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乡结合部征地和失地农民问题研究——以亦庄开发区为例

北京城乡结合部征地和失地农民问题研究——以亦庄开发区为例

倪军昌[1]2004年在《北京城乡结合部征地和失地农民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当前失地农民问题不仅仅是一个经济问题,更是一个社会问题,政治问题,已经到了非解决不可的程度,并引起了国家领导人的高度重视。本文通过系统分析和研究城乡结合部失地农民面临的现实问题和我国现行征地制度存在的问题,探索从制度上系统地解决我国现在的征地和失地农民问题。 本文作者通过在具体工作中发现问题、归纳问题、系统分析研究问题,最后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办法。 本文作者提出当前征地存在的征地不规范问题,强迁问题,圈地运动问题,变相征地问题(以租代征,以罚代征,旧村改造),并且分别对现行的征地制度、征地补偿制度、集体土地的产权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鲜明地提出了健全法制,尽快出台《土地征用法》;设立专门的土地纠纷裁决机构;实施土地征用补偿最低保护标准制度;建立土地项目终身问责制;明确集体土地的产权五项政策建议。 本文作者比较系统地分析了当前失地农民存在的主要问题:生活问题,社会保障问题,集体资产分配问题,教育与培训问题,管理问题,心理问题,特殊群体的问题,安置问题。并分别从土地对农民的作用,土地补偿费,农民的就业,失地农民的保险四个方面分析了产生以上问题的主要原因。并且探索性地提出了解决失地农民问题的具体对策:扩大社会化保险范围,把失地农民纳入城市保险体系;实施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确保失地农民中特困人员的生活;开展专业性培训,提高失地农民劳动力的就业效率;市场化运作失地农民劳动力就业工作;实施社区化管理,加强失地农民的日常管理;规范化和制度化对失地农民的扶持措施。

周旻[2]2007年在《北京市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研究》文中指出随着北京市城市化必然导致农村耕地的减少,不可避免地产生了大量的失地农民。农民失地必然使得农村家庭养老和照顾失去了传统的物质基础。因此,加快推进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刻不容缓,这也正是新农村建设与城市化相互协调与否的一个焦点所在。本文从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分析北京市现行的失地农民社会保险安置政策。理论层面以比较分析为主;实践层面以实地典型调查为基础,运用社会保障的原理和方法进行探讨,最终提出切实可行的完善对策。本文以此思路为主线,将文章的制度比较、政策实践和改革之策叁大部分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在制度比较一章中,我们可以发现在经济体制转型前后,北京市失地农民现实状况与社会保险政策在失地农民保障历史中的产生、发展与完善之间的偶合之处,为制度比较作了充分的背景铺垫。紧接着,以完善北京市失地农民相关保险政策为目的,以天津、成都二市现行的失地农民社会保险政策为比较对象,从保障路径选择、保障对象划分、保障项目设计、保障形式、资金来源和保障待遇水平等角度进行对比分析,从理论上提出北京市现行政策在这些层面上的潜存问题和有待完善之处。理论分析总要与实际相结合才能更有说服力。在政策实践的环节,笔者以失地农民的视角分析北京市现有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的排斥性;以社会分层细化与传统社会保障制度建构理念来论证新型阶层与保障制度的关系;以朝阳区小红门乡和通州区马驹桥镇的典型调查为基础,探讨现行失地农民社会保险安置中存在的问题。改革之策紧扣文献综述和制度比较中提及的几个焦点问题,以较丰富的资料为论据,在肯定了北京市失地农民社会保险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的路径之后,有的放矢地提出完善之策,并在结论中对全文进行浓缩升华。总之,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都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当务之急是不断完善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政策。

张雷[3]2005年在《土地城市化中政府角色与农民权益保障》文中提出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生产、生活资料。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征用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越来越多,失地农民也越来越多。但是在城市化中产生的征地问题越来越突出。在土地征用中政府充当征用开发的主体,以打着“经营城市”和“公共目的”的旗号从农村集体组织(农民)低价征得土地,然后以高价出让或拍卖的方式,赚取高额的土地价差。而作为原土地的所有者或使用者不能参与征地补偿标准的谈判,只能获得一次性的低廉土地补偿,甚至连低廉的土地补偿费都全部兑现不了。失地后的农民只是形式上身份从农民转为城市市民,但不能享受城市市民享受的就业培训、养老、医疗、失业等待遇,沦落为种田无地、就业无岗、社保无份的“叁无”群体,其合法权益屡屡遭到侵害,由此引发的群体上访、越级上访、生活贫困状态等社会问题,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本文从法社会学的角度探讨产生上述问题的根源。研究公共利益概念的解释和范围的界定,研究政府在土地征用中扮演的角色,研究失地后的农民权益保障,指出政府角色的重新定位是保障失地农民权益的根本之举。

