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战略视域下农村土地征用问题的对策分析论文_高星

乡村振兴战略视域下农村土地征用问题的对策分析论文_高星

云南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 云南昆明 650000

摘要:乡村振兴战略是党在新时代、国家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阶段提出的关于乡村治理的重要战略。农村土地制度作为农村制度体系的基础与核心,其优化与否,既是有效破解“三农”问题的前提,也是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关键。近年来随着城镇化的发展,农村土地征用问题越来越为突出,表现为政府层面职能的缺失、农民层面利益的受损、法律层面制度的不完善,本文将就这几方面提出自己的思考和建议。

关键词:乡村振兴;农村土地征用;问题;建议

一、完善政府职能

第一,通过法律制度对公共利益范围进行严格界定和规范。由于现在立法中对公共利益的界定较为模糊,具有一定的抽象性、不确定性,使得在具体判断时带有主观色彩,难免在实际问题判断中导致公共利益范围的任意扩大。为了防止这种情况的发生,造成土地滥用,相关立法部门可以总结参考其他国家的立法,把公共利益的具体范围或事项采用概括和列举相结合的方法应尽可能地在法律法规上予以明确规定,做到尽量减少农民的利益损失。

第二,完善土地征用程序,做好农村普法宣传,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土地征用是国家行政行为,而不是民事行为,政府在整个过程中居于主导地位,农民处于被动地位。征地涉及农民最根本的利益,因此,必须充分尊重农民的意见,照顾到农民的情绪。我国现在土地征用一般采用征后公告的形式,这种事后告知的方式在现实生活中极易造成矛盾、冲突,导致征地不顺。为了解决不必要的摩擦冲突,必须完善征地程序,在征地审批之前增加“预公告”流程,预公告内容应该包括土地征用的原因、土地征用后的用途以及征用土地的区域面积、土地征用补偿安置方法等。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应该积极与村集体代表人和土地所有者进行洽谈,充分听取农民的意见,加强征地的民主性,保护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一定程度上防止官员权钱交易、贪污腐败,土地多征、滥征的现象发生。

第三,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科学合理规划利用土地。土地是不可再生资源,它不仅是当代人生活的家园,也是子孙后代生活的净土。土地征用问题,关系到国家大计,必须站在保障发展用地的高度,树立整体观、大局观,加强对于建设用地的审批管理,合理分配用地指标,科学规划城乡建设整体布局,提高项目质量,打造民心工程。地方政府还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不能为了眼前的利益,地方经济的发展,随意审批企业用地,要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原则,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此,还设立官员的考评指标,把农村土地开发前后所涉及的农民生活现状、土地开发后企业的发展状况以及开发土地的利用状况等纳入在内,开展“回头看”,做好“收尾”工作,妥善化解城市化发展与占用耕地之间的矛盾。

二、维护农民利益

第一,贯彻落实补偿方式多样化。虽然国家规定了采用货币安置、土地入股安置、用地单位安置、社会保险安置等多种补偿方式的原则,但是我国目前的征地补偿方式主要还是以货币补偿为主,这种单一的补偿方式难以给失地农民提供长期的补偿和生活保障,究其原因在于制度背后的一系列保障措施未能形成配套。就用地单位安置补偿方式来说,企业拥有自主招工的自由权,信息化时代下对于劳动者的技能要求越开越高,而农民因为自身文化素质偏低,劳动技能掌握不熟练,直接影响了失地农民再就业的机会。提高农民素质,就要加大政府教育投资力度,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加强进城务工农民的培训力度。对于补偿方式的推进最终还需要政府进一步的引导和帮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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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提高征地最低补偿标准,确保补偿标准的公平合法性。首先,依照土地的原有用途进行赔偿,这个最低标准直接导致农民利益受损,生活得不到应有的保障,必须提高征地的最低补偿标准,相应的也不能按照村民的要求随意提高标准,对于提出要求要采取公平客观、实事求是的态度做到合情、合理、合法。其次,严格区分征地类型,按照其类型进行相应赔偿。公益性事业用地按照土地原有用途进行赔偿,商业用地和其他营利性企业用地,应按照土地市场价值的原则进行赔偿。这就需要建立一个规范有序的土地市场,依据土地价格评估机构给出的最后增值价格给予补偿。

第三,完善农民上访制度。当前,在我国土地征用过程中,出现了许多争议问题包括补偿标准引起的争议、安置方式引起的争议、征地范围过宽引起的争议,因权属不清引起的争议以及对地方人民政府在征地过程中违法行为引起的争议,对于这些争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只对补偿标准引起争议的申请予以受理,其余的争议解决方式,却没有规定。因此,要完善征地争议裁决制度,建立信访责任制,疏通农民上访渠道,争取把可能扩大的事态解决在萌芽状态,对于一些棘手案件,要实行联合查处,跟踪办理,切实办理,要依法保护国土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坚决维护社会稳定。

三、健全法律制度

第一,明确土地集体所有权和各项权能。解决土地问题的核心就是深化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明确土地所有权主体,理顺国家、集体、农民之间的利益关系问题。现阶段首先要通过制定法律来确定土地所有权主体,使农民集体去抽象化,把农民对土地所有权落实到实处,使农民可以真正的行使权力,维护自身利益。其次,我国的社会性质决定了土地不可能为农户私人所有,在征地过程中农民个体的利益诉求和集体诉求如何分配处理,也需要通过立法的形式确定下来。

第二,建立健全政府官员权责追究机制。首先,要重新设计规划政绩考核制度,政府官员为了追求经济的发展往往会无视社会整体利益和国家长远利益,大肆征用土地资源,侵害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因此,必须要对现有的政绩考核制度进行改革,经济增长速度可以作为考核政府官员政绩的标准之一,但绝对不能是唯一。其次,完善政府官员的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征地各个环节的具体负责人,对其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惩罚力度。规范政府官员行为,做到更好的为人民服务,增强政府威信力。

结语

乡村振兴战略是党和国家对于我国乡村治理所作的长期规划,决定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成色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质量。农村土地征用问题的解决有利于推进农村土地制度的改革和深化,是乡村振兴战略的关键制度供给,有利于农业现代化的发展,促进乡村产业振兴,最终实现乡村的全面振兴。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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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作者:高星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9年第17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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