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思想政治理论教师队伍建设若干保障体系解读_实践教学论文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教师队伍建设若干保障体系解读_实践教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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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192X(2009)01-0044-05

中宣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强调,要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师德高尚、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努力把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成为大学生真心喜爱、终身受益的优秀课程,并对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时数、经费投入、教师待遇、考核评估、职务评聘、表彰奖励等都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力图为教师队伍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正确解读这些保障制度的依据和含义,是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提高贯彻落实自觉性的当务之急。

一、学时及中班教学管理制度

必要的课时,既是任何课程保障教学质量的需要,又是任课教师职业发展的需要,课时保障对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的特殊意义是不言而喻的。《意见》在“完善教学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教学保障机制”部分,针对“05方案”实施过程中,一些学校仍在教学时数上打折扣的情况,提出要“按照学分学时对应原则,确保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时数”。在为什么要确保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时数等问题上,有必要对“05方案”和“98方案”关于学时学分的规定做一简单的对比。“98方案”曾明确规定了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课与思想品德课各门课程的学时,比如“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为54学时,“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和“毛泽东思想概论”两门课程,理工类学生均为40学时,文科类学生都是36学时,“邓小平理论概论”则为70学时,只限文科开设的“当代世界经济与政治”为36学时,“思想道德修养”为51学时,“法律基础”为36学时,“形势与政策”则规定每周1学时。“98方案”实施以来,许多高校对思想政治理论课学时学分管理进行了改革,并对课程采用学分制。“05方案”不但未对文理科规定不同学时,而且不再硬性规定各门课程的具体学时数量,而是对各层次思想政治理论课从学分上作出了规定,各高校可以根据自己学分与学时之间的对应关系来确定具体学时数量,学时具有了一定的弹性,从而提高了新方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新方案规定本科各门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学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3学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6学分,“中国近现代史纲要”2学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3学分,共14学分。各学校学分与学时之间的对应关系不尽一致,大多数高校一般是1学分等于16或18学时。以此为依据进行计算,“05方案”规定的本科14学分约合224~252学时(不含“形势与政策”),比“98方案”的291学时(理科)和319学时(文科)减少了40~95学时,与本科生培养计划中总课时减少的要求是一致的。虽然学时绝对量比过去少了一些,但其在总课时中的比重基本维持不变(约占10%左右)。[1]由此可见,“05方案”关于课时的规定虽然在高校普遍实施学分制和减少总课时的背景下有一定灵活性,但维持思想政治理论课学时在总学时中的一定比例,确保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时数的政策精神是一贯的。那种认为在课时上“中央也守不住,学校也不必太认真”的说法是没有任何依据的,各高校必须切实按照学分学时对应的原则,提高确保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时数的政治觉悟。

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课堂规模问题,实际上就是要变大班教学为中班教学。《意见》强调“要以中班教学(每班100名学生左右)为主体,组织开展教学活动”。这一政策规定主要是针对目前大多数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采用的“大班教学”模式。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采用“大班教学”应该是长期以来的习惯做法,客观原因主要是教师少学生多,“小班排不过来”;主观原因则是有些教学管理者认为思想政治理论课“主要讲些大道理”,教师在课堂上无需过多地与学生沟通交流,完成基本知识点的传授即可,而且大班教学相对小班教学而言可以大大降低教学成本。高校扩招以来,思想政治理论课“大班教学”现象愈演愈烈。有些地方的统计显示,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课堂学生规模平均达到150人,有的甚至超过200人,更有甚者则干脆在大礼堂上课,有的教师形象地说“这就是放羊”!

事实上,由于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内容独具深刻的思想性、较强的理论性、突出的综合性、鲜明的实践性等特点,教师首先必须讲授一些符合逻辑、体系完备的理论才能真正说服学生,很多时候就需要教师采用开放式教学,通过展开热烈的课堂讨论,进行师生互动,提高学生的兴趣,引导学生积极思考,有的放矢地针对大学生所关心的问题做出有说服力的回答。课堂越来越大,学生比较感兴趣的教学方法就难以实施,甚至连基本的课堂秩序也很难维持,更谈不上师生情感沟通。由于目前采用小班化教学受到许多客观条件的制约,《意见》从实际出发,提出要以每班100名学生左右的中班教学为主体,组织开展教学活动。只要管理者认识到位,按比例配齐教师,中班教学是切实可行的。中班教学能够使师生之间进行必要的交流互动,有利于将思想政治理论和现实问题联系起来,使学生深化对理论的理解和接受,并形成对现实问题的正确认识,实现思想政治理论课特定的教学目的与要求。

