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伸冤在我,我必报应”的重新解读,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在我论文,报应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
多年以来,人们在阅读《安娜·卡列尼娜》这部作品时,都十分看重小说的卷首题词“伸冤在我,我必报应”的宗教律令,觉得这是作者对女主人公的根本态度。俄罗斯著名学者杜纳耶夫指出:“小说所讲的正是犯罪和不可逃脱的惩罚,而这里的罪过不是暴露在人的法律面前,而是在至高的上帝的法律面前,这在小说整个文本之前的题词‘伸冤在我,我必报应’中已经指出。”①另一位学者戈罗杰茨卡娅认为:在对安娜命运的安排上,首先无疑体现出罪有应得的报应和正义审判的思想;小说中表露出来的训诫—谴责基调显而易见,并且残酷的死亡是犯罪者必不可免的命运,是道德的裁决。正如圣费奥多利特(Феодорит)所说:“活得有罪也不会有好死。”②这些看法在俄罗斯的文学批评中一直占据着主导地位,然而,笔者认为这是一种误读,它对于理解作品的深层意义起了一定程度的误导作用。
今天我们重新细读原著的文本和一些相关资料,不难发现,就我们所见到的小说最终面世的版本而言,完全可以认为,它的卷首题词“伸冤在我,我必报应”并非针对安娜的“罪过”。不过,产生上面的看法,也并非没有原因。作家在构思这一形象时,前后确实是经历了很大的变化,最初的形象设计与最终定稿的形象在本质上判然有别。
《安娜·卡列尼娜》这部小说的构思起始于1870年,正式开始创作是在1873-1877年间。当时托尔斯泰正在经历一场深刻的精神危机,旧秩序的进一步瓦解和民粹派等运动的兴起,都令作家感到困惑和惶恐,他开始重新思考一系列重要的社会、哲学、宗教及道德伦理问题。与此同时,为了寻找精神探索的重要答案,他把目光投向了古罗斯民间的文化传统,特别是民间流传的宗教理念、传说和圣徒传文学。托尔斯泰认为,要想使自己的文学创作获取真正的价值,就必须到民间文学中去寻找源泉。正是出于上述思考,作家在19世纪70年代初期研读了大量的民间宗教传说、民间圣徒传文学和日读月书等。这其中的一些理念直接影响到对安娜形象构思的改变。
民间圣徒传文学和宗教传说中有这样一类女性,她们都因爱欲这个魔鬼的诱惑而犯了罪,最后成为女性圣殉难者。例如,圣殉难者福玛伊达的故事,塔伊西娅、伊西多拉、女圣徒马利亚·叶吉茨卡娅和佩拉格娅的故事等。魔鬼诱惑是圣徒传和民间圣徒传文学必不可少的内容。这里所表现的观念十分清楚:与令人迷途的魔鬼的斗争即是与“高傲和甜蜜的罪”的斗争,也就是与肉体诱惑的斗争。
从小说的初稿看,作者曾试图安排表现安娜这一“魔鬼”形象的细节,所遵从的完全是古代民间宗教文学的传统。当然“他所寻找的不是心理的,而更多是与象征意义的相符,是隐喻特征、符号特征和意义。”③戈罗杰茨卡娅对《安娜·卡列尼娜》的手稿和不同的版本作仔细比较后,得出结论说:在对安娜外部特征的描写中,最初有十分显著的魔鬼特征,如:“她的令人瞩目的主要特征是黑色的如乌鸦翅膀一样的头发,这些头发乱蓬蓬的梳不拢,卷曲着。”④(在古代俄罗斯文学中,魔鬼的象征正是“女人蓬乱的长发”)但在最后定稿的版本中,这一魔鬼的符号象征大大减弱了,只在小说的几处描写中有一些显露:“在她头上,她那乌黑的头发——全是她自己的,没有搀一点儿假(这是与吉提相比,吉提的金色发髻是假的——笔者注),……她的发式并不惹人注目。引人注目的,只是常散在她颈上和鬓边的那小小的执拗的发卷,那增添了她的妩媚……”⑤显而易见,这是对原稿进行了大幅度修改以后残留的一点头发的隐喻特征。