张虹[4]2014年在《北京南部新区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研究》文中研究表明近年来,中国城镇化进程不断推进,城市规模日益扩大,中心城市土地供应不足的问题凸现,大量城市周边农村土地被征用,导致大量农民被动地变成了市民。目前,我国征地拆迁和相应保障制度尚不完善,在土地被征用后,被征地农民在生活、工作上出现了很多问题,这些问题日益成为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在解决被征地农民问题的所有方案中,就业是解决被征地农民生活来源、未来生活发展的根本途径,是解决被征地农民的生存问题和长远生计的核心。由于文化水平较低、缺乏职业技能等原因,被征地农民很难在短期内跟上城市化发展的步伐,很难融入到工业化发展的洪流中去,从而使广大被征地农民实现稳定可靠的再就业存在一定的困难。而解决就业的关键在于就业培训,就业培训正是实现被征地农民再就业的有效渠道。通过就业培训,提高被征地农民的职业技能,提升就业水平,从根本上解决被征地农民就业难的问题,使得被征地农民真正能够享受到发展带来的成果,与整个地区同发展、共成长。本文以开发区十多年来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实践为基础,结合国内外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经验,通过实证分析、对比分析、实地调研、文献检索等多种方法,深入揭示南部新区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的经验成果和困难问题,并提出相应对策。本文前两章对文章的研究背景、研究内容、研究方法、研究现状等问题做了陈述,并对人力资源、培训、就业等领域的现有研究成果做了分类、归纳和总结,作为文章研究的基础。第叁章介绍了北京南部新区就业培训的现状,文章首先对南部新区的发展概况做了简要描述,其次对被征地农民问卷调查进行结果分析,最后展示了历年来南部新区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工作的开展情况,并就业培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第四章总结了国外农民就业培训的成功经验,将国外农民就业培训的成功案例加以分类总结、并指出其借鉴意义。第五章对完善南部新区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提出了对策建议,主要包括四点:一是推进被征地农民就业规定落实、建立健全区域行为规范,二是制定行之有效易于推广的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计划,叁是打造操作性强、积极合理的就业培训保障体系,四是设计完善的被征地农民创业支持系统。

刘向前[5]2016年在《失地农民的社会角色转换研究》文中提出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呈现蓬勃发展势头,不断扩张的城市对土地产生巨大需求,城市郊区出现大规模征地热潮,由此产生数量庞大的失地农民。农民土地被征收后,政府将农民集中安置到城市,并给予失地农民城市户籍。物理空间的变更,户籍身份的变化,将城郊农民推向一个全新的环境。面对新环境提出的要求,失地农民不得不改变自己,学习城市文化,内化市民角色规范,完成从农民向市民角色的转换。查阅已有文献,笔者发现和失地农民相关的文献较为丰富,但涉及角色转换的成果较少。失地农民向市民角色的转换,是农民市民化的一个重要环节。失地农民能否顺利完成这个转变过程,关系到他们在城市的生存、发展,关系到我国城市化的健康发展,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对失地农民角色转换的研究,有助于丰富农民市民化理论,同时对移民、农民工的相关研究也具有借鉴意义。因此,研究失地农民的角色转换,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根据失地农民实际,本文以西安市未央区J村为研究对象,以社会角色理论为理论视角,采用实地调查的方式展开研究,以访谈法和观察法收集资料,以投入理解法为资料分析方法,简要描述了当前失地农民角色转换的现状,重点对城郊失地农民角色转换面临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在此基础上归纳出制约失地农民角色转换的因素。具体研究结果如下:第一,当前城郊失地农民的社会角色保留着浓厚的农民特质,无论是角色行为,还是角色观念。第二,在向市民角色的转换过程中,失地农民在角色定位、角色内化、角色实践等环节遭遇困境,角色转换过程面临外在制约。第叁,从制约失地农民角色转换的因素看,当前失地农民的角色表演并没有进入市民角色,主要制约因素包括市民角色赋权、角色距离和农民的积极性。实现失地农民角色转换的目标,仅仅依靠农民的力量远远不够,还需要政府和市民群体的配合。因此,本文分别从政府、失地农民、市民层面,提出促进失地农民角色转换的对策、建议。

