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发展政策战略性调整对中西部地区的影响分析_中西部地区论文

区域发展政策战略性调整对中西部地区的影响分析_中西部地区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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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经济不平衡发展是世界各国长期以来普遍存在的现象。这一现象自本世纪30年代以来首先在西方国家开始受到人们的重视。此后,包括一些发展中国家在内的许多国家和政府,也从促进国内欠发达地区经济发展的角度出发,先后对本国的区域经济发展进行了干预和不同程度的调查。我国政府也历次出台新的区域政策,力图缩小国内欠发达地区与发达地区之间在经济发展水平上存在的差距,充分利用生产活动在地域空间上的高度集中所产生的聚集效应,推动全国经济整体经济效益的提高和增强。

一、我国东、中、西部三大经济区域划分的理论依据

在我国,很早就有使用东部、东中部、中部、中西部和沿海、内地、边疆这样一些带有经济地带特征的概念来论述我国区域发展的问题。东部、中部和西部三大地带经济区域的划分中最突出的理论依据是梯度发展理论。

梯度发展理论最早源于美国哈佛大学经济学家弗农等人首创的工业生命循环论。该理论认为,各工业部门、甚至各种工业产品都处在不同的生命循环阶段上,它们和生物一样,在发展过程中必须经历创新、发展、成熟和衰退四个阶段。区域经济学家将这种理论引入区域经济的发展研究之中,称为梯度推移理论。

梯度推移理论的重要内容包括:第一,区域经济发展的快慢主要取决于该区域产业结构的优劣。处于发展和成熟阶段前期的生产部门,因技术和产品日益成熟,市场竞争的扩大和加剧,适宜在较发达地区布局,形成高梯度区。处于成熟阶段后期和衰退阶段的产业部门,适宜于在技术、资金和劳动力素质受到限制的不发达地区布局,形成低梯度地区。第二,由创新活动而产生的新产品、新技术、新的生产和管理与组织方法等大都发源于高梯度地区,其会随着经济发展的进行和生命循环阶段的变化,逐步由高梯度地区向低梯度地区转移。第三,梯度转移效应主要是通过多层次的城市系统的扩展来完成的。针对我国经济分布的不平衡性,梯度理论自70年代末和80年代初被引入我国后,是目前应用最为广泛、影响最为深远的一种理论。

二、东、中、西部三大地带的划分及特点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沿海地区经济发展速度明显加快,以及与内陆地区和边疆少数民族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差距的不断扩大,沿海地区、内陆地区、边疆少数民族地区三大经济地带的存在,作为一个不容争辩的事实开始受到人们的重视。三大经济地带的划分也得到了经济学界的认可:

一是东部沿海地区。只要有海岸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不论其靠近沿海的地区占全部面积的多少,都全部划入了该区域。包括辽宁、河北、天津、山东、江苏、上海、浙江、福建、广东、广西、海南等1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再加上北京市。

二是中部地区。没有海岸线的吉林、黑龙江、山西、内蒙古、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等9个省市、自治区被划入中部地区。

三是西部地区。包括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四川、重庆、贵州、云南、西藏等10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

三大区域划分的特点是,既按照它们所处的方位来划分,又照顾到了省级行政区划的完整性,基本上可以反映我国从沿海经内陆地区一直到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梯度差别及其变化。

三大经济区域的划分,在1985年国家编制“七五”计划时,曾被用作布局生产力的依据。此后,在编制“八五”计划和制定1991-2000年10年发展规划时被用到。国家统计部门在发表有关区域经济发展情况也采用此概念。

三、改革开放后,我国区域发展政策的实施情况及对中西部地区所产生的影响

区域发展经济政策是指国家针对区域特定的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任务所采取的特殊政策。其总体目标是追求经济增长效率和社会经济公平最大化。为达到促进地区经济增长的目标,我国在改革开放后,先后采取了支持东部沿海地区先走一步的东倾政策和中西部地区与沿海地区协调发展的政策。

(一)东倾政策的实践及效果分析

1978年12月,邓小平同志明确指出:“在经济政策上,我认为要允许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企业、一部分工人农民,由于辛勤努力成绩大而收入先高一些,生活先好起来。一部分人生活先好起来,就必然产生极大的示范力量,影响左邻右舍,带动其他地区、其他单位的人们向他们学习。这样,就会使整个国民经济不断地波浪式地向前发展,使全国各族人民都比较快地富裕起来。”这段话,标志着我国地区发展战略思想发生了历史性的转变,即由地区平衡发展(balanced growth)转变为地区不平衡发展(unbalanca growth),转向以经济效益为中心,让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迅速提高国家综合经济实力,然后再通过财政转移支付和技术合作,扶持落后地区经济发展,逐步实现共同富裕。

这一时期主要采取的区域发展政策是:一是国家基本建设投资大规模向沿海地区倾斜。二是对沿海地区在外资准入和税收、金融方面给予优惠,使其更加有利于吸引外商投资,加速发展。三是实施放松让利的财政政策,使沿海地区受益较大。

