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学毕业生保障性住房政策的法律思考
刘 璇
云南师范大学,云南 昆明 650500
摘 要: 当今社会人才竞争是当今社会的发展趋势,也是提升城市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因素。大学毕业生保障性住房制度构建对政府的人才引进,以及加强市场的宏观经济调控有重要的作用。
关键词: 大学毕业生;保障性住房政策;思考
本文以武汉实行《关于加强大学毕业生安居保障的实施意见(试行)》为例,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论述,加快建立大学毕业生安居保障体系,提高武汉城市发展提供笔者的思考及建议。
穿袜子时,易非发现脚上起了几个拇指大小的燎泡,原来是昨晚太冷,她灌了热水袋,当时脚太冰了,搁在脚上不觉得,后来迷迷糊糊睡着了,竟慢慢烫起了泡。
一、大学毕业生保障性住房制度的概述
(一)大学毕业生保障性住房概念
住房保障制度概念较为广泛,住房保障制度的通常以宅基地、福利分房等形式。依靠市场配置住房资源,并不意味着每个人只能靠自己的收入买房、生活,也不意味着每个人只能通过市场竞争和独立分散的决策获得住房。住房保障体系主要是通过政府实行的一些列政策和措施,保障民生。实行《关于加强大学毕业生安居保障的实施意见(试行)》主要针对的是大学毕业生,全国各大城市的积极发展建设,需要高素质人才的支撑,然而,大学毕业生刚刚步入社会,工作收入较低,且生活相对较为拮据,若能解决住房问题,大学毕业生也可一心投入事业,更好地为社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大学毕业生具有人才储备的优势性与收入低水平的弱势性的双重性于一体,由此,针对大学毕业生住房权益的保证尤为重要。这个政策主要由政府投资或政府提供政策等方法,限定住房面积、供应对象和租购金额标准等规定。政府和社会的支持是保证大学毕业生保障性住房政策更好地实施,政府作为力量的主导,对市场进行宏观调控等职能发挥作用,同时市场也是力量的主导,市场中自我调节发挥着自己的作用。大学毕业生住房政策是一项创新性的制度构建,这个政策主要是将政府与市场在构建大学毕业生保障性住房这一制度中充分融合,实现二者的有机结合,才能尽快实现大学毕业生保障性住房制度的有效落实。[1]
大家对老邓刮目相看,特别是嘎绒,每天早上当着西西的面,对着甲洛洛嘀咕:这案子估计明天就破了!甲洛洛好像被苍蝇踹了一下,但脸上看不出一丝不快,他揣摩着嘎绒的伎俩:他就是希望西西和他站在一边,一起肯定我是小偷,只要老邓的一个证据,我便会锒铛入狱,他独霸西西的美梦也就成真了。嘎绒是一头狮子,可不得不防时时处处都盯着你美餐的一只野狗啊!因此,不管甲洛洛是不是小偷,能让老邓把矛头指向甲洛洛,是嘎绒早晚都向菩萨祈祷的,虽然嘎绒也不怎么确定菩萨是否会帮人干坏事,但相信比起一个外来的汉人,菩萨还是会向着他的,毕竟,大家在一个村子里混,抬头不见低头见,还是要相互顾及一些颜面的。
(二)大学毕业生保障性住房特征
大学毕业生有权利行驶对公共资源的利用。产权公有性主要由政府和市场的主导,统一房价管理,保障大学毕业生“租购并举”的安居路线。
1.产权具有公有性
2.主体的单一性
大学毕业生保障性住房政策的主体较为特殊,针对是大学毕业生,不面对社会各界人士,购房条件、购房限制等政策都针对大学毕业生。这个政策是对大学毕业生踏入社会基于一项惠利租房购房政策,让大学毕业生留下就业创业更安心。
目前,购房、租房等市场范围窄、存在一些不合理、不科学的现象,导致市场的混乱,有必要进行政府的干预。若政府不介入任由市场的自由发挥,这必将导致公共资源浪费。
由于大学毕业生不适用城市的廉租住房和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政策条件,因此很难购买或租赁房屋。由于大学生身份问题,也不能申请廉租房的租赁补贴政策,只能从市场租住房屋,这样增加了大学毕业生的生活成本。
二、大学毕业生群体的住房保障现状
(一)中低收入大学毕业生难以购买到经济适用房
大学毕业生保障性住房具有福利的性质,这是国家针对大学生就业难出台一些列的相关政策,只能针对住房使用不可交易。同样,由于限价商品住房属于政策性商品房,在二次转让时也要受到一定的限制。
(二)房价持续性上涨
根据我国目前房地产的现状,各地区房价持续上涨,价格处于波动的状态。大学生刚刚毕业踏入社会,工作、收入等都较为不稳定,负担租房或买房的压力更大。房价的高和收入不成正比成为大学生买房的关键因素。
现阶段建筑施工当中仍然存在管理不规范的现象。比如:施工人员没有依照相应的用电与节电标准进行,并且在施工现场相应的安全警示标志较少,使施工现场的整体状况仍处于不规范的情形当中。除此以外还有很多建筑企业在制定施工方案以及制度的时候仍存在很多不规范的地方,特别是施工方技术交底情况,并且在这样的不规范情况下作业人员也无法记录真实的施工活动,最终使得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受到影响。
(三)住房保障性政策现实操作难
政府和市场合理分配角色,以市场为主导作用,政府主要辅助市场更好地发展。政府要做自己该做和该管的事,而且要做得更好,不应缺位。政府通过宏观调控,适度干预市场,市场主体主要也是开发商,充分承担社会责任,参与到大学毕业生保障性住房建设,与政府能够良好的合作。同时,政府也应出台惠及企业家的政策,如:减免税收政策、简化审批程序、补贴同地段商品房的差价等措施。促进市场的良好的竞争,充分发挥市场主导作用。
三、促进大学毕业生保障性住房政策良好实施
(一)政府干预与市场失灵相适应
3.不可交易性
