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化特点及其对深圳的影响,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香港论文,深圳论文,其对论文,文化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文化的内涵极其广泛,可以从形态、层次等方面作不同的划分和界定。本文所谓文化主要是指人们的道德观念、价值取向、生活方式、行为模式、风俗习惯以及教育、宗教、传媒等观念文化及其管理方式。
深圳作为一个只有十几年短暂历史的年轻城市,其文化也是年轻的,也可以说,具有确定内涵的深圳文化尚在形成中。正如人们所知,深圳文化在其形成过程中受到来自各个方面因素的影响,其中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香港文化的影响。深港两地之间仅一桥之隔,每天有数以万计的香港居民经过罗湖口岸来往深港两地,为人们带来香港社会的信息。而深圳的三资企业中,大约80%与港资有关。密切的经济交往必然推动文化的交流。目前在深圳,从影视到书刊,从服饰到娱乐消闲,香港文化对于深圳的影响和覆盖,已到了不容忽视的地步。其正面影响固然有助于推进深圳的现代化建设和社会进步,但负面因素也必须给予足够的重视。下面就此谈几点看法。
深圳与香港不仅现在有着十分密切的地缘关系,历史上亦同为一家,均为广东新安县(今宝安)所辖;在文化上属于同一体系,即都属岭南文化。正因为如此,尽管经历了英国一个半世纪的殖民地统治,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在香港仍有着深厚的根基,以华人为主体的香港居民迄今在感情和心态上,仍维系着同祖国大陆割不断的民族情决结。
但也必须看到,香港文化在保留中华传统文化属性的同时,也被深深打上了殖民地文化的烙印。开埠以来,西方文化的不断涌入,华洋杂处的特殊环境,引发了东西方两种截然不同的文化在这里的相互碰撞、渗透和彼此交融,逐渐生成今天融汇中西的多元混合且具有浓厚商业气息的香港文化体系。
从深港两地的文化交往和相互影响看,应该说在相当长的时期里,包括深圳在内的内陆文化对香港的影响要更大一些,即使在香港沦为英国殖民地以后的一段时间里也是这样。但自本世纪40年代末50年代初起,由于政治的历史的原因,香港与深圳及大陆之间的经济、政治、文化联系逐渐疏远、隔离。从那以后,经过几十年的历史变迁,香港文化沿其特定轨道发展成为一个独立的文化体系。直到70年代末,随着深圳成为我国第一个对外开放的经济特区,深港两地之间的经济与文化交往才日趋密切起来。然而,悬殊的经济落差已使深港之间在文化影响上角色移位,除意识形态外,在许多方面,香港成为深圳学习、借鉴的对象。而且随着“九七”香港主权的回归,香港文化对于深圳的影响、辐射作用将会更趋增强。这正是我们探讨深港文化关系的主要原因和必要性所在。
另外,从文化生成看,深港两地也有极其近似的背景。在英国殖民者闯入之前,香港不过是一个人烟稀少的海岛鱼村;深圳在改革开放、设立特区之前,则为中国南方一个鲜为人知的边陲小镇。移民成为这两个现代化城市的主要人口构成。如果说融汇中西、多元混合是香港文化的主要特征的话,开放和兼容则为深圳文化的物质。这种共性的存在,也为深圳文化跨越政治制度的鸿沟学习和借鉴香港文化提供了前提。
1995年3月召开的深圳市文化工作会议上,市委副书记李容根同志曾就深港文化关系讲了一段话:
“‘九七’香港回归临近,为我市文化建设提供了一个难得的历史机遇,深圳与香港一河之隔,东西文化在这里交汇碰撞,各种信息传递很快。这种特殊的地域环境,有利于我们及时掌握世界的经济、科技和文化信息。尤其是‘九七’香港回归祖国后,深港两地在拓展文化交流方面,更为便利,开展两地文化艺术的竞赛在所难免。同时也应看到,香港文化包括外来文化中的消极因素地潜移默化地影响到我们社会生活各个方面,这是必须清醒认识的。这种人缘条件,既给我们的文化建设提供了有利机遇,又增加了我们文化工作的难度。”这些应该说抓住了深港文化关系的核心。下面做几点具体分析:
第一,关于香港文化的商业气息问题。
香港是以商品经济高度发达闻名于世的。现代商业都市的定位赋予香港文化商业性强的基本特征。也许是受长期计划经济体制下思维定式的影响,一说起香港文化的商业气息,人们总是习惯于把它同香港影视书刊中那些黄色、庸俗及低级趣味的东西联系在一起,不加分析地予以抵制,这其实是一种非常简单和片面的认识。
香港文化的特征之一是自由宽松的管理机制使香港文化富有生机和活力。英国自占领香港以后,出于经济及殖民利益的考虑,从一开始,就实行自由港的政策,即对经济发展奉行“积极不干预”的政策,从而给予香港经济自由发展的天地,使香港成为当今世界著名的自由港。对应于经济上的自由开放,香港的文化发展也是自由开放的。