东倾政策实施的直接结果是国家对沿海地区投资的比重逐步增大,由1978年的40.1%上升到1994年的53%。而中部地区却由1978年的30.6%下降到1994年的22.3%。西部地区由1978年的20.4%下降到1994年的13.7%。并且据估计,1993年-1994年国家为扶持中西部贫困地区乡镇企业发展而增拨的150亿贷款中约有40%又通过资金市场回流到了东部地区;沿海地区吸引了大量外商投资,迅速提高了工业技术水平。据统计,1980年-1994年,全国累计外商投资1300多亿美元的88%投资在东部沿海地区,仅1993年所提供的工业总产值就占全国的2/3以上。相比之下,中西部地区工业生产发展缓慢,先后成为工业品的净输入地区。与此同时,大量资金和人才流入沿海地区,与沿海地区从国外引进的资金一起推动了沿海地区工业的发展;放权让利财政政策的实施,使沿海地区受益不浅。由于其经济增长较快,上交中央财政的基数不变,使留在本地发展的资金有较大的增长。而中西部欠发达地区虽然有中央给予的财政补贴,但因为补贴逐年下降和经济增长过慢等原因,受益较小。

因此,东倾政策实施的结果一方面是积极的,既加速了沿海地区经济的发展,又迅速提高了全国的综合经济实力,加快了我国对外开放的步伐。但另一方面也带来了很大的负面效应,使中西部与东部的差距急剧拉大,其国内生产总值占全国的份额由1980年的49.4%下降到1994年的41.4%,东、中、西部国内生产总值增长速度之比由1990年的1:0.82:1演变为1994年的1:0.82:0.62,人均GDP之比则从1980年的1.81:1.21:1变为1994年的2.31:1.24:1。中西部地区城镇居民的人均生活费收入也大大下降了。由此,在人们心理上、经济上和政治稳定方面造成了很大的不平衡,关引发了一些社会不安定因素。

(二)区域协调发展政策的实践及效果分析

东部地区与中西部地区发展差距的进一步拉大,使我国各经济区域和省区间经济磨擦和利益冲突日益表面化,加剧了基础工业和加工工业的失衡,导致产业结构出现断层,收入分配不公,区域贸易受阻,消费过度与不足同时并存。中西部地区贫困问题日益严重等问题的凸现,给国家产业政策的稳定实施,持续发展,充分就业以及区域经济合理分工、协调发展等宏观经济目标的实现造成严重困难,使得加快中西部地区的振兴,成为中国跨世纪发展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因此,自1993年下半年起,随着中国经济从过高增长转向软着陆,我国的区域发展政策也开始出现了调整性的变化,由向沿海倾斜的梯度政策转变为注意缩小差异的地区协调发展。

地区协调发展政策主要采取的措施是:重视支持中西部地区的发展,根据1996-2010年地区发展的总方针“鼓励先富,带动后富,东西联合,共同富裕”、“因地制宜,合理分工,各展所长,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增加中央对中西部地区财政转移支付,同等情况中优先在中西部地区安排项目,优先领域为农业、交通、能源和原材料等部门。“九五”期间,中西部地区使用的国外优惠贷款将占贷款总额的60%以上,对中西部地区投资给予鼓励和优惠,解决中西部地区资源产品价格不合理等问题。

地区协调发展政策的实施,加快了中西部地区的发展进程,使地区经济格局出现了一些新的变化:中西部地区与东部地区经济增长率的差距明显缩小,从1993年的10.7%和15.5%(相差4.8个百分点),变为1996年同为9.7%;中部省区增长率排位上升,保持较高的增长。在东、中、西部三大地带中,中部地区经济增长率下调的程度最小,1996年一度出现转机,经济增长率达10.6%,超过了东部地区9.7%的增长率,显示出东西部差距加速扩大的格局开始有所变化;到1997年,三大地区国民经济总体继续平稳运行,但地区经济增长格局出现了与1996年不同的新变化。一是东部地区经济增长速度再次超过中西部地区,中西部与东部地区之间又出现增长差距,相差约1.1个百分点。二是中部地区经济增长率回落幅度相对较大,平均回落2.5个百分点,而东、西部地区平均回落0.8个百分点。三是东部地区工业仍获较快增长,对中西部地区仍然保持着相当的增长率差距优势,分别超出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2.3和1.5个百分点。

