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高校在国家创新体系中的定位,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体系论文,高校论文,我国论文,国家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知识经济正在西方发达国家蓬勃兴起,高技术产业已成为经济发展的第一支柱。世界经济发展表明,我国现代化经济尚在发展之中,产业结构正在不断调整,高技术产业、知识密集型产业占GDP比重还很低。 摆在我们面前的任务是,必须在发展知识经济的同时完成对传统产业的调整和中低技术产业的升级。为此,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增强科技创新意识,提高整体科技创新能力已显得十分迫切。只有具备了强大的知识创新能力和技术创新能力,才能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处于主动地位。
一、创新概念的扩展与国家创新体系
1.创新的概念
“创新”一词作为学术术语最早是由美籍奥地利经济学家约瑟夫·熊彼特提出的。他认为,“创新”是指建立一种新的生产函数,即“把一种从来没有过的关于生产要素和生产条件的‘新组合’引入生产体系”。熊彼特关于“创新”的概念推动了人们对技术创新理论的广泛研究。目前对技术创新概念比较一致的观点是:“当一种新思想和非连续的技术活动,经过一段时间后,发展到实际和成功商业应用的程度,就是技术创新。”也就是说,技术创新是技术变为商品在市场上销售并实现其价值,从而获得经济效益的过程和行为。
在此后众多关于创新的理论中,英国经济学家特列比尔科克的研究比较独到,他认为,一个时代的先进技术集中反映在武器的生产技术上,要研究部门间的技术扩散,关键在于研究军事工业中最先采用的先进技术传播到民用工业各部门的过程:一国军事工业中的先进技术对民用工业部门技术变革的影响主要通过两种途径,一是先进技术对民用部门的转移,二是掌握先进技术的人员向民用工业部门的转移;军事工业中采用新技术所积累的生产管理经验对那些采用新技术的民用部门有价值。
“知识创新”是90年代后才出现的概念,它被定义为:为了企业的成功、民族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创造、演化、分配和应用新的思想,使其转变成市场化的商品和服务。这是基于知识经济现实提出的创新概念。知识有非常广泛的含义,科学技术是核心内容,但相对于技术创新它要抽象得多。知识创新包括知识的生产、分配和使用的全过程,体现了知识经济各个层面的内容,而技术创新则侧重于技术的商品化,范围要具体得多。高校的科研活动一般属于知识创新,但近年来高校科研成果转化也成绩斐然,而成果转化应用的研究则属于技术创新,可见高校在创新体系中的作用不容忽视。
为适应对发展中国家创新体系的研究,需要扩展创新概念,因为在发展中国家,大多数的创新努力都是扩散已经开发出来的技术。为此,OECD已将制造过程的改进、采用工业自动化技术和信息技术、以及管理系统创新等包容进来。这样“创新”概念可以广义地理解为包括“企业实施新产品设计和制造的过程”,即使在世界范围或本国这些产品并不是新的。
2.国家创新体系
国家创新体系的概念已经被广泛使用,但关于国家创新体系结构,以及体系内部各组成部分之间的相互关系和对整体创新速度的影响等却还没有统一的说法。一般认为,并不存在一种描述不同规模、不同经济发展阶段和不同历史经验的国家创新体系的最好方式。各国的历史及经济发展经验、政治传统等影响造成了国家创新体系对“国家条件”或“国家环境”的高度依赖,这使很多国家的创新体系的主体特征相当稳定,但随着体制转型会发生重大变革。作为国家创新体系,一般应包括体现其结构和功能的若干系统,如知识创新系统、技术创新系统、知识和信息传播系统、知识应用系统等;创新的执行主体、国家创新体系的目标、明晰的国家发展战略、完善的运行机制及相关的政策等。
随着世界经济的全球化发展和大公司的跨国经营,对发展中国家的国家创新体系带来了很大的冲击,这已经成为发展中国家建构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影响因素。
二、前苏联与美国创新体系的失误及教训
前苏联的创新模式曾是我们的样板,美国则是发达国家的代表,对于这两个国家在创新体系方面的问题和失误的分析,对我们的研究是有益的。
前苏联的创新体系与我国传统模式相近似,都是由政府集中管理、统一计划的社会主义工业化模式。为适应计划经济体制,知识和技术是非商业化的。由于东西方冷战的影响,高技术研究主要集中于军事目的,以发展战略性技术,迅速实现强国为目标。前苏联创新经费的主要投向是国家科学院系统和专业部门科研系统,高校的科研主要围绕教学进行,而企业基本上是接受国家指令的生产单位。