除此而外,小说最初的草稿中还用黑—白—红的色彩来象征魔鬼的因素。如出席莫斯科的舞会时,安娜身穿的黑色天鹅绒晚礼服,作者给它加上了“白色花边”,而到彼得堡的剧院听歌剧时,“安娜身着黑色的天鹅绒连衣裙,头发是暗红色。”⑥依照俄罗斯宗教文化中色彩的象征意象,黑色与红色的搭配是“地狱”的色彩组合。⑦这里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在最后定稿的文本中,对这两处的色彩都作了重要的修改:在莫斯科舞会上连衣裙的白色花边被淡化,第一次提到花边时未说明颜色,尔后只是顺便提了一句:“白色花边之间的黑缎带上也有同样的花”(116页),这里的“白色花边”已退到了衬托的地位;而在彼得堡剧院安娜的着装则完全改变了——“安娜已经穿上了她在巴黎定制的、低领口的、天鹅绒镶边的淡色绸袍,头上饰有贵重的雪白的饰带,框住她的脸,特别相称地显示出她那眩人的美丽。”(791页)草稿中“黑色的天鹅绒连衣裙”和“暗红色的头发”都不见了。可见,安娜衣饰中的魔鬼情调已大为减低,几乎化为乌有。
小说中象征地狱和魔鬼的红色,在草稿中有明确的展现:“眩目的通红的火光在车厢的黑暗中向她闪烁”,“像黑夜中大火的可怕闪光”,安娜脸上辉映出灼人的红晕。⑧而在最后定稿的版本中,对红色火光的描绘只留下了一句:“她满面红光;但这不是欢乐的红光,它使人想起黑夜中的大火的可怕的红光。”(213页)
小说中还有一个引人注目的“红色小提包”,它与女主人公一起出现、一起消失。但这里的“红色”有别于魔鬼的象征意蕴,我们在下面还会提及。
从上述几例可以看出,托尔斯泰在创作《安娜·卡列尼娜》的过程中,圣徒传和圣徒传文学对他的影响确实非常大,并且有一个由表及里的深化过程。文稿的改变表明,他对诱惑者(即魔鬼)的外在特征有意加以淡化,而更加关注人性的因素,从而更接近于俄罗斯民间的传统文化,作家所倾心的是早期民间尚未在教条中变得僵死的基督教,而这在民间流传的圣僧传即圣徒传文学中恰有极好的体现。它们早在官方圣徒传形成之前就已存在,其精神实质直接与底层民间文化相关联,而与官方教会有许多相异之处,并且其中含有异教的因素。文本的这种改动给我们十分重要的提示:一方面,托尔斯泰对安娜的“罪过”性质按照民间传说的精神,把安娜作为诱惑者的特征降至最低,并为其受肉体诱惑而犯的过错找出充分的理由来辩解;另一方面,作者力图从非宗教的理念出发,把情欲本身作为人性特征的自然表现来描写,使他笔下的情欲成为合乎情理的“情欲的最真诚的过程”。⑨这种写法在当时的俄国很难被接受,曾引起批评家和读者的一些误解。安娜外貌描写的改变实际上是重新修正小说基调的外在预示,关系到整部作品伦理思想的宗教基调的改变。既然安娜所犯的罪过与女殉教者和女圣徒十分相似,那么,对她的处置主要就不是惩罚,而是灵魂救赎,上帝自然会对她从轻发落。最终,安娜受爱欲这个魔鬼的诱惑而沉迷于婚外恋情成为了她无法逃脱的宿命,这几乎等于宣告了她是个无辜的罪人。
托尔斯泰在基本上消除了安娜身上的诱惑者的魔鬼性特征的同时,突出了爱欲这种魔鬼性对她的追逐及其带来的致命后果,而这种魔鬼性的根源来自于渥伦斯基。如魔鬼一般有诱惑力的渥伦斯基的突然出现,点燃了安娜压抑已久的爱欲之火,致使过了八年没有真正爱情生活的安娜无法抵御。由于安娜的坦诚和率真,她不能对丈夫和上流社会隐瞒自己的真实感情,于是,她陷入“魔鬼性”的包围之中,开始了万般痛苦的精神磨砺的历程。她像所有热恋中的女人一样,享受着爱情的甜蜜,平生第一次体验到真爱的幸福。然而,与此同时,作为品德高尚的贵族女性,她又不能摆脱良心的责备,感到自己罪不可宥。