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科期刊的学术规范_学术规范论文

论文科期刊的学术规范_学术规范论文

关于文科学报的学术规范问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学报论文,文科论文,学术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分类号:G2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5218(2001)-05-0105-05

自80年代以来,全国高校文科学报研究会组织起草了《中国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编排规范〔试行稿〕》,开始了关于编排规范在理论和实践上的研究、实施。期间,1994年出版了作为全国高校文科学报研究会的重点科研项目《社科期刊撰稿与编辑规范十二讲》(张积玉主编),2000年教育部正式颁发《中国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编排规范〔修订版〕》(以下简称《编排规范》),这不仅意味着关于学报编排规范的理论研究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同时也标志着学报编排规范进入了实质性的操作阶段。[1]的确,《编排规范》体现了知识经济与信息时代的鲜明特征,它为扩大学校科学研究成果的影响,使其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提供了技术支持,也为学术信息的传播以及更高层面的学术交流创造了便捷的条件。

然而,我们一方面在执行《编排规范》,期望着编辑的刊物能够提高水平;而另一方面也无法忽视这样一个现实:学术研究中的不良风气并没有在我们严格执行编排规范的过程中得到有效的遏制,抄袭剽窃,一稿多投、更有买卖学术文章的现象不因为执行了编排规范就在我们编辑的学报上绝少出现,学界提出:“‘泡沫论文’的存在与蔓延趋势是我国高校学报事业健康发展的隐形障碍”;[2](191)我们把努力的目标确定在将文科学报办成真正意义的学术期刊上,而面对这些人们普遍关注的社会科学研究中的学术纪律、学术规则、学术道德等方面的失序现象,作为学报编辑者却显得回天乏力。的确,这是一个全社会应该关注、也正在关注的问题。

关于学术规范,它贯穿于科学研究者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全过程,也体现在将其成果刊布的全过程中,当然,之后的社会评价系统对其进行实事求是的认定或社会导向中,也必然存在着学术规范的问题。规范是一种“约定俗成或明文规定的标准”。[3]而“成文的规范一般是由国家或国际机构授权组织的专门委员会或专业学术团体,根据已颁布的标准和法规,依据科学性、导向性和约定俗成等共同原则提出的某种规定和建议。”[4]学术规范作为我们从事学术研究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是科学研究工作者和科学研究机构在着手进行科学研究之初首先面临的问题,它涉及了科学研究者从事科学研究的出发点、目的,体现了科学研究者在科学研究过程中对借鉴利用已有成果的方法和态度;而从发表科学研究成果者的层面来说,学术规范即是要求他们的工作能够在最大限度上有利于科研工作者学术道德修养的培养,有利于学术研究成果的交流,有利于学术研究水平的合理评价,也有利于学术研究水平的提高。(注:此处归纳的四个“有利于”,为袁康、丁又双在《学术规范与文科学报规范发展》一文中提到的,参见上海师范大学学报2000年增刊。)这是一个在理论研究和实际工作方面都值得认真探讨的问题,也是作为我国重要的学术期刊——文科学报在其发展中不容忽视的一个问题。本文只想就文科学报的学术规范谈些浅见。

倡导和培养作者的学术规范意识应该是文科学报社会功能中的重要方面。中国的高校学报自它诞生之日起,就以反映本校科研成果为己任,将学术性视作是“立刊之本”,[2](6)回首百年中国学报发展的历史,无论在它发展的哪一个时期(“文革”那个特殊时期例外),也不论它处于哪个发展阶段,在不同层次和不同类型学报的发展历程中,学术性始终是高校学报的共同追求。可以说,高校学报是以学术性这一特性来实现它的功能——即在学术交流、推动学术研究、培养和扶持学术人才的成长、繁荣学术发展以促进学校科研工作、乃至社会文化、科学、教育、经济等事业发展中发挥着影响和作用。可以说,离开了学术性,学报就丧失了其存在的价值。

文科学报的学术性,不仅体现在发表学术研究论文数量的多少和质量的高低上,也体现在通过刊发学术文章从而培养学术人才,倡导学术精神上。科学研究原本是一项崇高而神圣的精神活动,它是以为人类创造精神财富为最高追求,科学研究的精髓就是科学求实,体现在科研工作中就是一种科学精神。那么,从这项事业的性质本身来看具有学术规范意识是其基本和必须的要求。

有关学术规范的定义、具体标准和作用,尽管在不同的学术研究领域会从不同的角度给以规定,但是作为学术规范意识我们以为它贯穿于整个学术活动的始终。它体现在从事科学研究的目的,选择研究的方向、对已有成果的借鉴方式以及所采取的研究方法的总的态度上,而其出发点,即本着科学的精神,采取科学求实的态度和科学严谨的研究方法。要探究科学、研究问题,从确定研究方向,到查找资料、求证观点,直至旁征博引,成文发表,这其中必定要有一个为文的规矩,它离不开学术规范意识。这是任何人从事任何学科的研究的前提。