长期以来,尽管香港政府对影视及某此“不良刊物”有比较严格的审查制度,但在文化管理方面基本上是少干预,而由市场机制去调节。例如,在香港、理论及文艺工作者们写作或创作活动,一般不受限制,有较多的学术民主和创作自由,有发挥个人聪明才智的广阔天地。香港的出版发行、演出、展览等,也多由民间文化机构或社团自行去组织。另外,商业竞争驱使下形成的新闻自由,作为大众传媒的基本原则已为香港社会所普遍认同。深圳作为我国改革开放的排头兵,率先开始了由传统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历史性转变,如今符合国际惯例的现代市场经济在深圳已现雏形。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宏观调控在社会经济的管理中显示出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而文化市场作为社会主义经济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同样应遵循市场规律,政府对于文化市场的管理应着重于政策、法规的管理。目前深圳采取的‘三管一导’(政府主管、行业自管、社会共管及精品示范、方向引导)的文化管理体制,应该说是符合深圳实际的,今后可在学习、借鉴香港及其他国家经验的基础上,不断补充和完善。
伴随着香港加工制造业的大举内迁,现代企业文化迈入深圳,给深圳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并使人们的精神面貌为之改观。这也许是香港文化对于深圳最大、最有利的影响。
产生于70年代末80年代初的现代企业文化,一般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形成并深深植根于每个企业职员头脑中的、具有鲜明企业特色的思想观念,如经营观念、价值观念、道德观念、行为准则、员工对本企业的责任感和荣誉感等,其中对于时间、效率、质量、贸易和信息的强调,体现了浓厚的现代管理意识。
香港作为世界经济、金融、贸易和信息中心,作为中西文化的交汇点和商品经济高度发达的现代商业都市,不仅直接拥有这一先进文化要素,并及时将其向内地辐射。深圳既得改革开放之先,又有毗邻香港的地缘优势,从而较早地引进了企业文化这一全新的观念。还在80年代,深圳就已成立了企业文化研究会,并召开过有关研讨会,如今更形成了以华侨城为代表的深圳企业文化。另外,深圳在学习和借鉴香港的同时,也逐渐形成了自己的特色,具体讲就是:既注重以人为本,强调个人的作用,又讲求团结,注重发挥群体优势;既尊重职工的个人利益,又讲求为企业、为深圳、为国家做贡献;既讲竞争,又重协作;既注重职工法律、契约意识的培养,又充分发挥职工的主人翁作用。这些对于提高深圳企业凝聚力和经济效益,对于深圳的精神文明建设,都产生了积极影响。
当然,浓郁商业气息下的香港文化确有其消极或阴暗的一面。在市场规律的支配下的香港文化市场,文化产品大多成了适应“市场”需要的商品,文化机构按商业原则经营,文化活动也多以盈利为目的,经济效益重于社会效益。在这种状况下,严肃、高雅的文学艺术在香港时常得不到应有的支持,人文社会科学不被重视,文化产品中兼有思想深度和艺术价值的为数有限。相反,那些以宣扬纵欲、满足人们感官刺激为目的,充满凶杀打斗、淫秽色情、封建迷信、品味低下内容的影视书刊却铺天盖地,泛滥成灾。既使市民欣赏水平日趋低下,也影响广大青少年的心灵健康成长。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文化管理机制不够健全,香港文化中的这些毒素已严重波及到深圳,足以说明这一问题。“九七”以后,随着深港两地人员往来及文化交往的更加频繁,这一问题可能会更严重。
第二,关于香港文化中的法治精神问题。
近年到过香港的人对于香港严格的交通管理和人们遵守交通秩序的自觉意识恐怕都有较深的感受。的确,在东南亚地区,香港社会的法治化是比较成功的,政府通过制定一系列法规来告诉人们,政府提倡什么,反对什么,允许什么,禁止什么,以此规范人们的行为。许多年来,用法律来约束自己,靠法律保护自己的意识,已深深扎根于港人心中,成为其处世方式。这种良好的法治精神在文化管理上也有所体现。香港政府之所以能奉行对文化事业少干预的政策,在很大程度上是借助于它所制定的各项法规,即实行以法治文。在香港,无论对于影视、戏剧表演和音像出版物,还是报纸、书刊等各类文字宣传品,港府都制定有明确的法例来实施严格的管理,如《电影检查条例》、《电视条例》及不良出版物条例》等,在教育管理方面,则制定有相关的《大学条例》、《学院条例》以及《幼儿中心条例》和《教育法例》等,这些对保证学校管理的科学化有积极作用。至于科技和文化领域中的著作、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的法治化管理方面,不仅英国加入的保护知识产权国际公约如《世界版权公约》、《保护文学艺术品伯尔尼公约》等同样适用于香港外,香港立法机构历年来亦制定了许多成文法例,主要有《发明品专利注册条例》、《商标条例》、《商标规则》等。另外,香港的知识产权还受到普通法和衡平法的保护。近年香港在打击各种盗版活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也取得了一定成绩。