最初她并不明白,为获得这次真爱她为自己种下了什么样的苦果。但很快,安娜便开始了极其痛苦的精神历程——体验着良心的折磨、无穷尽的羞耻感、罪过的意识、孤独和无人理解的不幸、与儿子分离的痛苦、被迫离开家门的凄凉、上流社会的歧视以及被贬低和受凌辱等种种感受。这一切按照民间流传的圣徒传的精神,简直构成了安娜的“圣徒传”。“如果说忍受苦难的卡列宁成了‘圣者’,那么,女主人公的苦难也照亮了她的生命。”⑩一方面,安娜不敢向宗教求救,因为“她是连想都不敢想的,虽然她对于那曾把她教养大的宗教从来没有怀疑过。她知道宗教的救援只有在她抛弃那构成她生活全部意义的东西的条件下才有可能。”(424页)另一方面,安娜有时又觉得自己并没有什么罪过:“……我是活人,罪不在我,上帝生就我这样个人,我要爱情,我要生活。”(430页)这两段话对理解爱欲的魔鬼般宿命力量和作品的题旨至关重要。按古老的宗教诫命而论,安娜的灵魂中已经浸染了所多玛的流毒,不仅有罪,而且罪不容赦。基督教在这方面比古老的犹太教要宽容得多,但《圣经·新约·约翰福音》中基督对行淫的女人的态度众所周知——基督只要她悔改,并没有惩罚她,对于安娜的行为,基督教还是绝对不能允许的。按照基督教的律法,安娜与渥论斯基的生活是受了罪的支配,这是因为他们“顺服本性的情欲”,“向罪投降,作了邪恶的工具”。(11)这就是说,从宗教的角度而言,安娜是有罪过的。而从俗世的爱情生活的规律而言,她的人本性的自然要求又是无可指责的,并且,即使是从宗教的观点而言,她的这种本性也是上帝赋予的。可见,这里凸显出人的自然本性与宗教戒规不可调和的矛盾。这也正是托尔斯泰一直苦苦思索而不得其解的问题。安娜的这一席话,也是作者向读者提出的一个问题:人,尤其是女人,究竟应该怎样活在世上,是按其本性的要求无所顾忌地追求爱情的幸福,还是遵从信仰的戒规,压抑爱欲而过一种清心寡欲的苦修者式的生活?小说写作过程中安娜身上魔鬼因素的逐渐减少乃至消失,客观上也可以说是作者对上述问题作出的回答。诚然,这只是一个方面的一种暗示。这与小说后面安娜自己所说的她的人格分裂的现象有密切的关系。《圣经·罗马书》第7章第15-25节中写道:“我竟不明白我所做的;因为我所愿意的,我偏不去做;我所恨恶的,我反而去做。……我发觉有一个法则在作祟:当我愿意行善的时候,邪恶老是纠缠着我。我的内心原喜爱上帝的法则,我的身体却受另一个法则的驱使——这法则跟我内心所喜爱的法则交战,使我不能脱离那束缚我的罪的法则;这法则在我里面作祟。……我的情况就是这样:我自己只能在心灵上顺服上帝的法则,而我的肉体却服从罪的法则。”《圣经》的这些话说得很明白,人的本性与上帝的法则是互相冲突的,因为人性里面没有宗教所要求的“良善”。而人必须无条件地听从上帝的法则,这就是信仰,没有什么道理可讲。那么,安娜违背理性沉醉于婚外恋情的情形是不是符合《圣经》中上述一席话的含义呢?这是为安娜定“罪”的关键所在。全部的问题就在于,托尔斯泰已经在小说的开始就说得明明白白:安娜的婚姻不是自主的,丈夫并不是由她自己选择的,这为安娜遇到心仪的人后情感反应的合理性作了最有说服力的辩解。所以,安娜人格的分裂并非《圣经》中所说的内心深处罪的法则与上帝的法则的斗争,也不是因为她的本性里面“没有良善”,而是善良的人的合理要求与禁欲主义的宗教戒律的必不可免冲突,因为这种教规是刻板的,是扼杀人的青春和生命的。“宽恕和报应、救赎和毁灭、爱情和虔敬、拯救者和惩罚者”(12)等基督教中最重要的二律背反的律令间的矛盾无法统一,俄罗斯官方东正教会自然也难以正确处理这些律令间的矛盾。东正教之所以特别强调禁欲主义,与拜占庭社会的腐败有直接的关系,它在传入古罗斯时并不符合童年罗斯的国情。不过,古罗斯还是原原本本地接受了东方正教的一切教规和律法。但就托尔斯泰而言,直至加入东正教的前夕,对上述问题仍持有矛盾的态度,没有一个确定的答案。这种思想矛盾和困惑也正是托尔斯泰到民间流传的圣徒传文学中去寻找道德尺度的原因。也就是说,他更重视的是传统的民间伦理观。
