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总十二届六次主席团会议和全国工会——贯彻实施《劳动法》经验交流会提出——加大贯彻实施《劳动法》力度 进一步突出工会维护职能——尉健行发表书面讲话 张丁华作总结,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劳动法论文,贯彻实施论文,工会论文,主席团论文,职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本报讯(记者丁军杰 王伟)以研究如何进一步推动全总十二届二次执委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劳动法》为主题的中华全国总工会十二届六次主席团会议和全国工会贯彻实施《劳动法》经验交流会7月18日至22日在江苏省常州市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全总主席尉健行在全上发表了题为《进一步突出维护职能,在改革发展稳定中更好地发挥工会的作用》的书面讲话。
全总领导张丁华、杨兴富、刘珩、江家福、张国祥、方嘉德、薛昭鋆、滕一龙、张富有、肖振邦、李永安和来自全总及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基层的近300名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以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学习了尉健行同志的书面重要讲话,听取和讨论了张国祥同志代表全总书记处作的报告,13个省市工会、10个基层工会介绍了贯彻实施《劳动法》的经验,讨论修改了全总提出的《工会参加平行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试行办法(草案)》、《工会参与劳动争议处理试行办法(草案)》和《工会劳动法律
尉健行在书面讲话中指出,全总十二届二次执委会议确定了“以贯彻实施《劳动法》为契机和突破口带动工会各项工作,推动自身改革和建设,努力把工会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在改革、发展、稳定中更好地发挥工会的作用”的工作总思路。贯彻这个总思路,我们必须努力掌握科学的思想方法、工作方法和领导艺术。这个总思路是在各级工会长期实践中提出的方针和指导思想的基础上形成与发展起来的。我们必须历史地、辩证地看待各种问题,不能割断历史与否定过去。这个总思路有一个鲜明的特点,就是进一步突出了工会的维护职能。工会的每一项社会职能,都体现了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更好地表达和维护职工群众具体利益这一工会基本职责的要求。总思路的内容是完整的、全面的,不能割裂开来,片面地去理解,不能在强调一个方面时否定或排斥其他方面。
尉健行指出,《劳动法》作为我们国家的一部基本法,所有企业都应当执行,这是毫无疑问的。但我们也必须看到,当前由于《劳动法》的配套法律法规还不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尚不完善,有些企业基础设施还比较差,困难企业较多等等,确实给贯彻实施《劳动法》带来许多困难。我们既不能企望《劳动法》一实施就能解决所有的问题,也不能等所有条件都具备了再去贯彻实施《劳动法》,必须以积极的态度去创造条件。
尉健行强调指出,各级工会要进一步树立全局观念,在服务全局中更好地发挥工会的作用。他说,二次执委会议提出的总思路,对工会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但是,工会工作对全党全国工作的大局来讲,又是个局部工作。局部要服从改革、发展、稳定这个大局。树立全局观念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贯彻实施《劳动法》要在各地党组织的统一领导下,在一些重大政策和工作部署上,按各级党政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开展工作。
全总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张丁华作总结讲话指出,我们必须把思想进一步统一到十二届二次执委会议精神上来,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劳动法》实施的重点在基层和企业,衡量工作的标准最终要看在基层和企业取得的实际效果。
张丁华说,《劳动法》颁布实施后,企业工会工作的内容更丰富了,任务更明确了,责任更重大了,面对日益复杂的劳动关系,大量的利益矛盾需要企业工会参与调解,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的任务艰巨,迫切需要企业工会抓信工作重点,逐步建立和完善新的运行机制和工作方式。
张丁华说,企业转机建制,职工面临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停产和亏损企业的困难职工,要求工会为职工说话办事的愿望更加近切。基层工会干部身上的担子重了,工作难度了,所以我们要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同时,采取切实措施,维护好基层工会干部的合法权益。
全总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张国祥代表全总书记处在会上作了报告。报告总结了半年来全国工会贯彻实施《劳动法》的情况和经验,并对工会今后贯彻实施《劳动法》的工作提出了要求。他指出,下半年各级工会在推动《劳动法》的贯彻实施中,要着重抓好四项工作,紧紧抓信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这个重点工作不放,并力争在广度和深度上有所发展;加快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和乡镇企业工会组建步伐;继续抓好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帮助和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加强劳动争议调处工作。