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深圳两地技术创新比较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深圳论文,技术创新论文,上海论文,两地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 F062.4
上海、深圳基本上都是在90年代提出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目标,时间是同步的,政府也同样大力支持,然而差距却十分明显。前不久在深圳举行的中国国际高新技术交易会,各类科技成果成交活跃,总额达到近70亿美元,但上海在这次交易会上的成交额较少,排名相当靠后。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通过对作为技术创新主体的企业及两地政府对技术创新扶持的方式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一些有益的启示。
1 两地技术创新及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现状
1.1 上海高新技术产业对经济发展的贡献明显弱于深圳
上海高新技术产业总值增长速度及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远远低于深圳。近几年来,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产值以年均60%以上的速度增长,1998年深圳高新技术产业的产值达到900亿元,占工业总产值的35.4 %,其中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品产值达到286亿元, 占高科技总产值的43%。而上海的高新技术产业占工业总产值比重仅为16%左右,远远低于深圳。
1.2 深圳企业真正成为了技术创新的主体
深圳全市521家技术开发机构中的477家建在企业内,占91.7 %, 90%的技术开发人员集中在企业。申请的专利绝大部分来自企业,是全国第一个以企业专利为主要构成的城市。目前全市有8 家企业设立了博士后流动工作站,建立了5家国家级技术中心、3家省级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及9家市级工程技术开发中心, 另外还有国家计委批准的3 家“909”设计中心。深圳企业同时还把研究开发网络向国内外延伸, 目前已与全国130多所高校和科研机构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中兴通讯、 华为、开发科技等公司还在美国硅谷设立了研究开发机构。同时,技术创新经费也主要来源于企业, 1998 年全市企业投入的技术创新经费达25.89亿元,其中82%来自企业。在经费支出中,高科技企业R&D费用与购置技术设备费用约占80%,大大高于上海的水平。
1.3 上海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明显弱于深圳企业
深圳高新技术产业中的大型企业,都是由一些小型企业成长起来的。在积极引进先进技术的同时,始终非常重视培养自己的开发能力,重视技术创新。如深圳华为公司,1997年科技投入占销售总额的10 %, 1998年科技投入8亿元,其最新生产的交换机采用国际先进的0.25μm技术。而上海企业在技术引进过程中,由于各种主客观原因忽视了企业的技术创新。如上海贝尔交换机技术从原来的国内领先到现在正被市场淘汰正说明了这一点。另一方面,深圳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品的产值大幅增加也体现出其自主技术创新能力明显强于上海。1998年深圳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品产值达到287.89亿元,占全部高新技术产品产值的43.99%。1997年深圳申请专利总数1440件, 其中绝大部分属于企业。在生物技术、电子信息、新材料、医疗器械等领域都已出现了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的企业。
1.4 上海科技成果转化率低于深圳
深圳开展技术创新主要通过引进国内外最新科研成果和企业自主开发两种形式,一般来说引进的成果较为成熟,而企业则以市场为导向进行自主开发,这两种技术创新方式使深圳的科技成果转化率达到了90%,远远高于上海的10%。现在深圳已成为国家“863 ”高科技成果的重要产业化基地,已有生物技术、电子技术、新材料等领域的10多项成果在深圳实现产业化,10项成果进入了产业化准备阶段,与此同时,深圳也是全国最大的信息技术产业化基地。
2 巨大差异背后的原因
从上面的介绍中我们可以看出差距是明显的,通过分析我们认为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的原因:
2.1 作为技术创新主体的企业方面的原因
(1)上海企业技术创新动力明显弱于深圳企业
