将近七年的防外力破坏工作实践,从中总结、感悟到一些算不上是“经验”的经验。以鄂局输电管理处所辖6000多公理110kV输电线路为例:外力破坏虽然有其随意(机)性、突发性强、破坏几率大的特点,但也不是绝对不可以预防和避免的,鄂局输电管理处认真分析外力破坏得特点、发生规律,以强化外力破坏管理机制、探索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线路运行维护单位实施、其中参与的“四位一体”的防外力破坏工作模式,在管理、设备上堵塞漏洞,输电线路防外力破坏一定会得到有效遏制。
为了进一步将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阶段,有必要对输电线路受外力破坏的情况进行分析,并采取相应的对策。
一、外力破坏的特征
外力破坏是指人们有意或无意而造成的线路故障.而大量的外力破坏是由于人们疏忽大意、蓄意或对电的知识了解不够而引起的。近年来,输电线路遭到人为过失破坏的问题越来越突出.例如:砍伐树木、线路走廊(通道)内违章作业、野蛮施工、机耕作业、勘探放炮、交通事故、以及放风筝等等。
1.输电线路外力破坏的危害
由于输电线路长期裸露野外,而且点多、面广、线长、巡视半径大(鄂局输电线路最大巡视半径450公里),有的还处于人口密集地区,输电线路一旦遭受外力破坏.不仅仅影响电力企业的安全生产,重要的是它破坏了电网稳定、给工农业生产发展和居民的正常生活带来极大的影响,在经济迅猛发展的时代更重要的是制约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甚至导致整个电网的瓦解瘫痪,后果不堪设想。
2、输电线路的跳闸原因分为类:
第1类是由于设备本身的缺陷而引起的,即外力短路。如金具磨损导致掉线或断线、接管过热导致导线跳线烧断等。第2类是自然外力引起的,如雷击、冰雪、大风、鸟粪等;第3类是人为外力引起的.如吊车类大型作业机械碰线、勘探放炮等设备被人为破坏等:第4类是不明原因引起的。据统计近几年鄂局由外力短路、人为外力引发的故障占全年外力破坏的90%以上,由此可见这两类原因是造成外力破坏事故的主要因素。
二、原因分析、对策制定
1、及时掌握输电线路地理位置特点、因地制宜做好事故预防。
鄂局输电管理处所辖220Kv布北I、II、北乌、胜北I、II地处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城乡结合环形三角地域,近几年随着城市建设向外扩展延伸,各种施工建筑在此地域陆续展开,发生外力破坏的几率很高,鄂局在资金有限的情况下在该段安装6处在线监测系统监视杆塔周围的异动情况,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对于位置处于道(公)路中间或距离道(公)路较近的杆塔要做好防治机动车撞击防护措施,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将这一地段的杆塔移到危险距离以外(220KV布北II36#-52#以改造完成)并安装醒目的防撞击警示标志。
2.及时掌握输电线路走廊(通道)情况,做好事故预防 。
随着城市建设的加快.输电线路走廊(通道)周围的情况错综复杂,施工变动大随意性强,各种大型机械、吊车等大量分布在输电线路走廊(通道)附近。吊车,挖机等施工机械碰撞导线的事故时有发生,电网频频“受伤”。 2011年7月29日.220KV乌棋Ⅱ回线67#~68#塔因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局西汇水务公司所雇用翻斗车在导线下倾倒垃,圾翻斗车翻起时车斗与导线距离不够引起放电跳闸,造成直接损失和送电损失达40多万元。能否及时掌握线路走廊(通道)周围各种异动情况的变化,是能不能掌控、预防线路安全的关键。
就防外力破坏而言,鄂局输电处对线路走廊(通道)周围的异动情况作了认真处理:
随着鄂尔多斯地区经济高速发展,各地区在城市建设、道(公)路修筑、道(公)路拓宽等基础建设加大投入,个别施工单位对于高压输电线路的重要性和发生事故后的危害性认识不足,施工单位为了赶工期、抢进度忽视对安全方面的管理,违章作业、野蛮施工导致线路跳闸事故时有发生。更有甚者至《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不顾,肆意在线路走廊(通道)内挖掘取土,拉盘被挖出、拉线被挖断、地网被挖开、挖断……对于这些鄂局输电处及时掌握线路走廊(通道)周围的异动情况,提前做好事故预防,缩短线路巡视周期,增加线路巡视次数,对异动频发的地段派专人现场蹲守,急早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与线路走廊(通道)内的相关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安全协议书”,明确双方的安全职责,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避免一切有可能发生的事故,收到良好的效果。
3、输电线路走廊(通道)内的建房问题是运行维护单位感到十分头疼、棘手的问题,在建筑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施工脚手架、施工车辆(塔吊)接近线路安全距离范围以内,导致线路跳闸事故屡屡发生,鄂局输电处针对线路走廊(通道)内及沿线群众进行宣传教育,对群众“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努力说服建房群众在输电线路走廊(通道)内停止违章建房,并及时下达“安全隐患通知书”,必要时与地方政府、公安、司法部门联合协调解决。事实证明:对于违章建房的吃力越早越好,越晚处理的难度越大。