而从文科学报的社会功能来看,无论是作为文科学报的作者还是作为刊物的读者,他们对于一种刊物的选择更多的是依凭刊物本身所传递出的学术信息,所运用的学术研究方法,所体现出的学术精神。而刊物中所具有的学术规范意识正是其赖以生存的基础,当然也是读者判别一份刊物优劣的基本条件。高等院校是培养人才的地方,而作为高校主办的学术刊物——文科学报,理当成为培养新生学术力量的园地,尤其“在大力倡导创新教育的今天,高等教育培养学生的科研能力和以科研促教学已成为人们的共识,”[5]就作为学术信息载体的刊物来说,高校文科学报只有在遵从学术规范的前提下反映教学科研成果才是其生存的惟一选择。

我们更多的时候会以为,既是从事科学研究,那么对于约定俗成的学术规范应该是不成其为问题了,因而往往很少提及学术规范意识。我们学报的编辑往往会将关注的目光投向具体的撰稿要求、编排标准、期刊规定上,以为执行了这些要求、标准、规定,其他问题就会迎刃而解了。然而,事实并非如此。高校和科研机构评定职称要求申报者有一定数量的论文发表,学校机构改革中对于教师的科研成果要量化,过去,知识分子常常自勉的“板凳要坐十年冷,文章不写一字空”之类的信条似乎在现实面前缺乏了有力的支撑,一切都被量化搅扰了。由于“学术下移”,有些领导的心得、随笔、纪念性的文章,一些赶时髦的追风之作也堂而皇之地进了学术刊物;再加上目前的高校中普遍缺乏一种科学公正权威的学术评估机制和考核评价机制,而将这种职能“推诿”给了学术刊物,以发表论文的数量论高下。而我们以为在科学研究实践中应该是早已经解决了的学术规范问题,却在我们的刊物上兀显出来,学界也时有违规操作的现象被曝光。对此,文科报应该将倡导和培养作者的学术规范意识这一关乎学报学术性的根本问题,提到学报工作首先要解决的问题上来。

导致学术规范失序的源头,在于提供科研成果的一部分作者的学术规范意识不强,缺乏严肃认真的治学态度,从而炮制出大量的为应付考核、晋职的功利性论文。面对现实我们也常会发出这样的感慨:如今科研成果多了,而科学精神少了。实难想象,那些仅仅为应付评定职称、争取课题和申请基金项目所做的应需之作,以及那些为了岗位聘任中的量化要求所凑出的文章中具有多少学术含量?但我们却可以确定地说,缺乏学术规范意识的人不具备从事科学研究的资格。面对众多从事或热爱社会科学的学习者、教育者和研究者,文科学报担负学术规范意识的倡导和培养之任务自然也是题中应有之义。

严格规范化操作是文科学报学术规范的技术保证。如何加强学术规范除了增强学术规范意识外,表现在文科学报的编辑环节上就是应该严格规范化的操作。我非常赞同张静在《规范化与专业化》[6]一文中的观点,从事科学研究,应该是“为探求知识而为”,而所取得的成果须“承上启下,将过去的知识同未来的知识联系起来。此须跟踪已有的知识成果,确定自己的出发点;此还须在诸多知识中辨别主流问题,以便将研究推向深入”。这里定义了学术研究规范的内涵,同时也提示我们审定学术论文时所依凭的标准,那就是评审一篇论文的规范的程序是:从选题角度、征引文献、论证层次,到得出结论的整个过程审查其作为论文的学术规范性。

规范化的评审文稿是确保文科学报学术规范不可缺少的一环,编辑初审、专家二审、主编终审,逐层把关的三审制是学术期刊在多年实践的基础上总结出的较为行之有效的论文评审方法。然而,在实际工作中也有人对此并不赞同,认为这样做无形中削弱了编辑的作用,且繁琐了工作程序;也有人认为编辑可以决定是否利用稿件体现的是编辑的水平和地位,如果学报的学术关要专家来把,那会显得编辑无能。事实上,在高等教育迅速发展的今天,新学科、新专业不断衍生,院校合并也使传统的专业格局发生巨大的变化。作为学者和专家也只能是某一领域或某个方面的专门研究者,即使编辑们真的成了所谓的“杂家”或是某个领域的专家,也很难胜任审阅学报所有稿件的任务。面对铺天盖地的学术信息真要编辑们甄别出何为“泡沫论文”,何为“克隆论文”,的确有些难为他们,而借助专家对于本领域的学术视野却恰恰可以弥补编辑的缺失,帮助我们把好学报的发稿关口,当然这专家里面应该包括那些作为某些学科领域专家的编辑。把握了用稿关即把握住了学术刊物生存的关键,一本好的学术期刊一定会根据其办刊宗旨执行着严格的审用稿制度,以保证其学术地位,体现其学术追求。也只有这样,才会在其不断发展中培养一支既具有学术规范意识,又有良好学术素养的队伍,文科学报也才会在激烈的期刊市场竞争中求得生存与发展。