上海的企业主要由两大部分组成,一部分是国有大型企业,另一部分是由国际跨国公司投资的独资或合资企业。对于跨国公司的投资企业的创新动力,我们将在下一部分专门论述。现在我们主要来研究上海的国有大型企业。尽管国企改革已进行了相多长的时间,但这些企业的体制仍然较为陈旧,受到的制约多,存在很多计划经济的烙印,需要进一步深化改革。由于产权不清晰,管理体系不健全,加上激励与约束机制的限制,企业缺乏创新的动务与相应的实力,因而企业作为技术创新主体的地位尚未真正确立。
相比较而言,深圳国有经济规模较小,大部分企业都属于集体或其他所有制类型。由于受计划经济限制少,企业基本上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运行,一系列新型的企业组织形式、股权形式、分配形式及企业文化被选择和设计出来。在体制创新的基础上,技术创新相应地同时展开。企业在体制与政策的激励下,视研究开发与技术创新为企业生存和发展的根本,纷纷建立了研究与开发机构,使企业真正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
(2)在对待技术引进与技术开发上,两地企业态度不同
上海自从80年代尤其是浦东开发开放以来,通过大量吸引国外投资,建立了一批包括上海大众、华宏NEC、 上海贝尔等在技术方面领先于全国的大型合资企业,依靠引进的世界先进技术,上海迅速缩小了与世界的技术差距。然而也正是由于走了以引进技术来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捷径,上海的自主技术创新能力没有能够引起足够的重视,持续发展的能力逐步降低。
从跨国公司的发展经历我们可以看出,其到中国投资的目的是为了使该公司的产品更加容易地进入中国,从而获得高额利润回报。因此跨国公司是不会将其核心技术和技术创新中心转移到国内来培养一个新的竞争对手的。以引进技术发展起来的上海企业,由于忽视了自主技术创新,从长远来看其创新能力必将大打折扣。
与上海企业相反,深圳企业最有特色和最成功的地方,就是闯出了一条以自主技术创新为主,引进为创新服务的道路,培养出了一大批积极开展技术创新、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企业。如康佳的系列彩电、奥沃公司的旋转伽马刀设备、华为开发出的低成本高效率的第二代交换机和无线通信设备等等,都达到了世界的先进水平,并赢得了很大的市场份额,获得了大量的利润。
2.2 政府方面的原因
(1)政府规划缺乏前瞻性
在建立以企业为中心的技术创新体系中,政府职能应当从直接组织创新项目、干预企业技术创新为主转向以宏观调控、政策引导、创造环境、提供服务为主。因此政府规划的前瞻性必然影响企业的创新效果。深圳“九五”计划提出了建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基地的目标,制定了《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规划》。市政府每年制定和滚动调整《深圳市年度科技开发项目指南》、《深圳市年度重点开发项目计划》。对列入计划的项目,从资金、税收、项目用地、人员调动等方面给予一系列优惠政策。这就使企业对于市政府有关技术创新的指导方针有了准确的了解,在开展创新时方向明确。而上海市政策的制定则在前瞻性方面有一定的不足,注意力过于集中在眼前。在刚结束的技术创新大会上确立的目标也仅仅提出了明年应达到的指标,这样的政策对企业的指导作用就会明显减弱。
(2)两地在合作创新模式上存在差异
在合作创新模式的选择上,上海采取的是政府主导型模式,而深圳是社会主导型模式。上海市政府对于技术创新的发展极为重视,不仅专门组织力量进行研究与部署,而且制定出了一系列推进技术创新发展的政策。然而由于上述原因,作为创新主体的上海企业创新动力不足,由决策者推进的技术创新政策的效力到了基层往往就会弱化。如1998年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18条政策出台后,并没有掀起一股创新的高潮,高新技术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作用没有明显的变化。其真正的原因,并不是政策有了问题,而是政策的执行有了问题,由于创新的主体没有得到充分的激励,执行政策的积极性逐步淡化,导致政策没有得到充分的利用。
而深圳技术创新的发展同样离不开政府的支持与帮助,政府也有一套内容上同上海差不多的政策,但问题在于政策有效性的比较,而不是政策的比较。由于深圳企业的创新动力十足,政策出台后,很快转化为实质性的行动,从而使政策得到了充分的应用。
(3)政府扶持重点差异
由于工业基础有所不同,两地政府对于大型和中小型企业的态度就出现了一定的差别,具体说上海主要集中精力于大型企业上,尤其是国有大中型企业成为政府最为关心、全力支持的重点,然而由于体制原因,国企创新动力依然不足,投入产出不成正比,因此技术创新发展较慢。殊不知,中小企业对于技术创新的欲望极其强烈,对它们大力扶持可以帮助它们迅速成长,并带动整个地区的技术创新发展。当今许多微电子方面的重大创新都是当时一些名不见经传的小企业发明出来的。而深圳则正好抓住了这一点,80年代后期,一批包括今天的华为、中兴等高科技小企业在深圳刚刚诞生,深圳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就给予了及时和有效的帮助,由于企业主体强烈向上的要求,这些企业获得了超常的发展,同时也带动整个深圳市的技术创新水平达到了一个很高的层次。
3 深圳经验对上海的启示