我们不能忽略的是托尔斯泰在小说中所要表现的其他方面的魔鬼主题。这些魔鬼主题从最初构思的女主人公的罪过转移,扩展到渥伦斯基、卡列宁和整个俄国上流社会的道德伦理和精神领域。托尔斯泰探寻出一种从多个视点揭示小说魔鬼主题的途径:对于安娜,魔鬼是一种宿命的力量,它必然导致她命运的悲剧结局;此外,小说中的许多丑行和恶德也都属于魔鬼的因素,诸如丑恶势力的善于伪装和欺骗,对人的引诱、追逐和折磨等等。凡此种种,都来自民间传说中的传统魔鬼观,其中,魔鬼不仅有传统的隐喻的名称和意义,它所表现的魔鬼性也是民间宗教文化传统所认定的。(13)
小说中与安娜关系最密切的两个男人——卡列宁和渥伦斯基却有远比安娜多得多的罪孽深重的魔鬼性特征。安娜在分娩后濒临死亡时称卡列宁为“圣人”,据称是因为他宽恕了安娜与渥伦斯基的恋情。事实上果真如此吗?
作品中所展现出来的卡列宁是一个一本正经的冷冰冰的国家上层官僚,在安娜有了婚外恋情以后,他最强烈的愿望不单是不希望安娜如愿,而且“惟愿她为她的犯罪而受到应有的惩罚”;“渴望她因为破坏了他的内心的平静和名誉而受到痛苦”。(415页)他认为决斗、离婚和分居都有不利之处,惟一可行的办法是“继续和她在一起,把发生的事隐瞒住世人,用一切手段去断绝他们的私情,而更重要的——虽然他自己没有承认这点——是去惩罚她。”(415页)卡列宁的这种想法和做法是完全违背东正教仁爱的教义的,他实际上是要代神去报应安娜的罪过,以官场上政客打败敌手的态度来处理与安娜的关系,既要残酷报复,又要不动声色。这一切使安娜“感到浑身发冷”,令她想道:“他乐于游泳在虚伪里,正像鱼在水里游泳一样。”(431页)在安娜拒绝回到他身边时,卡列宁凶相毕露,以离婚和夺走她的儿子相威胁。由此可见,卡列宁的心中根本没有上帝,他认为上帝的义在他这里并不适用,他听凭自己反上帝的惩罚和报复的意念来随意折磨安娜,并且用虚伪的自欺欺人的伪善面具来遮掩自己的残酷本性。而这一切都是魔鬼性在作祟,这些魔鬼因素也是促使安娜一步步走向死亡的重要推动力。事实说明,卡列宁从来没有真心爱过安娜,他以往对安娜的善待,如纳博科夫所说,只是为了“获得自己那一份法定夫妻间的欢乐”。(14)
除卡列宁以外,渥伦斯基身上同样存在着民间传统观念中的魔鬼性特征,这集中体现在他对吉提的无所顾忌的情感伤害、对安娜的引诱和背弃。他引安娜走上婚外恋情的邪路,又在她走投无路时无情地冷落她,并且他从来没有自责,这一切都有违东正教的教规,这说明渥伦斯基的心中同样没有上帝,受着撒旦的诱惑和驱使,最终同卡列宁一起成为造成安娜自尽的主要罪人。
不仅卡列宁和渥伦斯基的形象中存在着民间传说中的魔鬼性特征,他们所在的上流社会也浸透了具有魔鬼特征的各种恶德,诸如受魔鬼引诱的堕落、伪装和欺骗,对人的迫害、信奉异教巫术等等。上流社会的许多贵妇人,以渥伦斯基的母亲培脱西·特维尔斯卡娅公爵夫人和莉姬娅·伊凡诺夫娜伯爵夫人等为代表,都是十足的堕落女性,她们与卡列宁、渥伦斯基一道构成了恶势力的包围圈,压迫和排挤率真而为的安娜,使她窒息。这种恶势力以高尚、优雅的外壳围裹着,内里充满了邪恶的魔鬼性。在小说创作的过程中,托尔斯泰愈发深刻地认识到俄国社会普遍存在的虚伪、谎言和欺骗对社会生活危害的严重性,它像一堵无法穿越的墙,阻挡着俄国社会向前迈进。