刘佳[6]2017年在《大城市失地农民的空间安置与社会融合解析》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随着城市对外扩张与内部更新改造的快速推进,政府自上而下的征地运动使得城市内外越来越多的失地农民被迫卷入城市化进程,进而被动择居于城市边缘的集中安置区。由于安置区选址较为偏远,以及农民自身在思想观念、文化素质、劳动技能等方面的不适应,失地农民的社会融合进程非常缓慢,这一严峻现实逐渐受到政府以及学术界的普遍关注。本文从社区层面的微观视角出发,以南京市失地农民安置区为研究对象,首先依照“总体状况——分社区”的研究路径,解析南京市失地农民的空间安置现状;其次运用层次分析法构建社会融合评价指标体系,依据“总体状况——分维度”的分析思路,对失地农民安置区的社会融合现状进行多维度量化测度与分析比较,进而采用结构方程模型来定量挖掘社会融合的解析机制;最后就失地农民的空间安置与社会融合问题分别提出改善策略。全文由五部分内容组成:第一部分为基础研究:主要对研究背景,国内外相关理论文献进行阐述,明确研究目的、意义、内容及方法。第二部分为背景梳理:首先对失地农民、空间安置、社会融合等相关概念进行界定;然后分别对南京市失地农民安置区的空间安置与社会融合概况进行梳理,前者包括住房类型、建设历程及总体布局等,后者包括南京市失地农民在经济、社会、心理、制度及空间维度的融合概况。第叁部分为失地农民的空间安置研究:从社会属性和空间属性两方面入手,对失地农民安置区样本进行系统剖析和分类比较,总结失地农民的社会特征及其聚居空间的现存问题。第四部分为失地农民的社会融合研究:一方面构建社会融合评价指标体系,以“总体状况—分社区”为切入点,利用层次分析法来比较探讨失地农民安置区的社会融合特征;另一方面则通过构建结构方程模型,从“总体状况—分维度”两个层次来定量解析社会融合的影响机制。第五部分为问题和对策探讨:在前文分析基础上,总结空间安置与社会融合的主要问题及其成因,分别探讨失地农民安置区在空间安置与社会融合方面的综合改善策略。

戴雄赐[7]2016年在《紧凑城市理论与北京蔓延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1990年代以来,紧凑城市(精明增长)被西方国家视为城市蔓延的主要治理政策。紧凑城市具有高密度、混合使用、公共交通等特征,目的在于促进城市土地与能源集约利用,提高社会公平与城市活力等可持续发展目标。这段期间,北京中心城边缘出现聚集性圈层蔓延(摊大饼),并带动周边乡镇农村的分散性点状蔓延。北京蔓延导致交通堵塞、绿带蚕食、中心城环境质量下降等城市病。然而,城市蔓延并非仅为负面名词,它对促进城市经济增长与社会总体福利具有正面贡献;蔓延不等同城市空间增长,是指不规则、低密度、与规划脱序的城市边缘区开发。论文比较美国、英国和中国台湾地区大都会区蔓延影响、机制、治理成效,期能理解中西城市蔓延机制差异,找出适用于北京蔓延治理对策。主要结论:1紧凑城市的直接效用在于节约土地利用、提升能源效率、基础设施成本,间接促进社会公平与城市经济发展,但对减少交通量与能耗效果不佳。英美城市蔓延动力机制由市场(价格、供需与竞争)带动,中国则由政策(土地、住房与产业)与制度(土地、财税、政府、规划)推动。城市蔓延是政府、开发商、农民与环保团体,对城市边缘区土地利用的博弈过程。比较分析发现,英国与中国台湾城市边缘区农业土地利用较集约,美国与中国较粗放。原因在于英国与中国台湾地区单位农场面积小、社会监督力量大、土地移转交易成本高、制约农地移转规模;城乡规划管理规范化、规划与财税工具并用,奖励与引导并行、有序引导人口向城镇紧凑集中。2北京蔓延:北京蔓延是中心城聚集性蔓延与周边乡镇农村分散性蔓延的综合表现。北京在郊区人口增长量、建设用地/常住人口增量比、交通成本增加与耕地流失四个测度上,以及建设活动与规划脱节方面,证实出现城市蔓延现象。北京蔓延表层原因是工业外移、房地产、新城规划等政策推动,深层原因是二元土地制、分税制、市辖区制度与城乡规划法缺陷导致。论文对通州新城与周边乡镇土地利用变化的实证研究,发现通州已经出现类似北京蔓延现象与问题,蔓延甚至延伸至河北燕郊、大厂地区。治理对策:采取引导性与限制性综合治理对策,通过设置区域性的增长边界、服务边界、税收共享与发展权移转等工具,促进人口与产业向新城紧凑集中,维护乡村生态绿地系统。同时,为了保证政策工具永续实施,建议完善相应土地与财税、行政与规划制度。

