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乡镇集体建设用地的总体规划现状及相应措施论文

亳州市乡镇集体建设用地的总体规划现状及相应措施论文

亳州市乡镇集体建设用地的总体规划现状及相应措施

马 飞 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谯城分局

摘要: 建设用地短缺是制约我市发展的重要因素,发掘、盘活农村集体存量建设用地,和整改空心村。从而优化城乡建设布局,城市建设用的空间,是解决我市城区用地短缺问题的重要途径。本文就亳州市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进行了客观的分析,并对如何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作了一下几点建议和意见。

关键词: 亳州市;乡镇集体建设用地;总体规划

一、亳州市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现状

亳州市的总体面积是8374 平方公里,户籍人口2018 年达到了656.8 万人,常住人口508 万人,下辖涡阳、蒙城、利辛三县和谯城一区。其中乡镇79 个。其中农用地70.9 万公顷,建设用地12.4万公顷。总体来看近五年来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数量是在呈逐渐减少的趋势。

(5)岩土体结构指标量化及归一化。由于研究区南部和北部沟谷发育阶段不同,切割深度不同,导致南北部坡体的岩土体结构不同。北部地区基岩切割深度较浅,水流的侧蚀和下切作用明显,坡体主要为黄土结构,有利于崩塌和滑坡的发生;而中南部地区,早期河流侵蚀作用强烈,基岩岩体切割深度较大,但由于基岩出露的位置较高,水流对覆盖于基岩之上的黄土的侧蚀和下切作用已经不那么明显,发生崩塌和滑坡的可能性较小。根据切割深度由南向北逐渐减小的规律,将岩土体结构指标进行0~1之间归一化差值处理(图3e)。

二、农村土地利用中存在的问题

首先:农村规划远远滞后于城市规划,目前各个农村乡镇虽然已编制实施村镇建设规划,但村镇规划实施推进不到位,一些村镇建设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不协调,导致村镇建设规划难以落实到位。已编制较完善的村域规划的行政村还没有,在实际的操作中,各村在使用生活留用地作为在基地分配和建设时,往往只是作了局部的简单规划,而没有全村的整体规划来统筹和指引建设和发展,土地的利用规划和建设规划滞后,用地现状比较混乱。

其次:农村集体建设用地闲置较多,土地资源浪费严重。国家规定农村户均集体建设面积为150 平方米,亳州市人口农村户均建设用地面积271 平方米,超过标准1.5 倍有余;安徽省规定,淮北平原地区户均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220 平方米,而亳州为271 平方米,高于上级规定标准,而且闲置浪费现象严重。一是农村住宅空置率高,一户多宅现象普遍。二是政策性因素影响较大,公益性及其公共设施用地闲置较多。三是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小而且散,制约开发利用。大部分限制建设用地分布零散,地块面积较小,不利于成片开发和复垦,利用的空间和价值较小,因而没有形成有效利用。

再次:农村建房难题亟待破解,一户一宅保障困难。一是用地指标制约。地方用地指标有限,城市主城区和经济开发区建设用地需求量大,留给农民建房的指标杯水车薪二是规划不到位。乡村规划覆盖率低,一些村镇建设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不协调,村镇建设规划难以落实,农民建房用地空间有限。三是审批手续繁琐,办理建房手续,村要证明、乡要盖章,土地要审批,规划要办两证,加上相关职能部门间工作协调不到位,对农民建房缺乏有效指导,一件手续办下来,时间跨度大,程序多,手续复杂。

最后:土地监管机制不健全,土地违法行为屡禁不止。法律法规不完善,土地违法查处困难。土地管理法对农村村民建房超面积部分和拥有多处宅基地的,就如何实施收回没有具体规定。对非法占有、买卖土地的违法行为虽然有规定,但国土资源部门没有采取强制措施的权力,只能口头或书面告知,处置效果不佳,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难度大,手续复杂,往往不了了之。

三、对策和建议

其次:加强基础工作,建立和完善农村集体和建设用地数据库。节约、盘活、和挖潜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意义重大,涉及面广,与群众切身利益及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针,国土、规划、住房、教育、卫生、民政、农业、交通、公安等部门要明确分工,配合协作,加快对全市农村土地资源的数量、权属、用途、定级定价等基本情况的调查摸底和统计整理工作。

首先:坚持规划先行,加快村庄规划编制的实施。一是要选取村庄进行规划试点。每个区至少选择一个行政村庄,作为规划试点单位。二是科学的编制村庄规划。在编制规划时,要因地制宜,以人为本。三是要抓好试点组织落实。市政府要安排一定的资金给与补助。在村庄规划编制过程中要不断的总结经验,改进规划的理念和方法,建立村庄规划后的评估机制,为推广示范经验、编制村庄规划的指导原则等提供依据。

再次:积极争取政策,大力拓展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出口。一个是人地挂钩政策。在中原经济区规划中提出:积极稳妥的推进人地挂钩工作。实行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村人口进入城市定居规模挂钩。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适时向中原经济区的其他经济区拓展。且要加强创新探索,积极地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入市,既要加强规划指导。加强村镇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的编制和修订实施工作。凡是进行流转的农村建设用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严格集体建设用地的总量控制和用途管制,防止集体土地大量无序进入市场。又要赋予集体土地产权相关的权能。明晰集体建设用地产权主体,加快集体建设用地的调查、勘界和登记发证工作,并赋予集体土地产权的相关权能。

回流提取温度为30、40、50、60、70 ℃时,实验结果如图7所示.随回流提取温度的上升,多糖得率先逐渐增加后逐渐降低,在50 ℃时达最大值.这是由于:回流提取温度越高,酶活性越强,破壁能力越强,但过高的温度会导致分子对流速度过快,容易造成浸出通道堵塞,酶也易失活,不利于多糖提取[22].因此,最佳回流提取温度为50 ℃.

最后:明晰产权主题,依法合理、合规的处置公共实施及其公益性闲置土地。一是要明确权益。明晰土地和房屋的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等相关的权利为处置前提。二是分类处置。要在闲置土地清理造册的基础上,按照乡镇总体规划布局要求,编制各类专项规划和处置方案,并针对不同权属类型采取差异化处置方式。三是要合理分配。统筹协调各方利益,避免采取一刀切的确权模式带来潜在的社会风险,明确国家收益分配的最低比例,避免国有资产流失。加强执法监管,严厉打击土地违法行为产生。一是要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采取区别对待、分类解决和疏堵结合的方针,逐步解决和消化历史遗留的违法用地问题,将其转为合法的建设用地。二是规范审批管理。严格界定和控制村镇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和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的规范和规模,并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逐步建立健全村、镇两级巡查网络,普及执法监察管理信息系统,进一步完善案件发现预防机制、增强镇、村基层执法网络的效能,充分发挥土地协管员的作用。

新技术不断推进,数据量飞速增长,如何从浩瀚无际的数据海洋中发现可信的、新颖的、具有潜在价值的知识,是大数据时代的一项重要课题,直到知识发现(Knowledge Discovery in Database,KDD)概念被提出。

中图分类号: F301

文献识别码: A

文章编号: 1001-828X(2019)024-0496-01

作者简介: 马 飞(1983-),男,汉族,安徽亳州人,本科,主要从事土地规划与管理研究。

标签:;  ;  ;  ;  

亳州市乡镇集体建设用地的总体规划现状及相应措施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