3.1 努力形成以企业为中心的技术创新体系
(1)以企业为中心的技术创新体系的总体结构。 上海市未来理想的创新体系必须在构成上以企业为技术创新的主体,科研院所、大学和其他教育培训机构为主要参与者,以政府创新战略为引导,以市场为激励机制,以推动知识的流通为中心。外围是与创新有关的法律、金融及文化等创新环境的建设。政府的重要作用是对创新源头的支持,即对科技的支持;创新环境的培育,即对教育和基础设施的投资,辅之以一定的创新引导战略。
这样将形成一个新型的技术创新体系。以国家公共研究所、国家重点实验室和高校为主体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体系,构成创新体系的知识供应链。以企业为主体的应用和开发性研究体系,构成创新的核心链。以政策为主要手段的政府调控体系,以教育、培训、中介服务机构等为主的政府创新体系,构成创新体系的支持链。以政府创新政策、科技计划和创新战略为引导的国家创新引导体系,构成创新体系的引导链。
(2)深化改革,切实提高企业技术创新的主动性。 对于国有企业,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真正做到政企分开。在市场运作中使企业形成灵活高效的经营管理机制、独立自主的决策机制、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按劳与按生产要素相结合的分配机制、以市场为导向的技术开发机制和强有力的监督约束机制。要使企业成为市场经济中独立的经济主体、真正的投资主体、利益主体,从而自然的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而国家对企业的技术创新行为不应该有任何直接的干涉。国家的作用主要是建立政策管理的机制,以政策引导企业的技术创新。
对于跨国公司的投资企业,应通过政府制定的政策来督促其开展技术创新。比如根据国家汽车工业产业政策的规定,兴建的中外合资企业必须建立开发机构,该机构必须具备换代产品的开发能力。因而在建立中美合资上海通用汽车有限公司的同时,上汽集团与通用汽车公司共建合资的泛亚汽车技术中心,开发整车与配件。这样就使投资企业也能积极开展技术创新,带动整个地区的技术创新。
(3)重视对高科技小企业的扶持。如上所述,在技术创新中, 高科技小企业与大企业同样的重要。这些小企业因机制灵活,创新动力大,一旦有资金帮助,会更愿意从事创新。微软、网景等公司的发展便是例证。但由于这些企业成立之初,资金紧缺,风险大,因此特别需要外界的扶持和帮助。除了在政策上给予优惠以外,重要的是加快风险投资体系的建设。如抓紧建立独立法人制的风险投资公司,通过各种不同渠道综合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将资金流引向高科技小企业。同时也可以吸引大量的投资基金去投资高科技小企业,这其中包括在国内上市的风险投资基金,在海外上市的中国风险投资基金,也可以有海外的风险投资基金。
(4)建设企业技术中心,增强企业技术创新的能力。 上海各企业一方面要加强现有国家级、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建设,深入研究本领域世界先坦白发展趋势和市场形势,加大技术开发投入,切实做好技术储备;另一方面要鼓励企业追求长期的、战略性的发展,即必须要有相当的技术开发投入,不管是什么层次的企业开发机构,即使是“技术跟进型”的企业,也要充分重视技术创新,切实的增强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
(5)改革现有科研机制,加快科研成果转化。 上海的科技开发目前主要依赖于上海的高校和科研院所,必须对现有的科研机制与科研院所进行改革,这种改革应遵循“企业化”的原则,形式上可以让科研院所成为独立的法人,可与企业合作,也可为企业合并、兼并,使科研院所的人力资源按企业机制运作起来。同时也可以参照国外技术开发机构的管理经验,引导一些科研机构实行项目负责制。关键的前提是使科研机构必须要有相对的独立性,有条件的要成为独立的法人。在管理上要将行政管理和项目管理分开,以项目技术管理为核心,行政管理为之配套服务。在分配上分为两个层次,一个是一定的基本保障,一个是由项目负责人根据综合评价按贡献来进行分配。这样就可以充分调动科研人员进行技术研究的积极性,并加速科研成果的转化,以达到推进技术创新的目的。
3.2 恰到好处的政府推动
(1)制定前瞻性的指导规则:政府要从长远的角度, 制定整个地区技术创新发展的规划。要利用市场的作用来影响企业,使其沿着总体规划不断创新发展,切忌运用行政手段,这样不仅不利于开展技术创新,反而会适得其反,降低企业的创新动力。
(2)建立完善、 有序的技术创新中介服务体系:由于技术创新过程内在的技术的不确定性、市场不确定性、权益分配的不确定性和市场机制在激励创新中的不完善,需要政府建立一整套完善的咨询—评估—中介—仲裁—交易—裁判的配套的技术中介服务市场体系。如科技成果交易中心、技术市场促进中心、技术经济所、技术合同仲裁委员会、知识产权事务中心、知识产权审判庭。对于上海来说,这些机构大部分已经建立,有的尚未建立,但建立这些机构不是目的,是要使这些机构在政府的协调下发挥整体作用,真正为而技术创新服务,避免由于政府的功能划分导致其作用难以充分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