深港两地政治制度不同,显然不可能原封不动地照搬香港的现有法规,但是香港文化管理中的法治精神还是有其可取之处的。根据“一国两制”的方针,《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八条规定:“香港原有法律,即普通法、衡平法、条例、附属立法和习惯法,除同本法相抵触或经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机关作出修改者外,予以保留。”基本法的这一规定,使得“九七”以后深圳学习和借鉴香港以法治文的成功做法成为可能。
第三,关于香港文化的殖民色彩问题。
自1842年以来,香港经历了英国一个半世纪的殖民统治。在这一百多年里,香港不仅取得了经济上的巨大成就,还创造了一项英国殖民地史的记录,那就是:一百多年里香港竟从未发生过象样的民族主义运动。民族主义情绪的缺乏和民众对殖民统治的普遍默认,构成殖民地香港的特质。这些令不少老牌殖民者羡慕不已。
这一现象的发生,从历史上看,固然与殖民地政府先于大多数居民到达香港前建立有关,即香港的大部分居民是在港英政权成立以后才从中国大陆及其他地区移居香港的,而其中不少人是为逃避战乱、政治迫害或谋求改善经济状况来到香港。例如,香港历史上人口年增长率最高的是1941年,达6.65%,当时正置中国抗日战争时期。对他们来讲,移居香港的目的并不是要推动一个民族主义运动以推翻英国的殖民统治。然而英国在香港的殖民统治之所以相对平稳,恐怕更主要的还是得益于它在香港推行的殖民地文化政策,尤其反映在教育方面。
英国在占领香港以后,逐步建立起一套旨在维系殖民地统治的教育制度,其中一个主要措施就是强化英语教育。例如,创建于1862年的中央书院,从一开始就将英语教学摆在了非常突出的地位,以此来促使港人对英国殖民统治的认同。1878年2月香港立法局会议曾做出决定,中央书院英文与中文教学的学时比为5比2.5;同时规定英文课为必修课,中文课则按家长意见选修。辅政司柯士甸曾强调:基于政治和商业的利益,英语学习在所有官立学校中具有头等重要的地位。此后母语教育长期得不到重视,甚至遭到排挤。当前,香港英文学校与中文学校的比例已达8比2,年轻一代香港人的中文阅读和写作能力比较差。不仅如此,大多数香港青年学生对中国历史与地理知识也十分陌生,缺少对祖国和民族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另外,在高等院校中强力推行三年制教育,也是英国巩固自身势力的一种手段。如今在香港,英语作为统治者的语言,不仅是华人进入白领阶层的敲门砖,就连在香港求人办事,英语也要快捷灵光得多。这种情况的存在,对于“九七”以后培养一只爱国爱港的队伍,实现港人治港,是非常不利的。
更值得人们警惕的是,随着中国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这种殖民地文化已经开始向内地首先是深圳渗透。父母给自己的孩子起洋气十足的外国名字,有的企业放弃已有市场的中国名牌而改用外国牌子,对本国传统文化妄自菲薄,对外来文化则盲目崇拜。这种殖民文化心态的重新泛起(近代曾经有过),显然不利于深圳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已引起有关人士的关注和不安,有待于“九七”以后深港两地共同努力去加以克服。
最后谈一下香港人的生活方式及其对深圳的影响。
香港特区行政区基本法明确规定,“九七”后将保持香港现行社会经济制度和生活方式50年不变。那么,香港人的生活方式到底是怎样的?简单讲就是自由。有人曾总结说,香港是个“有自由无民主”的地方。这种自由反映在生活方式方面,即衣食住行的自由、工作就业的自由、商业贸易的自由、享受发展的自由、言论出版的自由、组团结社的自由、通信往来的自由、学术争论的自由、游行示威的自由、参与政治的自由、出国旅行的自由,等等。
与这种高度自由的生活方式相适应,在生活观念上,香港人信奉的是“拼搏为享受,成败靠运气”的人生哲学、“个人功利”的价值观和实现自我的个性发展观。从积极方面看,这些构成香港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要精神动力;从消极方面讲,则容易引导人们走向及时行乐主义、拜金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的泥坑。
如前所述,深圳作为一个年轻的城市,文化上受到香港重要影响。如果说现代企业文化是香港对于深圳积极影响的最主要方面的话,香港文化对于深圳的负面影响恐怕集中反映在生活方面。例如,在享受生活、享受人生观念的支配下,超前消费心理在深圳已极为普遍,在所谓“实现自我”、“讲究实际”口号的掩饰下,有些人损人利己、损公肥私,只想索取不讲奉献,且已习以为常,个别人因此而走向腐化堕落、违法犯罪的深渊。凡此种种,与社会主义的道德观和价值观是背道而驰的,成为深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综上所述,随着“九七”香港主权的回归,深港两地文化交流也将更趋密切。对于香港文化,我们应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以适应深圳迈向现代化国际性城市的根本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