这一模式的创新效果表现为,军事科技成果特别是战略武器和航天技术方面迅速居世界领先地位与美国各有所长;创新系统效率不高,成果不计成本;部门间壁垒重重,低水平重复研究现象突出,人力资源浪费严重;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严重脱节,成果转化率低周期长——成果转化率不足30%,转化周期平均在10年以上;大学的科研创新能力严重浪费,大学中占国家近三分之二的科研人员承担不到10%的科研任务等。
美国的创新体系是由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系统、以大学和政府科研机构为主体的知识创新系统和以大学和职业教育培训机构为主体的知识传播系统组成。各系统的运作是独立的,政府实行宏观上的调控管理。美国在创新方面的失误不是来自于僵化的体制,而是来自政府的产业政策的过时。本世纪80年代以后美国在与日本等西方发达国家的竞争中严重受挫,如美国工程院院长罗伯特·怀特所说:“美国大概是世界上最伟大的创新国家,但我们却没有能力获得这些科学发明的好处”。美国的创新为日本高技术产业兴起作了“嫁衣裳”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它把基础研究、应用研究、高水平开发完全分开的过时模式,形成政府资助的创新研究与工业应用互不相干的局面。政府的这种政策产生的负面影响表现为六个方面:(1)支持基础研究和发明, 而不关注产业制造和市场;(2)高技术产业主要为军事和国防服务, 使民用高科技产业相对萎缩而失去竞争力;(3 )高技术产业发展不注意带动传统产业的改造和民用工业的发展。孤立地追求高技术,把传统产业一律视为夕阳产业,没有带动传统制造业升级;(4 )产业活动的自由化和政府的不干预,更无明确的产业政策,影响了创新的目的性;(5 )强调竞争,不注意协作,结果削弱了国家整体的竞争力;(6)急功近利, 缺乏长远目标,使创新缺乏持续性。
上述失误造成的经济困境,使美国经济界和科技界猛醒,特别是克林顿政府上台后,迅速更新观念,重组国家创新体系以推动经济振兴,到90年代后期其经济重新回到了世界第一的位置。
前苏联和美国的教训说明,体制的僵化(如前苏联)固然会使国家创新体系丧失竞争力,但也不是体制转变了就大功告成,政策的失误也同样会导制全局性挫败。这对处于改革进程中的我国经济、科技改革及国家创新体系的建构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三、我国高校在国家创新体系中的定位
不同的经济体制产生不同的创新体系,计划经济体制下必然以政府为中心,而市场经济体制下必然以企业为中心,由此派生出来的创新体系对于高校的定位是有重大差异的。这种不同的定位不单影响高校的科研创新活动,对国家创新体系的建设也有重大的影响。
1.以政府为中心的创新体系下的高校科研活动的定位。
计划经济体制是由社会主义公有制决定的,国家政府控制全社会的财产,一切经济、科技活动按国家计划进行。这种体制中社会分工是非常明确的,否则就不可能有统一的计划。政府掌握着一个庞大的科研院所系统,执行国家的研究创新任务。例如中国科学院不但承担大量的国家科研任务,还承担着政府的管理职能——明确的分工加集中统一的管理。企业按分工只是生产单位。高校的社会分工是“教书育人”,也不在科学研究系统之内,它的科研是为教学服务的“实验室”型的和自由探索式的。一些有科研能力的重点院校的科研活动也是从属于政府科研院所的“攻关任务”,以“课题组”的形式参与国家创新项目。国家科研经费的基本建设投资原则上是不面向高校的,使得长期以来我国高校科研的成果主要表现形式是论文、专著和人才,独立完成的科技产品是很少的。因为按照分工原则,“中试”以后成果转化的技术创新已超出了高校的科研分工范围。这就决定了高校的科研活动对于内部教学而言是从属地位(为教学服务),对于外部政府指定的科研课题是协助政府科研机构完成某项科研任务,也是从属地位。在这种创新体系的运行机制中高校是名副其实的“配角”,不具备独立的创新主体的资格。
2.以企业为中心的创新体系下的高校科研活动的定位。
经济发达国家和几乎所有市场经济体制国家的国家创新体系,都是以企业为中心的。之所以称企业中心,是因为在这种创新体系下经费投入的一半左右是来自企业,有些国家企业提供的份额甚至超过60%,而且市场经济体制下创新是以企业的经济目的为主,企业同时也是技术创新的执行主体。我国尚处于市场经济初级阶段,传统的计划经济影响还十分严重,政府的职能转变和企业的改革正在进行之中,还不可能迅速出现发达国家那种企业中心的创新体系。从目前的情况看,我国的科技体制改革和教育体制改革都滞后于经济体制的改革,而且受经济发展速度和国家经济实力的制约,改变政府中心制还有很长的路要走。高校创新潜力的充分发挥,取决于国家科技体制改革的进展及现代企业制度的全面建立。