4、做好线路下“三线交跨”情况,提前做好事故预防:
对于线路走廊(通道内)的“三线”(低压配电线路、通讯线路(光缆)、广播、有线电视线路)也要引起足够的重视。“三线”由于受技术、资金等方面的限制,在与输电线路交跨时往往忽略上方的输电线路对交跨“三线“安全距离的要求,在遇到负荷增大、气温升高等因素时,输电线路弧垂下降与交跨的“三线”安全距离不够引起线路跳闸的事故也时有发生。鄂局输电处充分利用春、秋查及安全月活动的有利时机,对不符合安全距离的“三线”交跨进行排查登记,并督促产权单位及时整改,近2年未发生因“三线”交跨问题引发输电线路跳闸故障的发生。
5、掌握季节性特点,做好事故预防
(1)常言说“一年之际在于春”,春季是人们外出踏青,开展户外运动的最佳季节(如放飞风筝等),也是树木栽种成活的最佳季节。针对春季季节性特点,鄂局输电处根据春季树木栽种成活的最佳时机密切关注输电线路走廊(通道)内违章植树的情况,尤其是在城市道路绿化中用吊车吊装栽种树木的做为春季防外力破坏隐患排查的重点工作来抓,积极与园林管理部门联系及时予以制止,极大缓解了因吊装树木对输电线路的破坏。对有可能放风筝的地方,在杆塔上或醒目的地段悬挂安装“高压危险,禁止放风筝”等警示标志或警示牌匾,对提前预防春季外力破坏起到了积极作用。
(2)夏季由于气温升高,输电线路导线弧垂因气温升高弧垂增大,同时也是树木快速生长的季节。夏季容易发生导线对地或交跨物安全距离不够造成导线对交跨物放电;夏季树木快速生长,加之气温升高导线弧垂降低容易发生线树放电现象。所以鄂局输电处时刻注意导线对下方交跨物安全距离的改变,对不符合规程要求的交跨物及时进行处理,并对影响线路安全运行的树木及时修剪、砍伐,确保输电线路在迎峰度夏期间安全、稳定、可靠运行。
(3)秋冬两季是输电线路受外力破坏影响较少的季节,在这两个季节随着气温的降低,各类施工建筑都接近完工或停工,发生线路跳闸的几率不是很大,但也不能放松警惕,要做到防患于未然。
掌握季节性特点,提前做好事故预防,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就能及时掌控防外力破坏的主动性。对于重要线路、重点地段,制定具体的特巡方案,采取每日或定期特巡排查,努力使外力破坏行为得到提前预防。
6、做好护线宣传
防止输电线路外力破坏,保证电网安全运行是长期、艰苦的工作,仅靠运行维护管理部门是远远不够的,只能也必须依托全社会共同努力大力开展护线宣传工作。鄂局输电处充分利用安全月活动及工作闲暇时间组织人员进行线路沿线群众及社会的保护电力设施法规及相关知识的宣传;除完善线路标志牌、警示牌以外,鄂局输电处专门制作了1000余套电力设施保护警示宣传图标牌匾(桩),在线路重要地段、人口密集区及醒目地点设立;主动与当地电视台、广播电台联系,制作了防外力破坏、电力设施保护法规等相关内容的宣传片,在电视、广播黄金时段播出:在线路施工地段、车辆停留的密集区发放防外力破坏宣传扇5000余套并主动与当地各移动公司联系安排防外力破坏宣传警示短信等多种形式的宣传,一定程度的提高了群众保护电力设施的知识和意识,从源头上防止危害电力设施的高发势头,收到了实效。另外根据输电线路线长地广的特点,现有运行人员无法全面覆盖巡查的现状,为进一步加强线路特巡,监控的及时性、有效性。鄂局输电管理处在易受外力破坏区、城郊附近施工频繁区雇佣了30多名群众护线员,与运行人员协同进行特巡排查工作,起到很大的作用。但我们也应清晰的认识到现行法律、法规不全,电力部门缺乏专业执法队伍 ,对《电力法》的宣传力度远远小于《森林法》、《土地法》。近年来,国家对《森林法》、《土地法》的宣传力度是很大的,执法是严格的,更重要的是林业部门有自己的公安执法队伍,使人们自觉执行《森林法》的意识不断加强。电力设施遭到破坏,很少有新闻媒体进行深层次的报道,他们对这些事件的报道没有造出声势,宣传力度不够、宣传范围不广,宣传效果不佳。各方面对输电线路的反外破工作,从思想意识上重视不够,使这项工作长期处于一种似有实无的状况。
7、在市局领导的鼎力支持下,依靠地方政府、公安、司法机关加大打击破坏电力线路的违法、犯罪行为。并采取了属地供电单位与输电专业单位协同进行护线工作的举措,也起到了很大作用,各兄弟单位认真负责,积极配合,使输电线路防外力破坏工作得到极大的发展空间。
总之,防止和遏制输电线路外力破坏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发生事故本身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事故处理的过程,“安全责任,重在落实”,越是平静的时候越要提防事故的发生,越是乐观的时候,越要保持清晰的头脑,只要不断总结,不断摸索、探讨,本着行业管理与治安管理相结合、行业管理与群众护线属地化管理相结合的原则,从中找出可预防得规律、对策,坚持不懈去做许多说服、教育和宣传工作,使沿线群众爱线、护线意识得到不断提高,努力营造“破坏电力设施为耻,爱护电力设施为荣”的良好氛围。只有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消除和限制一切损害输电设施的不安全因素,确保电力设施安全、可靠供电。
论文作者:陈浩
论文发表刊物:《电力设备》2017年第14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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