在这样一群人格低下、道德堕落而虚伪的人们之中,安娜显现出许多俄罗斯人十分珍视的真诚和精神品格,诸如那种无尽的羞耻感、深重的良心谴责和负罪感、守护自己不可辱的人格尊严的意志、对虚伪、谎言与欺骗的深恶痛绝以及来自于俄罗斯正教的道德自律的意识等,所有这一切都显现了俄罗斯人的宽容的民族性格特征。尽管她做了上帝不允许的事,托尔斯泰似仍在设法为她减轻罪责——强调安娜的无辜性,并从民间流传的圣徒传文学中寻找依据。小说中有一个颇为引人注目的小红提包,有着很深的象征意义,它始终伴随着安娜,直到她生命的最后时刻。这个小红提包在小说中第一次出现是在第一部的第28章。此时的提包很小,后来,如纳博科夫所指出,它“长大了”,(15)在小红提包第二次出现时,里面装了不少的旅行用品。在安娜决定卧轨自杀的时刻,小红提包又出现了:“她想倒在和她拉平了的第一辆车厢的车轮中间。但是她因为由胳臂上取不下小红提包(原译为皮包)而耽搁了……她就抛掉红提包,缩着脖子,而手扶着地投到车厢下面,她微微地动了一动,好像准备马上又站起身来一样,扑通跪下去了……”(1122页)
小红提包(原文красный мещочек是小红袋子的意思)源出新瓦西里的圣徒传,其中插入了《费奥多拉圣徒传》,讲述一个有罪的灵魂死后在世界漂泊的故事。《费奥多拉圣徒传》是古罗斯广为人知的末世论著作,对古罗斯的民间宗教传说和宗教诗歌有很大的影响。这一圣徒传的内容还被收入日读月书中,托尔斯泰显然很熟悉这些文献。(16)其中有一个值得注意的细节:末日审判的幻象向费奥多拉敞开:天使提起了她所做的善事,而魔鬼却指出了她所做的恶事,她的命运要用衡量善与恶的尺度来决定。这时,圣新瓦西里突然出现,他交给天使一个小红布口袋,它是救赎犯罪者灵魂用的。(17)托尔斯泰让安娜带着这个小红提包,其隐喻意义不难破解:安娜本性善良,她的灵魂会得到救赎,她的过错不应受到报应。用戈罗杰茨卡娅的话来说,“无论怎么说,第七部的末尾,在充满象征性细节的安娜死去的场面中,小红提包可以被视为与报应思想相对立的宽恕思想的富于隐喻的符号。”(18)
还有一个细节也应留意,那就是安娜自杀时的情景。她在生命的最后一刻跪下,以祈祷的姿态说出了一生最后一句话:“上帝,饶恕我的一切!”(1122页)虽然安娜没有如教会所要求的那样,回到卡列宁身边,但她还是向上帝忏悔了自己的过错。安娜跪着死,并且向上帝祈祷,这正是官方圣徒传所认定的虔诚圣者的死亡方式,圣徒传中对此有详细的记载,托尔斯泰在阅读这些日读月书文本时,都做了标记。圣徒德米特里传记中所记载的他的死亡细节即是如此。(19)
那么,托尔斯泰的圣徒观具体又是怎样的呢?就托尔斯泰的基督教信仰而论,在俗世的救赎和禁欲的救赎两种途径中,他显然只承认前者。他对恶的态度也很独特,他认为罪过具有认识的价值,是主人公精神觉醒的一个直接条件。他在1857年给托尔斯泰娅(Толстая А.А.)的信中写道:“为了诚实地活着,应当东冲西撞,陷入思想混乱,挣扎,犯错误,开始和放弃,再开始和再放弃,永远斗争和失去。而平静是灵魂的卑贱。我们灵魂的坏的方面正来源于此,它期望平静,却没有预先想到平静的获得须伴随我们身上一切美好的、不是人类的、而是从那里来的一切的丧失。”(20)在托尔斯泰看来,有过错和犯罪的感觉和陷入绝境更能使人认识并接近真理,进而实现精神的复活。这样的人最终才能悔过自新并成为圣者。托尔斯泰的这种意识与早期基督教的精神相一致,也与福音圣训的精神相吻合。而对真正悔过的犯罪者的关注和宽容是俄罗斯人对神圣的一种独特理解,约翰·科洛戈里沃夫神甫对此做了概括:“由上帝恩惠神秘检选的悔过了的罪人即是圣者。”(21)
在弄清作品中由哪些人物体现魔鬼性后,我们就不难确定小说题词的含义和针对性。
小说的题词“伸冤在我,我必报应”在《圣经》中出现过几次:
《圣经·旧约·申命记》的第32章摩西的诗歌中有一段话:“上主记得敌人的恶行,时机一到就要惩罚他们。上主要向敌人报仇;时机一到他们就必败亡;那灭亡的日子已在眼前。”
《圣经·新约·罗马书》的第12章第17~19节中有如下一段话:“不要以恶报恶;大家看为美好的事,要踊跃去做。要尽你的全力跟大家和睦相处。朋友们!不要为自己复仇,宁可让上帝的忿怒替你伸冤,因为圣经说:‘主说:伸冤在我,我必定报应’。圣经又说:‘如果你的仇敌饿了,就给他吃,渴了,就给他喝;你这样做会使他羞愧交加。’所以,不要被恶所胜,要以善胜恶。”
《圣经·新约·希伯来书》第10章第26~31节中又说:“如果我们认识了真理以后,仍然故意犯罪,就不再有任何可以赎罪的祭物。我们只有战战兢兢地等候着审判和要烧灭的敌对上帝之人的烈火!那违犯摩西法律的,只要有两个或三个证人证明他的过犯,就必须处死,不蒙宽恕。……我们知道谁说过:‘伸冤在我,我必报应!’又说‘主要审判他的子民。’”
依照金口约翰(Иоанн Златоуст)的说法,这段话是针对作恶的敌人的,而不是对忍受恶的人说的。(22)
从上面的引文可以看出,“伸冤在我,我必报应”这句话在《旧约》中显然是针对敌人而言,上帝的意志将决定敌人的命运,叫他们灭亡;而在《新约》中,这句话的主要思想是人没有权力去做只有上帝有权去做的事,即惩罚作恶或有罪过的人,人必须顺服地接受上帝的审判。
托尔斯泰引用《圣经》中的这句话,显然主要是看重《新约》中的含义。俄罗斯学者库列绍夫认为,《安娜·卡列尼娜》这部小说与最初构思时相比有了根本性的改变,但小说的题词依然保留下来。它与小说的整个思想是矛盾的。对安娜的任何惩罚托尔斯泰都没有写成。(23)这种看法虽有一定的代表性,但仍不能完全令人信服:托尔斯泰这样的大师怎么可能把一个与小说整个内容不相容的题词保留下来?是小说的内容在创作过程中改变了,忘了改题词么?这太不可思议了。
实际上,“伸冤在我,我必报应”在小说最终的文本中显然另有所指。如前所述,一些评论者认为,既然安娜犯了不可饶恕的违背上帝旨意的罪过,她自然罪有应得,遭到报应是上帝的安排。这种看法貌似有理,却不符合宗教的理念。如我们所知,按照东正教的教义,人的生命是上帝赐予,因此人不能自杀,自杀是上帝绝对不允许的罪过。所以可以肯定地说,安娜的自尽不可能是上帝的惩罚。不会有别的结论——这是作者顺乎安娜性格发展的内在逻辑为她所作的安排,因为这是女主人公最有可能做出的必然选择。面对周围强大的恶势力,这个饱受凌辱、真诚自尊的女性已经没有了正常生活下去的余地。安娜要继续生活下去,只有三种可能的选择:回到卡列宁身边;依旧同渥伦斯基在一起;抑或是如她在生孩子可能死去时忏悔的那样——到罗马的荒野里去苦行修道,做一个圣徒式的女人。显然,前两种生活都不会幸福,而且她还要继续遭到上流社会的唾弃;而成为一个女圣徒也是不可能的,因为与渥伦斯基的爱情是她生活的全部,即使是在生命垂危时她曾真诚地忏悔过,她也不可能放弃这种刻骨铭心的爱。不过,作者还是固执地认为,这样一个美好而尊贵的女性应该有一个符合天意和人意的结局——像圣徒那样死去,一了百了,既洗清自己的罪过,又给人们留下无限的哀恸。这种结局的构想也来自托尔斯泰所熟悉的圣徒传和圣徒传文学:有罪过的人(如费奥多拉),以死亡赎回自己的清白,甚至成为圣者。这也正是作者安排安娜命运结局的意愿。然而遗憾的是,安娜的死仅获取了一种圣徒式的外在形式,却并未把这个形象提升为女圣徒。这或许正是这位大师忠实于现实的可贵之处。