政府制定的目标过于复杂化、实施难度大,这些目标存在利益冲突以及其他现实问题,结果也是目标无法达到预期效果。实行大学毕业生保证性住房主要目标是引进人才,留在大城市发展。大学毕业生保障性住房政策和保证性住房有一定区别,针对的对象和申请条件都具有单一性。实现政策目的的单一化主要是不考虑其他因素,一心只实现目标。大学毕业生保证性住房政策吸引人才、留住人才,提高城市的总体竞争力,促进城市的更好地发展。[3]
采集系统中的项目环评审批以及验收申报系统主要是面向全国范围进行对信息位置采集、对资料填写和上传以及对项目申报信息提交和审批查阅。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备案系统是面向全国范围内的环评相关单位进行线上登记备案,用户可以运用系统生成的表格进行打印并且由负责人进行相关内容的填写。采集系统中的项目环评审批以及验收申报系统和项目环境影响登记备案系统切实保障了环评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和确切性,并且,两种系统的连接为环评事业提供了相当大的数据支持[2]。
(二)政策目的应单一
如今虽各个地方出台了大学毕业生购房政策,但仍有很多地方继续沿用公租房政策实行对大学毕业生的住房保障。政府并没有真正细化考虑大学生毕业住房问题,对于大学生毕业住房没有起到实质性的效果。以武汉为例,出台了《关于加强大学毕业生安居保障的实施意见(试行)》,有效的弥补了政府在政策中的指引作用,动态的干预了实施范围等问题。大学毕业生的购房具有紧迫性、短暂性,大学毕业生是高素质人才,经过几年的奋斗能够有能力购买房屋,这样也需要政府对购房条件等方面进行干预。所以,政府在保证实质公平,顺应时代的发展,不断进行调整。
(三)正确处理市场与政府二者关系
虽然现在各个城市也出台了关于大学毕业生购房的补贴政策,但是其申请条件限制等情况阻碍了大学毕业生的购房政策实施。大学毕业生购房主要为自己购买和资助购房两种途径。一般情况下大学毕业生通过按揭完成首付之后每个月进行定期还贷,少部分人可以一次性支付全部房款。通过按揭购房的大学生每月对于还房贷,是一笔不小的开支。高额的住房贷款不仅影响个人生活及工作,还影响了中国住房市场,可能会发生次贷危机。[2]
水资源开发利用的政策性约束进一步增强。欠发达省份普遍用水基数小、水质较好,在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背景下,国家基于现状下达的用水总量控制指标较紧,水功能区达标率要求较高。为保证经济社会发展的用水增长不突破国控指标,就必须不断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和效益,并加大水染污治理力度。
四、大学毕业生保障性住房政策合理化建议
(一)构建大学毕业生住房保障体系政策
目前,武汉实行《关于加强大学毕业生安居保障的实施意见(试行)》出台,在近期武汉首个“大学生八折购房”楼盘,临空港青年城是武汉首个“大学生八折购房”楼盘,临空港青年城率先面向大学毕业生“以低于市场价20%”出售。大学毕业生住房保障体系政策的构建,要根据大学毕业生这群特殊群体的性质来制定,根据大学毕业生的范围、住房标准、申请入住的条件、政策补贴等要求进行制定。政策的设立要合理、科学,不要避免过度保障的现象,否则会造成资源的浪费。大学毕业生住房保障也包括了租赁房屋,租赁房屋可以参考公租房的相关政策,这样不仅没有改变房屋的性质和用途,大大提供了房屋的使用率,这样更好地落实政策的科学性和灵活性。[4]
(二)解决大学毕业生购房难的途径
首先,推行货币政策和住房公积金相结合。住房公积金的覆盖面较为狭窄,一些中小企业没有的到住房公积金的支持,所以需要政府的各方面支持,大学毕业生还款能力随着工作的稳定,所以银行可以适当地放款大学毕业生的贷款限制。
其次,大学毕业生保障性住房资格审核要严格把关,进行实质性审核,防止弄虚作假或条件不符合。政府对于大学毕业生租赁房明确规定具有临时性、过渡性,不可长期占有,也不可交易。如果有长期霸占或不再符合申请条件应及时收回,保障租赁房的重复使用。对于大学生购房、租房都是公平、公开、透明的竞争。
最后,以大学毕业生实际出发,加强施工监督,杜绝出现质量问题,避免浪费资源,合理规划、保证质量。大学毕业生是社会发展的人才的需要,不同于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要考虑交通、位置等周围环境,减少成本的开支。
(3)递归生成模型,该模型中每个词的左子结点和右子结点分别由各自的马尔柯夫模型顺次产生:左子结点的产生方向是自右向左,右子结点的产生方向是自左向右的。每一个子结点的生成建立在支配词和它前一个子结点上,是自顶向下的递归生成式模型。
[ 参 考 文 献 ]
[1]余葱.关于大学毕业生保障性住房政策的经济法思考[J].社会科学动态,2018(02):58-64.
[2]张建坤,王效容,刘科伟,李俊杰.基于“公私合作”模式的大学毕业生低收入群体保障性住房价格研究[J].经济问题探索,2011(03):148-152.
[3]雷金风.中低收入大学毕业生住房保障问题研究[D].山西财经大学,2010.
[4]李光耀,庞冠琪,倪箐阳.住房保障性政策对在杭大学毕业生群体的效用研究[J].当代经济,2016(35):6-8.
中图分类号: F299.23 ;G647.38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4379- (2019 )26-0194-02
作者简介: 刘璇(1996- ),女,河南洛阳人,云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在读,研究方向:民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