张红艳[8]2010年在《城市化进程中失地农民社会保障的政府职责对策研究》文中提出城市化是一个国家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随着我国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化也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伴随着城市化进程,大量的土地被征用,越来越多的农民失去了土地,对农民来说,土地是他们的主要生产资料,是他们生存、生产和发展的基础,承载着劳动资料和生活保障的双重功能。农民失去了土地,可是他们的农民身份并没有因为土地的征用而消失,所以被称为失地农民。由于我国现行的土地制度、征地制度的不完善等原因,土地一旦被征用,失地农民失去了最基本的生活保障,却没有纳入到城镇最低生活保障中,也享受不到和普通市民一样的待遇,又没有可替代土地的所必需的生产和生活依托,失地农民并没有真正得到土地增值带来的收益,反而面临着城市化带来的失地和失业困境。失去土地后,大多数失地农民的文化水平较低,缺乏必要的职业技能,在新的岗位竞争中处于劣势,很难再就业,不少农民即便被安置就业,也由于各种原因,成为优先下岗的对象。部分失地农民还存在着“高不成低不就”的就业观念,靠有限的安置补偿费坐吃山空,不愿出去工作,对今后的生活缺乏信心和长远打算,失去了重新创业的勇气和拼搏的精神。随着安置补偿费逐渐用完,生活无着落,大批的失地农民便游离于城市和农村之中,形成了“务农无地、就业无岗、低保无份”的边缘群体,由此引发了游手好闲、聚众赌博、染上不良恶习等一系列社会问题,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稳定的巨大隐患和重大难题。因而对城市化进程中失地农民问题进行研究,并探讨解决失地农民问题的对策,不仅关系到城市化进程的顺利推进,也关系到经济的持续发展,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都有特殊的重要意义。要解决失地农民的生存和发展问题,就必须为他们建立社会保障体系,以保障为基础,为他们的发展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一直被社会广泛关注,从当前政府职能的角度出发,从城市化顺利推进的要求和失地农民生活发展的现实需求来看,“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中的政府责任”概念的提出都是具有现实需要的。本文主要从政府责任的角度出发,利用比较研究的方法,借鉴国外经验,用公共管理的视角和理论去思考城市化进程中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继而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以包头市昆都仑区昆河镇为例,分析指出政府在解决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方面具有义不容辞的责任,并对这个责任加以探讨,提出重构的建议。

汪惠惠[9]2010年在《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存在问题及对策研究》文中认为随着河南省城市化、工业化进程的推进,农民发生了很大的流动与分化,由此产生了失地农民并因其特殊性而备受关注。目前这群体已步入“种田无地、就业无技、保障无份、创业无钱”、徘徊于城市边缘的“四无”群体,其养老问题堪忧。文章以河南省Z市M村为调查基地提出河南省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存在的问题,如基金筹措渠道单一、保险水平低、缴费比率不高等。本文主要采用文献调研和实地调查相结合、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并借鉴国内外解决失地农民养老保险问题的先进经验,最终经过综合分析提出构建以政府为主导、失地农民积极参保、社会各届给予高度重视的新型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是当前解决河南省失地农民养老保险问题的有效途径,这一新制度要考虑各地实际状况并进行差异性的调整以保证公平,且要建立可持续性养老保险基金运作机制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另外,城乡养老保险一体化是一种必然趋势,且建立城乡有机衔接、一体化的养老保险模式是十分必要和迫切的,然而在建立的过程中却遇到了这样那样的困难与障碍。笔者在对河南省失地农民养老保险进行探讨的过程中,认为失地农民处在工业化、城市化、现代化的最前沿并夹在农民和城市居民之间,具有过渡性作用,对其养老保险办法的建立或许可以成为我国城乡养老保险一体化的一个突破口,文章最后对此进行了展望。