区域协调发展政策实施的直接效果也是两方面的:一方面是实施的时间虽然不长,但已取得了初步的效果,加快了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步伐,并且可以预见这些政策的继续实施和进一步的完善将逐步缩小东西部地区的发展差距,同时保持了东部经济高增长的势头,不以牺牲东部地区的发展为代价。但另一方面也充分表现出地区协调发展政策没有显示出持续性的效果,突出的表现是资金资源继续向东倾斜,东部地区增长优势进一步增强,中部地区一度出现的转机转瞬即逝,以资源和原材料输出为主拉动经济增长的中西部省区在国家农产品、原材料价格作了调整后,收益相对较低的状况仍没有大的改变,农业基础仍然脆弱。对口帮扶工作的深入开展和国家扶贫资金投入的加大,加快了中西部地区脱贫的进程,但对集“老、少、边、穷、山、战”为一体,贫困程度很深的部分中西部省区来说,2000年消除贫困的任务仍十分艰巨,尚缺乏根本的脱贫之策。由于过去基础甚差,目前,三大经济区域的格局已初现端倪:东部地区已进入不断增强竞争优势,步步领先的发展阶段。中部地区可望再获得新一轮经济的增长,但和东部地区相比,竞争力仍相对较弱。西部多数省区的经济增长和经济效益状况还处在落后状况。

四、几点建议

从地区倾斜发展政策到东、中、西部地区协调发展政策的演变,表明了中国区域发展政策正在走向成熟和完善。鉴于中西部地区的发展对提高我国总体经济实力的增长有着决定性的作用,加之我国区域协调发展政策已取得初步成效的事实,因此对进一步加快中西部地区发展提几条建议:

一、抓住机遇,加快发展。

近几年,国家虽然一直强调要加大对中西部地区的投资力度,但一个不可否认的事实却是大量的资金又通过资本市场回流到了东部地区,虽不乏有流向中西部地区的,但总体趋势仍是“一江春水向东流”。目前国家已充分意识到了如果生产要素长期朝着单一方向汇集,必将导致“发达的更发达,落后的更落后”的马太效应,因此已决定将进一步鼓励外资投向中西部地区,明确规定鼓励沿海外商企业到中西部地区进行再投资,外商投资比例超过25%的项目,视同外商投资企业。进一步提高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优惠贷款用于中西部地区的比重。对中西部地区确有优势的产业项目可列入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享受进口自用设备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等优惠。对限制类和限定外商股权比例项目的设立条件和市场开放程度,可适当放宽。国家将优先安排一批农业、水利、交通、能源、原材料和环保项目在中西部地区吸收外资,并加大对项目配套资金及相关措施的支持。鼓励中西部军转民企业和国有大中型企业利用外资进行技术改造。可以预测,由于国家宏观调控的力度进一步加大,加上通过多年的建设,中西部投资环境的逐步改善,中西部地区吸引外资的速度将大大加快。因此,中西部地区要及时抓住这一难得的机遇,充分发挥投资对提高经济增长的驱动力量,有效增强自我发展的能力。

二、在调整中建立中西部地区新的发展机制

近年来,我国理论界在对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的成因和空间表现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所总结出的各种区域开发理论,都认为由于自然和人文条件的不同,一国经济发展不可能在各个地区同时发生,但是,如果地区差异过大,一方面会造成不发达地区大量失业,贫穷人口骤增,许多资源闲置浪费。另一方面发达地区将面临来自不发达地区人口涌入的冲击,购买力市场萎缩以及公共设施及安全状况的恶化等现象。这些都会对一国经济社会的稳定产生有害的影响,甚至在边缘地区还有可能出现“离心”的倾向。但要注意不能强求实现区域经济的平衡发展,而是要充分利用生产活动在地域空间上的高度集中所产生的整体聚集效应来推动落后地区经济的增长,以达到缩小地区差距的目的。因此,中西部地区要加快发展,就要遵循市场经济的规律,按照区域经济发展的理论,确立自己的优势。因地制宜地重新构建新的发展机制,包括实施乡镇企业东西合作工程;全力夺取“八七”扶贫攻坚战的最后胜利;依靠科技进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促进经济的全面增长;不断完善产业分工,使其合理化;加大名、特、优、新拳头产品市场开拓的力度;加快城市化建设的步伐,强化合作基础等。要以更快的步伐推进改革,努力朝着缩小东、中、西部地区差距的方向推进。

三、中西部地区要力求开展与东部地区更多的在平等互利基础上的合作

东部地区和中西部地区对口帮扶、相互合作是中央定的战略决策,东部沿海省区一定会全力以赴地支援中西部省区,帮助其改变落后面貌。但中西部地区也要明确地认识到地区利益的客观存在决定了地区间的产品的交换与协作,不能违背市场经济的公平法则,互惠互利是地区协调发展的重要基础。在现实条件下,东部地区也要保持经济的稳定增长,确保全国完成8%经济目标的实现,无条件的、大规模的对口支援是不现实的,他们对中西部地区资源和劳动力的需求是有选择的、有条件的。因此,中西部地区要充分发挥自己的优势,发展人无我有,人有我优的特色产业和产品,形成地区间优势互补、各展所长、各具特色的分工格局,建立和东部地区更加紧密的协作关系,以此来开展和保持广泛的、更为持久的互惠互利的合作,不断巩固现有的协作基础,实现地区经济的协调发展,为我国经济总体实力的增强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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