二、教学督导制度

论及教学督导制度,人们通常把它视为高等学校普遍建立的一项基本的教学质量保障监控制度,其实它也是教师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制度。我们应该更加重视教学督导制度在指导教师改进教学、促进教师教学能力提升方面的保障功能。《意见》强调指出,要“建立教学督导制度,加强教学质量的管理和监督”。对于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督导来说,如何建立健全符合思想政治理论课特点且更加有效的教学督导制度,有不少问题需要讨论。比如,由什么人督导,即督导员资格条件,就是建立健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督导制度的关键问题。实践中,很多学校并没有专门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督导员,而是在教学督导员队伍中分工有相关工作经验者,“多听几节思想政治理论课”,有的学校把公共体育、外语、计算机、数学、物理等公共基础课督导员分为一组,有的学校安排退居二线的管理干部听思想政治理论课。一些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反映自己的教学情况得不到客观公正的评价(有的评价与实际情况相差很大),也很难从教学督导那里得到中肯的建设性意见。有的督导只能起到监督教师是否按时上下课、学生出勤率、课堂纪律的作用,无法提供指导性意见,即“督而不导”。因此,要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督导制度,首先要明确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督导员的资格条件。近年来,有些学校和地方已经作了有益的探索。比如,有的学校聘请长期在教学第一线、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良好的离退休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教师为教学督导员,深入课堂听课,根据考核的各项指标对讲课教师进行考核,并直接向学校教务处汇报。有的地方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督导员以退休的校级领导和退休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有教授职称)为主。要求他们热心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督导工作,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与管理经验,且品德高尚,身体健康,行动方便。我们认为,思想政治理论课具有很强的政策性、思想性和专业性,“不是什么人都可以说上几句的”,所以一定要由内行来做督导。除了品德、年龄和健康条件外,最好聘请曾获得相关荣誉的退休或在岗的优秀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或相关专家担任督导,督导员即使不是专职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也应该是从事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或哲学、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运史、政治学理论等相关学科的优秀教师或专家,以保证他们不仅对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教学给予公正评价,以鼓励先进、鞭策落后,而且提出改进教学的指导性意见。同时,督导要检查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进展和建设情况,了解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管理,包括课程设置、教学时数、使用教材情况,以及教学改革措施,包括教师培养、经费投入和条件保障等方面的情况,听取师生对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改革意见、建议和要求,并对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专业教师相关课程课堂教学履行渗透思想政治教育的情况进行督查。

此外,是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跨校督导还是由学校组织校内督导,以及如何活动,也是需要讨论的问题。我们认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跨校督导更有导向性,主要以“督”为主,监督学校及教学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及有关部门关于思想政治理论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文件的情况。教学督导员以集中活动为主,每学期集中活动1~2次,分成若干小组到高校深入调查了解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情况,并将督导情况及相关意见建议形成书面材料报省市教育主管部门。每年召开一次督导员全体会议,总结交流督导检查情况,提出工作建议。学校组织的督导更有指导性,即对教师的教学进行评价,着重就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提出需要加以改进的指导性意见,这种督导应该是经常的、随机的。因此,在教学督导的组织问题上,我们主张将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跨校督导和学校组织校内督导有机结合起来,各有侧重,功能互补。

三、实践教学制度

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制度,既包括学生在课堂内外的实践教学环节,又包括教师自身社会实践的条件保障等内容,因此《意见》将其作为教师队伍建设的制度保障作出明确的规定。我们认为,完善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制度,仍然有一个提高认识的问题。有的教学部门和教师认为,“05方案”规定的学分和学时本来就很有限,“没时间搞实践教学”,加之实践教学需要经费等条件,更需要大量的组织工作,“顾不过来,没法搞”!对此,我们必须寻求必要的共识:一是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实践教学环节提出了新的要求,换言之,实践教学是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必不可少的环节,“有条件要搞,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搞”。二是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情况和新变化,大学生社会实践还存在薄弱环节,社会实践的方式方法、形式途径还不多,社会实践的新体制新机制还没有建立起来,社会实践活动基地建设还不能满足需要,一些高校领导对大学生社会实践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办法不多,全社会共同支持大学生社会实践的局面尚未形成。必须在巩固已有工作成果基础上,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会实践,使之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三是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不是“老师带着学生出去玩一玩”,或者让学生“自由活动”,其根本任务是引导大学生理论联系实际,提高大学生关注社会、关注现实的热情和能力,使学生在社会实践活动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增强社会责任感,帮助学生通过社会实践加深对课堂教学中所学理论知识的理解,在实践考察和调研中培养和巩固科学的世界观,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观、法制观,增强培养良好思想品德的自觉性,培养学生分析复杂社会现象的能力、严谨的学术精神和创新能力、团队协作精神和口头交流以及写作能力,进一步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学分和形式问题是完善实践教学的关键。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安排几个学分合适?有的学校安排2学分,有的学校则安排3学分,如北京科技大学把大学生社会实践作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一部分纳入教学计划,理论教学占3/4,实践环节占1/4。[2]学分从哪里来?《意见》对本专科生分别作了统一的规定,即从本科思想政治理论课现有学分中划出2个学分、从专科思想政治理论课现有学分中划出1个学分开展本专科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落实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学分的关键是要创新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方式,我们认为:在时间安排上要平时与假期相结合、课堂内外相结合,在形式多样化前提下给学生更多的选择余地。可以按照实践目的分类安排:一是下厂矿、回农村到教学实习基地参加劳动,通过实践劳动的意义、创业的艰辛,体验知识的价值、创造的价值。二是深入乡(镇)政府部门、城市街道社区、乡村基层组织和农民、居民进行沟通交流,了解当地经济发展取得的成就和存在的困难,了解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进程和存在的问题,了解地方法律实施情况、道德风尚和风俗习惯,了解和目睹改革开放以来城乡发生的巨大变化,从获得的感性知识中受到启发,提高学习兴趣,激发探索的热情。三是利用假期参观历史文化遗迹、爱国主义教育展览,了解历史、以史为鉴,积累知识,强化爱国思想;走访名人、调查农户,从中获取知识和经验,了解农村的现状;不断拓宽视野,丰富阅历。《意见》明确规定,各类博物馆、纪念馆、展览馆、烈士陵园等有教育意义的场所,要对开展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实行免票。