崔向华[10]2015年在《北京大都市区城镇化治理转型研究》文中提出大都市区在我国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具有特殊的地位,也面临独特的治理问题。面向有城、有乡的巨型管辖区或辐射区,面对本地城乡人口、外来城乡人口的新老二元结构,面临向心集中、离心扩散及多中心再聚集的复杂趋势,大都市区城镇化治理成为异常突出的难题。论文所谓“大都市区城镇化治理转型”概念是指,伴随着人口和土地等维度的城镇化,处于后工业化阶段的大都市区所必然发生的城乡二元型治理向城镇型治理模式的转变问题。围绕这一主题,论文沿着从城市到大都市区、从城镇化到大都市区化、从城市管理到大都市区治理的理论演进线索,从城镇化与工业化的关系入手,分析了大都市区城镇化治理转型的经济基础,提出了对城镇化与大都市区经济协调发展的认识;从城镇化与郊区化的关系入手,分析了大都市区城镇化治理转型的空间基础,提出了对城镇化与大都市区分散化发展趋势有机契合的认识;从城镇化与治理的关系入手,分析了大都市区城镇化治理转型的规制基础,提出了对城镇化转型与大都市区治理理念互通、内涵互动的认识。在此基础上,论文构建了大都市区城镇化治理转型的理论模型,认为“大都市区城镇化治理转型”受到叁个变量的影响:(1)空间变量:郊区化在大都市区功能空间汇总引发的分散化、均质化倾向影响了大都市区城镇化治理转型的活动边界;(2)主体变量:众多利益主体的博弈行动决定了大都市区城镇化治理转型的治理对象与治理结果;(3)规制变量:各级政府间、不同职能部门间、地区间、公私间权力分配、组织运行、协调控制等规则组成的制度体系,构成了大都市区城镇化治理转型的制度支撑。论文进而认为,大都市区城镇化治理转型理论模型的逻辑体现在:工业化与城镇化协调互动是基本动力,郊区化带来的均质化倾向是空间趋势,跨行政区整合治理特征与多中心自主治理模式是内生秩序。上述动力基础作用于变量要素从而推动治理转型,使原有治理对象与内容发生变化,产生新的治理需求,反过来又影响了治理转型的基础与要素变化,进而推动治理转型再次升级,如此循环往复,最终达到大都市区城镇化的“善治”目标。论文基于对北京行政市域范围属于一个功能性城市区域——大都市区的判断,在工业化与郊区化共同构成的城镇化时空坐标系中,分析了北京大都市区城镇化的历史进程,总结了其城镇化治理的基本特征、问题挑战和发展趋势。按照大都市区城镇化治理转型的一般理论模型,勾画了北京大都市区城镇化治理转型的路线图:(1)空间维度,顺应大都市区空间聚落与功能分散化的发展趋势,通过市域城市群的规划设计,实现治理空间载体的均质化发展;(2)人口维度,顺应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理念,通过市民化的方法,统筹解决城与乡、农业与非农就业、原住农民与外来人口的城镇化融合问题;(3)组织维度,顺应乡村治理模式变革要求,通过二元城镇化治理转型与集体土地自主城镇化治理的协调发展,推动郊区村庄融入大都市区城乡一体化发展体系;(4)规制维度,顺应多中心网络化的治理架构转变,通过治理制度框架的调整,形成多元主体协同推动的大都市区城镇化治理转型格局。

参考文献:

[1]. 北京城乡结合部征地和失地农民问题研究[D]. 倪军昌. 中国农业大学. 2004

[2]. 北京市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研究[D]. 周旻.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2007

[3]. 土地城市化中政府角色与农民权益保障[D]. 张雷. 中国政法大学. 2005

[4]. 北京南部新区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研究[D]. 张虹. 中国农业科学院. 2014

[5]. 失地农民的社会角色转换研究[D]. 刘向前.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2016

[6]. 大城市失地农民的空间安置与社会融合解析[D]. 刘佳. 东南大学. 2017

[7]. 紧凑城市理论与北京蔓延研究[D]. 戴雄赐. 清华大学. 2016

[8]. 城市化进程中失地农民社会保障的政府职责对策研究[D]. 张红艳. 中央民族大学. 2010

[9]. 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存在问题及对策研究[D]. 汪惠惠. 中南大学. 2010

[10]. 北京大都市区城镇化治理转型研究[D]. 崔向华.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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