不过,我们不能忽略一个十分重要的事实:托尔斯泰在皈依东正教的同时,他对死亡的意识依旧是俗世的,没有接受死后灵魂永生的理念。在写作《安娜·卡列尼娜》这部作品时,他在阿尔扎马斯之夜突然体验到的对死亡的恐惧刚刚过去四年,他依然认为“死亡是生命的终结”。(24)对于托尔斯泰本人而言,“未来生命毫无意义”。(25)其实,安娜无论是像圣徒那样死去,还是像普通人那样死去,她尘缘生命消殒的意义对托尔斯泰都是一样的:安娜走了,永远遁入了无法穿越的“厚重的虚无”,一个美丽而又充满活力的年轻生命就这样带着心灵的伤痛了无声息地消逝了。作者对此不能不抱有无限的惋惜和悲怜。死亡对于托尔斯泰毕竟是难以接受的,但他又一向以为,正是死亡能够显现出生命的全部意义和价值。在痛惜之余,作家和读者自然会愤愤不平:真诚地坦露自己的安娜以生命的代价赎回了实际上并非罪过的罪过,而真正有罪的那些残酷虚伪、假仁假义的伪君子们却依旧自在、快乐地享受着生命!天理何在?托尔斯泰用小说的题词告诉我们:全知全能的上帝明察一切,他会做出最公正的裁决:“伸冤在我,我必报应”。如同人们没有权力审判和惩罚安娜一样,人们也没有权力审判和惩罚任何人,只有上帝才能行使这个权力。这也正符合民间流传的一种正义审判的观念:——“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注释:
①(22)Дунаев М.М.:Православие и русская литература,Часть Ⅳ,М.изд.Христианская литература,1998,c.143~144,c.168.
②③④⑥⑦⑧⑩(13)(16)(17)(18)(19)(20)(21)Гродецкая А.Г.:Ответы предания:житня святых в духовном поиске Льва Толстого,СПБ.ижд.《Наука》,2000,c.107,c.121,c,122,c.124,c.124-125,c.125,c.175,c.140,c.129,c.130,c.131,c.175,c.251,c.251.
⑤列·托尔斯泰《安娜·卡列尼娜》,周扬译,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第116页。本文中的《安娜·卡列尼娜》的引文全部出自这个译本,以下引文直接在文中标出页码,不再另注。
⑨Страхов Н.Н.,Критические статьи об И.С.Тургеневе и Л.Н.Толстом:1862~1885,2-e иэдание,СПБ,1887,c.448.
(11)《圣经》:新约·罗马书,第6章,第12-13节。
(12)Флоренский П.А.:Столп и утверждение истины,T.I(1),M.,изд.《Правда》,1990,c.209.
(14)(15)Набоков в.в.:Лекции по русской литературе,М.,изд.《Независимая rазета》,1998,c.273.c.258.
(23)Кулещов В.И.:История русской литературы Ⅺ Ⅹ века,М.,《Издательство Московского университета》,1997,c.453.
(24)(25)布宁《托尔斯泰的解脱》,陈馥译,辽宁教育出版社,2000年,第157页,第157页。
(26)Леонтьев К.Н.:Избраннное,М.,изд.《Рарог》,《Московский рабочий》,1993,c.1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