完善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制度的难点是经费落实以及理顺教师和学生社会实践的关系问题。落实《意见》关于完善完善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制度的关键是完善以社会考察、参加研讨会、学术会议等为主要形式的教师社会实践制度,探索实践育人的长效机制。加大教师专项考察经费投入,为教师深入实际、了解国情、提高理论结合实际的能力和综合业务素质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关于经费问题,早在2005年中宣部、教育部等部门颁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会实践的意见》中就提出要建立多种形式的投入保障机制。对教学实践、专业实习、军政训练,要在学校教学经费中作出安排,确保人人参加;对“三下乡”和“四进社区”活动,学校要建立专项经费,地方政府要给予大力支持;对社会调查、生产劳动和社会服务、科技发明、勤工助学、“红色之旅”,要大力提倡和引导大学生自愿参加,政府和社会各方面予以一定支持。有些地方和学校已建立专门基金,如上海师范大学“设立了20万元的专项基金和每年4万元的社会实践基金来保证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学科建设和教师社会实践”。[3]正确处理教师和学生社会实践的关系,必须把大学生社会实践与教师社会实践结合起来,组织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参加、指导社会实践,并合理计算教学工作量,作为考评的重要依据,以调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参与社会实践的积极性。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我们的当务之急是要切实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社会考察、参加研讨会和学术会议等提供条件保障。如今高校专业课教师到国外考察、进修,短期访学已相当普遍,而有关调查资料显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不仅很少出国访学、进修,很多人甚至连香港、澳门也没去过。没有一点感性认识,联系朝鲜等国家的实际讲改革开放的意义,联系北欧实际讲民主社会主义不符合中国国情,联系港澳实际讲“一国两制”的理论和实践,等等,只能是“纸上谈兵”!随着学生出国旅游增多,“见识比老师还广”,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仍然“秀才不出门能知天下事”,就很难有说服力了。所以,我们不能把资助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社会实践看作一种福利,而是要真正把它看作工作需要,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战略高度来认识完善以社会考察、参加研讨会和学术会议等为主要形式的教师社会实践制度的意义。

四、教师评价与职务聘任制度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考核评价和职务评聘制度具有很强的政策导向价值,直接关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的成效。近年来,各地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方面采取了许多措施,积累了一些经验,取得了一定成绩。有的学校在总的教师职务评聘指标中划出一定比例用于专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职务的评聘。在评聘工作中,充分考虑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践性强的特点,制定合情合理的评审指标体系,注重考核专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理论政策水平及工作实绩。有的学校根据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岗位职责要求,进一步完善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标准。有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有条件的高校成立专门的评审组织,评审中充分考虑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工作的特点,注重考核其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实绩,特别是在关键时刻的表现。但是,随着国际国内形势的深刻变化、高等教育大众化的迅猛推进、教育消费意识的日益增强,这支队伍在一定程度上与形势发展和工作需要不相适应,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尚未形成长效机制,考核体系不够完善。有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责任心不强。因此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的特殊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

《意见》要求完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的考核评价体系和教师职务评聘体系。这里有几个政策要点需要加深理解:一是要不要专门制定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考核办法在一些高校有不同认识,不少学校认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也是专职教师,应该和其他基础课教师一样进行考核,没有必要制定专门的考核办法。针对这种情况,《意见》基于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特点,明确要求各高校要制定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工作考核的具体办法,健全考核体系。考核结果要与教师的职务聘任、晋级、奖惩等挂钩。考核不合格的,要待岗学习。不能胜任的,要转岗分流。二是要不要专门制定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标准,同样有不同意见,有的甚至认为单列评聘标准容易导致其他教师对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负面评价,容易导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学术上边缘化。《意见》要求根据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岗位职责要求,进一步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标准,注重考核教学能力和教学实绩,并提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教学研究成果和社会调研报告凡被有关部门采纳、发挥了积极作用的,应作为职称评定的依据。我们必须明确,这些政策并不是降低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标准,而是追求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标准更符合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工作实际的价值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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