严格规范化的操作,编辑还应该在初审稿件时特别注重对于文稿中引文、参考文献和注释著录的要求和规范。“任何一项科学研究、任何一篇学术论文,从问题的提出、资料的搜集整理到观点的建立、论证的完成、结论的得出,都离不开对前人已有研究成果的借鉴和利用。……引文、注释和参考文献体现的是作者及其研究成果与前人及其研究成果的一种关系,也是作者与前人及其研究成果、与后学及其研究工作之间的一座桥梁。”[7]重视引文、注释和参考文献既可以一定程度上了解作者对于论题的思考和把握,同时,也可以反映出作者在科学研究中的基本道德和素养,体现其研究问题的基本方法和科学求实、尊重他人研究成果的风度。而且也是我们保证刊物学术性的必要之举。但目前“我国学术期刊特别是文科学报的现状却是普遍不够重视参考文献。这也是造成我国包括文科学报在内的学术期刊水平提高缓慢,并且在所发表的学术论文中,经常出现数以百计的学术论文在基本观点、分析方法、证明材料等方面都雷同的现象的主要原因。”[8]对此我们是该有足够的重视。

规范化的操作还应包括对于《编排规范》的执行。尽管我们都清楚提高文科学报的质量仅靠《编排规范》是不行的,但是,随着信息交流的网络化和数据化进程,高校文科学报实施编排规范化会日显其重要,这也是不争的事实。对此学报界已多有讨论,此不赘述。

学术规范应该成为文科学报的社会评价标准——以学术质量为核心尺度的重要一环。以学术质量为核心尺度来评价或评估文科学报质量的优劣,这已是人们认定的标准。对此,已有学者参照国家新闻出版署的《社会科学期刊管理标准》和《社会科学期刊质量标准及评估办法》中规定的政治标准、业务标准、编辑标准和出版标准的办法,从学报的特性出发做了详细的论述,提出了一个文科学报质量评估指标体系,认为在政治质量、学术质量、编辑质量、出版质量、效益质量、管理质量这六项质量指标中“学术质量是学报质量的核心和基础”。[4](190)那么,学报的学术质量与学术规范到底有着怎样的联系呢?

学术规范应该是保证学术论文和学术期刊学术质量的前提,不具备学术规范无从谈学术质量。有编辑学专著对学报学术质量标准既谈到了其学术性的表现,也谈到了学术质量评估的主要指标,遗憾的是其中却没有有关学术规范的要求(尽管专著中在其他章节专章论及学术规范问题)。而作为编辑的我们往往更注重所刊载论文的被引被摘比率、论文的获奖比率和获得科研课题的基金比率,因而也忽视了对于学术规范的要求。的确,学术质量是一个宽泛的概念,其中应该包括对于学术规范的要求;也就是说具有学术质量的论文必然应该符合学术规范。当然,这仅仅是理论上的理解。然而,现实却非常无情地摆出这样的事实:具有学术质量的论文未必全部符合学术规范。

近期的《编辑之友》刊有一则“主编絮语”,其中讲到,一篇刊发后又被权威的二次文献转发的文章,竟然会是篇“从标题到正文几乎一点不差”的抄袭之作。[9]主编一边在感叹学术研究中的抄袭现象,一边“汗颜”,又不无自省地特别指出,抄袭者“没有在文后列出参考文献”。这种显然缺乏学术规范的做法也许在当初不是不能发现。假如我们在发稿之初就以其缺少参考文献不符合学术规范而不予刊用,是否就不会发生发表后又被转载的尴尬了呢?其实,我们在编辑工作中也会遇到许多类似的现象。缺乏或者无视学术规范的不仅仅是个别急功近利的作者,我们的学报编辑以及更高层面的二次文摘的编辑出版者,甚至于在学报的社会评比评价中,也许都有或多或少的淡漠了学术规范的表现。如果我们增强了学术规范意识,在每一个环节上都严格执行着学术规范,那么就可能减少或杜绝上述事情的发生。

文科学报的质量评比与评优,原则上是以学术质量为核心尺度的,而这一核心尺度又多是以前面提到过的学报刊发论文的被引被摘率、论文的获奖比率以及获得科研课题的基金比率来衡量的。而二次文献载体,“在选载选摘文章的时候,面临着什么该摘,什么不该摘的问题,某种程度上体现出一定的导向性”。[10]编辑们日见浓郁的“转载情结”也足以证明人们对二次文献的重视程度。面对这样的重视和信任,二次文献期刊无形中成了衡量文科学报学术质量的标尺之一。如果二次文献期刊能够在以他们的标准选定转载或摘登文章的时候,关注或留意一下被选对象在执行学术规范方面的情况,即把学术规范当做学术质量这把核心尺度中的一个重要标识,形成自下而上的一种重视学术规范的风气,那么,文科学报提高学术质量或许指日可待。

收稿日期:2001-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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