首先,要加大国家科技体制改革的力度,对政府科研机构进行从职能层面开始的改造,改变集中统一的科技体制,保留少量的政府科研机构主要承担与国家安全等与国家利益相关的战略性科技问题的研究,耗资大、风险高的基础科学和技术的研究,社会公益类问题的研究,以及技术监督、计量标准、环境控制等方面的研究。这类科研不参与市场竞争,而转向高校和企业的投入可以以投标竞争的方式实施。这种从根本上对国家创新体系构成的调整是非常必要的,不仅可以缓和大量高校科研项目的资金紧缺,而且“现有政府科研机构中有相当比例的单位没有或很少从事科学研究”这种体制性的弊端也可以得到解决。
其次,企业成为国家创新体系的执行主体仅仅处于开始阶段,在某种意义上还是象征性的。通过现代企业制度改革,把企业从过去的生产单位转变成具有独立创新能力的市场经济的主体还需要一个不断培育的过程,经济实力也有一个积累的过程。面对经济全球化,我国的大型国企和世界500强相比还相差甚远。这还仅仅是从规模上比较, 如果从创新能力上几乎难以比较。如IBM为开发360系列计算机总计投入50亿美元,我国还没有哪一个大型国企能以自有资金去创新开发,更不要说高风险的高技术项目。北大方正为开发汉字激光照排系统,仅得到1000万元人民币的资助,在我国高技术风险投资中成为典型案例。可见我国的企业与创新体系的投资主体还相距甚远。从创新的执行主体方面考察,我国企业的专利申报水平只相当于东盟国家水平,被称为“引进和模仿外国技术模式”,远低于韩国和台湾。中国社科院《走向21世纪的中国经济》课题得出的结论是:到2010年之前,我国工业仍处于完成工业化与进行工业现代化两个阶段重叠进行的时期。我国工业企业整体上属于中、低技术企业,中、低技术产业的发展与升级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大多数企业不具有自我创新的能力,即使接受扩散创新和进行引进创新,其人员素质和设备条件都难以达标。这就大大地降低了高校科研成果向企业的转化率。
第三,我国高校在创新体系中的定位。随着知识经济的兴起及知识创新概念的提出,高校在国家创新体系中的作用日渐突出,这是历史的必然性。政府科研机构从竞争领域逐步退出,而企业的创新能力无论从质的方面还是量的方面与政府科研机构和高校相比都还有量级上的差距,这就使高校作为创新的主体成为一种中坚力量,在十几年改革中高校在高科技产业化方面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出现,在中国的经济和科技体制改革中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在其发源地美国原意为“大学的研究园区”。创办的原因是斯坦福大学的教师和研究生有把自己的科研成果变为产品的强烈要求,这就是举世闻名的“硅谷”。硅谷几十年来显示出来的强大的生命力揭示了科技产业发展的客观规律。最新的技术与市场紧密结合,使科技成果转化为商品并形成产业是创新的出发点和归宿。高校是知识创新的中心和转化的辐射源,特别是国家重点高校应该是国家创新大军的领头羊。如北大方正总裁张玉峰所说:“一流大学办一流企业,一流企业是一流大学的一部分,一流企业为一流大学做贡献。”
3.现阶段我国高校的历史机遇与政策保证。
现阶段我国正处在体制转型时期,国家创新体系如何重构刚在拟议之中。知识创新系统的主体是大学和政府科研机构,而政府科研机构将主要转向关系国家安全等战略性及非市场化、产业化的创新领域。技术创新系统应该以企业为主体,由于这一创新主体的分工还难以完全实现,使得高校必须承担大部分项目的协作任务,而且高校完全有能力独立完成大量成果的转化。作为知识传播系统的主体高校更是当仁不让,而且从整个国家创新体系的结构和功能方面考察,高校在国家创新体系的地位和作用更是不可替代。总会为特定的事物创造出特定的机遇,我国高校在我国经济体制的转型期,其被压抑了几十年的创新潜能得到了释放的机遇。如“大学的研究园区”在我国的出现、知识经济在世界范围内的蓬勃兴起、我国经济实力的空前增强,使创办“知识型企业”或称“创新型企业”成为迫切的需要和历史的必然,而创办这种企业所需要的条件,诸如知识密集、人才密集、信息密集、多学科(边缘学科)交叉、创新意识和知识创新的支持、名牌效应、企业的小型化网络化、集成化或称“虚拟企业”等等,其优势无一不被高校所占有,甚至独有。高素质人才不断被培养出来是高校能创办出“高科技园区”的基本保证,这些园区反过来又可以为创办一流大学做贡献,这是高校创办高科技产业得天独厚的优势,也是政府科研机构可望而不可及的。我国高校潜在的创新能力是非常巨大的。“211工程”评估表明, 我国的许多重点高校在人才素质、知识质量等方面与发达国家的一流大学相差并不很大,所缺的是政府的必要支持。资金的投入是必要的,政策的支持更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